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水是为自己的身体而流,她不能再口口声声地假冒是个好妖了,她妄念过重,为人的廉耻已不复存在了。她为自己哭,哭的是,她承认了这变态的怪异的她才是真正的她。
在那极其疼痛的战栗中,她史无前例地感觉到轻松与释然。
那时,她无需考虑自己是人还是妖。
她是怪物。
第41章 熊妖篇15
明竹接到狼崽时,很是欢天喜地,把它往肋下一夹,另一手捧着玉简孜孜不倦地研究,时不时看看它,再自己咕哝道:“什么根源之恶,什么禁制,狐妖既然知道底下是什么,典籍中必定会有记载,我非得提前找出答案不可,免得师姐困惑。”
狼崽垂着头,和明竹不是很对付。
程锦朝醒来时,只看见眼前一道很是炫目的白。
是雷光罢!她默默想着,竭力甩着脑袋让自己清醒过来,撑着身子,勉强坐起。
手掌下却并不是平时用来刻字记录时间的横道,反而是一片湿润的草地,草叶还粘在手心。
她抬起头,又看见了那抹白。
白的不是雷光,却是一片洁白的绒毛,在微风中微微摇晃,她目光追着这片绒毛,看见一只巨大的白狐蹲在面前,尾巴长长舒展,带着难以言喻的笃定与安宁落在地上,肆意铺满,骄傲而得意地亮出为妖的本事。
程锦朝很快数出了,那白色的尾巴有九条。
她抬起眼,在那只狐狸的眼睛中看见自己,伤痕累累,满脸惶惑。
白狐的双眼带着轻盈的笑意:“还是只小狐狸呢。”
程锦朝微微抿起唇,有些自己也不能捕捉到的喜悦。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同类,理直气壮地面对面,没有杀意,也没有质问,都是狐妖——是同类。
“你是九尾狐王么?”喜悦转瞬即逝,她转过眼,轻声提问。
白狐笑吟吟:“天下除了我,也没有第二只九条尾巴的狐狸了。”
骄傲的狐狸垂下头,看着人形的她似乎有些不满,伸着爪子拨她伸出来的尾巴,她躲着白狐的爪子,踉跄站起来:“你有什么事吗?”
“为什么这样提防我呢?我们不是同族的姐妹吗?”白狐缩回爪子,却也变成了人形,轻盈走近程锦朝。
程锦朝直觉是不愿意提防的,但此时情景这样陌生,她还是往后撤了两步,警惕地望着对方,谨慎地想着自己昏迷之前的事,从明尘让扶火送耳坠往前,到明竹带走狼崽,再到定平来审问她。
和九尾狐王有关的,只有定平的谈话。
狐狸退后几步,身子一屈,变回原形,一只红狐警惕地压低身子,尾巴一荡,与白狐绕起圈子来,圈子绕过两圈,白狐才要开口,程锦朝已经打量好了四周,恐怕是一处幻境,没有边际,只有一片草地,天和四周都是一片白。
“是定平?”她抢先问。
白狐定住了,笑道:“是啊,亏得有他帮忙,你才离开那可怖的牢狱。”
她现在不在天衡宗?
程锦朝不由得蹙起眉头:“擅自带走我,天衡宗要说我越狱——”
“给明尘添麻烦是吗?”白狐抢白,程锦朝更加警惕地看着对方。
一红一白,在风中对峙,两条狐狸都定住,还是白狐又开口了:“你是我的同族,明尘如今不庇护你,天衡宗那些修道者对妖族恨之入骨,你的处境,我放心不下,亲自来接你。”
程锦朝略加思索:“为什么?”
“什么?”
“我不过三条尾巴,又没什么本事,被人养大,杀了不少妖怪同族,为何九尾狐王亲自来关心我的死活?仔细想想,只是因为我跟在明尘尊者身边吧!”
对面白狐怔了怔,笑道:“哦……那我就,的确是为了明尘来的。”
程锦朝这才略有些放松,却仍然不失警惕:“今日带我出来,想必是,不会放我回去了吧?”
白狐抚掌而笑:“正是正是,你也做好准备了吧!”
程锦朝往后想了想,自己被狐王带走,给明尘带来麻烦,但自己渺小,只能如小石子泛起涟漪,却不会对明尘造成实质性损伤。而身边的九尾狐王可是让明尘实打实受过挫的。她便不再想天衡宗之事,只镇定应对白狐,看对方走来,不再反抗,歪着脑袋把她打量了一会儿,直到白狐过来把她拎走,才轻声道:“你要把我带在身边吗?是了,我这样弱小,也伤不到你。”
白狐却没有与她答话,只狠狠在她后颈一捏,叫她再度昏死过去。
如今是妖族之皇的唐若亲自来带一只弱小的红狐走,倒也不是因为明尘的缘故。这红狐是她捎带拎走的同族,该迷途知返,回到族群的怀抱来。嗅这狐狸的气味,想来并没有吸食过人类的精血,灵气还是清透一团,一时被人的教导所误,也是正常的。
然而妖皇本身的行动并不顺利,定平虽然是个代宗主,但毕竟不是宗主,没有统管所有铁印的本事,和她的交易也都是无法兑现,她逐渐失去耐心。
而她也得知了明尘在这关头居然跑去人间入世历练,据说历练的地点只有记名簿里的初代宗主知道,其他人都不知道,以免有人去暗中帮助,反而破坏了历练的美意。
所以定平也不知道,狐王空手而归,本来只是想去劝勉一下同族的后辈,看她一脸警惕,一副被人类荼毒的模样,她索性恼怒起来直接带走,总好过白走一趟。
一只妖,最终会归于混沌之中的指引,将毁灭作为本能。有的妖天资聪颖,生来便是合格的猎手,知道如何捕猎其他生物,将灵气吞没滋养自己。有的妖资质驽钝,渐渐长到十年二十年,才逐渐觉醒这本能。然而却有一种妖,明明资质不错,却始终压抑本能,被人驯化犹如家犬,被吞没毁灭的本能吸引却强行压抑,才显得修为低下。
手里的红狐很显然就是这类,分明没有碰过精血,却自行修炼出三条尾巴,除了父母修为高深之外,也少不得自身资质不凡。然而就一副忠于明尘的蠢相,叫唐若心底又是叹息又是恨铁不成钢,要是这狐狸跟随自己,在自己身边,少不得被她提点,锻炼,绝不只是这个烂境界。
不肯吞没毁灭,还做什么妖?让族群中的大家教导教导吧!
此时的明尘沉没在一片金色汪洋中。
初代宗主和她回忆起从前的事情来。
那时,世间没有宗派的存在,不过是零星的妖祸乱人间,零星的人进入盘古遗迹得到机缘成为散修,又零星带几个徒弟,在世间作游侠,作旅行者,四处游历,帮人除妖。然而,就在三百年前,谁也不知发生了什么,妖族忽然大范围出现,竟然成群结队,一般散修竟然无法抵抗。
人间大乱,就有些散修聚集起来保护自己的家乡。
而初代宗主,一个修为稀烂的少女糊里糊涂地和朋友们组建起来家乡的守卫,渐渐地,也不知是因为运气好,还是因为机缘好,总之,这稀里糊涂组建起来的一帮好友越来越多,最后不得不分出位次,最后又有了名号。
那时人间小宗派昙花一现,许多小宗派又聚拢起来,就成了北州荒山宗,定州以南的天衡宗,南州以南的定海宗。
三大宗派联手除妖,将妖族再次逼退到从前零星出来的状态,为抵御妖族反扑,各自建立山门。然而定海宗却因妖族蓄势反扑而覆灭,和那些妖族同归于尽,此时南州仍然荒芜一片,除去大战废墟之外,便只剩零星的商人在废墟中捡些破旧废弃的法宝倒腾来买,南州成了野兽与投机者的巢穴,至今仍旧荒凉。
只剩天衡宗,侥幸位于天下正中,势力愈发增长,竟成了天下第一大宗。
这是众人都知道的故事。
而天衡宗的起初,只是因为一个少女站在城墙上望见了一只妖怪吞吃人的可怕景象,竟无一人敢冲出城门去反抗。因开了城门,便会有无数妖怪扑上来将其撕碎。
心中升起的怒火,后来被称之为道心的东西不断膨胀。
她要站出去,就是死也要站出去,那些妖怪,杀一个也好——就是杀不死一个,也绝不在城中悲切哭泣等死!
然后,相熟的朋友道:“我与你同去!”
众人都与她同去。
明尘凝神细听,那已然逝去,只剩半缕残魂的初代宗主曾突破尊者境界,半只脚踏入仙人的地步,所以才能留残魂至今,对她说:“宗门?不过是一群相同志向相同道心的修真者聚集在一起!就是这高耸入云的天梯毁灭了又如何?只要道心不灭,一个天衡宗,百个天衡宗都建得起来。”
在黑暗中,被渐渐封起来的窍穴犹如一盏盏灯,混沌感知变得原来越暗,灵气被隔绝在外。
“大道如房屋,出世是在屋外,可见全貌,入世是进门,才知屋中布置巧妙。入世历练,一年为期。”
四周彻底暗了下去。感知被吹灭,她彻头彻尾地瞎了,在恢复知觉后,伸手在混沌中探索,却只摸到一根冰凉的链子。
那链子,拴在她的脚上。
摸摸双眼,下来时因为义眼显眼,自己又挖去了,此时竟原封不动地露着丑陋的瞎眼。
耳边有人大声道:“这一批的奴隶好价钱!军士老爷!不能再便宜了!”
又有人不满道:“统共十个苦力,三个女人不说,还有一个瞎子!你当我是瞎的么!”
先前说话的人赔笑道:“军士老爷,您别逗我了,您看看,这虽然是个瞎子,可看她手脚都好好的,浑身上下连个冻疮都没有,细皮嫩肉,长得也不差!您看那头那几个,虽然长了对眼珠子,可那一身烂肉,歪瓜裂枣,还比我卖得贵出三块灵石!”
是……在昏迷时,被捉走当了奴隶么……
说起来,四周真冷啊,她很少遇到这样冷的天气,风钻入衣裳里,骨头都要结冰了。
明尘定了定,并未做声,只感觉出有人过来,粗暴地钳着她的下巴,甚至伸进手指来试试她的牙齿结不结实。
本能似的要动用灵力轰出去,然而窍穴已闭,灵气在外无法流转。
她忽然沉默下去,任由买家检查过,还算满意地付过灵石,就用绳索串着十个奴隶向外走。
她因眼瞎,被安排在绳串的后头,最后面是个男人,似乎是买家的手下,走路有铁器的声音,剑鞘拍打着甲胄,或许哪所城的守城军士。
那军士在她身上捏了一把,不满道:“身板还挺硬。”
没有灵力,还剩外家功夫。但明尘还没动,她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只很是惊诧地想,原来这世间竟然还有买卖奴隶的事!若有妖假冒作人,花几块灵石就能买走人的性命,且圈养且吞没,犹如家畜一般,岂不是很容易的事?
然而她很快就意识到,即便买家不是妖,人也仿佛家畜一般。
“女人带去女闾,男人都带过来,列队站好!”不远处有人大声呵斥,“快点!”
女闾似乎近在眼前,她被推着过去,嗅到一股股难闻的气味,听到有女子高亢的声响,乍听是欢愉,细听却是痛苦地哀嚎着,断断续续,又有些男子的污言秽语和喘气声。
又侧耳,听见男子的那头传来的腥臭气,脚步拖沓,喘气都是粗重的,仿佛是极大的重负。
啪——鞭子抽打在人身上,她立即在一片腥臭中嗅到了血的味道。
然而血的味道却很快散尽了。
那大声呵斥的人过来和牵着奴隶的人交接,声音虽低,却瞒不过明尘敏锐的听力:“荒山宗那帮仙人老爷们愈发严苛了,十日内必须完工!完不成,杀了我们和这帮奴隶一起填坑!”
荒山宗?
同是天下正道的宗门怎么会?
惊怒之下,竟然忘了自己如今是入世,要开口,却说不出什么,灵气不能流入身体,窍穴封闭,气血陡然逆行,喉头一甜,哇一声吐出一口鲜血。
怎么会?
把剑对向凡人?
还……鼓励贩卖奴隶!
那女闾中惨叫的女子,那在不知什么劳苦的活计下喘不上气的男子——
她不是没有来过荒山宗,可,从未——
一旁的军士捂着鼻子道:“那奸商,竟卖给我个痨病鬼!去!拖出营杀了!免得恶疾传染!”
入世不过一个时辰。
第42章 熊妖篇16
其实程锦朝隐隐觉得,却不肯承认的一点是,狐王唐若对她很好。这种好不在于明尘和她日夜相处,反复质问道心最终确认出的忠诚,而是一种亲密的直觉,程锦朝将其归咎为对同族的依赖,况且对方和颜悦色,的的确确——将她当做是后辈,和她聊起天来。
她的提防仿佛是流沙筑造的城墙,很轻易地坍塌了,于是她只能固执地少言少语,避免犯错,眼神却不自觉地停在唐若身上,不断观察,看见年轻的狐王化作人形比自己妩媚太多,眼眸细长又很有威严,说话速度很慢,每一句都像是经过思考,却又不显得沉闷,反而叫人觉得她在郑重中嘱托什么。这年轻的狐狸人形的时候穿着白衣,像是经过打扮后的明尘,但大多数时候,她更喜欢舔着爪子趴在凸出的山岩上,俯视着山峦,仿佛那只是她的玩具。
狐王的力量与明尘正好相反,灵力流动起来是沉稳的,又令人惊惧的,从大地深处裂开的罅隙,碎石和泥土,草木与河流,沉甸甸仿佛拳头从下巴打翻。程锦朝被许多同族围住的时候在追想明尘,明尘的力量从高天而来,雷霆与风暴,裹挟着破空的风声,由上而下地咆哮着天道的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