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漂亮假千金,嫁个硬汉养崽崽by棠栀
棠栀  发于:2024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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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裴浩南点头,“娘,你是不是真有功夫?公社的人都说你好厉害。”
“……”林云初抿唇笑。
公社的人其实是不是说她很厉害,是说她超级凶悍。
上次她把公社那四个人绑着晾树上一晚上后,她的恶名就传开了。
刚回公社的时候,好些男人那眼睛直勾勾的,现在看她都很避讳,害怕一个不小心就被她绑起来。
“娘知道一些基本功,可以先教你们。基本功扎实了,下次你们三舅舅休假回来,我可以让他教你们一些防身的功夫。”
“太好了。”
和昨天一样,三小只没选择回裴家,而是跟着林云初回了顾家。
吴薇茵出去干活了。
罗菲菲没在家。
谷秋红在家做衣服,缝纫机踩得哗哗响。
“小姑子,给咱娘做的衣服,差不多做好了。你看看。”
看到他们回来,谷秋红将自己做好的衣服拿过来给林云初看。
衣服版型不错,针线很扎实,大小看着也合适,林云初点头,道,“娘回来后,就给她试试。手工费我先给你。”
“不用!”谷秋红坚决的拒绝,“这是你娘,也是我的婆婆娘。你出布料,我出人工。我这若收钱,就真不要脸了。”
“那好吧。谢谢三嫂!”
林云初没坚持。
和谷秋红接触一些日子后,她发现她比罗菲菲好打交道很多。
也清醒很多。
罗菲菲那脑袋不知道被林可可如何洗的,本来就是很小气的人,现在更小气更刻薄更无理取闹了。
“噗通!”
“噗通!”
院子外面突然传来两个不大不小的声音。
林云初一看,院子外面被摔下了两只鸭子,一只奄奄一息躺在地上,一直站直身体,奋力蹦跳,奋力拍动翅膀,无奈这蹦跶的鸭子双脚被稻草绑着,翅膀也被稻草绑着,根本就跑不动。
“哥哥!是哥哥带回来的野鸭!”
裴浩南一眼看到裴安康。
裴安康看他们出来,随即转身走了。
“……”林云初,小屁孩是啥意思?
“那,咱们把这鸭子煮着吃了!”裴浩南看着鸭子,果断的道。
“是的。大哥的意思就是这样的!大哥,对吧?”裴浩南走到院子外面,大声询问裴安康。
裴安康刚转身挺快的,但其实没走远。
此刻的他正爬在顾家院子外面的一棵树上,翘着二郎腿乘凉,裴浩南喊他,他也没应,用看“傻瓜”一样的眼神看了一眼裴浩南。
裴浩南一眼了然,转头和林云初道,“是的。大哥在骂我,骂我,这也需要问。”
“……”
林云初,这兄弟之间还挺有默契的。
既然如此,那就开干。
烧热水。
宰鸭子。
烫鸭子,拔鸭毛。
所有人都参与了进来,谷秋红也来了。
她干活麻利,速度非常快,因为她的加入,两只鸭子很快就处理好了。
“三嫂,这鸭子咱们一般怎么煮?”
“都行,煮汤,干炒,都是可以的。只是我不知道你们越市那边怎么做。”
谷秋红问。
“我们那边比较喜欢做的是仔姜鸭,我看家里有不少仔姜,要不,今天就试试仔姜鸭?”
林云初询问所有人意见。
“好呀,好呀!”裴银瑶拍手。
“我同意!”裴浩南点头。
“那我也同意!”裴聿城立马赞成。
娘做的鸭子,肯定很好吃。
谷秋红看着林云初白白嫩嫩、犹如香葱一样细长的手指,心头有些疑惑,她家小姑子这娇滴滴的人,真能做出来吗?
“我觉得可以。”
心头虽有疑惑,她还是点了点头。
毕竟孩子不是她的,鸭子不是她抓的。
怎么做是他们的自由。
她帮忙打下手就好。
“那行!今天让你们尝尝我的大菜手艺。”
林云初再次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
谷秋红非常配合,动作利落地帮她将所有配菜准备好。
生姜削好皮,切成薄片。
洗好辣椒后切好备用。
林云初本想在里面加香菇,但公社没香菇,最后他们用茄子代替。
配料准备完成后,林云初拿着菜铲从油缸里舀了一勺猪油,锅热下油,而后翻炒早就剁好的鸭肉。
野鸭肉比家养的要紧实,肉炒至金黄之后,林云初舀了一勺水,准备闷半个小时。
谷秋红一边烧火,一边看林云初炒菜,看得一愣一愣的。
她知道林云初早晨做了炒饭,但她没想到林云初做菜的会这么熟练。
在他们家,林可可是从来不下厨房的。
一家人出去干活,林可可呆家里,也是没饭吃的。
林可可从小身体不好,要死不活好多年,吴薇茵见她体弱多病,也依着她,从不让她干家里的活。
家里喂鸡喂鸭煮饭炒菜扫地之类的活,她一点都不干。
她每天热衷的事就是,躲屋子里不晒太阳,说不晒太阳,自己就会变白。
没事的时候,她会将黄瓜切成碎片,贴脸上,说这样会美白。
那手除了洗自己脸和衣服,其他时候,都踹兜里,说手边粗糙就不好看了。
林可可虽然从不做工不干活,但她也没发现林可可皮肤有多好看,她脸依然黑黑的,粗糙的,和林云初相比,简直就是泥和云的差别。
她那手也黑黢黢的,不像林云初这样又细又长,白嫩细滑。
所以她才惊讶,林云初这肌肤,这柔软白皙手指,她以为林云初从未干过活。
“小姑子,你在城里,真的经常干活吗?”
“对啊。”林云初点头,“林家人都很忙,我上学回家后如果很早,家里家务都是我干的。”
“大小姐干家务?林家没请保姆吗?”
谷秋红更好奇。
林云初笑了起来,道,“林家以前还算可以,算得上大户人家,后来,其实也就一般。”
林家爷爷在世的时候,头衔挺高的,风光了几年,但没几年就去世了。
林家爷爷一去世,林家一落千丈,以至于林志峰退伍回来,连个好工作都没安排上。
这些年,林家自吹家大业大,依附的不过和司家的关系。
“当然,现在可能一般都算不上。”
林云初不咸不淡的道。
按理说,林可可和司哲彦两人婚事定下来后,司家碍着林可可孙媳妇的面子,怎么说都要捞王秀君一把,但这好些天过去了,她却没听到任何关于王秀君出来的消息。
难道她判断出错了?
谷秋红顿时笑了起来,“那在咱们家长大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可可小姑子,日子可能不太好过哦。”
“……”林云初抬了抬眼眸,笑得意味深长。
此刻的林可可,日子过得确实很抓狂。

王秀君被关进去后,家里的活完全没人干。
林志峰根本不管家里的事,每天一回来后,就坐在沙发上。
家里煮饭炒菜,扫地拖地洗衣服,全是她的。
她在燕围口都没做过的事,回到林家后,统统做了一遍,不仅做,还天天做。
更闹心的是,做的菜,林志峰还有些嫌弃,说不是咸了就是淡了。
还故作不经意地问,“你不是农村长大的吗?农村的孩子,不都是会干活的吗?”
她直接回怼他,她在农村从未干过活!
林志峰哦了一声后,喃喃发声,你还挺娇气的。
“……”林可可想怒摔家里的一切。
她想住进司家,司家有保姆。
她每天只要做少奶奶就好,不用干粗活干累活。
可司家现在就好是遗忘她这号人一样,从未主动邀请过她。
她始终觉得,不管什么感情都需要双向奔赴。
司家真不主动,她太主动,去司家也会让司家看不起。
就因为司家对她不闻不问,她想找司家帮忙处理一下王秀君的事,都开不了口。
王秀君这边的事,这才多久,好似脱缰野马一样,事情走向发疯了一般,继景从梦一定要状告王秀君偷她孩子后,又一个女人去公安局问罪王秀君。
这个女人前面生了三个女儿,第四胎生的儿子,却被告知男婴是死的,她男人受不了,开始精神恍惚,精神一恍惚,干事也恍恍惚惚,干事一恍惚,被公社批评。
公社一批评,其他不怀好意的人,就专门欺负他,骂他是绝户,骂他断子绝孙,他承受不住压力,觉得生活无望,没精气神后,早早去世了。
女人辛苦将三个女儿养大,听到景从梦找到孩子的消息后,她也去找公安局。
好巧不巧,还真在邱家湾那个拐卖窝窝里,找到了她一出生就说死掉的孩子。
找回孩子本是皆大欢喜的事,这女人喜极而泣。
这事本应该告一段落,但这女人的女儿不同意了,她三个女儿已经嫁人,嫁的人家,家境都不错,不好惹。
三个女儿底气瞬间便足,说她们父亲英年早逝,全是因为王秀君利用职位拐卖了他们弟弟,如果她们父亲不去世,她们母亲不会这么辛苦,她们成长道路上不会遭受这么多白眼。
她们父亲的死,她们母女三年这些年的苦难,都是王秀君所赐,王秀君必须要为此负责。
为他们父亲偿命,赔偿他们这些年的生活和精神损失费。
林可可听到这事之后,只觉得离了个大谱!
承受不了压力,自己死的,这也能赖上她们。
只是拐卖,不是很大的事,可一旦摊上人命,就很麻烦。
最让她想不通的是,这些事,明明是上辈子她和司哲彦结婚很多年才冒出来的事,这辈子怎么犹如雨后春笋一般,一件一件冒出来,拦都拦不住。
“爸,妈的事,你这边想办法没?”
林可可再次追问林志峰。
“我这边正在想办法。你也想些办法,司家那边走勤一点。”
“……”林可可恼火,司家现在对她态度是怎么样的,他没一点底吗?
“爸,现在家里乱糟糟的,你难道不准备做点什么吗?”
“已经很乱了,再做点,岂不是更乱?”林志峰反问。
林可可恨不得抽林志峰一个巴掌。
女人在婆家的地位大部分取决于娘家的实力,要不是自己的对象是司哲彦,自己娘家不能太狼狈,她真的很想直接脱离林家。
“那咱们也不能坐着等。”
“我已经找了关系了,但那边说,现在没法介入。强制性介入,人家担心惹一身骚。大家都觉得你未婚夫家可以搞定,他们不想抢了司家的风光。”
“……”林可可觉得自己还是离林志峰远点,继续和他这样沟通下去,她真会被气死。
回越市后,工作莫名其妙被抢了。
婚姻九曲十八弯。
她觉得一直可以依靠的王秀君被关了起来。
事事不顺。
孤立无援。
都怪林云初,要不是林云初,她怎么可能如此焦头烂额?
她是重生的人,怎么能被现在的困境打败。
林云初自有天收!她在燕围口的情况,比她这要糟糕多了。
只要她比她生活得更差就好了。
现在面对的问题,她总有办法的。
如果所有事情都推动不了,那就先赚钱。
林可可琢磨半天后,决定去找王成材。
林云初盛仔姜鸭出来的时候,冷不丁打了一个喷嚏。
哪个王八蛋在埋汰她?
谷秋红看着满满色香味俱全的仔姜鸭吞了吞口水,这菜,一看就知道很好吃。
“小姑子,这鸭子是裴家大小子拿来的。咱们只是给他做好,鸭子都给他们吧。”
“我也是这么想的。”林云初点头。
小孩打回来的鸭子,她们跟着吃,是不地道的。
“浩南,鸭子炒好了,你带回去和弟弟妹妹一起吃,今天吃了,明天也能吃。”
林云初将炒好的鸭子,用大碗装着递给裴浩南。
裴浩南看了一眼鸭子,又看了一眼林云初,眼睛里面瞬间包满了泪水。

家人才不会这样。
“……”林云初心头倏地划过一阵暖流,道,“娘只是担心你们明天没好东西吃,所以才让你们把这些东西带回去。既然你们这么心疼我,那就,我们一起吃吧。”
裴浩南小脸蛋上笑容绽放,澄澈眼眸里都是满意,“好的呢。”
稚嫩声音里都是愉悦。
“大哥,下来吃饭!”
裴浩南往外喊裴安康。
裴安康不理。
裴浩南小眉头一皱,道,“大哥,你不下来,万一这东西我们吃了拉肚子怎么办?”
裴安康眼眸一抬,立马三两下从树上划了下来。
吴薇茵还没回来,林云初给她留了一下菜。
而后大家开吃。
谷秋红看到林云初做菜架势后,知道她做的菜肯定很好吃,但真吃下一口后,她整个人都愣住了。
这菜怎么会这么好吃?
比他们村里炊事师傅做的还要好吃。
鸭肉紧实细嫩,非常有嚼劲,鸭肉里面掺杂着淡淡的仔姜香味,不仅下饭,还让人回味无穷。
裴浩南和裴聿城两人看到菜之后,小心翼翼夹了一块小小的鸭肉,这一吃,小小人儿的表情瞬间夸张起来,“哇!太好吃了!”
“这么的好好吃!”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彩虹屁吹过不停。
但由于都没上学,词汇量着实匮乏,说过来说过去,就只有这么两句话。
“你们不要只吃小块的肉,我今天做了一只鸭子,剁了两个鸭腿,两的翅膀腿,来,你们四个,每人一个。”
“大的吃大鸭腿,小的鸭翅腿。”
林云初将碗里的剁的四个腿坝子夹给裴安康、裴浩南、裴聿城、裴银瑶。
裴安康看着这鸭腿,有些恍惚。
裴浩南眼里都是惊讶。
裴聿城则两眼放光。
裴银瑶看着小小的腿坝子,大眼睛里也泛着光,而后抬头,满眼都是惊喜的道,“哇哦,我们也有腿腿吃呢。好多肉肉呢!”
那欢喜劲可爱又真实。
“我们不吃这个,给你家是其他孩子吃。”
裴安康将自己碗里的鸭腿夹回碗里面。
裴家孩子多,他们几个是没有吃鸡鸭腿资格的。
大婶二婶说,他们堂兄堂姐在长身体,要多吃点,让他们懂事点,不要和他们抢着吃。
有次裴安康很生气,道,“别人家都是小孩吃鸡腿鸭腿,为什么到他们这,他们最小的都没得吃。”
“这鸡是你们养的吗?这鸡是你们宰的吗?这鸡是你们做的吗?你们都没做,还想吃鸡腿鸭腿?有给你们吃就已经很不错了!挑三拣四,就不要吃!”
然后他们被赶了出去。
闻着鸡肉的香味,他弟弟妹妹馋得眼巴巴。
可他们除了吃到一些饭,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吃到,连汤都没喝到。
那次以后,他就知道,不要想太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这个家,他们本来就是外人。
和他以前的日子比起来,在这里,虽然受些气,但起码有一个房间,不至于露宿街头,起码很多时候,不至于太饿。
裴家奶奶也还不错,她只是太忙,有太多农活要干,顾不上他们。
后来,他就和弟弟妹妹说,大人给吃什么就吃什么,上桌不要抢不要提要求。
想吃什么就告诉他,他长大了,都会做给他们吃,买给他们吃。
弟弟妹妹也都很乖,非常听他的话。
这也坚定了他的信念,以后一定要成为世界上最有钱的人,给他们最好的生活,给他们吃最好吃的鸡腿,天天有肉吃。
裴浩南见裴安康夹回鸭腿,也将自己碗里的鸭腿夹回大菜碗里。
“我们的规则就是,小孩长身体,必须要吃鸭腿。”
林云初态度非常坚决和霸道地将鸭腿再次夹回给他们碗里,道,“听话!”
裴安康心被狠狠摁住,就很感动。
裴浩南见大哥没再反抗,立马咬了一口鸭腿。
鸭腿原来是这种味道,每一块撕下来的肉是细腻的,一点都塞牙缝,每一口肉,都让人好满足。
裴浩南见自己弟弟吃得这般狼吞虎咽,没说他,而是自己也低头慢慢吃起了鸭腿。
这是他来到裴家后,第二次吃到鸭腿。
上一次还是裴淮远带他们回家的时候,裴家婆婆杀了一只鸡,有裴淮远在,那些伯伯婶婶们谁都没意见。
他是兄妹中最大的孩子,对所有的事有清晰的记忆。
弟弟妹妹太小,并不了解。
可他却知道所有的一切。
裴银瑶年纪小,不断地咬肉,却怎么都撕咬不下来,急得满头大汗。
“瑶瑶,不要着急,我来帮你。”
林云初笑容温和地和裴银瑶道,将她手上的鸡腿拿过来,用手将肉撕成一块一块,然后递给裴银瑶。
裴银瑶眼眸跳跃着欢喜,大口吃了起来。
四小只用一个鸭腿吃了一碗满满的饭。
除了裴聿城吃完鸭腿后,其他三个没在夹过菜。
又添一碗饭后,他们只往里面舀汤汁,用汤汁拌饭。
“这几个孩子可真懂事!”谷秋红感慨道,“裴家人口多,他们怕自己吃的东西多,别人没得吃,所以都不会多夹菜。”
林云初却听得很心酸。
几个娃儿成长经历太艰辛了。
以后她一定要他们吃饱穿暖!
“哟,趁着我们不在家,又吃独食了!”
罗菲菲声音传进来。
她闻着家里传出一阵浓郁的香味,一进院子就看到林云初和谷秋红在收拾桌子。
眼眸余光落在桌子菜碗里,她清楚看到碗里有鸭肉。
他们竟然背着她在家里吃鸭子!
林云初和谷秋红两人吃也就算了,裴家四个孩子也在。
这就过分了!
元宝是顾家的孙子,他都没得吃,他们凭什么吃?
难道元宝还比不上他们四个?
“我们顾家的东西,你们可真好意思,天天来吃,裴家没人了吗?天天乞丐样!”
罗菲菲不敢骂林云初,眼眸看着裴安康他们几个,鄙夷且愤怒的道。
“大嫂……你……”谷秋红见罗菲菲口无遮拦,面目丑陋,赶紧拉着她。
“还不让我说了?谷秋红,谁才是顾家人?就应该让你赚了几块钱,你就这般吃里扒外了?”
罗菲菲冷冷质问罗菲菲。
“罗菲菲,给我住嘴!”
林云初冷喝一声,眼眸沉沉看着她,道,“第一,这鸭子不是顾家的,是裴安康从他亲戚那带回来的!他们吃理所当然!第二,这些米,是我回家后买回来的,我喊他们吃饭,和你屁关系都没有。”
“第三,他们现在是我的孩子。你如果再说他们乞丐,那就是在和我开战!你如果真想和我对干,那尽管放马过来!”
“第四,我们本着一家人就应该和谐相处的原则,吃饭之前三嫂说给你们留鸭子。现在看来,请你们吃,还不如喂狗!”
“浩南,去把锅里留出来那碗鸭子拿出来,直接喂狗吧!”
裴浩南非常听话,小身子一转,转入厨房,拿出那碗鸭肉,直接倒在地上。
小黄狗看到鸭肉,嗷呜一声,迅速奔过来。
舔,舔,舔!
吃,吃,吃!
兴奋、激动地直摇尾巴。
看着地上香味四溢、原本属于自己和孩子、却被小黄狗吃得欢实的美味子姜鸭,罗菲菲心头好似被堵了一块棉花,上不来下不去。

林云初则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
她不是不给他们留菜,谷秋红和她说,毕竟是一家人,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多顾着点,关系多少会缓和。
她留了。
但她不配吃!
当然,这么好的吃,被别人看到多少会觉得可惜。
可她并不这么觉得,做人做事,讲究一个态度。
她善良在前,她恶毒在后。
她就是要告诉罗菲菲,你真不如家里这条狗。
“我们先回去了。”
见顾家人又因为他们吵起来,裴安带着裴浩南几个准备回家。
“嗯。你们回去吧。明天记得早点起,我们一起去镇上。”
裴安康没说话。
“好!”裴浩南和裴聿城则回答得十分快。
“大哥,娘真的很好的。”
回来路上裴浩南和裴安康道。
裴安康没应话。
就他现在所看到,林云初确实不差。
可她为什么要对他们这么好?
他们没觉得他们几个很可爱,很懂事。
村里其他的孩子,衣服虽有补丁,但一年多少有几套衣服,可他们呢,衣服都是补丁加补丁,不少大就是好小。
其他人特别嫌弃他们几个。
他们不是很惹人爱,她也不喜欢他们爹……
想到这里,因为吃了一顿饭几乎要消除的戒备心,再次提起来。
“呜呜呜……娘……小姑子真的……”
“她宁愿喂狗也不给我们鸭肉吃。”
吴薇茵一回来,罗菲菲立马跑到她面前哭嚎。
“大嫂,你这是恶人先告状!”
谷秋红听到罗菲菲声响后,走了出来。
“三弟妹,小姑子给你吃鸭子,你肯定给她说话!你被她收买了!”
“小姑子没给你吃吗?你嘴那么臭,气人呢。我好不容易说服她,说我们是一家人,不管如何都要惦记着对方。你倒好!”
谷秋红气愤将下午罗菲菲说林云初和骂裴家四个娃娃的事说了一下。
吴薇茵看着罗菲菲,眉头皱了皱。
罗菲菲狠狠瞪谷秋红一眼,直接撒泼,“这个家我呆不下去了!你们三个女人欺负我们娘俩!你们既然容不在我,那我……我就走……我去找元宝他爹!”
“……”吴薇茵。
林云初无动于衷。
谷秋红没也任何反应。
罗菲菲在地上坐着哭一会儿,发现没一个人理她,自我感觉没一点意思,捂着脸回自己房间了。
她上次才回了娘家,这次肯定不能回娘家。
去找元宝他爹?可元宝他爹说的回家的日子,只差几天了。
她去镇上,坐车还要花钱。
“啊!你这只死狗灾狗!给我滚出去!你碍我事做什么?”
罗菲菲吵着大黄狗怒吼。
林可可不是说会好好收拾林云初的吗?
怎么还让她过这么好!
大黄狗悻悻然走了。
吴薇茵摇了摇头。
林云初就当没听见,这种指桑骂槐的事,她懒得理会。
第二天,天微微亮,林云初就醒了。
刚洗漱完,就听到外头有窸窸窣窣的声音。
顾家小黄狗听到外头窸窸窣窣声音一点反应都没有,林云初立马知道外头来的人,肯定是熟人。
院子门一打开,就看到裴浩南、裴聿城两人牵着裴银瑶站着她家院子门口,他们不远处,裴安康好似守护者一样站着。
“你们这么早?”
林云初惊讶地问。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我们起床就来了。”
裴浩南笑眯眯的道。
去镇上呢!
他们这么大,都没去过镇上。
听说镇上有很多好吃的东西,好玩的东西,琳琅满目,要啥有啥,应有尽有。
公社很多孩子,过年前父母都会带他们去镇上走走看看,让他们看看镇上的繁荣模样。
但他们一次都没有。
每次看到其他小孩从镇上回来,拿着糖葫芦在他们面前炫耀,他就恨不得直接踩碎他们的糖葫芦。
现在有机会去镇上,肯定不能错过时间。
他不仅要去,还要带着裴聿城和裴银瑶一起去。
这样,他们就都是去过镇上的人了。
“那你们等等我。我们马上出发。”
林云初洗漱完后,从吴薇茵箱柜里,拿出前两天他们捡的所有鸡蛋,用背篓背着,一行人浩浩荡荡出发。
“这路好像有点远,等会有车,我们搭个车。”
“不用。我们很能走的!”裴浩南当即反对。
“坐车要花钱!我们很省钱的。”裴聿城补充。
搭车钱再少,他们这么多人,算起来也很多。
“你们不忍心花我的钱?”林云初瞬间了然,笑着问道。
两人都没回答,低头沉默。
“那我们走着去吧。省的搭车钱,我请你们吃好吃的。”
“好!”
裴浩南和裴聿城应得好大声。
声音里全是喜悦。
五人抵达集市的时候,已经大天光了,集市人很多,摆摊的人也很多。
林云初往人流量大的地方瞄了一眼,好地方都被人占了,他们想找个好摊位,有些难啊。

“大婶,您这边旁边有人吗?”
裴聿城笑眯眯和他们站着附近的一个挑着一些南瓜仔的大婶聊天。
大婶三四十岁,非常壮实,听到裴聿城的声音,笑眯眯回绝她,道,“小孩,这个地是我刚找到的。”
“哦。”裴聿城听完应了一声,然后转头,看哪里有缝隙可以插进去。
“大婶,我这一次给你买了四个南瓜,三四一十,我给你一毛钱,你帮我装起来。”
聿裴城刚转身就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看到男人给钱的时候,他眉头皱了皱,道,“这位大叔,什么时候三四一十,三四不是十二吗?”
大婶懵了。
男人没想到自己会被小孩挑出毛病,脸上干干笑了一下。
“哦,我知道了。大叔你肯定是记错了!大叔记好啦,三四十二,你要给大婶一毛二分钱。当然,你可以自己谈谈价钱,说不定大婶会便宜一点呢?”
裴聿城昂着小脑袋,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给大婶和那大叔台阶下。
“我还真记岔了。一毛二,是吧。我给一毛二。”
小孩都这么给他面子了,他还要贪这个小便宜,就真丢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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