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同人)绝代福晋by秋水伊人
秋水伊人  发于:202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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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的手艺比奴婢强多了。”四喜瞧着自家小姐绣的鞋面花样不由满是羡慕地说。
“你当我比你白长那两岁吗?熟能生巧罢了,没什么好羡慕的,过几年你的手艺肯定比我强。”林珂心说:到时候我动针钱越来越少,你越来越多,自然就该你手艺精湛了。
“老福晋昨儿还说让格格开始多绣些荷包扇套这样的小物件呢。”四喜忍不住提醒自家主子一声。
林珂“嗯”了一声,“我知道,先把这鞋面绣完了再说吧。”她虚岁今年已经十四了,虽说因着身份原因不必参加选秀,但是确实是列入指婚范畴的年岁了,那些荷包扇套之类的小绣件不是给她自己准备的,是给未来那口子准备的。
据说这满族男子成亲后身上所佩荷包都是自己的女人所绣,也不知道万一娶个手笨的绣得惨不忍睹可怎么让他男人戴出去。
想来,绣活儿不成,让旁人绣了自己缝成也作数的吧。
林珂同学觉得自己真相了。
不但随身的荷包等物要准备,就连厨艺都被安亲王福晋要求多练习,要有一两个拿手的菜品糕点。
说白了就是要有在自己丈夫跟前拿得出手的一两个技能呗,林珂同学实在是没多少兴趣。
但,因着这是老福晋要求的,跟前伺候的人便有着适时督促的责任,搞得她再不愿意也得去做。
午饭,便是林珂自己下厨。
重新活过的林珂,一直是按着这个时代的女人标准去学习的,基本可以算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主儿了。这搁后世,完全就是十佳女汉子。
因为,她如今真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写得了代码,查得出异常,杀得了木马,翻得了围墙,开得起好车,买得起新房,斗得过二奶,打得过流氓。
也不知道为毛还要嫁人啊!!!!!
两辈子加一块,总算是把十项全能给补齐了,不知道该不该谢谢老天爷?
如果可能,林珂同学表示,她就想回到属于自己的时代去,继续朝十项全能的女汉子奋斗,而不是在这几百年前的大清朝两辈子拼一块凑成十项全能。
等林珂一边解围裙,一边脱厨帽,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就看到了自己的小客厅里多了两个人。
胤祺和胤禟这对兄弟档,就那么明晃晃杵在那里。
“请五阿哥、九阿哥安。”
“想必咱们今儿是来巧了,这是兰格格亲自下厨做的菜吧。”胤祺的目光落在林珂身后端着托盘的四喜手上,托盘上是林珂今天下厨的成果——两菜一汤。
林珂扫了一眼在厅里伺候的小丸子,对方略心虚的低下了头。不管是不是主观愿意,但他确实是失职了,没有提前给格格递个信儿。
“两位阿哥过府,我舅舅他们怎么没有陪着啊?”
“哦,”胤祺摆摆手,一副“没什么”的表情,“爷不爱那些虚场,让他省了。而且咱们算是表亲,爷来你这里也算不得是客,自然就随意了。”
还真是不把自己当外人!
“四喜,让厨房再多炒几个菜来。”
“是,格格。”四喜将手上的菜递给小丸子,转身出去跟厨娘递话。
小丸子径自将菜摆上桌。
小厨房的人得了消息也麻溜地添了碗筷,甚至还加了一壶酒。
林珂忍不住想揉太阳穴。
这完全是喧兵夺主的节奏啊。
林珂知道由自己陪他们用饭这不合礼数,可是,问题的关键是,胤祺这货也应该很清楚这不合礼数,可是丫就生拿着他那张阿哥的脸扛啊。
而且,最后估计安郡王府上的人还都会封口,只字不提他这顿饭是在她的院子吃的。
这坑爹的现实!
坑不坑的吧,如今她都只有干认着。
你说他要真是自己以后的长期饭票,也就罢了。可问题是,某八那货才是正主儿啊,这到底是肿么一回事?还是说她记错了,其实郭络罗氏嫁的是五阿哥胤祺而不是八阿哥胤禩?
这可能吗?
当然不可能!
“一直以为兰格格爱吃的是淮扬菜,没想到你做的菜却是偏川湘味的,还挺正宗的嘛。”
这是某五尝过林珂同学的手艺后做出的客观评价。
“不知五阿哥爱吃什么味道的,我让厨房去做。”
“这味道就正合适,不错不错。”
胤禟同学倒是真的做到了食不语,只管埋头吃自己的。
少说多吃这才是饭桌上的硬道理!
所以,胤祺同学自然就少吃了少林珂做的菜,不免赏了自己兄弟几个白眼。
胤禟同学毫无心理压力,让你没话找话,瞎耽误工夫,该!
这顿饭,客人吃得很满意。
身为主人的林珂不管高兴不高兴,反正总算是陪着这两个祖宗吃完了饭,并且送走了他们。
尼妹啊,宅在自己院子里都特么不保险,这还能让人自由地喘口气吗?
心情不是很爽的林珂同学决定出去跑跑马,散散心。
四喜不会骑马,所以四喜只能留在院子里。跟着林珂出门的,仍然只能是侍卫。
如今的塞上,因为还没开始建设闻名后世的承德避暑山庄,所以那山啊那水啊,相对来说真的是还是没被皇家给大笔一挥圈起来。而安亲王这边的别庄外有一片山地,挺适合跑马的。
前几日刚下过一阵不小的雨,山地里的一片林子里便多了些蘑菇。
林珂同学在看到那些纯天然无污染的蘑菇后,心情顿时就开朗了不少,从马上一跃而下,让侍卫脱了外衣拿来帮她包蘑菇。
对于自家格格的要求,侍卫当然是无条件服从的。
当了半日采蘑菇的小姑娘的林珂同学在山上又顺便打到了一只野山鸡,于是便满载而归了。
晚上就做了顿小鸡炖蘑菇打牙祭,那鸡那蘑菇真真的鲜,味道别提多好了。
这样好的作品,自然也就捎带着送了些给安亲王福晋和安郡王福晋也尝了尝鲜,林珂一直觉得自己其实不是个小葛朗台,她本质还是大方的,不过就是不待见这帮八旗贵胄罢了。
因为发现自己宅在院子里避免不了被人找上门来牵扯,林珂同学决定不再窝在院子里了。
第二天就带了丫环、太监和侍卫拎了水桶,拿了钓竿找地方垂钓陶冶情操去了。
你还别说,小风吹着,草原赏着,再一甩竿,确实挺享受的。
为了防止钓半天徒劳无功的结果,他们出门的时候就带了些肉食,打算到时候没鱼就烤肉吃,反正中午是不回庄子吃了,坚决在外自食其力。
满族原本就是马背上的民族,野外宿营这种事简直就是小儿科。
侍从们一应器物准备得很是齐整,一点儿都不会有什么遗漏,让林珂这个主子是妥妥的放心。
以前在电视里看人家烤全羊,林珂就一直有所艳羡,现在有了机会,林珂同学表示:绝对要亲自试一试,感受一番。
系了围裙,戴了袖套的林珂俨然一副大厨的造型,拿着刷子蘸了酱料往架在火上的全羊刷去。
四喜难得见格格这样高兴,自己也跟着高兴。
其他人更不消说,主子高兴他们做下人的也高兴。
人生不过吃喝二字,林珂同学早就为自己定下了这一伟大的目标,并坚定不移地执行。
做不成顶级大厨,也要朝着一级吃货奋斗!
吃货当不成,那就退而求其次——踏实地做个饭桶!
“格格,很香耶。”四喜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极捧场的。
“那再尝尝吃起来的味道如何?”林珂对于四喜那是相当大方的,直接划了一条肉盛到盘子里,让小丫头试吃。
“嗯,很棒!”
林珂略得意,“那是,本姑娘的手艺当然是没得说。”
“格格,鱼上钩了。”那边厢小丸子兴奋的声音传来,不一会儿就见他提了只鱼跑来。
林珂当即就数落了他一顿,“你傻了啊,还不在河边洗剖干净了再拿过来?”
“是奴才糊涂了。”小丸子陪笑,然后看着端着盘子试吃中的四喜,“四喜姑娘,搭把手行不?”
林珂有些惊讶,“小丸子,你竟然不会收拾鱼?”
小丸子略不好意思,总不能直接说自己就是个吃货啊。
四喜又吃了几口羊肉,这才放下了盘子,大方表示:“行,我帮你杀鱼去。”
林珂将羊烤好,招呼了大家来吃。
又在火架上支了铁网,准备烤鱼。
“格格,还是奴婢来吧。”
“不用,我还没这样烤过鱼呢,我觉得这样烤出来的鱼比在厨房弄得要有味道。”林珂一边利落地将鱼片好,又刷了酱,一边又放上铁网去烤。
一边拿刀叉了羊肉吃,一边翻烤火上的鱼,林珂觉得野营果然是很赞的一件事。
“格格今天调的酱味道真好。”四喜由衷地说。
林珂点头表附和,“其实我也这么认为,今天这酱是超常发挥了,绝对大师级别的。”
四喜挟了一筷肉喂给她,笑道:“是呢,格格的手艺见涨。”
“我觉得我完全可以到酒楼当个大厨。”
“格格比那些人手艺好多了。”
“……”
其实,在林珂身边服侍的人都知道,除了四喜,格格现在跟谁都不亲近。一则,他们不是家生奴才,二则格格是半路认祖归宗的,跟他们有嫌隙,只能随着时间慢慢让主子接受他们。?

第14章 俗话说,忍无可忍,那就——毋须再忍!
“什么?谨格格邀约?”正打着络子的林珂缓下了手里的动作。
小丸子回道:“是的格格,送帖子的人还在前院,老福晋问格格是否要去?”
“不去。”
“格格——”您还真的不去啊?
林珂睨他一眼,似笑非笑地道:“你有意见?”
小丸子低头,“奴才不敢,奴才这就去回话。”
“去吧。”
“嗻。”
等小丸子走了,四喜才开口问:“格格,为什么不去?”
林珂继续去打自己的络子,漫不经心地道:“又不认识,去了又有什么意思?”让人家一次一次借着上梯啊,她还没那么圣母。
也不知道以前郭络罗氏是怎么跟那位谨格格愉快相处的,那俩货总不至于是互相利用得不亦乐乎吧?
有可能哦……
林珂想到这里忍不住“噗哧”一声乐了。
“格格?”您这是乐什么呢?四喜无声地以目光询问。
林珂只管笑,将手上的络子快速地结了尾,拿在眼前一看,自我感觉良好地道:“还不错嘛。”
四喜笑道:“格格做的自然是好的。”说着话从她手上接了,替她系到了腰上。
“走吧,咱们出去走走,老呆在院子里怪闷的。”
“格格今天不骑马了?”
“不骑了,骑马你又不能陪我去。”
林珂换下了花盆底鞋,改穿绣鞋,领着四喜便去庄后的田野里散步了,当然侍卫仍然是跟着的。
草原上午的阳光是很温和的,让林珂很想躺到那些柔软的草地上去呼吸自然的空气。但她到底没有,这已经不是她做田馨兰的时候了,她的言行总有太多的眼睛看着,不定就怎样呢?
林珂也想像那个伪郭络罗氏一样任性妄为,可惜大约是性格的因素,她真的做不到那样。况且,如今那货留下的烂瘫子还没收拾完呢,麻烦着呢。
根据康熙朝九龙夺嫡时期那些数字兵团的智商值,林珂总觉得自己的未来不容乐观。她这样的混职场只能走技术流,是走不了别的门路的。可这时候大家玩的就是高智商高情商,感觉真是不美好啊。
“小丸子。”
“格格。”
“离庄子最近市集大约有多远?”
“回格格,坐马车大概要走大半个时辰。”
“走吧,回去找辆车,咱们逛逛市集去,整日呆在这庄子上也是闷。”
“嗻。”小丸子答应完了,突然想到件事,然后便说了出来,“格格,谨格格今天似乎就是想约格格一同去市集呢。”这样真的不要紧吗?
林珂一扬眉,“那市集她去得,难道本格格便去不得了吗?”
小丸子噤声了,得,格格又不爽了。
别庄总管给林珂配了出行的马车,又加了几名侍卫,这才放她出门。
不管怎样,只要能出行,林珂总是高兴的。
林珂在马车里眯了一会儿,然后就觉得好像很快就到了市集,果然睡觉是打发时间的最好方式。
这里的市集有不少各大部落的人摆的小摊子,那些少数民族特有的佩饰挺让林珂眼前一亮。
东西自然是没有亲王府和郡王府的好,但优势在于这是原生态的,拙朴而简约,有种自然之美。
“格格若要挑东西,这里的当铺有好货。”
听小丸子这样说,林珂还是惊异了一下下的,“当铺?”
小丸子如实道:“是的,有些个没落的贵族因家里拮据会将家里一些贵重的东西典当以度日。”
林珂仿佛看到了安亲王府的未来,没落啊……
早点没落多好,姐还不用去嫁给某八呢,丫的,偏偏丫没落也在姐身故之后。
没天理!
“这里并不是京城啊。”京城的没落贵族才多呢,怎么塞上也典当?
“格格有所不知,在这里典当情况要好一些。”
好个毛?不一样是典当么?难道说这里的小道八卦会少吗?
大家不过是表面装不知,其实个个心里明镜儿似的,否则也不会有前者先典了,后者就去赎出来的。
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那是深得难得糊涂的精髓啊。
“不去了,那些好东西我也用不上。”东西再便宜那也得真金白银去买,她的家底她清楚,这些年那个伪郭络罗氏不打理家事,让一些奴才们拐带了不少东西。她也懒得去追究了,反正马马虎虎也能混个小康,凑合活着吧。
听主子这样说,小丸子便不再多说。
格格小家子气吗?
不能这么说,事实上格格比那个假货伪装的大家子气要大气多了,假的那是装,格格这是真大气,东西甭管多金贵,她若没兴趣那是连扫一眼都懒得。
“咦,是马头琴啊。”林珂眼睛突然发亮。
小丸子去将那摊主摊上的马头琴拿了过来,奉上。
林珂拿在手里试了试弦,不由微笑,“音儿是不错。”
四喜问了句实在的,“格格,您会弹吗?”
林珂说得更实在,“不会弹我就不能买了吗?”
四喜:“……”奴婢错了。
“回去我找师傅教我去。”
四喜不由笑了,“格格——”感觉最近格格好像终于又活过来了,像是那个田举人家的小姐了,或许格格在经历这段时间后的挣扎后,终于想开了吧。
“兰儿?”
听到这个似曾相识的声音,林珂循声望去,然后一怔。
那个中年男子看着她微微蹙眉,“兰儿。”果然是他受伤后被救期间收的那个小徒弟,怎么现在一身的满族格格装扮?
“师父”两个人堵在林珂的喉间吐不出来,眼睛微有些湿润,是教了她三年武功的师父,可是再见面他们却咫尺天涯。
林珂手往上抬了一下,向后微摆。
小丸子和侍卫等有眼色的退开了一定距离。
林珂朝那人跑了过去,到了近前却仍是开不了口。
“你这是?”
林珂勉强笑了一下,从自己的腰间拽下了一个荷包,递过去,“师父,您若得暇再到江南,麻烦将这东西交给我娘,就说……我一切安好,让她不要惦记我。”
中年男子洪文渊默默地接过了荷包,收好,“你好自为之。”这里面果然是有内情的,看小徒弟这模样,只怕也不是什么好情由。
那些侍卫与其说是保护她,还不如说是监视她,这汉家的女儿变身成了八旗的格格,果然是有些不能说的秘密。
目送师父离去,林珂心头一片苍凉。
她一直都知道,师父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当年教她三年不过是因为田爸因故救了他一命,他不好推脱罢了。不过,也确实是教了她一些东西的。
“格格。”
四喜将她的思绪拉回,林珂微微笑了一下,扭头看她,“怎么了?”
“中午了,咱们是要镇上吃,还是回庄上?”
“找家酒楼随便吃点吧。”
“奴婢知道了。”其实,四喜心里还是挺好奇那个中年男人的身份的。
因为四喜是在田家上京途中被买来的丫环,故而她并不知道洪文渊就是曾经教过小姐武功的师父。而林珂同学也没打算告诉四喜这件事,许多事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不必再提起。
田馨兰的过去已经成了回忆,而她也早已回不去。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
林珂同学一行人进的酒楼刚刚好也是谨格格一行人在的酒楼,毫无预期之下,双方遇到了。
当时谨格格正往雅间走,无意间一回头看到了正好迈脚进楼的林珂。
一时间四目相对。
林珂同学淡定地移开了视线。
谨格格:“……”是她的错觉吗?这次到塞上之后,兰格格给她的感觉沉稳了很多,也跟她疏远了很多。
她们身为八旗贵女,都有属于自己的骄傲,既然兰格格已经在疏远她,她也不会硬拿着自己的脸皮去贴。
于是,谨格格亦淡定地收回了视线,淡定地进了雅间。
林珂心里不由一笑,这样多好!
大家都不必戴着面具彼此做戏,生活本来就不应该整天弄得像出宫斗剧,这还让人怎么快乐地生活呢?
小丸子让掌柜也给他们一行开了一个雅间。
林珂让侍卫们也去吃饭,只留了小丸子和四喜在自己身边伺候。
师父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
林珂的心里闪过这样的疑问,尔后又想到师父是江湖人,江湖人原本就是四海为家的,便也释然了。
饭后,稍事休息,林珂又到市集上去逛了一会儿,然后便打道回府了。
对于她在市集与师父偶遇之事,林珂只是若无其事地对随行之人说了一句:“我不希望从别人的口中听到关于那个人的只字片语。”
所有人便都懂了。
他们从来就没看到格格曾经与一个故人在市集偶遇。
人,有时候会早死,只是因为他知道得太多,嘴巴又不牢。
格格一直没有把他们当成自己人,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在于他们并不是只忠于她,那么现在就是他们表现忠诚的机会。
这次的事,跟去的四个侍卫没有一个多嘴,在他们被郡王爷指派给格格的那天开始,他们的主子便只有格格一个人。
小丸子也不会多嘴,四喜就更用说,她从来只有维护自家小姐的份儿,再无其他。
不过,四喜却是知道格格从腰上拽下的荷包里放的是什么,那是以前夫人送给格格的一副珍珠八宝耳坠和一对掐丝金手镯,是格格放在身边的一个念想。如今,怕是托人送给夫人做念想了。
那一晚,林珂又梦到了久违的江南,梦到了慈祥的田爸田妈……醒来却发现泪湿枕畔,无限凄惶。
往后的人生,她只能变得越来越坚强,因为她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林珂并不想搅和到什么事情中,可她却悲哀的发现不管她愿意不愿意,许多事情她都脱不开身。
如果往后数十年她都要那么忍着,她想她大概是忍不下去的。
俗话说,忍无可忍,那就——毋须再忍!
林珂决定快意恩仇地活下去,反正历史上的郭络罗氏不就是那么嚣张跋扈的吗?那么她就做回自己又有什么不可以?
至少,她相信自己肯定没有那郭络罗氏那般剽悍。
其实,林珂同学高估了别人的同时,又常常低估了自己。?

第15章 套用一句后世很流行的话,那就是——重在参与!
蔚蓝的天空上飞着一只纸鸢,长长的线扯在林珂手上,她一边跑一边笑,四喜也在一边跟着跑笑。
主仆两个看着那风筝越飞越高显得极是兴奋。
这是她们两个做的纸茑,已经失败了五个了,这是第六个,这第六个才终于成功飞上了蓝天,自然是值得高兴的事。
林珂不想自己以后的日子都过得没滋没味的,她决定好好待自己,尽量让自己活得开心。
属于田馨兰的岁月她已经祭奠过了,以后她会以郭络罗馨兰的身份好好地过下去,在被小心眼雍正爷挫骨扬灰之前善待自己。
也许,她甚至可以乐观地想,或许她经营得好一点儿的话,能够得个寿终正寝?只是后世史料上所载的八阿哥胤禩福晋的最终结果——史料这东西没准是被人做了手脚的,对不对?
林珂同学这么一想之后,整个人都豁然开朗了起来,变得朝气蓬□□来,变得符合她这个年纪的小姑娘的思想言行了。
这看在玛尔珲的心里很是欣慰。
至于她不喜欢跟伪郭络罗氏以前的圈子里的人亲近,那也由得她了,毕竟那也不是她自己的情分。而情分这东西,只要用心,她可以重新建立属于她自己的那一份情分。
天外飞来一箭,将那只飞得正高正好的纸鸢给射断了线,那纸鸢随风飘飘荡荡而去,就不知会落到何处了。
“格格——”四喜难掩难过。
林珂则第一时间去看箭射来的方向。
“原来是兰格格在这里啊。”来人显得很是惊讶。
林珂深呼吸,“四阿哥的箭射得真准啊。”你丫个小鼻子小眼睛的小四儿,你练准头别对准我的风筝啊,姐好不容易才放飞成功的好不好,正玩得高兴,你“嗖”的一箭就给射跑了……
胤禛道:“马马虎虎吧。”
这绝对是炫耀!
林珂决定从心里鄙视他。
不过,她的目光落到某四的后面,后面骑在马背上过来的是两个小豆丁,粉嫩萌的,这两只是谁?
胤禛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不由笑了,“这是我十三弟和十四弟,你没见过。”
“请两个阿哥安。”林珂同学不着痕迹偷了下懒。
小一点的那个说:“四哥,你把她的风筝射断了。”
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就是人证,还是某四自己的同胞兄弟小十四同学,多给力的人证啊。
某四面不改色地道:“赔她一个就是了。”
四喜忍不住咕哝了一句:“那是我们格格自己做的。”
耳朵尖的某四听到了,他有些惊奇地看林珂,“你还会做风筝啊?”
她这是被鄙视了啊。
“做着耍的,前面失败了五个呢,这个是好不容易才飞上天的。”
“难怪看着不漂亮。”某四不失时机地落了块石头下井。
呀呀个呸的,这个魂淡小四儿。
“十三弟、十四弟,你们在这儿陪兰格格做风筝好了,我一会儿来接你们。”
这是神马情况?
喂,某四,你丫别走!
你好端端地把这两小豆丁数字扔姐这儿是入托吗?姐又不是开幼稚园的,再说了,就是开也拒绝收你们爱新觉罗的孩子!
这是原则性问题。
十四看看自家哥哥策马跑掉的身影,对着一边的十三哥陈述一个明显的事实,道:“四哥跑掉了。”
林珂:难道是因为现在年纪都还小的缘故吗?为毛她连后面小鼻子小眼睛的某四看得都这么中二萌呢?更甭提眼前这一对萌物小豆丁了。
侠王十三爷和未来的大将军王十四啊……不知道有多少后世数字兵团的粉遇到这样的情形要尖叫,要昏倒。
可惜,林珂不是数字粉啊,她略纠结。
“两位阿哥,要不……你们就跟我一块做风筝?”林珂问得很没信心,小豆丁虽小,但估摸着也已经入学了啊,康师傅对皇子的教育抓得挺紧的。让两个已经入学的阿哥跟自己一块做手工,这个貌似不是很合适。
没想到,十四小盆友表示了极大的兴趣,“好啊,十三哥,一起吗?”
十三一笑,“好。”
于是,咱们的林珂同学就囧囧地跟两个未来的风云阿哥一块做风筝去了。
其实吧,手工劳动课是很有意思的,动手兼动脑,是一项挺不错的课目。
十四小盆友玩得很高兴。
十三小盆友也不像不高兴。
最后三个人将一只长长的蜈蚣风筝给放上了天。
蔚蓝的天空突然间就多了一个庞然大物一样的风筝,还是长得不那么美形的蜈蚣。
在宿营地这边这样闹腾,引来了不少小阿哥小格格,渐渐的就变得热闹了起来。
小孩子爱玩是天性,但是因为各自的身份地位,便一个一个跟小老头小老太太一样假装矜持,一本正经,别提多压抑了。
这突然间有那么一个不在规矩里的闹腾了,大家自然就会受到吸引和影响。
半大不小的孩子聚成一堆,热闹是必须的,那欢声笑语随着天上越来越多的风筝加入也汇聚成海。
最后惹得康师傅都派人过来瞄了一眼,知道是小孩子们在玩之后也就没多理会。
大草原是奔放自由的,适时让那些小家伙松快一点儿也是可以的。
放完了风筝,林珂给他们烤全羊。
生火烧烤这也是个不错的课目,许多人自然便也加入了。
烤得好不好吃,能不能吃是一回事,亲自动手烤一烤才最重要。
套用一句后世很流行的话,那就是——重在参与!
临离开营地的时候,十四对林珂道:“兰格格,下次我还来找你玩。”
“好的,十四阿哥。”林珂同学嘴上这样应,心里真的话却是:天老爷的,千万不要啊。
“兰格格,谢谢你的款待。”这是十三有礼貌的告辞语。
“没什么,难得两位阿哥高兴。”但是千万别有下次,谢谢了啊。
“走了,十三、十四弟。”某四在那边招呼。
十三和十四便一扬鞭策马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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