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咚”一声,又一个重物坠地的声音。夜千度不耐的看了一眼杏花村,这个家伙活的不耐烦了是吧,苏苏刚有点可爱的表现,他就在那里制造混乱。不过一眼看过去,却见杏花村这回不是自己倒在那里的,他还扶着一把椅子,但那椅子此时已经散架了。
杏花村愁眉苦脸的道:“主人啊,我真是倒霉,想扶把椅子站站,谁知道这破椅子年久失修,竟然一碰就散了,害得我也摔了一个大马趴。”他打着哈哈,把罪过全都归到椅子的头上。夜千度冷哼了一声,将头又转了回去,杏花村这才敢擦掉头上的冷汗。
白水和秋月对看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无言的呐喊:唉,原来主人竟然喜欢带点白痴的人啊,早知道就该找几个白痴在他身边伺候,也许宫中也不会动不动就有倒霉的家伙被体罚甚至喂狼了。
“知道什么叫情人眼里出西施吗?就是这种情况。”燕留白忽然在一旁凉凉的道。然后惊讶的看着夜千度果然在尸体上摸索检验起来。他心道这个魔宫主人为了傅苏,还真是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啊,恩,如果这样,是不是应该把傅苏出卖给他,最起码制约他少祸害点人呢。
燕留白正想着,忽听夜千度“咦”了一声,接着他执起十八爷的一只手细看起来,不但看,还在上面一根根手指的缕着,一边自言自语道:“真奇怪,这是怎么回事?”他又执起了十八爷的另一只手,细细摸索之后,面上露出强烈的疑惑神色。
“怎么了怎么了?”傅苏宛如一只完全依赖于主人的猫儿一般蹭过来,兴奋的问:“夜公子,你又发现什么了?”说完夜千度转过身,微微一笑道:“叫我千度吧。”一句话把刚刚被勾起好奇心的众人都弄得张口欲呕。
“千度?不要吧,这样好像怪怪的,我们似乎也没有什么关系啊。”傅苏歪着头认真思索,却听夜千度哼了一声道:“不叫吗?那就算了,这里的秘密你也别想知道了。”他看见傅苏吓得睁大眼睛,于是又柔声诱哄道:“乖,以后叫我千度,我就什么都告诉你好不好?”
这一回,杏花村白水秋月和燕留白再也忍不住了,纷纷冒着被杀掉的危险跑到四个角落去干呕数声,以表示他们对夜千度的鄙夷。只有竹叶青还傻傻的站在那里。杏花村抬眼看了一下自己的迟钝拍档,再看一眼皱着眉头做心理挣扎的傅苏,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真不知将竹叶青和那个傅苏放在一起比赛迟钝,他们谁会赢。”
他这样说不是没有道理的,主子对那个傅苏的感情和用意,恐怕就连无法无天都看出来了,这两个人竟然还都是一副不解的样子。竹叶青也就罢了,毕竟事情和他没有什么关系,但那个傅苏,杏花村又叹了口气,连他都替自己的主人着急起来。
偏偏夜千度却是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听见傅苏小小声的叫了一声“千度”,他十分高兴的拍拍对方肩膀道:“没错,以后就这样叫吧,也显得亲热一些。”呵呵,追求这个脑筋迟钝的苏苏,还真的是趣味无穷啊,夜千度想到要循循善诱,一点点的将他拐进自己的芙蓉帐里,心中就充满了期待,同时斗志也空前的高昂起来。
“苏苏你看,十八爷的这只手,五个手指是断了的。而这一只手,却完好无损。”夜千度举起尸体的两只手,傅苏好奇的上前,摸了摸两只手的指骨,忽然也“咦”了一声,然后他兴奋的转向夜千度:“啊,夜公子,这是为什么呢?”
夜千度咳了一声:“你忘了?叫我千度。”说完,急于得到答案的傅苏就忙不迭的点头:“恩,好,千度千度千度,我叫了三声,你赶紧告诉我吧。”他像是急于得到主人骨头的小狗,两眼水汪汪的瞅着夜千度。
不行了,真想抱进怀里好好揉搓啊。夜千度心里似乎有几十只爪子在挠,哪有心情去想什么答案,不过眼下显然不是时候,白水秋月她们已经干呕过了,自己可以当作没看见,但万一这时候就把苏苏弄进怀里,令无法无天也忍不住跑到角落里去干呕怎么办?自己的面子和尊严要往哪里放?何况也一定会吓坏迟钝的苏苏的。
基于以上种种考虑,夜千度只好把心中的色狼想法强行压了下去,他摊开手,又耸耸肩:“答案就是,我也不知道。”看见傅苏失望的眼神,他连忙又补充了一句:“不过当然了,我相信以后咱们会找到答案的,走吧苏苏,现在先回山庄去吧。”
下午的街道上,因为天气冷,已经没有几个人了。几个人默默的走着,谁也不想开口说话灌一肚子的风。
眼看风雅山庄已经在望,忽然在前面的路上出现了一个匍匐爬行着的老人,他穿着单薄的衣裳,一只手拄着地艰难的挪动,另一只手则紧紧抓着一个缺了口的破碗,碗里有两三枚铜钱,碰在一起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夜千度和杏花村等人看也不看一眼,就要走过去,然而傅苏和燕留白却走上前去,蹲下了身子,傅苏喃喃道:“老爷爷真可怜,留白,你把怀里的碎银子拿出来给他吧。”不等说完,燕留白已经将怀中的碎银全部取出放进那个破碗里。
杏花村和夜千度等人都停下了脚步。杏花村小声道:“主人啊,可不是只有英雄救美才能得到美人欢心的,有时候做一下他喜欢的事情,或许更会得到青睐哦。”
夜千度看了心腹手下一眼,略微迟疑了一下,到底还是走上前去,他以前从未做过这种乐善好施的事情,实在不知该如何开口,忽听傅苏道:“老爷爷的腿是残废了吗?不然怎么会走得这么艰难。”说完就听那个老者道:“是啊,从小时候起就废了,唉,老了就更不中用了,没几年好活的了,可这冻饿捱不住啊。”他一边说,就一边瑟瑟的发抖。
傅苏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喃喃自语道:“真是太可怜了,留白,不如让老爷爷去县衙住吧,好歹那里我们走了,还有一间能住人的屋子。”他这一句话提醒了夜千度,当下连忙上前道:“不必去住县衙了,那里毕竟是朝廷官员办公的地方,他住进去于理不合。”他见傅苏剑眉倒竖,眼睛瞪的圆圆的,显然是误会自己过于冷血,不由得急道:“我的意思是说,就让他去风雅山庄住好了,那里是我私人的庄园,谁也管不着。”
傅苏的脸一瞬间就由三九天的寒冰转变为春天里灿烂温暖的阳光,他高兴的站起身拉住夜千度的手,一迭声的道:“千度你真好,对不起,我刚刚错怪你了,是我不好,你……你打我吧,骂我吧。”
夜千度心想杏花村这小子虽然练功滑头,但在这方面还真是有经验,恩,回去应该好好打赏点银子。一边趁机握住傅苏的手道:“苏苏不要这么说,我本来也就不是什么冷血之人,何况只要你想办的事情,我说什么也要替你办到啊。”
燕留白打了个寒颤,心想这夜千度真敢说啊,一个魔宫主人,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竟然好意思说自己不是冷血之人,脸皮的厚度可以比得上垒长城的那些坚固城砖了。却见杏花村一步跨上前来,正色道:“主人,风雅山庄是不收没有用的人的,否则岂不成了收容所?”他看向那个老人:“老大爷,你自己有没有什么手艺?哪怕就是会看门也行啊。”他一边说一边在心里哀叹,心想主人一心要在心爱的人面前表现,这恶人就只能由我来做了,否则大家都知道只要打动了傅苏就能混进风雅山庄,那风雅山庄还不得成收容所啊,最可虑的是一旦有仇家混进来,可就不妥了呢。
傅苏愤愤的盯着杏花村,在心里将他恨上了,却见那老人似乎听得呆了,半天才点头道:“啊,我……我会养花,我可以给你们养花,什么花我都会养的。”说完杏花村点头道:“那就太好了,你就去风雅山庄做一个花匠吧,我到时会给你发月钱,而且这样的话,你就有地方住了,也有厚衣服穿,不用再担心挨冻受饿。”
就这样,继为傅苏收留了一只白狗后,夜千度又为心爱的人收留了一个残废老人,倒霉的杏花村在傅苏的怒瞪下,为了消灭他的怒火,不得不亲自将那个叫做陈花子的老人背到风雅山庄,一路上被白水秋月偷偷取笑了好久,好在回到山庄后,夜千度就赏了他五十两纹银,才让他觉得这点霉运走得还算值得。
第十二章
在夜千度的安排下,傅苏和他自己住一间屋子。而在燕留白的强烈要求下,不得不让他住在隔壁。他明白燕留白的意思,那家伙是生怕呆笨的傅苏被自己瞅个什么机会就吃干抹净,因此要住在隔壁进行监督。
其实夜千度真的很想暗杀掉那个能阻挡自己做某些事的障碍,不过想到一旦杀了燕留白,他的苏苏肯定会伤心欲绝,他就不忍心了,不得不放任这个障碍继续在自己面前走来走去,好在那个燕留白总算还有个弱点握在自己手里,收了他的一千两银子后,在傅苏要求搬去和他一起住的时候,他终于违心的拒绝了,从此后大局已定,接下来就是看自己要怎样将苏苏哄进芙蓉帐里了。
风雅山庄里的房间自然不是那破旧的县衙可比,除了够大够辉煌够精致够典雅外,还到处漂浮着淡淡的好闻的香气,博古架上摆着各种珍玩,书桌上放着前朝大文豪用过的笔筒,琴桌上放着司马相如曾经弹过的绿绮琴,窗台上摆放着盛放的兰花和另一盆不知名的花朵。
傅苏宛如进了藏宝库一般,在诺大的屋子里走来走去,而夜千度则将书架上自己喜欢看的书整理了一下拿到床头,抬起眼看向傅苏,却见他正看着那盆怒放着的名花,一边将手伸出去,五指微微向里屈着,似乎是在比量那颗花的大小,大声问自己道:“夜公子,啊不,千度啊,这盆花叫什么名字?都快比得上牡丹花大了呢。”
“你说的没错,那个花就叫做三色赛牡丹,它的花朵没有牡丹艳,但比牡丹还大,而且在秋冬春三个季节里,可以开出三种不同颜色的花朵,也因此而得名,这是域外的名种,是生意上一个合作人从西域带回来的,总共两盆,他送了我一盆,我对这些事也不上心,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白水她们给放在了风雅山庄里。”夜千度一边说,一边走过去,揽住傅苏的肩膀问他道:“你喜欢吗?”
“我对花花草草的倒还可以,不过留白是一个花痴,呵呵,他特别的喜欢花,这世上唯一让他舍得花钱的,大概就是花了,不过来这里时,那些花因为路途太远,他不得不忍痛都卖掉了,他可是个会在春天里去摘一大捧野花摆到饭桌上的家伙呢。”
夜千度摇头道:“真是的,一个大男人,竟然喜欢花喜欢到这种地步,还真是让人费解。”他说完,见到傅苏又将手微微屈曲着轻轻倒扣在花朵上面,一边喃喃的道:“好家伙,比我的手掌还大呢。”
夜千度脑子里猛然就有灵光一闪,他冷不防一把抓住傅苏的手,想象着如果这只手上面的指节骨全部断掉而向外展开的话,岂不就是一朵盛放着的花的形状吗?莫非十八爷那只莫名其妙断掉指节骨的手,竟然就是为了暗示这个?可这也未免有些太匪夷所思了吧。
“千度,你又想起了什么?”傅苏的声音也猛然兴奋起来:“啊,是不是案子又有新线索了?快告诉我。”
夜千度摇头道:“不知道是不是新线索,只是我的推论而已。”他看着傅苏:“苏苏,你仔细的回忆一下,十八爷家里有没有养什么正在开放的花?恩,能开出很大花朵的那种花?”
“没有,他家里就养了一盆水仙花而已,还是已经凋谢了的。”这话不是傅苏回答的,而是刚进门的燕留白在说:“夜千度,我在那屋里的里里外外都仔细看过了,如果说是别的,或许我不会注意,但只要有花草之类的东西,就决计逃不过我的眼睛,你想起了什么?”
“恩,我也是只有那盆水仙花的印象。”夜千度点头,然后他将手微微举起,五指的最上面一层关节忽然奇异的向外边一展:“留白,你来看看这是什么形状?”
“似乎像是一朵花。”燕留白仔细的看了看。夜千度收回手,点头道:“没错,我在想,十八爷的五指蓦然断掉,是不是他在暗示我们,他的死和花有关,只是奇怪,他的屋子里只养了一盆水仙,那根本开不出这样大的花朵,他如果想暗示水仙,倒还不如做出兰花指的形状更容易让我们联想,而且也不用遭这么多罪。”
“那,会不会是他没有暗示水仙花,只是暗示一个养花人,或者是送给他那盆水仙的人是凶手呢?”傅苏忽然在旁边开口道。夜千度一怔,然后回身就给了心上人一个拥抱:“呵呵,苏苏很厉害嘛,没错,只有这样,或许才能说得通。”
傅苏被箍的喘不过气来,好容易挣脱了夜千度的怀抱,他不满的撇嘴道:“你以为我是吃白饭的吗?我才是这里的县太爷,不是你眼睛里的软脚虾。”
“行行行,为了给苏苏赔罪,今晚我请你吃烤的软脚虾好不好?以表示从此之后,苏苏在我眼里就彻底的和软脚虾划清了界限。”他说完,连燕留白也忍不住笑出声来。怎么也没想到,原来魔宫主人竟然也能如此的幽默。
“好啊好啊。”听见吃的,傅苏雀跃不已,然后又正色道:“啊,离天黑还早得很,我们还是先讨论案情吧。”
夜千度点头,又望了望天色,宠溺的笑道:“苏苏,冬日天短,虽然是下午,但天黑的也快,我先让白水去准备东西。”说完他闪身出去,不一会儿又回来道:“行了,有人去准备材料了,留白你也坐,你是县衙的师爷,讨论案情理应将你算在内吧。”
燕留白在椅子上坐了,有伺候的丫鬟奉上茶来,夜千度喝了一口,便继续道:“我之前到了十八爷的屋子后,便觉的有些不对劲,当时不知道是哪里不对,如今倒是想起来了,试问,十八爷是一个武夫,通常练铁砂掌这种外门功夫的人,都是粗莽之辈,或许会识字,但若让他们附庸风雅,赏花观月,恐怕是不可能的。而且十八爷的日子过得虽然不是三餐不继,却也绝不富有,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粗鄙的汉子,更不会去养什么花了,而他为什么却会养一盆水仙在家里呢?”
燕留白沉吟道:“这话说得没错,十八爷的确不像是一个会养花的人。你的意思是,有人故意让他养了这盆花吗?”
夜千度呵呵笑道:“这倒未必,那只是盆普通的水仙而已,又不是什么食人花,我是这样推断的,之前我们说十八爷或许是知道了一个秘密,或许是即将得到某一笔财富,才会忽然间变得心情奇好,不须每天在铁块上发泄,而且出手也变得无比大方。而他在死前,又用力的将自己手指掰成了花的形状,那个形状决不是水仙花。可能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十八爷得知秘密或是得到财富的那个人,就是一个养花人,或许他们之间达成了某种协议,那个养花人便随便送了盆水仙给十八爷,表示主动亲近之意,至于是这个人有心毁约还是事到临头,答应十八爷的事情忽然间无法兑现,抑或是这人起了独吞之心将十八爷黑吃黑了,我们无从得知,总之他是将十八爷杀害了,而十八爷在临死的时候,掰断了自己的手指给我们暗示,但却被那人发现,仓促之间他只能来得及将手指关节拨回原状,待尸体僵硬后,不细心查察也就不会发现指骨已经断掉,就算发现了,大概也不会有人联想到手掌如花的形状,那么凶手便可轻易的逃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