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号狂想》——丁宁
丁宁  发于:2008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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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去去去!我怎么会不去!”

  已经接近深夜,高速公路上车子寥寥,我的心情就像飞驰的车子,不,比飞奔的车轮还快,我坐在副手席上,浑身发抖。

  “怎么?这么容易紧张?是谁说已经练就金刚不坏之身的?”大熊取笑我。

  “没办法,宇文守是我惟一的致命弱点。”我还他一记白眼。

  “不叫哥哥了?”

  “比哥哥还要亲呢。”

  “哈哈……不知道是谁四年死鸭子不张嘴的。”

  “那叫男子汉的坚持!”

  “去!”

  知道大熊是好心安抚我,我勉强展一个笑颜,心里却千折百转,万一哥哥携带着一位金发碧眼的帅哥回来怎么办?

  啊呜……

  “不知道阿守看到现在的你会是什么表情?”大熊瞥了我一眼意味深长地说。

  “现在的我?有什么区别吗?”

  “当年啊,我去火车站接你,是奉你哥哥之命,否则我才懒得理你那种轻易就对帅哥发花痴的超级零号呢,我心目的男人就要像个男人,呵呵……那时候的你啊,扭扭捏捏像朵水仙,简直让我在心里呕吐了一千八百二十遍,呵呵……不许动粗,难道不是这样吗?不过相处下来,才发现你的可爱之处,只是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那时候的你对零号有那么强的偏执?”

  “我?”我皱皱眉,“其实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和宇文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了,那时候,大概是我亲生的母亲或者父亲来要我回去,哥哥死也不允,甚至还闹自杀,离家出走,哭得死去活来的,说小攻生也是他弟弟,死也是他弟弟,那件事闹得很大,但大家都回避着我,不告诉我任何消息,可是邻居的蜚短流长我有听到过,据说爸妈给了我的亲生父母很多钱,这也是我们家后来长期清贫的原因,因为那,我们家欠债许久,直到哥哥毕业才有所好转。知道了真情,虽然我还是觉得家庭很温暖,爸爸妈妈对我也很好,却总觉得有种隔膜感,我无法喝可乐,可是家里其他人都能喝,我对可乐的疯狂渴望就像对一个生不离死不弃的爱人的渴望一样,我希望有个人能够不计任何理由的爱我,完完全全的爱我……”

  大熊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可怜的小孩,居然还能笑得那么阳光灿烂。”

  “不过,到今天我才发现,那个最爱我的人其实一直就在我身边,我真是个超级大傻瓜,是不是?”我笑起来。

  大熊也笑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 ※ ※

  哥哥身边没有金发碧眼的帅哥。

  他站在人行道上,提着行李,两眼看着我。

  我的泪水已经滑落满脸。

  “傻孩子……”

  哥哥伸出手,在我脸上轻抚着,在我发上触摸着,手里传来的温度,恰好能引出眼泪。

  哥哥越发清瘦,却也越发俊美得让人不敢直视。

  他就那样站着,行李丢在地上,垫起脚尖,双手抚摩我的脸颊:“我打不过你,我认输,我先回来了。”

  “欢迎回家……”我说,颤抖着。

  “我回来了……”他说,紧搂着。

  “还有大熊呢……”

  “不管他……”

  哥哥的这句话,成为以后一生里大熊取笑他的经典之句。




幸福MINI篇之 抱怨
  去S市出差一周,回来的时候满心期盼,希望能早早看到那张熟悉的脸。

  阿守推开门,一股刺鼻的怪味让他皱了皱眉头,还没等大脑处理程序分析出这是什么该死的味道,一个滑滑的东西便让他很不雅观地摔倒在地。

  屁股摔得好痛。

  那是一个啤酒易拉罐,维持着躺在地上的姿势,转眼又发现了几个同样的罐子,心里的火开始腾腾腾地冒起来。

  和他一起生活之后,自己那暴躁的脾气一点也没有得到好转,哪天不生一次气简直过不去一样。

  他不会做家务(算了,从来就不指望能和他均摊),吃过晚饭不是坐到沙发上看电视,就是玩游戏,这么大的人了,居然还迷恋小女生小男生才玩的轩辕剑,简直让人气得心窝疼。

  最近又迷恋上看足球,特别是对意大利的AC米兰着魔,不仅比赛实况,连乱七八糟的花边新闻都要录制下来,说什么“阿守,你不觉得pippo和你很像吗?”

  有没有搞错?!

  Pippo何许人也?

  只知道他的花痴症状再次发作了。

  对,就是他的花痴症状最让人忍受不了,走在大街上,从来没看过自己一眼,只会在大街上搜寻那些大帅哥小帅哥一类的,并且发现猎物就会两眼放光。

  口水留了一地,虽然最后他还是紧紧握着自己的手。

  他还不会谦让,每当别人夸赞他什么的时候,只会咧开大嘴傻呼呼地笑,然后就会手舞足蹈一番:“对吧?对吧?我就是这么帅!”

  都三四十岁的人了,还像小男生一样,动不动就标榜自己帅得一塌糊涂,甚至还想去参加模特大赛,他的脑袋到底怎么长的?

  为了给他的帅气再升一级,最近在练习什么‘酷’功?!

  在家里,能够一天不说一句话,自己坏心眼的把电视调到滑稽频道上,看他的嘴角都扯到耳朵上了,还是拼命忍住不咧开。

  就连做爱的时候,都是很严肃的抚摩自己,亲吻自己,然后眼睛乌溜溜地转啊转啊,明明知道他想用后背位,自己偏偏不合作,看他拼命地皱眉头,着急得如火烧屁股。

  这个小屁孩!

  每当这时就忍不住这样骂,虽然一把年纪了,原来他还是这么容易让自己上火。

  从地板上爬起来,看屋里乱得像刚刚发生过十二级地震。

  听到洗手间有声音,蹑手蹑脚地走过去,那家伙头戴着折叠得松松垮垮的纸帽,穿着又老土又难看的汗衫和大裤衩,蹲在浴缸边拼命地刷着。

  他明明最讨厌清洗浴室的!

  悄悄地走过去,从背后蒙上他的眼:“笨蛋,连洗涤剂都不放,怎么能刷干净?”

  他身体一僵,然后猛然回过头来,笑容从眼角的皱纹扩散开,最后才露出了不算太整齐的牙齿,那么明亮的笑容,他伸开双臂,忽然又松开:“啊,我身上很脏,等一下再拥抱。”

  就连这一点都不可爱。

  谁在乎他身上脏了?!

  腻到他身上,迫不及待地亲吻,直到两人都要喘不过气来,他却忽然推开自己,认真地说:“这是不是就叫做‘小别胜新婚’?屋里太乱了,我收拾了半天了,后来想起你来了会先洗个澡,所以过来……可是还是没做完。”

  他挠着头,一副不堪困扰的模样。

  “今天不上班吗?”阿守看他的眼睛有些红肿,有些担忧地问。

  “我昨天晚上加了通宵的班,把该做的事情都做完了,今天要等你啊。”他傻呼呼地笑着说。

  忽然觉得鼻子有些酸,这个不够灵巧的家伙,从小被自己称为笨蛋,可以想象房间原来更乱,可是为了自己回来,他笨手笨脚地收拾……

  他不会做饭,却对自己做的早餐几十年如一日的倾心不变,煎蛋加木瓜牛奶,一直不变……

  他很花心,轻易就会迷上帅哥,最终却还是牵着自己的手,只是远远的看看。

  他啊……

  叹口气,搂住他的腰,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体型已不那么完美了,可依然是自己的最爱,不,是越来越爱。

  靠在他的胸膛,听着他的心跳,发出最后一声抱怨:“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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