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日记 上——让.热内
让.热内  发于:2011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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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凯利斯仍然爱着我。他对我的悲惨处境深有体会,早已把爱情化成了怜悯。神话英雄落难时沦为奴仆者大有人在。或许他暗

中揣摩,别看我现在像爬虫一样受尽了委屈,说不定我正在韬光养晦,深谋远虑,终于会有一天摇身一变,突然长翅高飞。犹

如神鹿在上帝的护佑下,奇迹般地逃脱了猎犬的成群围攻,而我的看守们也会被我的神通广大、法术无边吓得魂不附体。杀人

犯赴刑场的滋味不好再尝了,虽然米凯利斯看我的眼光一如既往,但我已经不再爱他了。我之所以讲述这段同他一起历险的故

事,就是要让大家明白,厄运正变本加厉地败坏着我的姿态,或者我心目中的英雄名败身裂,或者我自己在悲惨的泥淖中原形

毕露。扎瓦也难逃厄运。我早已发现,他的强硬只不过是表面现象,甚至都不能说是故作姿态,本来就是一烘即软的透明胶做

成的。
谈论我的作家工作纯属画蛇添足。铁窗生活度日如年,不禁回忆起往昔的流浪、凄苦乃至悲惨的生活,以逃避无尽的烦恼。后

来,我自由了,仍然抽空写作,目的是为了挣点钱。想到文学作品我只耸耸肩。不过,只要审视一下我写过的东西,今天就不

难从中发现我孜孜不倦的追求,那就是要为过去名声狼藉的生灵、事物和感情昭雪正名。调动惯用的歌功颂德的溢美之词来粉

饰正名,未免天真幼稚,而且也易如反掌:我可以一挥而就。即便我走了捷径,也是白费笔墨,因为在我内心,这些事物,这

些情感(出卖、偷盗、卑鄙、恐惧)根本无法调动你们惯用于贬义的形容词。在我即将投入写作之初,我为美折腰,真想赞颂

英俊小伙子,或许爱屋及乌,对他的情感、态度和事物也要大加赞许。但今天我重读这些作品时,这些小伙子已被我淡忘了,

他们留下的只是我歌颂过的特质,正是这种特质在我书中大放异彩,其光芒可与骄傲、英雄主义和勇敢无畏相媲美。我并不想

方设法为他们开脱。不存在为他们辩解的问题。我只希望他们拥有名誉权。我的这一努力并非徒劳。我已收到了成效。要美化

你们所不齿,我的理智对这种文字游戏顿感厌倦,岂能把揪心挠肺的东西都冠以堂皇的名目,我的思想与一切修饰语格格不入

。无论是人、事还是物,只要一律处于赤裸裸的平等状态,我的思想便一概不加混淆地兼收并蓄。但我的思想不会对人、事、

物进行掩饰。因此,我再也不想写作了,我搁笔不干了。然而,几天以来,报纸连篇累牍告诉我,世界局势令人不安。大家又

谈起战争来了。焦虑的情绪与日俱增,战争准备也日益明朗(并非政客们振振有辞的声明,而是专家们言之凿凿的分析),可

我却异常平静。我退避到我自己的内心世界里。我在那里安顿了一个惬意的然而也是残酷的观察哨,毫不畏惧地冷眼旁观人类

的愤怒。我倒希望听到隆隆的炮声,死战的号角,以设置一个经过反复营造的寂静的避难掩体。我要使掩体层层加固,不断加

厚,务使我反复咀嚼、津津有味的往昔历险远离战火。犹如春蚕吐丝,作茧自缚,一层又一层把自己裹包起来。我将致力于营

造并体验我的孤独和不朽,除非我产生了一线愚蠢的牺牲愿望,叫我彻底摆脱我往昔的历险。
我的铁窗孤独是全面的。就是我现在说起这段生活也并未丝毫减轻我的孤独感。当时我孤单极了。夜里,我只好胡思乱想,随

风飘然而下。世界是一条奔腾不息的大洪流,是一股联合力量的险滩急流,把我卷进了大海,带进了死亡。自知举目无亲只好

苦中作乐。我听到上面有动静感到特别亲切:在牢房里,我想入非非,思绪随波逐流,但在我头顶上,有一个囚犯突然起身,

走过来,踱回去,步伐总是有板有眼。我的梦仍随波涛起伏,但这声响(如电影近景,听起来特别清晰)提醒我,我赖以做梦

而又梦离的躯体,还被关押在监狱里,成了头上囚徒独步的俘虏。那脚步声猛然出现,清晰可辨,而且很有规律。我真想与一

贫如洗的老伙伴、惨遭不幸的苦孩子们混在一起。我羡慕他们流露出的荣耀,我可以略施小计为我所用。所谓才能就是对物质

讲礼貌,包括献给无声的世界一支歌。我的天才将是爱,我把爱带给整个铁窗世界和苦役营。我并非要改造它们,将它们纳入

你们的生活中去,也不是要带给它们宽容和怜悯。我从小偷、叛徒、凶手、恶棍、骗子身上看到了一种深藏的美——一种洞穴

的美——而我在你们身上无论如何是看不到的。索克莱、魏德曼、谢尔热•德伦兹,警察先生们,阴险的检察官们,我似乎觉得

,你们有时候乔装打扮起来,像穿上黑色葬礼服,以美轮美奂的罪行来装饰自己,以至于我都羡慕起来,羡慕一些人从天方夜

谭的恐怖中汲取灵感,羡慕另一些人受尽折磨和痛苦,羡慕所有的人都一样卑鄙无耻。他们最终在这一点上不分彼此了。只要

我回头看看,就发现有一连串的卑鄙行动在继续。我的书会一一道来。我在书里动用了修饰语来形容它们,也得益于这些形容

词,我才能一一将它们回忆起来。我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可怜虫罢了,只知道饥饿、凌辱、贫困、恐惧和下流。我皱过多少眉头

,挖空了心思,终于找到了可以荣耀的理由。
“无疑,我就是这个样子,”我自言自语,“但至少,我有自知之明,而且感悟太深,竟把耻辱扫荡一空,并赋予我一种人们

知之甚少的情感:高傲。”
  五
你们蔑视我,其实你们也不是什么高贵出身,也只不过继承了同样的贫困遗产罢了。但你们至今执迷不悟,因为没有这个觉悟

,也就不懂得什么是高傲。换句话说,你们压根就不懂得有一股力量可以使你们顶住贫困的压力——不是你们自己本身的贫困

,而是人类共同的贫困。
几本书,几首诗,是否能够向你们证明,我已经用尽了我的全部苦难?是否能够向你们证明,这种种不幸对我的美至关重要?

我不停地写呀写呀,我累了。我呕心沥血,总感到力不从心,我的主人公们轻而易举能做到的事,我却万言难尽。
扎瓦感到恐惧时,显得格外漂亮。幸亏有了他,恐怖才崇高起来。它恢复了自然运动的尊严,只有生理害怕的意思而无别的含

义,在死亡或痛苦惨象面前心惊胆战、丧魂落魄而已。扎瓦浑身发抖。我亲眼看见他屁滚尿流的狼狈相,吓得一肚子黄水从他

两条纪念碑般的大腿上往下淌。他的脸十分可观,软绵绵地或者说垂涎欲滴地低着头,恐惧在他脸面上晃荡,把他的清眉秀目

糟蹋得不像样子。祸从天降,大难临头,竟敢疯狂地打乱如此典雅端庄的匀称,如此动人心魄的布局,而且浑然一体,谐和极

了。匀称也罢,布局也罢,无不源于精神恐慌,并要承受恐慌的后果。完美的比例,完美的布局,简直成了它们的惯用表达方

式。我叫他扎瓦,一则说明扎瓦是他自身的主人,二则说明扎瓦要为自己的恐惧负责。他的恐惧很美观。头发、肌肉、眼睛、

牙齿、性器官和男孩子的秀气,身上处处可见恐惧的标记。
此后,他使耻辱变得高贵起来。他在我面前忍辱负重,把耻辱当重担挑了起来,当作一只老虎背在肩上,猛虎威胁他一举一动

都要言听计从,服服帖帖!他的态度变软后,立刻表现为一种微妙的赏心悦目的谦卑。他的勃勃雄心,他的莽撞冒失,就像太

阳的光芒披上了葬礼的黑纱。我看他格斗挣扎的样子,就知道他压根就不愿搏斗。也许他害怕自己不堪一击,或许他担心对方

身强力壮、年轻气盛,一下子便毁了他的嘴脸。只见他惊恐万状,面如土色。他像爬虫蜷曲成一团,企图睡一大觉醒来时,已

到印度或爪哇,否则索性坐以待毙,被警察抓走,被判处死刑。他已心灰意冷,对一切都厌倦了。但我是从他身上才知道,恐

惧和厌倦往往可以通过撒撒娇、撅撅嘴、蹙蹙眉、做做鬼脸来表现。
“我放你一马。”小伙子挑衅说,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
扎瓦一声不吭。他接受了凌辱。他从尘土中站起来,捡起了他的贝雷帽,连膝盖上的灰土都不弹掉就走了。但他仍然很英俊。
马克•奥贝尔教唆我说,形体美,好卖弄。假如能用同时包含背叛和出卖的符号加以标记,读解起来就一目了然。金色的头发,

明亮的眼睛,镀金般的皮肤,温情脉脉的微笑,脖子、上身、胳膊、大腿、性器官都有叛卖的流露,我为此追求了一生并积累

着叛卖。
“这些英雄应当达到一定程度的完善,”我自忖道,“一直完善到我不再想看见他们还活着,直到他们勇敢的遭遇修得尽善尽

美。一旦功德圆满,他们也就濒临死亡了,也就不再害怕人类的审判了。无论什么力量都无法改变他们的惊人成就。但愿他们

因此允许我去做你们不允许苦难者做的事情。”
我几乎总是孑然一身,但由于有一个理想的伴侣神助,我又分别在几个地方穿越边境。每次行动都令我激动不已。我从四面八

方翻越阿尔卑斯山,远近高低各不同。从斯洛文尼亚到意大利,帮助我的是海关人员,但随后抛弃我的还是海关人员。我顶着

狂风,冒着严寒,踩着荆棘,不顾阿尔卑斯山11月恶劣的天气,终于登上了高峰,山背后意大利已遥遥在望了。为了到达目的

地,我不时要与夜间觅食的野兽遭遇,它们隐藏在暗处,我倒暴露在夜色中。有时候,我被要塞的蒺藜铁丝网挂上了,清楚听

见哨兵走动的声音和彼此交头接耳的低语声。我躲进暗处,心跳得厉害,多么希望他们开枪打死我之前,能亲一亲我,爱一爱

我。因此,一到夜晚,我就企盼夜色中四面埋伏着好色的卫士。我在一条山路上踉踉跄跄摸索前进。路还不错。我脚踏实地早

有感觉。后来,我又离开了意大利奔奥地利。我夜穿白雪皑皑的田野。月光把我的身影投放到雪地上。我每路经一个国家,免

不了要偷窃一番,也少不了蹲进班房。我岂是在横穿欧洲旅行,而是在漫游五花八门、千奇百怪的物境世界,拿手好戏花样不

断翻新。尽管我也担心奇迹太多,乐极生悲,但我还是欲罢不能,反而变本加厉深入寻常的奥秘,领略无限奇观,并保我自己

不出危险。
但我很快发现,在中欧,很难进行无风险偷盗,因为警察制度无懈可击。各国边境岗哨林立,看管有方,休想越雷池一步,而

我又缺乏联络手段,很难见势不妙就溜之大吉,何况我一身法国人气质,更容易显山露水。我还注意到,我的同胞在国外行乞

行窃者寥寥无几。于是我决定返回法国,重操小偷旧业,也许我的活动范围仅限于巴黎。但我仍然向往继续周游列国的流浪生

活,沿途且偷且盗,收获不论多少,何乐而不为。但经过深思熟虑,我还是选择了法国。我对法国毕竟知根知底,可以放心地

进行偷盗活动,集中一切注意力,确保万无一失;就像能工巧匠精雕细刻一块绝无仅有的材料。此时,我约二十四五岁光景。

为了追逐精神冒险,我宁可牺牲远走四方的计划和光芒四射的光彩。我当时做出的选择理由并不明确,也许因为今天我要将它

落成文字时,其中的原因才昭然若揭。我想,我需要刨根问底,需要钻探发掘语言的宝藏。只有进入语言的宝库,我的思想才

能自由飞翔。也许我愿意用母语出人头地。阿尔巴尼亚、匈牙利、波兰、印度或巴西,不可能向我提供像法国那样丰富多彩的

语言材料。的确,偷盗——以及随之而来的铁窗监禁和小偷职业的耻辱——已经成了一种公然存在的行业,成了一种有价值的

艺术品和精神产品。必须借助语言,借助我的母语才能功成名就,才能对比研究用母语写成的法律条文。在国外,我好赖算得

上是一名熟练的小偷,但我用法语思维,就得承认自己是外国人中的法国人,此外没有别的可能。在我自己的国家当小偷,使

用失主——他们与我是同语同胞——的语言,我就可以成为国偷,也就可以证实我是名副其实的国偷。这就使得我这个小偷有

幸脱颖而出,具有独一无二的特质。这样一来,我又变成了法国人中的外国人了。
中欧地区政局混乱,可能造成了社会不安,迫使各国完善警察机制,提高办案水平。我说的自然是警察快速破案问题。一名罪

犯,可能因为有人告密,在作案之前就登记在案了,但当地警察显然不如我们法国警察精细。有一次,我从阿尔巴尼亚进入南

斯拉夫国境,有奥地利人安东做伴,通过海关时我出示了护照,所谓护照其实不过是一本法国军人证,只是我在里面夹了四页

奥地利护照的空白签证(由安东提供),其中一页盖有塞尔维亚领事馆的签证用章。在火车上,在街道上,在旅馆里,我已经

多次向南斯拉夫宪兵出示过这本古怪的证件,他们居然都放行了。有签证,有印章,他们就信以为真了。后来我被抓了起来—

—因为向安东开了一枪——警察竟把证件还给了我。
我爱法兰西吗?我当时头上一直戴着法兰西的光环。驻贝尔格莱德的法国武官曾多次要把我引渡回国——这是违反国际法规定

的——南斯拉夫警方来了个折中处理:警方负责把我押送到与法国毗连的意大利边界上。我从一个监狱转到另一个监狱,横穿

了整个南斯拉夫。我因此结识了不少罪犯,有的脾气火暴,有的阴险狡诈。破口大骂的语言粗野之极,不失为世界一流的下流

话。
“我舔上帝他妈的屁股!”
“我贴他娘的墙!”
没过几分钟,他们哈哈大笑,露出满口白牙。当时南斯拉夫的国王是一个年仅12岁(一说15岁)的翩翩少年,头发整齐地梳向

一边,他就是皮埃尔二世,其肖像画印上了邮票,也挂在所有监狱的看守室和警察局办公室里。流氓、窃贼怒气冲天,一股脑

儿往这小孩头上撒泼。他们骂骂咧咧。他们牢骚满腹。这些坏人声嘶力竭的恶毒咒骂,就像对残酷无情的情人公开发泄兽性,

他们把国王骂作婊子。我来到意大利边境的苏撒克监狱时——我已经辗转领教了十来个监狱,每个监狱只呆了几夜——被关进

了一间大牢房,里面关押了不下20人。我与拉戴•佩里斯一见如故。这是一个克罗地亚人,因偷盗被判了2年监禁。我有一件大

衣,他想沾点光,就让我睡在他身边的地铺上。他有褐色的皮肤,健美的形体。他穿着蓝色工装裤,洗得褪了色,当胸有一个

大口袋,他喜欢把双手插进口袋里。我在苏撒克监狱只呆了两夜,但我已恋上了拉戴。
监狱外面没有高墙,但有一条壕沟与大路隔开,我们牢房的窗户就开向壕沟。开始是警察后来是海关人员把我押送到边境,让

我进入意大利国界,我在冰天雪地里翻山越岭,连夜赶到的里雅斯特。我在法国领事馆的门厅里偷了件外套,立刻出手卖掉了

。我用这笔钱买了10米长的绳子,一把钢锯,沿着皮耶迪卡公路回到了南斯拉夫。我乘一辆车子返回苏撒克监狱,已是夜深人

静时刻。我从路上打了声口哨。拉戴立即出现在窗口上,我很容易就把整套工具递给了他。第二天夜里,我又去了,但他拒绝

冒险越狱,其实这次行动易如反掌。我一直等到黎明,最终未能说服他。没办法,我打着寒战,再次登上山路,我很伤心,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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