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女的幸福生活完本[穿越种田]—— by:静悄悄
静悄悄  发于: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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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影影绰绰有个人坐在院门旁专放稻草垛的草棚下,弄出悉悉索索的声响,闻着院里迷漫的老烟叶的味道,林娘知道那是方大山在那里搓草绳。
林娘的脚步一顿,这时候过去开院门查看,势力会惊动到方大山。
面对这个便宜‘公公’,林娘有种说不出的感觉,除了他让一个女人苦守寒窑,上演王宝钏式的戏码让她有些不喜外,还有一种莫名的惧怕。其实两人之间还未曾有过任何的交流,更谈不上摆公公架子,他对她的态度甚至都说不上好或者不好。
方大山那人不苟言笑,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萧杀的气势,追究到底是哪里不同,又有些说不上来,反正往那儿一站,无论是多没阅历的人都绝对不会把他认成普通的庄户老汉。
现在方大山就在那里,吧嗒着的烟嘴乎明乎暗,林娘上前的脚步有些踌躇。
“没事,你早点去睡。”显然,她的意图表现得太过明显,方大山很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
“这么晚了还没回,不用去找一找吗?”林娘有些诧异,方大山的这个态度未免太淡定了吧?
“用不着。”
林娘立马止住脚步,也是,人家老爹都不着急,她一个外人操的哪门子的心哪。
但心里还有些恼火,为自己的担心显得有些多余。
也有些失望,原本还有些期望方柱子能满载而归,卖猎物的时候能顺便带着她一起去趟镇上也好啊,看来是没指望了。虽然她没觉得上清河镇是入龙潭虎穴,没什么可怕的,但阿珍已经明确表态不敢去镇上,连个带路的都没有了,现在她的生意能不能成,全得靠自己。
心里挂着事儿,第二天天还没亮林娘就醒了,这对她来说,简直可以说是破天荒的事了。
果然,方柱子一夜未归。也不知道他的老爹是哪来的自信会认为他儿子没事的。
林娘叹了口气,穿衣起床。不管怎么说,今天的镇上之行她是不能错过的。
等她收拾好自己出来,施氏已经守在门口,又一次交代了一遍清河镇的路线之后,塞了两张饼给她,黝黑的脸上满是担心的表情。林娘明白,施氏是真的把她当家里人了。
想到一夜未归的方柱子,林娘默默叹了口气,希望没出什么事才好。可人家自己的亲人没一个担心的,她也没办法。
晨雾蒙蒙的山村,田野阡陌纵横,幸好上清河镇的路,林娘曾跟在方柱子的身后一路走过一回,现在又有施氏的口述,想来也不会迷路。
晨风料峭,林娘紧了紧身上单簿的衣衫,悲从中来,贫穷百事哀啊!摸了摸身上一方小包袱卷着的四十来朵昨天做好的头花,实在没什么份量,可这是她现在唯一的本钱了,想想未来的生活,不得不充满斗志。
清河镇,说穿了不过就是一个人口集中点的村子,除了几间出售南北货的杂货店,并没有多么繁华。当林娘站在清河镇的石头牌坊下,心里瓦凉瓦凉的。
前世大街上人潮汹涌,摩肩接踵的,做点生意还得声嘶力竭,现在冷冷清清的小镇上小虾小鱼三两只,她的头花要卖到哪里去啊?
不过人都来了,现在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信步往镇中心走,转过两条巷子,发现人慢慢多起来。其实今天是清河镇的集日,人算是多的。
这里的所谓集日,只是周边各村各户拿自己家的盈余换取需要的物资而已,并不会有多大的消费能力,甚至以物易物的都有。当然,现金交易的也不是没有,能拿出现金收取村民们手里的物资的一般都是县里下来的大商户,他们需要的一般都是比较珍稀的药材、山货皮毛还有粮食。
像林娘手里这点碎布做的小玩意儿就只能自己摆摊设点吆喝了。
在集市逛了一圈,已经明白基本规则后,林娘在集市出入口位置占下一块地盘。这个位置她是经过精心考虑的,相比里面的拥挤这里要醒目多了,主要是她带的东西太少,挤在人堆里就是找都找不着。而且这里是进出必经之路,不容易被人忽视。
只是她的东西并不是生活必需品,不大好卖。能被吸引过来的也就是小女娃、大姑娘小媳妇之类的,偏生这类人家庭地位不高,就算眼馋心热得挪不动脚,也难得下决定花几枚铜钱买上一个。
围观的人倒是不少,赞扬的人也多,只是当问到五文钱一朵的时候,很多人都依依不舍的放了手。
好半天没有一个成交量,林娘的心里也有些急了。说实话,一朵花做起来也并不容易的,那么零碎的布料,还得精心设计,到头也就换几个馒头的钱,而且她手头上能用的资料全在这里了,如果便宜卖的话,她的生存之路就真的艰难了。
☆、第二十三章 于姐
“妹子你摆的花儿真好看,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头花呢。”
与她搭讪的是旁边新来的卖柴夫妻中的妻子。那是一个长相忠厚的中年妇女,眼睛落到林娘的头花上,就很难移动,不过粗糙的大手伸了几次,都缩了回去,在自己的衣襟上来回擦拭,那样子是很想把头花拿到手里看看,又怕给别人弄脏了不好意思。
林娘友好的冲她笑笑,主动拿了一朵素静的小星花给她看,“大姐看看,喜欢不喜欢。”
妇人惊喜的接在手里,像捧着名贵的珍宝般,“好看,真是好看,咱们村村长家的小娘子就有一朵红绒头花也很好看,听说是从县里捎回来的呢,可比起妹子你的这个差远了。”
林娘有些了然,这时候的妇女饰品,还非常简单,就她所接触到的都很朴素,十个里面,难得有一个条件好的头上别一根银簪。但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即使是一块包头布帕,也有人弄得很清爽齐整。这也就是触发她做头花卖的原动力。
只是她似乎有些高估了这些人的购买能力。
比起林娘的头花,那对夫妻的柴要畅销多了,不一会儿,那男人拉来的成小山似的劈柴就下去了一半。
“妹子这是头回来镇上摆摊吧?”那妇人看了林娘的头花,话匣子越发打开了。
林娘闲着也是闲着,“嗯。”
“那你这样可不行,这里进出的都是些跟我一样的粗人,妹子的东西精贵,摆在这里哪有人来买?一般手里有闲钱的内宅娘子都不大出门的,你得送上门去!”
林娘一听,这才恍然,果真有道理!看她头花的妇人多是多,但都是些恨不得一个铜板掰成两个花的主,今天想要开张都成问题。
“当家的,你是不是要给于姐送柴?”那妇人扭头冲自己的男人说着,等得了肯定的答复后,回头对林娘说:“我在镇上卖柴不是一天两天了,多少认识些人,西头开酒馆的于姐人最是爱俏,你等会儿跟我家当家的一起去看看,说不定能卖出些。”
林娘正愁着要怎样主动出击,这妇人就出了个好主意,“这敢情好,多谢大哥大姐了!”当即真诚道谢。
“哎!谢啥谢啊,我当家的姓江,我叫芦花,住江湾村。看妹子这么精致的东西卖不出去有些心急,咱这也就去试试,成不成的我也没把握啊。”芦花爽朗的笑着挥了挥手。
“我叫林娘,小柳树村的,那好,芦花姐,等下就麻烦江大哥带我去一趟。”一看这芦花夫妇就是直爽人,林娘也乐得跟她们交往。
打定了主意,林娘却又犯了难,她就带了一方小包袱皮,铺在地上摆摆摊倒没什么,可要上门推销,拿什么装啊?
芦花也看出了她的为难,从柴堆后面翻出一个不大的半旧小竹篮子来,“林娘,我这儿出门也就带了这么一个篮子,要不你先凑合着用?你没家伙什儿也不是个事啊。”
这篮子虽然不怎么好看,却实用,林娘哪里还能嫌弃?拿包袱皮垫了底,几朵头花错落有致的别上去,也还能用。
倒是一旁的芦花着实意外:“林娘你还真是巧得很,我这么一破篮子被你一收拾,我都不敢认了!”
林娘笑笑,挑了之前芦花看过的头花伸手就要别到她头上。
“哎呀,这可使不得!我这都多大年纪了,还戴啥花啊,你快收起来,赶紧卖钱才是正经。”芦花哪里肯收。
“无妨的,这些都是我自己做的,不值啥钱。”
“那也不行,你这还没开张呢,别跟我客气了。”芦花是真的为林娘的生意着想,林娘拗不过她,只好作罢。
芦花的男人江大哥也是个憨厚人,装好一担柴早站在一边等了一会儿了。林娘不好意思让人久等,收拾齐整跟在江大哥身后往镇子西头而去。
镇子西头连着宽敞的官道,稍微要比林娘进镇的地方热闹点儿。
芦花口中于姐的酒馆就在最西头,那是一间很普通的带茅草棚子的平房,唯有门口的旗杆上高挂着酒字的幌子提示着这是一间酒馆。
这时候不午不晚的,客人还没有上门。店里摆设虽然简陋,却也干净整洁,原色的桌椅上一点油污都没有。
“于姐,今儿的柴送过来了,都是早几天屯的干柴,一滴雨都没淋过的。”江大哥已经开了腔。
“你做事,我放心得很,不然也不会老找你夫妇两人了。”人还没近前,清脆的女声已经传来了。
江大哥憨厚的笑了笑,轻车熟路的往后厨方向而去,“哦,对了,这是林娘,咱家芦花让咱带她来看看,说不定有你中意的。”临行前,江大哥还不忘回头冲于姐介绍了一下林娘。
还真是个实诚人,就这样的自作主张的介绍也不怕惹恼了老主顾连累自家的生意。
“于姐好。”林娘忙上前打招呼。
眼前的妇人也就二三十来岁,穿一身喜气又张扬的大红衣裙。能驾驭这么浓烈的色彩还让人眼前一亮的人真的不多,眼前这位怎么说都算得上美女了。
“哦,有什么好东西?”明明是漫不经心的语气,可配上上挑的凤目,生生让人觉得出泼辣劲儿来。
“我这里有些头花,芦花姐看了觉得衬于姐很合适才介绍我过来的,现在见了于姐本人,我心里都有些打鼓了,这才真正叫人比花娇啊!”这话说得虽然有些水份,但大部份还是林娘有感而发。
“呵……小妹妹嘴巴真甜,姐姐我真被你哄住了。”于姐心情大畅。
“于姐看看我这些头花,虽然用料不金贵,却也是费了心思的,无论是花色还是造型,在清河镇来说绝对是绝一无二,能为于姐锦上添花也是幸事啊!”林娘忙顺着杆子爬,说着话,就把篮子递了过去。
那于姐看过去,立马就被吸引了。无论是花团锦簇的牡丹、高贵火热的玫瑰,还是其它的花朵,都做得惟妙惟肖,其实抛开这些不说,就连简单的蝴蝶结,都比这里的绒花漂亮有新意多了,能吸引眼球自然是肯定的,这个林娘自然是很有信心。
☆、第二十四章 岁月静好
这个于姐果然是个爱俏的,一伸手就拿了一朵大红的牡丹,别在发上占去头顶半壁江山,一个劲儿的问林娘好看不好看。
“哟,于寡妇,今儿这身不错嘛!”大大喇喇进来一个男人,“特别是头上这朵花,光彩照人呐。”
于姐头都没抬,“你这醉鬼到有几分眼力见儿。”面上却已粉面含春,显然进来的是极熟的人。
林娘不由得瞟了刚进门的男人一眼,心里暗自感激。
果然,于姐试了好几朵,一股脑儿都留了下来,林娘在这异世终于做成了第一笔生意,进帐五十个铜板!
早已经江大哥的口中打听得于姐的情况,一个寡妇独自经营这么大一份家业,相比二十一世纪的女强人,那也是不逞多让的。要知道这可是女人没地位的时代。
从于姐的身上,林娘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希望曙光。
有了江大哥的带领,接下来的生意林娘已经能驾轻就熟。
虽然没有谁再有于姐的大手笔,但送上门之后,一朵两朵的总还卖得出去。
等江氏夫妇的柴销售一空的时候,已经日上中天,集市上的人正渐渐散去。四里八乡的村民起早摸黑上路,忙到这会儿也该回转了,不然有那脚程远的到家都得天黑了,在交通靠走的时代,出趟门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就算是离清河镇不太远的小柳树村里,从没来过镇上的人都有不少。
林娘的篮子里还余了十三朵头花,这虽然与进镇之前预想的有些出入,但已经很不容易了。
芦花过来打招呼,她们准备回去了。
林娘忙包了两朵头花递过去。她知道今天能有这样的收入,完全得益于江氏夫妇帮忙。芦花仍是推脱着不肯收,倒是站在边上的江大哥拿出铜钱来非得向林娘买。
“买两朵回去你跟丫头一人一朵,肯定好看。”
“呸,老妖婆了还戴花,没得被人笑话。”嘴里说着不肯,但面上已经没那么坚决,果真仔细的挑捡适合女孩子戴的花色来。
“今儿卖了柴有钱,你尽管挑!”江大哥在旁上见她完全没有给自己挑的意思,忍不住开口。
“凭白废啥钱啊,攒了好给你做件褂子……”
林娘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们两人的互动,温馨甜蜜。突然有些明白,爱情并不是什么奢侈的东西,即使是贫贱的夫妻,在你为我打算,我为你计较的时候,它已经存在了。人活一世并非一定图个轰轰烈烈,即使粗茶淡饭,只要你敬我爱,谁又知道不想岁月静好?
最终林娘收下三枚带着体温的铜板后,江氏夫妇才肯收下三朵头花。壮实的妇人依偎着粗狂的汉子,柔情蜜意,并不比千娇百媚与潇洒英俊的任何一对差。
不自觉的,林娘脑子里突然想到上山之后一夜未归的方柱子,也不知道那人回来了没有……
“你这个贱妇到底是出来了!”
心不在焉正收拾东西的林娘被粗大的喝声吓了一跳!
猛抬头,一个壮实邋遢的人影落入眼帘。
“你……”王屠户!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娘的,今儿总算逮着你了,跑啊,再跑啊,跟你的姘头跑啊?”王屠户的大嗓门一下成了整个集市的焦点,此刻要散未散的人呼啦一下围拢过来。
林娘大吃一惊,这时候怎么会遇到王屠户?上回宁氏上方家来闹,一家人披麻戴孝,明确的说是王屠户打死了林海,不是说杀人偿命吗,怎么王屠户会没事?虽然宁氏的行为惹恼了曾氏,林娘被拦着没让回林家,可她听到的消息千真万确是王屠户已经被官府拘了,她才放心大胆的上清河镇的,这是什么情况?
“你是谁,凭什么拦着我回家?”林娘不得不冷静下来,这时候一定要跟他划清界线。
“你问我是谁?我是你男人!花了银子人财两空的男人!还不老老实实跟我回家去!”王屠户一面向围观的众人大声宣示自己的主权,一边伸手就要过来拉林娘。
“你胡说八道什么,我是小柳树村方家名媒正娶的媳妇,我男人活得好好的,什么时候你成了我的男人?难不成光天化日之下还想强抢人妇不成?”林娘态度坚决,柔弱的身形在彪悍的王屠户面前像标枪似的挺得笔直。到了这个时候,即使是明知不敌,也要输人不输阵。
周围严重缺乏娱乐活动的围观者聚拢得越来越多,认识王屠户的人自然不在少数,面对着这样一个彪悍之人,对面的小娘子还这么义正言辞,有不少人已经认定王屠户为非做歹了,七嘴八舌的议论着他的不是,隐隐有人开始为林娘出头。
王屠户心里也是恼火,好不容易逢个集日,正是生意红火的时候,却冷不丁听人说见着了林海家的闺女,他就急急的奔集市来了。
本来讨个婆娘并没多大的事,只是在林海家见着这个林娘一面后,立马就动了心,那是与一般的妇人完全不同的类型,娇娇弱弱若风扶柳,细眉红唇跟画儿上的美女一样,即使是贪心的林海开价八两银子,他都没有犹豫,甚至还主动搭上半边猪肉。
哪曾想到手的媳妇半路却跟人跑了!
王屠户哪里咽得下这口气,几次三番找到林家去要人,那林海收了他的银子,一开始还满口答应把他媳妇送回来,可等王屠户再一次上门,那林海却只愿意退回聘礼。
这简直就是欺人太盛!
当即两人冲动之下动了手,就林海那个小身板哪里是王屠户的对手,没几个回合,竟被打得吐血不起。王屠户当时也吓住了,一溜烟的跑回了家,当晚就听得林海一命呜呼归了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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