钰哥儿怕被发现,不敢太接近熟悉原来钰哥儿的人,反而是常年在外求学的爹让钰哥儿感到亲近和安全。
爹对钰哥儿真的很好,给了钰哥儿上辈子梦寐以求的温暖,钰哥儿不知道该怎么报答您,写了一些可能对爹有用的东西,就放在钰哥儿房间的衣柜里。
钰哥儿知道爹不会允许别人碰钰哥儿的遗物,即便您没有看到这封信,在整理遗物的时候也会发现钰哥儿留给爹的东西。
爹,或许您不相信,钰哥儿其实来自千年以后,一个您所不知道的世界,穿越到这里非我所愿,无意中占据了您儿子的身体更非我的本意,但在这里钰哥儿获得了满足,感谢您给予钰哥儿的一切。
另外,还想要告诉您,不要太伤心,您的亲生儿子他或许并没有消散,而是以另外一种方式生活在另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是活在我的身体里。
我没有切实证据,只是一种直觉,感觉我和他好像产生了灵魂互换,或许是因为我们俩名字相同,所以被搞错了吧。
哦,忘记告诉爹了,千年以后的我也叫周锦钰,本来是叫周小鱼的,我爸爸,嗯,爸爸就是爹的意思,说我出生的头一天晚上,梦见他抓住了一条小鱼,滑不溜秋的,差点儿没抓住,所以就让我叫周小鱼了。
后来上学以后,大家总拿这名字来开玩笑,说是个女孩儿名,我就给自己改了个名字叫:周锦钰,希望自己前程似锦,钰嘛,跟鱼谐音。
本来想画一幅那个世界的我的画像给您,眼睛其实长得和您有些像的,但我画技不佳,还是不要污了爹的眼。
周二郎的眼睛里蓄满了眼泪,那不是梦境,那就是他曾经经历过的前世,周明熙,周小鱼,他们都是他的孩子呀,只不过是轮回千年,小鱼以另外一种方式回到了他身边,而原来的钰哥儿,也就是明熙去了千年以后小鱼的世界。
端王府,湖心岛书房。
“啪!”
一记耳光毫不留情地甩在了端王的脸上。
瞬间有鲜红的血迹顺着端王的嘴角儿往下流。
半晌——
端王伸出舌尖卷掉嘴角儿的咸腥,勾唇一笑,“初次见面,舅舅好大的脾气。”
对面儿萧祐安嫌弃地甩了甩手指,眉头微皱:“我外甥的脸皮如此之厚,初次见面把舅舅的手打疼了。”
端王咬着后牙,“不是修远的脸皮厚,是舅舅的手太金贵,长这么大修远还是第一次被人甩耳光。”
萧祐安瞥他一眼,“嗯,凡事都有第一次,有一就有二,乖点儿,舅舅怕疼,手疼。”
端王深吸一口气,“舅舅,您就不怕我翻脸不认亲么?”
萧祐安大大咧咧往上首的椅子上一坐:“一口一个舅舅,你现在不是有求于我吗,要翻脸那也是以后的事,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端王抬手揉了揉额角,“萧祐安,钰哥儿是你的亲外孙,你唯一的亲外孙,你忍心见死不救?”
萧祐安居高临下,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瞅着端王,道:“我萧家的血脉掺杂了赵家人的血,果然能让人变得愚蠢,舅舅先教训完白眼狼外甥,再给我外孙治病,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冲突吗?”
端王一怔,“你说什么?难道本王修身炼体的那一套是你给的?”
萧祐安两个字回他:“白痴。”
端王发现再多和萧祐安说两句话,他能活活给气死,一辈子受的气都没今天多,什么风光霁月萧祐安,他怎么不干脆叫萧怼怼。
端王忍气吞声道:“钰哥儿现在的情况不太好,想给他停药,病情不允许;不给他停药,之前的身体状况还能承受,落水之后身体状况变差,吃完那药更是雪上加霜。”
萧祐安抬眼看他,“我看你比钰哥儿更需要吃药。”
端王:“???”
萧祐安:“治疗蠢症的药。”
端王忍无可忍,“萧祐安,你什么意思?”
萧祐安:“没什么,反正最后都是我外孙坐龙椅,你废话太多了,害得我也说了许多废话,带我去见我外孙吧。”
经过一个月的休养,周锦钰的身体恢复了一些,能走走路,活动活动,但不能活动的时间太长,稍微走路多一点儿就气喘得不行,很容易就疲惫。
他非要学弹琴,说他能记得每天要弹琴,说明他以前肯定很喜欢很喜欢,不想荒废了。
端王拗不过他,只好同意他每天练一刻钟的琴,说是练习,其实他连怎么弹都忘光了,端王请了人,从头开始教他。
萧祐安进屋的时候,周锦钰正在跟着师傅学指法,萧祐安没出声,站在周锦钰身后静静地听了一会儿,越听眉头皱得越紧,回过头儿,不满地盯了端王一眼。
端王简直无语,他又怎么招惹他了。
萧祐安上前,冲那琴师道:“今天就先到这儿吧。”
琴师不由看向萧祐安身后的端王。
端王做了个挥手的动作,琴师告退。
第175章
萧祐安过来时已经摘掉了面具,此时出现在周锦钰面前的是他的本来样貌,周锦钰好奇地打量着他,莫名觉得十分熟悉,开口道:“前些日子钰哥儿落水失忆,什么都不记得了,但钰哥儿看这位伯伯好生熟悉,想必您定是钰哥儿极为亲近之人,钰哥儿见过伯伯。”
他比朱云娘长得更像萧祐安,尤其是越长大像得越多,当然会觉得萧佑安好生熟悉,可萧祐安不会这么想,只觉得同外孙之间是什么都阻隔不了的血脉亲情。萧祐安冲他一笑,“不是伯伯,钰哥儿该唤我外公。”
“外公?”
周锦钰不敢相信地扑闪着黑亮的大眼睛,“怎么会是外公,您明明看起来和我爹的年纪差不多。”
萧祐安挑眉一笑,伸手捏了他的小脸蛋儿一把,“乖孙,不是外公年轻,是你爹长得太着急。”
周锦钰下意识就反驳:“外公莫要胡说,我爹永远也不老,我爹是天下第一好看。”
萧祐安坐到周锦钰身边儿,大度的一摆手,“好吧,那就你爹天下第一好看。”
“外公也好看。”周锦钰补充道。
“比起你爹呢?”
萧祐安逗他。
周锦钰:“在钰哥儿心里,爹是第一好看;在爹的心里,肯定还是外公第一好看。”
萧祐安哈哈大笑,从自己的手腕上褪下一串护身流珠戴在周锦钰的手腕上,却发现孩子的手腕太细,根本就戴不住,只得做罢,心中升起一片怜惜。
“钰哥儿喜欢古琴?”
周锦钰小脸儿上的表情有点儿一言难尽,他总觉得他应该喜欢,可实际上在学的过程中,实在太挫败,他咬了咬嘴唇,道:“外公,古琴很好,钰哥儿应该学会。”
萧祐安摸了摸他头,“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现在你弹给外公听,不要管什么指法,把你对古琴的厌恶发泄出来。”
“没有厌恶。”周锦钰不承认。
“你有。”
“钰哥儿没有。”
“你有。”
“都说了没有不喜欢。”
萧祐安不与他争辩,把孩子抱到一边儿,自己坐于古琴案后,抬手,起势,调音,熟悉了一下手下的古琴,开始弹奏。
萧祐安的手那简直不是手,行云流水,指尖的那个灵动啊,干净利落帅!甚至让你对这双手产生顶礼的膜拜,让你愿意仅仅为了这样一双手去死。
传闻燕太子丹命美人为荆轲弹奏古秦,荆轲惊其手之灵动秀美,这样的美手美只是必要条件,挑、勾、抹、剔、摘、托、劈其动作的灵动跳跃才是最有感染力的动势之美。
端王终于明白母后为何对这位舅舅如此的推崇,甚至比她亲生儿子看得还重,也明白了当初太子府被包围的水泄不通,连太子府的一只鸟儿都逃不出去,为何独独太子能逃出生天。
面对着眼前的箫祐安他也下不去手,此人已经不能用风华绝代形容,钰哥儿长大了也必不会比萧祐安差,只是现在孩子能不能长大,连他自己心里都没底了,只盼着萧祐安的医术能如传闻中那般神奇。
一曲《聂政刺韩傀》千古绝音,悲壮沧桑中透出激越的杀伐之气,凄婉处柔情一腔,九转回肠;愤慨时,纷披灿烂、戈矛纵横;最后又转至大梦一场,醒来不知身是客的余音袅袅。
曲罢,室内寂静无声。
好半天,端王率先从萧祐安营造的情绪中清醒过来,击掌赞叹。
周锦钰满脸兴奋,大眼睛里闪着前所未有的光芒,“外公从头教我,钰哥儿要学,要练到外公这样!”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总是提不起兴趣了,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见识过古琴的真正魅力,虽然不应该,但是必须得承认,爹弹得比外公可差太远了,技术上比不了,意境上更是差了一大截。
萧祐安怔住,《聂政刺韩傀曲》弹奏之难,足以让人望而却步,而他刚才又几乎把技艺施展到极致,就是为了要让外孙望而却步,没想到竟然事与愿违,反而激发了外孙的好学之心。
小外孙和他死去的三岁小舅舅真的很像,长得像,性格脾气也像,那孩子太过可怜,他娘抱着才刚刚三岁半的他,被乱箭射死,唯恐死不透,孩子被射成了血筛子。
他怎么能不恨,恨自己整日散漫不学无术;恨自己不习帝王之术,不了解朝廷之危局,不知乱臣贼子之心;恨大厦将倾,自己内不能为父皇分忧,外不能救国家于为难。
他的琴棋书画帮不了他,他的仙丹妙药帮不了他,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亲人被人如割草般屠戮。
他终于明白,生在帝王之家,身为太子,他最该学的是治国之策,是帝王心术。
钰哥儿可不能走他的老路。
萧祐安笑道:“好啊,外公教你,不过要等我们钰哥儿身体好一些了再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外公又跑不了,不急于一时。”
周锦钰点点头,“我听外公的。”
端王微愣,一个月以来,周锦钰在王府除了同自己亲近,对待其他任何人和事都提不起什么兴趣,没想到对萧佑安竟然接受如此之快。
对萧祐安来讲,云娘才出生几个月就与他分开,那时候他自己如丧家之犬,东躲西藏,一腔国破家亡的悲愤,满心都是报仇雪恨,哪里有心思顾忌女儿。
后来见到云娘,她已为人妇,认不如不认,让她知道自己是前朝的公主对她没有任何好处,除非有朝一日……,再认也不迟。
至于钰哥儿,原本他也没打算相认,只是因为如今钰哥儿失忆,认也就认了,最主要他真的很喜欢自己的小外孙。
萧祐安把周锦钰带到内室,“乖孙,张开嘴巴,给外公看一下舌苔。”
“外公你还懂医术呀?”
“嗯,天下比外公医术还高的人大概不多吧。”
“哇,外公这般厉害,又会弹琴,又会医术,那外公为什么不早点儿来给钰哥儿看病,钰哥儿难受了好多天,现在头有时候还会疼。”
“外公外出云游,这不刚回来就来了么,来,张嘴。”
周锦钰依言照做。
“好了,可以了。”萧祐安道。
周锦钰眨了眨眼,“外公,是不是钰哥儿以前也脾胃不好,外公经常替钰哥儿看舌苔,钰哥儿脑子里虽然想不起来,但总觉得外公给钰哥儿看过好多次一样。”
萧祐安笑了笑,没承认也没否认,拽过小孩儿的手指,查看了一下手指甲盖的颜色,随后在周锦钰手腕下垫了软垫,三指搭在孩子的寸口脉。
凝神感受片刻,萧祐安脱掉周锦钰的小靴子,拇指在孩子脚腕处按压两下,果然,有一些轻微的浮肿迹象。
端王见萧祐安神情严肃,不由有些紧张,上前问询,“孩子怎么样?”
萧祐安看了他一眼,没接腔,转过头对周锦钰道:“钰哥儿在这儿等一下,外公出去给你开药。”
“好的,外公,你去吧。”
萧祐安率先出屋,端王摸了摸周锦钰的头,“爹去去就来。”
周锦钰点点头,心里却有一些不太好的预感,爹和外公有什么话为什么不当着自己的面儿说呢,开药非得要去外间么?
出了屋,萧祐安冷冷地看着端王,“刚才舅舅那一巴掌下手太轻了。”
端王不语。
萧祐安道:“钰哥儿的喘症本来不算最严重,你给他的药表面上缓解了发作时的痛苦,实际上却破坏了孩子本身的修复能力,破坏已经形成,自身起不到作用,就必须要依赖外物,就算是我现在出手,那药也不能停。”
端王急道:“那怎么能行,那药必须停!”
“停了眼前的一关就过不去,现在你知道着急了,自作孽!”
“我若知道他是我外甥,我……”
“你什么你,就算知道他是你外甥,该利用还是利用,你现在心急,无非是钰哥儿对你来说用处够大!”
端王面色难看,“萧祐安,我也是人!”
萧祐安看着气急败坏的端王,嘲讽地勾了勾唇,“舅舅岁数大了,眼花,没看出来。”
端王:“……”
萧祐安给周锦钰开了温补的药方,端王瞧着他那字迹,撇了撇嘴,虽然不想承认,但萧祐安的字是真得漂亮,钰哥儿说自己的字和他的字相比各有千秋,还真是抬举自己了。
萧祐安开好药方递给端王,端王拿过来一瞅,直皱眉,“舅舅,你开得药怎的都如此普通?”
萧祐安没好气地斜睨了他一眼,懒得解释。
药有没有用,关键看对不对症,和便宜还是贵没有因果关系。
端王府里什么药都不缺,这种便宜药还真缺,命人迅速去抓药,吩咐一定要品质最好的。
萧祐安叹口气,“经历这一遭,钰哥儿的身体若想好,得受罪了,不是一时半会儿的罪。”
他忽然又道:“好好的,钰哥儿到底是如何落水的?”
“王妃的侄子同钰哥儿玩闹,两个人不小心同时落水了,已经重罚过看护钰哥儿的人了。”
端王懊恼道。
萧祐安没理会他说重罚看护的后半句,这件事的受害者除了钰哥儿就是看护人,倘若钰哥儿有个三长两短,看护人命都不保,除非有特殊原因,她都不可能坑害钰哥儿。
萧祐安道:“两个孩子很熟吗?”
端王:“不熟。”
萧祐安:“钰哥儿是跟人自来熟的性格吗,还是说那孩子是跟人自来熟的性格,在哪里打闹不行,非跑到湖边儿来打闹,钰哥儿这性子看不出是喜欢和人打闹的。”
“舅舅不必提醒我,钰哥儿落水的事,我心里有数,我自然会为钰哥儿报仇,但不是现在。”
端王脸色阴沉。
正说着,下人来报:周侍郎前来拜访。
来端王府之前,周二郎整夜未眠,原来他看似完美的小家,幸福的只有他一人。
钰哥儿永远摆脱不了负罪感,尽管这一切都不是他的错,尽管他努力的回报这个家,终不能心安理得。
所以他才总会说“钰哥儿会报答爹的。”
所以不管自己有多爱他,他却总是没有安全感,总是怕爹不喜欢他了,怕被抛弃。
所以……
钰哥儿是如此,知道真相的云娘也一样,她对钰哥儿心有芥蒂,却又不得不装作母慈子孝。
钰哥儿害怕失去自己对他的爱,所以选择隐瞒。
云娘害怕自己会纳妾,害怕没有孩子便没有依靠,加上自己身份地位的急剧变化更让她没有安全感,孩子是她唯一能抓住的稻草,她不敢松手。
钰哥儿是无辜的,云娘亦是无辜。
谁之错?
一切只不过是命运的安排。
钰哥儿的痛苦来源于他自己太过良善的本性,以及对人与人之间感情的错误认知。
并非所有的男人从孩子一出生就知道如何做父亲,实际上每个男人都有做一个好父亲的潜力,当然亦有可能成为一个不负责任的混蛋。
实际上混蛋也不一定真的不爱自己的孩子,只不过比起孩子更爱自己,就像当初,自己在外求学,回家后云娘说怀孕了,自己很兴奋,但那种兴奋不是因为爱,而是自己有后了,本质上还是为自己高兴。
后来,云娘整个有孕期间,自己所能感受到的就是回来一次,她的肚子变大一次,另外就是自己年纪轻轻连一个月一次的快乐都被剥夺了。
要说有多爱云娘肚子里的小家伙,还真说不上。
但是却十分期待,期待小生命的到来,想象中,自己的孩子肯定是这世上最独一无二,最聪明,最漂亮的娃。
再后来,孩子出生了,和想象中完全不一样,皱皱巴巴,又小又可怜,实在难以相信这是自己的儿子。
一个月后,再回来时,孩子出乎意料地变好看了,终于有了点儿想象中的样子,可是为人父的喜悦还没来得及品尝,就开始陷入到无尽的痛苦之中。
孩子三天两头生病。
自己每次回家,看到的就是一家人的痛苦,孩子哭闹,云娘几欲崩溃,一家人省吃俭用到极点,大哥和爹除了种地,四处找活儿干,不管多苦多累,给钱就干!
孩子更是可怜,瘦到光能看到一个大脑袋了,就连哭声都小到像在痛苦□□,就如风中微弱的烛火,努力燃烧,却仍抵抗不住命运的残酷,不知道哪一阵风大了,就会被无情吹灭。
内心对家人的愧疚和对现实的无能为力让他压力大到只能通过日以继夜的读书来减轻内心的负罪感,这是他唯一能抓住的稻草。
失去了,就失去了全世界。
压力太大,大到他无法承受,那时候但凡一次的科考失利,大概都会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孩子出生以前,他亦不过是个被家人疼爱的小儿子,长到十七岁,家里虽穷,可却从没让他受过什么罪,爹宠娘疼,哥哥姐姐都让着,在家唯我独尊;出门被夫子冠以神童的名号,在周家村人人都夸他聪慧有前途,在同龄人中说是众星捧月也不为过。
孩子一出生,天翻地覆!
贫贱夫妻百事哀,孩子也一样,他自己的儿子,他当然想爱他,可他拿什么疼,拿什么爱,他是有银子为儿子治病,还是有时间陪伴在儿子的身边?
他什么都没有,所以那会儿,他逃避!
倘若换成现在,就算一无所有,他也绝对不会逃避自己为人父的责任,更不会因为压力太大而想着什么一了百了。
说到底,那时候他对孩子的爱也不过是出于血缘的天然本能,有,但并不深厚,对云娘来说是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对他来说,孩子甚至是全然陌生的。
所以他的爱其实是非常表面的,无法转化成实际行动。
孩子拉了尿了,他是真的心疼孩子,但也是真的不想干,反正这本来就是他娘该干的活儿,叫他娘过来就好了。
后来,钰哥儿就来了。
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钰哥儿变得越来越黏人,简直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身后,走哪儿跟哪儿,那种对你全然的信任和依赖会让你不自觉学着做一个好父亲。
当在孩子身上付出得越多,会发现孩子回报给你的,其实远比你为他付出的更多,你在教他,他亦在教你。
你给他快乐,他给你更多快乐。
当一个男人真正理解了做父亲的快乐和责任,才是他成熟的开始。
同样,孩子亦让云娘完成了她人生中重要的蜕变。
云娘之苦,在于她爱原来的钰哥儿,但又无法深爱那个给她带来太多痛苦与崩溃的孩子,所以做不到拼着失去一切向丈夫讲明真相,所以她才如此迫切想要一个真正属于夫妻二人的孩子。
小鱼之苦,在于他不明白在他附身钰哥儿的那一刻,钰哥儿就成了他,他的父亲爱自己的血缘,爱自己养大的孩子,更爱小鱼一样的好孩子。
第177章
在大干朝来说,绝嗣绝对是一件大事,对普通百姓来说是遗产无人继承,充公;先祖无人祭祀,成为孤魂野鬼;而对皇家来说更是涉及到祖宗基业江山传承的大事。
对端王来说,他恨永和帝入骨,不可能夺了永和帝的皇位,自己百年之后又把皇位传给侄子,也就是永和帝的儿子,他图什么!
而从端王妃那边的侄系过继,先不说血缘上毫无关系,就是在感情上,他连端王妃都不喜,更不要提对方的子侄。
所以无论是从现实利益,还是在感情上,周锦钰都是不二人选,这里面唯一的不好就是周二郎。
其实在原本的计划里,他是要把周锦钰过继过到自己名下,但不是现在,因为不划算。
其一,会让爱子如命的周二郎不满。
其二,会让心存幻想,想要把自己子侄过继给他的端王妃一族不满。
谁知道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因为太子一事,让他对周二郎不放心,原本只是想扣下周锦钰做人质,让周二郎老实听话,毕竟永和帝的身体撑不了多久的,在这种关键时候,周二郎这颗重要的棋子绝对不能出错。
他还真没想着不让周二郎探望。
谁知道周锦钰竟然落水失忆了,醒来还把自己当成了他爹周二郎,亲近得很,这让他产生了更大的贪念。
他不仅仅想要一个继承人,还想要一个把他当成亲生父亲,属于他自己的孩子。
尽管知道这样做,同时会得罪两方势力,但他还是忍不住做了。
权力的尽头是孤独。天下之大,他赵修远只不过孤身一人,端王府繁花似锦,女人仆从无数,他赵修运仍旧是孤身一人。
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婪尽头是毁灭,谁还不懂这点儿道理,可天下又有几人能战胜自己的贪心,万一侥幸成功了呢。
听到下人禀报周二郎来访,端王揉了揉眉心,脑仁儿疼,一个月来好几次,总不能次次都用同样的理由拒绝他。
萧祐安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一个是外甥,一个是女婿,显然都不是什么善类,一旦打起来,都是会置对方于死地的狠人。
女婿死了,闺女成了寡妇,外孙没了亲爹,闺女成了寡妇倒也好解决,好男人,好看的男人多的是,没有周二郎,还有王二郎,这不是问题。
问题是外孙这边,有朝一日外孙记忆恢复,得知自己成天叫爹的“舅舅”杀死了他亲爹,叫他情何以堪。
外甥倘若在意钰哥儿的想法,必定有所忌讳,不敢对女婿下死手,女婿这样的人,只要你杀不死他,必被他反杀。
那就是外甥死。
问题是外甥也非吃亏的主儿,死之前必定要拉着女婿一块儿下地狱。
说到底,内部矛盾还是内部解决比较好。
不就是孩子问题吗?
外甥的病不好治,好治也不能给治,他绝无可能为姓赵的延续血脉。
至于女婿的病,他自然也治不了,他对男人为什么让女人生不了孩子没研究,也没兴趣研究,但这并不妨碍他神医的名头。
就凭这神医的名头,给俩人画个大饼还是很容易的。
想到这儿,萧祐安开口道:“钰哥儿是暂时失忆,不是喝了孟婆汤,你好自为之,另外你的子嗣问题,舅舅虽无十分把握,但可一试。”
端王沉默半晌,斜睨了萧祐安一眼,“舅舅不必骗我,最不希望本王有子嗣的就是舅舅您了。
萧祐安点点头,“说的也是,你不提醒,舅舅倒是忘记这茬了,你身上还流着一半儿赵家的血脉,这子嗣还是没有的好——不过舅舅不能给你治病,可以把女婿的病治好,多给舅舅添几个小外孙。”
端王没好气地怼他,“何必这么麻烦,您自个儿生不得了。”
“一派胡言,我乃修道之人。”
“修不修道还不是看您实际需要。”
“瞎说!”
“呵……”
再次见到端王,周二郎依旧礼数周全,脸上看不出一丝对端王不允许自己探望孩子的怨怼,如此能忍,如此沉得住气,端王佩服之余,也不由心生忌惮。
周二郎手里拎了个保温食盒,“钰哥儿在吃食上口味略重,喜欢吃臭豆腐这种小吃食,以前总是拘着他不准吃,不成想越是不想让吃,他便越喜欢,时常偷吃,凤青想王府大抵不会有这种小吃食,便买了来,给孩子解解馋。”
端王没接他话,突然开口道:“周凤青,本王为什么不准你探望钰哥儿,你可清楚。”
周二郎眉心一跳,端王这话问得有意思。
周二郎放下手中食盒,冲端王一拱手,“周凤青为一己私欲曾经背叛王爷,不准探望钰哥儿是王爷对下官的警告,相信等凤青经受起王爷的考验,王爷自然会允许我们父子相认。”
这就是同级别对话的好处,端王刚刚释放出一点儿想要缓和矛盾的信号,周二郎立即给端王把梯子递过去。
到了他们这种身份地位的人,即便是错了,也绝对不可能承认错误,他必须永远都是对的,这是一种上面人对下面人的绝对权威,不可挑衅。
端王一笑,“你知道就好,距离钰哥儿落水有一个来月了,孩子现在情绪刚刚稳定,本王也非不近人情之人,你想念孩子,本王亦可也理解,可以准你探望,但不可乱说话,你可明白?”
“凤青明白,多谢王爷体谅。”
周二郎深施一礼,敛下的眉眼中阴郁如墨。
什么前世孽,今世还,也就只有小鱼相信这些骗人的鬼东西,画地为牢,自己折腾自己。
怨有头,债有主,若他周凤青前世造孽,那就找他算账好了,即便是小鱼自愿,又凭什么加诸到小鱼身上,说白了,还不是欺负老实人,大的拿捏不住,拿捏小的。
这么说来,天道也不过是欺软怕硬的伪君子,弱肉强食才是这世间真正的运行法则,上辈子拿他没办法,这辈子也一样,他周凤青何惧之有!
端王领着周凤青进屋的时候,萧祐安并没有回避,正跟周锦钰在那儿下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