拐跑媳妇儿完本[穿越耽美]—— by:独孤爪爪
独孤爪爪  发于:2017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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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好,好。”店小二连连应好,拔腿去找掌柜的。
还好遇到的是个岁数小的店小二,初出茅庐没有混成老油条,不然也没哪个店小二愿意在忙得脚不沾地的午市给你叫掌柜的,没一会老掌柜来了,也没等掌柜的说话,霁哥儿就喊了声爷爷,气氛一下子由买卖钱银交易的严肃变得随意些。
“爷爷,我们能把土豆做得适合夏天吃,要是你觉得好吃可以赏点银子买下这筐土豆吗?”霁哥儿年纪虽小,可是刚才说话都透出了大人中的那种成熟与自信,掌柜的目光沉思了一下,点了点头。
“那借一下爷爷你们酒楼的厨房。”莺语猜不出自己这哥儿想干嘛,现在只好跟着他的话做,平时也知道霁哥儿聪慧,还古灵精怪的,或者霁哥儿真有办法把这筐土豆卖了。
“阿么,放我在这。”霁月指了指炉灶对面的那张桌子上,在这他才够高看锅里的情况,莺语把背篓放到到了桌上之后,“阿么,你照我的话做。”
霁月让他阿么把土豆去皮切成条放到油锅里炸,炸成金黄色之后就捞起来晾凉。这里没有番茄这种蔬菜,不过霁月发现一种可以替代的浆果,那种浆果也是红色,跟番茄差不多的构造,不过它没有番茄那么红,形状也不似番茄的圆,扁长状,他见过村里的哥儿怀上了也会摘来吃,因为它很酸,那次齐哥儿给他尝了一个,简直要酸掉牙了,不过吃着蛮开胃的,霁月吃不惯阿么做的北方菜,而且阿么的厨艺一般般,莺语还以为他胃口不好,经常摘这些浆果放他口袋里让他有空嚼嚼,今天也有这种浆果带在身上。
霁哥儿取几个新鲜浆果给阿么,让他用热水过一下,使浆果表面变软出现褶皱,去掉表皮切成块,下锅熬制大火煮沸再小火蒸煮,成糊状了在出锅前加糖闷会,“阿么,弄点给我尝尝味儿。”
莺语用筷子沾了点给他尝,霁哥儿舔舔唇,“阿么,可以盛起来了。”做好了果酱薯条凉得差不多了,时间刚好,让阿么抱他出来,他拿起薯条沾了果酱递给掌柜的,老掌柜咬了口,味道酸酸甜甜的,薯条爽脆而不油腻,很特别的吃法,开胃而且不腻,眉开眼笑的对地上的小豆丁霁哥儿说,“小哥儿,你这筐土豆我买了。”
老掌柜到柜台掏了五两银子给霁哥儿,霁哥儿谢过掌柜就把钱袋子交给阿么,“好孝顺的哥儿,哦,还是个小奉天,那么贤惠以后肯定能找个好婆家。”霁哥儿本来还挺高兴的,老掌柜一戳他硬伤,他又开始满脑门黑线了,这里的人夸哥儿都是用嫁人和婆家来夸的吗?
在酒楼的院子里穿过的时候,日头已经爬到中天了,晒得皮肤烫烫的,“阿么,我们等太阳没那么猛的时候再走吧。”
“爷爷,能赏碗水赏个地儿歇会吗?”
“成。”掌柜带他们三人到酒楼的一张空桌子坐下方。
没多久店小二就提了壶凉开水过来,另外还有三碗凉面条,虎子吸着面条,脸上没禁得住喜色,“我们家哥儿好厉害,本来十文钱的土豆都可以买到五两这个价钱,都快赶上爹爹参军时发的银子了。”
“好了,快吃,小虎别到外边乱说。”莺语正色道,虎子扭头继续跟他的面条奋战。
这筐土豆卖出去,莺语并没有多高兴,他知道老掌柜这不是买土豆,而是买的这土豆的做法,霁哥儿太聪明了,太锋芒毕露,他更是担心,本来奉天就不多见,小村子一代人里能有一两个已经是不错了,现在霁哥儿聪慧能赚钱又是奉天,要是被更多人知道,怕是有麻烦。
旁边桌坐着两个男人,喝着小酒,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北边的货商开始活动,老兄你也屯点粮运过去。”
高瘦男人夹起一颗花生丢进嘴里,“都还在打战了,运过去等着半路被劫啊。”
有点发福的另一个男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南王攻入京都,北方恢复平定也是指日可待,现在不运粮过去发财要等何时。”
两人说话的声音不大,洽够传到他们的耳里,本来莺哥儿还吃得好好的,一听到他们说起打战的事就迫不及待的跑故去追问,“你说南王入京,你从哪听来的?”抓着人家的衣领,那架势简直就像来寻仇而不是来打探消息的。
眼前的哥儿一副母老虎彪悍的模样吓得那发福的男人都不敢装了,说话结结巴巴的,“就,就听我亲戚说,我亲戚是驿站的小二,他从负责传消息的官兵那听来的,那个,你可以放手了吧。”
莺哥儿愣神了一会,放开抓着那男人衣领的手,喏喏的道了声歉,这时候那男人反而硬气起来,“简直莫名其妙。”分明就是个欺软怕硬的主儿。
回村里的路上,霁哥儿窝在背篓里脑瓜子乱转,虽然老掌柜出手大方,但是霁哥儿还是觉得亏大了,土豆和那浆果都不贵,做出来的东西好吃,要是他一碟弄个几十文钱一两的价格,如果配方不外泄只独家垄断的话,那那酒楼可就赚翻了,霁哥儿越想越后悔,后悔偷了肯德基爷爷和麦当劳叔叔的配方还那么便宜的卖掉,有点对不起他们这两位老人家。
不过最起码霁哥儿知道了卖菜谱可以赚银子,这是无本生利的生意,来银子快,不过这种做法完全就是断后路的做法,菜谱只能卖一次,而且厨师大多都会触类旁通,难保别人不会再变得花样来做菜谱上的菜,卖菜谱什么的还是留着应急用,说不定以后他要开酒楼什么的,他脑袋里的菜单可要留着做秘密武器。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评论,爪爪只好发挥自己的阿Q精神,爪爪你好棒哦,加油码字,还有人喜欢你的文,呜呜~~~~~~有点心塞滴说~~~~
☆、杀猪刀
阿么又在发呆了,剁着剁着野菜,结果又不知道神游何方,手下的活都停住了,母鸡们拖走了大块的野菜阿么都毫不知觉。
自从那天从镇上回来之后,阿么就经常性发呆,“阿么,你怎么了?”
“啊?啊,没什么。”莺语把母鸡叼走的野菜拿回来再剁碎。
“阿么,南王攻入京,那不是说战事很快就结束了,爹爹也可以回家了,你为什么看起来不高兴啊。”
莺语对着霁哥儿笑笑,“你还小,不懂。”
“阿么,我不小了,我五岁了。”霁月鼓着腮帮子大眼瞟了他阿么一眼控诉道,他加上这五年,里面的芯子都三十一岁了,可是他总不能说自己三十一岁了吧,真是悲哀,那么大岁数了还在装嫩。
“是是是,霁哥儿五岁了,不小了。”话音刚落,翠花就进门来了,步子走得虎虎生风,嗓门也大,“小么儿,俺跟你说啊,镇上的官府下来发公文说有琦王军被打出京城节节败退,一部分往南逃变成流寇,让俺们晚上多注意些,村里的爷们晚上会轮流巡逻。”
“这小村子地方偏僻应该不会逃来这里吧,没什么可让他们偷的。”莺语眉头紧皱。
“要不你搬过去跟俺住到你爷们回来再说,住在一起多个照应。”
“大么儿,这不成,我家的东西也要人看着,家里的母猪这阵子要生崽,我走不开,要不你带我两孩子去住个把阵子吧。”
“阿么,我要留在这里陪你。”霁月知道阿么只会担心他们两个,每次都本能的忽略自己,死死的抱住他的腿,他要把自己和虎子哥送过去的话就死都不撒手。
“好好好,不过去就不过去。”这回是翠花说的,翠花从腰间拿出把泛光的杀猪刀,“呐,给你,俺的杀猪刀,磨了老半天,够利,拿着呀,万一要遇上了大声叫人,实在不行了就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这彪悍的婆娘还随身带杀猪刀,霁哥儿还被他的彪悍弄得够呛的。
翠花要走了,临走前还不忘嘱咐,“记得放床头啊。”
一连十几天都相安无事,家里的气氛也没那么紧张了,不过晚上门照样拴紧,翠花那把杀猪刀依然放在床头。
“嗯?阿么,怎么了?”霁哥儿揉揉迷蒙的眼睛,打了个呵欠。
“吵醒你了?阿么起夜,你继续睡吧。”莺哥儿轻轻拍着他背哄他睡下才出去。
霁哥儿眯了一会,可是还没见莺语回来,“阿么,阿么”摸黑爬下床,四周漆黑,夏日虫子的低鸣更添几分恐怖,点了根蜡烛走出院子,小声的唤莺语,“阿么,你在哪?阿么.........”
走到厨房的时候,透过微弱的光他看见他阿么被绑了丢在地上,嘴也被塞了东西,“阿么。”惊恐的叫了一声,还未踏出一步,胸膛闪过一阵剧痛,身体一阵腾空重重的摔在地上,只瞧得黑暗中的一个黑影便不知人事了。
脑子混混涨涨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睁开的第一眼,借着月光看见阿么被压在地上,阿么在挣扎着,被塞住的嘴只能无助的呜咽着,衣不蔽体。
阿么,阿么,霁儿来救你,霁儿来.........
刀子带着至死方休的狠劲□□那人的后背,血喷涌而出,污了霁月一脸,死死的用力,直到整把刀子没入了身体,直到那人痉挛得能不再做挣扎,才仿佛用光了所有力气,喉咙涌上一阵腥味,一口血吐了出来,“阿,阿么,没事了。”便直直栽倒在那人身上。
“阿么,疼,疼,我怕.........”
霁月记起那时被车子撞飞腾空的感觉,轻轻的飘起,重重的摔下,肉体撕裂和灵魂剥离,他想起来了,其实除了不甘,他还很害怕,害怕死亡,但是就在这晚,仿佛再次经历了那夜在广袤的星空下一个人孤零零死去的悲哀。
莺语握着霁哥儿的手只能一个劲的哭,无助的看着他在睡梦都喊疼,药灌下去没一刻钟就全吐出来,“霁儿,是阿么没用,是阿么没用。”
“嫂子你别哭坏了身体,霁哥儿和虎子都要靠你照顾。”齐哥儿再端了碗药过来,他已经喂了虎子吃药,昨天晚上虎子是最先被打晕的,好在伤得不是特别重。
“都是我不好,那天应该坚持把孩子送到翠花那的,都是我的错。”
“嫂子这不是谁的错,要不是霁哥儿,后果不堪设想。”昨夜村里已经死了好几个哥儿了,被污了身子的哥儿要不是被人及时救下,怕是早以死明志了,好在霁哥儿救了嫂子,不然,后面的事连他都不敢想象。
莺语端着药碗,一勺一勺的把药灌下去,一碗药见底,这次霁哥儿没再把药吐出来莺哥儿才没再哭。
霁哥儿是第二天早上醒过来的,心口那里还是发疼,“阿么,阿么。”屋外的莺语听见霁月的声音急忙进来,看见他醒来,笑着哭了,很快的抹掉眼泪,“小霁很疼吗?”
霁月努力的挤出笑容,“不疼,小霁不疼,阿么有没有事?”其实他更担心那晚上阿么有没有受到伤害。
“阿么没事,是小霁救了阿么,所以阿么没事。”莺语的手抚着他的脸颊,小脸苍白的笑容让他的心揪痛。
“虎子哥呢?”
“虎子也没事,他刚出门下河抓鱼,回来给小霁熬鱼汤,小霁要好好休息,快点好起来。”
“好。”
霁哥儿喝了点鱼汤和小米粥,在阿么端走碗碟之后,霁哥儿小手揪着心口,虾米似的蜷起小身子,男人孔武有力的脚力对于一个孩子而言,堪比前世那车子的撞击力,昨晚他以为自己又死了一遍。
不知道疼了多久才迷迷糊糊睡下了,霁哥儿一连好多天都不见起色,虽然不再吐血了,但他这些天里每回睡下不多久就开始做恶梦,精神恹恹的也吃不下多少东西,本就不多的肉,现在更是只剩下把骨头了。
齐哥儿学的多数是安胎类的,对这种内伤了解的也只是皮毛,莺哥儿决定带霁月到镇上找大夫瞧瞧,背上背篓,里头的重量比起前阵子背着霁哥儿到镇上的时候轻了不少。
霁哥儿感觉身下的床在动,睁开眼一看,周围黑黑的,这种场景很是熟悉,自己这是躺在背篓里。
“阿么,我们去哪?”莺语听得背篓里传出声音,停下赶路的步子,把背篓轻轻的放到地上,掀开盖着背篓的粗布,“小霁,阿么带你到镇上去找大夫,来,喝口水。”
霁月抿了一口水,莺语再喂了他一点小米粥就继续赶路,到镇上之后莺语去找吴大夫,这几年来霁哥儿都是吴大夫经手的,可是到了门前却吃了闭门羹。
“大么儿,你知道吴大夫今天为什么没有开诊吗?”莺语问在这附近做生意的一个么儿。
“吴大夫搬走了,听说京都平定,回他的老家去了。”那人停下手头的活回话,“小么儿,你要找好大夫的话沿着这街道到尽头就是金大夫的医馆,不过你要没有几十两在身边的话就别进那门了。”
莺语全身上小只有十两,其中借了翠花四两银子,剩下的一两银子还是齐哥儿瞒着他婆婆偷偷塞给他的,捉襟见肘,可是霁儿的病不能再拖了。
“嫂嫂,我不是来要银子的,只是借,我打个借条,要有银子了立刻还给你。”
“没,一两都没有,现在的高家又不是以前的高家,几十两银子哪拿得出来。”
“可,可是祖爷爷在这里置的产业虽然不多,几十两银子还是能够拿出来的。”
“都说了没有你还想怎样,个个都还是以前的死鬼样,嫖的嫖赌的赌,老头剩下才几个子儿,能花多久。”
泼辣的声音和恳求的语气混在一起,扰醒了背篓中的霁哥儿,从两人的对话里,霁哥儿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想爬起来不要阿么再为了自己对别人卑躬屈膝,可没想到一弯身,胸口涨疼,生生吐了一口黑血出来。
剧烈的咳嗽声挽过莺语的注意力,他急忙放下背篓看霁哥儿,里头黑黑黏黏的血迹吓坏了他,回过身要求他嫂么么的时候才发现门早关了,“嫂嫂,你开开门,就当可怜可怜我,借点银子给我。”莺语红着眼锤门,可是就像石沉大海那样,没有一点回音。
“阿么,阿么。”
“小霁你别急,阿么就快能借到银子的。”回身握着他的小手,“阿么,别去求了,求不到的,我没事,我们回家吧,咳咳。”
“别说话,阿么一定能找人治好你的,乖,别说话了。”莺语背起他往金大夫的医馆去了,不管怎样,他都不能让霁儿离开的。
到了金大夫的医馆里先是他的徒弟瞧的,他的徒弟见小哥儿年纪小又受了那么重的内伤,要治好要花不少银子,再看看莺语的衣着,断定这个烫手的山芋,就以金大夫不在医馆的理由打发了他们两人。
医馆门前不断有马车停下,药童也不断引客人入内,金大夫肯定还在医馆的,“小哥你行行好,我做牛做马报答你,求你让我见见金大夫,救救我孩子........”一个劲的磕头,额门都磕破了,哭红了眼,却依然不能得到肯定的回应。
“都跟你说了金大夫不在,你求我也没用........”那人冷言冷语,被缠得不耐烦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仆人喊了出来赶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两位亲给我写评,高兴了一天,总算不是自己一个孤独的码字了,O(∩_∩)O哈哈~
☆、老乡
被赶出医馆的莺语失魂落魄的沿着街走,听着背篓里压抑着的低咳,心脏揪痛,看见涟月楼的金漆招牌仿佛看见了救命稻草般抬脚走进去。
“老掌柜,求你救救我儿,他才五岁。”担心、忧虑还有求医不成的满腹委屈让他早已是泣不成声。
“你别急,我看看。”老掌柜看见背篓里的霁哥儿,惨白着一张小脸,眼皮紧闭,那日的神采已找不到踪影,再看看那布衣上乌黑的血迹,二话不说就让店小二去请大夫。
来人不是金大夫,是一个邋遢老头,手里还提着一壶米酒,满脸醉态。
“哎,老胡,给我来壶酒,这米酒口感不咋地,我记得你前年酿了好几坛桂花酒,分我一坛吧。”那老头摇摇空了的酒瓶。
“两坛桂花酿,一大盆熟牛肉。”老掌柜气定神闲,对这醉鬼的醉酒日常见怪不怪了。
“老胡,你今儿怎么了,平素可没这般大方。”
“你先听完,前提是你治好这个小孩儿。”
老头一个转身,跟没听见似的,“天快黑了,我该回去了,山大王该到家了。”
这老头儿是个奇怪的人,常年独自一人住在山上,一辈子不娶哥儿,下山买酒肉买盐巴都把白虎当坐骑,老掌柜和他相识,只因其他店家都不肯赊酒给他,只有老掌柜愿意,老掌柜当初也不是出于什么意图,他只是觉得奇人必有异相,异相必出奇人,就稍微多照顾他一下,没想到这个奇人真的有奇本事,自家孙哥儿的病访遍大江南北,主上甚至也帮忙找来神医,但是都束手无策,可是这个邋邋遢遢的醉汉不费功夫就治好了孙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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