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看云起————璇雨
璇雨  发于:2009年06月26日

关灯
护眼

 

(上部)

————行至山穷处,坐看云起时————

无题

西山白露西山霞,

桃花一片美人颊。

燕雀无痕踏云去,

从来春秋伴冬夏。

---璇雨

蓝蓝的天空中有一只白白的东西挂着,那是太阳,虽然它那么亮,但是我知道他一点都不快乐。

因为天空中除了太阳,一丝云彩都没有。象狂风过境般的一丝不剩。平时相依相偎的同伴如此绝情的弃己不顾,太阳一定也很伤心。即使拼命的用光去把天空填满,也掩饰不了内心的空虚。


埋葬了师傅后,一直就是这样的天气。

我的心也和太阳一样,空荡荡的。

虽然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虽然师傅一直是我身边唯一的亲人,但是我一直觉得很满足。

我们总是在躲着什么人,总是不在一个地方呆超过半年。不过师傅从来不告诉我为什么,所以我也从来不问。其实这样的生活也很好,我不用担心以后的日子,不用考虑将来,只要浑浑噩噩的跟着师傅。


但是现在,现在师傅死了,他丢下我一个人,自己一个人走了。

我埋葬了师傅,和我的心。

师傅坚持要埋在连冥山穆龙顶,但是却不告诉我原因。这里对于师傅来说,一定是个很重要的地方,可是师傅从来没带我来过这里。原来很多事情,师傅并没有告诉我。


在空荡荡的山路上行走,远处渐渐有了城镇的影子,或许我应该到那里去。

低头看着前面的路,本来空空荡荡的街道却冒出几个游手好闲神色轻浮的世家子弟。

无聊的看看四周的人,我知道我这张脸又惹了麻烦,看来真的是不能留着它了。

费力用那些只剩下空架子却没有内力作后盾的花拳秀腿解决问题,我累的在一旁休息。

身体是大不如以前了,没有了师傅,这张脸带来的问题似乎让我穷于应付。而为小事情烦恼,似乎太不值得了。

看着镜中的自己,眉眼如画,特别是左眼角那点猩红,更是添了许多风韵。这相貌,这泪痣,实在是不应该长在身为男子的我的身上。

师傅曾经说过,他喜欢看我的脸。虽然我知道师傅喜欢的肯定是另外一个人,但是我仍然很高兴。

然而现在,既然师傅都不在了,我还留着它干什么呢?

于是,从第二天起,所有看向我的眼光都变成了惋惜。

的确,如此一个清秀的少年,左脸却有一道从眼角而下直至颊中的疤痕,狰狞的血红色疤痕,如此的引人注目,完全破坏了整体形象。少年就象是一朵尚未开放就被风雨夺去生机的雏菊,只能让人扼腕叹息。同时,那些扰人的苍蝇蜜蜂也迅速的消失踪影。


然而走在路上,我却感到了更深的迷茫。师傅不在了,我接着要干什么呢?我从没有什么人生目标,一向就听师傅的安排。师傅死前说,要我自己生活的快乐,可是什么叫做快乐呢?


如果象以前那样什么都不用想,只要师傅说什么我就做什么,什么都不用考虑,那就很快乐了。

什么都不要考虑…………

于是我现在就站在了这里————号称武陵首富的翔龙山庄。其实翔龙山庄不仅仅是首富,还在江湖上享有盛誉,这也是为什么它富甲一方无人撼动的原因了。

我来到武陵的时候,正碰到山庄召奴,站在排队的队伍里,无聊的看着四周。成功与否我不是很在乎,毕竟有了这样一张脸,被回绝也是正常的。

“脸上的伤怎么弄的?”一个看上去象是管家的人问我。

“和父母赶集的时候,遇上山贼。只有我逃出来。”

“想报仇是吧。”

我低着头不说话。

“会写字吗?”

“会一点。”

“写上自己的名字吧。”

我握起笔,在纸上歪歪扭扭的写上白云起三个字。

这样我算是通过审核,成为正式家奴了吧。有了主人,就可以什么都不用考虑了吧。我轻轻的呼出口气。

“白云起?你的名字?”

一个陌生的声音,不是管家的。我抬头望他,剑眉星目,不怒而威,想是某位路过的少爷吧。

“是小人的名字。”

他的眼光在我的左脸上徘徊。然后我觉得银光一闪,眼前一花,左面便有几缕发丝飘下。原来是帮我改变发型啊————我看着正好遮住我伤疤长长的流海,默不作声。


“以后就这样吧。”

话没有说完,人就已经走远了。

我有点开始后怕起来,希望我的毫无反映在他看来是因为是被吓傻了,而不是————其实我早就看出了剑锋行走的方向,所以毫不躲避,也没有畏缩。

他倒是比我还在意我脸上的疤痕,我低下头,努力不让人看到我脸上嘲讽的笑。

一个眼睛里容不进沙子的人。

就这样,我成了一名杜家家奴。

家奴的生活很有规律,几乎不用动什么脑子。————基本符合我的要求吧。

每天三更天就起床,到后院集合,上早课。然后到厨房领早饭,吃完以后开始一整天的工作。

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一个在别人眼里是除了干活就是干活的普通家奴。

可是管家还是用那种发现可造之才的眼神看我,可能还被我胡说的身世所感动,他经常向我暗示,说我很可能提升为习武家奴,每天都去后院学习杜家的剑术。被当作璞玉的状态并不是我要的,如果真的这样的话,我就马上离开这里。引人注目并不是我想要的,如果这样的话我还不如离开这里,这里并不是我舍不得离开的地方。


不过,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后,我也喜欢上了这种安定的生活,喜欢这种有规律的生活,开始变的不喜欢四处跑了。

那种站在路口却不知道应该向左还是向的感觉,变的越来越讨厌了。

大概是我素行良好,不出几个月,我就从一个挑水砍柴的杂工升级为整理内室的小厮了。和我搭档的是个叫小华的孩子,也是集家奴优点于一身的好孩子。打扫的工作相对轻松,而且有更多的机会学习到杜家的独门剑法,因为运气好的时候常可以看到少爷们练剑。这可比每天上早课的时候那些低级弟子教的基础知识来的有用多了。管家特地把我调来作这个普通家奴需要爬几年才能混到的职位,用心可谓良苦。可惜他不知道我实在是朽木一棵了,没有力气和那些风华正茂的木头争阳光。


无聊的坐在院子里的梧桐树下,我抱着扫帚直想打瞌睡。小华正在我前面的空地上兴奋的拿着鸡毛掸挥舞。刚刚我们来打扫时,正碰到二少爷在这里练剑。那个二少爷,就替我改变头发造型的那个,我在这里呆了几个月,所以我知道他叫杜琪烽。


我是第一次看到二少爷练剑,杜家的剑法果然名不虚传,行云流水,流畅自如,起承转接都滴水不漏。我在心里暗暗的叫好,小华更是把眼睛瞪的大大的,一眨也不眨。我觉得他好学的样子真是可爱的紧,忍不住轻轻的笑了起来。


不过立刻感到有凌厉的目光射过来,脸上的笑容马上转为献媚,“二少爷的剑法实在让小人大开眼界,一时忘记回避,打扰了二少爷的雅兴,实在是罪无可恕。”

竭尽使用我近来学会的奴才技巧,期望他不要追究我瞻仰剑法时的小小走神。

“你心里好像并不是这样想的吧,你刚刚的眼睛并不是看着我。”

“是啊,小人身心驽钝,实在无法参透少爷的剑法,所以连眼睛都跟不上少爷了。”我把头低的更低,诚惶诚恐的回答。

这次他没有说话,只有又看了我一会儿,轻轻哼了一下。

小华就和游手好闲的我不同了,少爷一走,他就忙不迭的模仿起刚刚看到剑法起来。

我无可奈何的坐到树下,看着一院子的尘土飞扬,想着现在打扫也是白忙,就闲闲的打起瞌睡。

已经是深秋了,金色的阳光撒下来,梧桐树的叶子一片片的飘落。被阳光暖暖的照着,脑中竟然会浮现二少爷刚刚在落叶中舞剑的样子,一惊之下睁开眼睛,看到小华正在努力的破坏这院子美丽的景色。看他满头大汗却不得要领的样子,忍不住开口,


“小华,那样子不对,右脚在往右跨一步。”

“不对,是先向后转半身在从左面刺出。”

“起跳的太早了。”

…………

声言阵阵,竟恍若师傅当年教我入门剑法之时,思绪不禁有点恍惚。

不过小华这木头还是无甚长进,我想起师傅当年无奈的笑脸,难道是我的言语表达有误?站起来想要去亲身指导,抬眼却看见二少爷赫然站在不远处。

尽量让自己不要表现的太明显,我仍然向小华走去,拉着他的手,

“小华,今天就算了,二少爷的剑法岂是你我这么容易学的,我们都看花了眼,就不要再研究了。正事要紧,先打扫院子吧。”

小华不甘心的扁扁嘴,却也是无可奈何,乖乖的打扫。

他当然没有看到二少爷,因为就在我看到二少爷的时候,他就已经不见了。要不是我绝对相信我的眼睛,我真的要怀疑我是不是看错了。

不知道二少爷看了多久,我的警戒心真是越来越迟钝了,看来安逸的生活实在是适合我这样的懒人,把我变的越来越象一个正常人了呢。

以后我和小华的运气也陆陆续续的好过,遇到过不少次二少爷练剑。这几次我不敢大意,努力作出茫然又崇拜的表情,小华再求我指点我也一概推脱。

虽然我努力想让自己看起来和普通人一样,不过事实证明我这个人真的有点犯贱。

据说是哪天二少爷突然诗兴大发,写了句对联,要挂在他别院湖上的亭子间。我和小华被管家叫去跑腿。

不过在去二少爷别院的路上,我又被调去搬个花瓶去三少爷的房间。这个三少爷和二少爷不一样,他并不管理杜家的业务,他的主要责任就是花钱。和所有二世祖一样,有收集所有美好事物的癖好,且不愿通过公平的途径。于是就出现先由三少爷把东西抢回家,然后杜家管家第二天再去付钱的奇怪交易模式。


废话太多了,其实就是我路上耽误了,等我走到二少爷的别院的时候,小华这个木头已经把对联贴好了,看到我来还一脸邀功的样子。

我一看,“无聊看尽西山霞,等闲识得桂花落。”

心知不好,忙喊,“笨蛋,你把上下联搞错了,快点拿下来。”

“真的吗?”小华脸带迷惑的去拔钉子,还是不太相信,“这也有区别的吗?”

“当然有了,要分平仄的嘛,上联的尾字一般……”下面的字自动消音,因为我又看到了那个鬼魅一般的二少爷。这次我真的恨不的咬自己的舌头了,所谓多嘴多舌多惹祸。


正在盘算现在就逃走是不是做的太明显了,就感到二少爷已经站在我的身后了。

不过这次我学乖了,故意作出迷茫的神色盯着他刚刚呆的地方。

直到他拍我的肩膀,我才惊慌失措的转身。

“二少爷。”

“你倒是能文能武啊。”

“是二少爷您错爱了。”除了师傅,他还是第一个只凭笑容就让我背脊发凉的人。

“有没有兴趣做我的贴身书童啊?”

呃?他二少爷要人,直接去和管家说就可以了,何必这么大费周章的来问我的意见??不过他既然问了,我也不能辜负别人的心意,礼尚往来嘛。

“小人不愿意。”大冬天的,没人想惹麻烦。

他肯定是没有想到我会拒绝,眯起眼睛把我上上下下都打量了遍。

“你倒是很特别。”抛下句话,慢慢的走出去。

留下我在原地做茫然状。

后来我还是做了二少爷的书童,所以我觉得有钱人还真的是不可理喻,因为这个书童的工作真是清闲的到了无所事事的地步。

因为二少爷根本就很少出现在书房,所以每天我要做的就是进去扫扫灰尘而已。

不过今天我发现了桌子上有团着一张纸,好奇拿起来一看,上面写着:

“秋雨犹似秋风凉,

风起五岭秋水长。

大雁北还成一线,”

我不禁看了哑然,原来二少爷也有如此雅兴,不过怎么断在了这里 ?难道是写不下去了,所以就扔了?

呵呵,拿起一旁的未干的笔,我一挥而就。

“秋雨犹似秋风凉,

风起五岭秋水长。

大雁北还成一线,

鸿鹄南归分两行。”

写完了,拿起一看,两种字体真是差别明显啊。杜琪烽的字刚劲浑厚,气韵古朴,师傅看到的话一定要爱不释手了。在看看自己的,还是没有一点长进,说的好听点是就秀美,师傅说起来就是柔而无骨,气弱韵薄。不过我天性既是如此,如今更是不想强求了。


正在发愣,没想到书房的门竟然被打开了。

不用抬头也知道又是二少爷了。反正我只要一做什么另我心虚的事情,他就一定会出现。真不知道是不是冥冥中的安排。

看着他一步步的向我走来,我本能把手里的纸藏在身后。不过马上发现这样做很愚蠢,因为那张纸已经在他的手上了,他二少爷的擒拿术真是不错。

突然觉得心慌,就象以前偷看师傅的包裹的时候被抓到一样。

敌明我暗,现在不是暴露的时候,先逃了吧。

“二少爷要是没事的话,小人先告退了。”

意外的,杜琪烽没有阻止我,只是挥挥手表示同意。

快速退出去,实在是不想惹麻烦。转身把门带上,在门合上的瞬间,我看到了杜琪烽的微笑。

那么悲凉的诗有什么好笑的,难道他也明白这种高处不胜寒的悲怆,以至于终于会心。

不过如此有领悟力的少爷还是占少数的,毕竟游手好闲的少爷比较多。比如那个绝对有钱又绝对无所事事的杜家三少爷。————这也是为什么我和小华会在这里吹冷风的原因了。


三少爷最近迷上了一种叫英雄救美的游戏。救美人于水火,看着美人露出感激的眼神,心中自是无限自豪升起。如果遇到几个花痴点的无知少女,很简单的就可以让他们投怀送抱。更别说“英雄”还挂着武林首富的光环。


然而世上哪有这么多困境中美人,所以困境就只能自己来创造了。

其实扮恶人的工作都是有固定的人员的,毕竟天生恶人象的人也不多,而且训练有素才不容易露马脚。可是今天人手不够,我和小华才被拉来充壮丁。

其实我觉得三少爷在有的方面真的很有领导才能,或许做一个强盗头子会更加适合他,出身豪门衣食无忧的生活埋没了一个人才。

他亲自指挥我们一个个的换好黑衣服,用黑布蒙好脸,发给我们每人一把兵器。然后从后门出去,选了一个易守难攻的地方等着美人出现。

不过他三少爷还是漏算了一点,就是哪有那么多美人大白天的就一直在山路上晃啊。对,就是山路。名字都叫翔龙山庄了,当然是在一个小山头上了。

三少爷现在正藏在一棵小树后,留下我们几个人等待还在天边的美人。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就久到我开始无聊的研究手上的这把刀。做工还算过的去,就是到柄的底部还多余的刻了一行小子,“翔龙山庄”。真是的,这不是摆明了暴露身份吗?万一遇到懂点功夫的家丁,抢了回去做证物,不是不打自招了吗?传出去不是一大笑话吗?


我低着头,唏嘘不已。

冷不丁被小华一扯,“来了。”

小华脸上只露出两只眼睛,现在正闪着兴奋的光芒。

呵呵,这小孩子一定是把这当游戏了。

我抬头向前面看去,山道上出现了一男一女,二人一马。

那女的一身红装,眉宇间秀丽又隐隐透着英气,男的更是风姿勃发,浑身透着说不清的气势。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