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骨精冷冷地望著他,一副有钱就是老大的冷傲。
尴尬的沉默在店内狭小的空间里荡漾。
阿元挤出笑,“你不是要买牛仔裤?”
排骨精点头,“我想去看DiorHomme…”
Jimmy脑中春雷乍响,哇!DiorHomme…排骨精看来有做足功课,还知道这个只有瘦子能穿的当红品牌,不过,人丑就是丑,穿什么都一样,只是浪费钱而已。
“你知道哪边有吗?”阿元问。
排骨精点头,然后微笑。
Jimmy无言以对,只觉阿元未免太宠他了,“没关系,改天有新货再来看好了。”
阿元点头,带著歉意的说:“那我们先走了,改天有空再过来。”
Jimmy笑著说:“你现在看起来帅多了,气色也不错,慢走啊!”说完走至门口,望著两人的背影。原本欲给予祝福的心念稍纵即逝,那个排骨精根本也没打算介绍自己,真是一点礼貌都没有。
谈不上诅咒,只是觉得,阿元迟早会人财两失。好吧!至少应该有爽到,不过会不会太不划算?他应该没值那么多吧?摆明就是个赔钱货,还跩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到底哪里好?自己一点也看不出来。
阿元的眼光实在太差了。
想到这里,突然有点失落,早知道就把Tony多留一会,就算不是真的一对。不过两军遭逢,强弱立判。Tony胜阿元,自己当然也赢那个排骨精。他可以不要和阿元在一起,只是输给排骨精的感觉真的很差。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抢的东西总是比较好?就像去餐厅吃饭,即使人潮汹涌,大家一点也不觉浪费时间与心力,反而心甘情愿。只是餐厅也有人少的时候啊!那个时分,滋味就真的差很多吗?
别人的东西好像也比较好!整个感受就是不一样。就像这回看见阿元,心里的感觉完全不同。重点是,自己以后要换个包包背,一想到和排骨精用同款的LV包,便觉快吐了。他可是自己花钱买的,哪像那个排骨精,铁定是用要的…唉!搞得自己心情不佳,最近运气显然不太好,以前很爱自己的阿元,现在见风转舵、另结新欢。自己喜欢的Tony又心有所属,喜欢上自己的好友Eric,难怪这世界这么乱!
觉得自己应该找人说话,抒发一下郁闷的心情,于是拨了电话给Eric,“你在哪啊?”
背景传来捷运车站的急促铃响,“我在捷运站。”
“你不是回家了吗?怎么混到现在?”
“我刚出来跟Alex碰面。”
“还好吧?”
“还好啊!你的阿元来了吗?”
Jimmy自嘲似地说:“来过了,还带个排骨精一起来,我又失恋了,你要不要过来安慰我一下?”
Eric笑著说:“要不要帮你带两份麦当劳?”自己知道Jimmy心情不好时,通常胃口大开。
“不用,我吃过了,一想到刚才的情形,就气到想吐。”
“那你等一下,我大概十分钟就到了。”
“帮我带瓶饮料上来。”
“OK,等会见。”Eric说完便挂上电话。
也许是太无聊,Jimmy灵机一动,随即拨了电话给Tony。
“喂!我Tony。”
“你回家了吗?”
“没!我跟朋友在Pub。”
Jimmy想了一下,“你要是想见Eric,我做个chance给你,你大约九点半过来我店里。”
Tony开心笑著,“这样不会很明显吗?”
“你就说是我衣服拿错了,特地拿来换就好了啊!”Jimmy得意地说。
“好!我知道了。”
“记得喔!Eric应该是正式分手了,我负责帮你把他拖到九点半。”
“谢谢你。”
Jimmy开心笑著,“能不能顺便送他回家?就看你自己了。”
“好啦!我会加油,谢谢。”
Jimmy挂上手机,轻轻将店门掩上,去了趟洗手间。他只想撮合Eric和Tony,他们看起来确实登对,以后一起出门自己脸上也有光,再怎么说,Tony总是强过Alex,他实在不懂,Eric怎么会看上Alex?
赏心悦目的东西大家都爱,可以拥有不是更棒吗?就只有Eric这个怪胎,偏爱反其道而行,爱情起源之处都同样肤浅,不过就是外表惹的祸!只要你情我愿,你爱我、我也爱你。好不好看?看久了还不都一样,要不然,灯关了应该也没差很多吧!想到这里,自己对著镜子傻傻笑了。
既然如此,除非超级讨厌,否则外表应该看作是上天的恩赐而非惩罚,这样才合理,毕竟追求真善美才是人性。他当然了解Eric的心态,不过安全感要靠自己攫取,不是别人可以给的,至于花心与否?说真的,那是物种结构的问题,跟长相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要是男人,不色才有鬼咧!
(12.预兆)
Eric出了捷运站,旋即走往便利商店,挑好饮料付了帐,走出门外,迎面而来的人似曾相识,回想了一下,知道那是Tony,于是点头示意,然后转进Jimmy商店所在的大楼,舍弃电梯不搭迳自往楼梯走。
Tony迎面看见Eric时,只觉心中一惊,脸上僵住的笑容满是意外,他心里很高兴,却不知如何反应比较适当?一天之内遇见同样一个人的机率应该不高吧!自己却接连在下午和刚才都看见Eric,这一定具有某种神秘的意义。
接完Jimmy的电话后,他便跟朋友道别,随后离开Pub。心中也没多想,只觉得既然要去Jimmy店里,可以早去就早点过去,自己也没把握,可以一派自然地演出更换衣服的戏码,他向来欠缺演戏的天赋,乾脆守株待兔好了!他单纯地想著,可以见到Eric就好,哪怕是多一分钟也会觉得快乐!倒是万万没想到,会再一次和Eric不期而遇。
Eric走进Jimmy店里,“我刚才好像看见你喜欢的人?”
Jimmy纳闷地问,“谁啊?”
Eric把饮料递给他,“Tony啊!”
Jimmy也觉意外,“你们还真有缘。”接过饮料之后说:“我是觉得他还不错,不过他喜欢你,又不喜欢我,所以才打算把你们凑一对。”
“吃吃饭就算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Jimmy立即答话,“我知道你嫌他太好看,也怕他很花,不过他喜欢你,难道你都没感觉?”接著又说:“搞不好他就被你治得乖乖的,从此收心,陪你在家里看书、煮饭、打电动,无聊的时候一起抱著发呆。”
Eric笑著,“我没你那么厉害,我也没想过,你不是说他是射手?要他定下来,等于要他自废武功,不如去死还比较痛快。”
Jimmy噘起嘴,“你别忘了,梁朝伟跟刘嘉玲也是射手配巨蟹…”
Eric望著他,“所以呢?”
“又不是你逼他的,他要是自己自愿,就不能怪别人。”笑著说:“你就给人家一个机会,他至少比Alex好啊!”
Eric笑著说:“你努力一点把他收服起来,放在店门口当招财猫,生意一定会更好。”
Jimmy呵呵笑著,“一次摆一对不是更棒?生意应该会好到爆,一半以上都是冲著Tony来的。”话才刚说完,便看见Tony走了进来,突然觉得有些尴尬,也不知道自己刚刚说的话,Tony有没有听到?
Tony笑著,看著Eric说:“好巧,又遇到你。”
Jimmy心里暗自叹气,只觉得这开场白好烂,一点也不像酷哥该有的作风。
Eric微笑示意,没有答话。
Jimmy连忙接腔,笑著说:“你怎么又来啦?”
“我来换衣服,刚刚跟你买的衣服,你拿M的给我。”Tony说。
Jimmy望著Tony双手空空,笑著说:“你衣服是不是放在摩托车里忘了拿出来?”
Tony这才惊觉,笑容带著歉意,“你等我一下,我现在去拿。”说完便跑出门口。
“你不觉他很可爱吗?”Jimmy笑著说。
Eric拉了椅子在靠近更衣间的地方坐下,“你要是喜欢一个人,就算他睡觉张著嘴流口水,你也会说他可爱…”
Jimmy惊叹地说:“你不觉得像他大剌剌、那么man的男生,还会害羞很可爱吗?”
Eric摇头,“我怎么一点都不觉得你有失恋?我感觉你很快乐啊!”
Jimmy装出哀伤的表情,“你都不知道,我现在虽然笑著,心里却在滴血。”说完左手抚著胸口。
Eric立即嗤之以鼻,笑著说:“你顶多只是不甘心,自己没那么想要的人,居然被人捷足先登吧?”
Jimmy想了一下,Eric说的也没错。到底是爱情让人盲目?还是人天生便具有盲从的个性?时空一转换,很多心情或看法也会随之不同。“不过我今天再看到他,真的有眼睛一亮的感觉。”
“那你就主动一点啊!反正他们又没结婚…就算结婚也可以离。”
Jimmy有点惊讶,“你变了…”接著又说:“你以前一定会说这叫横刀夺爱,你现在居然叫我去当第三者。”
“其实我只是在想,如果你喜欢的人真的过得不快乐,如果有人愿意拯救他,或是让他重新选择一次,应该会比较好。”Eric继续说:“总比为了维持关系而忍耐好吧?”
Eric望著Jimmy,“如果是这种第三者,我觉得还好…”
Jimmy只觉不可思议,“Alex今天跟你说什么?”
Eric摇头,“他没说什么?我只觉得有时候就是这样,两个人可能彼此喜欢,但就是没办法在一起,也不是不爱,但就是兜不起来。”
“怎么感觉你好像真的很喜欢Alex?”
Eric无奈笑著,“那不是重点,反正都分了。”
Jimmy站起身,点了根薰香,故意在Eric身上绕了两圈,笑著说:“我帮你收魂…”摆好薰香之后又说:“所以啊!换一个更好的,把他气死。”
Eric镇静地说:“短时间不必了吧!过阵子再说。射手只是爱打猎,喜欢新鲜货,得手以后就觉得没意思了。”
这话虽然不无道理,但Jimmy真的觉得Tony这回是玩真的,“可是再怎么说,总会有金盆洗手的一天啊!”
Eric笑出声,“我不觉得,你看他样子,也知道身边一定不缺人。”
“人家帅也不是他的错啊!你要往好处想,至少带出去体面,你如果可以把他驯服,变成居家男,这样才厉害啊!每一个帅gay的背后,一定有一个伟大的男人。”
Eric笑了,“你这哪学的啊?我没像你胸怀大志,我只想当平凡老百姓。”
就在这时,Tony走了进来,他望见Eric的笑容,只觉脑筋一片空白。把塑胶袋递给Jimmy后,静静站著。
店内的气氛瞬间变调,彷佛烟火灿烂过后的夜空,突然陷入静默。
“我突然想喝咖啡耶!”Jimmy说。
“那我去买!”Eric和Tony异口同声地说。
“你来来回回跑,休息一下好了,我去买,你要喝什么?”Eric望著Tony。
Tony拿不定主意。
Jimmy笑著,“那你们就一起去不就好了。”
Eric马上明白Jimmy的用意,“你是不是一样喝焦糖玛奇朵?”说完瞪了Jimmy一眼。
Jimmy笑著摇头,“我要跟Tony喝一样,他喝什么,我就喝什么!”
“善变的男人!”Eric笑著说,说完便和Tony往门外走。
Jimmy望著他们背影,心中漾著喜悦,他们确实很配!应该在一起的。他记得Tony是不喝咖啡的,如果等会他还是买咖啡回来,这样应该也不必多说了,他八成是真心喜欢Eric,喜欢到连自己爱啥讨厌啥?都不在乎。
爱情真邪门,越得不到的总是越觉重要,感觉像是稀世珍宝,太轻易到手的,很快便被看轻,跟资源回收没两样,总是有人丢、然后有人捡,这一点很诡异,但却屡见不鲜,常常都这样。
(13.神奇)
前往咖啡店的路上,Tony尾随Eric,两人始终维持一定的距离,Tony很想靠近,但直觉告诉他,Eric不像是可以随便装熟的人,说真的,他有一点点害怕、还是紧张?自己也搞不清楚,反正站在他背后欣赏也不错,即使看见的只是背影。彼此现在就像两块磁铁,印证同性相斥的原理,那是表面无法克服的距离,自己心里则充满可以跨越的信念与勇气,像是喜欢或是爱这类的,只要其中一个人换个姿态,调整一下方向,他们便可以更靠近,紧紧贴在一起,Eric应该知道吧?
走进店内,Eric望著他,“你要喝什么?”
Tony仰头望著价目表,拿不定主意,他不太喝咖啡的,随后望著Eric,笑著说:“跟你点一样的好了。”说完便掏出皮夹。
Eric摇头,“我点就好了,你在这边等我。”说完便走向柜台排队。
明明有很多话想说,却不知从哪说起?Tony站在门口附近,偶尔偷偷瞥向Eric,他确实不一样,自己心中有一种骚动,不想等却又必定得等的无奈,想急也急不来,但感觉微甜…像在迷雾中嗅见花香,风景看不清楚,也有那么一丝不安,但无损美好的气氛,只能静心等候雾散的时分。
自己向来很有主见,都是别人附和居多,现在不仅连咖啡都喝了!而且言听计从,不但不在意,还甘之如饴。先是叹了气,脸上却不可思议地傻笑著。过去自己习于别人特别的眼光投射及待遇,因为外表、因为性爱,终点明确,所以并无特别感受,风景一律是微光中飘浮在欲望海洋上的床,伴随著体温、汗水与喘息,直接又具体,没有半点暧昧的空间,不待天光透进屋里,一切便结束了。Eric对他不一样,自己似乎变的平凡无奇,感觉有点怪,却很舒服,他对Eric的感觉也不一样,他不清楚自己究竟图的是什么?总之,是全部,对!就是全部。
Eric突然对他招手,Tony急忙走了过去。
“你要吃蛋糕吗?”Eric问。
Tony望著Eric,“你要吃就买。”
Eric微笑著,“我也知道要吃就买,我是问你,你要不要?”
Tony望著橱窗摆著一堆蛋糕,他对甜食并无偏好,“你随便帮我买一块。”
Eric点头没有答话。
Tony退回原位,便觉两人之间的距离有点远,磁场的作用却依旧存在,无形地牵引著自己的眼神,不由自主导向Eric。他可以等,但不想等太久,他也明白Jimmy故意制造机会给他,应该把握,不要浪费。
过没多久,Eric拎著纸袋,走到他身边,“走吧!”
两人一前一后推开门,Tony便说:“Jimmy说你刚分手?”
Eric点头,同时停住脚步。
“你如果难过需要人陪,可以跟我说。”
Eric惊讶地带著笑,“谢谢,我没事。”
“真的?”
“我看起来有不好吗?”Eric笑著说完,便继续向前走。
虽然没什么明显进展,不过至少有个开头,彼此距离好像少了5公分。Tony开心地跟在Eric后头,两人进了大楼。
“我不坐电梯,我用走的。”Eric说完便往楼梯走。
Tony还是跟在后头,“你喜欢爬楼梯?”
“我不喜欢等电梯,反正走点路,运动一下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