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暗香盈袖————绿袖
绿袖  发于:200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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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哭明天笑 不求有人能明了 一身骄傲
歌在唱舞在跳 长夜慢慢不觉晓 将快乐寻找。"

跳脱的旋律里,那张脸庞眉眼飞扬,那样的傲然不羁。

安静的听他唱完歌,李寻欢道:"建安。"虽然坚持了好久,却是第一次听到他以名字相称,朱建安有点吃惊,认真的看着同样认真的李寻欢,"今晚确实是个很令人难忘的晚上,谢谢你。但是你我是不可能的,你还是不要在我身上浪费心思了。你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了,也该回京去了。"

"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朱建安的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

"你是个聪明人,应该明白勉强为之,徒增痛苦,并没有什么意义。"

"你的心,难道真的是铁石心肠么?难道真的再没有情了么?"

"我不是没有情,而是情之所钟,再也不可能改变了。"情之所钟,说出的是口,剜痛的却是心。两个人都沉默了。

诤,琴弦荡开了一个袅长的清音,朱建安低低将最后一句又唱了一遍:"歌在唱舞在跳 长夜慢慢不觉晓 将快乐寻找。"笑道:"寻欢,失恋的是我吧?你不要比我还痛苦的样子嘛,今晚不谈不开心的事,只将快乐寻找。"

不过这个晚上确实够热闹,够多惊喜,唐蜜和铁传甲居然都风尘仆仆的找来了,又哭又笑的闹了大半夜。

第二天,朱建安便来向李寻欢辞行。他京中确实还有许多事情要处理,李寻欢身体已经有所好转,唐蜜他们也找来了,他也可以放心的走了,况且他知道李寻欢是千万个不愿意与他一起回京的,他也不想勉强他。临走的时候,他忽然冷不防回身抱住了李寻欢,事出意外,他动作又太快,李寻欢竟没能闪开,但当他凑近他的脸的时候,冰冷的刀锋却抵住了朱建安的脖子。

鼻对鼻,眼观眼,朱建安深深凝视着他,仿佛要看尽三生,然后慢慢退开了。李寻欢手指略松,一抹温暖飞快的从唇上掠过,李寻欢大惊之下,几乎条件反射的一刺,再收已是不及,急忙松手,"当"刀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血从朱建安的脖子上涌出来,顷刻染红了他的衣领,肩头。

第一次被人如此轻薄,李寻欢几乎是呆住了。所有人都震惊得一时反应不过来,如果李寻欢反应在慢一点,躺在这里的就是朱建安的尸体了。

朱建安一笑,一点都没有生死攸关的觉悟,还是那样傲然自信的,但他狭长的眼里却有很深沉的东西:"寻欢,我绝不是要轻薄你,我只是想告诉你。你可以不喜欢我,但是我爱你,是我的自由。"

说完,他一跃上马,潇洒而去,竟是连头也不曾回。

"什么东西啊,神经病!"唐蜜终于回过神来,骂了起来。

龙小云却看着李寻欢失神了,那唇,淡淡的唇色,双唇轻合的曲线,两边弯弯的薄薄的,中间一点略厚,仿佛花蕊含露,竟是无比诱人。

逗留了几日,李寻欢身体稍好一些,他们便离开了百花村。那一日,正好,在一家酒楼听人谈论,提及百花村遭火灾,一村皆亡,李寻欢神色大变,纵马赶回,眼前的景象何曾还有当日那阡陌交通,鸡犬之声相闻,世外桃源般安详和睦的小村庄的半点痕迹。

入目是一片荒芜的焦土,房屋倒塌,碳石废墟里,满是烧焦的尸体,一片死寂里,只有几只秃鹰在上空盘旋,偶尔落下来,啄食那一块块,几已辩不出人形的东西,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烟火味和府臭味。

烈日当空,李寻欢只觉得透骨严寒,几点寒芒,忽的一闪,那几只秃鹰凄厉的一发出一身短促的鸣叫,皆扑倒在地,再也不动了。

李寻欢出刀,龙小云不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寒冷彻骨,这么无情狠绝,他却上第一次看到。可见他的心中是何等的心痛惊怒。

李寻欢的脸上却是一片冰冷的平静,他从容如常的从马上下来,只是是他的身体有几乎不可察觉的微微颤抖,泄露了几丝他极力压制的情绪。

"少爷!"铁传甲担忧的叫了一声。

他置若罔闻,静静的走进了村,一步步往里走去,那和蔼的笑着,送来蜂蜜萝卜,说可以治咳嗽的老人,那刚刚出世,尚不知世间喜乐的婴儿,那荷锄走过,笑容那么健康淳朴的年轻人,一夜之间竟都成了一具具虫蠕蚁噬的焦腐,那一夜的纵歌欢笑,那一夜的肆意而舞,那一夜,篝火辉煌,竟是毁灭前的最后余辉。

李寻欢脚下一跄,跌跪了下来,龙小云扑过来,蒙住了他的眼睛,"李叔叔,不要看了,求你,不要看了!"

"小云,放开手。"李寻欢的清清、定定的的说道,"放开手。"

"不!"龙小云索性靠在他身上,感觉他的背轻轻的起伏,只觉得他的心在流血,在一片片的碎,他只希望那样丑陋,伤心的东西,永远不要让他看到。

李寻欢拉开了龙小云的手慢慢低下身去,极其温柔的抚上一片血肉模糊的焦黑,依稀那是一只手,龙小云努力的去辨认那人的面容,除了那坑洼的班驳,却再也看不出那个人是谁了。那枯朽的骨头上,有一片溶坏了的金属,隐约是一把飞刀的样子,小李飞刀,李寻欢临走的时候,小娉跟他要过,这个人是小娉!

那一天的清晨,小娉推门而入,背着屋外明亮的阳光,那样的纯洁而灿烂,她说,"李大哥,小娉能为你梳一次头么?"她柔软的手,温柔的拂过一缕缕的发丝,她的泪缠绵在细细扎就的发带里。她湿润的眼睛看着他,带着绵长的期待,她说:"我什么也不求,只求能留在李大哥的身边,可以吗?"他摇了摇头,再回首时,谁又能想到,是这样的结局?

一滴滴的晶亮落在那再也无法合拢的掌心里,碎去的何止是一滴无语的泪、一个还没有做完的梦,一个刚刚开始希冀的青春呢?

李寻欢整整走了两个时辰,唐蜜等人费尽了唇舌,也劝不住他,只好跟着他他摇摇欲坠的身影,胆战心惊的,细细的走过了每一个角落。

回到村口的时候,李寻欢吩咐铁传甲去找些人来,将全村村民的都妥善安葬了。看着废墟渐成了一堆堆心坟,冥纸枯蝶般偏偏飞舞,李寻欢忽然倒了下去。

他醒过来的时候,马车刚到离百花村大概一里之遥的小镇上,李寻欢看着眼前一张张忧心冲冲的脸庞,宽慰道:"你们不要这么担心,若是这点事就能击倒我,我还能走江湖吗?"

唐蜜眼睛有点红红的,抽了抽鼻子道:"我倒宁愿你大哭一场,也不要这么平静的样子,你这个样子真让人觉得害怕,还不如刚刚哭的时候好看。"

李寻欢凝眉看着随着马车颠簸起伏不定的窗帘,沉默无语。

龙小云开口道:"李叔叔,你是在想百花村因何起火么?"

"纵火,而且是先下了迷药,再纵火的。"

"如果是失火,就不可能没有一个人能逃离火场。因为先中了迷药,所以大家都惨死在睡梦中,即使后来被活灼痛,恢复知觉也已经来不及逃了。"龙小云沉吟道。

唐蜜只觉得浑身一寒,"那么为什么目的要残忍的将一村的人全部烧死呢?"

"现场没有寻找,审讯的痕迹,那么应该不是为了找什么东西,探究什么事情。这样只剩下三个可能,一杀人灭口,二为了白花村的地,三是寻仇。"李寻欢的眼睛一亮,"传甲,唐蜜,你们去打听,百花村民可还有流落在外,打工什么的,再看看有哪些亲戚,看看能不能从中找到什么蛛丝马迹。"

"小云,今晚我们去县衙查看百花村的户籍记载,看看有什么可疑之人。"

唐蜜惊叫道:"你不要命拉?这个样子还能出去么?你给我躺着好好休息吧,这种事情让官府去查好了。"

李寻欢讥诮的一笑:"官府是不愿意去追究这样的无头公案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半是报个天灾人祸的意外也就遮过去了。"他顿了顿,斩钉截铁的道:"不管是为了什么原因,让无数无辜的人惨死,我一定要让这丧心病狂的凶手血债血偿!"

********

辘辘的马蹄声接近,龙小云等人也不在意,只当是赶早路的人。

李寻欢却忽然倾身拉起了帘子,晕白的晨光里,一人一骑,飞奔而来,衣衫猎猎,黄尘挟着速度,劲风扬开豪情。

近了 ,近了,那一辆白色的马车,车轮辘辘,碾过滚烫的心,仿佛要跳出胸腔。

马止身停,背着光,那高大的身影宛如神抵,蕴着无限的力量威凛与深沉安定,那双眼睛海一样的温柔,眼底深处,有怜惜,有思念,有喜悦,淡淡的笑意将这温柔扩散到眉梢,荡漾到唇角,传达到心头,柔柔将自己包围,就象以前在李园的时候,倦了、伤了、总有一双臂弯温暖的守侯着,总有一双眼睛温柔的凝视着。

车帘掀起一角,霎时,晨雾散尽,天地一涤,眼中心头俱是清了一清,惊了一惊,那眼波依旧那么清澈,可以湮灭十丈红尘所有贪嗔痴怨,那笑容依旧那么轻柔而温暖,是雪融了,花开了,柳绿了,希望和生命悄悄的在涌动,原来,帝都繁华,纸醉金迷,只是颓委无生机的荒凉,原来,衣香鬓影,红颜才子,只是虚伪乏味的黑白影子,原来,一别竟那么久,久得心又在俗尘里蒙了灰,忘了呼吸,干涸得死了,原来这才是美的颜色,这才是生命的味道,只在眼前这一眸之清,一笑之柔间。

"寻欢!"这一声,是长长的寂寞,是深深的喜悦,是浓浓的情,诉出口的只是这平平柔柔的一声,一如一次次不经意时,独自悄悄的低唤,可以唤成一生一世的眷恋和温柔。

"大哥!"心情激荡,李寻欢的声音不可抑止的有点颤抖。

有暗香盈袖 番外 爱恨入骨(小云篇)

他记得很清楚,那一年,他五岁。他背了一篇诗给母亲听,他不记得那一首诗的名字了,只记得当他背完的时候,母亲的已经忘记了他的存在,她的眼神飘出了窗外,飘过了千竿修竹,不知道落在何方。人人都说他是幸福的,习惯了父亲的冷漠,习惯了母亲的恍惚,这就是所谓的幸福么?他忽然觉得很难过,习文练武,一向那么努力的他,第一次无所事事的在园子里闲晃。
第一次,他走进了梅林里的小楼,门口的匾上歪歪扭扭的写着:"冷香小筑",那时他太小,小得只记得他进小楼的感觉,干净、明亮、温暖,难道是因为在整个兴云庄只有这里常年无人,所以才没有沾染上人的俗臭味,才没有因为人心的阴暗挤走阳光的明媚,才没有被母亲眉头的忧愁所阴笼?

他几乎第一眼就爱上了这个小楼,当他跟父母提出要住在这里的时候,父亲的表情恼怒里几乎是有恨的,母亲楞了楞,终于淡淡的说,"你要住就住吧。"

等他搬进去的时候,厅可却少了一张画。虽然只看到过一次,可是每每当他感到寒冷的时候,想到那张画,记忆竟是越来越清晰,画中十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水晶般的清澈剔透,光彩流动。他想画画的那天一定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要不然为什么这幅画明亮得几乎要照亮整个厅堂,画画人的心中一定充满了对画中人的爱,满满的几乎要从画中溢出来,所以那个少年才仿佛是鲜活的,那么令人着迷与感动。爱,多么可笑,他第一次认识到爱是从记忆中的一幅画里。他甚至想难道只有这样美丽无暇的人才是被爱着的么?他望着铜镜里自己模糊而阴暗的面容,自己这样的人是不配得到爱的么?

年龄渐长,他对小楼里的一琴一屏,一笔一砚,了如指掌,每一样东西都流逸着清雅,都仿佛在悄悄诉说着爱慕,回忆着这典雅绝俗的小楼曾住过怎样一个仙姿灵逸的人。

窗口放着一张软塌,靠在塌上可以清楚的看到明月移过长空,夕阳染红梅林,风吹过一卷竹帘,沙沙细响里,幽幽的冷梅香一阵阵飘进来。

昔人已去,空锁楼中燕。他得不到这里曾经有过的欢声笑语,诗画缱恋,佳期如梦。他只有贪恋着这里最后残留的一缕风华余温。

有一天,他走进了小楼的储物室,那里却是个跟这里的优雅的氛围不一样的地方,却又莫名的和谐着,屋里堆放着各种各样的东西,小孩子习字的字帖,涂画的花七花八的画,小小的半琴,风筝、风车、木马,解连环,各式个样的玩具,多的不胜枚举,有的他甚至叫不出名字,有的根本是崭新的。有时候他就会坐在屋里呆呆的想,那个人究竟是怎么样人,这样被大家环绕着、喜爱着,可以无忧的游戏着。他虽然也被大家环绕着,却是被恭维着,不停的学习着。学习每一样东西,不是为快乐,不是为怡情,而都是带着功利的目的。为什么父母不爱他,为什么他没有无忧的童年?

慢慢的,他知道了,为什么母亲没有心,父亲没有爱。母亲的心早就跟着他的表哥走了,父亲的爱早就被恨染黑了。母亲爱着的,父亲恨着的,那个人叫李寻欢。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李寻欢,一个仿佛光提起名字就能让无数英雄美女尽折腰的人,一个未曾露面就剥夺了他生命中所有的人。

父亲说那样的人才是最可怕的,最可恨的。他不用索取,就可以轻易的得到别人做梦也想得到的东西,不用出手,就可以让人的辛苦争取一无所有!他倚马斜桥,满楼红袖招,倦然拂衣,无情离去。却让母亲陷在一段绝望的痴情里,无尽的幽怨伤心;让父亲爱着一个别人让给他却依旧爱着那个人的妻子,永远走不出心里的阴影,永远抬不起头来。这种感情日复一日,在母亲的苍白寂静里,在父亲的冰冷执著里,在自己对温情的渴求而不得里一点点积累起来,他恨他,他深切的恨着这个叫李寻欢的人!

他终于回来了,虽然他一直不愿意去面对,可事实却无法逃避,那个他深深恨着的人,就是小楼梦里的主人。

很多年后,午夜梦回,他不是没有问过自己,当初自己会不会喜欢他。可是那第一次见面,他废了他的武功,就注定了,他只会恨他,更恨他。

第一眼看到他,在梅大那间凌乱狭小的屋子里,他斜斜的倚坐在桌边,优雅的淡漠着,倦倦的清疏着,那一袭简单的青衣便也仿佛是远黛染烟般的朦胧清华了。

他在尘影里扬睫,淡淡看了他一眼,他的眼波就象是和风拂过碧水,泠泠的温暖着,清澈的眼底仿佛可以包容一切,又仿佛不会留驻任何红尘影象。

就是那一眼的不经意,那一眼的淡泊,让暗了杀机的他又恼怒了起来,没有人可以这样无视他!

他的出手很毒、很辣,很阴险,他甚至并没有考虑过自己是不是真的想他死。他不会手下留情,因为他学的就是杀着,只有杀着!

他竟是连站都没站起来,衣袂流云轻飞里,他的百变招式就全都落了空,他竟还废了他的武功。他想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想凌驾于众人之上的梦想顷刻湮灭。

他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从来没有这样失败过。

他恨死了他如旧的云淡风清,只有彻底的打倒他,才能一雪今日的耻辱!只有十倍千倍的让他更痛苦,更难堪,才能稍稍解他毁他前途梦想之恨!

而他居然就是李寻欢,他又怎么可能不恨他?他已经夺走了他生来该有的一切,又夺走了他后天努力的得来的一切。

而他居然就是冷香小筑的主人,多么可笑,他追逐的,迷恋的居然是那个夺了他一切的人弃之不要的的东西!

他在小楼里砸了一夜东西,风流云散,所有的精致典雅俱成狼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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