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 番外 小弟来了————林佩
林佩  发于:2009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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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有这麽好康的事吗?」当时我极度怀疑的问他:「你该不会是想藉机骗我吃了我?我记得你跟Vincent一样是死同性恋……」
      他脾气倒好,听我骂他也不生气,只是陪著笑脸说:「我不是同性恋,真的!而且我一个月顶多下来三四天,空屋没人住容易发霉,才拜托你帮这个忙的,好不好?」
      看来挺有诚心的,况且,一个月他只来住三四天,这意思就是说,大部分的时间都没有房东管我,好像我才是公寓真正的主人……
      「你说你不是同性恋谁相信?哪有人会无聊到随便往身边抓一个同性就吻下去?」我兀自怀疑的问。
      「当时真的不能怪我,谁叫你舔冰棒的样子太淫……太好看了……」他边开车边说,我好像听到他吸口水的声音。
      我还在考虑,住在外面的确比住在宿舍自由,可以享有个人的自由空间,黑鸡也保证不收房租,水电费由他支付,怎麽看都划算,可是……看看他一脸坏胚样,这赌局……负率极高。
      看我迟迟不决定,他又说了:「……书房里我刚添购了最新型的个人电脑,搭配高画质的液晶萤幕,还申请了宽频线路,可全天不受限制的上网,如何?」
      「好,我搬过去!」脱口而出。
      搬家的事就这麽拍板说定了,现在想想,好像又中了他的计。这只死黑鸡,永远知道什麽时候掏出一颗糖,诱惑我这个涉世未深的清纯少年一步步走入他设下的陷阱。
      现在在电话里,我听到他说愿意为我做任何事,不由得冷笑一声,说:「你一副夜店王子的派头,只怕对每个美女都说过愿意为她做任何事的甜言蜜语吧!」
      「……或许是,不过……」他停了一会,再度开口:「你是唯一让我真心说出这句话的人……」
      我吓了一跳,死黑鸡,你这句玩笑话太过火了,我想最好就此打住这个话题。
      「……黑鸡,离我开学还有半个月,现在就过去高雄太早了啦!再说,你既然有事下来高雄,我怎麽可以占用你的时间?我这麽大了,提个行李走几步路只是小事一桩。」
      「我的事只要半天就可以处理完毕,先让你搬进我房子比较要紧……」奇怪,我好像听到他轻咳了几声,接下来的话语显得有些慌乱:「咳……总之……那个……我们俩个对高雄的环境其实都不太熟,你提早几天到,我们可以开车四处转转,顺便熟悉一下四周的环境,如何?」
      嗯,他这样说倒是合情合理。
      「说的也对,那,你什麽时候有空过来?我可以预先把行李打包好。」
      「三天後的下午……大约四点左右,可以吗?需不需要我跟你父母照会一下?」他很好心的问。
      「四点OK,你别被我爸妈看到啦,我妈一直说我脾气冲,怕我被坏小孩带坏,偏偏你又一副地痞流氓样……我怕她会对你产生误会……」我说的是实话,才不担心会伤了他的心。
      他果然甘之如饴:「可是我的长相在夜总会、在高级俱乐部里倒蛮受欢迎啊……」
      我哼了一声:「有句话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你是为了这个原因才受到女人欢迎的吧!」
      「……那你呢?小弟,你喜欢我这张坏坏的脸吗?」他突然沉下嗓子,用暧昧的语气问。
      「你的脸?还好啦,刚看时的确觉得你邪里邪气的,像一只洞里赤练蛇……或许再多看几次,我就会看你看的更顺眼。」
      我话说的直,也不怕得罪他,他要是不爽,可以拿刀砍了我──不过我谅他没那个胆,有哥在我背後撑腰,而哥背後有Vincent撑腰──看的出来,死黑鸡对Vincent非常忌惮。
      他没生气,只是哈哈大笑:「我喜欢你的直率,小弟,那你以後可要多看我几眼,把我看的熟悉些,到永远都忘不掉的程度才好……」
      「放心,我早就忘不掉你的长相了。」我仍旧在电话里不客气的回他话,本来嘛,他脸上总是挂著奸诈的笑,让人想忘都忘不了。
      「……小弟,你现在还有吃冰棒吗?」他突然没头没脑的问了个奇怪的问题。
      「我哪有那麽多零用钱天天吃冰棒?你又想到了什麽,啊?死鸡,你说啊!」我可没忘,上次他就是用吃冰棒的理由夺走了我宝贵的初吻。
      「……我只是好想再看一次你吃冰棒的样子……那风景……对眼睛来说是一种无上的享受……」
      我立刻摔了话筒。
      隔天上午,宅急便送了一箱名厂牌的冰棒来,塞爆了我家的冷冻库,所以接下来的三天我一面啃著冰棒,一面喃喃诅咒那个害我吃冰吃到牙疼、头疼、加上肚子疼的死黑鸡!
      8
      依照约定的时间,黑鸡果然来了,照旧,开著那辆招人怨恨的跑车,停在我家那栋20年屋龄的房子前。
      两个字:嚣张!
      我已经事先跟爸妈报备过,说黑鸡是哥的朋友,拜托我去高雄看管房子,爸妈不置可否,只交代了别给人家添麻烦──爸、妈、你们现在是不是对我太过放心了?
      家里没其他人,倒是附近的邻居对张狂的车及放肆的人指指点点的;看那些三姑六婆眼中的嫉羡与猜忌,我心下不爽,给她们一人一个白眼:哼,有什麽好看的?黑鸡是我朋友,又不是你们的!
      乌骨鸡本人倒不太在意,心情好的很,看著我将两个大袋子扔向後座,笑著问:「还有没有?我帮你提。」
      「没有了,就一些衣服、一些书,妈说我欠了什麽到那边再买。」我摇摇头:「等那边安顿好了,爸妈会亲自过去一趟看看。」
      「好,到时候我招待他们到饭店吃饭。」黑鸡有些跃跃欲试,怪哉,他兴奋个什麽劲?
      「不行,要是让妈知道我跟流氓住同一间屋子,她准打断我的腿!」我一口回绝:「他们如果来,你就回北部去。」
      「怎麽搞的我像是你外面的秘密情妇,而你爸妈是负责捉奸的?」他有些委屈、有些好笑的说。
      「什麽情妇?别乱说。」我淬他一口,摸上前座位绑好安全带。
      他嘴角扬起一丝得意的笑,上了驾驶座将车开向大路,一路上没停过嘴,尽问我些繁繁琐琐的小事,比如我在家里都做些什麽事、有哪些要好的朋友、喜欢吃什麽口味的食物、连每天几点上床起床的时间都问的一清二楚。
      「喂,乌骨鸡,你在身家调查是不是?要不要我把祖宗三代的家谱抄一份给你?」到最後我被问的不耐烦,吼他。
      「我们都要同居在一起了,彼此多了解一点有什麽不对?」他说的理直气壮,却笑的贼贼的,虽然开著车,又老是偷空瞄我一眼。
      「谁说我们是同居?我只是帮你看房子,要像Vincent跟我哥那样才叫做同居,understand?」我澄清。
      「了解了解,只要成为情侣就算同居了,小弟,你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吧!」他豁然开朗,点点头。
      不知道为什麽,我想起借住Vincent家时,看到Vincent与哥两人间的互动,有时仅仅是一个眼神的传递,就有尽在不言中的味道;当他们进行平凡生活的对话时,眼神会专注的凝视彼此,将四周围成一个奇异的、只属於彼此的空间──
      我没谈过恋爱,却也知道围绕在他们身周的气氛就是爱情,当彼此的共识建立後,结婚前住在一起就叫同居,结婚後住在一起则是善尽宪法里夫妻的义务。
      所以,黑鸡嘴里所谓的同居在我耳中听来是件极遥远的事,我心里虽然已经默认哥的爱侣是男人,也不会特意去破坏他们俩人的生活,但这并不表示我自己会接受跟另一个男人成为情侣……
      「小弟,你想到什麽?怎麽脸红红的?」黑鸡的声音像是自遥远的天外响起。
      我一个警醒,回过神来。
      「乌骨鸡,我可不可以先跟你约法三章?」做点预防措施来未雨绸缪:「在你逗留高雄的期间,你能克制自己不吃我的豆腐吗?」
      我还是不太信任他,谁叫他老是想把人一口吃掉的样子?不过,或许他对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嗯,有空要多观察观察。
      「……怎麽突然这麽要求?瞧你脸红成这样,想到了你的初吻?」又是一副坏胚样。
      「哪、哪有──」我恼羞成怒了:「你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嘛!我早就、早就忘了那件事,总之,上次看在你是我哥跟Vincent的朋友,所以只揍你一拳了事,要是再有下次,我一定……我一定……」
      临时想不出来有什麽惨烈的极刑能让这只鸡害怕。
      他却哧一声笑出来:「好,我不再主动吃你豆腐,除非是你自己要求,这样总行了吧!」
      「……你的话好像哪里怪怪的……」我歪头端详他半晌,终於想到了:「你头壳坏了是不是,我怎麽可能会主动要求你吃豆腐?用脚指头想也知道不可能!」
      他斜瞄我一眼,胸有成竹的喃喃道:「咱们俩……拭目以待……」
      被他那一眼吓的心惊胆跳,有某种不好的预感……
      走快速道路,不到一个小时就入高雄市区了,他先把车开过我即将就读的大学正门口,指示了与公寓的相对应位置,然後将车开入那栋公寓大楼的地下室停车场。
      这是栋有24小时安全警卫的高级公寓大楼,出入的都是社会地位颇高的有钱人,光看地下室那一辆辆的高级房车就可见端倪。
      忍不住问他:「黑鸡,你能开高级跑车、能住这麽豪华的公寓,你家很有钱是吗?」
      「还好吧,不过房子车子都是我自己赚来的。」他帮我提著一袋行李,一面等著电梯下来,一面不经心的回应我。
      我诧舌:「当个飙车族也能赚那麽多钱吗?你是不是还从事了什麽不法勾当?」
      当一声,电梯门开启,他拉著我进去後,按了上楼钮,接著弯腰让俩人的眼呈平视状态。
      「小弟,在你心目中我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突然间收起了嘻笑的态度,他严肃的问。
      「怎样的一个人?」他问的认真,我也不得不思考了会,才说:「你是个……很难让人忽视的存在……」
      听了我的话,他愣了一下,又凝视了我一会後说:「……这样就够了……」
      怪怪的,搞不清楚他葫芦里究竟卖些什麽药,但是既来之则安之,要是太过深究他那些奇妙的话,我迟早会发疯的。
      电梯在十楼处停下,出去後左右有两扇相对立的大门,表示这层楼只有两户住家,他开了左边的大门领我进去。
      「三个月前刚装潢好,这品味你喜欢吧?」他问,好像有点惴惴的不安。
      「嗯,明亮的色系很好啊,黑鸡,没想到你眼光不错,房子的装饰让人很舒服,光看这布置,很难想像这会是一位飙车族头头的住家耶!」我真心诚意的称赞。
      他高兴的脸上像是散发著光:「我就怕小弟你不喜欢,还好,你中意就行了。」
      我闻言,停下脚步不解的问他:「喂,搞清楚,这可是你的房子,不是我的,所以房子里怎样装潢怎样布置,只要合你胃口就行了,关我啥事?」
      「好了好了,别计较那麽多!」他嘻嘻笑著推我进了最大的一间主卧室,说:「诺,这是你房间,把行李放下,我带你去看书房。」
      「死黑鸡,你还是没搞清楚,这间公寓的主人是你,附卫浴的主卧室理所当然该留给你,我只要外面那间小客房就好了!」
      「我一年也住不到几天,随便找间房睡就行,可是你会在这里待四年,主卧室比较大比较舒服,算我求你,就这间吧!」他挺诚心的说。
      「咦,这……」我仍在犹豫,他就硬是把我的两袋行李往房间里塞,又拉著我往外去,一一指点书房厨房的位置,又带我到阳台上,欣赏高雄市苍茫泛滥的灯海。
      「这环境……真的很好,又有千金难求的夜景……黑鸡,谢谢你让我住进来……」从认识以来,这大概是我头一次这麽心悦诚服的对他说话。
      「真要感谢的话,就别再叫我黑鸡或乌骨鸡了好不好?」他黝黑的眼里映著城市的灯,熠熠烨烨,带了点挑逗的情绪:「叫我黑鹰,或是我的本名周壬……」
      一股骚动从心底升起,带点……我无法厘清的情绪,是什麽?让我的心跳加了速,手心也开始冒汗……
      「你……你不也是小弟小弟的叫我?」我努力收摄精神,挥掉刚刚令人不安的感觉:「听到的人都会以为我是泊车小弟,或是跟在大哥身後的那一个呢!」
      「叫惯了,况且叫你小弟亲切嘛!」他故意在我耳朵边哑著声说。
      忽略掉蚂蚁般啮咬的酥麻感,我嘟著嘴让步说:「我也叫你黑鸡叫惯了,这样吧,以後在别人面前我就叫你黑鹰,但私底下我爱叫什麽就什麽……」
      不知为何他闪神了一会,又盯著我发呆,我直觉不妙,立即用手捂住自己的嘴。
      他大梦初醒,问:「……你怎麽知道我想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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