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名先生:来函收到,多谢指点,我会好好改进,希望下一个剧本,能通过您的考核!
另,您的笔迹,额,实在是有点不美观,若有闲暇,能否练上一练?
又另,随信附带来函誉抄本,可供参考。”
没错,宋浣溪把自己刚刚誉抄的来信正文,叠好一起塞进信封了!
想了想,她又把信抽出来,重新加了一句:笔迹如何并不重要!下次还请这位回信的先生继续指正我!
宋浣溪是真的很钟意这位丑字先生呢!
这次,她不需要对方回信,就没有再附上回邮空信封。
刚好到了上工时间,宋浣溪前往池记的路上,顺手就把回信给寄了。
付了钱,一贯拖沓的邮政署,都变得效率起来,恐怕在这之前,郭云琛的三个助理都想不到,邮政署竟然会为一个私人公司加班加点——
红尘一笑的回信,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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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被助理第一时间送到了郭云琛手上。
干了一天,由于邮政署的勤勉,会议桌上的信件不增反减,从一座小山变成了三座小山。
助理们都有些疲惫不堪,只盼着老板说一句OK收工,第一时间下班走人。
机械的拆信,机械的回信,机械的封上口子,每个人都变得麻木。
可这一刻!
当郭云琛拆开信的瞬间,三个年轻助理同时精神一振,三双明亮的眼睛不约而同的盯住了大Boss!
红尘一笑会怎么说?!会不会把Boss臭骂一顿?说你们欺人太甚,回信如此潦草?
信不长,郭云琛很快看完,却久久未动,几个围观的助理都心虚的挪开视线,假装沉浸在了各自的工作中——
直到耳边一道炸雷响起:“我的字,真的很难看吗?”
助理们瞬间呆住了,他们设想了很多可能,却没有想到,红尘一笑这个乱臣贼子,竟然敢以下犯上,对吾皇不轨!
这,哪怕吾皇是头猪,那也绝对不能说胖啊!
实在是该赏他一个狗头铡!
郭云琛询问的视线从三名助理身上逐一划过,助理们不约而同的挪开视线,心虚的不敢和他对视。
郭云琛默然,他知道自己的字不好看,可也没想到,在旁人眼里,会丑到这个地步。
仔细想想,也不是没有端倪的。
他刚去国外读书的时候,也仿效同学,给伯伯们写过几封家书,然后大伯就打电话给他:“阿琛啊,大伯工作忙,没什么时间看信,更没时间回信,你以后有事还是打电话吧!”
二伯的理由也很充分:“琛仔啊,国际信件,一来一往时间太长,不及电话方便。”
三伯振振有词的表示:“上学的时候就最讨厌国文,你现在还要我读那么长一封信,头都大了!你就体谅体谅你三伯,多打打电话!”
大概借口都被三个伯伯用完了,四伯很干脆的跑到英国开了家分公司,每隔一个月就飞一次伦敦!
现在想想,大伯没空回信,可以让助理代劳;二伯那里,通信虽不及电话方便,完全可以二者兼得;三伯不爱读信,也可以让助理念给他听。
郭云琛终于明白了,伯伯们都是借口,原来他的字,杀伤力如此之强。
这也怪不得他。
他依稀记得,小时候,他的侄子们,个个都是要练些才艺的,书法钢琴绘画,学的不好,不许用餐,是常有的事。
他倒是没被罚过,因为,唔,他小时候,伯伯一出差,就会带着他,世界各地到处跑。
而他有四个伯伯。
所以,他的寒暑假,甚至平时的周末,都没怎么在家呆过。
他好像确实什么都不会,书法,音乐,绘画。
不过,他的鉴赏能力倒是蛮高,同样得益于小时候跟着伯伯们到处乱跑,参加了世界各地的,大大小小不知道多少场拍卖会。
老宅里的很多藏品,都是他和伯伯们一起拍回来的。
堂兄们,还有侄儿们,在外置业,还总喊他去帮忙购置一些艺术品,放在新家中。
郭云琛渐渐接受事实,看向了第二页信纸,不像是大伯写出的字,称的上龙飞凤舞,也不像二伯的老成持重,少了三伯的张牙舞爪,和四伯的潇洒俊逸,红尘一笑的字——
是第一印象。
瘦中又藏着金钩银钓,点横撇捺,尽带锋芒,就像是一个藏剑在身的绝世侠客,他的嶙峋瘦骨中,藏着莫大的力气,随时可以一剑袭面!
这字,有一种凌厉的美。
郭云琛立刻就喜欢上了。
同时,他也揣测出,这位署名红尘一笑的作者,一定是一位不得志却依然胸怀天下的男性。
郭云琛把信纸小心折好,放回信封,又把信封小心的放进了公文包里:他默默地决定,今天开始,无事就仿着红尘一笑的字,练上一练。
助理们不时偷瞥几眼,又私下交换几次视线,虽然一个个都十分好奇,红尘一笑的信里,到底都写了什么——
可见老板把信如此小心的收了起来,倒也没有人缺心眼的去问老板。
一号助理叫于得水,人如其名,最是圆滑不过,见老板脸色还好,直接就谈起了这两天最火的娱乐新闻:
“你们知道吗?明报昨天报道,裴远洋那家伙,在训练班考核的时候,跑去给一个女学员做搭档,结果人家表演的是罗密欧,他硬是客串了一把朱丽叶,哈哈哈——”
话未说完,自己就先笑了起来,笑到一半,才发现角落里的3号助理,拼命的给他挤眼睛。
于得水愣了下,老板和裴远洋不对付,荣昌影业上上下下,连扫地的清洁工都知道,他讲裴远洋的糗事,按理说,无论如何都不会踩雷的才对。
难道三号的眼睛突然抽筋了?
一号正狐疑间,老板郭云琛突然想起般,看向了三号:“对了,志明,我叫你关注的那个女孩子,考上裴氏的训练班了吗?”
三号陈志明狠狠瞪了一号一眼,期期艾艾的应道:“考,考上了。”
他在心里默默祈祷,希望老板不要再问下去了。
郭云琛惊奇的咦了一声:“考上了?她怎么考上的?”
三号眼一闭,心一横,以前所未有的语速快速地应道:“就是和裴远洋搭戏那个!演罗密欧的女孩子!”
一号:“……”
靠!要死啊!这么重要的事情不早说!
会议室里一片安静,连没有参与其中的2号都战战兢兢,手里的钢笔没有墨水了,还在勤勤恳恳地写着点评,生怕老板注意到他。
半晌,郭云琛淡淡地开了口:“把刊登这篇新闻的明报拿来给我看看。”
“哦。”
“好的,老板。”
“这就去!”
三人同时开口,说完尴尬的互相望了望,最后,还是离门口最近的1号跑了出去。
几分钟不到,他就回转了来,只是脸色不大好看:他本来也只是道听途说,刚才拿到报纸后匆匆扫了两眼,顿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郭云琛接过报纸,很快找到了相关的娱乐新闻,他的视线定在了其中一段上:
站在她对面的裴总,神情温柔,双眼紧紧的粘在了她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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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难过谈不上,就是有点,不爽?
他沿着山路跑步时,曾碰到过一颗长在山石缝间的小花,每天早上都会有一点新的发现:咦,它打花苞了,它开始绽放了!
那段时间,他每次经过那段山路,都会停下脚步欣赏片刻。
直到有一天,他在花前,碰到了马温经,这位马家长孙并没有靠近那朵小花,如他一样,只是远远的欣赏着,看到他,还对他笑道:“戴文,你看,这岩石间,竟然开了一朵花。”
郭云琛很想告诉他,这花已经开了三四天了,是他第一个发现的!
可最终,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
现在的感觉,像极了他的花被马温经发现时——
曾经只有他发现的美,终于也被其他人发现了吗?
郭云琛半天才调整好情绪,重新看了一遍眼前的娱乐新闻,这一次,他的注意力,落到了另外一段描述上:
“女学员的嗓音清爽,背起台词来,有一种奇异的少年感:你要是真的爱我,就请你诚意的告诉我!”
“她的双眼闪亮,面容闪亮,整个人都闪亮耀眼,她就是舞台上的罗密欧!”
郭云琛再度沉默了。
哪怕只是两段简单的语言描述,他也可以从中感受到,年轻女孩扮演的罗密欧的舞台魅力,他完全可以想像到,她光彩照人,她魅力四射的样子。
她应该是有些演艺天赋的,他想。
郭云琛后悔了,或许,他当初就该把宋同学,拉到荣昌来。
再抬头看着面前小山一样的剧本,郭云琛突然就失去了工作的热情,心里空荡荡的,好像失去了某样至宝后,剩下的东西全变成了土石瓦砾。
他意兴阑珊的挥了挥手:“今天就到这里吧!”
助理们如蒙大赦,麻溜的就收拾起东西,郭云琛见状,也无意久待,直接拿起墨色公文包,率先离去。
荣伯早已提前候在了门口,见他到来,忙下车为他开了车门,郭云琛微微点头表示感谢,荣伯便知,今日少爷心情不佳,连打招呼的兴致都没了。
荣伯识趣的保持了沉默,专注开车,抵达郭家的半山大宅时,比往日提前了十分钟。
郭云琛下了车,直接对来迎门的佣人吩咐道:“今天不用做我的晚餐了。”
话罢,转身上楼,回了自己房间。
郭家大宅占地颇广,买下半山地皮时,郭家人丁就已经十分兴旺,流落在外的尚且不算,五兄弟就有十几个儿女,建房便按照能居百人来建。
一楼大厅用于举办舞会,另有大小餐厅共四间,厨房也分了中西,还有娱乐室,健身房等。
二楼往上,便是卧室和书房。
二楼是五房各占了一套,每个伯伯都有自己的书房和会客厅,二楼还有一间公用的会议室,方便伯伯们在家办公。
祖父尚在,虽常年在外疗养,居中最大的卧室,还是给祖父留着了。
郭云琛的父亲郭振宇,同样长年在外,几个伯伯想让他住父亲的房间,被他坚辞不受。
三楼,是郭家三代的房间,郭云琛便住在这一层。
他年龄最小,房间却是所有平辈里最大的,不过后面隔了一个书房出来后,他的卧室,反倒是最小的了。
即使这样,和侄子们比,他的卧室,也算大的了,前些年他住国外,就总有侄子打电话来问,可不可以住到他房间?
他倒无所谓,伯伯们却不肯,知晓一个就揍一顿,到后来都老实了,没人敢再提换房一事。
现下堂哥们都搬出去了,侄子们要么求学在外,要么工作后也搬出去不少,三楼四楼清静许多,他索性一直住了下来。
回到房间,把公文包随手一丢,郭云琛合衣摔到了床上,躺了一会儿,却是越来越烦躁。
想了想,干脆拿过公文包,去了隔壁书房。
书房里两个落地楠木书架,其中一个满满当当,都是他在国外读书时,淘来的戏剧原著,电影相关书籍,一些导演的珍贵手记,还有部分明星签名海报。
另外一个书架也堆的半满,都是他开办电影公司后收集的各色优秀手稿,准备用于改编剧本,陈师兄的那篇伦敦佳人,就陈列其中。
至于他那足足六英尺长的书桌案头,则摆满了导演们递上来的剧本,只待他审核通过,便可即时开拍。
郭云琛没有打算翻阅剧本,他从公文包里取出了红尘一笑的来信,加上誉抄的他的回信,也才两页数百字,他索性一起当做书法教材来用。
把堆满书桌的剧本都推到一边,腾出一个空当,取了纸笔,郭云琛端坐书桌前,深吸一口气,认认真真的练起了红尘先生的书法。
没错,他已在心中默认这位愿意指点他的红尘一笑为先生,相比一笑,他相信,先生会更喜欢红尘这个称呼。
高人嘛,不都喜欢游戏红尘,一笑而过!
所以,红尘才是重点。
练字果然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随着红尘先生笔走龙蛇,心中郁气在笔划的锋芒间消去大半。
就在他渐渐忘我之际,书桌上的内部电话响了起来,郭云琛眉头微皱,拿起话筒,耳边立刻响起了温柔女声:“琛琛啊,我听厨房的人说,你今天不想吃饭了?”
“是身体有哪里不舒服吗?我叫李医师来给你看看?”
伯伯们看心情喊他阿琛或琛仔,有外人呢,就是云琛。
伯母们倒是十分统一,数十年如一日的坚持喊他琛琛。
郭云琛立刻应道:“并没有不舒服,只是中午吃得有些多,现下还不饿,晚点饿了再喊厨房下碗面好了。”
大伯母又殷殷地叮咛了他几句,日后用餐不可贪嘴,适当就好,若是腹饿,想吃什么就叫?房去做,不要拘于一碗面,郭云琛全部应了下来。
挂了电话,重新拿起笔,郭云琛却有了强烈预感:他怕是不能专心练字了。
果然,不到十分钟,书房门直接被人敲响,二伯母有些豪爽的声音传了进来:“琛琛?在做什么呢,快点出来,马上开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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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人人如龙的郭家
郭云琛看了眼写了大半的白纸,暗道可惜,不过,经过家人的连翻折腾,心里最后一点郁气也散了。
想想也是,港城有表演天赋的女孩子那么多,他不可能全都收罗旗下。
他放下笔,快步到了门前,慢上一步,他都怕这位力气十足的二伯母,把他的房门给拆了!
这并非没有先例——二伯书房的门,就换过许多次了。
而二伯,也是几位伯伯里,唯一没有外室的。
夫妻关系好的结果,就是二伯家的堂兄们,都要比其他伯伯家多出几个。
开了门,二伯母不由分说的挽起他的手臂,直接向楼下走去,一边走,一边连珠炮一样道:“听你大伯母说,你今天不想吃饭?”
“不想吃饭也给我下楼呆着去,今天你几个堂哥,侄子都回来了!”
“你三伯有要事宣布!”
“你不来,一会儿也要打发你几个侄子上来找你,你要像上次一样,被他们抬着下来?”
郭云琛打了个寒颤,那样难忘的经历,他一点也不想再经历一次!
他赶紧摇头表明立场:“我这不是跟您一起下楼了吗!”
二伯母满意的拍了拍他的手臂:“这才乖!”
二伯母携着他,一路下楼,转眼到了大餐厅外,站在门口,一股子沸沸扬扬的气氛扑面而来。
灯火通明,喧喧闹闹,只一瞬间,郭云琛便感觉到,自己又活了过来!
他重新成为了那个越挫越勇,哪怕被裴氏兄弟一再挤压,依然矢志不渝的郭云琛!
不过在门口站了片刻,眼尖的三伯已经注意到了他的到来,立刻笑道:“阿琛!快来!三伯的庆功宴,怎么能少了我们阿琛!”
二伯母立刻推了他一把,郭云琛身不由己的向着主位行去——
他注意到,今天坐主位的,是三伯,而不是平日里的大伯,顿时明白过来,今日郭家,怕是真的有大事情发生了!
郭云琛例行被安排在了几位伯伯下首,诸多堂哥之前。
郭家众人却早已习惯如此安排,甚至几个堂哥也跟着父辈一起,习惯照顾这个和自己孩子差不多大的小堂弟。
郭云琛一坐下,紧挨着他的大堂哥就指挥起了身旁的佣人:“给阿琛夹几只虾,阿琛最爱吃这个,要白灼不要红焖,别夹错了。”
隔了一个位的二堂哥跟着吩咐道:“鲍鱼也来一只,这是刚从日本青森空运来的网鲍,阿琛爱吃,我叫人多买了些。”
两位堂哥指令不断,三人身边的两个佣人被指挥的团团转,郭云琛面前的餐盘里,转眼堆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美食。
大伯母看不过去,瞪了两个堂哥一眼:“阿琛中午就吃多了,你们还给他喂这么多海鲜!”
大堂哥讪笑两声:“没事,吃不完叫杉仔吃,不会浪费!”
坐在餐桌末的郭志杉一脸茫然地抬起头,他今天表现的……挺好的吧?
早早就回了家,回家就老老实实呆在自己房间,也没有奇装异服,老头子怎么又点他的名?!
旁边的哥哥郭志柏叹了口气,抬起手,想要拍拍蠢弟弟的脑袋,又怕给他拍的更傻,最后只摸了摸,嗯,寸头,有点扎手:“没事,爸叫你多吃点。”
吃小叔的剩饭,不就是叫他多吃点?没毛病。
郭志杉嘿嘿一乐,低声道:“放心!我知道今天有好味才回来的!一定吃个够本!”
郭志柏:“……”
是不是他爸妈那点聪明才智,都遗传到他和二弟身上了?到了小弟这里,就有点余额不足了?
另外一边,见两个堂兄还在给自己加菜,其余几个堂兄也一脸跃跃欲试,郭云琛忙看向了上首:“三伯,今天到底有什么好事发生?”
几个伯伯相视一笑,最后还是三伯自己,端着红酒杯子站了起来,一干小辈立刻跟着起身,餐厅内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餐椅挪动声。
郭振国大笑道:“就在今天下午,我,我们郭家,成功用一百万美金,从美国人手里,收购了十二艘胜利型轮船!”
“换句话说,我们郭家,终于有了自己的船队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除了几个年长的堂兄早已得知消息,余下的郭家子弟,还是第一次知晓。
餐桌中后端,一时间哗然四起,堂哥们和侄子们,全都热烈的议论起来:
“一百万美金,十二条船?合港币才60万一条!这么便宜?不是相当于白给?!”
“三伯没说,应是旧船。”
“旧船也赚大了啊!包家前两年买的金安号,排水量和胜利号相当,一条船就花了七十万美元!”
“那真是赚了!”
“不管怎么说,以后咱们郭家,买卖货物可真是方便多了!不用再看那几家眼色!”
“确实,这下马家也蹦哒不起来了,真是一箭数雕!”
郭云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一刻,什么罗密欧朱丽叶,什么宋同学,甚至裴远洋,都被他抛到了九宵云外!
家族荣誉感占满了他全身,这就是郭家,他从小生长的郭家!
郭家靠在澳洲卖水果起家,后投入百货业开始壮大,爷爷创立的永安百货,和马家的先施百货各占了港城百货业的半边江山。
大伯郭振业,继承的便是这块祖业。
港城日渐繁华,房租暴涨,百货成本大幅提升,爷爷干脆买下永安百货的地皮,又开始进军港城地产,现在,地产买卖交由二伯打理。
随着泊来品的增多,百货之中的货物大部分依赖于海运,郭家没有自己的船队,未免受制于人,很早以前,爷爷就想打造属于自己的船队。
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才真正实现。
三伯为之奔波数十年,也算苦尽甘来。
最后是四伯,郭云琛也是前些日子才知道,在他住在英伦读书那些年,四叔开设海外新公司,趁机和欧洲上流社会搭上了桥。
不久前,澳门颁发官方牌照,郭家成功拿下其中之一,全赖四伯多年积下的人脉:港城豪门,和英国佬关系好的不少,和葡萄牙人关系好的,可真没几家!
郭云琛忍不住浮想联翩,他的电影公司,会否成为郭家的又一支柱产业?!
几个堂兄大抵也是如是想,据他所知,三堂兄参股跑马场,七堂兄投资了欧洲的一支球队,十堂兄买下了南非的一座矿山——
这就是郭家!
欣欣向荣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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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云琛的一番心态变化,宋浣溪自是不知道。
她虽已决定暂时封笔,在收到了已更名为无酒不欢的美酒和故事先生的回信后,还是忍不住向对方求教,并把《云吞店的故事》,和荣昌拒稿的意见,一并邮了过去。
当然,荣昌的拒稿函,宋浣溪是重新誊抄过了的——对于丑字先生,她颇有一种家丑不可外扬的微妙心理。
隔了一日,宋浣溪收到了无酒不欢的回信。
“一笑小姐,您好,见字如面。
来稿来信均已阅,对方的评价,我认为非常恰当。
您文笔文采都已登堂入室,创建的角色形象也非常丰满。”
宋浣溪高兴坏了,英雄所见果然都是略同的!
无酒不欢先生给她的评语,和丑字先生,一模一样!
“然而——”
无酒不欢话锋一转:
“你的故事呢?
的确,我看到了富贵哥,看到了阿土伯,还看到了一道影子,坐在角落喝咖啡——
正在我期待着,他们之间会发生点什么故事的时候,你结束了?”
宋浣溪皱起眉头,无酒不欢和丑字先生的评价依然一样,她却有些糊涂了。
故事?阿生哥和阿水伯,那么丰富的经历,都不算故事吗?
丑字先生给出的建议是多看电影,对此,她已有打算:等明日训练班开课,她就去问那位邹主任,裴氏,有没有电影放映室一类的所在!
荣昌影业都有的设施,旗鼓相当的裴氏,应该也有吧?
不知无酒不欢先生,又会给出什么样的建议——
宋浣溪迫不及待的看了下去:
“就以你写的《云吞店的故事》为例。
其中阿土伯的经历,完全可以写成一个独立的小故事。
比如阿土伯功成身退后,其子惹起众怒,会不会有这样一个场面:买东西的街坊们,你一言我一语的抱怨,渐渐群情激愤,一起喊着让阿土伯出来?
如果你是一个过路人,看到这样的吵闹,会不会停下脚步,看一看热闹?
你的读者看到这样的场景,会不会想和你站在一起,再掏出一把瓜子,一起看这个热闹?”
“你瞧,这应该是整个故事最有趣的地方,你却完全没有写出来!
因为阿土伯的经历,只是你道听途说而来,并不是你亲眼所见,所以你完全没有意识到,哪个部分,才是有意思的。”
一针见血!
宋浣溪有如拔云见日般,瞬间醍醐灌顶恍然大悟!
确实,无论是阿生哥,还是阿水伯,她都只是道听途说,既非亲眼所见,也没有代入其中!
宋浣溪精神为之一振,只觉得这位无酒不欢先生,料事如神,真乃神人也!
宋浣溪聚精会神的看了下去:
“解决这个问题,既简单也难,你缺乏的,是阅历,而阅历,是需要时间来沉淀的。
你要多观察身边事物,时时把自己代入路人角色,这个场景够不够八卦?值不值得你驻足围观?
如果答案都是肯定,那就把这个场景记下来,以后,写到你的文章里去!”
“先沉淀一段时间,当有一天,你看到一个人,被他的经历所触动,自然而然地想用你的笔,以他为主角,写出一篇故事,你就可以开始准备动笔了!
当这个想法在你心中,有如火山爆发,无论如何也压制不住的时候,你就可以下笔了。”
竖版的信读起来真是方便,宋浣溪都不用额外点头了,她把无酒不欢先生来信的前半部分,看了一遍又一遍,只觉句句都是金玉良言。
在她心中,无酒不欢俨然已是一位良师!
如果不看信的后半部分,益友也是做得的。
宋浣溪叹了口气,看向了信的后半部分:
“我现暂居朋友家中,您是知道的。
日前,我和两位友人前往舞厅小聚,偶遇一位郑小姐,郑小姐人美心善,邀我同住。
我是否应该答应她的邀约?”
宋浣溪又叹了一口气,上封信是在酒馆,偶遇了一位徐小姐,只不过徐小姐人虽然美,心却不够善,没有邀他同住。
如果她没记错,无酒不欢在给她的第一封回信中提到过,他准备取笔名古龙,只因女友名为古凤。
看来这位古凤小姐,已是前女友了。
宋浣溪暗自猜测,这位无酒不欢先生,应是生的一表人材,又身家丰厚,不然哪来的这么多美人偶遇!
美人们可不傻!
只是她亦无半点恋爱经验,又要如何教他?
思考片刻,宋浣溪直接代入继母安秀娘,回道:
“无酒不欢先生,您好!
来信已阅,可谓振聋发聩,您所言甚是。
我所书所写,皆来自道听途说,少了真实所见,不知其真正精彩之处,我决定遵先生所言,沉淀一段时间!
待心中有竹,再来下笔,到时,还要请先生不吝赐教!”
“另,您所提郑小姐一事,我只提一点。
您现下见的是她盛妆后的美貌样子,若是住到一起,您准备好了见她清晨起时,蓬头垢面,打着呵欠去如厕的邋遢模样了吗?
对,她很可能还穿了条四角短裤,配了件白色背心汗衫。”
宋浣溪一点都没夸张,安秀娘就是这副样子,也不知道她二嫁贺家,贺老头习惯没有!
反正她有一天早上就被吓到,还以为是哪里来的流浪汉闯进了家中。
那时候老爸还在,安秀娘浑然不知自己的样子多难看,还斜眼瞥了她:“夫妻间的事,侬小孩子家家哪里晓得!”
宋浣溪言尽于此,惯例又塞了封写了地址的回邮信封进去。
无酒不欢收到她的回信,已是翌日。
经过几次来信回信,一笑小姐,已经成了浪子三人组共同的关注对象。
熊耀英一拆开信,于西楼和林子期便一左一右的凑了过来——
读了两句,于西楼一脸古怪:“她真信了你的瞎掰?!”
什么多观察多思考,耀英兄写武侠小说的时候,观摩谁去!
熊耀英瞪了他一眼:“什么瞎掰!我已经登堂入室,她不过初窥门径,我指导她,自然是高屋建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