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碎片————清响 (下)
清响 (下)  发于:200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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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凉风扫过,脚下的草地泛起波波绿浪。一波,一波,一直传递到很远。好奇地顺著那波浪的方向望去,想知道,到底能飘荡到哪里。只是,目所能及,却非所有。在人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所有知道和不知道的事,都在永无休止的延续。
"起风了......树阳,今天算了。下去吧。"
"嗯。"
於是,他拉著我的手,下山。身後,是蔼蔼暮色,黯黯斜阳。
很冷的风......虽然是夏天,可山风刺骨,不论时令季节。而且事先没预料到会呆这麽久,以为下午就可以回去了。禁不住打了个哆嗦──没带件外套来,当真失策。
"啊......你停下来干什麽?"正想著心事,没注意,一头撞在突然挺脚的魏遥光背上。
"过来。"他微侧过身子,将我从身後拉到身前,抱紧。
"暖和点了麽?"他柔声问。
"嗯......但这样也走不了路,怎麽下山......"偎在他怀里,人体特有的温暖穿透心脾,舒服得很。但我的目的不仅仅是取暖,快点赶在更冷之前下山才是要紧。
"怎麽走不了?"他颇具深意地笑了一下,手臂稍稍收紧。我惊讶:"怎麽下?难不成你要抱著我滚下去?"
他呵呵一笑,不说话,抬起一只手,捏起我的脸,歪歪头,微笑的嘴唇贴上来。
温热的唇辗转厮摩,柔软的舌头抵开本能反抗的防御,探进内里,开始肆无忌惮地到处掠夺。呼吸渐渐急促,一半是因为空气流通不畅,另一半却是因为体内的燥热之气,被他一番唇舌挑逗,急速升腾。
"怎麽样?还冷麽?"他依依不舍抬起头,看著我笑:"坚持到家还可以吧?"
"嗯......可以......"头低低垂下,又缓缓抬起:"我当然可以,你做梦也别想!"
"喂喂!别走这麽快啊!树阳......"
我冷笑一声:只要是我先到,你就等著睡仓库去吧。
"刚才还冷成那样,现在这麽有体力......"
终於下了山,依稀看得到家门──一座不太大的旧式别墅,掩映在一片向日葵之间。暮霭中,更添了一丝和睦之气。身後,魏遥光大概回想起前车之鉴,拼死拼活跟紧了我。精神肉体双重压力下,饶是他体力比我好,也不由得微微喘气。所以,没注意我突然停下,历史重演,撞上了我的背。
"怎麽了?"他低下腰,手撑住膝盖。
"啊。没什麽。"我遥望著前方已经有些模糊的轮廓,淡淡笑了笑:"来了位稀客。"

五十四
稀客戴了一副淡茶色眼镜,额前垂了些许头发,刚好挡在眼镜前,起了双重保护作用。我看到他时,他正百无聊赖地靠在车子旁,点了一根烟,将一只造型繁复优美,却不显得庸俗的打火机揣进黑色衬衫的兜里。我走近的时候,可以看到他拿著烟的手,食指和中指以一种和缓的节奏摩擦著。另一只手扶著车前盖,撑起颀长健美的身躯。只是还保留著老习惯,一根烟只能抽到前两口,剩下的都"顺其自燃"了。我来到他身边时,他正低著头,专注地盯著脚下。墨黑的头发滑过微露的锁骨垂下来,从侧面可以看到墨镜後那双沈静的眸子。好像被灰尘迷了,他用力眨了眨眼。最後干脆熄了烟,摘掉眼睛,抬起小指,轻揉眼角。
完成这一系列动作後,稀客才发现了我的存在。於是又带上眼镜,优雅地微笑,打招呼:"你们倒是会挑地方啊。我走个两个多小时盘山路,废了大半辆车......"
魏遥光看著他,悠闲一笑:"当真是稀客......好久不见了,言可。"
"哎呀,这个就是传说中的皮蛋吧.。"自 由 自 在
晚饭後,客厅的沙发上。我和某人坐在一旁,方言可坐对面。他正端著咖啡要喝,突然发现脚下多出个不明球形物。略微想了想,便得出了答案。开心地笑著,费了好大的力气抱起皮蛋。皮蛋懒洋洋哼了一声,然後一闭眼,钻进医生怀里,用力蹭啊蹭的。方言可大概是有些怕痒,被皮蛋蹭得咯咯笑,提著他脖子上的一圈肥肉,用力晃动著。我看得有些发呆:可惜了这荒郊野岭人烟稀少,又尽是些朴实的农民。不然,他走这一路,打听这一路,光是山路翻车的事故,估计都得赶上全国一年的肇事率了。
"皮蛋,你什麽时候这麽好色了!快滚回去睡觉!"我声色俱厉,将这个大色鬼从方言可怀里赶出去。方言可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不著痕迹地系上了最上面的一颗扣子。
"不好意思,我们这没有空调。因为曾经有个医生嘱咐过,说树阳的身体受不了空调的冷气。"魏遥光看著对面脸色有些发红的人,有些过意不去:"所以,我们冬天点壁炉,夏天则只能如此了。不巧,你赶上了难得的热天......"
"没关系。我也不是特别怕热──而且那位医生说得很有道理啊。"说完,开心地笑。
"是啊。只是树阳换肾痊愈出院,除了中间一次例行检查,剩下的都是打电话联系。我们已经快半年没见过那位医生了......"
"这不是来了嘛。遥光你就不要耿耿於怀了。"方言可微笑:"你们住这世外桃源,虽然对树阳身体恢复有好处,但实在是太远了,交通又不便利。我可是下了好大决心,才开了我打算淘汰的车子来......"
"淘汰的车?"魏遥光极有风度地拍拍手:"既然如此,不如把你的车留下来,开我的车回去。以防路途崎岖,半道抛锚──这里偏僻得很,一旦出了毛病可是相当麻烦的......"
"多谢关心。"方言可拿起咖啡,轻轻吹了吹,浅酌一口,脸上仍然是云淡风清地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辆宾利欧陆GT花了288万,我的Murcielago318万──我的车比你的贵三十万。如此盛情,勿怪我敬谢不敏了。"
好歹将皮蛋赶了回去,听到两人一如往昔的唇枪舌剑,我无奈地摇头,回来,坐在离魏遥光最远的地方。方言可匆匆瞥了一眼,依然微笑。低头,继续喝咖啡。热气腾腾,将他那幅淡茶色眼镜蒸上一层水汽。他迅速拿下来擦擦,又马上戴好。
"方医生又查房了?"我问。他愣了一愣,想起来从前的习惯,不由得苦笑摇头:"现在患者已经习惯我戴眼镜的英姿了。想摘都难──不然我的医院迟早要因为死亡率问题被查封。"
我低头,没有再说下去。也没有再笑。
是一种习惯。但不是患者的,而是他自己的。
方才,他摘下眼镜擦水汽的时候,左眼角分明一个浅浅的疤痕。虽然历经一年,已经淡却不少,却仍然清晰可见。只是,虽然是道疤痕,却并不影响到他原本美丽的脸。反而使他的脸,因为这道酷似蝴蝶形状的淡茶色痕迹而愈发显得魅惑妖娆。
旁人这样想,可他不会。所以他经年累月,用一副淡茶色眼镜,将自己的本色遮挡。
他不希望任何人看到这道疤痕。因为,这疤痕里,蕴涵的都是痛苦耻辱的回忆。
其实,他伤痕累累的身体所承受的耻辱更甚。只是,旁人见不到他的身体,只能见到他的脸。对於这唯一暴露在外的耻辱痕迹,当然要花费他最多的心思去隐瞒。隐瞒久了,就成了习惯。禁锢著身心,不得解脱的习惯。甚至,他的微笑,都成了一种习惯而趋於麻木。他笑得比从前多,多很多。可是,在我的眼里,他却一次都没有笑过。
"是麽?我怎麽没感觉出来。"听到我问,他照例微笑著回答。
夜深。我睡眼惺忪的起来,看到阳台上独倚遥望的身影,默默走过去──我知道,他是不喜欢被人打扰的。可即使不喜欢,有人打扰的时候,他也绝不会有任何不快。因为,他已经习惯了。习惯戴著淡茶色墨镜,习惯随时优雅的微笑,习惯封闭自己的心,习惯自欺欺人。所以,他带著习惯的微笑,习惯地欺骗我,也欺骗他自己。
我将双臂放在栏杆上,看繁星满天。良久,问他一句:"他还没有消息麽?"
身边的人微微颤抖一下,很快恢复平静:"那家夥啊。一年了,音讯全无,生死不明......估计已经死了吧。差不多。"
"我想也是。"我肯定地点点头:"不然怎麽一点消息都没有。最起码应该跟你打个招呼,让你放心啊......"
"他?"方言可嘲讽地笑:"他凭什麽告诉我。我算他什麽人?他是死是活跟我有什麽关系?那种人渣,死了也是罪有应得。"
"医生......"我有些惊愕:"你生气了......"
"不是。只是笑他愚蠢罢了。"他不自然地眨眼:"这个世界上,就有他这样愚蠢的人。明明什麽都不屑去管,偏偏要在关键时刻横插上一棒子......玩儿命还要装潇洒,真TMD大白痴,混蛋!他以为自己多高尚,以为自己是救世主玛利亚观音如来。真TMD比驴还蠢!明明就是个小混混痞子无赖,装什麽好人!他以为他会流芳千古万人敬仰麽?他以为人人都会感激他舍身救人麽?他以为......"
夜静如水。
其实,哪怕是夜里,也不会有真正的平静。所以,夜静如水的意思是说。夜很静。静得只听得见水声。
确切的说,是泪水滴落,砸在地上,惊起夜色里圈圈涟漪的声音。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眼泪。只有一滴,一滴而已。不再有任何保护自己的伪装,仅仅是因为伤心。
或者,还因为爱。
默默转身,步履沈重地离开。抬头,看见不远处的阴影里,魏遥光淡淡笑著,注视著我。
默然走过去,关上门。抱紧他。紧紧抱著他。心里充盈的是一种恐惧与侥幸,以及些微的罪恶感并存的复杂情绪。
我不是圣人。我是个凡人。所以我理所当然,有卑微,有怯懦,也有理智有冲动。可我无法忽略──方言可也是个凡人,我所拥有的感受,他也一样会有。所以,凭什麽只有他一个人承担这些?
魏遥光也紧紧抱住我。吻我。然後他抱起我,横在床上压下去。
熟悉的疼痛,已经疼痛过後的兴奋和快感。但我清楚:我需要的既不是疼痛,也不是快感,而是带给我这一切的人──我需要的是你啊,遥光。我的身体,我的意志,我的一切,需要的都是你啊。
"其实他说的,并不都是正确的。"
吻著他的胸口,我轻轻说:"至少,我是感激江凝洲的──不管他怎麽样,他和医生之间如何。以受益者的角度来说,我是真的很感谢他──毕竟,没有他,我也活不到今天......"
"我了解。"他吻著我汗湿的额头:"言可和你不一样。他和江凝洲之间的关系,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所以──"
"那又怎麽样。那混蛋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医生经历了那样的事,他却拍拍屁股走人了──不管因为什麽......"
"喂,这麽说的话,你也是罪魁祸首啊。"他半开玩笑地亲亲我。我顿了一下,不太情愿地转过身,不再说话。
"欠揍。"
闷了很久,我还是挤出了两个字。是在说江凝洲,间接也说到了我。
其实这一切又是和我毫无干系。就像方言可当初为了我们所遭受的那一切一样。但是,我总是脱不了关联。或许这世界上的一切,都以一种你无法选择的方式环环相扣。有时候你需要将扣子解开。而有时候,你只能任由它乱做一团。
想解也解不开。因为,我不是系铃人。我是那个铃当。
五十五
虽然我和遥光百般挽留,方言可还是婉言谢绝了再多呆几天的建议。他说他过两天还有个医学会要参加,不能耽搁太久。他说这话的时候,抬头看看天空:空气清新,阳光明朗。薄薄的雾气,好像是稀释了一百倍的牛奶放到喷壶里喷出来的效果。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淡淡笑著,了解了我们为什麽不愿回到那个喧嚣的城市,甘愿守著清淡躲藏在世界一隅。
那里有太多纷争,太多欲望,太多诱惑,太多无奈。我们全都经历过,所以我们不愿也不需要回去。
可是方言可要回去。他必须回去。因为,那里有他没有走完的路。或者,还有一个,能陪著他走完这路的人。

"基本上是以一个礼拜为周期,遥光都会陪著我爬山。不过,每次都只到这里而已。"
指著前方的石头,示意方言可坐下来休息。他本打算今天上午就回去,可是因为我说这附近的山可以看到很稀有的小野狼,他便来了兴致,临时改变主意,想和我一起上山见识见识。魏遥光本想一起来,可是方言可的车因为旅途颠簸出了点小毛病。不得已,他只好暂时充当修理工,乖乖呆在家和那台318万的Murcielago较劲。

"很不错的地方啊。"方言可环视著周围的溪流草地,古木森然,轻声赞叹:"不过,小狼在哪里?"
"啊?小狼就别想了。我住了一年,连根狼毛都没见过。"我答──这的确是事实。曾经有一次,我发现地上疑似动物脚印的痕迹,很兴奋地以为是小狼的行踪,招呼魏遥光过来看。他只看一眼,拍了我的头一下,转身走开──那只是野兔的爪子印而已。
"你诱骗我。"方言可露出很委屈的表情。我笑著点点头:"回答正确。因为有些事,我想单独和你谈谈。"
他好像意识到什麽,没有作声,只是将头转过去,看著绵延至远方的草地。
"方医生......你恨过我麽?这一年来。"我开口。
"这个啊......我说没有,恐怕你也不会相信。"他轻轻笑了一声:"不过不见得是恨你罢了。遭遇了太多事,难免会怨天尤人。恨过你,恨过遥光,恨过天枞,恨过他,甚至恨过自己。"
"我也一样。"我笑:"即使在你看来,我是受益者,可我还是恨过很多人。包括他,我的恩人。"
和缓的风扫过。淹没了我的声音。
我一直不愿回想。一年之後的今天,我突然又想起来了。所有,一切,全部,没有顾忌,放肆地去回想。
如果没有江凝洲,今天,我就不会站在这里,这个山坡上,迎著淡淡的风,回想过去。
一年前,他说他有事,离开大陆,回到香港。一去,便再无任何消息。
那时,我们谁也不知道,他这次香港之行,是如何凶险。也许有人知道,但他当时已经心死,什麽都不在乎了。
在我进入弥留期时,有人受人委托,送来了肾源。方言可低头沈默了一会儿,继而抬头,问:委托人在哪里。来人面无表情地摇摇头,离开。
那是我们最後一次得到和江凝洲有关的讯息。方言可依然沈默,没人看得出,他心里在想些什麽。然後,我换肾成功,方言可开始打听关於江凝洲的消息。
江凝洲冒险回到危机四伏的香港,联系倒卖人体器官的地下组织,又费尽心思,托人送回大陆。而关於他自己,有人说被仇家发现,死於敌手;也有人说被警方抓获,秘密处理。总之,没有人知道确切的消息。但所有的答案都是凶多吉少。
方言可从香港回来,面容有些疲惫。那以後,江凝洲这个名字,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生活中。
一切看上去又恢复了正常。或许这个人,本来就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是,他却在最後,留下了谁都无法磨灭的痕迹。我不知道,方言可相不相信,这个人已经不复存在於这个世界。但是,他曾经存在过的证明,却真真切切,烙印在我的身体里。
他不见得是多麽高尚无私的人。他只是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而已。无拘无束,任何人都无法阻拦。无论是爱,还是死亡。

"的确是个好地方......"他再次轻声感慨。我赞同地点头:"嗯。所以,我曾经和遥光说,我死後,要葬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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