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程学峻这么大的小伙子了,在村里出不了事。
丁夕梅倒是没有过多的担心,刚想让程方秋赶紧去洗漱休息的时候,就注意到了她脸上不同寻常的红晕,“秋秋,你脸怎么这么红?酒劲上来了?”
听见这话,程方秋下意识地抬起手摸了摸脸,果真有些烫,她也不知道是羞的,还是醉酒导致的,但这只能是后者。
所以她微微一笑,就点头附和道:“好像是的。”
“水都烧好了,娘帮你把水提到浴室去。”丁夕梅听她这么说,也就没放在心上了,两人相携往厨房走去,她想到什么,随口问道:“不是说送到路口吗?怎么现在才回来?”
程方秋早就猜到丁夕梅会这么问,心中也想好了应对之策,她假装支支吾吾半天,愣是没说出半个字来。
这样子一看就不对劲,丁夕梅顿时脑补了许多了不得的大事,急得汗都冒出来了,抓住程方秋的手,追问道:“怎么了?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你告诉娘,娘现在就找他去!”
见丁夕梅误会了,程方秋也急了,她赶忙安慰性地拍了拍丁夕梅的手,“没有,没人欺负我,就是……”
说到这儿,她停顿了一秒,然后故作羞涩地小声开口道:“周同志刚才跟我表白了,我答应了。”
“没人欺负?那就好,那就好。”丁夕梅刚放下的心,在听到程方秋后面那句话后又倏然提了起来,眼睛猛地瞪大抬起头看向她,震惊道:“什么?”
她听到了什么!
周同志跟他们家闺女表白了?他们家闺女还答应了!
看着程方秋害臊地垂下头,丁夕梅脑海中紧绷的弦蓦地断了,同时一些细微的小细节慢慢串联在一起。
她早就察觉到了秋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了一些改变,比如性子不再风风火火,为人处世变得圆滑礼貌了很多,说话从土话变为普通话居多……
她一直都当作是孩子长大了,懂事了。
现在看来,并不完全是!
这一切改变发生的节点,好像就是从那群技术员来村里开始。
难道之前秋秋口中说的有中意的对象了,就是说的周同志?周同志长相没得说,能力方面也没得说,各方各面都是小女孩会喜欢的,秋秋喜欢他也无可厚非。
她之前怎么就没往那群技术员身上想呢?
是因为觉得他们之间不可能,所以才会将目标局限在村里的后生们身上。
门第之差,身份之差……
这都是摆在面前的现实问题,秋秋年纪小,觉得只要双方有感情就可以了,但是有时候在现实面前,感情才是最不值得一提的。
当年她就吃过这个亏。
想起旧事,丁夕梅心头闪过一丝苦涩,但很快又恢复如常,深吸一口气,有些话在喉间滚了又滚,最后还是咽了下去。
转而旁敲侧击问道:“你之前说你喜欢的人就是周同志?”
“嗯,就是他。”程方秋点了点头,承认了。
在心里猜测是一回事,但得到证实又是另一回事,丁夕梅身子有一瞬间的颤抖,勉强勾起唇角,试探道:“你们认识没几天,怎么不再多了解了解再谈对象?”
“再了解下去,他就回省城了。”
程方秋直白的话语噎得丁夕梅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呛死,她咳了咳,“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是秋秋你想没想过他回省城了之后,你们两隔那么远,他有工作,不可能时不时就过来找你吧?”
“他说会向上面递交报告,通过了就结婚。”对于丁夕梅的担心,程方秋一猜一个准,所以这会儿也不废话了,笑眯眯地砸下一个定心丸。
果不其然这话一出,丁夕梅半响都没说话,显然是为周应淮会做出这样的决定而感到惊讶。
但她不是程方秋,不知晓书中的剧情,也不知道周应淮是一个责任心有多强的人,她还是忍不住忧心,“你就不担心他骗你?男人的嘴要是能相信,那猪都能上树了。”
程方秋甚少从丁夕梅口中听到这么“粗鲁”的话,不由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她挽住丁夕梅的胳膊,“娘,你说的也有道理,但是他的人品我还是信得过的。”
丁夕梅还要说什么,程方秋赶紧打断她,“再说了,他要是敢欺骗我的感情,我就找他领导给我做主,这年头负心汉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在后世渣男一抓一大把,对小姑娘骗心又骗色,但是只会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根本没有实质性的伤害。
可当今社会不一样,男人对女人狠心,那女人也能对男人狠心,随随便便一个举报就够他喝一壶的,轻则名声尽毁,重则丢掉工作,蹲大牢。
这也是现在男女关系保守的原因之一,毕竟谁也不想轻易尝试犯错的后果。
“这倒也是。”
大部分女孩子都会被男人的甜言蜜语哄得团团转,说是可以举报,但是真的付出行动的却寥寥无几,归根结底还是心软,所以丁夕梅压根没想到这一层,但现在听到程方秋这么说,心也安了一大半,
别看程方秋一副温柔笑脸的模样,可丁夕梅莫名就觉得她一定狠得下这个心。
当然,丁夕梅也没感觉错,她程方秋就不是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你和周同志的事情,娘很高兴你愿意跟我说,既然你心里有数,娘也不多说什么了。”丁夕梅浅浅一笑,再次催促程方秋去洗澡。
当然,最重要的是她想一个人再想想,蓦然得知这么大的事情,她心中慌着呢!
“好。”程方秋答应下来,又想起什么,“娘,刚才他跟我说在县城买了点儿东西给我,我看看是什么。”
这话把丁夕梅的好奇心也给勾了起来,两母女一前一后往堂屋走去,在路上又撞上了刚回来的程学峻。
“姐!你回来了?我咋在路上没见到你?”
“早就回来了。”程方秋现在没空搭理程学峻,三步并作两步地冲进了堂屋。
程学峻看她们这急匆匆的模样,也跟了上去。
煤油灯发出的昏暗光线照亮了堂屋一角,程方秋打开周应淮带过来的那个袋子,首先映入大家眼帘的便是一瓶白酒,程方秋对这个年代的酒不了解,还以为就是普普通通的一瓶酒,正要随手扔到一边,就被丁夕梅拦住了。
“小心点儿,这可不能摔。”丁夕梅一边说着,一边小心翼翼地接过酒瓶,将其抱在怀里。
这东西可是国内顶尖的白酒品牌,价格不便宜,还要特定的票据才能购买,没点儿门道根本弄不到,也不知道周应淮现在身处乡下,从哪儿买来的。
“那这烟……”被丁夕梅一惊一乍的模样吓到的程方秋也很快反应过来,连忙将手中的烟安稳地放在桌上。
“都是咱家买不起的。”丁夕梅将烟酒都稳妥地放在了另一张桌子上,这才有闲心去看其他东西。
程方秋嘴角抽了抽,忍不住吐槽道:“他不是说随便买的吗?”
这叫随便?
“这可一点儿都不随便。”丁夕梅接上程方秋的话,内心有些复杂,一方面高兴周应淮对她闺女的看重,对他们一家的看重,可另一方面又觉得压力山大,这些礼品都是人情,以后要还的,但他们家目前可没那个能力还。
想到这儿,丁夕梅叹了口气。
与丁夕梅想得太多相反的是脑袋空空的程学峻,他趴在桌沿,一双桃花眼直勾勾地望着桌子上的东西,忍不住催促道:“姐,你快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好吃的?”
他对烟酒都不感兴趣,只关心可以进他肚子的!
以前家里来客人,提的东西当中只要是吃的,都差不多进了他和他姐的嘴里,这次肯定也不例外。
看着程学峻跟小馋猫似的,程方秋和丁夕梅都没忍住笑出了声。
随着袋子被全部打开,里面的东西也都漏了出来,两罐麦乳精,两瓶水果罐头,还有一包麦芽糖,一包桃酥,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精致的盒子。
“娘, 我想吃糖!”
程学峻啥也没看见,只看见了那两包吃的,他倒是个聪明的, 知道麦乳精和罐头肯定不会轻易给他, 所以只提了相对简单的要求。
丁夕梅原本还沉浸在周应淮的大手笔当中, 结果就被程学峻的话给整破防了,忍不住扶额道:“吃吃吃, 就知道吃,我和你爹都不嘴馋啊, 怎么生出你来了。”
程方秋也跟着笑, “给他吃一块吧。”
“吃吧。”丁夕梅见程方秋都开口了, 白了程学峻一眼, 给了他一小块麦芽糖, 然后又给程方秋递了一块。
将麦芽糖吃进嘴里的那刻, 甜蜜蜜的滋味在口腔中蔓延开来,程学峻幸福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心中的话脱口而出道:“周同志能不能天天来家里吃饭啊?”
周应淮在他眼中,简直就是福星。
他来家里,不光有肉吃,有鸡蛋吃, 还能吃到这些平时吃不到的东西。
对了, 他还记得上次周同志还给了他姐很多巧克力,他跟着沾了不少光。
他快爱死周同志了。
“小子想得倒挺美的。”程方秋嘴边噙着笑, 用食指戳了戳他的额头。
程学峻捂着脑袋, 嘿嘿笑个不停,吃完了糖,他的注意力终于落到了那个精致的小盒子上面, “这也是吃的?”
丁夕梅真是对他服气了,感情在他眼里除了吃的,就没有其他可能性了,但自己的孩子,还能怎么办?只能宠着呗。
“应该不是。”丁夕梅回了程学峻的问题,然后冲着程方秋道:“这应该就是周同志给你买的东西?”
程方秋一边点头,一边借着煤油灯的光打开了那个盒子,里面装着的东西不多,零零散散都是些小玩意,全是女生平时能用得到的发卡,头绳……
甚至还有一瓶雪花膏和蛤蜊油。
最底下则放着一本书籍,正是今天在书店周应淮买的那本,她就说他都看过了怎么会再买一本,原来是给她买的。
程方秋忍不住勾了勾唇角,脸上是真心实意的欢喜。
“周同志为什么给姐单独买东西啊?”程学峻虽然是个吃货,但是脑子可不笨,一下子就抓住了重点。
这一声也打断了程方秋的思绪,她稍微收敛了一下笑意,轻扬下巴,“他是我对象,给我买点儿东西怎么了?”
“对象?”程学峻震惊地张大嘴巴,他没听错吧?周同志那么优秀的人居然是他姐的对象?不是他看不上他姐,主要是一个是他崇拜的人,一个是他朝夕相处的亲姐姐。
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怎么就谈起恋爱来了?
年纪轻轻的程学峻并不懂男欢女爱,只觉得这个世界太玄幻了。
同时又觉得自己先前许下的那个心愿可能要成真了,周同志以后还真的有可能天天来家里吃饭。
“嗯。”程方秋狐疑地瞄了程学峻一眼,这小子什么表情?
“别在这儿围着了,都去洗漱睡觉,学峻你还要上学,快考试了,你不着急?”丁夕梅推着两姐弟去洗漱,她则谨慎地将那些贵重东西搬回了卧室,放在了平时藏钱的隐蔽位置。
今夜注定是个无眠夜。
除了喝醉酒的程保宽以外,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所有人都顶着两个熊猫眼,哈欠连连。
“爹娘,我去上学了。”
“爹娘,我去知青点做饭了。”
儿女一前一后匆匆解决了早饭,饭桌上一时间只剩下了程保宽和丁夕梅。
程保宽的目光时不时扫过丁夕梅,心中涌上一阵心虚,该不会是他昨天晚上发酒疯了吧?不然怎么一个个都没睡好?
可早上起来的时候,媳妇儿也没骂他啊。
正忐忑不安的时候,旁边喝了两口玉米粥的丁夕梅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抬头看向了他,后者猛地打了个激灵,还没想好怎么哄人,就听到耳边砸下了一个重磅消息。
“差点儿忘了告诉你,秋秋和周同志谈对象了。”
“嗯。”没骂他,那太好了。
等反应过来后,程保宽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嗯?”
一阵鸡飞狗跳后,程保宽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实事求是道:“周同志年轻有为,为人公正,做事认真,这些天接触下来,我觉得他是个挺可靠的小伙子。”
话毕,话锋一转,“就是咱们两家的条件……”
“周同志都不介意,我们介意什么?”想了一晚上,丁夕梅是想开了,她大富大贵的日子尝过,贫穷寒酸的日子也尝过,最重要的还是夫妻之间那颗彼此尊重喜欢的心。
“孩子大了,我们做长辈的也管不着了,是非选择都要他们自己去做决定。”
程保宽一愣,随即缓缓笑了,“都听媳妇儿的。”
清晨的空气格外清新,今天起的比平时早,程方秋便慢慢悠悠地往知青点走去,路过某个路口的时候,她脚步一顿,视线下意识地往一侧看过去。
就算离得远,还是能瞧见绿油油的一片。
小树林,小树林,小树林……
程方秋耳尖倏地爬上一丝红晕,连忙收回目光,加快脚步继续往前走去,只是没走几步,就被一道声音给喊住了。
“程同志。”
一扭头便对上了一双水灵灵的杏眼,正是沈希莲。
“沈同志。”
伸手不打笑脸人,程方秋也笑着跟沈希莲打了个招呼,并且站在原地,等她追上自己,然后并肩往前走。
平时沈希莲可是掐点来知青点吃饭的,怎么今天起这么早?而且村里小道很多,这条路对于大队长家通往知青点来说,绝对称不上近。
那她们两人的相遇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程方秋唇边始终挂着一抹淡笑,轻松自在地应对着沈希莲“吃了吗”“今天天气真好”之类的话题。
直到快到知青点了,沈希莲才按耐不住开口道明了来意。
“听说你昨天去县城了?”
沈希莲穿着白衬衫黑长裤,扎着两条麻花辫,阳光洒在她身上,衬得她白皙又清丽,说话时也是平淡如水,好似只是随口一问。
但是她揪住衣角的手却暴露了她的真实情绪,至少她没表面看上去的这么冷静。
程方秋收回视线,将目光落在沈希莲的脸上,随后缓缓一笑,点头道:“陪我堂妹去买点儿东西,怎么了?”
“没什么。”沈希莲咬了咬唇,见程方秋转身要继续往前走,犹豫两秒,还是提高音量问道:“你们回来的路上遇到淮哥了?你为什么叫他去你们家里吃饭?”
小姑娘到底是年纪小,心里藏不住事。
刚问完,沈希莲的小脸就红了起来,似乎是有些不好意思,臊得慌,她眼神也变得飘忽起来,但依旧死死盯着程方秋,不愿意错过她的任何一个表情。
其实这些话她不该问,因为她跟周应淮非亲非故,跟程方秋也不熟,问这些显然是逾矩了。
而且就算她再不想承认,可程方秋在她心中算得上情敌,这样问她多多少少有些掉价,还有可能会让对方嘲笑自己,看不起自己。
可越在意什么,就越容易乱了阵脚,这些话沈希莲已经在心里憋了一个晚上了,她今天不问出来,就要被自己憋死了。
她一向是直白的性格,与其抓心挠肺,还不如一口气问个明白。
“你问的是周应淮?”程方秋歪了歪头,装作不解。
“不是他还能是谁?”沈希莲对于程方秋直呼周应淮的大名有些不满,她和淮哥认识这么久都只敢跟其他人一样喊一句淮哥,她怎么敢!
“程同志叫淮哥的名字不太合适吧?以前你不是都叫周同志的吗?”
程方秋唇边笑意更深,双手背在身后往前走了两步,拉近和沈希莲的距离,明明笑眼盈盈,看上去人畜无害,可沈希莲心中却莫名其妙涌上了一丝恐惧,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
刚退她就后悔了,这不是降自家威风吗?于是她又挺直腰背往前走了一步。
程方秋被她的一系列行为给逗笑了,一双桃花眼眯成月牙状,红唇微张,轻描淡写吐出一句话:“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我怎么叫他,他都喜欢。”
什么叫做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还有,她未免也太狂妄了吧,还她怎么叫,淮哥都喜欢,真是不要脸!
沈希莲气得直跺脚,好半响都说不出话来,刚想问她凭什么?就见程方秋收敛了笑意,不紧不慢地瞥了她一眼,然后耸了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模样。
“你要是想知道为什么,就去问他,不要一大早跑来质问我。”
沈希莲一开始还会好好说话,程方秋也乐意陪她周旋,但谁知道她一牵扯到周应淮就带上了一股居高临下的味道,好像她是正宫,来这抓小三来了!
这颐指气使的模样,还真当她是千金大小姐,别人都得顺着她的意思来?
冤有头债有主,沈希莲怎么不去问周应淮这些问题?偏偏来找她,还不是看她平时脾气好,以为是个软柿子好拿捏,结果碰了一鼻子灰。
程方秋冷哼一声,没管气得面色铁青的沈希莲,直接扭头就走。
“程方秋!”沈希莲被程方秋这云淡风轻的态度气得握紧拳头,想追上去,又顾念着这是在知青点附近,万一被周应淮撞见她和程方秋拉拉扯扯的场面,那不是破坏她的形象吗?
于是沈希莲停下了脚步。
昨天是休息日,她本来是想睡醒后借着工作的由头约周应淮一起单独在村子附近转转,结果一睁眼都快中午了,等她找去知青点,周应淮早就去了县城,她只好回大队长家待着,准备下午再去约人。
但大队长家里的那几个小崽子属实可气,硬要拉着她玩,寄人篱下,她也不好不答应,这一玩就是一下午,她又错过了绝好的时机。
等再找去知青点,人已经去程家吃饭了,她还从大队长口中得知了村口的事情。
大队长说淮哥是见义勇为,但沈希莲不这么想,她莫名觉得淮哥一定是为了程方秋才动手的,那个女人不显山不露水,却可以勾得淮哥为她动手,去她家吃饭。
沈希莲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感,就连厂里的那些莺莺燕燕都没能让她害怕,可程方秋做到了。
她辗转反侧一晚上没睡好,一口气憋在心口,直到今天早上还没平息,便干脆起床早早等在这儿,想堵住程方秋问问前因后果,但没曾想她是一点儿面子都不给。
“不就是个乡下女人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没几天我们就回厂里了,看到时候你还怎么缠着淮哥。”
想到这儿,沈希莲心里舒服了很多,脸上重新挂上笑容,大步朝着知青点走去。
第27章 醋坛子打翻了
程方秋不知道沈希莲心中所想, 她一到知青点就忙碌起来,跟何生慧分配好任务后,就去厨房门口给土豆削皮了。
没一会儿技术员们陆陆续续起床, 有的在院子里洗漱, 有的在檐下聊天, 有的在厨房帮忙……
“这个是不是这么洗的?”说话的人是赵志高,他举着几根葱, 献宝似地举到程方秋面前。
程方秋瞥了一眼,见他洗得挺干净的, 便点了点头, “就是这么洗的, 很干净。”
这种类似被夸了的话让赵志高情绪大涨, 犹如打了鸡血一般道:“那这一盆, 我都给洗了。”
“谢谢。”有人帮忙干活, 程方秋乐意的很,眼眸弯弯冲着赵志高一笑, 后者被晃了眼睛,小麦色的脸庞上闪过一丝红晕,连忙垂下头专心干活。
心中却不由想:程同志可真好看。
周应淮进门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一幕,眸底倏然变得暗沉, 垂在腿侧的手缓缓收紧, 但顾及着周围人多眼杂,他最后还是隐忍下来, 冷冷瞥了一眼赵志高, 然后随手拾起门口的小板凳,大步走到程方秋身旁坐下。
“我来帮忙。”
身旁突然多了个人,程方秋下意识地偏头看了过去, 就对上了周应淮幽怨的眼神,这一大早的,怎么跟个怨夫一样?
“你刚起床?”她一头雾水,主动开口挑起话题。
周应淮见他一出现就吸引走了她全部的注意力,心里顿时舒服了不少,然后又看到了她头上戴着的发卡,墨发如瀑扎成一条麻花辫垂在胸前,粉色的蝴蝶发卡格外显眼,正是他昨天买的,嘴角忍不住勾了勾。
于是一边捞起一个土豆,一边回道:“早就起了,刚去跑步了。”
说完,停顿两秒,又小声道:“你不是喜欢吗?”
她喜欢什么?程方秋迷茫地眨了眨眼睛,看着他变得有些红的耳尖,倏然福至心灵地反应过来,她昨天晚上好像攀着他的胳膊,夸了一句肌肉很棒,她喜欢。
所以他今天起得更早去跑步锻炼了?
想起昨晚的事情,程方秋的视线不自觉地扫了一眼他的唇瓣,被她咬破的地方已经微微结痂,落在他清俊无双的脸上,有种妖冶破碎的美感。
看着看着,她的脸蓦地臊红,匆匆应了一声,然后眼神飘忽地转移话题:“要帮忙的话就快点削皮。”
“好。”
周应淮眸中浮现出浅浅笑意,自认扳回一局,还特意地看了赵志高一眼,后者只觉得脊背一凉,茫然地抬起头就对上了周应淮的视线,见是他,立马咧起个大嘴笑着打招呼,“淮哥。”
“你昨天的报告写完了?”周应淮穿着工装,就算手中拿着一个大土豆,也丝毫不影响他的板正威严,赵志高不自觉地挺直腰板,心虚地摇了摇头:“就差一点点了。”
他们技术员们每天都要写工作报告,有些类似于日志,但是这东西都是一个月查一次,所以很多人都是最后一两天匆忙补完的,他也不例外。
周应淮平日里工作繁忙,对这件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认真追究,只要最后一天交给他时是圆满完成的就行,怎么今天问起来了?
“写完再来帮忙。”周应淮嘴角微挑,眸中却没有多少笑意。
赵志高心里咯噔一下,该不会是淮哥得到消息,这个月上头要严查报告,所以才过来提醒他的吧?以前也有这种情况,没完成的可是要受批评,扣工资的!
想到这儿,赵志高也不敢再耽搁了,连忙甩了甩手上的水,刚想起身又想到自己刚才说要帮程同志把这一盆葱都洗干净,现在就走岂不是言而无信?
正纠结的时候,就见周应淮自然地将那盆葱搬到了自己跟前。
“谢谢淮哥!”赵志高感动地看了周应淮好几眼,他就说淮哥面冷心善,是个好人!呜呜呜,等回了省城,他一定要请淮哥吃饭。
等赵志高一走,程方秋身边就只剩下了周应淮一个人。
周应淮正准备弯腰洗葱的时候,就感受到一侧传来一道炙热的视线,一扭头就见程方秋正似笑非笑地盯着自己。
“一大早的什么东西这么酸?你闻到了吗?”程方秋装模做样地用手在鼻子前面挥了挥,眉眼间却满是笑意。
见状,周应淮面上闪过一丝不自然,刚想说话,就听见她再次揶揄道:“自己好兄弟的醋也吃啊?”
周应淮愈发尴尬,后知后觉自己这醋确实吃得小气,她只是对赵志高笑了笑,他就这副“小人做派”地把人支开,实在有失君子风范。
秋秋她会不会因此讨厌他占有欲太强?
“我……”周应淮想要为自己辩解几句,可思来想去却找不到说辞,他或许骨子里就是这么霸道的人,他只想秋秋对自己笑,对自己温柔细语。
程方秋像是看出他的纠结和为难,借着拿葱的动作在水下偷偷勾了勾他的指尖,浅笑着说道:“吃醋代表你在乎我,我很开心,但是吃醋也要有度,分场合,分人。”
“周应淮,你对你自己有点儿自信好不好?我只喜欢你。”
简简单单的几句话瞬间将盘踞在他心中的那股郁闷扫净,周应淮眸光潋滟如清水,唇角漾开轻笑:“我也只喜欢你,以后我会注意的。”
见他听进去了,程方秋也就收回了手。
转而又瞥见他的胳膊上有好几个红团,之前在山上受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所以这几个红团就格外明显。
“怎么回事?”
周应淮顺着她指尖的方向看向自己的胳膊,不太在意地道:“昨天晚上在山上被蚊子咬的,我涂了药膏,过两天就消了。”
乡下蚊虫多,在来之前他就备好了药膏,但由于他不怎么招蚊子,来村里这么久,他也没被咬过几次,要不是昨天晚上在山上被咬了好几口,他估计都忘了还备了这玩意了。
说完,想到什么,又看向程方秋,“秋秋你怎么样?”
他一个皮糙肉厚的男人都被咬得不轻,更别提她这样细皮嫩肉的了,估计只会更惨。
思及此,周应淮眸中闪过一丝懊恼,他只顾着争风吃醋,都没想到这点。
“让我看看。”他一边说着,一边顺手就要拉住她的手上下检查一番,“我那儿有药膏,等会儿拿给你,涂了就不痒了。”
就算他们这边没什么人,但是大庭广众之下拉拉扯扯,程方秋还是有些害羞的,连忙避开他的手,解释道:“我带了驱蚊香囊,没被咬。”
周应淮也回过神来,关心则乱,他差点儿又做了错事,听她这么说,心里松了口气,“那就好。”
“有时间我也给你做一个香囊。”程方秋甚少见到周应淮这么慌乱又有些憨憨的样子,不免稀奇地多看了好几眼。
“真的?”周应淮眸光一亮,欣喜之色完全掩盖不住。
她其实就是画个大饼,随口一说,见他如此,先是愣了愣,随后点头:“当然是真的了,有了香囊,以后就不会被咬了。”
周应淮轻笑,长睫也跟着颤动,俊美如画,长得好看就是有优势,能把女人的心给牢牢拴住。
“嗯,以后就不会被咬了。”
他的嗓音有些低沉,尾音缓缓上扬,像是参杂了别样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