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本色[九零刑侦by豆子禹
豆子禹  发于: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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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次你去省厅,你多少也对不起路鹤。”赵雷霆言之凿凿。
“我没明白,”孟思期蹙眉说,“为什么和路鹤有关?”
“因为梁燃就是路鹤的姐姐。”
“不同姓的姐弟?”
“我没查出那么多信息。但确实是这样的。当年警察大学传出警大双璧的佳话,所谓双璧,无非就是沈巷鸣沾了路鹤不少光芒,沈巷鸣为了追求路鹤的姐姐,不少巴结路鹤,甚至连学生会主席都提前让位,你想想,他有多疯狂,但是他得利不少啊,路鹤能力有多强,他自然知道有这对姐弟的相助,他自己的前途会怎么样。”
孟思期不解问:“因为路鹤很厉害,所以沈巷鸣巴结路鹤,从而成了警大双璧的佳话。那么他追求路鹤的姐姐,不是真心的吗?”
“梁燃的父亲是政法大学的教授,你觉得沈巷鸣能够在三十岁就成为省厅刑警队长,会没有他爱人的父亲帮助吗?可是沈巷鸣不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自从梁燃的父亲去世后,他当上队长的第二年,就离婚了。思期,你现在能明白我的意思吗?沈巷鸣早就对你图谋不轨了,等有一天你去了省厅,你就再也没有办法逃离他的掌心,你和路鹤也会成为陌路人。”
孟思期一下子收到了太多的信息,她不知道从何处捋出清晰的思路,她其实最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在这些纷杂的线团里,她找到了一条她很想了解的信息。
她问:“梁燃的父亲姓什么?”
“那自然姓梁,梁程昊,还挺有名的。”
孟思期说:“那是否说明路鹤不是梁程昊亲生的,要不然他为什么毕业不去省厅,以他的能力他留在省厅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吗?他有父亲的帮助,今天的成绩一定要高于沈巷鸣吧?省厅曾多次调走他,但是他都拒绝了,他一直在市局租房,他到底为了什么?”
赵雷霆瞬间被她问懵了,“不是,思期,你怎么思路这么发散。”
“我只是想知道路鹤为什么不去省厅。”
“这个问题只能亲口问他了。”
“好,今天就聊到这里吧,我还有很多事没做完。”
“不是,我今天这么多话,你一直没抓住重点吗?”赵雷霆焦急道。
“赵雷霆,”孟思期拍了拍他臂膀,“我会永远留在这儿!”
赵雷霆就像是不敢相信,表情凝固了半晌,才笑出一个大月牙:“我就知道,你不会丢下我!”
“和你没有半毛钱关系。”
赵雷霆笑道:“那和路鹤有没有一毛钱关系?”
孟思期忍俊不禁:“没有。”
晚上七点钟,孟思期在自行车停车场和路鹤碰了个正着,孟思期刚刚把车蹬子踩上,路鹤就出现在月色中,他淡淡地说:“思期,刚下班?”
“对啊,路鹤。”再次见到路鹤,孟思期对他的疑问越来越浓了,她特别想知道他为什么拒绝调往省厅,如果曾经她认为,是因为市局还有几桩悬案让他不得不留下的话,但是今天,她会这样问,他又为何在毕业时舍弃省厅得天独厚的资源,来到地方市局一干就是一整个青春?
她知道陈杰蓉当年从上海回今阳市是因为想家,而路鹤的家在省里,他坚守在这儿又是为了什么?
“一起走吧,正好下班去买几个菜。”路鹤说得很淡然,不注意听还以为他在说一起案子。
孟思期等了他一会,等他踩上车蹬,两人前后骑出了警局,又并排在非机动车道上前行,这条路不是市区,此时正好过了下班高峰期,来往车辆并不多,因此在月色里,两人彼此聊天的声音,夹着夜风的微凉,听得清晰入耳。
“铃铃铃……”身后传来自行车的按铃声。
孟思期微微扭头,就看见一辆自行车冲到了她的身侧,熟悉的声音立即传来:“思期,你看,这天好像要下雨了,我们得快一点。”
“啊,沈队。”孟思期其实也并不意外,这几天上下班偶尔就能碰见沈巷鸣,他像总是形影不离。
“上次和你说的,一起吃个饭,我看就今天晚上,我冰箱里有菜,回家歇一会,就下楼吃饭吧。要下雨了,你也别去买菜了。”
孟思期正想拒绝,沈巷鸣又对隔着她的路鹤说:“路鹤,晚上一起,我们仨喝一杯。”
夜色里,孟思期并没有看清路鹤的脸,本来路鹤今天晚上说好一起吃饭的,但她也记得,沈巷鸣刚住过来的时候说一起吃顿饭,但是今天赵雷霆和她说了沈巷鸣的前尘往事后,她开始不太想和他走得太近,她想现在当着面和他说明不去省厅的事情。
“路鹤,我问你话呢?”沈巷鸣又喊了一声,“怎么了,我到今阳市,请你吃个饭,你还不领情?”
路鹤情绪依旧很淡:“没问题,一起吃顿饭。”
既然路鹤都答应了,孟思期也不好推脱,毕竟以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她打算在吃饭时把自己的想法说一下。
没想到,刚骑到一半,一阵惊雷响起,闪电霹雳,孟思期骑车时身子晃了一下。
刚刚稍稍落后的两个男人几乎同时骑到她身侧,一左一右地问候:“没事吧。”
“没事。好像要下大雨了。”孟思期望了望夜色里天空里被闪电照亮后的黑色阴影。
“那赶紧回去,思期,路鹤,咱们来个比赛吧。”沈巷鸣提议。
“好啊。”孟思期响应。
她撇头看了一眼路鹤,夜色中没有看清什么,她用力踩脚蹬,加快速度骑行。
沈巷鸣也紧追上来,孟思期的眼前闪现蒙蒙细雨,点点滴滴打在她的脸上,湿津津的,但是她始终都是第一名。实际上如果沈巷鸣加快速度,很快就能越过她,他好像有意在跟着她。
她没有听到路鹤的踏车声,也许远远被甩在了身后。
很快她望见了天珑小区的灯火,她的力气变得小了,速度变缓,而沈巷鸣总是如影相随,就好像控制了车速。
就在这时,她身侧一阵劲风划过,吹起她的鬓发,一个黑影骑着自行车向前冲去,那是惊人的速度,随着新的闪电亮起,他像一把裹着白光的利剑刺向黑暗深处。
孟思期没有了解路鹤真正的性格,她一直以为他是冷静甚至有些冷冰的,其实路鹤的内心也许很热烈。
她和沈巷鸣骑到小区门口,路鹤已经下了车,站在细雨中望着他们,他显得很孤独,在小区灯火的照映下,脸上布满了斑斑点点、晶莹剔透的雨滴。
“路鹤你就是玩不起,你还真当比赛了。”沈巷鸣下车时抱怨他,“在大学的时候,你就是这样,永远都要第一名,你要强的方式得改改,你不能永远都是这样……”
这时候的路鹤,站在雨中显得很无助,孟思期觉得他很孤独,她不明白沈巷鸣为什么还要责备他,比赛就是有输赢,也许沈巷鸣觉得女孩子应该被照顾,所以他表现得像个谦谦君子。当然也有可能他们在大学时就有些小小的恩怨,她不太好置评。
“思期,没事吧。雨大了,赶紧回去吧。”沈巷鸣转而温柔地对她说。
回宿舍的路上,雨开始变大,大家抓紧速度,终于跑进了楼梯口,孟思期捋了捋湿湿的头发,沈巷鸣也在抹头发和脸颊,对她说:“回去赶紧擦一擦,洗个热水澡,忙好了下来吃饭。”
孟思期点了点头,她发现路鹤没有任何动作,他像是望着雨幕陷入了沉思,又像是小孩子受了委屈那般样子。
“路鹤,发什么呆啊。”沈巷鸣上楼前发现有人没动又催了一声。
“路队,记得回去擦一擦,别感冒了。”孟思期唤了他一声,路鹤这才回过头来,其实他脸上没有任何情绪,但孟思期觉得他很孤独,他像是不喜欢雨,但又想从雨中探索出什么。

第140章 [VIP] 极恶白魇(16)
在路鹤的目光中, 沈巷鸣将孟思期送到了五楼,还千叮万嘱她洗完澡就下来吃饭。
孟思期进屋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窗户那收衣服, 她知道衣服已经淋湿了, 外面风大,担心被吹跑。
她将被风刮紧的窗门向外推开,伸出收衣杆勾衣服。
“思期, 这件小背心是不是你的?”楼下的窗户传来沈巷鸣的声音,他嗓门大, 估计整栋楼都能听见。
孟思期通常不会将内衣挂出去晒, 但小背心, 实际上是一件汗衫,也算是贴身衣物, 她顿时有些面红耳臊, 没有回话。
在沈巷鸣又伸出脑袋问了一句后,孟思期不得已回了一声:“对, 我一会下来拿。”
“好,我先给你收着。”
这片楼比较老, 窗户隔音不好, 她猜想三楼的路鹤也听得清清楚楚,不过这也不是什么事儿, 她推门下楼, 敲了沈巷鸣的屋门,沈巷鸣见她这么快下来,又嘱咐了几句, 叫她快去洗澡,不然都感冒了。
孟思期回去烧了热水, 洗完澡换了衣服,穿了件白衬衫,吹干头发,又套了外套,换上运动鞋,确定比较正式后,她准备下楼,她刚才还洗了一半衣服,就差清水,时间已经过去近四十分钟,她料想沈巷鸣那边已经差不多,也不好让他亲自上来叫她。
她觉得路鹤应该已经过去了,他是很守时的人。敲了402的门后,露出了沈巷鸣的笑脸,他将她迎进屋关上门后,在灯光下看了她一眼,笑着说:“思期,你这长相要放到当年我们警校啊,绝对追你的男孩子排到对面科大校区。”
他的夸赞令孟思期感觉不好意思,因为她知道当年在警校,沈巷鸣疯狂追求过梁燃,梁燃应该很漂亮,要不然不会在警校传出那么多“佳话”。
这让孟思期意识到,赵雷霆说的那句话可能是真的,沈巷鸣这次来市局可能带着挑对象的目的。
孟思期笑着回了声“谢谢沈队夸奖”,又问:“路鹤在厨房吗?”
孟思期进屋第一时间是确认路鹤在不在,这间屋子结构和她的一模一样,客厅很小,一眼望穿,厨房传来滋滋啦啦的声音,她猜想路鹤在厨房给他打下手。
“哎,他还没上来呢,刚打电话下去,有点事忙。”
沈巷鸣围着围裙,和平时不一样,显得像一个长辈,面色很和气,即便看着他说话时眼神也是很平淡的,和平时的自大不一样。
孟思期就知道路鹤这会回来也没闲着,肯定还在整理案子的事情,应该是想掐着饭点上来吃饭。
“思期,桌上水瓶杯子,你自便,我还有两个菜。”沈巷鸣说罢朝厨房走去。
“好的沈队。”
沈巷鸣一边走入厨房一边大声回:“在家里不要叫沈队,叫鸣哥,队里都叫我鸣哥。”
孟思期抿唇微笑没回应,坐在四方桌上,给自己倒了杯热水。
刚刚抿了一口,窗外电闪雷鸣,看来这场中雨要变成暴雨了,窗玻璃已经被打得噼噼啪啪地响。
不一会,沈巷鸣将第一盘菜端了上来,是一盘肉末茄子,香味扑鼻,孟思期忙起身说:“鸣哥,我来帮你吧。”
“坐好,思期,你是客人。”沈巷鸣用抹布抹了抹她桌前的水珠,“你负责吃就行。”
沈巷鸣将菜上齐,五菜一汤,孟思期说:“那我下去叫声路鹤。”
“思期,你先吃,我去叫。”沈巷鸣一边拿开围裙一边说,“不用说,他肯定在忙案子的事,他这人经常废寝忘食。”
他将围裙搭在椅背上,打开门稍稍掩了下,走下楼,望了眼302的门,又转过身朝空荡的楼梯喊道:“路鹤,你这叫什么事?说好了一起吃饭,你不给我面子是吧?”
孟思期在屋里清楚听到沈巷鸣的大嗓音,“路鹤,你这叫什么事?说好了一起吃饭,你不给我面子是吧?”
不一会,沈巷鸣回了屋,摇了摇头,“路鹤这小子,说局里有急事,得回去一趟,思期,我们先吃吧,待会我给他留一份。”
孟思期有些犹豫,其实如果路鹤不来吃这顿饭,她也断然不会来的,但是现在就坐在桌上,她连筷子都拿了起来,要是毫无理由地放下,这以后恐怕关系都闹僵了。
不过,她今天确实要和沈巷鸣说清不去省厅的事情。而且还有一件事,她正想借助这个机会了解下路鹤的过去,路鹤的身上有许多她不知道的地方,他毕业后为什么离开家,来到偏僻的今阳市,他又如何安心在这奋斗了整个青春,不愿调到省厅。
“思期,这件小背心是不是你的?”
“对,我一会下来拿。”
“好,我先给你收着。”
雨水飞入窗户,路鹤关窗时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他握了握拳,窗户顿时松了手,随着风啪啪地作响,雨水扑打在他面颊上,让他上半身淋透。
雨越来越大,就像无数蝗虫飞过的声音,侵蚀着他的耳膜。
“路鹤,你这叫什么事?说好了一起吃饭,你不给我面子是吧?”
听到这句话,他已经无能为力,在电闪雷鸣声中,路鹤倒了下去,他艰难地爬向卧室,爬向那个木柜。
他的眼前又出现了那个幻觉,他身处无边无际的灰蒙蒙的环境里,地面上是湿漉漉有许多水坑的水泥地,四周是一片望不到头的迷雾和死寂。
他的面前再次出现了那个恶魔,恶魔的脸上像是血管全部破裂,纵横交错着鲜红的肉条,满脸的狰狞,眼珠里布满血色条虫一般的血丝,血丝在蠕动。
他张开黝黑牙齿的嘴巴对他笑,然而每一次,他恐怖的笑容下,都是他血腥的动作,他拿起一支长长的利刃,在女人脸上和身体上滑动。
那个女人就躺在他面前手术台大小的桌上,已经昏迷,她衣服被撕开,利刃慢慢在她雪白的皮肤滑动,如同切豆腐那样,轻快有力。
每次将女人切割得千疮百孔以后,他就会朝他走来,一刀划破他的喉咙。
无数次被割喉的感觉,让路鹤极其厌恶,他想逃离,迷雾中有扇门,他无数次想爬进那扇门,但每次都在半路被魔鬼劫持,一刀挥向他的喉咙。
这一次,恶魔踩着皮靴朝他走来,停留在他面前,蹲了下来,用长长的刀刃勾起他的头颅,望着他的眼,朝他恐怖地笑着。
“路鹤,”他的声音神经质般,“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是谁。”
路鹤想挥去拳头,每每这时,他就发现自己的拳头只是一个五六岁孩子的拳头。
在幻境里,他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即便他在努力,他永远都看不穿对方的眼睛,他永远都走不出这片恶土,这个梦境。
每当他爬向那扇门,结局是,当他醒来,一定是呆在那个木柜里,木柜成了他偷生的保护伞,但是并不能帮他走出困境。
当魔鬼举起刀抵住他下巴时,他呼吸越来越困难,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症状加重了,他经常在梦境中出现窒息的痛苦,恶魔对他的摧残愈来严重。
他呼吸困难,往后爬了爬,试图逃离魔鬼的笑和尖刃,但是他永远都逃不掉,无论哪个方向,他的面前都是他的笑,那把刀。
他用手去推他,推开那把刀,然而眼前全是血……忽然之间,他像是抓到了什么,一种厚实的感觉落入他的掌心,他拼命地捧起来呼吸。
他缓解了许多。
每一次从幻境中醒来,他都是坐在木柜里,头埋在那条珍贵的毛巾里,那条毛巾曾经给孟思期擦过头发,擦过身子,好像上面残留着特殊的气味,这种气味让他宁静,也是唯一将他从恶魔的利刃下救出的意象。
但是毛巾的气味早已变淡,此刻他想找到她,找到孟思期,他往门口爬去……
“你是说你暂时不想去省厅?”饭桌上,沈巷鸣在确定她的眼神。
孟思期微微垂眼,“对不起啊沈队,我刚刚来到市局,还有很多知识需要学习,以我的能力到省厅一定会给你拖后腿。”
沈巷鸣慢条斯理地说:“思期,你谦虚了,我知道你的能力,无论是听说还是这次亲眼所见,我都认为,她去哪个地方都能大放光彩,但是,我希望你说出真实理由,你不去省厅的真实理由。否则我不会善罢甘休。”
“真实理由?”孟思期这两天也在想,她为什么不愿离开这里,实际上省厅确实要更好,她后来想了很多答案,这里有很多她舍不得的人,她不愿意离开他们。
也有未破的悬案,例如阮梦樱案,贾龙辉案,她相信这些案子很快就能告破,还有与蓉姐和师父息息相关的项杰案,其实她又仔细想过,只要路鹤和韩长林还在市局,这些应该迟早会告破。
她在乎的真正是什么呢?她想明白了,是路鹤的死。
三十年后,路鹤的白骨在新闻里出现,她回到三十年前,亲眼见到活生生的路鹤,她不会再让这条新闻发生,这个是她留在这儿的真实原因。
但是她不能说,她不喜欢撒谎,即便是面对沈巷鸣,她缓缓开口说:“沈队,对不起,我能不能不说。”
沈巷鸣默默地注视着她的眼,她的眼很纯粹,沈巷鸣阅历过许多人,这双眼睛太纯粹了,如同没有杂质的璞玉,此刻带着淡淡的水气,仿佛美玉藏在清泉中,令人感叹。
“好,我同意,”他轻松一笑,“但是不代表以后不会再次邀请。”
“谢谢沈队。”孟思期真诚地道声谢。
“再吃几口吧,我看你吃得不多,是不是菜不合胃口。”
孟思期忙说:“鸣哥做的菜很好吃,只是我今天没那么饿。”她又夹了一口茄子,慢慢吃了起来。
“吃饱了,睡好觉,才能破好案,对吧。”
“对。”孟思期又吃了两口。
“这次就不陪你喝酒了,我们两个人也不适合喝酒。”沈巷鸣给她加上温椰汁。
“鸣哥,我能问你件事吗?”孟思期放下筷子问。
“你问吧。”
“我听说你和路鹤是警大校友,那时候的事情一定很有趣吧。”
沈巷鸣抬眼,发出洞察人心的光芒,浅笑:“你想了解路鹤,还是我?”
孟思期没料到他会这么问,正犹豫怎么回答时,沈巷鸣慢条斯理地说:“既然你想听,那就说说吧。我记得那是1984年吧,好像是吧,我当时正是海江省警察大学的学生会主席,拥有至高无上的……偶像力。那时候我第一次见到了刚刚准备上大二的梁燃和路鹤。”
“你永远都不会想到梁燃有多美,路鹤是那样的人……”
“实际上,我最开始并不知道他们是姐弟,从名字看,你就很难猜出,那还是后来的时候……”

第141章 [VIP] 极恶白魇(17)
1984年的学期期末, 学校举行艺术联合晚会,是警大和政大的联合晚会。实际上梁燃是政法大学的学生,但当时两所大学紧挨着, 是兄弟院校, 条件所限,还有不少公共设备共用。
沈巷鸣当时就坐在观众席上,他对这些歌舞类节目没什么兴趣, 但作为学生会主席和班长,他必须起到带头的作用, 在他精神不济时, 舞台上有人抬上了古筝, 播报员播报,接下来由梁燃带来一曲《梁祝》。
当梁燃穿着一身白衣长裙走上来的时候, 沈巷鸣的双眼顿时入了神, 困倦和疲惫好像在那一刻消失殆尽。
在沈巷鸣的眼里,梁燃的美貌在全高校首屈一指, 而且她仪态万方,气质典雅, 就像从古画中走出来的女子。
沈巷鸣对身边追求他的女孩子几乎是冷漠, 但是在这一刻他对梁燃一见钟情。
当梁燃的一首《梁祝》弹罢,琴声在会堂里余音绕梁, 萦绕在沈巷鸣的内心久久不能散去。
梁燃的演出完美谢幕, 沈巷鸣已经下定决心追求她,无论前路有多么艰难,他也要得到她, 这是沈巷鸣的性格,为了想要的东西他通常会“不择手段”。
那天晚上八点多, 梁燃在后台卸完妆换完衣服后离开了会堂,沈巷鸣假装在会堂门口的报栏那读报,直到梁燃穿着一身白裙子提着一个纸袋子走进夜色。
沈巷鸣远远地跟了过去,他必须确认梁燃住在哪栋女生楼,因为他不想普普通通地认识她,而是制造一场奇遇,只属于他们俩的。
然而梁燃走向的方向并不是女生宿舍,她走向了篮球场,在沈巷鸣的视野刚刚能够看清篮球场上的情景时,他看到梁燃走向一个正在孤身打球的男孩,那男孩在篮球场的灯光下,身材高大健硕,五官比例极好,连沈巷鸣这样非常直男的性格也对他产生了几分吸引。
然而梁燃也正是走向他,夜莺般的声音喊那个男孩:“路鹤,你怎么还在打球,吃了没?”
叫路鹤的男孩抱住篮球,望向梁燃,“表演怎么样?”
“你又不去看,能好嘛?”
“看那么多次,每一次都很完美。”
“这一次不见得,”梁燃将手里的袋子递给他,“晚会的蛋糕,给你带了一块。”
路鹤接过,“下次不用这么麻烦,我晚上随便吃点就行。”
两人聊了几句,并肩走向了宿舍方向,沈巷鸣一向自信满满,但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一刻,他却有种难以言喻的失落。
他产生了一种极其矛盾的心理,他认为梁燃和路鹤十分般配,但是他又不想轻言放弃。
接下来的时间里,沈巷鸣开始了解梁燃,自然,他也在了解路鹤,他从一些同学口中得知,梁燃和路鹤两人的关系的确比较好,然而他们的关系只是走得很近,并不是常人眼中的恋人。
沈巷鸣也逐渐发现,路鹤这个男生很孤僻,他经常独来独往,很少有朋友,也从来不接近女孩子,即便沈巷鸣很多次遇见有漂亮的女学生向路鹤搭讪,但路鹤都是果断回绝。
路鹤的性格孤僻冷漠,他好像唯一不会拒绝的人是梁燃,一个对任何事物都很冷淡的人,却对梁燃态度不一样,无论从哪个角度,都让沈巷鸣觉得,路鹤是在乎梁燃的,而梁燃在乎路鹤就更加不言而喻。
但是沈巷鸣是一个执着的人,在已经得知他们并非男女朋友的情况下,他决定用尽一切法子追求梁燃,他的第一个计划是认识路鹤。
沈巷鸣是学生会主席,也分管刑侦社,刑侦社是学生会里最大的社团,也是警察大学里任何一个学生都想进去的社团,通常加入这个社团的学生必须很优秀,不但是功课,而且本身也具有刑侦天赋。
沈巷鸣第一次“礼贤下士”般,将邀请函送到路鹤手上。路鹤本就是他所在的年级第一,只不过他孤僻的性格使得他并未曾参加任何社团。
沈巷鸣在篮球场上把邀请函交给路鹤的时候,用了些激将法。他说,我知道你成绩很好,但这不代表你会成为一个好警察,你可以加入刑侦社,向“侦探们”挑战,向我挑战,证明你很优秀。
“挑战?”路鹤看向他,眼神很冷淡,“你?”
沈巷鸣觉得路鹤在挑衅他,甚至轻视他。
实际上沈巷鸣确实小看了他,他没想到,路鹤不但去了刑侦社,而且将一干老社员全都挑战赢了。但他也为此感到欣慰,要不是因为路鹤走进刑侦社,也绝不会成就后来“警大双璧”的美誉。
那次路鹤单挑刑侦社十二“元老”,在刑侦各项模拟极限难关中取得了完胜,一时传为警校佳话。
那也是沈巷鸣真正认识路鹤的开始,他觉得在整个警察大学,路鹤可能都是独一无二的。
沈巷鸣开始对路鹤“好”,这不单单是因为路鹤过于优秀,他需要接近他。更重要的是自从和路鹤走近以后,他也和梁燃相识了。
从优秀的人身边认识优秀的人,让沈巷鸣意识到,他还要走的路还很远。
那个时候,他成为了路鹤的朋友,也成为了梁燃的朋友,他也了解到,梁燃是梁程昊教授的女儿,而梁教授是知名的犯罪心理学教授。即便再不灵光的人,也知道,结识她,前途将是多么的坦途。
在认识梁燃以后,沈巷鸣展开了攻势,他开始用各种鲜花设计的美好仪式追求她。
而实际上,最初梁燃对他是无视的,即便沈巷鸣很优秀,但梁燃似乎并不在意。梁燃对他态度的转变,是后来沈巷鸣做出了一个重大的改变。
沈巷鸣开始有意模仿路鹤,这是他人生路上第一次违心做一件事,他尝试模仿路鹤的言行方式。
那年沈巷鸣辞去了学校全部职务,只留下学生会主席一职,经常出入在梁燃身边,沉浸图书馆,沉湎学习,他学习成绩优秀,谈吐不凡,又加上模仿路鹤相同的气质,这也让梁燃渐渐对他产生了好感。
而真正改变梁燃态度的一件事是,那一年学生会换届选举,按理说最终的结局一定在沈巷鸣和路鹤两人之间产生,路鹤的性格独来独往,不善交际,但能力非凡,沈巷鸣人缘极好,善于交际,如果论综合实力,两人都有获胜的可能。
但偏偏在选举前,路鹤以刑侦社社长的身份登了一次重要法制报道,他在学校的人气节节高升。在那届选举会上,沈巷鸣打算避开锋芒,发表了一篇极为慷慨的演讲,他博得了掌声一遍,最后他弃权了选举,说是将最好的机会留给最优秀的人。
在很多人看来,沈巷鸣成全了路鹤,那一年路鹤顺利成为学生会主席,而沈巷鸣也留下了好名声。
路鹤从刑侦社社长成为学生会主席,也在沈巷鸣的激流勇退下转瞬之间完成了。
不久后,“无官一身轻”的沈巷鸣再次发起了攻势,这一次沈巷鸣变得极其聪明,他组织了一场高校篮球赛,携手路鹤成功登顶冠军,在夺冠后的那天晚上,他向梁燃表白了,梁燃答应了他。
沈巷鸣认识梁燃后,也在了解她和路鹤真正的关系,原本他以为他们是青梅竹马的朋友,彼此心存爱护。
而那天他从梁燃的口中得知,路鹤和她是姐弟的关系,沈巷鸣开始也好奇他们为什么不同姓。
梁燃便告诉了他一个故事,路鹤五岁的时候,父亲和母亲先后去世了,她的父亲梁程昊当时还在今阳市工作时,从一家福利院带走了路鹤,路鹤比梁燃小一岁,因此成为了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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