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绝色反派爹by神仙老虎
神仙老虎  发于: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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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权倾朝野的首辅大人,徐庚家的好东西太多了,皇家有的他们家基本都有,皇家没有的他们家亦有,甚至下面人进贡的时候给首辅大人的东西比给皇帝的还要好。
这日,徐坤给周锦钰带了样出乎意料的好东西——葵花籽儿。
周锦钰激动地快要哭了,这东西他可太爱了,他喜欢嗑瓜子,除了因为瓜籽好吃,他其实更享受那种嗑开的感觉,瓜子横放在牙齿间,轻轻一咬,听着清脆的咔咔声,莫名就治愈,甚至因为太喜欢嗑,他的一个门牙上还嗑出个极小的豁口。
徐坤见他激动地样子,问他,“你吃过?”
周锦钰眼睛盯着徐坤手心里的瓜籽,摇摇头,“没吃过,但看起来应该很好吃的样子。”
徐坤拽过周锦钰的手,把瓜子放到他手里,周锦钰无比熟练地捏起一颗放到两个小门牙中间,轻轻一嗑,完美脱壳。
熟悉的味道,就是没炒过,差了点儿意思。
徐坤:这叫没吃过?
“还有吗?”
周锦钰扑闪着黑亮的眼睛,一脸期待地瞅着徐坤。
徐坤从书包里拎出个沉甸甸的小袋子递给他,周锦钰眉开眼笑,“谢啦。”
说完就不客气地拎着袋子跑去跟贺景胜分享。
徐坤跟在后面嚷,“喂,周锦钰,你拿我的东西做人情,过分了啊!”
周锦钰回头儿冲他乐,“过分吗?入墨则黑,我这不都是跟你学的嘛。”
徐坤:“伶牙俐齿。”
周锦钰:“嗯,没你牙口好。”
徐坤噎住。
贺景胜没吃过瓜籽,半天都嗑不好一个瓜籽,周锦钰把自己嗑好的给他吃。
徐坤简直快气死了,拿了他的瓜籽给贺景胜就罢了,还嗑了皮给他吃,这也太厚此薄彼了!
说好的是桃园三结义,你爷头的,刘备有这么偏心眼儿吗?
不对,不对,凭什么周锦钰当刘备,自己才是刘备,他们俩是自己的小弟才对!
若是周二郎遇到这种情况,心里气死,面儿上都不会表现出半分让人家看笑话,徐坤不一样,老爹徐庚六房小妾,可不缺儿子,他打小就学会争宠,知道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
徐坤戏精上身,未吭一声,身上委屈悲伤的气氛让周锦钰想忽视都忽视不了。
就连贺景胜都有点儿同情可怜他了。
周锦钰属于那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性格,平日绝对不会做出拿人家送自己的东西去做人情这种事。
是因为徐坤总是故意气贺景胜,周锦钰就想让他也体会一下被人气的滋味,也替贺景胜出口气。
这会儿见到他委屈的样子,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默默又嗑了一小把瓜子,碰了碰徐坤的胳膊,给他吃。
徐坤头一歪,身子扭向一边,不吃!
周锦钰拽他,徐坤仍不理。
周锦钰:“你不吃,我给胜哥儿吃了。”
徐坤转过头:“都是兄弟,你以后不能厚此薄彼。”
周锦钰心说兄弟不也分先来后到,我跟胜哥儿先认识的呀,但看到徐坤眼睛里含着眼泪儿,到底不好说出这么伤人的大实话,轻轻点了点头。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被徐坤这小子道德绑架了。
葵花籽不但是广受人们喜欢的小零食,最重要的它还可以榨葵花籽油,也就是说这是一种经济作物,周锦钰意识到这是一个赚钱的商机。
葵花籽是人家徐坤的,周锦钰不想占人便宜,想着如何好好规划一下,让自己爹去和徐坤他爹谈合作。
下午放了学,周二郎过来接儿子,透过马车的车窗,远远地看见儿子从学堂里出来,左边的孩子搂着他的肩膀,右边的孩子拉着他的手,周二郎摸了摸鼻尖,眼含笑意:自家钰哥儿看着还挺受欢迎,倒也是预料之中。
周锦钰跟贺景胜和徐坤摆手作别,跟着张福上了自家马车,周二郎见儿子眉眼带笑似乎很高兴的样子,拉他坐到自己身旁,“在书院遇到什么好事儿,这般高兴。”
周锦钰:“爹,你闭上眼睛,我给你吃样好东西。”
周二郎皱眉:“大姑又瞎给你喂小吃食了?爹不是跟你说了吗,咱们快换牙了,不准吃太多甜食。”
“爹都发了话,大姑哪敢不听,钰哥儿若长了虫牙,大姑可惹不起爹!”
“不是甜食,你快闭眼,听话!”
“好吧。”
周二郎闭了眼,随后听到清脆的咔咔声,跟小老鼠偷东西吃似的,他有点儿好奇儿子给他吃什么好东西,搞得还神秘兮兮的。
葵花籽一粒两粒尝不出什么,周锦钰小牙咔咔咔,迅速嗑好了一小撮。

周二郎睫毛微动,眼睛撑开一条令人不易觉察的缝隙偷看儿子到底搞什么名堂。
他就见钰哥儿把一粒像是什么种子的东西放在两颗小白牙间咔嚓一咬,然后也看不出他怎么剥的,一粒白白的果仁就落入他的手掌心。
这也就是他自己的亲儿子,换别人这么个剥法,他都不带吃的。
周锦钰让周二郎张大嘴巴,小手里的瓜子一股脑给塞进去,瓜子就得这么吃才过瘾。
周二郎睁开眼瞪他,儿子你喂牲口呢。
周锦钰就笑,抓了二郎的手,小脑瓜亲昵地靠在他胸前。
前世父亲在世时,每次买了好吃的,都让会让他先闭上眼睛,再喂给他,一样东西在视觉没有接触到的时候,先品尝到它的味道,那种感觉是不一样的。
这大概就是人家所说的承欢膝下,小孩子这般亲昵依赖的撒娇,能融化天下每一个父母的心,二郎也不例外,钰哥儿就是他心中最柔软的所在。
“爹,好不好吃。”
周二郎细细咀嚼后,点点头:“味道还不错,挺香的。”
又问:“这是什么吃食,哪儿弄来的?”
周锦钰:“徐坤送给我的,听他说并非是我们大干朝的东西,说是从海上运过来的,他管这叫瓜籽。”
徐坤?周二郎抓住儿子话语中的关键点儿,不动生色地问:“钰哥儿同你的关系很好吗?”
闲聊般的轻松口气,状似随口一问,这是周二郎想了解儿子在书院情况时一惯的做法,他知道只有在最轻松随意的氛围下,孩子所表达的才是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倘若审问一样的口气,不但招致儿子反感,破坏父子感情,他也不会跟你说实话。
瞅瞅,周二郎想做好一件事,他就一定能做好,他若像经营父子感情一样重视夫妻感情,云娘也不至于如此没有安全感,这就是偏爱,他不是不会,只是他不对你。
说到底,男尊女卑的社会,能给娘子体面和尊重就已经非常不易,你让他一个高高在上的一家之主去揣摩女人的心思,就有点儿太不切实际强人所难了。
所以,云娘为大哥选个通房都如此挑剔,因为身为女人,她很清楚,对于女人来讲至情至性的大郎才是最好的归宿,除了荣华富贵,女人想要的,大郎都能给。
只不过,时光倒流,让她重新选择,她依旧会选周二郎,从小跟着爹颠沛流离,嫁给二郎以后因为钰哥儿的病天天为钱发愁,那种孩子有病没钱治,活活等死的感觉,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二郎不在家,钰哥儿半夜犯病,一次两次,她总不能次次都喊公爹公婆或者大伯大姑过来,她抱着吊着一口气粗喘的儿子,甚至想过干脆掐死他,自己也找根绳子一了百了,也好过于这般受折磨,死又死不了,活又活不好。
后来,周家靠养鸡境况好了一些,家里能买得起一些好药给钰哥儿吃,再后来钰哥儿无意中弄出那辣椒来,金贵的人参都成了钰哥儿的日常,直到现在,钰哥儿有了端王的药,不犯病的时候,已经可以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了。
这所有的经历,让她明白一件事——没银子不行。当然,光有银子也不行,不是所有东西银子都可以弄来,比如端王的药,还得有权势。
银子和权势二郎都能弄来。
她穷怕了,所以,她选二郎,选荣华富贵。
正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一见钟情的两个人,彼此身上多少是有点儿相似气场的。
和徐坤的关系很好吗?
周锦钰想了想,前日都被徐坤硬拉着学人家桃园三结义了,这能说不好吗?
周锦钰点点头:“和他关系还行,不过肯定比胜哥儿要差一点儿的。”
周二郎摸了摸儿子的头,轻笑,“看来我们钰哥儿还挺喜欢他的,你跟胜哥儿认识都多久为了,跟他才认识几天?这就只比胜哥儿差一点儿了。”
听周二郎这么一说,不知道为啥,周锦钰突然就觉得自己好像背叛了贺景胜一样,特别对不起他,怎么能差一点儿呢,胜哥儿是他最好的朋友,徐坤几颗糖衣炮弹就能把他收卖吗?
周锦钰赶忙解释:“爹,肯定是跟胜哥儿关系更好,就是徐坤他还挺有意思的。”
周锦钰不解释还好,越解释周二郎就越笃定这个徐坤对自己儿子的影响力远大于胜哥儿。
这就是谁都逃脱不了的人性,就连小孩子也一样,喜不喜欢你,跟你为他付出多少没有关系,只在于你对他有没有吸引力。
别看书院里都是小孩子,其实亦有人情世故在里面,只不过是孩子之间的人情世故,儿子交朋友,周二郎不会轻易否定或者不允许他交往,他要儿子慢慢学会识人、辨人,他在旁边观察看顾着就好。
——当然,是徐庚的儿子更好。
他与徐庚之间不过是所站立场的不同,既无杀父之仇,亦无夺妻之恨,说白了,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徐庚若真想要弄死现在的自己,就算是有皇帝和端王护着,也无济于事。
再者皇帝和端王爷不会为了自己一个工具人去跟徐庚反目,杀了周凤青,还有李凤青。
同样也正是因为徐庚清楚杀了周凤青、还有李凤青,亦不想因为自己同皇帝矛盾激化,所以才能容忍自己蹦跶,只是找人搞臭自己,而没有弄死自己。
不过,不死只是暂时的,无论是徐庚、端王还是皇帝,最后都会让自己去死。
其一、徐庚绝对不能容忍有一天自己的成长对他造成实质性威胁。
其二、端王要篡位,篡位以后为了安抚群臣,彰显正义,也为了堵住悠悠众口,自己这个身受皇帝宠信却又背叛皇帝的人非斩不可!
其三、皇帝利用自己搞徐庚,失败了要杀头平息徐庚怒火;成功了,皇帝不允许朝廷出现第二个徐庚还是得杀头。
所以,被卷入这神仙打架的局中,自己的结局注定非死不可。
倘若自己真从这个坑里跳不出来了,非死不可,他要提前为钰哥儿为家里人铺后路,当然后路是越多越好。
钰哥儿与徐坤交好,这种打小的情意总是比成人之间要单纯许多,说不定这份善缘将来能为钰哥儿谋一份造化。
钰哥儿这病能活到什么时候谁也不知道,也不必害怕斩草不除根,担心他为父报仇。
当然,最要紧得让钰哥儿抱紧贺景胜的大腿,徐坤靠不靠得住看天,但贺景胜的脾性绝对靠得住。
管你什么老谋深算,权势滔天,在绝对的兵权面前都得给我缩着。
当然,就算是要依靠他们,亦不能让儿子像小跟班儿似的哄着他俩,得让他俩围着钰哥儿转,习惯和服从是慢慢培养起来的,让他俩给钰哥儿付出就得从娃娃抓起,付出得越多,他俩越无法看着钰哥儿去死。
至于云娘想要孩子,生出来干嘛,给人家送人头吗?他不想给,即便是夜夜笙歌也怀不上。
周二郎的思绪一下子滑得有点儿远。
“爹?”
周锦钰轻轻扯他的衣袖。
周二郎回过神,低头看了一眼软乎乎又可爱的小孩,墨玉般剔透的眸子正注视着他,伸手把儿子抱起来,笑道:“交朋友是好事,爹也有自己的朋友,我们钰哥儿这般漂亮可爱,没有人会不喜欢你的。”
周锦钰:“……”
这可真是亲爹滤镜无疑了,麦子是别家的好,儿子还得是看自家。
被周二郎这么一打岔,周锦钰差点儿忘记正事儿,忙剥了一个瓜子仁儿出来,然后用两个拇指盖用力挤压,把瓜子仁挤碎,小手摊开在周二郎眼前。
“爹,你看!”
周二郎看到儿子粉白指甲上亮亮的油脂,目光微凝,脱口而出道:“榨油?”
周锦钰觉得他爹不要太聪明,把手指送到他爹鼻子下面,“爹,你闻闻,没有猪油的腥味儿,也没有羊油的膻味儿,很清香呢,最重要比起黄豆它更容易出油,爹觉得如果大量种植这种东西会不会比辣椒更赚钱?”
岂止是清香,他刚才吃的时候还没有像动物油一样过分油腻呢。
周二郎的眸光瞬间亮了起来:辣椒如何能与这东西比,不是人人都喜欢吃辣椒,且辣椒也不是非吃不可,贵的话,老百姓大不了就不买了,但这食用油可不一样,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谁家能不吃油呢?
这就跟食盐一样,是老百姓饭桌上不可或缺的东西。
前年南方洪涝,水淹良田。
今年北方大旱,大量土地颗粒无收。
依据经验,这大旱之后往往会伴随着第二年的蝗灾。
连续四、五年大干朝的光景都不咋好,国库空虚,以致于永和帝现在初一、十五都开始吃斋念佛了。
倘若把这瓜子推广开来让老百姓种植,加收特定农业税,百姓多了进项,朝廷多了税收。
而由瓜子带动起来的各个油坊亦能解决一部分城里百姓的生计问题,食用油的大量供应说不定还能带动酒楼饭馆的生意。
自己现在被困在死局中,既然从上面找不到出路,何不尝试从下面找生路。
若自己能把这瓜子推广开来,让老百姓得到好处,必然能增加自己在民间的声望,如此以来,那些人想动自己,就得堵住悠悠众口,必然会有所顾忌。
当然,这种好事儿不能自己独吞,得拉上皇帝,拉上徐大人。
毕竟自己的声望绝对不能高得过皇帝,否则就是找死了。
至于徐大人,这瓜子的推广得需要地方官员的配合才行,否则上面的想法再好,下面不好好执行也是白搭。
徐大人的门生遍天下,可以说大干朝半个朝廷皆是徐大人的人,他若想干什么事儿,下面执行力绝对能到位;同样,他若阻挠你做什么事儿,那当真是让你举步维艰!
这件事需得好好谋划才是。
周二郎万万想不到让自己有可能的破局的竟然是一粒小小的瓜子,还是对头家的小少爷送过来的。
所以啊,这人得有格局,有胸怀,有容人之量,什么对头不对头的,你坑我喝酒,我损你两句,多大点儿事儿。
拍桌子骂娘,坐下来就是朋友,这就是游戏规则,为了共同的利益,朋友敌人随时可以切换。
周二郎快爱死自己的钰哥儿了,儿子是上天给自己派下来的救兵吧,屡次让自己脱困,简直就是自己的小福星,喜欢得不行。
周二郎重重一口亲到儿子的脑门儿上。

周锦钰不知道他爹为何这般激动,难道家里现在缺钱了?
周二郎的确很缺钱,手里的权力不够大,想要在夹缝里求生存,就得掌握第一手的可靠消息。
就比如端王给了自己秘信,自己就可以早做准备,防止上套。
也正因为端王手握锦衣卫,既又军权又掌握朝廷的动向,永和帝才后悔自己养虎为患,对他万分忌惮,甚至弄出个东厂来与之抗衡。
同样的,徐庚也是宫里宫外,朝廷上下眼线遍布。
他自是没有他们二人那般的能量,但在某些关键位置上,他必须得有自己人在关键的时候能给自己通风报信。
比如魏伦,皇帝今天心情是好还是不好,最近遇到什么难题了,喜好什么,忌讳什么,对自己略加提点,应对起皇帝来他就能是事半功倍。
人家凭什么给你提供信息?光看好你不行,还得有银子打点,这上下活动都得要钱。
这都是关键时候能救命的钱,多少也得舍得砸。
当然,周二郎自是不会和儿子说这些东西的,只是搂着他,下巴蹭着他小脑瓜,夸他聪明能干,问他晚上想吃什么,都给买。
周锦钰更加确定爹一定是缺钱了。
京郊,骑兵大营。
一帮年轻力壮荷尔蒙爆棚的壮汉们,每天除了操练之外,一言不合就开打那都是日常,在这儿可不讲和为贵,以理服人,那必须是谁的拳头硬就听谁的。
贺文也不管,军汉没点儿血性还打什么仗,挨揍多了,就知道怎躲开,怎么还击了,只要不闹出人命来,随便折腾去。
周大郎前来报道的第一天,入的是骑兵营中最精锐的卫所——飞云骑。
一帮子人不服气,要知道他们当初费了多大的牛劲儿才能通过层层筛选进来这飞云骑,你凭啥抬抬腿儿就进来?
关系户?
那不可能,贺文的尿性他们都很清楚,是绝对不会塞人进入他最为重视的飞云骑。
既然没有后台,那还怕什么?
兄弟们揍他!
贺文也是真够损的,为了让周大郎给自己这帮子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手下们长长教训,在手下面前把周大郎一顿猛夸,并且是捧高踩低,捧大郎,狂踩自己的手下!
直把一帮子人憋屈地哇哇叫,憋着一口气要给这新来的教教规矩。
不知所以然的大郎,进来以后见有人挑衅他,想着初来乍到,以和为贵,能忍就忍了。
显然他要忍,对方不同意,蹬鼻子上脸,就是要针对你,欺负你。
周大郎不喜惹事,但事儿来了也绝对不会怂,这会儿他也看出来了,不是他忍不忍的问题,对方是成心找茬。
周大郎清楚,这架得打,还得打得漂亮,这关系到自己在这里的排资论辈儿。
大郎的宗旨是要么不出手,出手就让你长教训,下次绝对不敢再挑衅。
于是从单挑到群殴,先是整个小旗10个人上,后来一看不成,又搬来救兵,直到最后整个飞云总旗50个人全都上了……
躲在旁边儿看热闹的贺文,不懂什么叫暴力美学,但他控制不住自己全身热血沸腾,什么叫简单粗暴、一力降十会?
问题是周大郎他不光力大无穷,无论是预判能力,还是反应能力都是顶顶上乘中的上乘!
这干脆利落的进攻!
这几乎无懈可击的防守!
周大郎跟着胜哥儿的武师学了没多少日子,出拳就只学会了最基本的直、刺、勾、摆、抛!
——但,你爷头的,他的出拳太灵活了,虽然只是简单的几式,且都是最基础的,但他会组合呀,一旦组合起来便生出无穷的变化,让人防不胜防。
别人也会组合,但你能像周大郎一样有精准的预判和反应能力,懂得什么时候采取什么样的拳式最合适吗?
你能在进攻的同时已经想好了下一步的防守吗?
你能有他的重心稳如磐石,能有他的身体柔韧似钢丝?
最变态的是,力量和速度都不减的情况下周大郎可以瞬间连续出拳数十次,快成一道残影!
这还只是他的拳法,你在看他的脚法,提则轻灵,放则重压,整个腿出去了,重心仍旧纹丝不动。
贺武这小子太不识货,这么好的一块儿璞玉竟想给弄到锦衣卫那成天不是抄家就是用刑的腌臜地儿。
其实飞云骑里最精锐的五十个人打一个,周大郎亦没有什么胜算,纵容力大无穷,他也只是个人,不是神,何况对手都是训练有素的军汉。
但他一往无前的气势完全打出来了,坚定的眼神,凶猛的进攻,那种腾腾的杀气是一种心理和气场上的绝对压制,足以把对方的底气击穿!
一旦没有了士气,对方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来多少人都没有用!
周大郎一战成名!
这种地方不管你聋子、哑巴、还是瞎子,统统都用拳头说话,武力论英雄,打败我,你就是老大!
最主要是一帮人真被周大郎给打怕了,打服气了,哑巴反而成了大郎身上最不重要的标签。
自从变哑巴以后,周大郎从未接受过如此多人的顶礼膜拜,他亦胸中澎湃,似是找到了心的方向。
鲁智深那样的豪侠纵然可以行侠仗义,但能救得了几人,管得了几桩不平事,他要做将军,护佑一方百姓安宁,不枉上天赐他一身的力气。
当然,手握兵权,他才有可能做二郎的靠山,让二郎走得更稳,二郎不倒,周家便无事。
按照规矩,谁是老大,谁便可以享受老大的待遇,洗衣裳、打饭,甚至扔洗脚水都有人帮你做。
大郎在众人心中战神一般的存在,但他的狠辣只在交手之时,一旦不打架了,他又无比谦逊,自己的事情自己干,绝不麻烦使唤别人。
以武服人,以德服人,他都做到了,当然没有拳头开路,以德服人就不值钱了,像周大郎这样的,站在强者位置上的以德服人才让人受宠若惊,倍加珍惜。
周大郎来军营没多少天,迅速俘获了一帮追随者,看得贺文都妒忌了,若不是大郎是哑巴,贺文都怕自己被取而代之。
这日,一帮子人训练完毕,身上灰头土脸的,直接跑去河边洗澡,除了贺文以及高级将领有条件洗热水澡,千户以下的人全都是河里解决,不管春夏秋冬。
下了水,众人才更清楚老大就是老大,周大郎对他们是全方位碾压的,虽然为了遮羞这都穿着短裤,可你爷头的,这他娘的一旦湿了水,谁还不得“原形毕露”
显个丑?
老大可真是个人才呀,即便是趴着的时候人家也是威风凛凛,不容小觑。
周大郎接受到众人膜拜的视线,假装没看到,这种事情,你越是扭捏不让看,他们越来劲越起哄,干脆就大大方方的,都是大老爷们还不是一个鸟德性。
嗯,其实还是有区别的,只是大郎没尝过猪肉,更没看过猪跑,亦没有二郎的小册子,某些方面单纯得比洁癖周二郎的白手帕还白。
他是真的不自知,但没关系,进入到大染缸里,什么都能搞明白。
一帮子精力无处发泄的军汉们,操练一天,累得像狗,每天最轻松的时候就是舒舒服服洗个澡,洗澡最开心的事就是互相攀比一下,攀比完了就开始望梅止渴,讲荤段子。
没办法,这是生理的需求,礼义廉耻读书人喜欢挂在嘴边装,对他们来说,有一说一,不藏着掖着。
周大郎人生中第一次被迫不单纯。

周大郎波澜不惊地听着男人们荤言荤语的嬉笑调侃,无人知晓他心中在想些什么。
入夜,兵营简陋,十人一间的大通铺,风吹烛火,火苗忽明忽灭,有人忙拿了衣裳遮挡透风的窗户,一颗颗大脑袋聚精会神地围拢在大郎身边。
“凤山哥,你写的字儿可真好看,和你的人一样,看着就很爷们儿。”
李猴儿嘴巴甜。
周大郎笑了笑,示意他少拍马屁说正事儿。
李猴儿嘿嘿笑着挠了挠脑门儿,酝酿半天,清了清喉咙,道:“春香,一眨眼的功夫,咱俩快成亲一年了,俺每天都想着你,做梦都想你,想得睡不着觉。”
周大郎写:春香吾妻,眨眼你我成亲一年有余,夫日思夜念。
“咱俩第一次见面儿,俺就喜欢上你了,你的眼睛又大又亮又圆……”
李猴儿停下来,“凤山哥,这句你就给俺写成目若铜铃,显得有水平。”
周大郎继续提笔写:初相见,卿卿明眸若水,吾心悦你。
李猴儿洋洋洒洒一大篇,最后颇为得意道:“凤山哥,俺那婆娘之前识得几个字,最喜欢那酸诗啥的,你能给俺整两句儿不?”
周大郎想了想,写了一句名篇,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只是刚写完,周大郎忽觉不妥,李猴儿说她娘子是个破落户,颇识得几个字,自己想当然帮人润色,其实是大大的不妥。
见字如面,阅信如阅人,这是猴儿的家书,真情实意才最是动人,猴儿的语气才是他娘子最熟悉的语气,应当如实去写。
周大郎按照李猴儿的原话又重新写了一封,之前那封不动声色地收了起来。
李猴儿的信写完,又有几人央着大郎写家书,男人们之间说起荤话来粗鄙不堪,又毫无顾忌,真到给娘子或者是心上人写家书的时候却又一个比一个扭捏含蓄,李猴儿信里那话已经算是非常露骨了。
大部分人都是写:你好吗,孩子好吗,爹娘好吗,家里的小鸡、鸭子和大鹅都还好吗,我挺好的,别惦记着。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周大郎喜欢和这些纯粹的人打交道。
二弟那个圈子才是真的勾心斗角,现在怕是连他自己都分不清楚他脸上的笑是真笑还是假笑了。
大姐也变了,开始哄着二郎,什么都依着他,甚至连爹在二郎面前说话都开始变得客气,二郎头上那顶乌纱让他成为真正的一家之主。
他们不是对二郎的敬畏,是骨子里对权势地位的畏惧,那怕拥有权势的是自己的亲弟弟,自己的亲儿子。
不过,显然比起周家庄,家里人更享受现在的生活,只能说求仁得仁,自己高兴就好。
他亦只需要做好自己就好,不必强求他人,哪怕二郎走的是一条不归路,亦是二郎自己想要的人生。
周二郎对钰哥儿手里的葵花籽儿上了心,不过他也知道这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做成的事儿,种子数量有限,更没有种植经验,肯定得先搞试验田。
他想在京郊弄几块儿地。
京郊没有闲地,想弄不容易,不过户部李尚书还周二郎的人情,给薛良在户部安了个不错的位置,有自己人协调就不算难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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