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竹雨继续道:“我与那雁郎君打过交道,是个面善心狠的男人,沈四娘子又温和好脾气,被他拿捏地死死的。估计这二个男人不是沈四娘子不想要,而是雁郎君不许她要,您想啊,他可还没孩子呢,那几个男人要是抢在他面前生了长女那可怎么办?”
“这样说,我倒是把那个男人得罪了?哼,要不是看在沈黛末的面子上……”顾锦华一拍大腿叹气:“这样,你赶紧去跟郎君说一声,让他好好照顾表姐夫,他不是雁郎君的亲弟弟吗?也算是找补回来。再找个时间,让他们兄弟聚一聚,让冷氏替我说说好说,千万别在沈黛末枕边吹耳旁风,说我的不是。”
甘竹雨摇摇头:“只怕不可。虽然是亲兄弟,却不失同胞兄弟,关系并不好,我曾经在伺候太爷时听到他对雁郎君破口大骂过。您这样做只怕会雪上加霜,更惹得雁郎君不满。依我看,还是不要太优待冷氏才好。”
顾锦华微微点头,觉得他说得有理。
忽然顾锦华别有深意地看向甘竹雨:“怎么你对沈家这么了解?不但知道雁郎君的脾气秉性,还知道沈黛末温和好脾气?莫非你早就盯上了她?想另攀高枝?”
第40章 我的郎君和阿邬
甘竹雨立刻跪伏在地上,额头挨着地面,战战兢兢道:“竹雨冤枉,奴只是曾经奉太爷之命去沈家送了一会东西,见过沈四娘子和雁郎君,之后娘子宴请了沈四娘子机会,奴在一边伺候,不经意看了两眼,并没有别的心思。”
顾锦华勾着唇笑笑:“起来吧我,我又没有怪你。”
这顾家里的男人都是人精,各个都想攀高枝,再富有的商人都不如一个举人,顾锦华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因此她也不在乎甘竹雨想要另攀高枝的想法,而且他要是真有本事勾搭到沈黛末,她也不介意做个顺水人情,趁机跟沈黛末拉近关系。
她刚回到家,就听到主屋里一阵笑声,走进一看,是哥哥沈如珍正拉着席氏谈笑。
沈如珍如今脸上大好,不再有伤痕,看来回去之后不再受到付老爹的虐待。
“末儿回来了,坐坐坐。”席氏笑着说道。
冷山雁立刻上前给她搬来凳子,倒上茶水,然后站到一边。
席氏拍了拍沈如珍的手,欣慰道:“你哥哥说,自从你考上了举人之后,那付老爹就不敢再对他颐指气使,反而好生地供着,真是让我好生出了一口恶气。”
沈如珍也道:“可不是嘛,成婚两年了,头一会儿见他对我和颜悦色的。起初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心里正犯嘀咕呢,直到妻主回来我才知晓,原来是妹妹考上了举人。”
沈黛末考上举人,沈如珍的地位也跟着水涨船高,精神状态跟从前大不一样。
“你妹妹有出息,第一次参加县试就是案首,第一次参加乡试就考上了举人解元,十里八乡的读书人怕是都要羡慕死。”席氏哈哈笑道。
沈黛末默默在一旁听着,看向一旁的冷山雁,趁那席氏两人聊得开心,偷偷拽了拽他的袖子,小声道:“坐呀。”
冷山雁微微摇头,就这样恭顺地站着,毕竟出嫁的男子半个客,客人来时,女婿是要伺候在岳父身旁的。
但奇怪的是席氏和沈如珍也就看他站着,也不开口让他坐下。
沈黛末隐隐察觉出他们之间有问题,直到沈如珍离开,她才找到借口让冷山雁上了二楼。
“怎么回事?你们吵架了?”沈黛末拉着他的袖子让他坐下。
冷山雁低着头道:“您离开后不久,旁边的邻居就上门了。他想将自己家名下的田地放在您的名下,让他的女儿做您的长工,躲避徭役。咱们现在这套房子其实就是他的,他承诺要是您愿意,以后房租就给咱们算低价,而且周边的两套房子可以一起租给咱们,日后若是您想买,就便宜点卖给您。”
沈黛末想了想,觉得还不错,尤其是租房折扣这一点,她非常心动。
她和冷山雁都很喜欢这个小院子,只是因为现在席氏住了进来,他们两人上楼下楼难免要经过席氏的房间,相当于时刻处于席氏的视线中,很不方便。
要是以后能把隔壁的院子买下来,将两面墙之间开一扇门,让席氏居住,这样他们也有了隐私空间。
“雁也觉得这件事双赢,但是您毕竟不在,我不能替您做主,就先让他回去了。却不想被父亲听到,正好哥哥来了,父亲又告诉了哥哥,哥哥就想让她的妻主付红来帮您打理那些佃田。”
沈黛末微微皱起眉:“我现在手里还一块田都没有呢,他就想让付红给我管理田地了?”
“因为哥哥知道您早晚会有,所以想提前打好招呼。父亲也是同意的,但是被我……回绝了,因此他们才不高兴。”冷山雁敛着明眸说道。
他的眼型是极好看又细长的丹凤眼,哪怕是轻垂着,也让人看得心痒。
沈黛末道:“你做得对,这件事不能草率答应。”
虽然古代宗族的势力很强大,亲戚之间要互相依靠扶持,但那也得看看是什么亲戚。
“雁也是这样想的。”冷山雁说到:“且不说付老爹强势跋扈的性格,单说付红,夫郎被欺负成那个样子,她都不敢维护一下,还得等付老爹开口,才敢提着礼物上门来接哥哥回去,可见性格不是个持重有主见的,就算咱们以后有了田庄,也实在不能交给她管理。”
管理田庄本就是一大笔不菲的收入,把这些交给付家管理,岂不是等着他们吃回扣。要找也得找没有根基好拿捏的,以防谋私。
“是啊。”沈黛末说道。
冷山雁继续分析道:“退一步讲,真把田庄给她打理了,付红是咱们的亲戚,要是她以后做得不好,碍于哥哥的面子,咱们还不能对她太严厉,一来二去亲戚间倒落了埋怨。”
自从她考上举人之后,真是什么牛鬼蛇神都来了。
沈黛末微微叹气:“……今天多亏了你,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直接拒绝父亲和哥哥。”
“这是雁应该做的。其他的事我都帮不了妻主,只能在这些力所能及的地方为妻主分忧。”冷山雁微微一笑,清绝冷艳的脸配上淡淡的笑容,仿佛凛凛冬夜里开出一朵花。
沈黛末被他的笑容晃了一下,稳了稳心神,说道:“不过你放心,我一会儿会跟父亲好好说说,他会明白的,不会再为难你。”
翁婿之间的关系,她偶尔也需要在明面上调和一下。
“……嗯。”冷山雁丹凤眼轻垂。
“对了,你不是说今天要为家里雇一两个仆人吗?找到合适的了吗?要是没有去托人问问。”沈黛末说道。
“已经买回来了。”冷山雁道。
“什么?买回来了?在哪里?我竟然没发现。”
冷山雁站到窗前,指着厨房道:“他就在厨房里,估计是因为厨房的门紧闭着,妻主回来时没有看见吧。”
“我去看看。”沈黛末说着就要往楼下走。
“等等。”冷山雁拉住她的手。
刹那间如冰似玉的触感主动握着她,沈黛末和冷山雁一时都有些愣住。
他刷的收回手,双手手指纠缠在一起,宽大的袖袍垂落:“他名叫阿邬。因为又遗传了祖上的胡人血统,生得雄壮,面容粗犷,他的家人不喜欢他,在乡下也十分遭人嫌弃,眼看无法议亲,他的父亲就想把他带到城里准备卖了。”
“城里的大户人家买男仆人,都想买既能干活,又美貌宜人的,因此阿邬的父亲跑了好几家都没能将他卖出去,因此在街巷口对他又是打又是骂,正好被我看到,我看他可怜,实在不忍心,就买下了他。”“阿邬的性格沉默寡言,因为对容貌身材自卑,十分不敢见人,被我买回来后就把自己关在厨房里,只有叫他出来干活的时候,他才会露面……妻主还是不要去看他了。”
“竟然是这样,那我就不去看了,免得惊到他。”沈黛末说道。
中午吃饭的时候,白茶和冷山雁一起将菜摆到桌上。
沈黛末随便夹起一块尝了尝,发现这些菜品虽然看起来跟普通的家常菜没有区别,但无论火候还是调料用量都把控地非常精准。
“这就是新来的阿邬做得?”她问道。
冷山雁点了点头:“他从小生活在乡下,平时负责给务农的母亲姐姐做饭,虽然不会做复杂精致的菜式,但是味道都还不错。”
“何止是不错,他简直就是天生的大厨,普普通通的绿叶菜都能炒得这么鲜嫩,实在不容易。”沈黛末赞不绝口。
冷山雁听后轻笑了一声。
白茶则小心翼翼地看着冷山雁的表情,心里庆幸,幸好幸好,新买的仆人阿邬是个面容丑陋的男人。
头一天进主子家里,一手好厨艺就令娘子赞不绝口,要是再长得稍微可人清秀一点,时不时地在娘子面前露了脸,以后怕是不会安分守己地待在厨房里了。
白茶越想越赞叹自家公子聪明绝顶。
挑了一个出身可怜又丑陋雄壮的男人做粗使下人,既不用防范他以后爬上娘子的床,娘子还会夸公子心地善良,一举两得。
因为阿邬的外貌原因,白茶对他没有一点防备警惕。
饭后,他将碗筷收拾进厨房后,就指着了指自己手指上缠着的布,说道:“我的手碰不得水,这些碗你一定要洗干净了知道吗?”
“是。”黑漆漆的厨房里传来一声低沉浑厚的嗓音。
吃过饭,沈黛末睡了一会儿午觉,准备去找邻居,说说房租的事情。
她醒来时,冷山雁正靠在床边的摇椅上浅寐,玉兰树的清幽绿荫笼罩在他的头上,他冷艳又锋利的脸也变得有几分让人流连的平和沉静。
沈黛末看在一旁,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才转身离开。
这个时间段大多数人都在午睡,院子里无比安静,暖暖的阳光洒在地砖上,沈黛末脚步轻松地往外走,突然她脚步停下,看到墙角有一个很高大的人影,接近190了,正背对着她,贴着墙根十分小心地往厨房挪。
“你是谁?转过头来。”沈黛末喊住他。
那高大的人影顿时僵了一下,一动不动。
“转过头来!”沈黛末声音一沉带着命令的语气。
高大的影子不得不转过身来,但转的动作很慢,慢到近乎迟缓。
沈黛末渐渐看清那影子的脸,面容冷峻,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嘴唇紧紧抿成一条线,线条硬朗而立体如同雕塑,有一种浓浓的混血感,身材虽然高大,但一点也不让她觉得压迫感,反而宽肩窄腰赏心悦目。
“你是谁?”
“回、娘子……我叫、阿邬。”男人一字一句磕磕绊绊地说道,双手因为紧张而攥着袖子,说完就深深地低下头,唯恐自己的长相身材吓到了沈黛末。
沈黛末一怔,随即笑道:“你就是郎君说的阿邬?哪里丑了?”
这分明就是现代世界很受欢迎的混血感大帅哥嘛。
阿邬的表情瞬间呆滞。
他的五官是深邃而立体,尤其那双大眼睛因为惊讶而圆圆地睁着,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消息,呆滞之余有一种强烈反差所带来的呆萌感。
随后他像是反应过来自己不应该直勾勾地盯着一个女人看,飞快的低下头。
他身形高大,下巴几乎挨在胸口,原本挺拔地脊背也变得有几分佝偻,双手垂在身前,手背的筋脉紧紧绷着,一副局促又紧张的样子。
只是他这些细微中透着自卑的小动作并没有被沈黛末所察觉。
她着急出门,虽然被阿邬的长相惊艳到,但也是下意识地随口夸了一句,夸完之后她就出门办正经事去了,留阿邬一个人呆呆傻傻地站在原地,似乎还没有从她刚才那句夸奖中回过神来。
静谧的午后,浓郁的树影在白墙上舒展摇曳,苍绿浓厚的叶子如海浪般沙沙作响,徐徐风声刮过阿邬冷毅硬朗的脸颊。
他低着头,摸了摸自己的脸,沉默着很轻很轻地笑了一下。
午后,白茶睡醒了觉,从床上坐起来伸了一个懒腰,透过窗户看到阿邬已经把主子们昨天换下来的衣裳洗好,并且挂在绳子上晾晒。
他走过去检查了一下,发现这些衣服洗得非常干净,晾衣绳下是一滩湿衣服滴下来的水渍,有一股淡淡的皂角味道。
“不错。”白茶满意地点了点头,颇有半个主子的架势。
阿邬沉默着,没有说话,听到他的夸奖,没有十分开心,也没有多余的反应,就跟他们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样。
那时阿邬正被他的父亲责备打骂,他的父亲个子又瘦又小,打起他来却毫不留情,不知道还以为那是阿邬的继父。
而阿邬……明明生了那么高大的个子,却默默地挨着打,不喊疼也不求饶,像块沉入水底的木头。
然后公子就出手买下了他,本以为阿邬会因此对公子感激涕零,但阿邬得知被买下时,依然维持着沉默的表情,看不出明显的喜怒哀乐。
不过他倒是很快就接受了自己的身份,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绝对不会抱怨,沉默着干活。
如果不是阿邬的父亲再三保证他身体健全,白茶都以为他是个哑巴。
不过这样的也挺好的。白茶心想。
一个沉默寡言、木讷内敛、还面容丑陋的男人,既威胁不到公子的地位,更威胁不到白茶的地位。
毕竟像他们这种仆人圈子,私下里也会给彼此分三六九等。
掌事主君的陪嫁仆人或贴身侍从的地位最高,其次是小姐房里的仆人,接着是得宠的小侍或公子房里的人,再次是掌管厨房、采买之类的仆人,最次等的就是粗使仆人,辛苦不说,还很难得到主子的打赏。
因此白茶对阿邬是一百个放心,也不在意阿邬的反应究竟是冷淡还是热情,反正就是个比他地位还要低下的粗使仆人而已,只要阿邬做好应做的事情,白茶也懒得管他。
而且有了阿邬这样长相粗壮又丑陋的人一对比,还会衬的白茶身材苗条面容姣好,虽然比不上冷山雁冷艳逼人,但也算是小有姿色,实在是百利而无一害。
*沈黛末中午出的门,到了晚上才回来,办好了一系列的手续,一沓地契到手。
沈黛末将这些地契揣进袖子里,刚踏进家门,既看白茶笑嘻嘻的迎了上来,大喊一声:“娘子回来了,阿邬可以炒菜了。”
没多久,厨房的烟囱里就冒出了袅袅炊烟,饭菜的香味溢了出来,那香味但是闻闻就勾得人食欲大增。
饭间,沈黛末不停的夹着菜,席氏却不怎么动筷子。
“女婿买的那个阿邬,我今天下午的时候看了一眼,哎,可怜是可怜,但长得实在丑陋,上不得台面。我听说越是有体面的人家,家里的仆人长得越是水灵。末儿,你如今也是有身份的人了,怎么能让这样的人伺候?”
沈黛末筷子一停。
实在丑陋?席氏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
190的混血大帅哥,怎么就丑陋了?放现代不知道多少人喜欢。
哎,只可惜阿邬生错了地方。
在女尊国,他这样的长相并不讨喜。
男子大多以清瘦为美,主流的审美观是温润恬淡的淡颜系美男,初见时如春风拂面,相处时亦如解语花般体贴入微,细致温暖。
像冷山雁中攻击性极强的美艳型浓颜长相实属少见,但他至少在女尊国的审美范畴之内,眉眼锋芒毕露但却不失狭长柔媚,如雪狐狸般勾人心魄,却又矜贵禁欲,危险迷人。
可阿邬,过于硬朗的五官又带有部分胡人的长相,实在让这个世界的人接受无能,不然冷山雁也不会跟席氏一样,提前用‘丑陋’二字,给她打预防针。
不过……我的亲爹诶,咱们还在院子里吃饭,吃得还是人家做的饭,阿邬现在就在厨房门后面,您这样直接地说人家长得丑,真的好扎心啊。
沈黛末觑了眼紧闭的厨房木门,放下筷子道:“其实我觉得阿邬还不错,老实本分,他是做仆人,又不是做什么其他的事,容貌美丑并不重要。”
“干活本来就是仆人最基本的活儿,不止他一个人能干活,你去外头随便找个人也能干,为什么非要找这么丑的?”
“阿邬厨艺好啊,父亲,我喜欢吃他做的饭菜。”沈黛末笑道。
“唉,行吧,但阿邬这件事不许再出现第二次。女婿,往后再找仆人,须得好生挑选,一定要找模样性格干活都麻利的才好。”席氏看似妥协地说。
但眼睛却往对面的冷山雁身上瞥了一下。
其实阿邬老实木讷,席氏并非刻意刁难他。
席氏的初衷是为了敲打冷山雁,表达对他为沈黛末找了个丑男仆人的不满。
男人最是了解男人。
他能看不出自己女婿就是因为不想找个年轻漂亮的小男仆,免得他们成天在沈黛末面前晃来晃去,勾得沈黛末移情别恋吗?
故意找个容貌丑陋的,还要装作一副是可怜他遭遇的样子,明明是出于私心,反倒让他的宝贝女儿赞叹他心地善良。
席氏心里叹气。
他理解冷山雁此时的危机感,毕竟这才几个月的光景,末儿就从白身成为苏城县响当当的沈举人了。身为人夫,自然提心吊胆,害怕妻主在外面有了其他男人。
可如果任由冷山雁这样放肆下去,往后家里仆人越来越多,那岂不是成了丑男开会?
席氏这才开口敲打冷山雁。
冷山雁自然听懂了席氏话里的暗示,规矩的应声道:“父亲责怪的是。雁下次一定为精挑细选,选样样都出色的仆人。”
席氏满意的点点头。
“其实阿邬真的很出色啊,你们不觉得吗?”沈黛末顾忌这阿邬的面子,为他找补道,同时又夹了一块香喷喷的青菜炒肉。
席氏的笑容僵了一下。
冷山雁则微微垂眸,将沈黛末的话当成了对他的维护,眼里凝着似有若无的笑意。
“你就是馋嘴,有点好吃的就觉得人家好了,不过是家常菜而已。”席氏轻轻瞪了她一眼,往她碗里夹了一块菜。
沈黛末笑道:“能把家常菜做好才算本事嘛。”
席氏无奈:“行了,快吃吧。”
一时间,院子里只剩下筷子轻微碰撞着碗筷的声音。
阿邬坐在紧闭的厨房门后,一碗饭菜捧在手心里,筷子却停在半空中,他静静地垂着头,直到沈黛末不再说话,他才重新开始吃饭。
饭后沈黛末将冷山雁拉上而来。
“猜猜我怀里的是什么?”沈黛末神神秘秘的揣着袖子。
冷山雁长眉微挑,噙着兴味的笑意:“雁不知。”
“当当——”沈黛末掏出一沓地契塞到他的手里:“事情我已经谈妥了,这些地契以后就由你帮我管着。”
冷山雁攥着这一大契据,明明是一沓轻飘飘的纸而已,掂在手里却这样重。
他的妻主,沈黛末,从新婚之夜,掀开他的红盖头时,就待他以最真挚的情意。甚至在饭间,为了维护他的面子跟生父席氏呛声。
而他却没有什么可以回报给她的。
冷山雁喉咙哽了一下,仿佛感到有什么东西在身体里炽热发烫。
席氏责怪的对,阿邬的存在,是他对沈黛末没有安全感的证据。
他害怕沈黛末移情,害怕到惶惶不可终日,所以将一切漂亮温顺的男人都视为假想敌,不允许他们出现在沈黛末的视线里,就算侥幸出现了,也会毫不犹豫地摧毁。
明明妻主已经对他这样好,他却还不满足,想让她的眼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不该如此善妒。
冷山雁捏着契据,暗暗下定了决心。
中举的第三天,沈黛末应不住冷母的再三邀请,带着冷山雁回去。
与新婚回门时,冷母连面都不露,下人也态度冷淡的情况一对比,这一次冷家不止大门敞开,下人们还提早拿着扫帚清扫门口并且泼水防止灰尘扬起。
沈黛末和冷山雁一到,早早等候在门口的下人们就去迎接,连辛氏也带着冷折月、冷惜文他们站在门口等着他们的到来,不过冷折月的脸上最是藏不住的事儿的,满脸闷闷不乐的样子将他们请进了宅子内。
冷山雁坐在厅内跟辛氏心照不宣地说着场面话,冷折月则坐在一旁一言不发。
冷惜文坐在最末席,安安静静的垂着眉目,几l乎也不说话,但偶尔会不痛不痒地搭上一句话,既不会让场面冷下去,也不会让冷折月和辛氏觉得自己太过讨好冷山雁。
如果不是沈黛末早就知道冷山雁的原生家庭,乍一看到‘父子兄弟’间的温情场面一定会很感动。
好不容易熬到午饭之后,沈黛末想要带着冷山雁回家,却被热情的冷母拉去了书房。
冷母一边展示她的藏书,一边探讨学问,还会像个热情的阿姨,讲述自己的旧年往事,没想到还得看书,应付地有些心累。
而另一边,由于冷母特意跟辛氏交代过,儿子儿媳回家,一定要好好招待,不能再像上次一样。
辛氏迫于压力,请了一个戏班子在院子里搭了戏台子唱戏,给回门的冷山雁打发时间。
在戏班子表演完他们的拿手好戏之后,辛氏就让三个儿子以及在场的宁小侍都各点一样喜欢的戏文,让戏子们表演。
冷惜文对戏曲并不感兴趣,而且他知道今天是大哥冷山雁的主场,于是点了一样平平无奇不出挑的戏曲。
冷折月跟他不同,点了一出《赵氏孤儿》。
戏是好戏,但却不应景。
毕竟冷家的人,无论主子还是仆人谁不知道大公子自幼丧父,家主对他疏于关心,让在他自己的院子里自生自灭,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相当于孤儿。
要不是大公子有胆识有魄力,都不知道能不能在这宅子里平安长大。
加上冷折月和冷山雁自幼不睦,因此稍有点眼力见的人,此刻都面色复杂。
可冷折月却不以为然,甚至还暗暗得意起来,认为自己挫了冷山雁的锐气。
冷惜文暗暗地观察着冷山雁的反应,心中暗暗揣度,要是冷山雁这时突然翻脸了,他是应该打圆场好,还是安静不做声,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规避风险好。
但冷山雁面对冷折月的刻意激怒,并不失去方寸。
他不紧不慢地接过戏单子,修长的指尖在一曲曲戏目上划过,嗓音冷淡道:“二弟弟喜欢看典故,那我也点一出典故,就演《扇坟》吧。”
这一出戏中有一段情节讲的是一鳏夫每天都在已故妻主的坟头前扇风,让妻主的新坟变成一座风干老化的旧坟,这样一来,他就不必再为亡妻守鳏,欢欢喜喜地再嫁了。
这不是在暗讽冷清风刚死了妻主,就迫不及待的想要搬回娘家,再嫁她人的事情吗?
冷折月一听《扇坟》脸都快要气绿了。
冷山雁则轻靠着椅背,身形倦懒的散漫,狭长细媚的狐狸眼底透着轻蔑的笑。
冷惜文在心里暗暗发笑。
冷折月和冷清风仗着是辛氏所出,在后院里无法无天,也就只有冷山雁能让他们吃瘪。
一出《扇坟》演完,冷折月和辛氏的表情都不太好,尤其是辛氏,虽然面上看不大出来,但却好似被无形的巴掌扇在脸上,后槽牙都快咬碎了。
“有爹生没爹养的下贱东西,仗着沈四考上了举人,就得意得不行,他真以为他能跟我平起平坐?!”
下午,送走了沈黛末夫妻后,辛氏怒拍桌子,桌上的茶盏都被震得摇晃。
一旁的陪嫁仆人见状立马跪下说道:“主君不必生气,沈四娘子就算考上举人又怎么样?她到底年轻根基浅,跟咱们家主可没法比。”
“你也不必劝我。”辛氏咬着牙:“我嫁给妻主时,她就是举人,如今风儿都出嫁了,她还是只有举人功名,如今连一个晚生后辈都能跟她平起平坐,这辈子只怕也就这样了。”
陪嫁仆人想了想道:“主君不必心冷。沈四考上举人不过是走运而已,咱们家主不也在举人的位置上待了这么多年嘛,往上考不是那么容易,她越不过咱们家主去。而且我听说如今外头太平了,朝廷会选拔一些人外任做官,咱们家主可是做了20年的举人,只要参加选拔大挑,家主怎么都能得到一个知县的官职,难道不比那个沈四强吗?”
辛氏喃喃道:“是啊,一个知县母亲,一个举人嫂子,还和城中首富是姻亲关系,这样的门第以后不知道有多少人家愿意跟咱们结亲。”
仆人笑道:“可不是嘛。”
辛氏被仆人说得心动,当晚就跟冷母说了这件事。
冷母一口回绝:“不行,熬资历等着朝廷空缺出来的官职能是什么好职位。而且一旦当官任职,我就不能再参加科举考试,不能再往上走。”
以举人资历做官与以进士资格做官的起点可是大不相同,而且官场也是名利场,若非正经进士出身的官员也会被人瞧不起,不会被拉入她们的阵营。
辛氏着急道:“妻主难道想一辈子都被自己儿媳妇压一头吗?考了20年,也没有考上去,再不趁着这个机会做官,还想熬到七老八十不成?与其这样还不如拼一把,历史上以举人资历做到朝廷大员的人也不是没有啊,何必非要那个进士功名?”
辛氏不停地劝了冷母一晚上,渐渐地,冷母态度动摇。
一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知县可是小地方一手遮天的存在,她渴望入官场已久,确实也想体验体验权力的滋味。
傍晚的天边是浓烈灿烂的火烧云,在大河的边际耀眼地燃烧着,水面澹澹如镜,倒映着云影光彩,整个河面都有一种美得不真实的蓝紫色。
沈黛末和冷山雁并肩走在傍晚的街头,欣赏着河面的景色。
“真美啊。”沈黛末赞叹了一句:“好久都没有看到这么漂亮的晚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