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
“是的。”
叶剪秋低着头不停的把玩手里的一根香烟,慢条斯理地道:“叶婉珍,其实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你却并没有说。那你现在老实告诉我,你是怎么和司徒瑾搅和在一起的?”
跪在地上的叶婉珍明白,她想要留在这里,只有老老实实的坦白,也许还有一线机会。
于是,她将自己如何和乔氏联手,如何诬蔑了叶剪秋是恶魂,又是如何诓骗司徒瑾主动送上卖身契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
叶剪秋点燃了手里把玩了很久的香烟,看着袅袅烟雾在空中静静弥漫,他心里的那团残留的火苗,终于彻底熄灭了……
——司徒瑾啊司徒瑾,你参得透生死,却永远也参不透情爱!
叶剪秋站起来,走到叶婉珍面前,对她道:“看你说了实话的份上,你走吧,以后别让我再看到你。”
“大哥!”
叶婉珍悲怆的哭了一声:“大哥,我知道,我无论怎么做,你都不会再原谅我……可是,我真的想留下来……”
“怎么可能呢?你觉得你哭一哭,求一求,所有事情都会按你的心愿来吗?叶婉珍,你要记住,太阳不是只为你一个人发光!”
叶婉珍面无血色的颤抖着从地上爬起身,对叶剪秋道:“大哥,其实妹子这辈子若真有你这个大哥,也是福气,只是我没有珍惜……无论再说对不起,也是枉然……妹子我,就别了……”
叶婉珍一咬牙,腾腾的退了几步,猛的冲着熊熊燃烧的大铜炉一头撞了过去!
☆、一百一十五
踏千嶽,登高巅。
八荒采奇石,六合聚金英。
冶成筑炉兮,逐渐成军。
烈焰起,紫气腾,青阳淬天火,鹰山砺宝锋。
红星希望农场内,炼钢车间高大的烟囱冒着滚滚白烟,车间内的工人正在热火朝天的工作。
烈火熊熊的室内闷热无比,老木抬手抹了把汗水,就将手里带血的镙栓扔到炼钢炉里,拍拍手道:“老啦,若是当年,老子定不会失手,只用一片树叶,就能将那丫头定在原地!”
老胡也捋了把脸上的汗水道:“吹吧你,老子一口浓痰就能将人订在地上!”
说话的老胡光着膀子,系着一个大油布围裙,用钳子挟着一团软乎乎,半液体状的红色铁团放在铁毡板上反复大力锤打。
老木蹲在地上用力拉着巨大风箱,嘴里不屑地道:“嗬!那你当时咋不用那‘神涎’之术?”
“不是看到你拿着镙栓想试试身手嘛!怎么地,那丫头终是死了?”
老胡边说边低头,他仔细看了看经过反复折叠锤打的好铁团,不满意摇摇头,又挟起来扔回坩锅。
俗话说百炼成钢,眼前这块待炼的铁团杂质很多,做成工具还很生脆,容易断裂。
老木道:“没死,只是额骨碎了一块。咱们哥几个在外头偷看的时候,还当是那丫头又玩花活儿呢,结果眼睁睁地看到她头快撞到炉子也没收腿!情急这下,我老木就扔了个镙栓……李婶子菩萨心肠,将人放在自己屋侍候着,现在已经醒了。”
老胡用力搅着坩锅里红色的铁水道:“这下叶管事也没办法了,总不能将半死不活的小女子扔到大街上。既然没死,就留下来老老实实干活!咱这农场除了炼钢车间和工程科没有停工外,其它工友都上地收麦子去了。”
老木奇怪:“老胡你说,工程科的人不去收麦子,全都挖起了地下仓库,叶管事说是要建大型冷库,可这冷库不是得有冰吗?这么热的天,从哪儿弄冰去?”
老胡得意地一笑道:“这就你不懂了吧,有咱们的齐王殿下,怕啥!”
老木恍然大悟:“对呀,那齐王可是皇族,听说皇族不仅能呼风唤雨,喷火扬沙,还能凝固万物成冰。”
“没错!”
两人会心地大笑。
这农场的工友,其实全是赵淳的手下。
赵淳虽然是王爷,但是他喜欢结交那些有用的人材,无论对方身份高低。比如江湖草莽,游侠悍匪,杀手谋士,贬官凶犯或是能工巧匠……用过去的话说,就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现在这个农场的工友们,就是赵淳指定好人选后,由吕延玉将这些专业人才集中在大牢,最后由不知内情的杨小迷从狱里提人出来,顺理成章的分成两批运送到农场。
也怪不得叶剪秋总纳闷儿,农场的工友们挺聪明,都可以拿科学技术奖了。每当他提出一个新的技术理念,就像阿基米德给了一个支点,那些工友很快就能领悟延伸其深意,从而研究出新品。
比如牵引式圆盘排耙和铧式犁。
这两种农具的主要功能就是入土、碎土、翻土、以及耕前灭茬。他只画了一个草图,仔细地讲解各种角度的参数后,技术科和炼钢车间联手,很快就能生产出二米宽精确的产品!几匹马拉着排耙从田地走过后,能深耕一大片土地!令人叹为观止。
叶剪秋并不知道,农场会有人将掌握的第一手的技术资料悄悄交给赵淳。而赵淳会在沧穹那个四季如春,雨水充沛,更适合农作物种植的地方秘密开始建设生产。沧穹不仅同样有大型的农场,甚至已经开始煮盐,制造机械,挖银矿,打造兵器了!
——齐王赵淳,可比曹家狠多了。
看起来无所事事的王爷赵淳,其实很忙。一方面,他要顾全大局,为了赵家江山稳固这个宏伟的目标和赵灏坐在一起共谈国事;而另一方面,他又要时刻警惕翻脸比翻书还快的赵灏!说不定上一秒两人还在下棋,下一秒那赵灏就往他怀里塞一件龙袍,用造反的名义再追杀他一次!所以,他不得不做万全准备。
老木又往炼钢炉里加了一铲炭,撑着铁锹纳闷:“不是说叶管事要开会说曹家的事吗?怎地没有动静?”
“大忙的麦收时节,哪有功夫找曹家的麻烦!再说了,现在外面的商铺,都有仿制咱农场的货品出现,有些东西不全是曹家仿制的,也有其它作坊干的……现在两个小管事愁的天天开小会,正说这事儿呢!”
“那倒是……”
老木想到什么,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说不定,那叶管事和朝歌的好事将近了。”
“何以见得?”
“他们每天晚上在帐篷里以开小会的名义呆到很晚,肯定已经矫龙入港了!”
“咱农场的兄弟们一起听的墙根,我们咋都有没听到动静?”
“那叶管事的床密封的严着呢,传不出声来。”
“瞎说,初经人事,定会疼的哇哇叫!”
“哟,你还挺懂!”
“那当然!”
老木看着一身横肉的老胡的坏笑。
……………………
李氏小心翼翼的端着汤药送到床边,轻轻扶起头上缠满了纱布的叶婉珍,心疼地道:“丫头,该喝药了。”
叶婉珍软软的坐起身,眼泪汪汪地道:“婶子,多谢……”
“这孩子,谢什么,快点喝药,等身子好了,和婶子一起在农场做工可好?”
“嗯。”
叶婉珍听话的将汤药一口喝光,李氏递到她嘴边一块蜜饯。看她听话的张开嘴吃下,李氏满意的扶着她躺下。
“再睡一会儿,明天让农场的大夫再来瞧瞧。”
“嗯。”
李氏刚想离开,却被人拉住了衣角:“婶子……”
听到叶婉珍可怜巴巴的声音,李氏停下脚步,叹了口气道:“孩子,你哥不愿见你,婶子也没有法子。”
“婶子,我只想对大哥道歉……”
“丫头,你安心留下吧,你大哥既然没说什么,也就默许了。再说,你大哥今日不在农场,有事出去了。”
叶婉珍眼睛一亮:“莫不是那穿黑袍的先生又来了?”
李氏摇摇头:“那位先生不常来,今儿你大哥是替你静石伯伯送信去了。”
“哦……”
叶婉珍失望的躺了下来。
李氏端起空空的药碗走出了帐篷,看着远处正在一片繁忙的麦田,不禁若有所思。
那个司徒瑾,是个脾气很坏的孩子。自打小秋喜欢上他后,就很少听说他对小秋怎么好过。尤其是他成了亲,小秋伤心欲死,可是司徒瑾却毫无查觉……
李氏心酸,就在那天晚上,她听到帐篷内的动静怎么也睡不着,站在外面不停地往里张望。那司徒瑾看来真生气了,就连军团也了下令,不准军士们再来农场踢球了……看来,两人的缘份已尽。
李氏叹了口气,小秋一大早就出去了,不知道他回来后,会不会不高兴……
叶剪秋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后,拿着一封信边走边打量周围的环境。静石先生告诉他,那位收信人就在甘棠巷开了家书局,听说规模挺大,不知道好不好找。
叶剪秋其实很宅,他从来没有去过什么甘棠巷,毕竟青阳面积也很大,有些街道和小巷他从来没有涉足。
当他左顾右盼的走在大街上时,一辆华贵的檀香马车从他身边经过。
坐在车厢里的曹老太看到从车旁经过的叶剪秋后,不禁笑了起来。坐在她身边的钱庄知道,当老太太眯着眼睛盯着一个地方皮笑肉不笑的时候,就是又打什么坏主意了。
——没错,曹老太已经指挥手下高价回收那些在军团家属手里棉花。
其实她的目的不是棉花,而是因为棉花种子。
老农们常说:母强则子强,母弱则子弱。其实是指种子。
寻常百姓育种很简单,只是在田间地头留下最粗壮的穗谷即可。但百姓们取种不易,而且留下的种子有个毛病,就是第二年就会退化减产,优良的种子越留越少,最后只得去专门卖种子的地方去买良种。
所以,有实力的农庄,比如曹家,会用自己最好的土地当做留种田。
留种田里的种子,要耐心细致的用人力一粒粒去选那最肥实光泽的种子。而且留种田的田地间距比一般田地要宽很多,不仅通风透光,而且防其它作物掺杂。留种田的管理非常麻烦,粪肥,耕锄比一般田地多出数倍,而且水分要及时灌溉。
但是留种田首批收获的种子还不能达到要求,需要将第一批的良种再次进行人工精选,用同样的方法再连续种上二年左右,才可使用或是出售——这种重复留种的方法,也叫做“提纯复壮”。
寻常百姓们是没有这个精力和财力来做的,所以他们只得向大农庄购买。
因此,市面上的种子价格比一般粮食的价格要昂贵很多,不是没有道理的。
当曹家庄子里的老农看到农场的种子无不大惊失色,这种特别优良新奇的品种,是他们种了一辈子的地也没有见到过的!于是有人就提出来,这些种子即使不用在留种田特别培育,也最少能保持三代的良种!若是在留种田再细心培育,那时间就更长了!
曹老太想到这里,脸上的皱纹笑成了一朵花。
其实曹家不仅囤集了大批农场的种子,还在抄袭。
寻常的新品上市,最少要一年多的时间。自从有了农场后,曹家作坊只需要几个月,就能完成新品的设计、制造、分配和销售。由于曹家有丰富的人力和物力,所以曹家的产品会比农场同款的产品更为美观实用,而且价格也低个头。于是,农场的生意更不好做了。
曹老太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了她家的老五。
老五在农场当牛做马,而叶剪秋却并没有给她儿子丝毫机会。做为一个母亲,她早就看上不了!
于是曹母用抽丝剥茧的方法渐渐蚕食农场的市场份额,如果叶剪秋的生意做不下去了,仍回去种花卖菜,没有了异能的他,就凭那张普通的脸,说不定会乖乖的留在老五身边!到那个时候,只怕他得看曹家人的脸色了!
——恶名和利益之间,曹老太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叶剪秋还没有真正领会到“江湖”险恶,他初尝创业挫折后,并没有打击到他的信心和激情,仍在积极想办法应对。但是时间会证明,他将来会面对更多的磨难和成长。
当马车远去后,叶剪秋终于从那浓浓的檀风中闻到一丝油墨的味道。他不由得松了口气,真是苦寻无门,墨香指路。
他来到一个大门前,只见里面有很多伙计进进出出在忙碌,有人手里拿着活字铜板,那是一种横平竖直,横轻竖重,字形方正的字体,显然这里是一家印刷作坊。
作坊门口还有一个两层楼高非常气派的大型书店,匾额上题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雅香书苑》。
叶剪秋惊叹,这里的图书多的简直浩如烟海!当他看到书店里一排排整齐的书架和一堆堆的图书后,不由得整了整衣冠。毕竟是书香高洁之地,要保持礼仪风度。
他向一个小伙计打听掌柜,那小伙计很快就请出来一位长衣翩翩,长相清俊的公子。
叶剪秋对那位公子第一印象就是,果然是读书人,举手投足斯文又儒雅。
只见那位公子微笑着走上前,冲着叶剪秋作了个揖:“请问这位兄弟,寻在下可是有事?”
叶剪秋慌忙比葫芦画瓢的也做了个揖,礼貌的道:“在下叶剪秋,军团农场的管事,替静石伯伯前来送信,请问阁下可是李兄李子定?”
“正是在下。”
李子定接过书信,就邀请叶剪秋来到后面的书房稍等。
叶剪秋安静的坐了下来,静石伯伯告诉他,这位收信人定会回信一封,让他务必捎来。
只见那位李子定拆开信笺仔细看完后,不禁莞尔一笑,又扭头将叶剪秋从头到脚细细打量一番。
只见坐在窗边的那位小公子纤弱白净,双眼如潭,一袭青衣纤尘不染,一双小脚玲珑可爱……倒是很符合自己的心意。只是,那如乌墨般的长发上竟有了丝丝霜白……也是个痴情种呢!
叶剪秋并不知道,他交给李子定的那封信其实是“自荐媒书”,静石先生在字里行间满满都是对他这个“儿子”的溢美之词,夸的人间少有天上难寻的……当然,叶剪秋有了白发的事情,静石先生也没有隐瞒,只说他是情深而伤。
那静石先生知道这位李子定好男风,但是为人正直不风流,善于经商又不迂腐,家底实力雄厚,将要而立之年还是独身一个,是一个绝佳的好儿婿之选。于是,不便出门的静石老先生就设计了这么一出。
感觉到对方眼光的细细审视,叶剪秋有些不自在,他脸红地低下头,收起了懒散的坐姿,将叉开的双腿并拢,规规矩矩地缩起了双脚。
李子定笑了笑就收回目光,开始准备回写书信。
正当提笔之时,又好似随口问道:“不知道叶公子平日里可有什么雅好?”
叶剪秋一愣,雅好?
他只好道:“雅好谈不上,平日里只是看些书,种些花花草草,农场嘛,当然还是种地为主。”
“原来如此。我这里倒有些园艺书籍,可送叶公子阅览。”
“那太感谢了。”
“不必客气。”
“喜欢听评书吗?”
“评书?喜欢听呢!”
“喜欢看戏吗?”
“嗯,唱的好的,就喜欢听,唱的不好的,耳朵受累。”
“呵呵……”
那位李子定不禁笑了起来:“是位有趣的人呢,若不嫌这里嘈杂,叶公子无事可常来。我们可一起听戏喝茶,也不虚度这大好时光。”
“嗯,没事的时候再说吧,我现在很忙。”
“听说军团农场闲人免进,子定不便上门打扰,只在书店静心等候叶公子邀约可好?”
——怎么听起来像约会?
叶剪秋打哈哈:“再议,呵,再议。”
那李子定微微一笑后,心里满意地暗自点头。
只见李子定一手拂起长袖,一手提笔,游龙走蛇般一气呵成,倒是很有气度。
叶剪秋觉得,这个李子定才是从头到脚真正散发着东方韵味的古人。
当叶剪秋回去时,怀里抱着一大摞书,而且那个李子定,很热情好客,一直陪着他走了很久才依依不舍的拜别……
李氏踮着脚观望农场回来的路,远远的看到叶剪秋抱着一大堆书愁眉苦脸的走过来时,李氏一口气跑到打麦场,开心地对静石先生道:“成了,成了!那子定看上咱们家小秋了,送了很多书。”
静石先生在信中提到,若是李子定中意对方,就送书示意。
正坐在小板凳上,帮忙捆麦秸的静石先生也兴奋地捋了把胡子道:“好好,君子成人之美,只是接下去,就看两人的缘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