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像————烟花凋谢
烟花凋谢  发于:200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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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这个是自己一直很喜欢的文字.
虽然我承认写得并没有任何出色的地方.
不过是自己对自己一段过往的凭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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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坐在电脑前,我所喜欢和讨厌的人在网络那头。他是男孩,我也是男孩。曾经我以为我会永远爱他。只是现在,那也不过是曾经罢了。
  屏幕旁是我用原木做的相框,里面嵌着一张黑白照。阳光、草地、三个孩子、灿烂的微笑,十六年前的情景。这张照片已经陪伴了我许多年。那时的我,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相信世界,信仰爱。那时的我拥有风和淇,我们是一起长大,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爱他们,他们也爱我。后来,他们都离开了我,生活在别处。
                 
  我在离家不是很远的C城读大学,念的是中文。这所大学拥有湖南最大的樱花园,校长说这是我们的骄傲。只是花开时的喧哗,我没有去看;花落时的寂寥,我陪着天空一起落泪。通常我就这样一个游离于群体之外的人,喜欢孤独,享受寂寞。
  我的书念得很好,这是让我父母最满意的地方,之所以他们愿意花钱帮我转专业也是因为信任我的独立。
  我有一些不太稳定的工作,教小女生制作泥画或十字绣、给电台的音乐栏目写企划写文稿还偶尔客串DJ、给一些广告公司做活动策划、在电脑前敲击我的思路——并以此赚钱。除了读书之外,我把时间安排得很满,所以我没有时间去谈恋爱。爱我的人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我爱的人却怎么也不肯爱我。
  我书念得很好并不代表我是一个爱学习的人。在别人的眼中,我是一个很乖巧很可爱的孩子,他们总以为我还是个小孩,或许他们都没有意识到我已经二十了。但我知道,自己体内潜伏着许多安分的反叛因子。我直来直去,得罪人成了家常便饭;爱发脾气,不懂得控制情绪;偶尔抽烟,郁闷的时候会去酒吧卖醉。我缺乏耐性,尤其是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事。
                 
  风曾经是一个乐队的主唱,十四岁前我所听的一切的音乐都是他精心挑选的,还有他写给我的音乐评论。那些纸片我都保留在一个纸盒内,里面放了樟脑丸和干燥剂,我想尽可能地保留长些。我十四岁前的信仰都是由风构建的,他赐给我了我一套真理,我不假思索的全部接受。
  我有很多风手抄的乐稿,有原创,也有翻唱。风喜欢教我唱歌,但我没有他的天赋。我唯一学会的是Nivana的《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
  淇不喜欢我唱Nivana的歌,她认为风会教坏我。Nivana的极端和颓废是应该远离我的。可是偏偏现在,我总是在夜里,独自一人弹唱这首歌,只是再也没有人来纠正我吉他的和弦,或者抨击歌词的消极。
  我藏着从Kyoto寄来的的一百七十五封信。淇不辞而别地去了日本,只是偶尔写信,只言片语透露她的生活状态。我很喜欢听到街道徐奶奶喊我,俊俊啊,有你的一封航空信。这是个很快乐的时候。如果我深夜还在上网的话,就可以在MSN上见到淇。她叫Ichigo,草莓的意思。
  我们相恋过,但不是相爱。相恋是需要,相爱却是责任。在某段时间,我们都染上了失眠的毛病。于是我们常常电话相约,夜半时分在路上闲逛。街道很安静,路灯也睡了,只剩下夜空中的星星发出冷冷的光线。漫无目的,不知疲倦。一直走到天开始亮了。
  十五岁的淇有着如同泉水般清澈的忧伤。淡蓝从她瞳仁汩汩流出,却划破了我的翅膀。那些痛是无法触碰的。一如我嘴唇压在她的右眼上,苦涩在我味蕾上绽放。我的幸福就像一朵盛开的烟花,只不过是一场虚无的表演。
  很久以后,淇告诉我,我爱过你吗?我和你一样懵懂,或许我根本就没有爱过你。我要的只是被爱的感觉,至于对手是谁,对我而言,没有意义。淇总幻想用爱来解脱自己,结果只是从一个困顿跳入另一个困顿。既然已经无力挣脱泥沼,于是自甘堕落。但我知道,她在心里还是祈祷着另一次救赎,不管那是不是另一个牢笼。所以淇就不停地恋爱,再不断地失恋。
  淇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去了日本,在Kyoto继续她的幸福憧憬。亚热带季风气候使得那个岛国潮湿暧昧,如同墙角的苔藓。
  九月天高,人浮躁。和淇偶然邂逅。她的头发浓密且略带一点浅褐,柔软而有些卷曲。像一把松松软软的海草。
                 
  淇说,一起去火车站走走吗?我点头同意了。
  那是一个很小的火车站,冰冷的铁轨冷漠地伸向远方。火车呼啸而过,不为谁停留。附近的山坡上盛开着成片栀子花,浓郁的花香在空气中弥漫。淇在铁轨上走着,野生的雏菊在脚边灿烂地开着。偶然的风,花瓣就自由地飞舞。
  我要走了。去远方,很远很远的地方。淇突如其来的话让我一脸错愕。我们沉默了很久。淇说,我有一些东西要留给你和风,也算是个纪念吧,明天你来取一下。
  我问她,为什么要离开?
  没有原因。她望着远方出神,又转过脸冲我笑了笑。也无须原因。
  第二天的阳光很好,淇的住屋很空,她给了我一本《告别薇安》和几本顺子的磁带。然后,我看到了久违的风。他依旧钟爱白色,只是身子格外消瘦。我不知道和他从哪说起,结果一句也没说便匆匆告别。而淇也在那天没了音信,仿佛消失了一般。
                 
  我现在的生活很充实,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情需要做。**自己来独立,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无论是我的生活还是我的经济,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我一个人掌握。虽然父母总是定期的朝我的帐户塞钱,但我很少用那些,因为我并不奢侈。
  白天我会逃一些无关紧要的课,在寝室里卖弄文字;黑夜来临的时候,我会听着自己喜欢的歌在校园里乱逛。我看那些男男女女,依偎的、牵手的走过我的旁边。
  我在十九岁的时候爱上隔壁班的男生,军训的时候我们在同一个排,而且他的位置离我很近。他叫:Leo.我确定自己是在看了他的微笑之后爱上他的。他的笑容羞涩腼腆,就像我记忆中的风。
  我把Leo的事情告诉了淇。淇在Kyoto叹息。她说仅仅是这样一个空洞无意义的笑就让你相信了爱。那只是一场烟花的表演,总有结束的那一刻。我又何尝不知?这个结局在一开始就注定了。我只有为盛世欢喜,凋谢的时候闭上眼睛。
  他的衣服永远是白色系,在阳光很好的日子里闪耀。他很像很像风,除了一点,他并不热爱音乐。只是有次,他在电话里唱《我们这里还有鱼》。信号很差,如下雨般的噪音几乎要掩盖掉他的声音。他唱得并不好,但我还是喜欢上了这首歌。
  我爱Leo,因为这样我牺牲掉许多时间去钻研他所热爱的《传奇》,虽然我从小是一个游戏白痴。Leo一直都是孤单的,坐在网吧里把头埋进屏幕里;高兴的时候他会傻傻地笑,苦恼的时候他会揉搓他的头发发出让人揪心的叹息声。虽然他总是喜欢让我陪着他玩,我们仍然隔了一条很宽的沟渠,我会用他的帐号在传奇的虚拟世界里大开杀戒,甚至红名。
                 
  我对于音乐、流行、他人的内心都有很敏锐的洞察能力。我的父母给了我一个很奇特的嗓子,我的声音能让所有人消除心理戒备。也就是说,我知道很多人的秘密。同时,我还是一个很好的秘密保守者。
  我十九岁那年,参加了C城电台的面试。我不明白狐狸为什么会相中我,使我在初试的时候就被选中。狐狸姓胡,当面我会叫她胡姐。她在很多时候是个善良的姐姐,除了发薪日。因为我不是电台的主播,所以我的酬劳不是很多,可就是这一点点的钱也要被狐狸以各种理由扣去许多。
  狐狸是我那档节目的责编。其实做我的责编很累,因为我很容易就在节目里抓狂,不是胡言乱语,就是和听众聊到没时间。她必须瞧准时间进音乐插广告。我很喜欢看狐狸手忙脚乱的样子。
  因为天赋,我对文字还有色彩有很好的驾驭能力。我能够准确地形容我所看到的一切;我能准确地在画板上调出我所看到的一切颜色。
  我给杂志写稿件,我给一些有个性的小店画海报。无所事事的晚上,我会打的穿越大半个城市出现在Orchid酒吧。要一杯Whisky,安静地听Jazz或Blues.Orchid酒吧在这个城市有着很暧昧的名声。这里只有男人,永远不招待女宾。
  Orchid酒吧里也有不少年轻漂亮的男孩子,他们被叫做“货”。他们把自己打扮得很妖娆仿佛一朵朵只能在黑暗里盛开的花朵。他们与不同的人搭讪、喝酒,然后结伴离开。酒吧里的人不像外面传说中那么堕落。他们甚至可以说是一群彬彬有礼的绅士。我有时也会陪他们聊天,但他们只允许Waiter给我冰水,并总是劝我在十点前离开。他们都说我是一个孩子,一个寂寞的孩子。
  我们可以在昏暗的灯光下保持最好的聊天状态,用阴郁的声调,无谓的热情,在深夜彼此靠近灵魂。在我累的时候微笑着说再见。
  我在Orchid的门口喊一辆车,然后回到我原来的生活中。
                 
  我在大学里很骄傲,事实上我每时每刻都骄傲着。因为我的独立、因为我的特别、也因为我的成长经历,一切都成了我的资本,所以我无法在那里谈恋爱。我接受不了动不动就哭泣的小女生,更接受不了全身打满了孔并且涂着紫色眼影抹着银色唇彩的时尚辣妹。虽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孤独的,并且在一些人看来,就是因为孤独才会变得孤僻,变得让人生畏。
  我骄傲,却在一个人面前自卑。那便是我的风。当我们的关系到达一种暧昧的亲密时,我从其他人眼中看到的是羡慕或者更贴切的是嫉妒。我知道他很优秀,不然,淇是不会在我吻她的时候告诉我她爱的是他。
  她推开我的身体,摇着头,痛苦地说,俊,我爱的是风,所以你不应该这样。
  深夜的时候,我在电话里痛骂风。他击碎了我的世界,摧毁了我的幸福,埋葬了我的快乐。我的声音变得哽咽,眼泪不住地往下坠落。
  淇、风和我,我们从幼儿园起便是好朋友,手牵手一起长大。
  淇的家庭很特殊。淇的爷爷在文革时偷渡去了香港,然后又辗转去了美国。在那里白手起家,奋斗了二十几年,也积攒了一笔产业。但他缺少一个儿子,于是他又回中国寻找他的独生子,也就是淇的父亲。
  淇不喜欢她的爷爷,我也是。她爷爷是一个自大而固执的老头,他以他的美国国籍为荣,在话语中插入一两单词,裹着一身的名牌,仿佛一夜暴富的农民。他对中国的印象似乎还停留在七、八十年代。淇告诉我,她爷爷从美国带的最多的行李是饮用水。
  这个古怪的老头只待了两周,便带着淇的父亲去了美国。淇则选择留下来陪伴她的奶奶,一个慈祥却很可怜的老太太,她被她的丈夫抛弃了这么久,苦苦等来的却是一纸离婚协议。
  至于淇的母亲,我没有见过。或许见过但已记不得了。
                 
  风是那种帅得让人爱,瘦得让人疼的男孩。他中意白色,白色的衣服,白色的裤子,白色的袜子和白色的鞋子。他的肤色很白,牙齿也白得可以去拍牙膏广告。目光清澈,眼神纯粹,仿佛一个堕落凡间的天使。
  风出生在单亲家庭,他的母亲是一个笑靥如花的女子,右手戴一支古旧的玉镯,沉重却舍不得摘下。她曾经从事过很暧昧的职业,这让风受了不少嘲笑。
  我经常去风的家,并偶尔留宿。我父母很不高兴我这样,但我一直不算太听话,他们也没办法。他家在一幢旧式楼房里,木制的楼梯,踏上去会发出很响的声音,扶手上的漆早已经剥落,显露出大片木的原色。
  风的房间是由一个小阁楼改成的,很矮,坐在地板上,头便可以触碰到房顶。他会弹他的歌给我听,那些阴郁忧伤的旋律令我感动莫名。他会一直弹一直弹,知道我沉沉睡去。在漫长的冬季,我已习惯了他的拥抱,那里是春天。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快乐的,除了偶尔的自以为是的忧伤。我们就这样肆无忌惮地成长着,一年又一年,一直到我十五岁。
  那一年,是预言中的世界末日,自己的生活也有了很多改变,自愿的,或者被迫的。
  淇和风相恋了,我早已猜到的情节。我尽量避免三个人同时在场,我不想陷入尴尬的境界。我希望他们幸福,虽然我概念模糊。正如兰波在《噢,季节噢,城楼》中的叙述:我研究着幸福的神奇形状,至今没有人能将它猜透。
  我的孤独状态是那时开始的,放学的时候我走在最后,看其他人高兴地在马路上打打闹闹。十几岁的孩子应有的天真他们都有。
  高兴的时候,我唱歌;伤心的时候,我也唱歌。我所有的快乐与不快乐,都只与自己有关。
  我开始在房间里写东西、看书,我没有什么朋友。和其他人交往会让我觉得很累,所以我选择游离于人群——一直到现在都是这样。那段时间我读的最多的书是圣修伯里的《小王子》,很多章节我甚至都可以背诵了。我最喜欢里面的一段话:如果你驯养了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的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来。
  我从来没想过我和风的感情早已超过了某个限度,只是隐隐约约觉得彼此之间有了一种联系。如果不是风在我耳边说,すきだよ。或许我会懵懵懂懂把这份感情继续下去。我恐惧他的眼神……最后,来不及说爱你,来不及说再见,甚至连怀恋都来不及。
  我不知道淇和风分开是不是以为我的缘故。那些伤疤惨烈地烙在我们身上,我们都不愿意触碰,祈祷着时间快点扶平一切。
                 
  Je sors du tiroir les photos d‘autrefois,et j’ai l‘impression alors de voir un film d’amour.照片上有我们的过往,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无拘无束,快乐是唯一的真理。可我们还没有准备好,便已长成了少年,淡淡的忧伤浸染了我们自认为敏感的心。我努力地学习成长,但成人的痛苦还是让我措手不及。我为我的任性付出了代价,我的单纯不见了。
  四年后,我十九岁的夏天,我的父母陪着我去了离家很近的C城读大学。我终于可以远离那些回忆,那种感觉就好象我是个逃兵。我用尽可能青涩的声音告诉接待我们的学生:我是箫子俊,我读的是中文。
  他们并没有觉得我有什么特别,我很善于隐藏自己,这是我的天赋,也是我的本能。
  我开始结束单纯的学生生活,开始有多多少少的工作。虽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是没必要的。但无论如何忙碌是一种幸福,我至少能够明白我要的是什么。
  狐狸告诉我台长找我。我在电台其实就认识那几个人,我通常是一下节目就走人。台长是个谢顶的中年男人,他喋喋不休说了许久。大意是有个很重要的广告客户要我去参加他们的某个活动。我告诉他,不去。台长的脸色立马难看。我估计他应该还没有被谁顶撞过。我不想多说,转身就走。我不担心我的节目,狐狸会帮我摆平,她会解释我的节目有多高的收听率,也会阐明除了我就没人能维持节目的人气。事实证明我猜对了,狐狸只在电话里抱怨了我一通就没什么了。
  为了看动画片方便,我开始自学日语。每天缠着淇在MSN上联系对话。淇对我半生不熟的日语常常莫名其妙,她不清楚我要表达什么。可我坚持,我的优点,也是缺点;就像对Leo. Leo没有爱过我,从来,一直,永远。我求过他,逼过他,但是徒劳。说过放弃,但无法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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