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宝的七零小日子by林芷筠
林芷筠  发于:2025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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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师让唐宝儿下周六去S市领奖,唐宝儿回家后把这件事跟她爹商量了一下,唐实考虑过后,决定亲自陪闺女去S市领奖,这次宝儿获奖对于他们一家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喜事。
唐宝儿就在周六的时候跟她爹去S市领了奖,不仅有奖状还有金色的奖杯,还有一百元的奖金,一支质量很好的新钢笔,一本大红皮的笔记本。
颁奖的现场人很多,还有记者也来到了现场,唐宝儿还跟一个据说是市教育局局长、主办方的负责人还有星宇小学的校长合了张照片,她手里捧着鲜花和奖杯,闪光灯咔咔的响。
等颁奖典礼结束后,唐宝儿让摄影师帮忙也给她跟她爹拍了一张合照,唐实接过主办方送给他闺女的鲜花,与有荣焉的拍下了这张照片。
十月底的首都已经降温了,姚秋月从教学楼出来,手里捧着一本《西方经济史》,她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编织毛衣,穿着棕色的灯芯绒裤子,脖子上系着一条清新淡雅的蓝色围巾,长发编成一条大辫子垂在胸前,简单休闲的打扮却有种朴素高雅的美感。
今年已经二十八岁的姚秋月看起来像是二十四五的模样,谁能想到,在半年多以前,她还是个扛着锄头锄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妇女呢。
晚上已经没有课,姚秋月打算等会先去食堂吃饭,再回宿舍后就把积下来的几件衣服给洗了。
“姚秋月同学,你等一下。”一道男声叫住了她。
傅胜明刚开学不久,就靠着成熟稳重,风度翩翩的性格,当仁不让的被选中成为了他们班的班长,他也是他们班上年纪最大的。
“班长,有什么事吗?”
“姚秋月同学,刚才老师说的问题,我有一些疑惑想再和你探讨一下,你是打算去食堂吗?我们可以边吃边探讨。”
姚秋月平日里跟他并不算很熟,但既然是学习上面的探讨,她没必要拒绝,便点了点头,说:“那好吧。”
于是两人就并排往食堂的方向走了,傅胜明不愧是被众人推选出来的班长,他说话很幽默风趣,又不会招人反感,很快两人就能有说有笑了。
姚秋月脚步突然停顿了一下。
“怎么不走了?”傅胜明询问道。
姚秋月的目光落在不远处的男人身上,他穿着一身灰色的棉衣,脚上一双老布鞋,一个麻袋就搁在他的脚边,风尘仆仆,一看就是赶了很远的路才来到这里。
姚秋月已经听不清傅胜明在跟她说什么,她眼眶里很快就蓄满了泪水,她飞奔的朝着眼前的男人扑过去。
“唐实,唐实……”姚秋月抱着他的脖子,反复的叫他的名字。
榆树荫下人来人往,姚秋月已经顾不得众人的目光,她只想抱住自己那个勤劳朴实的丈夫。
“我猜你肯定饿了,我们现在去食堂吃饭。”姚秋月将眼角的泪水擦干,笑着对他说道。
姚秋月说着就要去帮他拿地上的麻袋,唐实忙拦住了她,把手里的挂包递给她,“这个麻袋你拿不动,我来拿,你帮我拿着挂包。”
“行。”
姚秋月要拉唐实的手,唐实还有点别扭,在大庭广众下拉手还挺不习惯的,但是他的心里却美滋滋的。
说实话,刚踏入这所矗立百年的大学校园时,唐实心里是有一点自卑的,他只念过初中,但在看到他媳妇的那一瞬间,所有的自卑都烟消云散了。
还有一种说不出的骄傲感,他是农民又咋了,这样优秀的女子是他的媳妇,这是多少人都羡慕不来的。
首都大学食堂的饭菜不仅卫生干净,菜色足,味道也好,姚秋月找了个位置让唐实先坐下,她则飞奔到了窗口买菜,看着眼前各种各样的菜色,姚秋月要了一份红烧排骨、干锅花菜、蒜薹回锅肉、萝卜牛肉还有一份西红柿炒鸡蛋。
平日姚秋月一般就是买一份素菜或者一荤一素,她主要是想让唐实多尝一点他们学校食堂的饭菜。
这菜摆满了眼前的小桌子,唐实一下子都不知道吃什么了,啃了一口柔软香甜的馒头,他媳妇还在不断的往他小碗里夹菜。
“怎么突然想到来看我了?”姚秋月一边给唐实夹菜,“这真是我整个十月最高兴的事……你住下了吗?”
“我已经在你们学校门口的招待所订下了一个房间。”唐实露出一口白牙笑,“本来打算暑假的时候就过来看你,但是暑假太忙了,就没顾得上,九月份的时候宝儿要参加小学生数学竞赛,一直忙到了十月底,才有空过来。”
唐实心里也惦记他媳妇惦记得狠了,自打结婚后他们就没有分开过这么长一段时间。
唐实在信上已经跟姚秋月提到过唐宝儿获得了S市小学生数学竞赛冠军的事情,他从怀里掏出跟唐宝儿站在颁奖台上的那张合照给她看,不过才半年,宝儿看起来就长高了不少,她抚摸着孩子的脸庞,忍不住感叹道,“咱们闺女真优秀。”
唐宝儿要上学,所以没办法跟唐实一块来首都。
唐实出门前已经跟三哥三嫂一家沟通过了,这几天就让宝儿在他们家吃饭,他已经提前给了一笔伙食费,尽管唐老三两口子死活不肯收,但唐实还是硬塞给他们了。
唐实把暑假里的趣事都跟姚秋月说了个遍,他们父女俩是怎么去S市进货,唐宝儿怎么想到要卖红裙子的,还给涤纶上衣和红裙子分别写了广告语,他们的生意是搞得怎样的红火,姚秋月听得是滋滋有味,眼泪都快笑出来了。
提到恢复生产责任制,两人都不免有些感慨,终于不用再过整个大队的人搅和在一起,辛苦劳作一年却还是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了。
甚至他们现在手里已经有了不少闲钱。
吃完饭后,唐实打算送姚秋月回宿舍了,深秋的晚风席卷着落叶,颇有一丝秋风萧瑟的意味,但唐实握着他媳妇的手,感觉像是偎在火炉边暖呼呼的。
不远处传来手风琴的声音,姚秋月拉着唐实的手,还时不时往他肩头靠,明明从食堂到她们宿舍楼下的距离不短,他却感觉还是太快了。
终于到她们宿舍楼下,他把那一麻袋的东西递给姚秋月,“都是一些山货,山核桃、炒花生、干红枣、柿子饼……我从老家带过来的,你拿回去跟你的室友们分一分,你平时也要注意身体。”
“这是我给你买的两件衣服,你到时候回去看看合不合适。”唐实从提包里拿出两件衣服,这是一件蓝色的毛衣和一件红色的线衣,他怕老家的衣服跟不上首都的潮流,都是他到首都后买的,这蓝色的毛衣花了十八元,红色的线衣花了二十元,都不算便宜。
姚秋月一眼就看出了他的心思,如水的眼眸落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唐实的手心十分炽热,她眉眼带了丝调笑,“我回去了,可就不下来了。”
唐实闻言,心里虽然有点遗憾,他摸了摸她的耳朵,“那好吧,晚上早点休息,明天我再来找你。”
眼看四下无人,姚秋月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音量小声道,“你真的舍得我就这样回去吗?我去跟宿管请个假,今晚不回宿舍了,我们有一整个晚上的时间。”
唐实的目光落在她秀丽柔美的脸上,仿佛能听到自己胸口跳动的声音,他咽了咽喉咙,“可以吗?”
姚秋月看着四下里无人,踮起脚尖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当然可以。”
“你在这里等我。”说完,姚秋月就接过他手里的东西朝宿舍走去了。
不到十五分钟,姚秋月就下来了,她已经换上了唐实给她买的那一件蓝色的毛衣,看着十分温婉动人。

姚秋月来到唐实住的招待所房间,深吸了一口气,就躺到了他的床铺上。
“好久没有这种踏实的感觉了。”
唐实刚将提包放好,目光落在她娇艳的嘴唇上,情不自禁地吻住了姚秋月。
“想我了吗?”唐实问。
“想,每天都在想,想你抱我的温度,想你吻我时的样子……”姚秋月眼角流出喜悦的泪水。
两口子忘情地搂抱亲吻,在这个安静的空间里,不会有任何人打扰他们,哪怕天荒地老。
姚秋月曾经说过,嫁给唐实是她这辈子最不后悔的决定。
但在唐实眼里,她愿意嫁给自己,才是天上的仙女对凡夫俗子的施舍。
唐实小时候家境还不错,他爹唐福海年轻的时候去给人家拉货,用一口大青骡子帮人家把瓷器给拉到山西去,这也为他们家挣下了第一份家业,在绿水村村子里建起了这一座共有九间宽敞屋子的唐家大院。
但好景不长,唐实五岁那年,他爹唐福海上山打猎,却意外撞见了一只老虎,那时候的山里还是有不少的猛兽,虽然捡回来了一条命,但身上受了伤,加上惊恐过度又吹了风,回来之后就病倒了,这一病就是好几个月,最终还是撒手人寰了。
唐福海跟陈凤篱夫妻俩前前后后一共生养了七个儿女,唐福海这一死,就如同唐家的天塌了,撇下妻子陈凤篱还有七个儿女们,家里的重担都落到了陈凤篱的头上。
唐福海去世时,唐老大已经十二岁,歪好能帮扶着家里干一点活,家里还剩下一点钱,就供着唐老大上了初中。
唐老二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就辍学回家了,唐老三还算好点,起码念完了小学。
至于三个女儿,大姐唐国霞,二姐唐军霞,三姐唐民霞,都是连书都没去念的,帮着家里干了许多年活,陈老太给她们各自准备了一份嫁妆,就嫁出去了,因为嫁得远,所以平日里走动也不多。
唐实比几个哥哥姐姐差了七八岁,到他开始读书时,唐老大已经初中毕业了,虽然家里条件还是很差,年年闹饥荒,但好歹已经能缓一口气,唐实自己也争气,在小升初考试中考到了全县前三,所以陈老太就送着唐实去县里上了初中。
那个时候芦花溪公社还没有成立初中,要上初中只能去到县里的初中。
每次上学的时候就背半口袋的黑高粱和土豆交到学校灶上,陈老太就从自己单薄的棉衣袋里掏出几毛一分钱,塞进唐实皱巴巴的口袋里,叮嘱他要好好读书。
在那个一件衣服要穿三代人的年代,做衣服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很多人哪怕是结婚这样的人生大事,都没办法穿上一件新衣裳,唐实只能穿着几个哥哥穿剩的旧衣服,膝盖肩膀处缀满了补丁,裤腿早已经短了一大截,脚上穿着一双早已经磨损得看不出原本模样的黄胶鞋。
加上粮食也吃不饱,那半口袋高粱和土豆交上去,只能一天吃不到200g的粗粮,这对于他这样一个长身体的男性来说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哪怕班级上的其他人家庭再差,也鲜有人能过得像他这样的恓惶。
所以唐实当时整日罗着腰,降低身体因为活动需要消耗的能量,他这样一副形象,他也不愿意坐到前边让众人议论他的贫穷,就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
那个时候班上的男生都喜欢姚秋月,唐实也不另外,尽管这种想法不亚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他也不是要吃天鹅肉,他这只癞蛤蟆,只要远远的能看上一眼天鹅就足够了。
姚秋月家里显然光景还不错,听说她爹是手艺人,家里还有三个哥哥,穿着崭新的花衣裳,梳着两条黑亮亮的长长的辫子,一看就是在家备受宠爱的小女儿,她学习成绩好,文思敏捷,任课的所有的老师都喜欢她。
她在班级上担任副班长的职位,对所有人都很温柔礼貌,哪怕是像唐实这样一个叫花子形象的年轻人。
当时学校里实行的是半天学习半天劳动的制度,唐实被分配到了后面的河沟里铲土,刚用铲子挑起一铲子土运到斗车上,唐实就觉得眼冒金星,手脚发抖,他虚弱的捂住了疼痛的胃部,嘴唇上半点血色也没有,他的手撑在铲子的平柄上,生怕别人发现自己的异样。
他知道自己是饿的。
在前面分发农具的姚秋月发现了他的异常,她把手上的活计交给了另一个人,朝他走了过来,温声询问眼前的这个男生,“你怎么了?”
唐实只觉得眼前一片白茫茫,一阵眩晕袭来,他马上就倒在了地上。
失去意识前,他只听见了姚秋月的呼唤,“喂,你怎么了?你醒醒,醒醒……”
唐实再睁开眼睛时,他已经躺在校医室了,消毒水的味道窜入鼻尖,他手上还吊着葡萄糖。
旁边的大夫絮絮叨叨,“你这是饿的,你们这些年轻人要注意身体,每天除了学习还要繁重的劳动,不吃饱怎么能行?多亏了那个女生将你及时的送到校医室,吊完这瓶葡萄糖就可以回去了,以后要注意……”
说着那个大夫也叹了口气,她悲悯的看向唐实身上那一身破衣烂衫,能推断出,他不是不愿意吃饱,而是没办法吃饱。
唐实只听见了“多亏了那个女生将你及时的送到校医室”这一句话,他紧张的从病床上起来,问那大夫,“是一个穿着花衣裳长辫子的女生将我送到校医室的?”
“是啊,你别乱动,这还吊着葡萄糖呢。”
唐实感觉大脑轰隆了一声,脸上瞬间浮现了死灰一般的神色。
他的贫困不堪就这样被揭露在了她的面前。
他已经十几岁,也有需要维护的自尊,他宁愿自己一个人在无人的地方死去,也不想让姚秋月发现他的落魄潦倒,连饭都吃不起的事实。
吊完一瓶葡萄糖,唐实有气无力的走出医务室,他没有继续参加劳动,而是转而回到了教室。
他坐在了那个靠窗的位置,看着外面的萧瑟秋风,拢紧了身上单薄的棉衣,他伸手往抽屉里探了探,想找本书出来看,尽量忽视身体的饥饿感。
手刚伸进抽屉里,就摸到了一种异物感。
他抽出来看,发现里面是七八个白面馒头,还有一沓粮票,不必猜也能知道是谁给他的。
强烈的饥饿感使得唐实什么都顾不得了,他抓起一个馒头三两下就吞咽进了肚子里,白面的香甜萦绕在口齿间,唐实吃着馒头,一同吞咽下去的还有他苦涩的眼泪。
初中毕业之后,唐实就回绿水村参加了农业生产,而他曾经喜欢过的这个女子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里的高中。
虽然再无交集,但唐实仍然在心里为她高兴,姚秋月是这样好的姑娘,如果她前途光明,他也会打心底里为她感到高兴的。
他们家里因为有四个壮劳力挣工分,日子也过得好了不少,不必再像以前那么恓惶了。
再次听到她的消息是在村口的闲话中心,这一群大爷大妈往日里最喜欢聚在村口大树下说长道短,正巧绿水村一个媳妇是茂山村的,唐实扛着锄头路过时,从她的口中再次听到了“姚秋月”三个字。
“你们不知道哟,这个女子是我们那村里唯一念过高中的人,长得水灵灵的,结果不知道是不是书把脑子读傻了,连脸面都不要了,跟男人耍起了恋爱,出双入对的那叫一个难看,本来那男人要是娶了她还好,结果那男人听说是傍上了城里有钱人家的闺女,把她给撇在半道上了,这下哪个男人敢接这个盘哟!”那女人嗑着瓜子,唾沫横飞的说道。
唐实当时脸就沉了下来,这不三不四的说道已经传到了外村,不敢想象她在村里会遭受着怎样的流言蜚语。
他闷不做声地放下了锄头,午饭也没吃,只跟家里人说了一声就出门去了。
唐实想要告诉她,她是一个很好的姑娘,千万不要因为外人的闲言碎语而影响。
他爬上一道土坡,就看见了站在湖边的姚秋月,她穿着一件灰青色的棉袄,寒风吹拂过她耳边的细发,前面的湖泊深不可测,眼看着她又向前走了一步。
不好,她这是要寻短见!唐实心里警铃大作,他感觉一阵热流涌上脑海,他几乎是冲上前去揽住她的腰往平地的方向跑。
姚秋月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还以为是哪里来的登徒子,她的鞋子因为剧烈的挣扎掉进了水里。
姚秋月紧握着拳头直往他胸口的位置砸,唐实虽然吃痛还是紧闭着眼睛尽力的将她拖离这个湖边,脑海中的话一股脑就倒了出来,“人世间还有许多美好的事,你千万不可以因为这一阵的流言蜚语就妄自菲薄,轻易寻了短见,你是个很好的姑娘,你只要熬过去,以后一定会一帆风顺,一路平坦的!”
唐实已经耗光了所有力气,两人一起双双倒在泥地上,姚秋月捂着胸脯用力的喘着气,原来他是以为她要寻死在救她,一颗心也算是落到了实处。
她的脸因为刚才的挣扎也涌上一抹红色,她稍微平息了下,“谁跟你说我要寻死了?我只是想要透口气罢了。”

“真的?”唐实问。
姚秋月将身上的落叶拍干净,看着眼前傻愣的年轻人,唇角浮现了一抹淡淡的笑意,“真的。”
“你的话我听到了,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
刚走没两步,姚秋月就皱紧了眉头,她的鞋子在刚才掉进了湖里,她现在光脚走在泥地上,土里的砂石刺得脚疼。
“你等等。”唐实叫住了她。
在姚秋月不解的目光中,唐实将自己脚上的鞋脱了下来,整整齐齐的摆在她面前,“你穿着这个回去吧。”
姚秋月抿了抿嘴唇,“谢谢你,唐实。”
“你还记得我?”唐实意外的抬头。
“这很意外吗?好歹我们也是初中三年的同学,我又不是那种记性很差的人。”
唐实高兴的笑了,露出一口白牙,眉眼都带着喜悦的笑意,他看姚秋月不穿那鞋,干脆半蹲在她的脚边,修长的手掌托着她的脚腕穿进鞋里。
“对不起,弄丢了你的鞋子,我会再赔你一双新鞋的。”
姚秋月垂眸看着脚上这双不合尺寸的鞋子,再看他光着的脚,摇了摇头,“不必了。”
眼看着她就要走了,唐实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姚秋月,虽然有趁火打劫的嫌疑,但我想问你,如果你将来要考虑嫁人,能不能考虑一下我?我虽然条件不好,但我保证,结婚以后我一定会尽力的对你好,绝不三心二意,我一定努力让你过上好日子……”
“你让我考虑一下。”姚秋月几乎是逃跑似的离开了这个小土坡。
姚秋月回去考虑了几天后,就同意了和唐实的婚事。
婚后尽管唐家的日子比不上娘家,但唐实真的有拼尽全力的对她好,村里人说三道四时,他永远会护在她的身前,也从来不计较有没有孩子的问题,他爱她,呵护她,姚秋月也在一日一日的生活中爱上了她的丈夫唐实。
姚秋月的衣服已经褪到腰间,露出了一大片如凝脂一般细腻如雪的肌肤,唐实吻她的动作越来越粗暴,大掌抚过她细腻的肌肤。
姚秋月闭上了眼睛,沉沦在他如狂风暴雨一般的吻中。
招待所客房的电灯被拉灭,掩住了一室的清晖。
天刚亮姚秋月就醒了,她伸出纤细的手指抚过唐实的眉眼,日思夜想的人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唐实抓住了她的手,一个轻盈的吻落在她的手背上。
姚秋月用头顶蹭了蹭他已经长出胡茬的下巴,一种温暖的气流环绕在周围,她抱住了唐实,不舍的说道,“我准备去上课了,你再睡一会……要是我们一家人再也不用分开就好了,你、我还有宝儿,我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
但这是不可能的,过不了几天,唐实就要赶回绿水村了。
唐实起来时,姚秋月已经买好了早餐放在桌子上,她还留了字条:粥可能有点冷了,你用开水热一热再吃。
他将暖壶里的开水倒进盆里,把一碗粥和茶叶蛋加热了,吃完了早饭后,唐实算着时间,离他媳妇下课还有一段时间,他打算先出去在首都城里随便转转。
唐实租借了一辆自行车,骑着自行车在城里随便转悠,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一条街道上。
这条街道的后边是一片居民区,往前正好是主干道,周边好像还有一些工厂单位,人流量还挺多的。
首都似乎早就允许私人经营了,这街道上好几家卖饭食的店铺,也有卖其他东西的,服装、干货、副食品,唐实算了下,一共有二十多家小店铺。
唐实的目光落在眼前一家挂着“店铺转让”四个红纸黑字的小饭馆前。
门上落在一把大锁,唐实透过玻璃门往里面看,这家饭馆应该是倒闭有一段时间了,看能到桌椅上都是厚厚的灰尘,里边也很昏暗,正堂中间挂着一块黑板,依稀能看见上边没还掉干净的粉笔字:辣椒炒肉二角二分、酸萝卜牛肚丝二角、地三鲜一角五分,蒜叶炒香干一角、油淋皮蛋一角、剁椒白菜八分……
这些菜也不是很难,他都会做。
唐实耳边突然响起来他闺女在家时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爹做的排骨比国营食堂大厨烧的排骨还要好吃,我觉得爹可以去开饭店了!”
还有他媳妇早上说的那句话,“要是我们一家人再也不用分开就好了。”
开饭馆?唐实脑海中忽然浮现了这个念头。
是啊,他要不要考虑在首都开个饭馆呢?
等他媳妇大学毕业之后,按照现在的分配就业制度,他媳妇毕业后很有可能会留在首都工作,他和宝儿如果还留在绿水村,那就只能继续保持现在这种一年可能见不了一两面的现状。
如果他们搬到首都,又该靠什么营生呢?
开个小饭馆?但这其中涉及到的长期的成本投入问题,这不像他平日里倒腾一点化纤棉、涤纶上衣、红裙子,就是挣头一茬的钱,自从上次他跟闺女把红裙子卖起来之后,很快街上到处都是卖红裙子的人了,并且价格比他们还便宜,小饭馆要是能稳步运转的话,这倒是个稳定的能长期做的营生。
唐实还在那店铺前踌躇不定,就看见一个夹着公文包的中年人朝着他的方向走过来,他眉宇间带了抹疑惑,这人是来找他的?
“你要盘下这个店铺吗?”中年人问他。
唐实还没跟他媳妇商量过这件事,“噢,我路过瞧瞧,您是这店主?您贵姓?”
那中年人说他姓李,唐实便称呼他为李哥,这个中年男人性格倒是挺爽利的,他从公文包里掏出钥匙将门打开了,让唐实进去看,“这店因为经营问题倒闭有一段时间了,我现在主要想卖出去,我折腾了一家罐头厂,现在手头有点紧,正缺一笔资金。”
唐实走进去后才发现这个饭馆比他想象中的宽敞很多,大概有50个左右的平方,被划分成了四片区域,前面是供客人用餐的堂食区和出餐的小厨房,沿着里走就看到被隔成了楼上和楼下的两个区域,楼下堆放杂物、楼上住人。
这个小阁楼大概有二十平左右,有一个木梯子能上去,有一扇可以支摘的窗户,用来采光和通风,外边是一条居民区的街道,还算安静。
李刚将电灯拉亮,整个小饭馆尽收眼底,外面的堂食区摆着四张桌子和二十张左右的凳子,小厨房的灶上架着两口用来烧菜的铁锅,还有两个用来蒸米饭馒头的整锅,桌椅板凳、锅碗瓢盆都齐全。
但大概是因为太久没做生意了,所有的家具上面都早已经布满了厚厚的一层灰尘,地上还随处散落着垃圾,有些过期的食材未能及时清理散发出难闻的异味。
“李哥,您刚才说您是想要卖这个店铺?”
“噢对,反正我以后也不打算干饭馆了,留在手里也没什么用。”
唐实咽了下喉咙,“能办转让手续吗?”
李刚爽朗的笑了两声,“能办,这个店铺是我私人的,我有合法的产权证明,能够办理相关的产权转让手续。”
随后他又开口道,“这个店铺我原本是想要六千五转让,但我现在急着出手,又看小兄弟你挺投缘的,你要是诚心想要接下这个店铺,我愿意六千元转让给你。”
唐实心跳了几下,心里有种预感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李哥,我还得回去跟我媳妇商议一道,您方便留个地址不,我跟我媳妇商量完了再去找您答复。”
于是李刚从包里拿出一张纸写了一串地址交给他,“你决定好了到这里去寻我就成。”
“李哥,能不能再麻烦您一件事……在我没去找您答复前,您先不要把这个店铺转让给其他人。”
李刚粗声粗气地拍胸脯保证道,“没问题,不用操心这,挂出来三个多月了也没个人来问。”
他就将门落了锁走了,唐实站在上了锁的门前,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他从怀兜摸出自行车的钥匙,也忘记了给他媳妇再买点什么吃食,像风一样轻快的回到了招待所。
姚秋月下课到招待所时,唐实按捺着激动跟她到外面去吃了顿饭,回到招待所后才迫不及待的把刚才店铺转让的事情跟她说了。
姚秋月跟唐实的两口子,有时候彼此心里想的是什么都知道,唐实想要接下饭馆的想法一提出来,就得到了姚秋月的大力支持。
唐实跟姚秋月盘算了一下他们手头上的银钱,“之前没放开的时候干养殖场挣下了一千五百块钱,减掉后来那些七七八八的花费一共是剩下一千二,三月份的时候开始倒腾化纤棉,攒下了两千三百块钱,两千块钱用在了进货了涤纶上衣和红裙子上,暑假的时候一共挣下七千八,宝儿上学后我又倒腾了两三趟化纤棉,现在咱们家里一共有八千五百块钱。”
唐实算出这个数字的时候自己心里也惊了一下。
开放后这还不到一年时间,他们手里就攒下八千多块钱了。
想到一下子要花出去六千元,唐实胸口不免沉重的痛了一下,但钱干放着也不能生钱,有出才能有进!

第45章 龙凤呈祥的银镯子
姚秋月是学经济的,脑子也转得快,“而且买下这个店铺,不说可以用来做饭馆的营生,这个店铺本身就是一个稳赚不赔的投资,我听你说了一下店铺的位置,在未来这个店铺的价格一定会一路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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