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同人)人在三国,金手指是拼夕夕畅买by学做饭的兔子
学做饭的兔子  发于: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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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车全组装好,村民也差不多到齐了。
其中不乏有哭哭啼啼,抹着眼泪不断回望的人,刘琰就当没看见。
里正年纪大了,精力不济,说服众人后,便有些忙不动了,何悯分着分着粮,就莫名接手了安排村民远行的事务。
这对从没管过数百人的她来说,压力颇大。
但何悯没有拒绝。
必须足够有用,有无人取代的大用,才能一直跟在仙人身边!
敲响铜锣,何悯通知大家出发。
接近五百人,又有十四辆大车,队伍绵延了上百米,看起来颇为壮观。
行进的速度很快,何悯骑着马,前后不断的巡视,防止出事她无法及时处理。
时逢乱世,能活下来的人身体都不算太差,就算有老幼体力不支,也能轮换着从车上的空位休息,一路行进二十多里,都没出什么事。
金乌西坠,何悯选了个近水的位置,准备在野外过夜。
像军营那样扎寨是不用想了,不过帐篷还是需要搭的,埋灶砍柴担水煮饭,割草喂马等诸多事务更是急着同步进行,事情太多,何悯忙不过来,难免有些疏忽。
有几个村民敏锐的察觉到了这点,和村里人商量过后,悄悄离开了营地。

何悯没注意到有人离开,刘琰就更没注意到了。
田丰殷勤的牵走她骑的马,打水喂草,忙前忙后,刘琰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坐在干净的席垫上,揉一揉酸疼的双腿。
谁能想到骑马也这么累?
腿疼,刘琰一动也不想动,抬头却看何悯还在到处奔走,忙的脚都不带沾地,瞬间倒吸冷气。
她是铁人吗?!
刘琰默默打开拼多多。
这么辛苦,必须得给对方补补,不然累坏了,谁来处理这一大摊子的事啊!
刚买完,她便看到里正老伯儿子提着条猪腿过来。
之前时间太紧,找不到机会,现在得空了,必须得讨好这位仙人啊!
三顿没吃上好饭的刘琰犹豫片刻,还是收下了猪腿,又顺手买了调料和锅,动口指挥着人做炒菜。
没多久,煸炒猪肉片的香气,便极为霸道的向四处散开。
嗅着肉香,刘琰心中泪流满面。
果然,人活着主要还是为了吃饭,饭不好吃,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
与刘琰有共同话题的人很多。
事不多,忙完的田丰和徐远迅速围了过来,他们蹲在锅旁,就差问什么时候开饭,自己能不能吃了。
菜又不多,肯定不够分,刘琰就当没看到他们眼神,左右扭头看起来风景。
这只是随心之举,只是看着看着,她突然觉着三四十米开外,那只毛色黄灰的狗有些不太对劲。
眼绿幽幽的,还啃着——我去,那是死尸!她看到的是狼在吃人肉!
一瞬间,刘琰感觉自己像是分成了两半,内心尖叫到耳朵都要炸了,本体却半点声音都没发出来。
她僵硬的扭头,见周围不少人都看到了那头狼,但就没一个人在意,还是做自己事情的情况,开始怀疑起来自己。
深吸口气,刘琰拍了下田丰:
“那儿有头狼在吃死人,田丰,你怎么看?”
田丰眼睛还黏在锅里,听刘琰这么问,不免有些茫然的回答:
“我站起来看?”
刘琰:……
就离谱!
“有狼啊?”
徐远总算是移开眼望向不远处的黄狼,看他一脸认真模样,刘琰刚以为总算有个正常人了,就听他又补充:
“没事,我们人多,一只狼不敢来,吃饱了就更不会来了。”
呵呵呵。
这薛定谔的胆子,怕兵过来会死,怎么不怕狼吃人啊?!
“我觉着不能掉以轻心,狼吃死人就敢袭击活人,要是有小孩被叼走了怎么办?”
大家的精神状态太美丽,刘琰选择放弃治疗,直说道:
“还是找何悯分些强健的青壮,白天负责驱赶野兽,夜里也得值岗巡逻,防止出事。”
“这不就是乡勇团?我熟啊!”
徐远瞬间意识到上桌吃饭的机会,眼亮了起来,自荐道:
“我在祁家带过七八百号人呢!”
“不就是狼嘛,天师您看我的!”
田丰同样意识到机会,只是他没有徐远那样带过乡勇,不敢夸口,所以起身取来弓箭,搭弓瞄准,一箭便将黄狼射死,转头向刘琰求职:
“我有勇武,又多年为兵,也能组这个乡勇团!”
勇武个鬼!
徐远瞪向田丰。
三十步的距离,刚练箭的十岁小儿都能射中,要不是乃公胳膊受伤拉不开弓,哪里轮得到你在这显摆!
田丰不服,同样瞪了回去。
天师愿意选谁关你什么事儿?
眼见得两人快瞪成斗鸡眼,刘琰赶紧拍板此事归谁:
“徐远你来!”
话音刚落,田丰如同斗败的公鸡,瞬间蔫了下去。
而徐远高兴的把胸脯一挺,就差后面插个尾巴开屏了。
挺着不存在的尾巴,徐远极为得意的去找何悯分人。
何悯正在忙,在高兴有人分担一项事务与又得重新安排之间,选择踢了徐远一脚。
净给她添乱!
天色已黑。
不少吃饱的村民已经在矮帐里打起来呼噜,可何悯却还没来的及吃饭,她拖着疲惫身躯往回走,发觉刘琰正在篝火前等着,见她来了,将锅里的饭盒拿出来塞到她手里。
饭还是热的,香味扑鼻。
何悯突然觉着今天的劳累也不算什么了。
“润喉糖味道不错,还能保护嗓子,这个水杯保温,你带在身边,好多喝点水,酱肉饼直接就可以吃,吃完了再找我要……对了,你脚尺寸多少?我再找双走路舒服的鞋。”
何悯吃着饭,刘琰将买到的东西拿出来给她,各种物品在地上堆了一堆。
说着说着,刘琰就见何悯突然停下筷子落泪。
“悯有何功,能得仙师这般厚赏?”
她不过是为了性命安危才如此尽力,没想仙人不仅记下,还又给了这么多珍物,实在是受之有愧啊!
刘琰突然觉着给别人东西着实是门学问。
她想了想,认真道:
“不是赏赐,只是些做事的用具,我不善庶务,接下来都要你来操持,总要方便些才好,至于做事该拿的粮俸,嗯,等刘豫州夺回荆州,祁家的田地就由你经营,如何?”
何悯猛的瞪大双眼。
那可是年年都有进项的田地!做这点事就拿这么多的粮俸,这——
心里激动到极致,何悯刚想要表忠心,便听得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紧接着便是徐远大声呵斥“老实点!”的声响。
很快,几个村民被摁跪在她们面前。
怎么回事?
还未等何悯开口,徐远便已经阴着脸解释:
“仙人,我发现有村民跑了,这几个还为他们遮掩,审后他们说,跑了的村民是去就近的村里喊亲戚过来投奔,我看他们父母妻儿都还在,话应该是真的,可这样岂不是泄露了我们的行踪?您看要怎么处置才好?”
何悯心情很不好。
刚被仙人夸奖,转头就出了这么大娄子,谁会开心?
她赶紧看向刘琰,发现对方正在小声嘀咕,竖耳细听,是一句疑问。
“我们这么多人,动静那么大,行踪还能掩盖住了?”
何悯哽住。
那当然掩盖不住,但这种喊人对他们也是个大麻烦,容易拖累…咦,说起来,仙人挺喜欢救人的?
眨了眨眼,何悯小声的对刘琰问道:
“仙人不介意多救人?”
“救人有助于我修功德。”
刘琰正头疼要怎么办,听何悯询问,就含糊回答:
“粮食不用担心,主要是怕延误行程,被敌军追上,那就有伤天和了。”
“我明白了。”
何悯了然,想表现自己的她主动道:“此事我来,仙人您去休息就好,我定会处置妥当!”
你怎么处理?
刘琰有些不解,不过既然她不会,何悯会,索性秉承着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态度答应了下来。
至于何悯到底怎么处置的,刘琰第二日才知道。
答案是不处置。
不能重饿重打,否则影响赶路,轻饿轻打又是鼓励他们继续这样做,那何悯只能不处罚,记过再恐吓他们,再这么做就都赶出去,又让徐远带人巡视,将昨夜偷偷回来的那几个村民抓住,让所有人明白自己做的事上面都能查出来,好刹住这不告而跑的风气。
只刹村民不告而跑,喊亲戚投奔是刹不住的。
天师这儿米饭能放开肚皮吃到饱,肯定要拉把亲人,不拉,那还是人吗?
因刘琰也默许他们拉人,何悯便放开了个口子,只要报备,就允许去喊亲戚,不过大部队不会等,追上就跟着,追不上……没办法。
总不能为了这几个人,耽误所有人逃命的行程。
那五千曹兵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追上来呢!
这已经是尽力平衡两方的办法了,知道后的刘琰也没有乱改什么。
能跑的代码再乱动,那可是会死机的!
倒是昨天那几个村民,喊来的不只是亲戚,是整个村都跑来了。
来也就算了,主要是投奔总得找个说的过去的理由吧?
指着背着大包小包行囊的村民,刘琰不可置信的对匣村里正质问道:
“你管这叫遇到了兵匪?”
哪家的兵匪劫掠,还会给你们时间收拾行囊?!
匣村里正脸涨的通红,不想卖队友,就只能硬撑着,坚定点头:
“是遇到了兵匪,家都毁了,活不下去,想求天师赏口饭吃。”
刘琰瞪着死鱼眼,从何悯身上现学现用,直接戳破对方的谎话:
“昨天晚上徐三刚回来就被抓住,他做了什么都交代了!”
匣村里正一僵,身后的村民也紧张起来,连气都不敢喘。
撒谎撒到正主面前,这下可完了!
见匣村里正和身后村民颤抖不止,刘琰轻叹:
“念你们可怜,我愿救你们一命,但不可骗我,倘若再有下次,必会将你们都赶出去!”
“去吃饭吧,动作快些,记得听何总管的话,不能延误赶路的时辰。”
匣村众人身上一松,只觉如劫后余生,又想起来刘琰所说的‘吃饭’二字,顿时两眼冒光,谢过刘琰,一窝蜂奔进营地,哐哐炫饭。
吃饱喝足,有个农夫舒服的靠在树上感慨:“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饱呢,现在让我去死都值了!”
刘琰过来补米,正巧听到这句话,她挑了挑眉,笑着戏问:
“真假?那我要吃你心肝,你给吗?”
这是个玩笑,身边知晓她性情的徐远没当回事,继续搬着米,可农夫却当了真,他瞬间僵住,咬了咬牙,鼓起勇气与刘琰商量:
“那,天师能不能让我再喝碗粥,喝完再吃我心肝?”
刘琰凝噎,情绪有些复杂。
“你…算了,赶紧滚一边去。”
农夫眼中带着几分茫然,他迟疑片刻,往地下一躺,开始往远处打滚。
刘琰目瞪口呆。
“哎!你滚什么?”
徐远又往车里搬了袋米,见农夫在地上打滚,连忙喝止:“吃那么饱打滚容易吐出来!”
还以为徐远会为自己解释的刘琰转身就走。
她就不该对徐远这活宝抱有期待的!
队伍正常出发了。
人一多,走起来就乱,连速度也拖慢了不少。
这给了外人追上来的机会。
隔着老远,刘琰就听到有人在大喊。
“天师!天师留步带上我等,我接待过简雍简郎中,还知道刘使君去往何处啊!”

这精准戳中刘琰所需。
她知道追刘备要往当阳走,可只知道位置不知路,找的地图也只有地标,根本派不上用。
怎么走,只能靠何悯。
要命的是,何悯也没出过远门!
当然,何悯没瞎走,她有规划。
一是刘琰说的当阳位置,其次是刘备率众撤出新野虽然急迫,但军队和兵士家眷都没有落下,这些人怎么也得上万,那么多人,沿路的村民肯定知晓。
她们沿着大路走,只要找到刘备部队经过留下的痕迹,再向周围村民确定,基本上不会走错。
偏偏到现在走了五六十里,还是一无所获。
身后有曹军不知会不会追来,所追的刘备又有可能错过,刘琰难免焦虑,此刻听到消息,别提有多高兴了!
拉紧缰绳,刘琰绕到路边停马,看向来人。
只见远处烟尘滚滚,有七八人骑马奔来,最前头的马上,坐着一个……球?
刘琰怔了下,擦眼再看,没错,就是个球!
一个胖成球的中年男人。
不仅体型夸张到像是动画片里的人物,个字也矮的出奇,可能还不到一米五,得靠家仆架着才能下马。
外形和动作太过滑稽,惹的村民们瞄了好几眼,还有人在奚笑,他没有在意,而是喘着气往刘琰这边跑,在看到她时愣了下,眼中多了几分惊奇,又很快反应过来,拱手行礼道:
“小人郑高,见过天师。”
这名字……
刘琰沉默片刻,旋即问:“你说接待过简雍,还见过刘使君?”
“是。”
郑高又猛喘了口气:“不瞒天师,小人年少时是俳优,靠演滑稽戏为生,故而有幸与简郎中相识,六日前,我在县中见到了他,方知曹军攻打新野,刘使君不敌,弃城往樊城方向去了!”
信息有点旧,不过有确定时间也不错。
刘琰继续问:“他们走的多快?你说刘使君从县里经过,为何我们不见踪迹?”
“有兵士家眷跟着,一天也就是走个三四十里。”
郑高伸出手比划,五根手指粗的和五个萝卜似的:
“您走的是西路,刘使君他们是从县城东路过去的,肯定找不到大军过后的踪迹啊!”
居然是这么回事!
刘琰心中多了几分喜悦。
有了刘备经过的时间,确定速度,再结合史实,她便能推算自己多久才能追上刘备。
只要保持现在的日行速度,最快四日就能追上刘备。
按照史载推算,那时刘备应该还没有将军队派走,会合后,不仅她和这些人的安危不成问题,也不会因兵力空乏,被曹军在长坂坡夜袭,十万多百姓不知下场!
想到还有十万人安危这件大事,刘琰觉着她可以再苦苦自己,提速尽量早些追上刘备。
只是她自己还能苦,随行的村民田佣却已经到了极限,不仅不能再提速,反而因为路上的各种困难,连现在的速度都很难保持了。
还是饮水。
荆州水系发达,大小河流极多,可队伍不是顺河而下,而是一路往南,常常一两天都见不到河溪,好在,队伍还能找到村井。
只不过,比起来站成一排,十多分钟能取足水的河溪,井中取水就不知慢了多少倍。
而这还不是最麻烦的。
站在井边,刘琰探头向下方看去。
这是一口很久没人使用的井。
还有水,但上面飘着层厚厚的落叶,枯黄的新叶和腐烂发黑的旧叶交织在一起,散发着令人作呕的味道。
哪怕刘琰没有任何野外经验,也知道这水喝了就得化身喷射战士。
拧着眉,刘琰对郑高问道:“还有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取水?”
“没了。”郑高摇了摇头:“这边没河溪,又连年死人,村子都荒废了,井没人用,都这样。”
都跟着刘备走了,怎么还找不到他们用过的井?他们怎么解决的饮水难题?
刘琰满脑子都是疑问,她想着接下来得让人提前找,开口道:
“叫人来清理干净再取水吧,取出来的水必须放消毒片,沉淀好煮沸再喝!”
郑高去叫人,刘琰坐在树下,有些烦闷
清理井得费不少功夫,三四个小时别想启程,这一耽误,今天能走四十里都算是多的。
越走越慢,想快还快不起来,真令人头疼!
但头疼的事情显然不止这一件。
刚坐下休息没多久,刘琰便听到远处传来杂乱的声响,头还没扭过去,有人就已经跑到她面前。
“仙人!仙人不好了!新来的几个村子打起来了,何总管劝不住,您快去看看吧!”
刘琰蔫了。
说好的她当甩手掌柜呢?怎么何悯你给我的工作越来越多了!
可刘琰不去还不行。
队伍人越来越多,常常是整村整村的来投,期间还夹杂着大量田佣,他们信服她这个拥有神力,不断拿出米粮和各种‘神器’的‘天师’,却不太服年轻的何悯与徐远,再加上村与村之间的摩擦,稍没控制住,就开始用最原始的暴力解决争执。
刘琰起身,步伐加快,很快到了打斗处。
互相打架得有五六十人,烟尘扬的到处都是,何悯扯着嗓子在喊,徐远更是让乡勇上前拉人,可还是控制不住场面。
看着这乱象,刘琰深吸口气,拿出来可千米喊话的喇叭,将声音调到最大。
“都给我停手!”
响声震耳欲聋,还在打斗的人只觉得脑瓜子嗡嗡的,紧接着便意识到是刘琰过来,纷纷停下了手。
被震到耳朵不断嗡鸣的刘琰放下喇叭,面无表情的开口:
“各村里正过来,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打斗的原因很快被理清楚。
起因很小,只是为了吃饭的顺序,说出来很惹人发笑。
但能打起来,是因为它真的很要命。
如今逃难队伍的人数涨到了四千多人,人太多,不能同时埋锅煮饭,这会导致砍菜取水喂马等同样重要的活计人手不足,所以必须分批。
但饭煮熟又需要时间,以至于最后那批吃饭的人,基本上刚吃完就得启程。
队伍走的急,吃饱的人不停下来消化一会儿,而是直接剧烈运动,那肯定会出事。
所以路上有人腹痛不止,有人直接全吐了,都是咬牙硬撑着追上来的。
这样的情况一两次还能撑住,时间长了,必死无疑。
谁都想躲开最后吃饭,推来推去,便开始了欺生,前面的村子推给刚加入的,刚加入的又往给大户种地的田佣身上推,可田佣也不是好欺负的,这些人不像村民有关系能抱团,可他们人多,又都是青壮男人,哪受得了这欺负?直接就打起来了!
刘琰只能把晨时和午后的启程时间再往后延长半小时。
四千多人都控制不住慢成这样了,刘备到底怎么让十万多人每天行进十余里的?!
想不明白,刘琰只能先将重点放在田佣身上。
遇事直接动手可不是什么好习惯,必须得给他们改了!
刘琰抓来了何悯,询问她有什么解决办法。
“田佣没有家室,又都是青壮男子,遇事很容易打起来。”
顶着硕大的黑眼圈,何悯无奈道:
“若是能分出来单独列队,让徐远和田丰去严管,或许能好一些?”
刘琰同意了,只是……
她怎么觉着自己这个逃难队伍越来越不正经了呢?
这感觉在她看到徐远带着上千田佣,拿着削尖头的木矛做武器,走着还算规整的步伐时,越发强烈。
刘琰还只是觉着不对,沿途的大户则直接被吓得不轻。
数千流民就已经很可怕了,这组织齐整,手持武器的流民,和军队有什么区别?
战斗力是比不过大军阀手下披甲的精锐部队,但攻打他们完全没问题啊!
战战兢兢的大户们连忙让仆从搬出米粮,备上酒肉前去劳军,以免自家被劫。
刘琰看着自动送上门的粮食,更加迷惑了。
不是,她真有那么可怕吗?
看身后又扩大了的队伍,刘琰陷入沉默。
好像…可能……应该,好吧,她现在和张角差不了多少,是有点吓人。
说起来,以她的金手指,也不是不能选择黄袍加身,再把诸葛亮抢过来打工的?
刘琰这个念头没持续多久,就迅速夭折了。
随着队伍人数还在不断增加,何悯徐远郑高田丰各村里正无法处理的事情更多了,最后全累积在她手里。
上万人聚在一起吃饭,木柴居然会不够,米都煮不熟!
保证水源成了更大的问题,宿营地也开始找不到合适的,不仅需要提前派人去找,时不时还得分开休息,出发时联络又成了大麻烦。
队伍前行,头尾长度能有七八里,想找人半小时起步,通知消息两个小时开始算,上不封顶。
吃住水平大幅度下降,已经有不少人开始上吐下泻了!
为了谁先吃饭,各村里正连同田丰又开始到她面前吵,啊,感谢他们终于不带着全村人械斗了呢!
刘琰只觉着自己这几天梦回高三,还天天在过双十一,右手为了买需要物资省钱比价,计算器都快摁出火星,左手拿着电学课本,研究怎么在路上发电储电充电,时不时还得询问医生买药,同时又得尽快处理这些不断汇集过来的要命事务……
这皇帝爱谁当谁当,她反正没兴趣!
连续四五天熬到凌晨一两点,白天醒过来还得骑马赶路,在极度疲倦和高强度用脑的摧残下,刘琰的精神状态越发稳定。
稳定的发疯。
将记了几十条待处理事务的本子摔在地上,刘琰准备离队出走。
她!不!干!了!
只是还没起身,徐远便兴奋的掀开帐门进来。
“天师,天师!斥候找到刘使君队伍了,离我们不到二十里!”

刘琰精神瞬间就起…太累,起不来了。
不过刚才离队出走的想法总算消失,她猛拍桌子:“还愣着干嘛?去叫何悯过来写信啊!”
直接去找刘备是不行了。
她比原计时间拖延了九天才找到人,现在刘备身边最差也得有个七八万百姓,鬼知道分了多少营地,人又在哪儿,直接过去很难找到他,再加上交代情况商量后续什么的,两三天都不够用。
离开时间太长,自己这边肯定会出事,还是先派人去说明情况,不仅能节省沟通成本,还能让她抽空补个觉呢!
就是可惜穿越一场,过往所学全作废,成文盲了,不会写也看不懂汉隶书,只能何悯来。
过来的何悯黑眼圈比过往更重,已经到和熊猫一较高下的地步,连找到刘备人马的消息也没让她高兴半分,而是游魂般的拿起纸笔,问道:
“天师要怎么写?”
“正常写。”
刘琰只有上学时给什么都不会李华写信,哪里会写这个?她迅速学会了打工人最痛恨老板的行为——把问题踢回去。
这有些坑人,所以刘琰还是认真想了想,刘备现在会缺什么来表示诚意。
算了算手头节省出来的余额,她决定取一大半出来,全买粮食。
“记得加上我们不用他操心粮食,还能再……送他十五万斤。”
闻言,何悯手一个不稳,直接划废了整张纸。
天师口中的斤与汉斤不同,而是多了一倍,十五万,实际上是三十万斤,这足够一万人吃一个多月了!
您知不知道这价值有多重啊!
就算是……
回想这几天刘琰越发烦躁的模样,何悯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应道:
“是。”
投刘已成定局,她的能力改不了天师决定,只能应下,但应下归应下,投后如何却是何悯现在必须要考虑的。
这不用动脑子,用脚投票就够了。
她在天师这边是管着上万人,财权安危都不用忧虑的何总管,在刘使君手下,只会是一乡间妇人。
必须争取天师应得一切!
有了方向,何悯落笔速度便快了起来。
困乏的刘琰脑子还在放空,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她还得找个合适的人去送信,再带点东西证实自己‘天师’的身份,省得被刘备当成玩笑。
人……目前也就郑高最合适,他没何悯徐远这些人忙到脱不开身,见过世面,还和简雍认识,应该能快速搭上话。
就你了皮卡丘,快去!
听刘琰让自己送信,郑高呼吸一滞,肚皮跟着颤了几下,他下意识挂上过往面对权贵时的笑脸,疯狂摇头拒绝:
“天师开什么玩笑?小人身形残缺,又是个演滑稽戏的俳优,哪里能做使臣?太损您颜面了!”
虽然司马迁专门做了《滑稽列传》,以表彰这些人讽谏君主的作用,但除了少数幸运儿,大多数演滑稽戏的俳优,等同于权贵家中的鹦鹉,甚至比一般奴隶更加低下。
上层权贵豢养他们,以观赏表演取乐,但在重要面谈时,乐人只需要停止演奏即可,而侏儒俳优却需要侧身躲避。
郑高严重觉着,让自己这个半侏儒俳优做使臣,极大可能会被对方视为侮辱,保不齐连投奔这件事都要搞砸。
这他如何担待的起?必须拒绝!
刘琰没有改变主意。
她知道侏儒俳是身份低下,但那可是刘备和诸葛亮啊,总不至于连这点容人之量都没有。
要真没有,那她投奔干嘛?
郑高还只是身份低下,她可是连皇帝都不当回事的!
这么想着,刘琰道:“没事,你去就是,出事我担着,大不了我们不投奔。”
郑高愣了。
他完全没想到天师会这么说,连出了错也不怪他。
绝不可能出现的信任与职责落到肩头,郑高小腿颤粟,人站不稳,心更是跳的厉害,他分不出这到底是什么情绪,只觉着这一刻就算是死也心甘情愿。
“天师放心,小人必将信送至刘使君面前!”
带着信,证明的礼物和一队乡勇,郑高平复了激动的心情,好像执行危险任务般,视死如归的出发了。
别说找刘备,找简雍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百姓太多,进入便陷入人山人海,压根看不见个兵卒,走老远都转不出去,找人询问也是一问三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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