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的老榕树----荼谜
  发于:200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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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场的老榕树】by荼谜

<序>
黄昏的夕阳透露了一整天的疲惫,海堤边的草皮上有许多孩子正在打棒球,远处海堤上有高高低低色彩不一的风筝在天空飞,高大的男人坐在河边,仰头看著天上的风筝。
蓝天缀著彩霞,亮丽的风筝就这样飞舞在天空中,男人的手边,放著一根拐杖。
渐层的深蓝逐渐染沉了天空,他的背影不知怎麽的,看起来异常孤寂,但是这个高大的男人却又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距离感,像是个孤独的王者,即使寂寞也拒绝外界的同情。
西雅图的海风带著一股微腥的味道,刺激著他的鼻腔,莫名的让他想起远在太平洋另一端的小岛,他还记得淡水的海边,月光贴著海面,腥风月波在海堤上交织盪漾,当时他的身边,有一罐啤酒,还有一个不怎麽爱说话、但是每次一开口就很犀利的男人。
唇边不自觉的微笑,突然僵住了。
打从自己受了伤以後,似乎总会不受控制的想起过去,尤其是那个人。这令他觉得自己很废。
天边最後一抹橘豔消失在海平面,他凝视著身边的拐杖,过一会儿才伸手过去执起拐杖,缓缓起身,踏著一跛一跛的步伐,消失在滨海的街道上。
走回到自己位於西雅图的房子,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就著微弱的灯光,他只看见一道黑色人影倚在自己的门口,他轻皱了张狂的剑眉,想著自己目前的状况,假如真的遇上歹徒也无法全身而退......思及此,握著拐杖的手又更用力了些,指节泛白。
不甘心的感觉,蔓延全身。
此时,路灯亮了起来,照亮了他家门口的那道影子,高佻修长的身影、一顶洗到泛白的老旧棒球帽、随意而充满个人风格的穿著,帽檐下,一张俊秀坚毅的脸庞被他的拐杖声惊动,抬起尖瘦的下颚,一双乌黑清亮的眼瞳一瞬也不瞬的盯著他看。
从没想过他会出现在自己面前,西雅图与台湾,大半个地球的距离,瞬间缩短到剩下几公尺,天涯咫尺。
可惜,这段距离,他却踏不过去。
当他还在发愣的时候,对方已经动了,一脸冷凝向他走过来,他却连丢掉拐杖跑走都不行,真够窝囊的!但话说回来,他骄傲的自尊也不允许自己做出「逃走」这种动作。
「我们回去。」修长的身形站在他面前,冷冷说著。
「你凭什麽?」天性嚣张跋扈的他,扬起剑眉抬起下颚,气势硬是压倒众生!
「我不能放你继续在这里。」
「关你屁事!」扬起一边的唇角,冷笑。
两人对峙著,彼此气势相对、互不相让!
多少年来,他们用这样的方式相处,到现在都还是一样,即使已经是二十几岁的大人,但每次一遇上彼此,心智年龄就彷佛退化到幼稚园的阶段,非要互斗到「我不跟你好」的地步才肯罢休。
但他们若真的不好,苏祈明又何必飞过大半个地球,千里迢迢到西雅图来把潘英仲抓回台湾?
夜风已寒,原本针锋相对的两个人,因为祈明的一个响亮喷嚏而打破僵局,英仲看见他打喷嚏後一愣,随即臭著脸走向自己家门,祈明自然而然跟在他身後,率先走进去的英仲当然没有将门关上......冲突不断、矛盾,却又异常有默契的诡异情谊。
虽然为了英仲要不要回台湾的事情有所冲突,但是晚些时候还是忍不住聊了彼此的近况,尤其是他们共同的朋友的情形。
「你哥跟丞非还好吗?」
「应该不错吧!」祈明的声音似乎有莫名的闷,英仲听不出来。
「你怎麽了?」英仲感觉出他的不快──很奇妙的,向来神经大条的英仲总是能够早一步受到他的情绪。
「我好累,要睡觉了!」事实上祈明背过身去的动作太大力了点。
鬼才相信他只是累。英仲看著他的後脑杓,忍著不动手去轻抚他的发,眼睛却盯著黑发下那截蜜色後颈,他记得只要一碰他那里,他就会整个人弹起来。
那天夜里,祈明躺在床上,望著英仲的腿发呆整夜,而背对著他假装睡著的英仲则是意识清醒的过了一夜,他们过去相处的情形,在彼此的脑海里重复播放,思绪回到了二十年前的那时候......

<一>当我们还是小孩
纵横汐止虎霸王,左踩蜥蜴右抓蟑,天不怕来地无惧,他乃潘家小儿郎!
极极极极极!传说中五岁就能三步上篮、六岁荣登社区棒球安打王、七岁踢足球号称是未来的席丹(当然不是指他用头去槌人那一段),举凡是球类运动,潘家的小小太子潘英仲都可以在球场上一手遮天,看得他老父笑呵呵,逢人就说自家太子的运动神经完全是遗传!
潘家是以砂石业起家,稍有一点关於黑白两道常识的人都会知道,在这行业没有一点人脉关系或者是黑道背景很难做得下去,偏偏,潘家做得有声有色,这得归功於潘锦胜爽朗海派的个性,没有任何资源或者家世可以依靠,但是生性讲义气又极好相处的潘锦胜靠著自己的人脉,在砂石业界拓展了一片天。
年纪三十的潘锦胜不甘於只做砂石业,於是也投入当时正热的建筑业,揽了不少生意,赚了几笔可观的钱,那时的他年轻又有本事,挡了不少人的财路,其中包括在建筑业界堪称龙头的邵尊文。
邵家在道上属於外省挂,家有恒产,而在建筑业乃是第一把交椅,当时的邵尊文看潘锦胜颇不顺眼,有意除掉眼中钉,谁知这时却发生了一段出轨的......风流韵事(或孽缘?)邵尊文的独生女邵逸湄竟然在某家日本演歌餐厅大门外遇上潘锦胜,因为谈生意而酒醉的潘锦胜「煞」到气质绝佳清秀可爱的邵逸湄,邵逸湄也对潘锦胜颇有好感,从此事情一发不可收拾。
谁料想得到,短短三个月的时间竟然可以让冤家变亲家!结果在那样混乱的年代,当邵尊文还在考虑怎麽解决潘锦胜的同时,邵逸湄已经怀了潘家的小孩。
不知情的邵尊文下达格杀令,听到消息的邵逸湄因过度激动而流产,潘锦胜逃过一劫却跑到邵家门口站了一整夜--当夜邵逸湄人在二楼休养,一楼的门内站著邵尊文,大门口站著不愿离去的潘锦胜。
最後,从邵逸湄房里走下来的邵夫人只对自己的丈夫说了一句话:「你要你的事业,还是你的女儿?」
那天夜里,潘锦胜进了邵家的门,如愿陪在邵逸湄身旁一整夜,成了邵家的唯一女婿。
潘锦胜後来靠著自己的实力得到邵尊文的肯定,同时也继承了邵家的事业,成了独霸北台湾的建筑业帝王,而他与邵逸湄的第一个孩子就在这个时候出生,潘英仲,承受四面八方的宠爱而生的天之骄子。
而潘家的太子,年纪小小就展露了无法掩盖的运动天赋,是外公外婆眼中的至宝,也是父母最尊贵的的心头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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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英仲七岁那一年,他们家隔壁搬来了一家四口,苏姓一家经营进口贸易,夫妇带著两个儿子堂堂进驻潘家隔壁的豪宅,那天浑身脏兮兮的英仲抱著篮球望著隔壁的搬家工人不停来来去去,然後他看见了那个家庭的主人:斯文英挺的爸爸、美丽温柔的妈妈、一对俊秀乾净的男孩。
最後他跑回家抓著自己的妈妈问:「为什麽隔壁家的人都那麽乾净?」
在他家进出的人大多嚼槟榔、穿汗衫、穿夹脚拖鞋开著货车进出,难得看见几个穿POLO衫的人,穿西装的更不用说了!可是他不懂的是为什麽隔壁家搬来的人都穿得那麽乾净漂亮?
邵逸湄理理他的衣领,笑著说:「他们穿得很漂亮没错,可是如果要你穿那样的衣服,你可以变得乾净漂亮,可是不一定适合你唷!你可能会感觉很不舒服!」
当然潘英仲不信,於是他妈妈为他拿出一套西装:「妈妈帮你穿,穿好以後我们去拜访隔壁的新邻居。」
「好!」於是潘英仲生平第一次穿上正式西装,打扮得像小绅士。虽然他自然卷的头发稍乱了点、皮肤黑了点、手脚跟指甲都脏了点,但是从远处猛然一看还是有小绅士的架式──前提是不能仔细看超过五秒,要不然马上破功。
「为什麽他们家的大门有小花?」英仲指著信箱上头装饰的漂亮蕾丝问著,他印象中那种东西只会出现在电视上,连他妹妹都没有那种小花,不过他也不觉得粗暴的妹妹适合那种漂亮的小花!
「你要吗?妈妈买来替你挂在你的门上。」潘妈妈还是笑咪咪的,对儿子的要求有求必应。
英仲考虑了三秒:「还是不要好了。」
不是因为觉得可耻或者娘娘腔,而是他感觉这种漂亮乾净的东西不太适合出现在自己的房门口,那可能没三天就被他扯坏,或者被他的球砸下,像爸爸的彩色小马跟妈妈的小碗(注:唐三彩与清水烧)。
邵逸湄拍拍他的头:「看起来很美的东西未必适合自己,你要自己去尝试很多事情,才会知道自己适合什麽东西。」
英仲偏著头问:「试错了,怎麽办?」
「就这样,重新再来吧!」逸湄弯弯的眉眼对著他笑。
嗯!错了,就重新再来吧!英仲点头,把这句话记在心底。
当对面的门一开,英仲见到的是一身米白衣裙的美貌女子,笑意盈然:「您好,请问要找哪位?」
邵逸湄指指隔壁自己家的房子,笑脸盈然:「我们是住在隔壁的邻居,看见你们刚搬进来,冒昧来拜访,如果有所打扰真不好意思!」
应门的美貌女子一脸惶恐,怯怯的回应:「您太客气了!」似乎想要再多说些什麽,却不知道还能说什麽,於是微弱的蠕了唇却还是什麽都没说。
逸湄大方一笑:「那请问我们可以进门拜访吗?」
女子一惊,迅速退开了身:「欢迎欢迎!请进!」
「阿姨好。」英仲生平第一次看起来像个小绅士而不是野猴子。
「好可爱的小男生!」忍不住被英仲浓眉大眼的相貌吸引,女子惊叹。
「我儿子潘英仲,我是逸湄。」
「我叫慈玮,是......苏......」女子似乎迟疑了。
「苏太太吗?我丈夫是隔壁的潘锦胜,不过别叫我潘太太,我喜欢人家叫我逸湄。」逸湄爽朗大方,很快的就令人卸下心防,慈玮好像比较没那麽紧张了。
当他们走进客厅以後,英仲立刻被典雅明亮的室内装潢吸引了,感觉这里的气氛就是和自己家里不一样,虽然房子的格局都一样,但是整体感觉就是差很多......也许和眼前这个漂亮的阿姨有很大的关系。
就在他们坐下来以後,两个女人很快就聊开了,百般无聊的英仲东张西望,觉得自己已经快要坐不住!这时突然看见了楼梯转角处站著一个男孩,那个孩子瘦瘦的,站在楼梯栏杆後面,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盯著他看。
男孩的脸长得算可爱,可是抿著嘴,整个人看起来就是很不友善。
逸湄比慈玮更先发现男孩的存在,於是很开心的打招呼:「好清秀的小男生,是你的儿子吗?」
慈玮那瞬间确实僵了一下,然後才露出勉强的笑容:「啊......是啊。」
小男孩面无表情,老实说,逸湄还没见过这麽小号的人型阴影,整个人就是阴沉安静到不行。
虽然看起来气氛有点奇怪,但是他也没否认掉慈玮说的话。
「你儿子叫什麽名字?」
「祈明,苏祈明。」
「小仲,带祈明去外面玩吧!他们刚搬来一定不熟,你带著祈明出去玩。」
「好!」如获特赦,英仲三步并成两步冲到楼梯下方,对著祈明说:「走吧!」
「嗯。」小男孩点头,静静走下楼梯。
慈玮似乎对於祈明的高配合度感到诧异,但是她没多说什麽,一旁的逸湄当然不会错过她的表情,而她只是端起茶喝了一口。
英仲一走出大门马上开始脱衣服,一边走一路脱,嘴里还嚷著:「好难过!」
祈明只是冷冷的看著他一点也不礼貌的动作,冷哼:「没水准。」
英仲听到他不屑的低嘲,还回过头问他:「什麽是水准?」
这下祈明可以更光明正大的嘲笑了:「就是你这辈子绝对不会有的东西!」
「是好东西还是坏东西?」坏东西一辈子都不会有也没关系,可是英仲水桶粗的神经告诉他:眼前这个小鬼好像是在说他不好。
「你去问你妈。」祈明不喜欢说谎骗人,可是英仲实在蠢到他不想继续说下去。
「我叫潘英仲,五岁,我很厉害喔!什麽运动都会。」虽然有几分吹嘘,但是英仲很想看见眼前这个瘦小孩对自己露出崇拜的表情,通常他这样讲的时候,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会满眼装星星。
「什麽都会?那你会打棒球吗?」祈明露出了不属於他这个年纪该有的挑衅笑容。
「棒......棒球......当然会!」英仲结巴了,他一心虚就结巴!活脱脱连白痴都抓得到的超级罩门,祈明当然也看得很清楚,心底对眼前这个蠢哥哥更鄙视了!
不过......只要他可以带他去打棒球,他可以再多忍受他一阵子。
「你等我一下,我去拿球具,等一下我们去附近的草地打球!」祈明一说完就冲回家里去拿球具,而英仲则是皱起俊帅的小脸,回家去换衣服。

<一>之1
英仲虽然很心虚,不过他还是遵守约定带祈明到附近的河滨公园,因为那里有一大片的油绿草皮。
祈明显然很开心,整个人都快要飞起来了!英仲看他这样明显的快乐,也暂时忘记了自己只看过人家打棒球,从没碰过棒球这回事。
「你要打击还是要投球?」好问题!苏祈明一问出口,潘英仲就呆掉了。
「随、随便!」心虚的某人再度结巴。
「那,我投你打好了!」这样他才可以尽情享受用球丢人的乐趣。
「好。」这句话开启了地狱的大门,可是英仲一点也没发现眼前的祈明心中打什麽邪恶主意。
「我们先热身吧!」这样等一下比较可以丢得尽兴,又不会受伤。
「反正就是别人投过来我打出去就对了,没什麽好担心的。」英仲一边做体操一边自言自语,在替自己做心理建设,单细胞的他一想通了就什麽都不担心,还能跟祈明说他上次来公园看到一个老公公带黄金猎犬、结果被狗溜还踩到大便的事,祈明心情也很好,於是难得的跟他一起哈哈大笑,如果是认识苏祈明的人看见他这样的笑容一定是惊讶到下巴掉下来吧!
祈明短短的四年人生中,几乎没有这样子笑过,印象中只有一次,他的妈妈还在医院的时候,哥哥带他去医院的草皮打棒球,那天天气很好,妈妈坐在轮椅上笑著替他加油。那时候他三岁,他记得那时候自己也像现在这样笑著。
突然想到过去的事情,祈明收掉了笑容,然後又感到生气,毕竟是眼前这个笨蛋让自己想起的,所以他一定要好好的用棒球教训他!
事实证明,小孩子果然没有逻辑,於是虚长祈明三岁的英仲莫名其妙成了牺牲品。
於是当英仲信心满满的站在祈明对面傻笑的那一刻,他真的都还天真的相信他们是朋友!但是苏祈明这个阴沉又阴险的小孩让潘英仲见识到,世界上不是每个小孩子都可以当朋友,至少眼前这个就不行!
祈明对著英仲出最後一句善心的警告:「注意了!」
犹自天真的英仲还笑著说:「没关系你就把球扔过来!」
於是祈明就把球丢过去了......英仲也把棒子挥出去了......然後......球从英仲的脸颊边飞过去,但是他的球棒在转了半圈後脱手而出,直接往自己的脸上甩过去......潘英仲对生平第一次打棒球最後的印象是一根球棒迎面而来......恐怖的重击!
转啊转,天空黑了,星星怎麽那麽多?英仲迷迷糊糊。
再怎麽心存歹意也没想过对方会把球棒往自己脸上丢,祈明慌张的急冲过去,而英仲满嘴是血倒在地上,他整个人都慌了!
「拜托!帮他!」祈明跪坐在地上大声求救!
心底深处,祈明或许对眼前这个大自己三岁、友善的和自己玩、还带自己出去的蠢哥哥感到亲切,毕竟,连自己的亲哥哥都没有这样带自己出去玩过。
附近的人发现了以後马上带英仲到医院,祈明待在他身旁一动也不动,直到英仲醒来。
两边的家人赶过来以後,发现英仲只是掉了两颗牙,其他什麽事也没有,都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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