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中舞》——丁宁
丁宁  发于:2008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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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告须菩提:“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发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曾有一种解释说和尚为什麽剃发,因为发不仅仅是发,而是根根烦恼丝,你有多少根头发,就有多少的烦恼和妄念,断发即是断除烦恼,断除妄念。我们世俗凡人当然不必做此种形式上的“断除”,但也应保持一颗平常心。

  平常心,可是何谓“平常心”?好心、坏心、苦心、甜心、黑心、野心……诸此种种都好找,到哪儿去找平常心?所以,平常心真真的“不平常”!

  要看破红尘,又不万念具空;要看透世俗,又不沦落其中;要抓住什麽,又不死抓什麽;何其难能?何其难得?尤其深陷爱中!深陷爱中还能保持“平常心”的有吗?

  我没见过。

  所以当雷霆的眼泪滚落到我手上时,就象是滚沸的水滴在心窝上。疼!好疼!

  水灵均说的没错,我把爱变成了双刃刀,伤著自己,更刺著雷霆。只是我没想到我伤他伤地如此之重,竟让这个堂堂的威武男儿淌下了泪。

  男人并非都是“流血不流泪”的铮铮铁汉。窝囊的男人失败了会哭,颓废的男人酒醉了会哭,贪心的男人丧权破财时会哭,怯懦的男人受到恐吓也会哭……但雷霆不是。我知道他不是!

  他失败了会再起,他酒醉了沈睡,他丧权破财时只会轻松地笑笑,刀架在脖子上时他会更快地砍掉对方的脑袋……对这样的男人来说,眼泪比血液珍贵。眼泪对他意味著什麽?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能让他流泪的人可以轻易地置他於死地,而他不仅不还手,还会笑颜以对。这样的男人不多。不!是很少!千分之一或万分之一,更或千万分之一中才有一个。

  雷霆是这样的男人。我知道!

  所以他的眼泪比淋淋鲜血更让我感到触目惊心。

  “雷霆──” 我已整个人被他抱在怀里, 看著他幽深的双眸一点点亮起来,“对不起!”

  我只能说这些!事过境迁,一切的解释和懊悔都显得苍白和多余,我只能说这些!何况,能为我流泪的男人,也一定会明白我话中说不出的所有蕴意!

  他轻轻地摇头,轻轻地啄著我干涩的唇瓣,试图使它们湿润起来。我笨拙地回应著,没有燃烧的欲望,也没有刻意的逢迎,一切就那麽自然,自然地象一个个体,象从混沌之初我们就这样,这样的彼此交缠、彼此拥吻著。

  心静如水。如一湾生生不息、悠悠然前行的溪水。那湾清澈透明的水来自我们的心。已彼此包容、已包容彼此的心。

  平常心!如果这是,那麽我和他同时拥有了。经过剑刺的锋锐,经过烈焰的炙焚,我和他终於拥有了彼此,也终於彼此拥有了。

  雷霆轻轻地把那枚他最初给了我,又被我任性抛弃的戒指重新戴在我的手指上。金的、玉的、宝石的,他可以给我千倍於这枚小小的银戒指的戒指或任何饰品,但他没有,独独锺情於这枚银戒指。我想他一定有他的理由,就象他有理由坚持把它送给我一样,我等著他对我讲,等他愿意,一生、下世或者再下下世……

  我也送他一枚戒指。金的。

  因为自幼挂在我颈项上的金锁片是我唯一自己的东西。我把它改做了这枚戒指,和雷霆送我的同款式,稍粗大些,上面没写字,而是刻了朵梅花,因为他喜欢叫我“梅儿”。戒指是我早就做好的,时刻带在身上,现在终於是送出的时候了……

  “水大哥走了?”我轻轻地问。他轻轻地点头。

  “他是一位值得尊敬的朋友,也是一位值得同情的有情人。”我说。他再点点头,目光变得有些迷离。

  “和他比起来,他象天上的凤凰,永远处在我触之不及的高度,可是他屈尊交了我这个朋友,所以我也被他赐予了我曾经想也不敢想的高贵,以後我不会再自卑了,因为他让我明白了什麽是‘人’的高贵,而不是地位!”

  他揽紧我,长长地叹息:“小东西,你的水大哥终於可以为你安心了!”

  “雷霆,我很高兴你选择了我。”过了一会我说。

  “恩?”他疑惑。

  “因为你绝对有时间、有机会、有理由象要我那样强硬地占有他,那样──一切就会不同了。”

  “小东西!”他的脸有些发窘。

  “可你没有,你和他维持了淡淡之交,而等著我的出现──”

  “这麽臭美!”他轻轻的刮我的鼻子,“不自卑了,又变自大了吗?”

  “哪有!”我轻笑著躲进他的怀里,“雷霆,爱我吗?”

  “啊?”他似乎没有听懂。

  唉!算了!要他讲“爱”啊,比登天还难!

  雷霆这样的男人啊……

  我好爱!




第六章
 
帝王君主好比天上的星宿,可带来盛世,亦可造成乱世,所以对君王的戒律可以归纳为两条:一是记住帝王也是人,二是记住帝王非常人,乃天子乃神的化身。这样第一条可以约束帝王的权力,第二条可以限制帝王的欲望。

当然,没有人敢去约束帝王的权力,也没人能去限制君王的欲望。而即将成为帝王的太子就实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了。太子邀宴是一种恩宠。

酒过三寻,偎在太子怀里的称心又在催促让我跳舞,於是我再次站在了雷霆的手上。从高处环顾大厅,我诧异的发现每一位大臣的旁边都有一位美人相伴,或搂或抱,甚或嘴对嘴的喝酒,那种轻佻做作使这些素日庄严沈肃、威不可犯的达官贵人尽显丑态。而且这些打扮的妖豔明媚的美人竟然都是青青少年,整个大厅除了不男不女的太监,其余全是男子。

看著这些十四、五或者更小的少年,我只有两个字可形容:卖笑!是的,这些可怜的孩子在还不知何谓“卖笑”的年龄就已操起了皮肉生涯,一霎时,我的腿一软差点跌落下来,雷霆扶了我一把,很迅速,不著痕迹的,我心中稍稍泛起暖意,想著自己和那些少年毕竟是不同的,雷霆毕竟是真心待我,真心怜我的。

“好美!”

当我舞毕向太子谢礼时,那个紫衣少年称心从台阶上跃下来,拉著我的手又上下左右的打量我一番:“你多大了,十三了吧?”

”到年十七了。”我虽不清楚他的身份,但也看的出他是很受宠的,他眉目清秀,肤色白皙的几近透明,唇角的两个酒窝更是意态撩人。

”这麽大了?”他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看著我,“我十四了,我还以为你比我小呢!怎麽这麽小巧呢?”

小巧?我苦笑,这词用来形容女子尚好,形容男子就不啻讥讽了,不过称心并不是在讥讽,他是单纯地在好奇,小孩子气的好奇而已。

“我能抱抱你吗?”称心瞪著大眼睛问。我瞬间红了脸,他怎麽当我布娃娃似的?太子点点头,於是他轻易就抱起了我,“哇!这麽轻?难怪能那样跳舞呢!”

他把我放下来,对我说:“你去上面陪太子喝酒,我来陪雷将军。”

“啊?”我吃了一惊,“为什麽?”我小声问。

”当然是太子的命令了,快点吧!太子高兴会给你好处的。”说完他走向雷霆,坐到了我原来坐的位子上。我就象个机械木偶,一步步地走向太子的席位。

”小民叩见太子千岁。”我欲下跪,太子一只手拽住我的胳膊,就势一拉把我拉进了怀里,“太子殿下请自重!”慌不择言地我说出了如此狂妄的话。

我心想完了,我要被砍头了,可是太子却只哈哈一笑,揽住我腰的手使劲捏了一把,我顿时如针刺一般全身都僵住了。

”好柔软的身子骨! ” 太子端著酒杯往我嘴里灌,一边在我耳边轻声耳语:“难怪能得雷霆独宠,比女子的腰还细还柔呢!”

”太子殿下──”我已不胜酒力,有些头昏脑涨了,“请放了小民。”“呵呵……”太子笑,笑得高傲,“今夜就让我来疼你,不许逃!”

疼我?我昏沈沈地已辩不清什麽意义,只是“咯咯”地傻笑,双手无意识地推拒著他的胸膛,雷霆?雷霆呢?

”雷哥哥──喝酒!咱们来喝酒!”我端起酒杯往眼前人的嘴边送,“别晃,别晃呀!哎呀──”忽然一个强势的力道把我拽了起来,我被勒入一个宽阔厚实的胸膛,好安心的感觉!我不自觉地双臂环住那个颈项,脑袋埋进颈窝里,喃喃自语著睡去。事後我回想自己的行事,从雷霆那儿出走在街上晃荡时,误会水灵均被关在柴房纵火後,以及这次太子宴上,每逢遇到事情我总会不自觉的昏过去,丧失了意识,不敢直面以对我难以解决的问题,我在下意识中总在逃避,我是个胆小鬼,是个懦夫,我真怕这样的自己终会因此而失去了雷霆……

当我第二天早上抱著宿醉後头痛难忍的脑袋呻吟时,我才想起昨晚是我第一次喝酒,作为伶人的我居然从未沾过酒,这不得不托干娘班规甚严之赐,因为有很多成功的艺人都因沈迷於酒乡而荒废了技业荒废了前途。而在将军府里,雷霆晚餐时偶尔会自斟一杯酒,从没让过我,我也从来没想过要喝。

我嘟囔著酒真不是个好东西,雷霆便要我日後不许再喝酒,除非真想喝,那也是只有我们两人时才行,多一个人不行,少一个人,只有我自己时也不行。我想我这辈子也不会想喝了。我担心得罪了太子,过了两天却不见动静,因著年节的喜庆气氛,除夕之夜的事也很快就淡薄了……

虽不耐寒,冬天却是我最喜爱的季节。睡觉时人缩成一团,脑袋埋进由一堆软软暖暖的东西编搭成的安乐窝里,随手翻阅本乐谱,美妙的乐声仿佛就自动在耳边悠悠扬扬的飘起;或者看看《搜神记》,上天入地妖魔鬼怪一下全涌到眼前;又或者只是看著床前地上的火盆,火盆里木炭发出蓝幽幽的火光,外界的冰霜凛冽就成了另一个世界,变得好象遥不可及;偶尔打开窗子调节一下室内的空气,沁人心脾的凉风迎面而来,人不由激灵灵打个冷战,真是冷也冷的爽快,暖也暖的舒适。

更何况这样舒适的环境里还有心爱的人儿相伴,我赖在床上假寐,雷霆则坐在一旁观看兵法或史记一类的书,那时那刻,人生不做他想……雷霆问我喜欢冬天的理由,怎麽说呢?想了好半天,我写下了几句话:把夏日炽热的情感浓缩成剔透的晶莹把秋的沈甸藏在心底用一种庄严的凝固於洁白之中把春色孕育(呵呵,梅娃娃会写现代诗耶!^0^,嘻嘻……这是咱家自己胡乱写的啦^_^)

“哈哈,这是什麽?古里古怪的,”雷霆取笑道,“还有,你的字好丑。”

”喂──”我涨红了脸,要把那张纸抢回来,奈何雷霆坐著举起手臂我也够不著,气得我嘟起嘴:“你懂什麽?那是诗!诗你知不知道?”

”诗?呵呵,既不合仄又不压韵,连打油诗都称不上,这是哪门子诗?”

“这是我梅降雪自创的,好比屈大夫写《离骚》,说不定会独开先河,流芳千古呢!”我气咕咕地朝他喊。

”不得了不得了,咱家的梅娃娃要做大诗人了,让我看看,有没有诗人的天分哪?”“哼!”我昂起头,下巴朝天。“呵呵,我只看见一只骄傲的小公鸡。”

”臭雷霆!”我跳起来打他,“敢说我是小公鸡?我哪儿骄傲了?”

“还没有?那後面的尾巴怎麽翘上天了?哈哈……”

不知什麽时候,少言寡语的雷霆也学会贫嘴了,很酷的一张脸上笑容也越来越多,我真的好高兴……过了破五,过了小年,终於到了我盼望已久的元宵节。

我喜欢元宵节不为别的,只为了看灯笼。满厅满院满街的各式各样的灯笼,围著皇宫四周的南北大街,东西大街上,彻夜的灯火通明,什麽“吉庆有余”、“福禄寿僖”、“五子登科”、“八仙过海”、“鱼跃龙门”、“花开并蒂”等等,每盏灯都有一个小故事,寄托一份吉祥如意的愿望。

灯具有琉璃的,有纱照的,最多还是纸糊的。每年最引人注目的是皇宫锺楼外展放的巨大的“龙凤呈祥”的灯,很多新人都喜欢在那儿放上一对“鸳鸯戏水”的小灯,以寄托心意,也算对天子和凤宫娘娘的尊崇。可是天公不作美,十五一早还阳光灿烂,到了中午却开始乌云密布,傍晚时分终於纷纷扬扬下起雪来,洁白轻盈的雪花在空中飞扬漫舞,越下越大。我不即愁上心头,看不到明月,恐怕也看不到灯笼了吧?

”民谚说:‘雪打灯,五谷丰’,看来今年又会是个好收成了。”雷霆却笑眯眯地说,那神情就象久旱无雨,突然有一天大雨倾盆时的老农,吸著旱烟袋,看著节节拔高的庄稼时喜不自盛的表情。他其实是个挺乐观挺知足的人呢!我想。他给我披上斗篷,戴上手套,“走!看灯去!”他知道我喜欢灯,因为从大年初一我就在他耳边唠叨个不停了。

”还会有吗?这麽大雪!”我迟疑著,脚步却自动往前赶。“有!雪里观灯才更有趣呢!”雷霆步子太大,我必须小跑著才能跟上,不一会儿我身上就热气腾腾了。真的哪!

雪白的街道两旁五颜六色的灯更显流光异彩,冰凉的雪,暖暖的灯,大街上洋溢著人间特有的温情和乐趣。

雷霆牵著我的手,不说话,慢慢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前行,遇到我感兴趣的灯时,他会停下来问我要不要,我摇头,世间很多东西惟其买不到时才愈显其宝贵和魅力,这样美丽的灯,让大家一起欣赏会更快乐。我只独占雷霆一个就足够了。

因为是佳节,平时不出门的大姑娘小媳妇们也都三两结伴,四五成群地出来了,叽叽喳喳象一群快乐的花喜鹊,经过我们身边时都会不自觉地在雷霆身上停顿一下,我知道那目光中充满了爱慕和幻想,因为那些目光和我看雷霆时一样。

浓黑的剑眉透著凛凛英气,幽深的双眸象充满诱惑的大海,挺拔的鼻梁带著男儿傲然的气概,略显薄的双唇呈现雅致、优美的弧度,这是一张上天精工细作的脸

”怎麽了?”雷霆问。“嘻嘻,没什麽。”我为有这样出色的人物做伴而骄傲自豪,一时忘了自己矮小平凡的外表,觉得自己也浑身闪著熠熠光华。

”瞧你满脸得意,一定又没在想什麽好事。”雷霆故意皱著眉说。“是啊!我没在想什麽好事,我只是在想一个姓雷名霆的大坏蛋而已。”我说,说完赶紧争脱他的手往前跑。

可是人多街滑,我步子又小,跑没两步就被雷霆捉住,他一把抱起我扛在肩上,狠狠地打我屁股几下,“还敢不敢这麽狂妄?”

我轻声叫著,心儿“怦怦”地跳,为了周遭异样的目光而羞红脸,“好哥哥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我小声哀求著。“呵呵,不放!这是惩罚!”

於是我就象个小孩子一样,被抱著,红著一张比红灯笼还红的脸儿看完了灯市。

*** *** ***

基本上,我是个不信神的人。这是有缘由的。

小时候,每逢初一十五,干娘便要烧香磕头,而每次迁居也要如此,求的是事事顺利,平安大吉;每逢庙会,班子里的姐妹也都要到城隍庙去敬香、烧纸钱,求的不外是找个如意郎君,生活美满;那时我也跟著拜,只求能让我找到父亲母亲,让我拥有一个真正的亲人。自然,我每次都是要失望的,为此我渐渐恨起神来,神那高不可攀、神通广大、法力无边的形象一点一点泯灭,直至只是一座泥塑而已。孔子的弟子季路曾向他问起鬼神之事,孔子回答:“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问起死,他照样回答:“未知生,焉知死?”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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