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穿成和亲公主后—— by画三春
画三春  发于:2024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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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做个好榜样,狄霄冷笑一声,随手抓起一只茶杯,朝着狄宇丢去。
茶杯砸在狄宇肩头,又顺着肩膀滚到他膝盖上,还好他及时挡住,这才没摔到地上。
狄宇也就是才回家正高兴着,对于敬爱的阿哈,三两句打趣还好,再多一点的,就算他想,暂时也没这个胆子了。
说笑之后,狄宇笑着看向明窈:“嫂嫂可要猜猜,我此番科举名次?”
既然都叫人猜了,名次肯定不会太差。
明窈斟酌着:“可是三甲?”
狄宇摇头:“嫂嫂尽管再猜。”
“难不成二甲进士出身?”明窈有些惊讶了。
谁知狄宇还是摇头:“嫂嫂尽管再大胆些。”
再大胆些……二甲往上,可不就只剩进士及第了。
眼看明窈眼中流出震惊之色,狄宇慢悠悠开口道:“小生不才,正是一甲榜眼,领翰林编修一职。”
“此番回来,是得了皇帝恩许,念及我家乡甚远,给了六月假期,得以回乡探亲。”
狄宇似乎还说了什么,但明窈耳中嗡嗡的,来来回回都是那俩字——
这是明窈想都不敢想的。
大瑜疆土辽远,书香世家无数,其中名流才子更是数不胜数,便是抛开他们,还有许多仕子寒窗苦读数十年,这些人里,有才识之人定不在少数。
偏偏三年一次的大考,叫一个外族少年夺了头三名。
旁人不知狄宇情况,可他所学,完全是明窈领进门的,从最开始的识字,到后面的博览群书,就连他去了风锦关,也不曾听说他去过哪家私塾。
明窈自认不是那等惊世之才,于科考书目也不过略懂,定是指导不出一甲学子的。
换言之,狄宇如今的成就,可不多是靠他自学。
靠着自学登第,这种话传出去,恐会被大多数人认为自傲和说谎,是万万当不得真的。
狄霄问:“很厉害?”
明窈小声说:“很厉害。”说着,她又重重点头,“特别特别厉害。”
“几万人甚至十几万人参加科考,弟弟是第二,超厉害的。”
如此,狄霄才真正明白了这种厉害程度。
很难得的,他面上也露了一抹满意之色,看了看狄宇,又说:“不错。”
先后得了嫂嫂和阿哈的赞赏,狄宇自是高兴。J??
但他也不自满,只说:“今年也是赶巧,会试和殿试都有问对大越和北部草原交战的看法,我毕竟在北部草原生活了十几年,对大越也稍有了解,这就比其他人多了优势。”
“殿试时皇帝还问,要是战火波及大瑜,我们有何想法。”
狄霄问:“你怎么说?”
“当然迎战啊。”狄宇全无迟疑,“都打到家门口来了,难不成还任人欺辱?”
“北部草原胜在兵强马壮,但各部分裂甚久,他们不怕外敌,但难保不会内部起乱,挑拨得当,到时自会不攻自破,还谈何迎敌?”
“至于大越更是笑话,他们的百姓比草原多出千百倍,却次次落于下风,面对这等国家,难道大瑜还会害怕吗?”
“哦对了,皇帝还问我如何知晓北部草原情况的。”
狄宇微微扬起下巴,明显是有些得意的:“我说我生长在北部草原,只是受其他部族迫害,不得不迁移至大瑜,大瑜可比大越好多了,人好地也好,皇帝也圣明。”
再多加几句赞美,皇帝再怎么听习惯奉承,外人和子民的夸赞总是不一样的。
“问及我的部族情况,我只说迁徙前,全族人不过二三百人。”
他深谙话只说一半的道理,便是哪日被戳破了谎言,他也能咬死不改口。
而事实上,在大迁徙前,拔都儿部的族人确实只有二三百,多出的那几千全是后来的。
狄霄和明窈终于明白,他凭何能借外族之身,得了皇帝赏识。
大瑜对北部草原的了解实在太少太少了,唯一的认识,也不过是他们击退了大越兵马,并逼得大越割地赔款送公主,这等壮举,想必这一定是强悍之地。
因着这份忌惮,朝廷甚至将对大越与北部草原争斗作为今年科考题目,谁成想,竟真钓出来一个懂得的。
狄宇一语戳破北部草原强悍真相,就连破解之法都给了出来。
如今时局渐乱,上位者对大越和草原的争斗格外敏感。
碰巧遇上个既了解草原又了解大越的,于文学才华上也不错,可不是正中皇帝心窝窝,赶紧给了好名次收进朝堂,为皇室效力才对。
明窈不禁感慨:“是有两分运气在的,但也不能说全是运气,想来弟弟还是有很多真才实学,才能一路登上殿试。”
“再说若不是才学出众,皇帝如何会点你做榜眼?”
狄宇说:“嫂嫂说的对,不过这也多亏了嫂嫂,要不是你当年拽了我一把,此时此刻,还不知我混成什么样子。”
残疾在草原上是很大的弊端,这意味着无法狩猎无法搏斗,连日常生活都多有困扰,在强者为尊的草原上,即便族人不说,可也不能否认这人废掉的事实。
只是没想到,狄宇走出了另一条路。
说及草原和大越争斗,狄宇提醒道:“阿哈不如也做些准备,我在冠京待了三四个月,看冠京风向,此次战争,多半会波及大瑜。”
“就怕草原上也有人远迁,万一寻来咱们这里,恐惹祸上身。”
此时的狄宇还不知道,他竟一语成谶。
眼下,狄霄点点头:“已经在准备了,如今族里兵甲是充足的,战马也在训练,只可惜族兵有限,但族人就这么多,能有一千多人守护部族,已是极限。”
“我这次能在族里留五个多月,阿哈和嫂嫂要是有用得上我的地方,尽管开口。”
明窈也不客气:“那你要不去学堂讲一段时间?我是有三四个月没去了,正好榜眼老爷回来,一定讲的比我好。”
“好说好说,等我歇两天,后天就去。”狄宇拍拍胸膛,“嫂嫂尽管交给我就是。”
正这时,狄霄插话:“还有仓房。”
“仓房那边也快清点了,你看顾着点,就不要让这些事叨扰可敦了。”
对待不同人的不同请求,狄宇的态度也是不同的,他哀嚎两声,最后看在明窈的面子上,到底也应承下来:“行吧行吧,就当帮嫂嫂了。”
狄宇赶考这路倒也太平,见他没遇上什么危险,狄霄也放下心。
他要去兵营,起身拍了拍明窈的后脊,又叮嘱狄宇照顾好明窈,遂大步离去。
几年来,可汗亲卫一度成为族中勇士向往且渴求追求的目标,而族兵征收条件之严苛,何尝不是对众多勇士的一种肯定。
狄霄因断腿注定与其无缘,他虽不会明说,但眼中遗憾,那是骗不了人的。
狄霄在狄宇面前虽不会刻意说起,但也从来不会避讳,态度坦然,并无特别。
随着狄霄离开,王帐里只剩下狄宇和明窈两人。
明窈神思有些发散,被唤了好几声才回过神来。
狄宇问:“嫂嫂在想什么?”
明窈迟疑片刻,忽然问:“你有想过,双腿走路吗?”
草原商行的足迹遍布大瑜,去年他们到过溪镇,借草药合作之便,在镇上见了最有名的医馆老大夫,说及腿疾,阿玛尔问:“断肢可有救?”
老大夫摇头,但也给出破解之法:“我认识一位巧匠,他最善机巧,你们要是方便,不如将腿脚不便那人带来瞧瞧,要是可以,做一只木肢作为替代。”
听明窈说起木肢,狄宇心念一动,他无法否认这一刻的心动,但随着激动平息,他也冷静下来。
狄宇笑笑:“这么多年我也习惯了,再等等吧,不着急。”
“好。”明窈尊重他的选择,“你若是想了,随时找我,我叫商队和那位巧匠联系。”
伴随着狄宇归来,明窈手里的最后一点活也分出去了,她彻底躺平,每日安心养胎。
酷夏转眼即逝,很快到了秋天。
耕田那边的青翠完全被金黄色所替代,沉甸甸的麦穗坠在枝头,微风拂过,麦叶簌簌作响,带着几颗麦粒落在田间。
天空中飞来许多觅食的鸟雀,鸟雀太多恐伤庄稼,族人们就立了稻草人,
稻草人随风摇摆着,高高立在麦田间,这能挡住大部分雀鸟,偶有几只漏网之鱼,大家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放过去了,左右几粒麦子,送给它们又何妨。
走过大片金黄麦田,偶尔会有一些不见庄稼植株的田地,但这些田并非闲置,仔细看,地上也长着开始枯萎的枝叶。
这下面种的是土豆和蕃薯。
随着土豆和蕃薯在族里大肆推广,这两种作物能做主食,也能做成配菜,偶尔当个饭后小食也不错,因其多种用途,很受族人青睐。
有几户人家颇有眼见,在族里收了打量土豆和蕃薯,转念种植下去,连着两年培养,竟真把土豆和蕃薯量产出来。
到时用土豆和蕃薯换粮食,有的是人家抢着换。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五十几户人家种的玉米,玉米种也是从大瑜引进来的,也不知是土壤气候原因,还是他们种植技术的原因,玉米产量一直不佳。
拔都儿部种出的玉米又大又糯,偏偏每株玉米杆上,最多只有三个果实,一到两个才是常见,就算玉米的重量有胜,却架不住数量实在低。?SG
这几十户种玉米的,还是明窈再三游说。
族里的小麦和青麦数量太多,当温饱得到满足,适当提高下生活质量也是好的。
玉米本来就能作为主食,因产量不佳就摒弃,实在有些因噎废食,倒不如小范围种植一些,当做改善口粮的选择。
幸好玉米味道甚好,不管是直接煮着吃还是碾成玉米面熬粥喝,都很受族人欢迎,也有很多粮食丰盈的,愿意用粮食换玉米。
总归这几十家也不吃亏,玉米也就一直种下去了,在族里耕地一角,平时也不显眼。
几场秋雨过后,天气转凉,也到了秋收时候。
随着青麦收割,其中大部分被留作粮食,但每家还会分出一些,酿成青麦酒。
明窈记得在冠京城一家很有名的酒楼里,他家的米酒最受公子小姐们欢迎,米酒爽口而不辛辣,米香和酒香混合在一起,滋味尤为特别。
可惜米酒后劲儿太足,明窈只浅尝过两口,就再也没接触过了。
米酒是用大米酿成的,同为粮食,小麦和青麦是不是也可以呢?
当初尝试时,明窈只是好奇,并没觉得能成功,然而在她尝试的过程中,几次调整酒曲和酿造方法,折腾了一两个月,竟真被她把酒酿出来了。
黄酒浑浊,入口更是辛辣,与其说是在品酒,倒不如说是不得已之下的选择。
青麦酒就不一样了,青麦的香甜浸入每一滴酒水中,一点点酸涩感不仅不惹人反感,反更添韵味。
酒水入口绵密醇厚,窖香浓郁,回味悠长,随着酿造工艺的不同,烈度也有所差异。
无论男女老少,酒量好与坏,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那款。
从这之后,青麦酒替代了人们最熟知最习惯的黄酒。
再说黄酒要从外面购买,青麦酒除了酒曲要买,其余材料都是免费的,只从成本上说,青麦酒也远胜于黄酒。
这等好物,自然也是拔都儿部的特产之一。
只是因为族里消耗大,送去外面交易的就少了,再减去给各位老板们的礼品,真正能在商行上架售卖的,实在寥寥无几。
尝过青麦酒的人少,流传自然也少,故而人们只知炒青麦面,却鲜少有知道青麦酒的。
一整年的辛苦过后,粮食大丰收是对劳苦百姓最好的嘉奖。
狄宇顺便帮忙收了粮税,看着满仓小麦,不禁感慨均田制之优。
入了秋,明窈的月份也越发大了起来。
她是十二月末有的身孕,不出意外的话,正是十月底足月。
从九月中开始,狄霄就推了所有事宜,无论族兵还是其他,一律交给旁人去做。
他只管陪在明窈身边,日夜不离身地照顾着。
许多有经验的阿姑调笑:“可汗也忒紧张了,女人生孩子,小事罢了。”
面对这种说辞,狄霄表情严肃:“一点不是小事。”
看他太过认真,说笑的人也不敢再多言,讪讪点了点头,又小跑着离开。
不管旁人如何说,总归狄霄是处处在意着的,到最后半个月,他甚至整夜整夜的不睡觉,就怕明窈渴了饿了难受了,万一叫不醒他怎么办。
一个多月下来,明窈还没什么,他眼底反而多了一团乌青。
她劝狄霄去休息,狄霄嘴上答应得好好的,可躺到床上了,微微颤动的眼睑无不预示着——
我还醒着。
一天天熬过去,十月二十四这天,明窈如往常一样用过晚膳,正准备到帐外走走。
谁知一阵突如其来的阵痛袭来,她一下子软了双腿。
还好狄霄就在她旁边,第一时间将她扶住。
下一刻,只见明窈头上的冷汗蜿蜒而下,她紧紧抿着双唇,唇瓣顷刻变得惨白。
狄霄意识到:“快!快叫巫医和医官过来!”
一声厉呵,将整个王帐都惊动起来。
有族人听到动静,再一算日子,顿时恍然大悟:“是可敦要生了。”
医官和巫医来的很快,两人赶紧入了王帐,然一番检查后,却给出一致结果:“还要等。”
“可她很疼——”狄霄眼睛刷的红了。
拔都儿部并没有生产时不许男人入帐的说法。
更多汉子选择陪在妻子身边,哪怕无法分担痛苦,至少要让对方知道——
我在,大家都在,你不止一个人。
狄霄指了指明窈,张口欲要说什么,然看见她疼得浑身直颤,漂亮的眸子里全无神采,再多言语,也全止在口舌间。
狄霄没再说什么,只叫念桃她们准备了温水和帕子,用浸透的湿帕不断替明窈擦拭着鬓角的冷汗,又看她十指死死攥在一起,将自己的胳膊伸过去,哑声说:“抓我的。”
下一刻,指甲几乎要刺破皮肉,刺痛感顷刻袭来。
狄霄面上没有丝毫变化,只继续安抚:“没事了,很快就没事了……”
可敦生产,这在族里可是大事。
早有族人自发走出毡帐,为可敦和小王子祈福。
住的远一些的,譬如宁湘等人,在听见动静后也第一时间跑来,狄宇也顾不得仓房了,匆匆落了锁,转身就往王帐跑。
医官和巫医守在了王帐外,连带着她们的小徒弟们,也一个不落的守在外面。
医官更是早早备下了人参鹿茸等大补之物,叫小徒弟烹煮,万一可敦需要,也能第一时间送上。
巫医始终闭着眼睛,略显苍老的面容上一片慈蔼,她嘴中念念有词,连着她带来的徒儿们也跪趴在后,不时起身,向天祈福,再俯身长拜。
说来也是神奇,医官和巫医的医术融合多年,却一直没融合到一处去。
族里有信任巫医的,自然也有信任医官的。
又或者有人把巫医和医官都叫去,叫两人一同诊治。
两人的治疗方法不同,用药也不同,偏偏两人共同看诊时,给出的药方全无冲突,不说能叫病好得更快,好歹没有产生不良药性。
到了私底下,两人关系也越来越好,说句亲如姐妹也不为过。
也是因这,狄霄并不避讳叫两人同来,又或者要是可以,他都想去大瑜边城,把有名的大夫都捉来,一定要保明窈平安才是。
众人这一等就等到了半夜,直到帐里传出一声呻|吟,医官和巫医猛地抬头,旋即快步冲进去,一把拨开狄霄,一前一后占据了明窈身边的位置。
接下来的一切,是狄霄无法插手的。
他所能做的,无非是将手指塞到明窈嘴巴中,叫她咬住手指,而不是咬自己下唇。
不过片刻,他的手指就染了一层血色。
可狄霄仿佛失去了痛觉一般,身形佁然不动,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明窈,耳边的哭啼呻|吟声宛若雷霆,一下下震在他耳鼓上。
伴随着一声稚嫩的啼哭声,明窈骤然失力。
医官赶紧将孩子裹进襁褓,巫医则为明窈做最后的清理。
狄霄却像是呆住了一般,整个人木木的,被巫医推去一边也没反应,身侧无数人走动,亦无法牵动他的半分心神。
一整晚,他眼中独明窈一人。
直到他被人推了好几次,医官和巫医的道喜声响起:“恭喜可汗,恭喜可敦,是个小王子!”
狄霄只匆匆看了襁褓一眼,挥手就让人把孩子带下去,而他两步走到床边,看着明窈昏睡的容颜,踌躇半晌,终于还是垂头埋进明窈的肩膀上。
下一刻,眼角似有湿濡滑过,转瞬消失在衣衫间。
明窈这一睡就睡到了第二天晌午,待她昏昏沉沉地睁开眼睛,王帐里有些昏暗,但床边格外壮硕的身影,还是吸引了她全部注意。
明窈动了动手指,才睁眼就被狄霄发现了。
男人的声音又粗又哑,带着无数疲惫,可再看他面容,又全无疲劳的模样。
“还疼吗?”狄霄问。
明窈摇了摇头,又艰难地指了指嗓子。
狄霄很快意会,快速替她倒了温水,又小心翼翼喂给她。
一杯温水下肚,明窈这才能说出话,她没有逞强,将额头抵在狄霄肩膀上:“狄霄。”
“我在。”狄霄说。
“我好疼呀。”回想起昨夜,明窈仍心有余悸,“我真的很疼很疼。
在她没有看见的地方,狄霄张了张嘴,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然而明窈又说:“可我并不后悔,狄霄,我们两个有小娃娃了。”
下一刻,她猛地被人箍进怀里。
狄霄的双臂不断收紧,直到听见明窈呼痛,他才停了力道。
明窈没有责怪,强忍着身上的不适,故作轻松:“狄霄你有看见娃娃吗?我还没有看见他,是男是女,哭的声音可响亮?”
“看见了。”狄霄说着,神色有一瞬间的不自然,“是个男孩,哭得也很响亮。”
“但很丑,一点不像你,像个没长毛的猴子。”
明窈一下子呆住了,许久才想起猴子的模样,她不敢置信,推开狄霄,仰头看着他,半天才皱起眉:“你在说什么,你怎么可以这么说他?”
谁知狄霄全无悔改之意,他按了按明窈泛红的眼角:“抱歉,我不想骗你。”
作者有话说:
小王子:有你是我的福气;)

等把孩子抱来了,狄霄更是有话说。
小娃娃被擦洗过了,露出的脸蛋干净了许多,但面皮上还沾着碎屑,眼皮上下也透着桃红色,头顶三两根稀疏的毛发,还是泛着黄的。
即便是亲儿子,狄霄也想说一声:“是真的丑。”
他接过襁褓,本不觉得这是个多难的事,然柔软的小躯体一入手,他蓦地僵住了。
狄霄从来没有抱过这样又小又脆弱的小生命,在野外捡一只狼崽,尚能提溜着后颈回来,可换成孩子,他的臂弯都不敢曲折,就怕哪里没做好,伤了这个软乎乎的小东西。
狄霄站在原地,半天没想好怎么走路。
偏偏念桃她们把孩子送来后,就被狄霄赶了出去。
眼下他的姿势不对,孩子睡梦中受到惊扰,眼睛挤了挤,嘴巴似有张开的趋势。
狄霄还不明白,只是木木地看向明窈:“怎么……”
“哇——”婴儿极具穿透力的啼哭瞬间盖过了他的声音,狄霄只觉耳鼓一阵,紧跟着就是一阵嗡鸣,连心脏都被吓得急促跳动起来。
“怎么、怎么……这怎么抱……”狄霄面上露出惊慌之色,他两簇浓眉完全拧巴在一起,心里急得不行,唯独身体上没有半点动作。???
而这时,孩子也开始扭动着挣扎起来。
明窈看了好一出热闹,到底还是心疼孩子,招了招手:“你过来。”
“我过不去……”狄霄说,“我怕摔着他。”
“哪有什么过不来的。”明窈掩面轻笑,“狄霄你往前走走,没关系的,就两步远,孩子不会有事的……对对,放心走就是。”
从屏风到床头,不过四五部远的距离,偏让狄霄出了一身汗。
直到将孩子送到明窈怀里,孩子脱手的那一刻,他差点没忍住叹息。
明窈虽然也没什么经验,但稍微摆弄了两下,就寻到了合适的姿势,孩子许是感受到了母亲的气息,哭啼声渐止,最后只剩小声啜泣。
她慢慢晃动着手臂,孩子在这般安抚下,最后一点哭声也消了。
明窈轻声问:“宝宝饿了吗?”
“不饿。”狄霄代为回答,“医官煮了羊奶,早先喂过了。”
正是吃饱了,小孩子才能睡得这样熟。
要不是亲爹折腾,不说一觉睡到天亮,小一两个时辰还是能睡着的。
明窈细细描摹着孩子的眉眼,指尖落在温温的小唇上,微微湿濡叫她心底越发柔软。
狄霄还记着抱孩子过来的初衷,他靠在床头,垂眸看着红彤彤皱巴巴的小婴孩,问:“你瞧,他是不是特别丑。”
“?”明窈忍不住抬起头。
在看见狄霄面上的正经后,她终于意识到,狄霄说丑并非玩笑,这男人竟真的觉得,他们的小宝宝长得可丑可丑。
明窈有点生气了。
她低头看着孩子酣甜的睡眼,冷声问:“你是嫌弃他吗?”
狄霄却说:“不嫌弃,便是长得再丑,既是你我的孩子,我也不会嫌弃。”
喜与恶,倒是分得明明白白。
明窈的气这才消了一点,但她还是小声嘀咕:“小孩子刚出生都这样,等过些天长开就好看了……而且宝宝一点都不丑。”
“你瞧他的眉峰,跟你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似的,刚刚挣开眼睛时,眼睛又大又圆,漆黑漆黑的可漂亮。”
狄霄被她说的意动,也凑过来仔细打量。
片刻,只听他说:“他的鼻子和嘴巴像你,鼻子高高的,嘴巴薄薄的。”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也不知是怎么看的,硬是将才出生不足一天的小孩寻出模样,有鼻子有眼,还处处都有随处,转挑爹娘的长处长。
狄霄爱屋及乌,也不说孩子丑了,颇是怜惜地摸了摸宝宝的小脚丫:“等他长大了,我就带他去兵营,教他摔跤,教他骑马打猎。”
“他一定会成为最厉害的勇士,能好好保护母亲。”
明窈精力不济,只坐了一会儿就觉疲乏了,她舍不得把孩子送走,跟狄霄商量许久,决定把孩子留在身边。
王帐里的床榻很宽很大,便是睡三四个人也不成问题。
明窈占了床榻最里侧,孩子就放在她手边,原本是想叫狄霄睡在外侧的,可他总怕翻身压到孩子。
——那么细嫩的小胳膊小腿,不足拳头大的小脑袋。
非是狄霄危言耸听,就怕他一个没注意,转天醒来,孩子的小身体都凉了。
因他坚持,明窈也无法,只能由着狄霄盘膝坐下床下,用胳膊拄在床榻上,很是艰难地半睡半醒,姿势尤为可怜。
狄霄不以为然:“没事,这样你需要什么,我也好第一时间去准备。”
狄霄不再多言,哄着明窈睡下,转头看见孩子歪了脑袋,又小心翼翼地正过去,想了想,又把明窈的手放到孩子身上。
帐里的呼吸声渐渐平缓,一室皆安。
之后一连两三天,狄霄一直守在王帐里。
族人们得了消息,三三两两地过来道喜,各种各样的东西全往王帐里送,最后实在放不下,只好又寻了一座空帐子。
大家的贺礼没有刻意追求贵重,或是自家缝制的一顶小毡帽,或是两双软和漂亮的小鞋子,还有各种各样颜色亮丽的小衣服,念及小孩皮肤娇嫩,特意去绣房买了最柔软的布。
还有些人家送来了补身体的吃食,鸡鸭鱼肉都有,再大咧点的,直接炖好鱼汤,将汤水送到王帐的饭桌上。
明窈承了族人们的情谊,无论东西多少好坏,一律收下了,又说等孩子出了满月,一定请全族人吃酒,谢谢大家的厚待。
这样安排着,就算有人遗憾没能亲眼瞧见小王子,也有了盼头。
左右不过一个月,等得起!
随着明窈的身体恢复,苏格勒他们掐着点往王帐找,叽里咕噜说上一通,或是兵营出了事,或是围墙防守有漏洞,又或者盐场石山等等,总有处理不完的事务。
狄霄一开始还能以照顾可敦和孩子为由推拒,可等出了满月,这些借口再不行了。
明窈遵守承诺,满月前四天就请了金花阿姑她们过来,说起请族人吃酒坐席,席面上的酒菜自然不能含糊,何况是可汗可敦的头一个孩子,理当重视。
“可敦放心,这事交给我们办就是。”金花阿姑一口包揽,“眼下谁家都不缺一口吃喝,还不是为了热闹喜庆,依我看,宴上也不用多折腾,大口肉大碗酒,大家就高兴。”
明窈忍不住笑:“阿姑说的是,不过除了大盆酒肉外,也要照顾一下其他人。”
“我叫念桃和青杏也过去,看看除了酒肉外,是不是能炒些菜,不过咱们人多,估计也无法精致,全是大锅菜了。”
“大锅菜也好。”金花阿姑说,“大锅菜才最香呢,配上香喷喷的热满头,多好。”
明窈又问了问其他人,见其他人也这样觉得,便不多说了:“那就先这样定了,阿姑你们看缺什么少什么的,我叫可汗去换。”
“行!”话是这样说,金花阿姑却没打算麻烦他们。
几人商量好满月宴,金花阿姑她们忙着去准备,谁知出王帐时,正好碰见狄霄回来。
双方打了个照面,却只问了句好,连脚步也没停。
还是进了王帐,狄霄才知道,原来是在为满月宴做准备。
他一时恍神,后知后觉意识到,原来距离孩子出生已经有一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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