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回头不是岸——阿七2
阿七2  发于:2011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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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一分四十二秒的时间来消化这段话,然后花了十五分二十七秒的时间保持自己“吹弹可破的小脸”红得像猴子屁股,最后花了三十分又四十三秒的时间把头埋在手里面“呻吟”着:“天啊,我该怎么办……”

林兮然拍拍手里的文件夹,很和蔼的笑着说:“如果这次生意成功了,我设计的衣服将会在国内举行一场不小的个人作品展示秀,如果失败了……张成俊,你该怎么补偿我?怎么还我清白?”

我被这个惊雷哄的丧失反映能力,只有呆呆的看着林兮然那双意味深长的带着狡猾目光的眼睛,听着她在差不多30秒之后说出了一个我原来搞不懂的现在搞懂的关于攻阿、受阿的条件。

后来我明白了,为什么称这些女人为“狼”,然后庆幸自己是明智的,也相信的自己听到的一句话“傻人有傻福”毕竟让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安言不是我自己……

最后生意还是有惊无险的谈成了,但是林兮然的个人作品展示秀并没有如期举行,按照她的话是:“一场小小的秀怎么能和看攻被人返功相比,更何况,这场反攻大战的总参谋还是我本人呢?!”

[正文:翻外第三章]

经过那次呕吐事件之后,安总再也没有带我去陪客户喝酒,按照他说的原因是应为他没有如此强健的心肌和钱财看我在酒桌上面把他辛辛苦苦一点一点挽回的公司给毁掉,结果林兮然知道以后嗤之以鼻,告诉我他那是假公济私,用光明正大的理由来掩饰自己肮脏卑鄙龌龊的内心世界。

但是安总工作的态度还是有目共睹的,毕竟他是全公司最晚下班,最早上班的人,也就意味着我要比他更早的在他家门前守着他,比他更晚的回到自己的窝里。所以导致了我的睡眠时间严重不够科学规定的八小时,可是,我在安总特殊照顾下单独得到了一间办公室,再里面有一个行军床,只要上班时间安总不用车,我也就可以安心的睡自己的觉。

我觉得安总实在是天底下最适合作生意的老板了,工作认真,在公司出问题的情况下已就可以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自己一个人扛下所有的压力,坚无不崔。

只是有一天,他自己喝醉了。我对他所有的态度全部改变。

我到公司半年以后,有一次他对我说今天下班不用送他,他自己开车有事要出去,并给了我100元钱,让我自己打车回去。

那天,他给我的感觉很不一样,眉宇间总是透着淡淡的焦急和悲伤。我没有多问,把车钥匙放在他的手里。结果我在夜里3:00多被手机叫醒,电话那一头有一个人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气急败坏的叫我到什么地方去接已经喝得烂醉如泥的安总。

没有车,我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走到那里,看见安总像是一条被人揍过的流浪狗一样可怜兮兮的躺在一家不太高档的饭店门口,饭店的主人挥着菜刀让我把人拉走,结果安总挂在我身上,指着饭店门口的一个笼子嘀嘀咕咕得不肯离去。我凑近他嘴边,听见他说的话,差点没把我的鼻子气歪了

“那里是我的司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蹲在笼子里……你把他弄出来……我给你小费……”然后忽然间放高声音:“张成俊!你再学狗一样爬在笼子里我就不要你了!”

我、我、我真他妈的想一个过肩摔,那这个人摔在放在狗笼子前面的水碗里让他好好清醒清醒。

“喂,你不要拉着我!喂!我的司机还在那里,喂,你放手!”

喝醉的人一点道理都不讲,而且力气还打得吓人,风度翩翩的安总此时此刻死命抱着不远处的电线杆不肯放手,指着关在笼子里的狗喊得有如革命烈士一样的悲壮:“张成俊不走我就不走!我不能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

关在笼子里的狗此时也来了精神,努力在不大的空间里站起身,扑着铁笼子逛逛作响,时不时地还呼应般的交还两声,安总一看更来劲了,拉着我的衣服领子控诉般地说:“你看,张成俊在叫我,我要带上他一起走……”

我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了,被人骂了半天是“狗”,还不能还嘴——有谁会和一个喝得酩酊大醉的人计较呢?可是、可是、可是……老子他妈的就是听着不爽不行啊!

饭店老板这时候也不耐烦了,走过来凑热闹。最后,我迫不得已把安总身上的钱掏出来买下了那条脏兮兮的狗,而那条狗也未能逃出生天围着我使劲的摇头摆尾,最后,我顶着睡眼,拉着快乐无比的一人一狗,有第一条件,没第二条件的把车开到了安总的家里面。

我摸着黑把安总送到了他自己的房间,无声无息的那条被救下来的狗也跟了进来,我打开房间里的灯,看见其实那条狗除了脏点,瘦点,长得还是很英俊潇洒的,而且,居然还是一条哈士奇,估计是被人偷出来卖到那个饭店里的可怜小孩。

安总四仰八叉的他躺在床上,我听见他迷迷糊糊的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好像是叫什么“妍绯”的,然后我看见安总的眼角竟然流下了一串晶莹的泪水。

那个人是他的爱人吧?我忍不住有些可怜他,不知道那个叫“妍绯”的女人知不知道有人个男人竟可以爱她如斯。什么时候我能够有一个这样爱我的人就好了。

想着想着,居然和那只哈士奇一起在安总身边迷糊了过去,似睡非睡,似梦非梦之际,我觉得有人在摸我的脸,然后听见一个很熟悉的声音在说:“你有一双和他一样的深棕色的眼睛……”那声音很悲凉又透着一点点的欣慰。

第二天早上,按总让我醒来的方式我很不满意,他竟然狠狠地给了我一脚,让我狼狈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紧接着一个黑影窜过来,等我把自己翻过来的时候,蹲在我面前等待作案时机的狗就开始动手了。

我被他添了一溜够,后来安总大发慈悲叫开那条狗让我足够的氧气来解释一下为什么家里多了这么一条动物。

我把情况原原本本的跟他说了一遍,只是略过了昨天晚上安总人狗不分的那一段,就算我说出来了总不能叫自己的上司给自己赔礼道歉吧,再说就安总这样的人,怎么会给你道歉,八成又会是惊天动地的再次嘲笑我一番。

我才不要。

临出门的时候,哈士奇把我们送到门口,安总摸摸他已经被洗干净的皮毛,温馨的笑着说:“在家好好看家,等我回来啊,张、成、俊!”

[正文:翻外第四章]

所以除了司机以外,我又多了一项工作——照顾那只跟我分享同一个名字的叫张成俊的哈士奇犬。虽然,我在姓名的问题上很是斗争了一下,但是在安总面前,我所有的努力化为乌有,我不得不交出自己名字的使用权,看着安总得意洋洋在我面前和他的爱犬放肆的“相亲相爱”,每当安总抱着那只哈士奇“索吻”的时候总是甜甜腻腻的叫着:“张成俊,成俊,俊俊,小俊俊,亲亲小俊俊~~”

我的胃里一阵恶寒,提醒自己:吃到胃里的东西都是自己花钱买的,吐掉的话就太可惜了。鸡皮疙瘩一身一身的往下掉,最后掉到没有疙瘩可掉的程度,然后发现自己应祸得福,拥有了一身连女孩都羡慕得光滑的连苍蝇都站不住脚的动人肌肤。

张成俊(狗)和属于那种活泼可爱,耐力超群的犬种,而且它也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无辜的卷入了一场姓名大战之中,所以,每当我送完安总到办公室以后折回到他家里给狗喂食的时候,张成俊(狗)总是热情地迎上来,摇头摆尾,人立而起,两个大大的前抓扒在我的身上,毛茸茸的尾巴摆起来虎虎生威,当我拍拍他的头,对他表示喜爱的时候,他就会得寸进尺的奋力一扑,随后,那条长长的,热乎乎的大舌头就会在我的脸上肆虐。

这就是狗的优势,我对张成俊(狗)有如此的反应感到很高兴,很开心,不知不觉之间就会纵容他,导致每回他一见到我就会亲热地给我洗脸,但是一个人要是一见到我敢有如此举动,我肯定会让他知道什么叫“近之则怒”。

来的次数多了,张成俊(狗)终于把我和早餐、代出去大小便、代出去玩划了等号,一吃完早餐以后他便用他那楚楚可怜的蓝色的大眼睛看着我,看得我那叫一个心疼,仿佛不带他出去走上半个小时我就是全天下最大的罪人,于是我就会给他拴着绳子,拉着他满小区的溜达,那些晨练的老头老太太们很是热情,看见我和他来了就迎上来,口齿不那么清楚地说:“俊俊出来玩啦。”“俊俊随地拉臭臭羞不羞啊。”“俊俊,长得真漂亮,瞧这个大爪子,以后肯定长得很大!”我站在一边看着几千万宠爱于一身的张成俊(狗)恨不得踢死那个几公里之外的坐在办公室里喝着咖啡的安言。

最可气的是给狗办狗证,一开始不明白安总为什么非要拉着我一起去,后来明白了气得我疯狂的玩现实版的疾速赛车,终于吓的安总面色惨白的请我到耀龙阁吃了一顿生猛海鲜才罢休。狗证上面的名字就叫“张成俊”,给狗办证的小警察一点都没有人民公务员应该有的严肃态度,临了临了给我来一句:“你们这狗怎么有名有姓的,张成俊,呵呵根个人名似的。二位看来都是爱狗之人,把这个张成俊养得跟人一样啊。”

我和安总各自顶着一张红脸走了出来,他是憋笑憋得,我是憋气憋得。

安总这个“总”看来是当惯了,一点都不晓得什么叫克制,等那辆伤痕累累的银灰色宝马的门一关,他就在车里爆发挥出了足以吓死一头牛的笑声,偏偏那条哈士奇还跟着起哄,安言一叫“张成俊”那狗就开心地答应一声,这边安言“张成俊,张成俊”的叫的乐此不疲,那边哈士奇“汪,汪”的开心无比,这一人一狗完全沉浸在他们的二人世界里,只有我的脸越来越青,踩着油门的脚越来来越重。等那一人一狗发现事情不对的时候,我已经在一条人不是很少,车不是很挤,路不是很宽的道路上面让仪表盘上的速度表的指针指着80差不多20分钟了,安言吓的忍不住开口让我速度慢点,他不赶时间,我侧过头给他来了个颠倒众生的笑:“安总,第一条件为上,这可是您说的。”

那一刻从他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他现在明白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这件事情的结果就是我把狗放到他家里,安言亲自开车把我拉到了全市做海鲜做得最地道的耀龙阁,恭恭敬敬的双手奉上菜单任由着我把最贵的菜点了个够,等所有的菜品上齐以后,我发现那些菜足够五个人好好吃一顿的了。吃不了兜着走,是我的原则,原则就要贯彻到底,我把足足四大塑料袋的饭盒老实不客气的全都拎回了自己家里,有那么几天那里的野猫吃到了豪华的海鲜特餐,自那以后我在那些猫中的有了一席之地。

我也并不明白那天自己是怎么了,明明知道安言在跟自己逗着玩,作为一个员工在不因该因为这件事情要老板“赔礼道歉”,但是我就想和他一起吃饭,和他在工作之外的地方两个人轻松得渡过那么一段时间,看着他抱着狗叫着我的名字的时候,我甚至还有一些高兴,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在他的心里面就像我在那些猫的心理面一样,也占有着特殊的一席之地?我喜欢他跟我闹,他跟我笑,我发现这种情况在那次他醉酒之后越来越严重。

我知道我在期待着什么,但是我却不清楚那个“什么”到底是什么

[正文:第五章]

初秋的时候公司里举行了一场不分上下级观念的篮球比赛,只要你身体健全,玩篮球有那么两把刷子都可以报名参加。更何况公司有那么多大、小龄青年男女,没准比赛完了以后就可以成为一段佳话。

当个好领导真不容易,有时候还需要担任一下媒婆的角色。

安言问我去不去参加比赛,顺便把下半生的幸福给解决掉,我说当初当学生的时候我属于那种“转胜为败”的关键人物,所以为了避免丢人还是不要凑热闹了,省得佳话成不了,还被人在背后议论成运动白痴。安总鄙视的斜了我一眼,脱下西装,解开衬衣露出自己不是那么发达的肱二头肌,看看咱这身材,不是你那种排骨可以比得了的。

我说:“是、是,您这‘肌肉’全部切下来当肉买还是值不少钱的,至少比猪肉值钱……”

就在安总衣冠不整的时候,休息室的大门被推开了,林兮然站在门口看见安言那一身白晃晃的猪肉先是一愣,然后眼睛里面冒出了恶狼看见小绵羊的表情,她一本正经的说:“安总,这是上场球员的名单,比赛服和号码的在这里请您过目一下。”

安言尴尬的穿好衣服,拿过名单坐在我平时睡觉的床上细细的看了起来。我把房间里唯一的一把椅子让给林大小姐,自从他那次让我还她清白以后,我就不太敢和他面对面地说话,生怕她再语出惊人让我还她其它的东西。林小姐并没有接受我的好意,反而把我摁在椅子里居高临下的看着我

“成俊,你怎么不上场比赛啊?”此时的林兮然已经没有原来给我的那种冷淡,严谨的感觉,现在他的全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说不出来的诱惑力,就算她依旧带着眼睛,穿这很平常的衣服,可是我仍然能感觉到吓死人的性感和妩媚,眼睛里射出的光可以让男人酥到骨子里面。“人家还想看你在球场上的英姿呢。”

我困难的咽了一口口水,虽然我不是柳下惠,但是我也不是色情狂啊,感觉到危险以后,我小心翼翼的想从椅子上面起来逃离这个散发着黑色气息的地方,我结结巴巴的回答:“厄……应为……我不太擅长打篮球,所以就……不、不参加了。”

“真是谦虚,我最喜欢谦虚的男人了,比赛完了以后有时间吗?我知道一个很不错的饭店……”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林小姐的手指从我的锁骨处划过,我浑身像过了电一样的抖了几下,然后看见有那么一段时间不曾出现的鸡皮疙瘩又纷纷冒了出来。

“比赛完了以后他要送我回家。”安言终于有良心的伸出援助之手了!亲爱的好老板啊,你在哪里,你在哪里,你在这里啊,在这里!

不过……身后射出来的两道恐怖寒光到底是什么意思?!

“怎么?安总您就不能自己开车回家吗?不要妨碍员公不多的两人世界嘛!”

到底是公司的王牌设计是啊,说话就是硬气,看把安总气的脸都青了,依旧可以风轻云淡,美不滋滋不当回事。

“成俊,你帮我把这个送给成衣组的周组长去,告诉他三天之内把衣服做好。”

“是、是。我这就去!”我落荒而逃,安言,对不住了,请你顶住!

至于安言和林兮然都说了些什么我就不知道了,我知道的只是以后老总看见林小姐的时候脸上总是多多少少的带着一点青色,走路多多少少得绕道而行,说话多多少少的礼貌里面透着一点恐惧。而林小姐总是昂首阔步,大大方方的接受着老总的退让,并且还会时不时的挑衅一下老板的忍耐力。最后林小姐总会带着一抹知性的笑容兵不血刃,不战而胜。

关于林兮然和安言当时的情形据知情人士透露当天等张成俊走了之后两个人就展开了一场血肉横飞的厮杀。安言质问林兮然打的什么鬼主意,林兮然瞬间换下娇艳魅人的面具,转而戴上冰冷残酷的人皮,说什么追求美人是人人都有机会的事情,无论是老板还是下属都是平等的,想借着老板的位置来压人是不道德的,可耻的,丧尽天良,人性泯灭的。安言嗤之以鼻揭露出林兮然并不是真的爱张成俊,而是想利用他的丑恶面目。林兮然放声大笑,不屑一顾的说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把美人追到手的才算赢家,有本事你安言放马过来真刀真枪的和我比一下,但是首先,你先把你两腿间多出来的那一条腿给劈了,再练一下胸肌,否则的话这辈子你都别想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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