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止一斗故事,今日先教你一碗。”
熊耀英写着写着,自己就笑了起来,他举的例子可不是编的,而是几日前真实发生的。
于西楼和林子期两表兄弟,因为争抢厕所大打出手,于西楼到底比不过体育生的人高马大,惨败而归。
这厮坏的很,直接把体育生的自行车钥匙给扔马桶里了。
这点就不要告诉小姑娘了,藏作业估计就是她能接受的极限了。
熊耀英笑的几乎止不住,继续写道:
“我也有一事想求教于无名小姐。”
“我最近准备投稿于报刊,笔名不知取何为好,女友姓古名凤,我取笔名古龙如何?”
他的字迹潦草偏大,写完这些,刚好凑满一页信纸,熊耀英心满意足的把信塞进了信封里,取出胶水,随便一封。
瞧瞧,多省事!
再看看地上那一小堆,分拣出来,属于他的回信,熊耀英再无半点兴致逐一翻拣:想让人回信,就应该准备好回信的信封,再贴好邮票!
这些人太懒了!
不配为他友!
熊耀英狠狠鄙夷一番后,重新铺了张白纸,略一沉吟,便开始下笔:
“江南春早,草长驾飞,斜阳三月,夜间仍有萧索之意,秣陵城外——”
他一口气写了足足千字才停下笔,已把开篇书写完毕,主要人物亦已登场,主角被奸人所害,身中剧毒又为太子所救,太子被废后,便带着太子一双子女远避江南。
可怜侠义心肠,一心向汉,却因恩情要为满清卖命,被江湖中人不耻,之后又被朝廷鹰犬追杀——
当浮一大白!
熊耀英一把抓起桌上酒瓶,吨吨吨就灌了一大口。
无名氏小姐初学写作,自然要从身边熟悉之事开始练笔,如他这等已经登堂入室者,自是天马行空挥洒自如!
熊耀英莫名有点期待起无名小姐的回信,最好她在自己的作品发表前回复,也许他就有新笔名可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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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浣溪收到美酒和故事的回信时,已是下午,她刚从池记云吞面馆回来。
今天才十二号,距离七月二十号学员训练班开课,还有足足一周。
宋浣溪便同池老板商量,每天中午忙时,再过来帮三个钟,池老板本来就忙不过来,自是一口答应。
每天多赚三块钱,八天就是二十四块,也够一家人的菜钱了呢。
宋浣溪拆开信封,里面只有薄薄的一页纸,字迹潦草却颇为潇洒,幸好她昔日跟着父亲练过一段时间毛笔字,倒也认得出来。
“您好,无名小姐,不知道您的真实姓名,只能如此称呼您。”
宋浣溪一目十行的看完,又仔仔细细的重读了一遍,她的眉头皱了起来,写熟悉的人和事?
她之前的生活轨迹,简单的可以用几个词来形容:家,学校,家,池记,家。
简单的她自己都觉得乏味。
美酒和故事先生举的例子,也让她有些无奈,几年前,她还小的时候,确实藏过老二的作业,结果老二本来就没写,这下高兴坏了,直接告诉老师作业丢了!
唉,真不知道该说老二蠢还是聪明。
宋浣溪发现,自己依然无法下笔。
她索性暂不去想这个问题,拿出纸笔,回复美酒和故事先生的另外一个问题:
“美酒和故事先生,您好。”
“关于您的笔名,我有一个疑问,您坦言,女友叫古凤,所以您准备叫古龙,您是已经做好了,和这位古凤女士牵手一生的准备了吗?”
“如果不是,我建议您再谨慎思考一下,毕竟,没有女士喜欢自己的爱人,用着和前女友相关的东西,注:此处只是假想,并无冒犯之意。”
“私以为,笔名若是要长久用下去,最好还是起一个和至爱之物相关的,见之心喜,方能长久。”
宋浣溪一口气写完,准备署名的时候,犹豫了——
她一点也不喜欢无名小姐这个称呼,也不想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毕竟,美酒和故事先生,也没有告诉她,自己的真实姓名。
宋浣溪心中一动,或者,她也可以先起一个笔名?
只是,她起一个什么笔名好呢?
宋浣溪陷入了沉思之中,按照她给美酒和故事先生的建议,笔名最好是自己的心爱之物。
她爱什么?
不不,宋浣溪立刻摇头否认了这一点,她只是为生活所迫,才会对金钱另眼相看。
那么——
宋浣溪眼睛一亮,摸着扑通扑通的胸口,实锤了,她确实喜欢演戏!
那她笔名叫什么?
戏子?女一号?女主角?女演员?人生如戏?
不不,总感觉,都不是很好。
宋浣溪一时陷入了蹉跎之中,胡思乱想中,时间总是过得飞快,转眼又到了去池记上工的时间。
宋浣溪叹了口气,看着面前墨水早已凝固的信纸,终还是不愿妥协,合上派克钢笔的笔帽,到底还是没有写下署名。
匆匆到了池记面馆,虽是周末,客人却并不见少,宋浣溪穿花蝴蝶一样忙碌半天,给陆兴邦奉上一杯加糖加奶的咖啡后,惯例又到了读报时间。
美酒和咖啡今天的连载短小了许多,读完客人们都还难以置信:
阿生哥直接表示不满:“这就读完了?今天怎地这么短?我面才吃了两口!”
阿水伯夹了一粒花生米,慢条斯理的嚼着:“年轻人就是火气大!等你到了我这个年龄就明白了,只要他不断更,短点就短点!总比没有强!”
宋浣溪笑咪咪的听他们讨论,不动声色的翻动着手里的报纸——
荣昌电影公司面向全港城征收剧本?!
先记下来,等散工了,再拿回家细看!
眼角余光又扫到一条娱乐新闻,好像和裴氏影业的老板有关?
不关心,回家有空的时候顺便瞄一眼好了。
宋浣溪翻到了副刊的另外一面,她眼睛一亮,咳了两声,引起客人们注意后,兴致勃勃地开了口:“梁公子开新书了!你们要不要听一听?”
这也是位武侠小说大家,之前连载的几部小说都很受欢迎。
说起来,梁公子写武侠小说,还要在美酒和咖啡之前,或者说,梁公子,才是新派武侠小说的开山鼻祖。
梁公子第一部连载武侠小说《龙虎斗京华》的由来,也十分有趣。
几年前,白鹤门掌门陈克夫,大抵是觉得港城的日子太悠闲,公然宣称,太极拳不过是自由体操,实战弱的一塌糊涂。
太极拳也是有传承的,太极门的掌门吴公仪直接站出来,约老陈上擂台一战。
白鹤门掌门VS太极门掌门!
单是这个标题,就让当时港城的数十家报刊销量激增三成!
比武当天,人山人海,港城的知名人士,悉数到场。
结果呢,万众瞩目之下,双方你来我往刚打了两个回合,太极门掌门一拳封面,打的白鹤门掌门,鼻血直流,草草收场!
民众都极为失望,时任新晚报总编的罗孚灵机一动,找上了梁公子,请他以此为蓝本,写一本武侠小说。
就有了这一本《龙虎斗京华》。
听到梁公子的新书,客人们也是眼睛一亮,纷纷应好。
宋浣溪喝了口水,润了润喉咙后,立时读了起来:
“凉秋九月,北地草衰,有一行人马,沿着绵亘川陕两省边界的大巴山脉——”
随着她的娓娓道来,众人渐渐沉浸在了故事之中:
封疆大吏,身为云贵总督的卓仲廉卸任还家,年轻的武当少侠耿绍南受其独孙卓一航所托,护送车队。
路上遇到山匪劫路,惊险打斗后,又结识了骑着四匹神驹照夜狮子的白衣少年,王照希。
没成想,这王照希后面,跟了一串儿仇家,先是锦衣卫,又有川境最厉害的五股大盗——
宋浣溪也被剧情吸引,读的十分认真:
“……忽然外面传来了清脆的笑声,转眼便到了门边。”
“众人眼睛一亮,厅门开出,走进一队少女,前面四人,手提碧纱灯笼,后面四人,左右分列,拥着一位美若天仙的少女。”
“杏黄儿衫,白绫束腰,秋水为神,长眉入鬓,笑盈盈的一步步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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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请叫我一笑小姐(二更)
“厅中群盗呆若木鸡,有几个更是面如死灰,瑟缩一隅,动也不敢动。”
宋浣溪放下报纸,和一干熟客大眼瞪小眼,人满为患的面馆内一片安静。
半晌,客人们才如梦初醒,阿生哥眨了眨眼:“没,没了?!”
宋浣溪拿起手中报纸又看了眼,把文末的四个小字读了出来:“未完待续。”
阿生哥遗憾的叹了口气,低头吃了一大口面,却觉得味同嚼蜡。
还是阿水伯人老成精,恳求道:“阿浣,把刚才那段,再念一遍,好不好?”
刚才那段?
宋浣溪从善如流,找到文末,读了起来:“厅中群盗呆若木鸡,有几个——”
刚读了一句,就被阿水伯打断:“不是这个!是前面靓女出场那段!”
“真是的,非要我老头子说的这么明白嘛!”
一干熟客尽皆哄堂大笑,纷纷表示,大家都想再听一遍靓女出场!
宋浣溪也被逗笑,连道抱歉,立刻读了起来:“忽然传来清脆笑声……杏黄儿衫,白绫束腰,秋水为神,长眉入鬓,笑盈盈的一步步走来!”
阿水伯听的喜笑颜开,连连要求:“再来一遍,再来一遍!”
宋浣溪哑然失笑,又一连读了三遍,才让这帮熟客们满意。
客人们立刻开始了热烈讨论:到底是小龙女更美,还是这一位新出场的练霓裳更美!
这也是池记云吞面馆,近来的保留节目了。
原本只有美酒和咖啡的神雕侠侣里的美人,供众人品评,幸好查先生笔力老道,塑造的女性角色各有千秋,数量又足够多。
陆无双程英表姐妹,李莫愁师徒,黄蓉母女,再加上小龙女,单这一本,已足够拉出一个榜单。
自然,小龙女是毋庸置疑的美人榜榜首。
待宋浣溪昨日发布了伦敦佳人,温妮凭借异域美人的加分项,一路狂飙,超越了一干神雕美人,直升榜二。
今天,梁公子新书中的这位玉罗刹练霓裳,一出场,就赢得了不少人的好感,竟然有了和小龙女一争长短的架势!
宋浣溪笑看着熟客们热议不止,心中却有些微担忧,她读梁公子新作时,并未提及新作的名字,《白发魔女传》……应该,没事儿吧?
说到紧张处,有两名熟客竟还站了起来,各自举起面碗,以面对拼,谁赢了,谁就是选美的赢家。
面馆内人声鼎沸,宋浣溪一时却有些恍恍惚惚,似乎她成了世外客,宇外人,旁观着这红尘中的种种。
每一个熟客,她都了如指掌,当她视线所及,无论落在谁身上,她都能如数家珍的说出对方的过往经历。
宋浣溪毫不怀疑,此时此刻,只要给她一支笔,随随便便,她都能写出任何一个熟客的往事,至少千言!
宋浣溪心中忽然闪过明悟:这就是美酒和故事先生所说的,从熟悉的人和事上下笔吧!
美酒和故事先生,是真的给了她一碗啊!
一个饭碗!
就看她能不能用这饭碗,要来饭了!
至于她的笔名,看着眼前热闹的人间烟火,她亦有了想法,不妨,就叫红尘一笑!
红尘滚滚,人生百态,都不过是作者手下一笔书,博君一笑尔。
换成演员,亦是说的通:红尘滚滚,人生百态,都不过是一出戏,博君一笑尔!
宋浣溪越想越是欢喜,恨不得马上回到家中,题到信尾,再告诉美酒和故事先生,以后,她就叫红尘一笑了!
有了期盼,时间反倒难熬,加之熟客们热议小说,吃了面还不肯走,赖在椅子上谈天说地。
今日打烊,倒比往日迟了些!
宋浣溪手脚麻利地收拾好,领了今天的工钱,比平日翻了两倍还多,她的心情,却完全不在这多发的工钱上,大步流星的向家中赶去。
快到家的时候,宋浣溪才反应过来,今天一路上,路灯通明,没有一盏熄灭,港城的市政维修,什么时候这么有效率了?
这个想法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宋浣溪已经上了楼。
刚一推开门,趴睡在桌上的老二就被惊醒,她揉着眼睛,打着呵欠道:“姐姐,你怎么才回来,?我好不容易把文仔哄睡了。”
宋浣溪心中一片柔软,放轻了声音道:“今天打烊晚,不过多赚了点钱,给你一块,文仔要是饿了,就给他买点糕吃。”
宋浣芸立刻翻脸:“大姐好偏心!那文仔吃着,我看着吗!”
宋浣溪:“……”
见鬼的柔软,对待老二,就不能客气!
她面无表情地把钱塞给了老二:“你五毛,文仔五毛,好了,你赶紧睡觉吧!”
“不睡觉,就把作业拿来,给我检查检查!”
宋浣芸一溜烟的跑回了自己房间:为了避免被检查作业,今天她床都不蹭了!
这个老二!
宋浣溪轻哼一声,刚回来的好心情几乎破坏殆尽,待她洗了手,坐到桌边,看到原封不动的信纸时,心情才好了些。
仔仔细细的在文末又加了句:
“我已经决定使用笔名红尘一笑——”
顿了下,宋浣溪继续写道:“您可唤我一笑小姐,请勿唤成红尘小姐。”
最后落款,红尘一笑。
在把对方来信收起时,宋浣溪瞥到了信封背面的一行小字:你我本无缘,全靠这写了地址的回邮信封,哈哈哈!
宋浣溪愣了下,想了想,家里邮票还很多,美酒和故事先生的指点又很有用——
她干脆的又拿出一个信封,写上自家地址,贴上邮票,如上次那样,一起塞进了信封。
写完信,宋浣溪铺好纸笔,再一次尝试创作。
题目早已想好,就叫云吞店的故事。
“云吞面馆开在港城不知名的街上,每日里迎来送往,总有人吃腻了味道,就去寻了新欢。”
“也总有几位老客,纵然早已吃腻,因了习惯互相吹水,而留连于此,每日必到。”
宋浣溪这是仿了现下流行的武侠小说的写法,先来两句谒语,再进入正题。
“阿生哥,就是熟客之一,本名蔡长生,据他讲,是因为前面兄姐都没有立住,到了他这里,老爸一发狠,就起了长生的名字。”
“否则,他的名字,应该像阿爸的蔡阿狗,又或者哥哥的蔡阿鸭,姐姐的蔡阿猫一样,起个好养活的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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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第一次写作成果
“阿生哥知道自己名字来历后十分庆幸,因为家中养了猫狗,也养了鸭,还养了鸡,如无例外,只怕他要叫做蔡阿鸡!”
“阿生哥最初,是在港城码头搬卸货物的苦力,成日里干着最繁重的活计,夏天为了省钱,更是直接睡在码头,赚的钱却仅够维持一家老小的生计。”
“他早出晚归的苦力生涯中,唯一的乐趣,不过是在云吞面馆里点上一碗面,甚至加面都不要,面吃完了,就用面汤配了自带的馒头。”
“后来,赶上制衣厂雨后春笋般冒出,阿生哥也动了心思,工钱不低,最重要的是有瓦遮头,再不怕风吹日晒。”
“他报名进了厂,只是他常年搬卸,两只大手上早已经磨出了厚厚的茧子,布料相关的工序都碰不得,最后去了仓库,干的还是码头的活!”
“别说,阿生哥,还真就琢磨出一条赚钱的路来!”
“他发现,仓库里积压了不少成衣的瑕疵品,隔一段时间,就会低价处理掉。”
“阿生哥凭着这段时间混下来的脸熟,和仓库总管打了招呼,低价拿了两大包瑕疵品出去。”
“他也不往繁华的商店街去,只去九龙深水埗,专找那手头紧又爱俏的年轻姑娘和小媳妇,既是新款,又便宜卖了,略有瑕疵,也不影响穿戴,阿生哥的货,很受这些妹仔的欢迎。”
“阿生哥再到面馆,叫面时,开始中气十足的喊上一声,加面加底!”
“另一个老客阿水伯,总是嘲笑他,吃苦吃惯了,享福都不会享,加什么面!加上一份咖喱鱼蛋,才是美味!”
“阿水伯亦有自己的故事。”
“他用半生经营了一家杂货铺,上了年纪后退了下来,把铺子交给儿子经营。”
“儿子喜欢新式物件,采购了一台电子秤回来,惹得街坊邻居,一帮老顾客纷纷找他抱怨。”
“原本称东西的时候,阿水伯的秤杆,总是高高扬起,收钱的时候,也会抹去角八分的零头。”
“到了他仔这里,电子秤分毫不差不说,收钱也精确到分!”
“阿水伯最后重出江湖,才平了一众街坊的怨气。”
“他倒也没把儿子怎么样,出了钱,给儿子在最繁华的上环租了间小铺子,连儿子带那台电子秤,一起赶了过去!”
“阿水伯的儿子因铺面太小,旁的不卖,只进些泊来的水果,用花里胡哨的纸包上,一个两个的卖给中环的白领。”
“因他的电子秤精准,可以精确到克,在白领中很是受欢迎!”
“阿水伯因此舒心不少,杂货铺子也不像从前那样从早开到晚,每日里早早的打了烊,到面馆里,和熟客吹水。”
“叫上一碗车仔面,能吃上一个钟,阿生哥就喜欢叫他钟伯。”
“也有熟客,不爱热闹,喜欢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点上一杯咖啡,坐上大半个钟。”
“闹中取静,颇有点世外桃源的味道。”
宋浣溪一口气写了洋洋洒洒千余字,这才放下笔,晃了晃手腕,颇有些洋洋得意,现在,她,红尘一笑,也是有作品的人了!
待墨迹稍干,宋浣溪拿起来读了一遍,很快发现了问题:糟糕,她直接拿了阿生哥和阿水伯的名字来用,要是真成了剧本,倒是不大好了。
幸好,这只是草稿,还要重新抄一遍。
宋浣溪一边抄,一边改,阿生哥改成富贵哥,名字的含义,也从求长生变成了求富贵——
阿水伯改成阿土伯,反正都在五行中,也差不了多少!
最后一个客人——
唔,陆兴邦连名都没留,自然也不用再改了!
一番修改后,宋浣溪兴高采烈的署上了自己的笔名,红尘一笑。
她美滋滋的准备封口时,突地想到了美酒和故事先生——
宋浣溪犹豫了下,还是又塞了一个空信封进去,自然也是贴好邮票写了回邮地址的。
做完这一切,时辰已近午夜,宋浣溪忙收拾了下桌面,冲了个凉,进屋上床了。
很快,困意上涌,宋浣溪忍不住想,她的笔名是红尖一笑,不知道美酒和故事先生,又会起个什么样的笔名呢?
嗯,明天一早,就把给美酒和故事先生的回信,还有荣昌的剧本投稿,寄出去!
1959年7月13日,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难忘的日子。
一大早,熊耀英就起来了,这对于一个资深酒徒称得上极为难得,他有些心神不宁的握着笔,却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他不时地抬头看向窗外,自言自语道:“邮差平时不是很早就来送报吗?今天怎么还不到?”
这一等,就等到了下午。
体育生一个箭步窜了进来,一脸兴奋:“耀英哥!你的信到了!”
顿了下,他期盼地问道:“新开篇的武侠小说,是不是可以接着写下去了?!”
于西楼同样期待地看了过来。
熊耀英呵呵一笑,伸手接过信封,边拆边应道:“看信,先看信哈!”
信并不长,熊耀英很快看完,第一时间笑出了声。
朝着于西楼扬了扬信纸,熊耀英笑道:“我就说这女孩子有趣吧?!”
“我问她,我起个什么样的笔名比较好,结果她自己先起了一个笔名——”
于西楼愣了下,抢过熊耀英手中信纸,体育生也凑了过来,“红尘一笑?”
体育生扭头看向了表哥,“于西楼,看名字,这好像是你的菜啊!”
于西楼的注意力,却落在了另外一个地方:“为什么你叫耀英兄做耀英哥,却直接喊我的名字?”
体育生一脸无辜:“你不也叫他哥吗?你天天耀英兄的喊着,我自然跟着你叫哥了!”
于西楼:“……”
他竟然无话可说!
不过,他依然不满:“……那你怎么直接叫我名字?我不是你表哥吗?”
林子期试探着叫道:“西楼……兄?”
于西楼:“……”
更可气的是,动手的话,输的一定是他!
懒得理这一对表兄弟的口水官司,熊耀英直接琢磨起了自己的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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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全港都知道他演了朱丽叶(二更)
红尘一笑不知道的是,古凤早已是他的前女友,为了下一任女友着想,他确实不能用古龙这个笔名。
唔,那叫什么好呢?
对了,红尘一笑的建议,是让他选一至爱之物,见之心喜,方能长久!
他认为,很有道理!
熊耀英陷入了沉思。
写作是为了糊口,谈不上至爱,直接排除。
事实上,他唯爱女人和酒。
他爱美人,又没有信心,可以长长久久的爱一个人下去:他不过二十岁,已经换了三任女友。
美人嘛,初见的时候是枝头的一朵花,美丽又芬芳。
相处久了便心累,因为他发现,这朵娇花,有枝有叶,还有树干和根!
美人不是光看就可以的,她要吃要喝,要穿着打扮,还要和她一家老小打交道——
太麻烦!
想到这里,心就淡了,谈不上挚爱。
熊耀英叹了口气,视线扫过桌上的酒瓶,脑海中浮现了一句话: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他抓起酒瓶,狠狠的灌了一口,辛辣的液体一路滑落至胃,仿佛吞下了一团火,在胃里剧烈的燃烧,烧得人神志不清,如坠云雾,飘飘然兮——
他的至爱,就是美酒!
熊耀英决定了,他的笔名,就叫无酒不欢!
裴远洋一如既往,第一个到了办公室,昨天他给自己放了一天假,放假的理由十分充分,一是他连续工作了小半年,还没有休息过一天。
还有一个理由,则是因为前天无意间客串的朱丽叶。
相信老板客串朱丽叶一事,会在一天之内,传遍整个公司,为了避免彼此尴尬,他索性给自己放了一天假——一天时间缓冲,他们聪明的话,就会装作无事发生。
他到的时候,天还没有完全亮,打开办公室的灯,给自己冲上一杯咖啡:这玩意儿第一次喝的时候,他觉得难喝的要死。
随后却意外发现,咖啡这东西,很适合工作狂的他。
从那以后,早起到了办公室,他必定会先喝一杯咖啡。
接下来,趁着其他的同事还没有来上班,还没有什么事情需要处理,裴远洋开始阅读起当日的报纸。
明报,快报,成报,一份份快速浏览完毕,大部分新闻,他都只看一下标题,感兴趣的才会深入阅读一下。
今天的重要新闻,只有一个,现任港督,任期将满,新任港督即将到港。
对于裴远洋来说,无非是换了一个送红包的对象。
昨天他虽然没有来,尽职的宣传主任,还是给他准备好了报纸。
看完今天的,裴远洋顺手就拿起了昨天的报纸继续浏览起来——
成报:裴氏兄弟影业重金礼聘日本导演,签下片约100部!
快报:美人鉴美人:影后林钰亲自担任训练班考官!
一连看了几份报纸的相关报导,裴远洋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些红包塞的很值啊,相当于又给裴氏兄弟影业,做了一波免费宣传。
明报:兄弟影业老板亲自下场参与学员面试,真情演绎朱丽叶一角!
裴远洋本是漫不经心地一眼扫过,下一秒,他的视线钉死在了这篇娱乐报道的标题上——
见鬼!他为了让公司的职员们,忘掉这件事,特意抛下繁重的公务,给自己放了一天假。
结果倒好,放一天假回来以后,全港都知道了!
这个娱乐记者还颇有才华,把场面描写的活灵活现:
“裴总十分敬业的低头看向女学员,就好像朱丽叶站在二楼的阳台上,向下看着罗密欧——”
“女学员的嗓音清爽,背起台词来,有一种奇异的少年感:你要是真的爱我,就请你诚意的告诉我!”
“她的双眼闪亮,面容闪亮,整个人都闪亮耀眼,她就是舞台上的罗密欧!”
“站在她对面的裴总,神情温柔,双眼紧紧的粘在了她的脸上,仿佛是被罗密欧吸引的朱丽叶!”
“画面真是唯美极了!”
“就像是英女王挂在白金汉宫的油画像。”
裴远洋:“……”
有这文笔当什么娱乐记者,写爱情剧本不好吗!
他的视线再度落在了其中的一段话上:站在她对面的裴总,神情温柔,双眼紧紧的粘在了她的脸上——
当时,在其他人眼中,他是这样子的吗?
裴远洋脑海中,不期然地浮现了少女的面孔,炽烈而狂热——
他感到一阵口干舌燥,身体还隐隐有些发烫——就像是他昨天做了不知名的春梦后,醒来时的感觉!
裴远洋重重的闭上了眼,这感觉很不好。
裴家不如郭家几代经营,根深蒂固,财大气粗,裴家有现在的资产和地位,全是他们兄弟几个胼手胝足打拼出来的。
裴家看上去光鲜亮丽,实际上是烈火烹油,根基终究还是不稳。
他的婚姻,早有打算,必须从港城几大顶尖世家的千金中,择一而娶。
裴远洋又不期然地想起了前日,偶遇郭云琛时,对方怀抱娇柔少女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