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的职员因为救助儿童穿越到婴儿身上,六十年代马大妞成了护林员,之后一步步走出自己的路,穿越后家人的爱护让她得到许多温暖,同样家人也成了她甜蜜的负担。
七十年代马大妞跟随丈夫来到城里,遇到许多事情,家庭工作生活,组成精彩的一生。
马大妞穿越后因为无聊回忆前世,记忆力爆表,差点被冲击成疯子,后来利用这超强记忆做了许多事情。
进城后,原本被人看不起的小村姑拥有超级记忆,工作顺利,能力超群,片区所有民众情况尽在掌握。
嗅觉,听觉,味觉,视觉,超级记忆,让她成为超级神探。(后期)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异能 婚恋 正剧
主角视角马大妞马淑兰马德胜配角郑森
其它:穿越,六十,七十年代
一句话简介:穿越者马大妞的奋斗
立意:怎样创造幸福生活,一个穿越者平凡又幸福的日子
穿越到几十年前,成了六十年代小村姑,马淑兰幼时有了异能,成了一位超忆者,利用大脑的能力她一步步的成长为一位女神探,从农村到城市她一步步的走向自己的辉煌。与丈夫郑森也相濡以沫幸福美满,帮助他创造了强大的商业版图,带领全家走向幸福人生。本文利用独特的视角,讲述了那个年代的故事,同时用一个个扑朔迷离的案件,把读者带入紧张的气氛之中,谁是凶手?每一个案件都值得思考。文中女主的日常生活也让读者感到无比的轻松。
马红梅一脸笑意的看着面前的女人“他五婶子你多费费心,再给跑一趟,之前定亲的时候两孩子还小,现在也大了,你给问问是不是两家坐一块商量一下婚事,我寻思着这秋收也结束了,年前就把两孩子婚事给办了。”
“这事你交给我,咱是媒人就是干这个的,保准给你办的妥妥的。”五婶子应承完了,犹豫了一下说,“红梅说到这咱还有件事得问问你,嗯,就是吧,嗯,你也别多心,也是咱听别人说的,你也知道咱屯子有几个碎嘴子,没事就爱说是非,咋听说大小子跟老郭家闺女——”话没说完就被马红梅接过去了。
“那不能,他五婶子你可别听别人说了,俺们家和他老郭家肯定不能成,俺们家大力就是打光棍也不要他家姑娘,要是他有那个心思我就把腿给他打折了。”马红梅脸红脖子粗的说。
“那行,没有就成,等我信吧。两家孩子挺般配的。”他五婶子说话间就要起身。
正在这时外面传来一声叫喊“妈——妈——你快去看看吧我大哥让电线杆子把腿给咂折了。”说话间从外面跑来一个穿着军绿色长裤,浅绿色棉袄的七八岁小子,这小子一边跑一边喊声音大的屋里听的清楚的。
“老七你说啥?你哥咋地啦?”马红梅身子晃了一下,霍地起身就往外跑。
那小子看他妈脸色发白,一双不大的眼睛睁的老大,喘着粗气说不上来话“那啥,那啥——”话没等他说完,就看他妈已经跑走了,今天大队部架电线杆子,要出事肯定是那里。
“妈你别急,我爷让你套车,我哥腿伤了得送六爷那里正骨。”
后边跟了个稍大点的孩子清楚的说道。
顺手拍了前面男孩一下“也不说明白。”还以为儿子已经不行了呢。
不过腿折了也不是小事,马红梅赶紧去牲口棚把家里的马牵出来套上车,就赶了出去,她知道屯子里几辆马车昨天都赶出去送公粮了,就剩他们家的了。
车子刚赶出大门马红梅心里不知怎的就犯了嘀咕,怎么刚说把儿子腿打折了,他就折了?
“呸呸呸--乌鸦嘴。”说着拍了自己一下。
十月初的东北已经进入冬季,黑天后开始飘起了雪,这会有十点了,雪已经下到脚腕子了,从北边青山里走出一个巨大的黑影,近看才能看到是一个人牵着一匹马,马上驮着一只半大野猪。
进了村子,村中几乎没有亮光,这个点都睡觉了,来到村中央,自己家里屋子里却是亮堂堂的。
“我大姐回来了。”老小大智听见狗叫趴着窗户高兴的说,然后蹭蹭的跳下炕往外跑。
“你穿上点鞋。”一边喊着一边下炕,“这瘪犊子也不怕拔掉腰子。”
“姐,你打着什么了?”大智一开门就看见他家黄马身上背着什么东西。
“打着一头野猪,你这破孩子咋不穿鞋。”马大妞一边说一边伸手把大智拎起来“家里有事咋地?都没睡呢。”六七十斤的大智在他手里跟棉花包似的,十分轻巧。
“今天哥在队部被电线杆子把腿砸折了。”大智摸着野猪说道。
马大妞皱了皱眉头“折咋样?”
“没什么事,你六爷给正骨了,伤筋动骨一百天,今年冬天也就别出屋了。”马红梅出来接话道。
“哦,也行,反正冬天也没事。”六爷一辈子给人接骨正骨的,没出过差错,他说能好就能好。
“妈我来吧,今天这个个头不小,有小二百斤。”马大妞说着把大智放下,伸手将野猪卸了下来。
“你这破孩子赶紧屋去,要不把鞋穿上。”马红梅抬手就打了一巴掌在小子屁股上。
“哎六哥你咋不把我鞋拿出来。”
“自己回去穿去。”马大勇赶紧两步上前帮忙。
“大勇你去下房看看还有没有豆粨,给大黄弄一些,还有马房里烧上火。今天夜里要降温。”
“有,今天你三爷让三柱子送了不少。”马红梅说着“你也快进屋把,这有我和大勇呢。”
马大妞扛着野猪回屋了。
一进门就有四口大灶靠着东西墙,四个角落四口灶连着东西屋的炕。把野猪放门口地上,拿着旁边水盆架子上挂着的毛巾将身上的青雪扫了扫把脑袋上的帽子摘了下来,露出一张俊俏的脸,一双清澈黝黑的双眸。
“姐,回来了,这野猪不小啊。”说话的是马小翠排行老四今年十五岁。
“嗯,烧水。把猪收拾了。哥呢?”
“在东屋呢,六爷不让动,咱爷就没让去后院。”
马大妞撩开门帘,屋门开着,爷爷正坐在南炕上往外走,马大妞一探头爷俩看了个对眼,马大妞忍不住笑了“爷还没睡呢。”
“我寻思你这会该会来了,想着再等会,再说老大刚回来。折腾半晌。”老爷子说着磕了磕烟袋锅子,把烟袋缠在杆子上,准备睡了。
马大妞往北炕一看,“没啥事吧。”大哥马大力正在炕稍睡着,脸上红红的,上前摸了一下,没发烧。
“没事,正骨的时候你六爷给他喝了口烧酒,这不半道就睡着了。没啥事。”
“那就行。爷你也睡吧,我打回来个半大野猪,明早起来给你切个猪心下酒。”
“中,让大勇早上叫你三爷几个过来,我们爷几个喝点。”
“嗯,我让大勇和大智过去接,估计今晚上雪不能小了。”马大妞说完就出屋。
这时锅里的水已经热乎了。
马小翠掏了两舀子兑了凉水“姐你先洗洗。”
马大妞把外面的皮袄一脱,在温热的水里洗了脸和手,撸了一把头发,这一走就是两天,在外边可不比家里,热水一沾说不出来的舒坦。
刚洗完,马红梅和两个儿子就进来了,“这天说冷就冷了。”
“姐大黄喂完了,马棚里火也烧上了。”
“你们俩快去睡吧,明天早上把三爷六爷叫来,看雪下的咋样,算了四爷那等雪停了送点肉就行了。”四爷在镇上,要过来得中午了。
“行,等雪停了我就去。”大勇说着拉着还想看热闹的大智就回屋。
“晚上哥那看着点,上厕所啥的。”继续嘱咐道。
“知道了姐。”
“大闺女你也去睡吧,妈能收拾。”马红梅说道。
“没事妈,一会就收拾好了。”马大妞系上围裙,把家里的大炕桌铺地上,手上的刀早就磨得锋利,野猪刚杀了就放学了,不然肉不好吃,手上利索刷刷几下就把猪皮卸了,然后每一个部位每一个部位分割好,手上不停,几乎没啥停顿。
马红梅心里有股说不出来的滋味,她家老爹当年在周边也是个人物,杀过鬼子打过胡子,手上一杆枪指哪打哪,是十里八村有名的神枪手,现在新社会了,太平了,老爷子也不拿枪了,不过一直想着把自己的手艺传下去,老马家小子二十多个,倒是让一个闺女给压住了。她这心里又自豪又心疼,你说一个姑娘家家的这么能够,将来可不好找对象了。
马小翠没她妈那么多心思,对她姐,那是绝对的崇拜。手上拿着盆给她姐打下手。
“这几条子肉挂下屋去,明天大勇出门让他带给四爷,这几条明天给三爷六爷拿去。”马大妞将猪肉分成一条一条的,每条能有五斤。
“别忘了给你大爷爷家送。”马红梅说道。
“那能忘么,不过有点远,让大黄歇两天,我跑一趟。”大妞知道她妈说的大爷爷是自己亲爷爷,她爸是入赘的,当年他爷爷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二儿子一个打鬼子死了一个打土匪死了,本来剩下个三个儿子,又因为救了宋家老爷子死了,宋老爷子一看马家因为他要绝了,就把自己十八岁的小儿子给了马家入赘。
马老爷子也是明事理的人,那时候已经有了大力了,也不必入赘,先让这孩子子以养子身份养着,看俩孩子愿不愿意,不愿意就是兄妹。
也是该着,明明一个文弱书生,一个彪悍虎妞俩人竟然看对眼了。两家也说好马家女嫁宋家郎,在跟马老爷子生活,后来出了些意外,宋家儿子宋云成还是入赘马家,马老爷子让孩子们叫宋老爷子大爷爷,两家子处的很好,唯一不方便的就是两家离得有点远。
收拾好野猪马红梅带着闺女去后院住处,马大妞则是去了西屋,从小家里孩子老爷子都手把手的教,学习用枪打猎一些手段,只是家里男孩子虽然都喜欢玩枪可是灵性都差了点,只有大妞,不但有悟性,还十分灵性,教什么会什么能举一反三。随着年轻增长青出于蓝,所以老爷子也不藏私将所有能力都交给了大妞。大妞就一直住老爷子西屋。
回到西屋,端了一盆热水,将脚插在里边。
“嘶--”马大妞倒吸了口气,有点热。试探了几次才将双脚插了进去,那热度让她忍不住舒服的呼出口气。
闭上眼睛享受这一刻的舒适,伸手将黄色透明的皮筋从发尾摘下来,用手将黑色的长发疏通开来,顿时一头浓密黝黑的头发散落,在昏黄的油灯下,闪着柔和的光芒。
要说穿越后她对什么最满意,那就是她那一头乌黑靓丽的头发了,与上一世相枯黄稀少的头发相比,这头黑发完全可以让她去做洗发水广告。
可惜在□□年的今天,这个东北村子里根本没有洗发水,能有一块胰子洗就不错了。
没错马大妞是个穿越者,前世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与大多数人一样,出生上学工作,当然普通人的结婚生子,她还没有经历就离开了,她的离开倒是不普通,她原来叫马晓雯,大学毕业后考上了公务员,她最后也进入警局,当一个文职人员。
虽然在警局工作,但是平常与罪犯打交道几乎没有,她刚参加工作,被分配到户政科,赶上人口普查,忙了七八天,工作告一段落他们领导给她们提前两小时放假,回家途中却碰到一辆车对着几个小学生撞了过去,她离的近,几乎没有思考,将几个孩子推了出去,自己却被撞飞了,当时她飞到天上,看见蓝色的天空中闪过一丝亮光,接着一片黑暗。
再次醒来依然一片黑暗,身体受到挤压,还有外面乱糟糟的声音,接着口鼻中一股子冷气冲了进来,由内而外的难受让她不受控制的哭了起来,只是出口声音竟然是一股婴啼,她成了一个婴儿,还被起了一个小名大妞,虽然后来有了大名马淑兰却也没几个叫的。
从一个成年人到一个婴儿,需要适应的有很多,初生的婴儿视力不好,除了光亮什么都是模糊的,身体不受控制,能做的只有思考,当她发现自己记忆力也下降的时候,有些焦急的她,每天躺在床上开始回忆自己的前一世。
所有好的坏的,都要回忆,那是她的一生,就算普通也意义重大。
这样渡过了最初不受控制的婴儿时期。
稍微大一点,被抱到屋子外面次数多了,从大人的话语里知道的就多了,她一下从二零二二年穿越到四七年了。这个世界与前世差不多,许多地名人名事件都不一样了,好在她生活在东北农村,很多事情离她很遥远,无需纠结。
现在是□□年了,她已经在这里生活十七年了。
她爷爷马德胜在他们当地是一位很有能力的人,老马家当年是整个青山支脉最大的地主,后来世道乱了,老爷子为了保护家园卖了许多地,弄了不少枪,他自己就是神枪手,三个儿子也是好手,可惜最后都死在枪口之下,老爷子为了报仇将家产卖光。
也因为那个时期,救了许多乡亲,老爷子在村里村外都受重视。
老马家家产卖光了,就剩下这马家大院,也十分破败,不过老爷子还能拿得起枪,打的了猎物,他们这帮孩子倒是没挨过饿,大妞十岁那年,老爷子上山被熊瞎子弄伤了腿,因为回来晚了,伤好了,也不利索再也进不了山,这才在家看看地收拾收拾田里。
马大妞穿越来的,她上辈子咸鱼一样的生活,也不是个上进的,也没什么施展空间,想着人长大后忙这个忙那个小的时候就该好好享受。就这样马大妞每天很悠闲的享受着,每天吃的不错,家里一些细粮都给小的吃了,三五天爷爷打回猎物,或者三爷六爷家的叔伯哥哥从山里弄点什么好东西打打牙祭。太小不用做什么,上午晒晒太阳补补钙下午抽空回忆一下前世的记忆,无聊了逗逗妹妹整整大哥二哥。日子很是快活。
随着身体长大,马大妞就发现自己记忆力越来越好,也许是从婴儿时期就开始用大脑回忆前世,开启了大脑的记忆细胞,三岁的时候她就能将自己所看到的的事情记忆起来,需要的时候就可以回忆起来,她曾经拿父亲的书做过实验,一本书看过之后,就会记住大概,两次之后就不会忘记,经过几次尝试后她发现与她时不时回忆有关,似乎这样可以提高她的记忆力。
大约五岁的时候三爷爷家一个孙子丢了,她回忆自己一天的记忆,那些从来没有注意的记忆从脑海中浮现,似乎放电影一样,清晰呈现。利用这个能力她找到了,捉迷藏在树洞里睡着的孩子。
她的大脑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强,不过自从五岁那年大脑有了新能力后,随着时间推移她发现记忆力有点不受控制,只要她看见的就能记忆,记得越多,大脑越混乱,渐渐的那些记忆成为她的负担,那时候她想自己不去看不去想是不是就能好一点,后来发现不是那样,她的鼻子闻到气味,耳朵听到的声音以及她手上的触感,都能被记录,她的大脑不受控制。
当一个人的记忆不受控制,她的脑海中无时无刻不浮现过去的记忆,婴儿时期的记忆,学校学习到的知识,上辈子每一个擦肩而过的人。那种感觉简直要逼疯她。她没有办法睡觉,大脑的高度应用,让她总是处于饥饿状态,人恍恍惚惚,迷糊中说一些不属于她那个年龄说出的话。
家里人发现她不对劲,带她找了医生,却没有办法,这个年代对医学的研究还很落后,更何况她这种情况也无法述说。
还是六爷爷出了一个主意,让她去深山里生活一段时间,远离人群,看看是不是可以。
为了一线希望,马德胜带着她去了大青山。
大青山绵延百里是安岭余脉,他们马家屯子在青山外围,前面是大片平原,解放后就被改造成水田,后面就是大青山,村子里的人也就在外围几里内打猎砍柴,再往里就很少有人去了,这山里有熊瞎子老虎还有野猪狼群,绝对的原生态。
为了让大妞远离人群,马德胜带她进了深山,走路就走了三天,人迹罕至,只有最有经验的猎手才敢进入的地方。
那里有一座早年猎人盖的小屋。
爷俩开始在那里生活,大妞确实好多了,在幽暗的森林里似乎一切都安宁了,事情发生转机是在进山后的三个月,爷俩在山里生活,除了从家里拿的粮食,更多的就是老爷子从山里打的猎物,这个时候山里野物极多,袍子飞龙野鸡野兔,每天都有收获。
老爷子发现大妞在森林里还不错,时不时带她在周围找些山货,木耳蘑菇蓝莓什么的。
那天老爷子出去了天都黑了还没回来,大妞觉着不对,因为她在山里,爷爷绝对不会夜不归宿的。
第二天一早,爷爷还没有回来大妞拿了些干粮和水出门寻找,大妞对找人还是有些自信的,利用嗅觉寻找路径,利用听觉防备危险,还有眼中看到的森林中新鲜的痕迹,她果然在中午时候找到了爷爷。
老爷子掉入一处洞窟脚扭伤了。看见她来,马老爷子还发了脾气,这深山老林怎么是一个六七岁小姑娘能走的。
大妞也没在意老爷子念念叨叨的话语,将绳子缠绕在树上,自己慢慢的爬了下去。
“爷爷,你怎么样,能自己爬上去吗?”这是深山里边,想找人也不能够。
“带干粮了吗?等我缓一缓,能爬上去,想当年你爷爷我爬百米高的乱石峰都爬上去了,还能怕这么高的小洞。”
大妞笑了笑,把干粮给老爷子递过去,还递过一小瓶酒。
“还是我大孙女知道我。”老爷子接过酒喝了一瓶,“你看看爷爷给你弄个什么?”老爷子说着将一个袋子从身后拿出来。
大妞打开一看,“银狐,爷爷你怎么打着的?”他们这边山林子中有狐狸不过一般是红狐,银狐很少见,狐狸狡猾,不好抓,再加上这年代人还有些迷信,不少人还供着狐狸大仙,没谁特意去找。
“昨个我正想回去,就看到它从前边跑,真巧昨个下了点青雪,脚印清晰,我就顺着脚印跟过来了,当时想着给你做个围脖帽子的,不伤皮毛就射了眼睛,没想到它还给我设了个陷阱。”也是天黑没看清,跟着狐狸掉下来。
大妞四处看看“这不会是它老巢吧。”她看到旁边有一个不大的洞。
“说不准,把它射伤后,它就跑到这来了,我也没注意正准备拾起的时候下边一空就掉下来了。你看这地方,原来就是一个洞,只不过上边有枯草树枝挡着,能禁得住狐狸的体重。还有这洞应该就是狐狸洞,不知道怎么打通的。”
“爷让你这一说,这狐狸还成精了。”
“要不咋说狐狸和黄皮子都成精了呢。”老爷子忍不住感慨,“老子这辈子打的猎物小的不算,就熊瞎子都得有这个数。”说着比划了一个二。“可就栽倒在这狐狸身上了。”
二十个往上,这个她信,他们这边林子里熊瞎子极多,她记得刚出生那年,爷爷带着几个侄子去林子里,回来拉回四只熊瞎子。家里还有一头大棕熊的熊皮,那是爷爷的战利品年年保养,不舍得卖。
“爷,我去看看里边有什么?”大妞看那个洞自己应该能爬进去。
马德胜想了想,昨晚到现在没听见什么动静,“你等会把绳子拴上,小心点。”说着把自己带着的绳子绑在大妞身上,把手电地给她小心点,不行就出来。老爷子也挺好奇,因着一段日子相处知道自家大孙女性子稳做事有条理,除了脑袋有点毛病,其它的挺让人放心。
大妞将腰上的绳子系好,又把自己的小刀拿好,另外一只手握着手电。
洞口很窄,大妞勉强爬进去,想要出去就得往回退,爬了一段距离,前面突然宽阔起来,大妞拿着手电照了照,突然愣了一下,这里竟然是人工开凿的,难道是所谓的‘盗洞’?
再往前走果然进入一个更加开阔的通道,以她现在的身高已经能在里面走了。
继续往前,走了十多米前面突然出现一个洞口,用手电一照洞口里地面有半米,跳了下去,地面是石板路。用手电照了照是个墓道没错。
大妞将刚才路径方向还有外面的地形整合一下,按照刚才的方位,这里应该是一处不小的山包。
想了想既然是墓地就不好进了。
爬上原来的洞口,往回走,半路上有另外一条路,这条路通向另外一个方向,大妞想前面应该是狐狸窝的方向,想了想往那边走过去。
开始依然是人为挖掘的,霍地前方一个黑色的影子,手电照过去,心砰砰的跳了起来,用手按了按胸口,那是一个骷髅,手电照照,这人已经完全成为骷髅了,应该死很长时间了,这人牙齿眼眶都有紫黑色的痕迹,应该是中毒死的。
看尸骨边上有一把铲子,这人应该是盗墓贼,可能想要出去却哇错的地方,想到她进来的那个洞口,这人只要再往前挖几米就能出去了。
路过尸骨,前面洞口又狭窄起来,应该是那只狐狸挖的,看着前面洞口,理智告诉她回头,可前面,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吸引她似的,眉头皱了皱,闭着眼睛感受了一下,是气味,一股气味吸引着她。
清新带着微香甚至有股甜甜的味道。
越往前爬味道越香,爬着爬着大妞的眼睛闪出亮光整个人十分亢奋。
不知多久身上的绳子突然勒了一下,大妞下意识的将绳子解开,人继续往前爬,又爬了一阵,终于来到出口,这里是一个天然洞穴。手电照过去,一个百平方大小的洞穴露了出来,大妞趴下去,顺着香味来源看去,就见一个脸盆大的水坑在这个洞穴中间,水坑中竟然卧着一颗人行的人参,此时人参上长着叶子叶子中间有九颗种子。红红的种子好像红色的宝珠。
大妞走过去,闻到那香味就是从红色宝珠上散发出来的。
咽了咽口水,大妞小心的伸手拿住人参,那人参根须密密麻麻的,几乎占了半个水坑,不过这些根须都泡在水中,并没有扎根地下,香味更浓了,大妞忍不住将上面的种子摘了一颗吃了。
那种子并不是硬的,在嘴里一股甜水带着微微的辛辣,那甜水进入身体后,大妞只觉着一股热气升腾,接着热流在全身游走,脑袋里也有热流进入,大脑只觉着一清,自从记忆力出现问题她一直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绪和记忆,大脑就跟电脑一样,不停闪现硬盘中的各种信息。此时她大脑一清,似乎能控制这些记忆,就好像硬盘经过整理,记忆放在一个个文件夹中,只是这种控制力度还小,大妞忍不住再吃了一颗,两颗三颗,五颗,八颗九颗,所有的种子都被他吃掉了。
“嘿嘿——”大妞忍不住笑了起来,从两年前她大脑不受控制,第一次感觉到轻松,那些记忆被整理好,脑袋清晰,只要一个念头就可以调用任何记忆,这简直太棒了。
眼睛冒光的看着那人参,将里边小衣拽了出来,将人参拿了起来,“咦—”大妞发现人参的根须之间有一块石头白色的石头,大妞伸出小手将石头拿了出来,那石头圆圆润润拿在手中有些湿,在她的手心里竟然越来越小,大妞眨了眨眼睛,果然小石头竟然在手心消失不见。
同时那颗原本十分水嫩像个小萝卜一样的人参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涸,大妞赶紧把人参轻手轻脚的包了起来,包好人参后,看着那个小水坑,把自己带来的水壶里的水倒掉,然后灌满小洞里的水。看着洞里的水还剩不少,大妞觉着这泡了人参的水肯定大补,扔了可惜,直接趴下去喝了起来,直接喝了个水饱最后打了个饱嗝。
看剩下的水有些可惜,却也不敢多留,怕爷爷担心,大妞顺着原路爬回。
马老爷子此时担心急了,之前看到绳子突然绷紧接着绳子一松,老爷子就知道这是孩子将绳子解开了。
他也不知道里边怎么样,只能干着急,手上也没什么趁手的东西,不能将洞口破开。
正在这时,他看到绳子动了动接着就看到自家孙女从洞里爬了出来。
“大妞你怎么了?”老爷子看着自家孙女惊慌的说。
大妞不知道爷爷说什么“什么爷爷,我没怎么啊。”
“还说你流血了。”马老爷子看着孙女眼睛鼻子耳朵,都流出血来,简直就是七窍流血。要不是看孙女眼睛有神,脸色红润,他都怀疑孙女已经死了,鬼魂回来找他了。
大妞用手层了一下鼻子,果然流血了,皱了皱眉头刚才是感觉到水济济的,还以为是刚才喝水喝的呢。竟然没闻到血腥味,难道嗅觉也能控制了。想到这里皱了皱鼻子,好家伙一股浓重的血腥味灌入肺部,给自己恶心够呛。
“没事爷爷。我这可能补过了。”大妞此时大脑十分清醒,一下子就分析出问题的关键,刚才她被味道吸引,将九颗种子全都吃了,虽然不知道这人参怎么回事,那九颗种子肯定含有很大能量,有特殊作用,她这是大脑将那能量吸收了,换个人说不定直接血气上涌直接爆血而亡了。
老爷子不知道怎么回事赶紧问,“怎么就补过了,快给我说说。”
大妞赶紧将自己遇到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还把人参给老爷子看了一下,最后说道,“我看那个小石头可能是个冰块,到我手上就化了。”
老爷子看着那棵人行的孩子小臂长的人参,还有那细长细密的根须,手上有点抖赶紧将它包起来“来咱爷俩赶紧回去。”
“嗯。”大妞点头,用手摸了一下鼻子,又是一手血。别的还好,身上还热乎乎的在这初冬时候还挺暖和。
老爷子不亏老猎人,手上有把子力气,光用双手和一条腿,就爬了上去,然后还把大妞给拉了上去。
爷孙俩上来之后赶紧往回走,一路上大妞将嗅觉开到最大,森林里的各种气味裹挟着血腥味扑面而来,尽可能的忽略掉血腥气,躲开野兽所在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