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暗香盈袖————绿袖
绿袖  发于:200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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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备受争议的狂狷王子。

他是先皇的皇后嫡子,也是唯一的嫡子。他文武双全,放达机智,本来是诸皇子中最有希望继承帝位的。可惜他有一个为人诟病的地方,就是喜好龙阳。达官显贵中,多的是这样的人,大家不过当作是娱乐狎游,彼此心照不宣罢了,偏偏他对任何女子从不假以辞色,公然宣称只爱须眉不爱红颜,与美少年出游嬉笑从不避讳,先帝虽在诸子中,最钟爱于他,对此也是又气又恨又无奈,甚至说,只要他肯娶妻生子,使后继有人,其他他可以不计较。他竟然说,"江山,我所欲也,自由,亦我所欲也。除了他所爱的人,他谁也不会娶,若为江山,放弃原则,非是得天下,而是为天下所囚,不为也!"气得皇帝老子差点晕过去,满朝哗然!

他游戏红尘十多年,赢得薄幸风流名,却从不曾为哪一个人驻足过,那轩然华丽的靖北王府里人来人往往,多少笙歌笑语竟日缭绕,可曾隐含过真心?

他对李寻欢是一时心动还是情之所钟?

这几日衣不解带的殷殷照顾,究竟是出于怎么样的心理?若没有深切的真心,是不会有那样的关怀,那样的细致,难道仓促里的惊鸿一瞥也可以注定对一个男子天也老的执著么?

那么他自己呢?从一出生就跟他剪不断的爱恨恩怨里究竟纠缠着怎么样的情?

烛火摇曳,李寻欢昏睡的容颜恍惚迷离着,清旎流光碎影,幽渺烟水旧梦。

朱建安坐在床边,用沾了水的丝绢轻轻润着他灰白却优美依旧的唇。他的动作是温柔的,他的神情是专著的。

方名策坐在窗下的椅子上,看着这样陌生又熟悉的他的主子也是他换命之交的朋友。

当日他曾扬言,今生只娶心爱之人,而与皇位失之交臂,事后,他问他,娶一个女人装点门面,真的这么难么?他洒脱的笑道:"一来呢,我不想勉强自己,二来呢我既不喜欢人家,何必要葬送她一生的幸福?若是个温和的人呢,无望的等待太残忍,若是个不甘寂寞的人呢,岂不是要平生出许多风波?麻烦极了。有了孩子就更烦了,这孩子若是跟那一班迂夫腐妇一个样子,觉得我喜欢男人是天理不容的事,事事作梗,跟我横眉毛竖眼睛的,这如何了局?所以拉,还是一个人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他那时年少风发,是那么随心所欲,追求自由逍遥的人。

可是身在红尘谁有能真正自由?十多年一晃过去了,他的父皇去世了,他的长兄登基了,他依然孓然一身,他的纵歌长笑里有了寂寞,他的眼底有了令人捉摸不透的深沉。

他曾问过他,后悔么?他望着沉沉夜色,无语。身份高贵如他,手握重权如他,心思慎巧如他,在那个一向与他不和的皇帝眼前,在那充满了倾轧的朝廷里,往昔的狂傲,年少轻狂时以为可以轻易抓住的心灵飞扬,身纵往之的自由也早已破碎。

后悔么?不如当时,取了天下。他忽然一笑:"不后悔,既然已经决定了,就决不后悔。"

是啊,他本就是个从不言悔的人。

而这一次呢?李寻欢吐血晕倒时,他惊暴的杀气,他逼他破戒救李寻欢时,那决绝的态度,他要他拿出六道还魂丹时,坚定底下的害怕。

他是真的爱上他了,爱上了这个只见过两次的朝中流梦,江湖传奇。

记得那一年他十三岁,宴罢归来,不说皇城牡丹天下无双色,不说后宫佳丽脂粉艳,不说才子辞章锦绣口,他说他看到了一双世间最美丽的眼睛,比月色更皎洁,比是水波更灵动,比春风更柔和,比冰雪更清净。

那个人叫李寻欢,不知道妒煞了多少人的少年探花。

"长风扶云上青天,明月依静坠东山。"十七岁,前途正好的少年做的诗却是那么潇洒写意,淡泊繁华,隐隐透着倦意。果然,富贵浮名留不住他,走得云散月落,潇潇洒洒,渐成往事里一抹清卓风华的残眷余丽。

记忆会淡去,尤其是孩子的记忆淡得更是多,很多年后,连他都要忘了,曾经的那个水晶般光华流动,远黛夕水般卓然韵致的少年。

有一次,朱建安坐在岳阳楼头,看烟波浩淼里渔舟晚归,忽然道:"不知道他现在在何方,眼波是否清丽如昔?"

他一楞,一时不明白他说的是哪位旧欢新宠。

朱建安悠然一笑:"李寻欢,小李飞刀李寻欢。"

原来他一直没有忘记他,如果说当年十三岁的孩子还不懂得爱,那么今日的重逢是要弥补多年前的仓促,还是凭添一段无终的故事?
方名策为李寻欢换好药,将伤口包扎好,扶他躺下,伤口的复原情况很不好,只要稍有牵动,就会出血,他本来就有气血枯竭之迹,虽然朱建安和龙小云虽然千方百计搜罗了不少补血益气的药材,但是他身体太虚,却经不起大补,只好先想法子慢慢调理。过多的失血是他的脸色看起来异样的苍白,而连日缠绵的低烧使他的脸颊透出几分晕红,宛如绯红的焰在清皎的冰里凄艳的燃烧,有种惊心动魄近妖近幻的美。

方名策的眉忍不住越皱越紧,跟他损耗到及至的身体相比,他的精神有点不太正常的好。虽然只是虚弱的清醒着,但他更应该昏昏沉沉的晕睡着。他忍不住问道:"李探花,可有哪里不舒服?"

李寻欢淡然一笑:"你每天都要问我好几遍,你问得不烦,我答得都烦了。总是这个样子,你莫要再问了。我知道你觉得奇怪,为什么我还能这么长时间的清醒着,大概我已经习惯了这个破败的身体了。"

方名策道:"李探花,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你天纵奇才,世之所期者,罔不克尽。却为何一点都不爱惜自己呢?你还受过几次严重的内伤吧?却根本未曾调养好,你又何苦这样糟蹋自己呢?"

因为有时候只有身上的痛才能麻痹心头的痛啊,李寻欢依旧轻描淡写的道:"方先生,见微知著,果然医术高明。"

李寻欢是有意岔开话题,却无意点重了方名策的痛处,"什么医术高明,可惜却救不了我最想救的人,我早已荒废医术多年。"方名策顿了顿,非常诚恳的道:"我的能力实在有限,那天若不是李探花有强烈的求生意志,我恐怕也无能为力,你既然珍惜自己的生命,那么也请你珍惜自己的身体。"

李寻欢却道:"药医不死病,佛渡有缘人。生死由命,你也不要过于责备自己。俗话说,医者父母心,我看方先生的心还是一颗医者心,荒废这样的医术,实在可惜。"

方名策惊诧的看了李寻欢一眼:"李探花真是心如明镜。你对他人之事尚能如此洞烛观火,自己却为何看不破呢?佛教中最低等的罗汉便是自了汉,尘世间最难的就是自了吧。"学医本是自己的兴趣,可是任他用尽了所有的方法,眼睁睁看她受尽折磨,却最终仍逃不过死亡一途,不由万念俱灰,当年他在她坟前起誓,他此生无颜再行医,也不再行医,偏偏却为他破了戒,他自己也不明白当时若没有朱建安那一句,"你若不救他,你就不是我的朋友!"他会不会救他,他终究是不希望最好的朋友也失去所爱呢,还是终究医者的心不能见死不救呢?

李寻欢苦笑道:"劝人容易自了难,大概我是个痴人吧,先生可不要跟我一样,你即便是学我,你也是没有我这样的魅力的。"

有点沉重的气氛被李寻欢神来一句一搅,害方名策差点被口水呛到。


方名策从屋里退出来,肆虐了几日的烈阳也仿佛倦了,懒懒的在云层里散着晕和的光,远处起伏的山峰淡成了一抹黛色的痕影。一晃,好几天过去了,除了龙小云和朱建安不断的口角纷争,拳来脚去,日子平静得仿佛是静止的。

朱建安和龙小云这两个人虽然成天针尖对麦芒,拳头对飞腿的,在这件事上态度却是一致的很,软硬兼施把他禁足在屋子里。屋外的阳光非常强烈,已经入了夏,这样闷热的天气确实不适合他那样虚弱的身体。本来,刚开始几天,朱建安雇了几个村民,赶到镇上去花高价买了一些富贵人家冬天所藏的冰块了,摆他他房里,在他的强烈反对下也就作罢了。

不过奇怪的很,他的体温似乎低于常人,而且无论何时何地,总予人一种素净清定的感觉,望之就觉得心头清明,碰到他柔软微凉的肌肤,只觉得凉意沁脾,非常舒服,怪不得朱建安老是喜欢吃他豆腐。

想到朱建安或是每每被他避开,或是被小云拦阻的吃瘪样子,方名策不由觉得好笑,这个主,平时行事任性,洒脱不羁,何曾这样缚手缚脚过,他不敢乱来是怕他动气,不敢跟小云较真,是怕他担心。偏偏小云老拦在头里,处处跟他作对,若是平时,十个也叫他摆平了,偏偏,哎呀,这个人就是动不得。

经过厨房的时候,不经意的往里看了看,滚烫的蒸汽涌上来,顶得盖子波波直跳,浓浓的药香溢出来,缭绕的小小的厨房里。小娉小心的扇着火,年轻的脸庞被熏得染上了玫瑰般的红晕,她的脸上亦带着梦幻般的神情,"寻欢"她轻轻念了一声,微微一笑,用更柔软的声音又念了一遍,"寻欢。"

唉~~又是一个痴人,不过这个李寻欢的魅力可真是不能小看,尽管病得奄奄一息的样子,却就是能够让人心痛,心动。

怪不得,小娉家家疏落低矮的篱笆外,竟日人迹不绝,经年的青苔也要被踩没了。更有大胆热情者,送药赠物,登堂入室,嘘寒问暖。

照理说,高大俊朗,洒脱里带点游戏人间的玩世不恭,但是能力卓绝的朱建安才是典型的白马王子,但是看了李寻欢他不得不承认,这个清风明月,葵心带病,梅萼含香的男子确实有种说不出的动人心弦处,他的风骨不似红尘所有。


朱建安推门进去,见李寻欢坐在窗下,阳光淡淡洒在他身上,浅金色的光影里,他的肌肤带着一种迷蒙的透明感,细碎的光影在他的发上流动,在他的睫毛上轻闪,象金色流年里一个遥远的梦,却是一个忧伤的梦。

"寻欢,你在刻什么?"

不着痕迹的掩了袖子,淡淡道:"没什么。"

真的没什么?隐约看见那似乎是个女子的雕像,悄悄扫过他的眉梢眼角,眉如远黛,笼一烟愁色,眼横秋水,漾几波忧碧。心里泛起说不出的酸涩和隐隐的痛楚,怎么样才能让你忘却忧愁?终于有点体会到当年幽王烽火戏诸侯,换褒似破颜一笑的心情了。〖自〗

朱建安坐到他的对面,将两个大大的红萝卜放在桌上,推到李寻欢面前。

"干什么?"李寻欢莫名其妙的问道。

"我看你都无聊得刻木头了,不如做点有意义的事。"朱建安理所当然的回答道。

"难道你要下厨,找我帮你切萝卜?"李寻欢轻轻摸了摸萝卜的表面,不但洗得很干净,磨得也很滑呢。

"虽不中,也不远矣。今天隔壁再隔壁再再隔壁,有人要结婚拉,我看你整天愁眉苦脸的,不如去散散心。参加人家婚宴总不能空手而去,是不是?我刚刚去看了一下,正好他们呢,要做个菜叫凤求凰,那个凤凰啊刻得简直惨不忍睹啊,你这么会耍小刀,肯定难不倒你拉。心意到就好,也不用费心准备其他礼物拉。"朱建安一副我为你想得很周到吧,不用太感激我的表情。

李寻欢不冷不热的道:"我有说,我要去吗?"言外之意,我不去,就不用礼物了,不用礼物自然也不用刻什么萝卜,更不必感激他了。

真是言简意赅,一针见血。朱建安可是不这么容易认输的人,他蹭过来,"那这几天我照顾你这么辛苦,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我可是特地筹划了一个篝火晚会呢,你即使不想参加人家的婚礼,至少也要捧我个人场吧?"他把头搁在桌上,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你看我,这两天跑进跑出,脸都晒成包青天了。"

"你的意思,我不去就是忘恩负义的小人了?"

朱建安居然还很认真的点了点头。

李寻欢无力的将桌上的萝卜拿了起来,"你脸上的企图写得那么明显,我不去实在有点对不住你的安排了。"

朱建安跳起来,一伸手就想揽李寻欢的肩,刀光一闪,幸亏他缩手够快,不然恐怕几跟手指头就要跟地板亲密接触了。

那薄如柳叶的飞刀在李寻欢白皙修长的手中仿佛是有生命般的灵巧,他落刀快而准确,萝卜一片片簌簌的落到桌上,渐渐有了雏形,他的神情专著而凝定,长长的睫毛微微下垂,眼底一片温情的水光,修挺鼻子在竹廉泻进的微光里呈出柔和的弧度,优美的唇角隐约有一丝极淡的笑意。

朱建安本来怕他刻林诗音伤心,故意拿萝卜来搅他,没想到他竟然如此认真的如此用心的用他那震惊天下的飞刀来雕刻萝卜,而且是为两个素不相识的乡野村民,他看着他,觉得从他的神情里,流露出一种很动人的东西,是什么呢?那样的暖,那样的柔,那样的美,那样的深广无垠。

一只凤凰渐渐刻成,李寻欢将它放到桌上,打量了一下,问道:"怎么样?"

"好极了,难为你竟刻得这么用心。"

李寻欢轻轻抚过凤凰那仿佛欲振翅而翔的翅膀,有些失神的道:"世间多些幸福的人,总比多些不幸的人好。"

原来他细细刻进的是最真,最无暇的祝福,是对那一对新人,也是对所有的人,那么他自己呢?为何却放弃了呢?

李寻欢的容貌是很俊美,但却不是他最动人处,是他的心灵,他的气质,使他从灵魂深处透出一种倾世的风华来,那才是真正的惊才绝艳,希世之美。

朱建安筹划的这个婚礼是非常成功的,非常快乐的,阵阵的喧乱忙碌后,新人入了新房,但大家的情绪却仍非常高昂,依旧聚在一起欢闹着。

朱建安坐在高高的草垛上,弹起了胡琴,那快乐的音乐疏狂的跃动在火红的夜色里,烤肉的芬香飘满了温暖的空气。

大家跳起了舞,没有舞步,没有节奏,舞动的是最舒畅的心情,是最真实的快乐,篝火映红了一张张喜悦的脸庞,笑声在孩子的欢呼追逐里一串串的洒落,笑意在老人深刻的皱纹里满满洋溢出来,笑容在青年光洁健康的肌肤上闪耀。

那样的快乐是最单纯的,也是最具有感染力的。从每一个扬起的唇角,从每一声清亮的呼唤里汇成一股洪流,涌满了空气,在每一次呼吸之间,每一次抬眼之时,都能看到他泼泼辣辣的色彩。

小娉一直在人群里寻找李寻欢的身影,见他静静的站在人群之外,淡雅清逸,仿佛离喧嚣的大伙儿很远,又仿佛是个大家融为一体的,只是以一种很特别的存在。但他的脸上是有笑容的,淡淡的,却是发自内心的笑,可是他为什么他的笑容里仍然有忧愁的影子。

小娉跑过去,一把拉住他的手,笑道:"李大哥,过来啊,和大家一起跳啊。"

李寻欢推辞道:"哎呀,不行,我老了,跳不动了。"

小娉哪里肯依,"你哪里老了,快来拉。"一把拖过小云,"还有你拉,小老头一样,躲在这里干什么,一起来啊。"


热情的人群立即把两个人推搡着接纳了。两个人不由自主的被汇进了这欢笑舞动的人流。

不一会儿,李寻欢便觉得有点头晕目眩,支持不住,腰上忽然一紧,人已经被带得凌空飞起。四下里一片惊叫声,朱建安带着李寻欢飞过人群,落在他刚才所坐的那草剁上,含笑看着他,拨了几下弦,继续唱了起来,李寻欢细听那歌词,却是:"红尘多纷扰 痴情最难逃 目空一切也好
此生未了 心却已无所扰 只想换得半世逍遥
醒时对人笑 梦中全忘掉 叹天黑得太早
来生难料 爱恨一笔勾消 对酒当歌我只愿开心到老
风再冷不想逃 花再美也不想要 任我飘摇
天越高心越小 不问因果有多少 独自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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