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是你妈—— by大白牙牙牙
大白牙牙牙  发于:2023年11月23日

关灯
护眼

樊向雪也很干脆:“办厂需要走不少流程。如果没有熟人帮忙的话,可能会走不少弯路,我正好认识沪市商会会长的夫人,她女儿以前是我的学生,应该会给我这个面子。”
姚容对此非常感激。
她知道贝涟和樊向雪不缺买衣服的钱,也是心甘情愿帮忙的。
——这世间绝大多数上升渠道都被男子牢牢把控,女子想要接受教育本就不易,想要做出一番事业更是艰难,若是她们还不互相抱团帮助,那世道要何时才能有所改善?
但她们不缺是一回事,姚容有没有表示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一味付出却没有回报,即使是心甘情愿的,也容易冷了她人的热心肠。
姚容的道谢方法也很简单粗暴。
等服装厂办起来了,贝涟和樊向雪今年穿的衣服她全部都包圆了!
以后穿的衣服不包圆,也绝对是成本价量身定制!
送走客人后,叶鹤栖坐在客厅,回想起刚刚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突然噗嗤一笑。
“在笑什么呢?”姚容关上门,扭头看叶鹤栖。
叶鹤栖原本想否认,但话到嘴边,望着姚容温和的眼眸,叶鹤栖莫名生出一股倾诉的欲望。
毕竟眼前的人,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最信任的人。
叶鹤栖拉着姚容坐在沙发上,头轻轻枕在姚容的膝盖上:“娘,我最近在构思一本新的小说。”
“我写的上一本小说,是以你为主角。所以这一本小说,我打算以我为主角。”
姚容心中微微一动,顺着叶鹤栖的话问道:“是什么题材的小说?”
叶鹤栖继续道:“民国十年,也就是1920年有母亲爱护着的叶鹤栖,穿越到了一百年后,成为了2020年被父母抛弃的孤儿叶鹤。”
姚容心下暗道果然,她的声音放缓许多,手指有节奏地梳理叶鹤栖散开的头发,让叶鹤栖的精神能更好放松下来。
“你是想以主人公叶鹤的眼睛,写一百年后的华国吗?”
叶鹤栖眼眸一亮,惊喜道:“娘,被你猜中了!”
顿了顿,叶鹤栖的声音又低沉下来:“不过我现在在纠结另一个问题。是关于小说的设定。”
夕阳西下,余晖从窗外洒入,将姚容和叶鹤栖的身影拉得斜长。
姚容轻轻盖住叶鹤栖的眼睛,避免阳光直照她的眼睛。
视线受阻之后,心里的声音就愈发清晰了。叶鹤栖将自己心底的困惑复述出来:“我想给小说取名为《庄周梦蝶》。”
“这个典故,我以前跟娘说过,娘你还记得吗?”
“我记得。”姚容回应。
叶鹤栖笑了笑,继续道:“庄周梦蝶,庄周梦蝶,我到底是庄周还是那只蝴蝶?我到底是属于未来的叶鹤,还是属于民国的叶鹤栖?到底是我误入了这个时代,还是我误入了未来?”
“我感觉故事里的主人公,好像缺少灵魂的落脚点。她在两个世界都存在过,又像是两个世界的来客,有时静下来思索,总觉得自己有一种漂泊感。”
叶鹤栖一股脑将她心底的困惑都说了出来。
说到最后,连她自己都觉得太绕了,都觉得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于是她便油然生出一种自暴自弃之感。
“算了,娘,我就是在胡言乱语的,你随便听听就好,不用在意。”
就在这时,熟悉的声音驱散了叶鹤栖的迷茫。
姚容道:“其实我觉得,主人公的名字,就已经说明了她的归宿。”
“什么?”叶鹤栖微微挪开姚容的手掌,用手撑起半边身子,与姚容对视。
姚容没有立刻解惑,而是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你曾祖父送你的那把长命锁呢,你快去把它找出来。”
“噢噢噢好。”叶鹤栖连忙跳下沙发,赤脚往屋里跑。
姚容忍不住在她身后喊道:“穿鞋!地上多凉啊!”
“哎呦没事,就几步路。”叶鹤栖一溜烟跑了出来,手里还攥着那把刻有她名字的长命锁。
叶鹤栖离开叶府时带走的东西不多,但这是她一定会带走的东西。
因为这是叶老爷子生前留给她的唯一一样东西。
姚容接过这把份量非常沉的长命锁,用指腹摸索着深深刻在上面的“叶鹤栖”三字。
“按照你的说法,故事主人公在未来的名字叫叶鹤,在民国的名字叫叶鹤栖,对吧。”
“我觉得,这个故事不应该叫《庄周梦蝶》,因为故事主人公不是蝴蝶,而是一只仙鹤。”
“这只仙鹤飞到了未来,成为了叶鹤。”
“但她只是途径未来的过客,所以她飞走了,从未来飞到了民国,栖身在了民国,成为了民国的叶鹤栖。”
叶鹤栖震惊地看着姚容,她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解释。
但怎么说呢,太合理了!
逻辑严丝合缝。
“还有,我记得你说,主人公在未来是被父母抛弃的孤儿对吧。”
“亲情是绝大多数人在这世间的羁绊。主人公在未来没有牵挂和羁绊,她的羁绊都留在了民国。”
姚容微微一笑,眼眸凝视着叶鹤栖。
她轻轻握着叶鹤栖的手,像是在握着一块珍之重之的宝物:“鹤栖,难道我不是你在人间的锚点吗?”
灵魂缺少落脚点吗?
总是有种漂泊感吗?
不是这样的啊。
我在哪个世界,你就是哪个世界的人。
我就是你在人世间的锚点。

第267章 从现代穿回民国22
阳台上, 那两列花盆里的种子,争先恐后冒出了细嫩的小芽,密密麻麻挤满了盆子。
阳光穿过它们, 在墙上留下一层明暗交错的光影, 微风浮动,那层光影一时化作了蝴蝶,一时又变作了仙鹤。
最终,夕阳坠落,光影破碎, 蝴蝶与仙鹤消散不见,只有眼前人依旧用温和宁静的目光注视着她,指引着她在黑夜寻找方向。
叶鹤栖回握住姚容的手,一点点收紧力度。
仿佛握住了她在两个世界的坐标原点。
原来困扰她多时的问题,答案是如此简单,是如此理所当然。
人活于世, 不可能不留下痕迹。
如果找不到来处, 至亲在哪里,来处就在哪里。
如果寻不见去处, 至亲在哪里,去处就在哪里。
姚容眼眸微弯, 继续道:“要我说, 主人公实在没必要总是纠结自己到底是哪个世界的人,也不需要因为百年观念的差距, 造成认知上的割裂。”
“就把这一切当做是一场奇遇, 当做是命运闹出的一个小小乌龙。”
“或者说, 当成是老天爷给她开的一个……就是你跟我说过的,什么什么手指?”
叶鹤栖下意识回道:“是金手指。”
姚容表情十分夸张:“对, 就是金手指。”
“所有人都没有得到过的奇遇和恩赐,只有主人公一个人拥有了,这说明了什么?”
叶鹤栖思绪一片混沌,只能顺着姚容的思路问:“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主人公是老天爷的亲闺女啊。”姚容理所当然道,“老天爷给亲闺女安排了这么好的一场奇遇,然后它就安心睡觉去了。”
“结果有一天,老天爷睁开眼睛,想要看看自己的亲闺女过得怎么样了。”
“它看着看着,哎呦哎呦连声叫唤,你知道它为什么要叫吗?”
叶鹤栖被姚容的描述逗笑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叫啊?”
姚容拍了拍叶鹤栖的脑瓜子:“笨呗。”
叶鹤栖没跟上姚容的节奏,满脸懵逼:“啥?”
姚容指着叶鹤栖,笑道:“老天爷说,这亲闺女平时瞧着脑瓜子很灵光啊,怎么突然在这种细枝末节上钻了牛角尖,变笨了呢?”
叶鹤栖眼睛瞪大,明白自己被笑话了,但下一刻,她也忍不住跟着笑起来:“好像确实是有一点笨哦。”
玩笑开够了,姚容又重新将话题拉了回来:“我知道你为什么会钻这个牛角尖。因为未来一定会比现在更美好,未来国家的处境,国民的处境,一定会比现在要好百倍,甚至千倍万倍,是不是?”
那股浓浓的自信,几乎能从姚容的字里行间溢出来。
很多人在和叶鹤栖接触之后,都会夸奖叶鹤栖是一个很自信的人。
叶鹤栖从不会因为这个夸奖而生出自傲的情绪。
因为她知道自己的自信来源于什么。
真正难能可贵的,不是她这种自信。
而是在前路未明的情况下,依旧义无反顾去牺牲、去奋斗、去坚信的那些人。
而现在,她娘好像也成为了这样的人。
叶鹤栖惊讶道:“娘,你为什么会这么肯定呢?”
姚容指着书桌上那堆历史书籍:“这段时间,我不是一直在跟你读华国历史吗。然后我发现,我们国家从来不缺少英雄。”
“翻开历史的每一页,只要遭逢乱世,一定会有一群勇敢的人从大危乱中站起来,保护那些弱小的人,然后带领着那些弱小的人一起站起来。”
“就像《女报》的陈主编和周小姐。”
“就像《妇女时报》的贝主编还有女中的樊老师。”
“还有很多个在我们处境艰难的时候,愿意向我们伸出援手的人。”
“我们被一些比我们更强大的人保护着,在他们的帮助下站了起来,逐渐拥有了一些力量。”
“当我们拥有力量的时候,我们也开始去保护比我们幼小的人。这不正是我们决定开办服装厂,招收女纺织工人,为一些女性提供工作岗位的原因吗。”
“这样的一个民族可能会衰弱,可能会落入风雨飘摇的境地,但它是绝对无法被战胜的。”
“因为当很多人想要死死跪下去的时候,也会有很多人站起来,用他们的能力乃至生命支撑着整个民族。”
“我就是那个曾经跪了下去,然后被你们合力扶起的人。”
“所以我知道,一百年的时间,足够有无数个我站起来,足够有无数个我支撑着整个民族。”
“……有一个词可以形容娘说的这些人。”叶鹤栖突然轻声开口。
姚容问:“什么词?”
叶鹤栖道:“民族的脊梁。”
“这个词说得真好。”姚容夸道。
“当我们身处于一个糟糕环境的时候,我们一定会向往一个美好,自由,开放且包容的环境。”
“这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任何一个美好的环境,都是由人一手塑造。后人享受到的美好都是前人披荆斩棘创造出来的。”
“正因为两个世界存在强烈的落差感,正因为比起现在的一切,更向往未来的一切,所以才更应该努力把现在塑造成未来你所看到的模样。”
叶鹤栖心念微动,不知为何,在这一瞬间,她竟然有种被姚容目光洞穿的感觉。
仿佛她身上最大的秘密——
有很多次都压得她喘不过气,又有很多次帮助她度过困难的秘密,在她娘眼里已经无所遁形。
但奇异的是,在这个念头跃上脑海时,叶鹤栖心中并无惶恐。
她反而觉得浑身都变得轻松了。
“……我可以做到吗?”
姚容轻笑道:“想想你为我做的那些事情。”
“你教我识字,帮我离婚,将我推到了女性楷模的位置,让我拥有了健全的人格。”
“在完善了我的人格后,你并没有就此收手,反而是提出了旗袍的概念,帮我找到了赖以为生的事业,让我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活出一段精彩的人生。”
“我能走得有多远,就证明你的能力到底有多强。”
“鹤栖,我就是你最成功的作品。你可以义无反顾地往前走,永远不需要回头。因为我就在你的身边,是你的同行者。”
心底的最后一丝彷徨,好像都在这一瞬间烟消云散了。
叶鹤栖深吸一口气,朝着姚容露出一个灿烂又明媚的笑容:“娘,谢谢你,我全都想通了。”
从现在开始,她就是生于民国的叶鹤栖。
叶鹤的一生,是她的一场奇遇,是老天爷给予的一场馈赠。
她不是什么老天爷的亲闺女,但一定是个被上天眷顾的幸运儿。
她有幸见到一百年后的华夏,她有幸见到国家崛起民族富强。
她知道,即使没有她存在,这个国家将来也会变得非常美好。
她没有那种振臂一呼就号令各方的能力,也暂时缺少像无数先烈那样抛头颅洒热血,将生死置之度外的英勇。
但这不代表她什么都不能做。
就像她娘说的那样,她曾经是被英雄保护着的人民。
如今,她也可以努力成为人民的英雄,保护那些比她弱小的人。
为那些与她素不相识、毫不相干的人,谋求福利,奋斗终生。
——原来这就是她穿越的意义。
这天晚上,叶鹤栖睡得很沉很沉,然后她做了一场漫长的梦。
在梦里,她好像重新回到了现代,看到了孤儿院的院长,看到了医院的医生和护士阿姨,还看到了那些救助过她的好心人……
甚至看到了那个被她救下的孩子。
他们为她的去世而难过。
但是再难过,生活也要继续,没有人的生活会为她而停留。
叶鹤栖凝望着那座繁华的大都市,微笑着挥手作别,然后毫不留恋地转身,奔跑过这条跨越百年的岁月长河。
岁月漫长,她却不担心自己会迷路。
因为在漫长浩瀚的坐标系里,只有唯一坐标原点。
她终于跑到了坐标原点,也握住了那个会永远为她停留的人的手。
然后,叶鹤栖睁开眼睛。
屋外已是天光大亮。
她正睡在她娘身边,手里还抓着她娘的袖子。
许是抓得太过用力,袖子上满是褶皱。
“娘。”叶鹤栖声音含糊,带着些尚未消散的睡意,“我饿了。”
姚容被她闹醒了,迷迷糊糊回了一句:“吃豆浆油条行吗?”
“行!”叶鹤栖瞬间精神了,“还要再来个大肉包!”
吃完早餐,叶鹤栖原本想坐着练会儿字,结果姚容问她:“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写那部小说?”
“啊,什么!?”叶鹤栖懵了。
“就是那部《庄周梦蝶》啊。”
叶鹤栖汗,她她她……
她没想过真要写这部小说啊,当时只是借此来描述自己心中的困惑罢了。
但望着姚容期待的眼神,叶鹤栖一时间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姚容仿佛没有看出叶鹤栖的犹豫,站在书桌旁整理散乱的纸稿:“我觉得这个题材非常好,任何一个生活在民国的人,肯定都会好奇一百年后的华国。那时候的人们会有怎样的观念,是不是人人都能吃饱饭,是不是人人都能穿得暖,是不是人人都能受教育?”
叶鹤栖心下轻咦。
好像……也不是不可以把这部小说写出来啊。
只要在写的时候,不要涉及那些太敏感的话题,只是单纯去描述未来的社会环境就好了。
“我这就开始构思!”叶鹤栖高兴道。
姚容也笑了:“你好好构思,慢慢动笔,不要累着自己,明天就要开学了,学生还是得以学业为重。”

第268章 从现代穿回民国23
沪市女子中学是华国第一所女子教会学校, 坐落在楼层掩映间,整体呈古希腊建筑风格。
学校完全按照美国式方式进行教育,除了必修课外, 还有宗教活动和各种选修课。
英语教学也是学校学习的重要内容。
叶鹤栖性格开朗, 成绩优异,开学没多久就完全适应了学校里面的环境,结交了几个好朋友。
这些朋友里,和叶鹤栖玩得最好的,是她的同桌桑佩珍。
桑佩珍家学渊博, 幼年曾跟随父亲游历西洋诸国,见识不俗,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叶鹤栖经常拉着桑佩珍一起练习口语。
有一回,姚容听到叶鹤栖在家里练习英语。
等叶鹤栖结束练习后,姚容提出自己也想学习英语。
经过大半年的学习, 姚容已经掌握了大多数汉字常用字, 日常读写都很顺利。她也不打算成为什么大文豪,学习主要还是以实用为主。
在这个时代, 英语就很具有实用性。
叶鹤栖自然乐见其成。
在学校的生活逐渐步入正轨后,叶鹤栖也终于构思好了小说剧情, 可以尝试进行写作。
身处于这个时代的人民, 很难想象,这个满目疮痍的国家, 居然只花了一百年的时间, 就实现了经济腾飞和民族崛起。
但这就是华夏文明。
它也许落后过, 但它本身蕴含着无穷的力量。
抗美援朝时期,美国曾经绘制过这幅非常著名的宣传画, 画上有这样一句话——
人的身躯能把河流阻塞吗?
他们将美军比作了那滔滔不绝、势不可挡的洪水。
然后他们用飞机将这幅宣传画空投到志愿军阵地上,想要以此来瓦解志愿军的战斗意志。
在西方人眼里,他们觉得洪水是上天对人类的惩罚,而上天的意志是不可被凡人战胜的。
所以诺亚方舟里,神明降下洪水消灭恶人,只给好人留下逃生的希望。
可是华夏文明,总有普通人为民成神,所以大禹三过家门不入,所以李冰父子修建都江堰千古不朽。
所以一个积贫交弱百年,刚刚摆脱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真的战胜了世界第一强国。
所以54年长江特大洪水,98年全流域特大洪水,真的有一群人视死如归,用自己的身躯挡下洪水。
隔着数年光阴,隔着数十年光阴,人民子弟兵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一次又一次回应了当年美军的质问。
铿锵有力,在漫漫岁月长河中无尽回响,余音绕梁。
即使是在遥远的封建王朝时期,某地突发灾情时,朝廷也是需要赈灾的,帝王也有可能要下罪己诏检讨自身过错。
如果朝廷毫无作为,百姓奋起反抗也是常有之事。
但在西方呢?
有哪个国家的军队会去救灾。
有哪个国家的军队在救灾时不带武器。
有哪个国家的十万军队能够为了不惊扰百姓,入沪不入户,在下着大雨的寒冷夜晚,按队形睡在马路边上过夜。
如果一个文明,在面对天灾、面对大自然的伟力时,没有选择屈服,没有束手就擒,而是将天灾、将大自然视作对手,那它必定是不可战胜的。
叶鹤栖在思考了很久以后,打算以主人公的视角,用片段化故事的方式,去呈现一百年后的华国。
偶尔也会用一些传承下来的老物件,比如说老照片,斑驳的枪弹,染血的旗帜,去串联起一百年前和一百年后的人物,让两个时空的人物,以这种特殊的方式进行对话。
叶鹤栖想要通过这种方式告诉所有看过这本小说的读者:
我们这一辈人不会生活在这样的国家里,但我们的后辈可以。
我们这一辈人也许等不到红日初升,但没有关系,我们正在做一件正确而伟大的事情。
我们应该知道,我们是为了怎样的理想而奋斗,我们是为了怎样的理想而牺牲。
在叶鹤栖忙着学习和写作时,姚容也没有闲着。
在贝涟的引荐下,姚容联系上了一位有意转让服装厂的商人。
这位商人姓何,是个富二代,家里是做纺织厂生意的。
他从国外留学回来后,自觉见多识广,于是开启了富二代创业之路。
家里是开纺织厂的,那他就自己开个小服装厂生产洋装吧。
但是华国人生产的洋装,没有西洋人生产的洋装好卖,在赔得血本无归后,何姓商人只好及时止损。
对方开出的价格略高于姚容的心理价位,不过漫天要价坐地还钱,双方你来我往谈论了两次,在姚容承诺未来三年的生产原料都从对方家里的纺织厂购买后,这才以一个偏低的价位顺利接手了服装厂。
趁着周末放假,姚容带着叶鹤栖去服装厂转了转。
服装厂所处的位置并不偏远,门口有一间小屋子,姚容打算将小屋子改造一番,用来售卖旗袍。
除此之外,还需要改动的,就是门口挂着的大牌匾。
姚容指着那块刻着“何氏服装厂”的牌匾,让叶鹤栖重新给服装厂取个名字。
叶鹤栖笑容狡黠:“我早就想好了。”
在现代,有很多明星会开直播带货,有很多品牌也乐意花大价钱请代言人,这利用的就是一个“名人效应”。
而她娘,作为民国登报离婚第一人,也算是有了不大不小的名气。
所以这服装厂的名字,完全可以直接叫“火凤凰服装厂”,让服装厂,或者说让旗袍与她娘完成深度绑定。
旗袍火了,她娘作为第一个穿旗袍的人跟着火,火凤凰作为第一家生产旗袍的服装厂也跟着火。
说不定还能顺便带动《火凤凰》这本小说的销量。
姚容:“……”
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不过怎么说呢,思路确实清奇,也确实有意思。
所以这服装厂的名字,就这么顺利定了下来。
火凤凰服装厂的规模并不大,连同姚容在内,只有七个工作人员,姚容思考过后,决定将服装厂分成两条生产线。
一条负责生产成衣,以便实现旗袍量产,让旗袍更快进入市场,更快形成潮流。
另一条负责量身定制。
在成衣线开始动工后,姚容为贝涟和樊向雪设计的旗袍也完工了。
而叶鹤栖版炒作计划,也正式开始实施——
首先,《妇女时报》再次掀起有关当代女性服饰的讨论。
《妇女时报》的销量比起骂战阶段有所下滑,但依旧可观,所以这场讨论的规模比第一次要大上许多。
姚容亲自写了篇文章刊登在《妇女时报》头版头条上。
文章里,姚容详细介绍了旗袍的情况,表示旗袍这种服饰,可以解决大家提出的一应需求。
末了还给自家服装厂打了个小广告。
舆论铺垫到位,就到了手下见真章的时候。
沪市作为名流汇聚之地,经常会举办各种宴会和文化沙龙,在最近一次规模比较大的宴会上,姚容、贝涟和樊向雪都穿着旗袍出席。
她们这回来参加宴会,就是为了真人带货。
果不其然,她们一入场,身上的衣服顿时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有人一眼就认了出来:“这就是报纸上说的旗袍吗?”
姚容笑着与对方进行攀谈。
她的分寸拿捏得十分到位,既能让众人对旗袍产生兴趣,又不会让众人反感她打广告。
而且,旗袍在后来能成为民国女性的代表服饰,自然也说明了它的市场所在。
所以在宴会结束后,好几个人都与姚容下了订单。
贝涟说要帮忙,也是十分尽力,回到报社后亲自动笔写了篇文章,以十分客观的笔调,详细描述了旗袍在宴会上引发的轰动。
至此,旗袍开始流入市场。
当第一个人对旗袍产生兴趣,前往火凤凰服装厂购买旗袍,就会有第二个人,第三个人……
当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出席宴会或出席沙龙时穿旗袍,穿旗袍就会形成一种潮流。
早已为此筹备多时的火凤凰服装厂,成功吃下旗袍市场的第一口蛋糕。
当其它大大小小的服装厂和裁缝铺子发现了其中商机,跟着入场时,姚容已经成功与百货大楼谈成合作,在百货大楼租下一个门面,专门用来展示和售卖旗袍。
姚容一点儿也不着急。
一步领先,步步领先。
只要火凤凰服装厂以后能够稳住客源,不断推出新款旗袍,那旗袍市场越做越大,对于火凤凰服装厂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月底时,姚容收到了周绮怀的信,从信里得知了一个好消息。
旗袍之风已经从沪市传到了北平。
这说明旗袍这种服饰已经被大众所接受,传遍全国只是迟早的事情。
在姚容的事业一帆风顺时,叶鹤栖也写完了整本小说。
思考许久,叶鹤栖接受了姚容的建议,放弃了《庄周梦蝶》这个名字,而是改为——
《长城里的人民》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这是生活在新长城里的人民的故事。
我们看见他们的故事。
而“我们”,是构筑新长城的一块砖。

姚容照例是小说的第一位读者。
叶鹤栖的文笔, 放到那些文坛大拿面前还只是班门弄斧,但比《火凤凰》时期要进步了不少,写得极富画面感。
小说里面提到的许多现代事物, 要整体框架有整体框架, 要细节特征有细节特征。
而且在写这本小说时,叶鹤栖已经完全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她没有将自己当做穿越者,而是完完全全将自己当成了一个拥有上帝视角的记录者。
最让姚容觉得好笑的是,叶鹤栖还在小说里面“夹带私货”——
借主人公的口, 说旗袍是民国女性的代表服饰。
主人公同学的妈妈穿了一条火凤凰服装厂定制的旗袍去参加家长会,可把众人羡慕坏了。
姚容指着这一段,边笑边说:“这个广告打得是不是太明显了些?”
叶鹤栖要的就是明显:“写得太隐晦了,别人看不出来我在打广告怎么办?”
姚容哈哈一笑,被她说服了:“有道理。”
一个小时后,姚容合上书卷。
叶鹤栖双手扒拉着桌沿, 目光紧张又期待:“娘, 你觉得如何?”
姚容想要组织一下语言,但组织了许久, 发现只有最简单的词语能表达自己的心情:“很好。非常好。”
小说很好。
小说里描绘出来的美好未来,非常好。
前者只有及格分, 加上后者, 就是满分。
因为一代又一代答题者倾尽全力,在这片广袤国土上答出来的答卷, 必定是满分答卷。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