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王看了一眼外边儿的天气,阴天,不过却没有什么风,出去走走也好。
端王命人给周锦钰穿好衣裳,外面用他自己的裘衣直接将孩子包裹住,防止受寒。
端王正要抱起孩子出去,他的贴身侍卫从外面走进来,先是看了一眼床上的周锦钰,而后又有些欲言又止地看着端王。
端王不悦,“何事?”
那人硬着头皮道:“回禀王爷,户部侍郎大人来了,这会儿正在府外候着呢。”
端王眉头微皱,沉吟一会儿,道:“你先带他去会客厅候着,去吧。”
“好的,王爷。”
侍卫领令出去。
周锦钰见端王有客人,道:“爹,你先去忙正事儿,钰哥儿等你忙完了再出去。”
端王忍不住抬手摸了摸小孩儿的头。
这几日周二郎烦躁得很,尽管他知道端王是孩子的舅舅,亦知道孩子对端王的重要性,端王就算对孩子没什幺舅甥情分,为了那把椅子,他也会好好照顾好钰哥儿。
可明白归明白,孩子到底是住在了人家家里,别人照顾得再好那比得上自己家人照顾放心。
再者钰哥儿又不是普通的小孩儿,生活中各种要注意的事项和禁忌太多太琐碎,除了亲生父母,外人哪有这般多的耐心给孩子。
是以,到了约定接回钰哥儿的时间,周二郎一夜都没怎么睡,一大早就来到了端王府。
第172章
今日过来接儿子回府,周二郎还特意换了身新衣裳,一身霜白色银丝镶边暗纹长袍,外面则披了件莲青缂丝鹤氅,显得极为精神亮眼。在王府花厅等了约莫快一柱香的时间,端王才姗姗来迟,却是他独自一人,儿子钰哥儿却并未跟着一块儿过来。周二郎眸光微凝,随即收敛了情绪,站起身朝着端王拱手一礼,浅笑道:“钰哥儿顽皮,没给王爷添麻烦吧。”端王一撩袍子在周二郎上首落座,不赞同道:“钰哥儿极为乖巧懂事,本王甚是喜爱,即便顽劣,亦是本王的亲外甥,何来麻烦之说?”
周二郎听他话意,心里的不安不由更加扩大了几分,面儿上却是不显露,顺着端王的话道:“没给舅舅添麻烦就好,算上今日,钰哥儿已经在王府叨扰五六日之多,下官得趁着王爷烦他之前赶紧给弄回去。”
端王没接腔,花厅内一时寂静无声。
安静到可以清晰地听到端王手里茶杯盖儿轻碰茶杯的声音。
端王捻了捻手中的白玉茶杯,抬眼看向周二郎,缓缓开口:“周侍郎可知本王为何一直无子?”
没头没尾的,端王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周二郎没有顺着端王的话头往下接,却道:“王爷如此年轻,子嗣问题只是机缘未到而已,王爷的福气在后边儿等着呢。”
端王轻轻摇头,露出个自嘲地笑来,叹气道:“本王怕是没有这等的福气了,拜我的好皇兄所赐,这辈子本王不要说是儿子,即便是女儿亦不可能有一个。”
闻言,周二郎瞳孔猛地收缩,万万没想到竟然是这个原因,原来端王不是子嗣艰难,他是不可能再有!
就听端王又道:“倒是凤青你年纪轻轻,又无本王的困扰,为何不为你们周家开枝散叶,多生几个?”
端王委婉地向周二郎表达自己的态度。
周二郎这种人精焉能听不出端王的话中意,那意思再明显不过,翻译过来就是:本王缺个儿子,看你们家老大就挺合适的,不如把老大送我,你们自己再去生。
无耻至极!
周二郎从端王一进花厅没有带着钰哥儿出来就开始忍,一忍再忍,现在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再忍下去,他真怕会把自己气炸。
可就算肚子里真吞了串点着的鞭炮,也只能由着它在肚子里炸开,怒火发泄出来很容易,掀桌子也不难,可过后呢?
问题能解决吗?
不能,非但不能解决,还会让事情变得更加棘手复杂。
人在官场,喜怒不由自身,什么时候该哭什么时候该笑全看实际需要,喜怒表达的不是情绪,是立场和态度。
你需要传递出什么态度,便表现出什么情绪让对方明白你的界限。
倘若此时周二郎和端王实力相当,他当然可以发火,亦可以坚决的表明态度——你趁早死了这份心,这事儿没商量!
可现在的情况,人家可不是再同他商量,人家分明是通知你一声,和你愿不愿意没关系!
周二郎脸色几变,最终露出一个惨淡的苦笑,低声道:“不瞒王爷,非是周凤青不识好歹,只是我与云娘成亲多年,只得钰哥儿一子,也是我们周家的独苗,孩子生来便体弱,养育过程中的各种心酸实在不足为外人道。”
话音一转,周二郎又道:“能平平安安长大已经是这孩子莫大的福分,下官不敢奢望更多。”
端王怔住,周凤青竟然拒绝?!
将钰哥儿过继给他这个舅舅,对他们周家简直有莫大的好处,要知道钰哥儿将来可是要继承大统的,没看端王妃的母家变着法的往王府里送孩子吗,一个不行就再换一个,铁了心是想要让他当这个便宜爹!
端王目光沉了沉,事情的发展出乎了他的预料,但这并不能改变他的决定。
不是他强求,是天意让钰哥儿做他的儿子,既有他的血统,又深得他喜爱,如今阴差阳错,孩子竟然失忆了,还把自己当成了他爹,抓不住这次机会,难不成他要把周锦钰送回周家,让孩子重新和周家建立联系,别做梦了!
端王笑了笑,意味深长道:“钰哥儿长得像你,亦有几分像本王,但更像他的外公,之前他年纪小或许看不太出,如今随着年纪增长,五官长开,长得就更像了。”
周二郎:“天下样貌相似之人何其多,长得像也属正常。”
端王一扯嘴角,“长得像的人自然有很多,可在长得如此之好的程度上再长得像,更有前朝皇族特有的富贵病,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了,不是吗?”
周二郎抬眸,“王爷,钰哥儿还小。”
端王:“已经不小了,况且孩子长得快,本王看还是留在王府更为稳妥。”
“另外本王久病成医,府上的医官亦对喘症研究多年,能更好的照顾钰哥儿。”
周二郎:“王爷,孩子的身体固然重要,但孩子的情绪亦不可忽视,钰哥儿这么多年都生活在周家,生活在臣身边,您叫他突然搬到王府住,臣怕孩子——”
“你不必担心这个。”
端王一抬手,打断了周二郎。
“有件事还未来得及同你说,几日前钰哥儿不甚落水,醒来后似乎以前的事有些记不大清……”
“你说什么!”
周二郎猛地站了起来,满眼通红地狠盯住端王。
端王:“这只是一个意外,本王拿自己的性命向你担保,这样的事情绝不会再发生。”
周二郎浑身发颤,努力深吸一口气,竭力控制住哆嗦的嘴唇,一字一咬道:“我要见孩子,现在,马上,立——即!”
端王默了一下,道:“可以,但我劝你别冲动,孩子现在刚脱离危险,情绪激动容易出问题,你——”
端王一顿,“可以远远地看着他。”
周二郎单手用力撑住桌角,手背上青筋暴起,瞳仁里的怒火和悲愤不可扼制,咬着牙狠声道:“王爷如此霸道,就不怕周凤青鱼死网破么?”
端王挑眉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你现在情绪激动,不王不同你计较,冷静几天,你会想清楚自己如何做对钰哥儿才是最好。”
“本王知道你的胆子一向很大,背叛本王,利用徐庚,玩弄帝王于股掌间,政权,军权,钱财你都要,你想干什么?”
“集齐三件套你想造反吗?”
端王突然厉声呵斥。
周二郎挺直脊背,目光凛然,“王爷不要血口喷人污蔑本官,我周凤青对朝廷一颗赤诚之心,日月可鉴!”
端王轻哼一声,不置可否。
对朝廷一片赤诚?
铁打的朝廷,流水的帝王,他说的是哪一个朝廷,谁的朝廷?
论起睁眼说瞎话,表里不一,奸诈狡猾,周二郎真是个中翘楚,斯文败类,衣冠禽兽用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
端王成功用“造反”这种刺激的话题,把周二郎的情绪稍稍转移一部分,暗自松了一口气。
不管从哪一个方面来讲,不到迫不得已,目前他并不想同周二郎反脸,刚才他还真有点儿担心情绪激动之下,周二郎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来让双方难以收场。
两人一前一后,一路无言,到了端王寝殿门口,端王停下脚步,转身道:“本王不得不提醒你一句,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孩子现在的身体和情绪都受不了刺激。”
端王把孩子占为己有的口吻让周二郎恨不得杀了他,面儿上却是淡淡道:“钰哥儿是我唯一的儿子,周凤青自然知道怎么做对他最好。”
端王见他恢复理智,点点头,没再多说。
养了这么多年的儿子突然被夺走,感情上一时不能接受,端王也可以理解,等以后时间长了会慢慢习惯的,运气好,俩口子若能再生一个,什么问题不都解决了。
再说了,钰哥儿跟着自己亦不是委屈孩子,相反是给他更好的前途,为人父母则为之计深远,周二郎早晚会想通的。
进到端王寝殿,绣着精美纹样的薄纱屏风与帏帘将内外室分隔开来,端王抬手示意周二郎停下,道:“就在此处吧。”
周二郎一言不发。
端王拉开帏帘,抬脚进了内室。
片刻后,一道略带沙哑的稚嫩声音传了出来。
“爹,你回来了,你的客人走了么?”
端王:“嗯,钰哥儿正生着病,多休息才好,怎么又看起书来。”
周锦钰:“躺着太无聊了。”
“一会儿天暖和了,带你出去走走。”
端王扶他坐起来。
“那好吧。——不过爹,钰哥儿有好几日没有练琴了,要不要今天先练一练?”
说完这句话,周锦钰突然愣住了,随后又懊恼地用力拍自己的脑门儿,“糟糕,以前的事全都忘记了,练不练都一样了,只是觉得练琴好像对我很重要的样子,爹,钰哥儿以前是不是特别喜欢弹琴呀。”
端王:“嗯,钰哥儿以前学什么都很努力,没关系,咱们还小,有的是机会弥补,这次能捡回一条命已经是万幸,喜欢的我们从头再学就是了。”
周见钰小手一捂脸,“不要啊,好惨一小孩儿,又要重学一遍,钰哥儿可不可以什么都不喜欢,只喜欢吃好不好?”
“爹,我不管,我要吃黄金大虾,爹带我去,去……去?……”
周锦钰到嘴边的话想不起来了,急的直挠头。
端王忙道:“好好好,钰哥儿想吃黄金大虾还不容易,我这就安排人去做,一会儿咱们就能吃上。”
周锦钰:“要吃四个。”
端王:“好。”
周锦钰:“不行。”
端王:”???“周锦钰:“还是吃两个吧,吃两个比较好。”
周二郎站在帏账外泪流满面。
再多停留一刻他都无法控制住自己,他会进去杀了端王这个无耻混蛋!
周锦钰听到外面有动静,下意识的地侧头朝外看了一眼,端王不动声色地挡住他视线,笑道:“来吧,穿衣服,穿上衣服,带你出去透透风。”
周锦钰咧嘴儿一笑,“好啊,我都快闷死了。”
端王命人推来一辆诸葛椅,一种带轮子和靠背以及脚踏的椅子,有点儿类似于现代的轮椅,椅子上铺了厚厚软垫。
周锦钰被抱到椅子上,端王给他身上盖了条薄被,确保足够保暖,这才推着出了寝殿。
好几天都没有出屋,乍一出来,外面明亮的光线让周锦钰有点儿不适应,抬起小手儿挡了挡。
端王府的下人,尤其是跟在端王身前近身伺候的,俱都训练有素,不等端王开口,悄没声下去,取了伞盖来,撑在周锦钰的头顶上方。
端王推着周锦钰沿着王府的青石板路往后花园里走,周锦钰抬眼四顾,目光里扑闪着一片茫然之色。
眼前的一切都让他感到陌生,陌生到让他没来由的孤单和害怕。
“爹——。”
他小声道。
“怎么了钰哥儿?”
端王俯下腰,近身询问。
周锦钰抿了抿唇,摇摇头,“没事,就是觉得明明是从小长大的地方,可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心里不舒服。”
端王看出他眼中的不知所措,把他从椅子上连人带被子抱起来,道:“慢慢我们就熟悉了,你最喜欢的梅花开了,不如爹带你去看看。”
“原来我最喜欢梅花呀。”
周锦钰恍然大悟般眼前一亮,“爹,除了喜欢梅花我还喜欢什么花呀?”
小孩儿眉眼弯了起来,仿佛他喜欢梅花是多么了不得的事一样。
失去记忆的痛苦显然远非忘记了一些事情那样简单,端王有些心疼。
他怜惜地摸了摸周锦钰的头,轻声道:“钰哥儿除了喜欢梅花还喜欢莲花,喜欢它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听到这句诗,周锦钰脑子里一副模糊的画面一闪而过,一个青衣男子把他抱在膝头,握着毛笔在他额头上涂画,“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让爹给我们小钰哥儿脑门儿上画个花钿,花仙子今天就是你了。”
周锦钰不由安心地趴伏在端王的肩膀上,纠正道:“爹,我最喜欢的不是梅花,是莲花,梅花排第二,莲花才是第一喜欢。”
“为什么莲花才是第一喜欢?”
“因为爹你也喜欢莲花,钰哥儿肯定要爱屋及乌啊。”
周锦钰咯咯笑着搂紧了端王的脖颈,“爹,我好好养病,一定会想起以前的事的,爹养我这么大不容易,可不能把给爹忘了呀,钰哥儿长大以后还要报答爹的,好好孝敬爹。”
一个月以后,周府。
周二郎站在屋前廊下喂鸟,小鹩哥儿从他手上食罐儿里啄食两下便抬起头来讨好地叽叽喳喳叫两声。
虽然换了人喂,但口技不用换,还是那两句,以不变应万变。
“钰哥儿,钰哥儿,钰哥儿回来了。钰哥儿回来了。”
周二郎脸上没什么表情。
朱云娘从屋内取了件披风出来,给周二郎披上,“早上才下过雨,怎么不披件衣裳就出来。”
周二郎将食罐儿放进鸟笼里,抬手拢了拢身上的披风,道:“无妨。马上换季了,给钰哥儿准备些衣裳吧,派人送去王府。”
朱云娘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实在无法理解皇家人的霸道,只是因为别人家的孩子长得像他,合他的眼缘,就强行夺走?
端王自然不可能是这个原因强行扣留周锦钰,一来,现在到了帝位争夺的关键时刻,他可再受不了周二郎背后一刀,某种程度上周锦钰是人质。
二来,控制了周锦钰就控制了萧祐安这个不稳定因素。
这两点才是端王强行把周锦钰留在王府的重要原因,皇家的人怎么可能会把个人感情放在第一位,把个人感情放在第一位的通常都活不下来。
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机密之事,除了大郎,周二郎无法跟其他周家人透露实情,只能说是端王自己无子,太喜欢锦钰了,所以强行扣下,家里人信也好,不信也好,他只能是这个解释。
回到屋里,云娘叫人沏了热茶端上来,递给周二郎。
周二郎坐在外间的罗汉榻上,接过茶杯放桌上,开口道:“你也坐下吧,我有话要问你。”
朱云娘依言在他对面儿坐下,周二郎吩咐下人都出去,没有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
夫君如此郑重其事的,到底出了什么事?
朱云娘有点儿忐忑地看了周二郎一眼。
周二郎神情冷肃,看着她,不说话。
云娘被盯得心里发毛,“夫君你有何事要问……?”
周二郎收回目光,又沉默了一会儿,终于开口:“云娘,有个疑问在我心里存了很久了,一直不敢问,不敢往深处想,更不敢面对,但如今,你却让我再也做不到自欺欺人。”
朱云娘惶恐,完全不知道周二郎在说什么。
看到朱云娘满脸疑惑,周二郎没有兜圈子,直接问出口:“云娘,一直以来,你同钰哥儿母子间的相处总让我觉得有些说不出的违和,起初我以为是钰哥儿三天两头儿闹病,我在书院帮不上你忙,你一个人带孩子心力交瘁之下难免对孩子产生怨念。”
“可来到京城以后,钰哥儿已经不像以前那般频繁犯病,即便是犯病,家里也不缺银子和下人照看,钰哥儿本身又乖巧懂事,没道理惹你不喜,可你对他的喜欢好像只是浮于表面。”
深吸一口气,“如今钰哥儿被端王强行扣留,我难受到几乎夜不能寐,你作为他的母亲,理应比我更难受,但事实好像并非如此,云娘,你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秘密终于被发现了么?
朱云娘没有感到害怕,反而有一种大石头落地的安稳。
她站起身来,目光看向周二郎,平静道:“因为我们的亲生儿子早在四年前就已经死了,现在你喜欢的这个是一缕不知道哪里来的可怜游魂。”
“四年前,在送医路上,钰哥儿就已经在我怀里没了气息,到了薛神医那儿,薛神医摸都没摸,只看了一眼孩子就摇头,说了句尽人事吧,后来钰哥儿却奇迹般得又醒过来了。”
“从那时起,我就有一点怀疑,但我不敢肯定,万一孩子真的起死回生了呢,可事实上钰哥儿活过来以后的种种表现,更加验证了我的猜测,他很怕我,几乎从不与我对视,因为他知道我是最熟悉钰哥儿的人,他怕被我发现。”
“刚来第一年,他基本上不怎么说话,他在观察你我,观察周家的所有人,他很聪明,知道你才是周家的一家之主,抓住了你,他就安全了,所以他极力讨好你。”
“起初我是抵触并厌恶他的,因为他顶替我的亲生儿子,享受本该属于我儿子的一切,直到那次状元车大赛上,为了你的前途,他眼都不眨一下的直接从那么高的台子上跳下来,我其实已经原谅他了。”
“他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对家里的每个人都好,包括对他有敌意的我,甚至可以为了你付出好不容易得来的生命,我就当他还了借用我儿身体的债,他得到你的爱是他应得的,因为他付出的一点儿也不比你少。”
朱云娘突然泪流满面:“周二郎,你知道吗,和你生活在一起,能讨你喜欢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我需要拼尽全力才得你一点儿喜欢,但我只需要做错一件,就做错一件,我以前所有的努力就全被你销毁。”
“你觉得亏欠周家人,所以在你心里周家人做了惹你讨厌的事可以被原谅,但是作为外人的我却不可以。”
“这一点,钰哥儿远比我看得更清楚,他不是你亲生儿子,还是占据了你亲生儿子身体的人,他的恐惧远比我要深得多。”
“所以,你说他失忆是不是一种解脱,他在端王府的生活就一定不如在周府么?”
长久以来的怀疑终于被证实,但并没有想象中那般难以接受,因为他早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是不是他儿子,难道不是他自己说了算?
他承认的就是,他不承认的,就算有血缘又如何。
周二郎想起钰哥儿平日里最爱哄他的话,“爹,我会报答你的。爹,我会孝敬你的。爹,我怎么这么有福气投胎成你的儿子呀。”
云娘有句话说得很对,他的确双标,对待周家人更宽容,对待外人更苛刻,钰哥儿本质上可不姓周,他倒要看看钰哥儿要瞒他到哪一天?
瞒得越久,这债欠得越多,小孩子说话得算话,那就好好报答,好好孝敬吧,这辈子报答不完,不还有下辈子吗,他周二郎付出的感情可不是那么容易还的。
说谎翻倍!
话赶话,气氛到那儿了,压抑许久的朱云娘终于憋不住,不吐不快,可这吐完了,不还得善后吗?
朱云娘有点儿不知道如何收场,她就是发个牢骚,可没想跟周二郎不过了。
二郎难伺候是难伺候,可就冲他不纳妾这一点儿就万里挑一,自己最起码在后宅过得滋润,没有女人来闹心。
再说了,二郎白天都去衙门,山中无老虎,整个一白天周家都是自己说了算,这难道不算是一种补偿吗?
你看,伺候好了,都是给回报的,她得想得开。
周二郎盯着她,“朱云娘,和我在一块儿让你很累吗?”
“二郎,我刚才那都是气话。”朱云娘低声辩解。
周二郎勾了勾嘴角儿,“酒后未必吐真言,气头儿上的话才最真实。——朱云娘,你若觉得累,不想伺候,有的是人排队,你是嫡妻,钰哥儿的亲娘,我也不委屈你。”
“这样吧,明日你就去给我找几房妾室来,好好给我培训,就以你为样板给我教,教好了,你自己就解脱了。”
“老夫老妻这么多年,如今夫君坐上高位,妻凭夫贵,怎好累到你,委屈了你,你就像贺夫人一样,每日把几个妾室安排妥当就完成任务了,你说好不好?”
朱云娘:“……”
周二郎咬着牙,“周锦钰也一样,离开我这个爹,离开周府他就解脱了?”
“他敢!"
猛地一甩袖子,周二郎气势汹汹得走了。
朱云娘:这算恼羞成怒吗?
第174章
周二郎走了半天,朱云娘才突然意识到夫君对于钰哥儿不是他亲生儿子一事没有给出任何反应,反而是转移了话题……
书房内,周二郎独自静坐了一上午,半晌午的阳光实在让人困倦,他单手撑住额角,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爹,救命啊,哥哥是个大坏蛋,欺负小鱼。”
一个三四岁的漂亮男娃躲进一个中年男人的怀里,抱住大腿告状。
“明熙,不准欺负小鱼,看看你,哪有一点儿做哥哥的样子。”
中年男人放下手中书卷,一边抱起幼子安慰,一边训斥长子。
被训斥的孩子约莫九、十岁左右的样子,一脸桀骜不驯地瞪着中年男人,“哟,哟,哟,老来得子就是不一样,心肝儿宝贝呗,周淮远,麻烦你照照镜子,看看你自己有多偏心眼儿,哪还有一点儿做爹的样子。”
“放肆!周明熙你是不是又皮痒了?”
中年男子恼羞成怒。
周明熙冲着叫小鱼的男娃恐吓,周小鱼,你还想跟着哥哥出去吃臭豆腐不?想就赶紧滚过来。
周小鱼大眼睛眨了眨,不上哥哥的当,“臭豆腐臭死了,小鱼才不会喜欢吃,小鱼喜欢吃大虾,爹,你带哥哥和小鱼去吃大虾好不好?”
中年男人低头看着幼子,道:“好,带哥哥和小鱼去吃大虾,对了小鱼,张记家的臭豆腐好吃,还是李记的臭豆腐好吃呀?”
“当然是张记的好吃!”
画面一转,青灯、古佛、禅寺,木鱼声声,香火缭绕中,年轻的小和尚双手合十于胸前,静坐在蒲团之上,周二郎感觉小和尚好生面熟,可惜小和尚却不肯睁开眼。
梵音入不了二郎的耳,二郎溜溜达达来到外面,只见一池碧荷亭亭如盖,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他亦喜欢莲花,不由走到近前,一尾漂亮的小红鱼忽地跃出水面,溅了些许水珠在二郎身上,湿了衣衫。
禅房内,木鱼停,小和尚紧闭双眼,仍旧控制不住一滴眼泪淌出眼角,愿以己身侍佛,百世为善,罪业加诸吾身,赎我父兄之罪孽深重。
周二郎听到木鱼乍停,不由回头望了禅房一眼,木鱼声声,仿佛刚才一刹那的停顿只是他的错觉而已。
“咚,咚,咚。”
秋霜在外面敲了半天门,没人应她,皱了皱眉,秋霜在外面直接提高了一些声音道:“老爷,奴婢发现一封少爷给您的信。”
哐当!屋内传来椅子倒地的声音,紧接着书房门被猛地拉开,“信呢,信在哪里?!”
秋霜忙递上一封书信,书信封皮上赫然几个大字:父亲大人亲启!
“连着下了好几天雨,这会儿天放晴了,原想着把少爷的枕头洗洗晒晒,没想到在枕头里发现了这个。”
秋霜道。
周二郎接信的手微微颤抖,“砰!”一声,书房门被用力关上展开书信,熟悉的字迹跃然纸上。
“爹,本来还想着能活过二十岁,谁知道计划赶不上变化,端王的药好像对我越来越不起作用了,不知道还能陪您多久,您也知道喘症这病一旦发作起来,生死有命,全看运气,钰哥儿不敢保证每次运气都站在儿子这边。
所以,我不得不早做准备,把这封信藏在枕头里。
大干朝死去的人都会把枕头烧掉,若是烧的过程中这封信没被爹发现,那就是天意不让爹知道真相,若是被发现了,爹若原谅钰哥儿就烧个回信给钰哥儿,那样钰哥儿这辈子就圆满了,爹若不能原谅,就不要烧信告诉钰哥儿了,钰哥儿就当您没发现这封信。
爹,真相是什么,恕我不能在这里说,钰哥儿怕信不小心落到别人手里给爹带来麻烦,所以请爹去看钰哥儿藏着的另外一封信,信就放在钰哥儿写的人生中第一副字的卷轴里,爹知道哪儿。”
周二郎红着眼睛迅速打开书柜第二层,右手边第三个抽屉,拿到从左往右数的第一个卷轴,卷轴是空心的,打开其中一端,往外一倒,果然藏有书信。
“爹,能找到这封书信,说明天意要您知道真相,钰哥儿不能隐瞒。
接下来钰哥儿要说的可能会让您难以接受,可这就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爹还记得钰哥儿三岁那年差点儿死掉那次吗?其实那次真正的钰哥儿已经死掉了,代替他活着的是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还魂到这具身体上了,当时的我害怕极了,害怕被你们发现,害怕被当成邪祟烧死,我只好先努力扮演你们的儿子,走一步算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