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漂亮假千金,嫁个硬汉养崽崽by棠栀
棠栀  发于:2024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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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户口本什么时候能回到自己手上,得看她和裴淮远两人是撤销夫妻关系还是离婚。
这中间又涉及裴淮远现在的生命状况。
事情没落定之前,她决定先等等。
先在燕围口这边生存下来,要生存肯定要赚钱。
公社的活,她要干的话也能干得来,但她更觉得自己得赚更多的钱,毕竟养四个孩子,真的需要很多钱。
她本想和庞大海兄妹一样,在燕围口开一个照相馆,但发现燕围口已经有一个照相馆,她和照相馆老板稍微聊一下后,发现生意非常不好。
镇上的人不太兴照相。
这照相馆最大的客户就是老人拍遗照。
小孩周岁生日照都很少。
燕围口市场只有这么大,本只有一家照相馆,她再开一家,生意也好不起来。
林云初打消了这个念头。
她去市场转了一圈,生意有,但也不是很好。
老百姓们很多人都在温饱线上,手上钱紧,吃的是自己家种的大米,种的青菜,衣服烂了就打补丁,一年买不了两套衣服,有多余的钱他们攒了起来,根本不消费。
市场发展虽不是很繁荣,但她也看到了商机。
燕围口有些小店的生意非常不错,其他的吸引不了人,但吃这个事,怎么都能吸引人。
还有就是,这里裁缝店生意不错。
买衣服很贵,自己买布料,然后在加工,一直都是最划算的。
走访几天后,林云初心头微微有了些想法。
她没打算在燕围口常驻,没必要自己租个店,这钱能赚点就赚点。
只可惜了,她回来之前花好几百大洋买的照相机。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她竟然收到了地理杂志的稿费。
之前她在邱家湾那边拍的喀斯特地貌的溶洞,地理杂志收录了,她投稿时候,写的地址是庞大海那边的,庞大海一收到邮政汇款单,就立马告诉她,然后将汇款单寄给了她。
林云初欣喜。
她这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这样都能赚到钱。
那她这相机就没白买!
“这小姑子,一天到晚都在外面跑,都不知道她在跑什么!除了给家里带点肉和干货回来,啥好吃的都不带!”
罗菲菲好奇林云初每天干的活。
但又不好问。
更恼火的是,因为她故意找过她一次,她现在不管去哪都避着她。
吴薇茵每天就只干活,其他的事,不咋管。
她在她面前说一下林云初,她的话永远都是,“云初才来公社,对这里不熟,到处看看没什么问题。”
“她城里长大的,以前都没干过活,没理由回自己家就要干活。”
罗菲菲气,只能找谷秋红抱怨。
“小姑子回来后,家里每天都有肉吃,这还不好?能每天带肉和干货回来,已经非常大方了。你若看不上,你买比她更多的回来。”
谷秋红回她道。
罗菲菲一愣,然后瞪她一眼,道,“谷秋红,你这算盘珠子都蹦我脸上了。小姑子买肉,我也买肉回来,你啥都不出,还能天天吃肉!你想的可真美!”
“谷秋红,你就是个叛徒!林云初让你做几件衣服,你就成为她的狗腿子!之前你明明说,不管如何,都和我一条战线的。”
谷秋红将自己正在晾晒的衣服往晾衣绳上一甩,道,“大嫂,你这话说得就不好听了。论狗腿子,你才是狗腿子中的极品!可可小姑子,让你干啥就你就干啥。”
“你嫉妒可可对我好!”
“呵呵,我嫉妒你什么?可可小姑子这么好,她天天卖肉回家里吃吗?她这么好,怎么给你的布料会是云初扔家里不要的边角料?”
这话好似一把刀一样插罗菲菲心坎里,她怒瞪谷秋红,气急败坏的道,“谷秋红,你会后悔的!你这么看不上可可,可可现在可是城里人!她以后发达了,我绝对不会让她搭理你!”
谷秋红冷笑一声,“谁稀罕似的。”
和林云初接触一段时间后,她发现林可可全是虚情假意。
越市林家夫妻来燕围口认亲后,给了她不少钱,但她一分没花家里。
再次回来的时候,送他们的礼物就一些破布料。
话说得挺好听的,但就只长了一张嘴。
还不如林云初,林云初不说什么好听的话,但她一是一,二是二,让她干活,她就给钱,一点都不含糊。
罗菲菲更气了。
当即去了公社,给林可可打电话告状。
电话一拨出去,她就有些后悔了。
林可可现在应该已经和司哲彦结婚,住在司家。
可她拨出去的电话却是她留给她林家的号码。
她正准备挂掉电话的时候,对面传来了林可可熟悉的声音,“喂,哪位?”

罗菲菲赶紧开口,然后问道,“你还在林家?我以为你已经住司家了。”
这看似寒暄的话,让林可可感觉自己面子顿无,道,“我回娘家有点事,刚好听到电话。”
“我就说嘛。结婚了,肯定呆婆家的日子要多点嘛。”
电话这头的林可可脸瞬间冷了。
她是真没想到,自上次将自己资料送给司家后,司家就没再来主动找过她。
她主动去司家几次,但司家每次都只有保姆李妈在家。
所有人都好似在故意避着她。
林清润不是这个事,就是那个事,好不容易碰到,她态度都是淡淡的,然后说自己有事,立马走了。
司烨霆更甚,她完全见不到。
她主动找,李妈就说,老爷子心情不好,不见任何人。
好似,她和司哲彦这婚姻,让他们全家充满阴霾一样。
她很想住进的司家,但司家人淡漠的态度,她想去也去不了。
且司家小魔王更可恶,她一去,只要他看到,他就赶她出门,说家里不欢迎她,说她不要脸,抢她嫂嫂的位置。
“你打电话过来,是有什么事吗?”
林可可不想和罗菲菲说她这边的事,直接开问。
罗菲菲心头隐隐觉得有点失落,平时林可可见她都是大嫂前,大嫂后的,她好不容易花钱给她打个电话,她态度这么疏冷。
“哦,我就是想告诉你。林云初天天在外面跑,好像要做生意什么。她现在很厉害,把谷秋红收买了。给裴淮远几个孩子,买这买那。她那人就很虚伪,嘴里说不想嫁给军人,却对人家孩子那么好!”
“那些孩子,天天娘,娘的喊。我怀疑,她是故意在你和你对象面前针对你,挑拨你们的关系。”
林可可怒气一下上来了。
如果罗菲菲说的都是真的,林云初就是真的在挑拨她和司哲彦的关系!
故意表现出自己是受害者,让司哲彦同情她,让司哲彦觉得自己还有机会。
林可可回想那日他们回越市时候,林云初站车边,司哲彦在她耳边说的话。
那话她听不清,但现在在看,他那口型,不就是“你等我”三个字?
他们当着她的面在暗度陈仓!
“大嫂,太谢谢你告诉我这个消息了。林云初现在在公社过得风生水起,那日子也嚣张不了多少。她很快就要成为寡妇了!”
只要她成为寡妇,她这就不存在离婚、撤销婚姻的事。
她要让她将寡妇这个事坐实。
“啊!”
罗菲菲震惊,“这是哪里来的消息?”
“我男人已经回部队了。她男人没了的消息部队现在还没对外公布,但应该很快了!”
“这个,有点悲惨啊!”
她虽然很讨厌林云初。
但一想林云初年纪轻轻做人后娘,这冷不丁,还要做寡妇,这人生,还真是悲惨无尽啊。
“大嫂,这事你先不要说。”
林可可像模像样的叮嘱罗菲菲。
她之所以这样叮嘱罗菲菲,是因为罗菲菲本就小肚鸡肠,是个大喇叭,她越不让她说,她就越会说。
“哦,好。”
罗菲菲挂断了电话。
越想越觉得林云初凄惨。
本想一回来就嘲笑林云初,让她不要嘚瑟。
可一想她男人那德行,她男人若知道这事是她说出来的,肯定会削她。
林云初死男人的消息迟早会传回来,那她就听一下林可可的话,先不说。
“来,来,来!”
“浩南、聿城、银瑶,你们三舅妈给你们做的衣服都做好了,你们过来穿一下。”
谷秋红本来打算只花两天时间做好的,但没想到林云初要求她按照她的设计图纸做,这些设计款式她以前没见过,琢磨了两天后,才开始动手,衣服完工最后一起花了四天。
花的时间多,但她却很喜欢自己做的衣服。
这衣服的款式,看起来很时髦,她在燕围口没见过。
虽没见过,但不妨碍她觉得衣服好看。
裴浩南和裴聿城小心翼翼穿上衣服,穿上之后,他们一看彼此,大眼睛都亮了。
再看刚换上裙子的裴银瑶,眼睛里都是惊喜。
林云初非常满意效果,这衣服效果和她预想的一模一样。
现在农村孩子穿的衣服,都是开扣的衣服,颜色花花绿绿。
她让谷秋红给裴浩南做的衣服,是一件polo衫款式,前面扣子用的虽是现在黑白平扣,但衣服却非常好看,裴浩南一穿上,就有一种非常有气质、贵气的感觉。
裴聿城的衣服则简单一些,一件圆领T恤,款式简单,但版型非常好。
裴银瑶的是一条娃娃领的连衣裙,小裙子一穿,她脸蛋更白皙,整个人立马漂亮了。
裴浩南和裴聿城两人配的是黑色短裤,裴银瑶则是四角小短裤。
林云初在村里走好几圈后,发现村里小几岁的孩子都不兴穿小短裤。兴许是因为经济原因,大人们觉得这么小的孩子,穿不穿无所谓。
她后来发现裴银瑶也没小短裤,外面一条松垮垮的裤子,被人一扯,就露出小屁屁。
现在她喊她娘,她绝对不允许她家姑娘不穿小短裤。
“云初,这衣服,可真好看!”
“做的时候,我就觉得这衣服不简单,但我没想到,这衣服最后穿出来后,效果会这么好!”
“他们三个穿上这衣服,都不像是农村娃,一个个活脱脱都是城里娃!”
最兴奋的人是谷秋红,衣服是她做的,看自己做的衣服这么好看,她成就感感满满。
“是三嫂你手艺好!”
林云初非常爽快的将手工费递给她。
“云初,这款式是你告诉我的。我不能收这么多钱,镇上收工费我去问了一下,只要八毛一套,我就收你八毛吧。”
谷秋红退回林云初多余的钱。
“就因为款式不一样,你花了更多的时间。所以肯定不能算八毛,这样,一块一套,三嫂你看可以吗?”
“那就一块。”谷秋红这次没推辞。
“我看他们穿着衣服都好看,我在去买点布料,三嫂你再帮忙做四套,还有,还要你帮忙给母亲做一套。”
谷秋红脸上笑容掩不住,新单子这么快就来了。
自然,让她更没想到的是,还没过多久时间,她单子会多得完全做不过来。
“大嫂来了。”
在看到罗菲菲带元宝进来的时候,谷秋红笑容消失。
罗菲菲素来看林云初和裴浩南三兄妹不爽,今天看他们三个穿这么好看,还不知道要如何埋汰、如何阴阳怪气。

“哟,穿得还真好看。只是,穿这么好看,又有什么用?”
罗菲菲和他们猜测的一般,开始阴阳怪气。
“走,走,元宝,咱们回屋去!”
在林云初和谷秋红等她下一波阴阳怪气的时候,罗菲菲拉着元宝回屋里了。
就这么结束了?
这很不像罗菲菲的作风。
更让林云初有些哭笑不得的是,罗菲菲看她和裴浩南几人的眼神有很多的同情。
她既然没惹事,这么随便的一句话,林云初决定不计较。
“这些衣服,你们都穿回去。”
林云初笑着和三小只道。
“我们穿现在的衣服就好。”
裴浩南迅速脱掉新衣服,把旧衣服穿上。
好不容易才有的新衣服,他们可不能就这样穿脏了。
裴聿城见裴浩南脱掉新衣服,也迅速脱掉,道,“旧衣服干活比较方便。”
林云初心头微微发酸,这三个孩子,太懂事了。
一想他们很快就要失去人生中第二大靠山,她心头就发紧,难受。
“我以后,一定也会给你买很多很多新衣服的。”裴浩南将新衣服挽在自己手腕上,眼神坚定地道。
“嗯。”林云初点头。
“娘,我发现那边长芦苇的江渚上,有野鸭子,如果抓到野鸭子,就可以给妹妹吃鸭腿。我想去,可以吗?”
裴聿城拿到衣服后,小心翼翼探问林云初。
燕围口属于海边小镇,有河流汇入大海。
河流处,有很多江渚地,上面长着很多芦苇和杂草。
去河中央的江渚地,需要船只,以前大家没田地,缺衣少食的时候,会到处找野味,那里就是最好的野味地,有野鸭,但一般人都抓不住,因为野鸭能飞能游泳,速度飞快。
“你咋去?”林云初没直接否定他,笑着问道。
“我发现竹筏,我们可以撑竹筏过去。”裴聿城认真地道。
“好啊。我和你们一起去!”林云初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裴聿城惊讶地看着她。
裴浩南也非常惊讶地看着她。
之前他们兄妹想去那边玩,人还没上船,就被人告密了,惨遭他们家阿奶一顿毒打。
他们还被裴家堂兄弟嗤笑了一番,说他们有多调皮,就会多挨打。
大人们都不同意孩子们去那边。
因为之前有人想过去,但翻船了,尸体都没找到。
可越是这样,他们越好奇。
更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林云初竟然会愿意和他们一起去探索。
“那我们现在就去。”
裴聿城害怕林云初反悔,赶紧拉她走。
林云初有些哭笑不得。
一行人一起到河流边后,裴聿城拉上裴浩南将河边的小竹筏拉出来。
小竹筏看起来有些陈旧,但还挺结实的。
“……”林云初。
这几个小家伙,原来一早就准备了。
难怪后来裴淮远牺牲后,他们也自己好好长大了。
“顾家小闺女,你们这是要去河中央?”
经过的人皱眉问道。
林云初点头,道,“对。浩南、聿城他们想去那边看看,我带他们去。”
得到肯定答案后,那人一边摇头一边劝,“这可不好。那边是禁地,我们村的人都不去的,危险!”
“我们会游泳,才不危险。”
裴聿城立马反驳。
“怎么不危险?你个小孩,懂个啥?一点点大,万一淹死了怎么办?顾家小闺女,你这也太胡闹了,那边真的很危险!”
林云初笑着回答。
她之所以要带他们几个去,第一是,她觉得对面可能真的有野鸭,能改善一下伙食;第二是,因为她对原主的游泳水平非常有自信,能在洪水奔腾的时候,救人上岸的人,能差到哪里去。
“你,你这人,怎么和你怎么说都不听呢?行,行!你爱去就去,好言难劝将死的鬼!”
那人有些愤怒地走了。
林云初耸了耸肩,转头和裴浩南、裴聿城三人道,“竹筏太小!浩南,你带么妹在这等我们,我和聿城先去河中央。”
裴浩南其实也很想去,但想了想,一个竹筏压根载不了这么多人,最后点了点头。
林云初和裴聿城两人上了竹筏。
裴聿城一上竹筏,就用力地抓住竹筏,手抓得死死,小脸蛋上都是紧张和惊恐。
林云初惊讶,“聿城,你以前没坐过竹筏?”
裴聿城摇头。
“那我划回去,换你哥上来。”
“不行!”裴聿城拒绝,然后可怜巴巴和林云初道,“娘,马上就要到了。我真的很好奇芦苇里有什么?那里面会不会有金子?”
“行吧。我带你过去看看。”
林云初没拗过裴聿城。
孩子一旦动了这种好奇心,她现在不带他来,他以后自己也会来的。
与其这样,还不如她带着她一起上来。
起码她能保证他的安全。
“哎,那边,顾家小闺女真带着裴浩南他们三兄弟去河中央了?”
向家老四上次被林云初收拾、还被带去派出所后,向白云记恨着,看到有人骂骂咧咧说林云初的回来,赶紧问道。
“可不是?我都和她说了,让她不要去,她还是要去!”
“真的,这孩子不是她自己生的,她使劲霍霍。”
向白云脑袋一转,眼前一亮,顿然开悟,道,“我看她对他们三个好,纯粹是为了作面子工程。谁愿意一结婚就做后娘?她是想不动声色地杀人灭口,这样她就不要做人继母了吧?”
“……”那人。
“我觉得就是这样的。这城里回来的人,心可真狠!我觉得,你应该去告诉一下裴家人。”
“万一裴家这几个孩子真被淹死了,那可就……”
向白云吭哧吭哧、一边摇头一边道,“哎,悲惨!”
“行!我现在就去找裴家人。这太危险了!”
“那可不是?我们可不能让顾家小闺女霍霍祖国的花朵!她不想嫁人就离婚,没必要杀人灭口啊!”
两人聊天中,林云初身败名裂,成为了一个不择手段、谋杀继子继女阴险歹毒的女人。
此刻的林云初已经带裴聿城上了芦苇地。
河中央的芦苇地上的芦苇又高又密,芦苇叶子杂乱,叶子边缘比岸上的要硬,要锋利,他们有些寸步难行。
“早知道就带把刀上来。”
林云初皱眉道。
“我们可以踩!可以推!”裴聿城一上岸就非常兴奋。
见芦苇太密,根本开不了路,他用力推两边的芦苇,然后整个人压过去。
非常用力,模样非常滑稽,但也很励志。
小小的身子,大大的能量。
为了能在这芦苇地里寻宝,他真是拼了。
“聿城,你停下来。你看看你这小脸蛋……”
裴聿城一起来,林云初便看到他脸上、脖子上有几刀芦苇叶子还有其他杂草叶子划过的痕迹,渗着血迹。
“我不痛!我一定要捉住这里的鸭子!”
裴聿城坚定地道。
“你们如果真的很想吃鸭子,我给你们买一只大鸭子回来先吃,然后再买一群鸭子,给你们养着好不好?”
“不好!都是你买的,就不算是我们请你吃鸭子。”
“……你一定要来这捉野鸭,是为了请我吃鸭子?”
裴聿城立马低头,这是他和哥哥的小秘密,没想到自己嘴这么瓢,一下就说漏了,“嗯。你对我们这么好,给我们好吃的,还给我们新衣服,我又没有钱……所以我就想到这个办法。”
林云初眸子微微发酸,谁说的人之初性本恶,明明就是人之初性本善!
这几个娃知恩图报,多好的人,死编剧偏偏给他们写成大反叛。
“聿城,娘对你们好,不是为了让你们回报。娘只是在尽自己的责任,让你们过上好日子。”林云初认真和裴聿城道。
“我们其实知道,你不愿意做我们娘的。是我们死皮赖脸,一个劲儿喊你娘,你心软了,才管我们几个的。”裴聿城闷闷道。
“……”林云初心更疼了。
“经常有人欺负我们,因为你,我们才胜了一场……所以,以后如果你和我们爹离婚了,你能不能还让我们喊娘。我不是要你真做我们的娘,只要你答应就好。这样,村里的小孩,就不敢欺负我们。”
裴聿城大眼睛里都是小心翼翼和紧张的看着林云初。
林云初感觉自己心都被这娃揉碎了,父母在身边的孩子,真比其他孩子卑微很多。
若未曾和他们接触,她会觉得他们未来的结局肯定是自己造成的。
可和他们接触后,她发现,他们都是好孩子,一点都不坏。
深吐一口后,林云初眼眸深深看着他,语气非常认真的道,“聿城,你听好了。我既然做了你们的娘,那以后就都是你们的娘。这辈子,娘都会好好带着你们,好好将你们养大。”
“娘永远都不会离开你们。”
“真的?”
“嗯。真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那我们拉钩!”裴聿城伸出小拇指。
林云初也伸出小拇指。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变谁是小狗,来,盖章!”
“太好了。我一直有娘了!”
小孩子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拉钩一完成,裴聿城开始蹦蹦跳跳,和野兔一样欢脱。
原路不通后,他们重新找了一条路。
那条路依然应该有人走过,除了芦苇深点,不需要自己开拓道路。
芦苇从中他们看到了野鸭,但还没行动,野鸭听到动静,迅速飞走了。
裴聿城生气,“这些鸭子怎么跑这么快?”
“早知道我应该把我的弹弓带上来!”
“不行,我不能这么早就放弃。万一有些野鸭没长好,飞不起来也跑不快,被我捡着了呢?”
裴聿城锲而不舍,继续往前走。
这家伙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性格,林云初没制止他,让他找个遍,找个够。
“娘,你快来,快来!”
“哇……娘,你快点过来!”
前面传来裴聿城的惊呼声。
林云初走了过去,看到裴聿城愣在一个小空地上,呆呆看着地面。
再走近一点,她便看到地面上躺着好多的沾着一些泥土的大鸭蛋。
“娘,好多,好多鸭蛋!我们没抓到鸭子,但我们找到了鸭蛋!”
裴聿城双眼冒光的道。
林云初也很惊讶。
本以为这一趟不会有什么收获,没想到这里会有这么多鸭蛋。
纯天然的野鸭蛋。
“可惜我们没拿篮子上来。”
“但我有这个!”
裴聿城迅速脱掉自己衣服,将袖口扎起来,道,“娘,你看,可以用我袖子装鸭蛋。能装多少装多少。我们把这些鸭蛋送回去后,把我二哥的衣服也拿过来。”
“……”林云初给裴聿城一大拇指,“你这小脑瓜子真灵活!知道这么装鸭蛋!”
裴聿城笑得非常得意,“我脑袋瓜子一直很聪明哦。”
林云初忍俊不禁,小屁孩真挺臭屁的。
虽有方法,但他衣服却很小,根本装不了几个鸭蛋。
“哎,我想到一个办法了。”林云初看着遍地芦苇道,“我们可以用芦苇叶子做个小篮子。不用太好看,只要弄个窝窝形状,能装鸭蛋就行。”
“娘,你才是最聪明的。我来剥芦苇叶子!”
裴聿城非常聪明,林云初一说他立马明白她要做的。
咔咔一顿剥,把自己手剥出血了,也不喊疼。
林云初让他停下来,她来剥,他死活不停。
怎么能停呢?
家里鸡蛋能卖钱,鸭蛋肯定也能卖钱。
这么多鸭蛋,能卖好多钱。
他捉不到野鸭,但这鸭蛋卖钱后,可以买鸭子呀!
买到鸭子就可以请林云初吃鸭子。
裴聿城越想越有干劲。
林云初不断的编织,终于做了一个芦苇草篮子。
形状是有了,但篮子很小,还有些不扎实。
“挺好的,可以装,能凑合用。”
裴聿城鼓励林云初,然后将鸭蛋一个一个放入小篮子里。
为了不出现篮子穿底的现象,他们这放了二十来个鸭蛋,准备回岸边。
裴浩南带着裴银瑶在岸边等得焦急不已,左盼右盼,怎么都没看到林云初和裴聿城回来,他们上去时间那么长,怎么还没回来。
他感觉自己脖颈都盼长的时候,终于看到他们划着竹筏过来了。
竹筏靠近岸的时候,裴浩南顿时愣住,什么情况?
他三弟不仅没穿衣服,身上还有到处都是划痕,都是血迹。

他家三弟这么兴奋,这么高兴,说明没被怎么样。
竹筏一靠岸,裴聿城便跳了下来,将裴浩南拉到竹筏边悄悄道,“二哥哥,你看这鸭蛋!”
裴浩南没看鸭蛋,眼眸落在林云初身上,再一看,林云初白皙手臂上也有很多划痕,脸上也微微有划痕。
“你们这……”裴浩南问裴聿城。
“哦。这是被那些杂草叶子割的,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这压根就不是事。二哥哥,我告诉你,河中央还有很多鸭蛋。咱们说完千万不要大声,若被别人捡到,咱们就亏大发了!”
裴聿城神秘兮兮、将声音压到最小声道。
“……”林云初被他逗笑,刚他那么大声吆喝,现在说小声,还来得及吗?
裴浩南有些不好意思,以为是林云初对裴聿城不好,结果却是他误会林云初了。
“二哥哥,鸭蛋这么多,我想把这些鸭蛋卖掉。卖掉了,咱们就有钱。”
裴浩南立马点头,“这个很好。不是说那里还有很多鸭蛋吗?你们累了,我过去捡回来。”
“好,太好了!”
裴聿城点头。
赚钱这个事上,两人一拍即合。
林云初怎么可能让裴浩南一个人去河中央,商量一下后,裴聿城带裴银瑶在岸边等待,林云初带裴浩南去河中央。
裴浩南看到地上还躺着二十多个鸭蛋的时候,眼睛和裴聿城一样,闪闪发光。
他比裴聿城大点,干活麻利很多。
更让林云初惊讶的是,裴浩南竟然会编篮子,编得有模有样,比她编得好看多了,也扎实多了。
编出一个大篮子,所有鸭蛋被他们一锅端了。
捡了个大满贯。
回到岸边后,裴浩南和裴聿城、裴银瑶道,“你们两个,不要和别人说可以捡鸭蛋的事。这样我们可以天天捡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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