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水流速度和孩子重量及最早发现时间和地点的一切信息分析,他们得出抛-尸地点在上游一处公园,河流穿过公园绕城半周,再汇入城外的大江中。
警方派出警犬对公园附近进行搜寻,他们在垃圾桶里找到一个塑料袋和一袋没吃完的毛毛虫面包,通过对面包上的唾液残留,对比基因库,终于锁定了其中一个犯罪分子——王庸。而他的血亲关系中,另一个熟悉的名字跃然纸上,正是齐平市那边发来的机密案件信息里出现过的王海。
而空塑料袋里经过化验竟残留着死者的毛发和唾液喷沫。
受害者尸检报告也出来了,窒息死亡。但孩子的口腔内和肺叶并没有积水,显然不是溺死的,而在此之前,孩子的肺部已有病变,很有可能当时正处在高烧不断的病情中。
证据放在一起,众人得出一个愤怒又揪心的事实——孩子是被人为闷死,再投入到河水中。
桐义市警方与齐平市警方分享线索和证物。
看着男童受害者那份报告,方晓烽脸上寒若冰霜,邹正甚至忍不住红了眼眶,他有些控制不住情绪,提前申请了离场。
邹正来到犬舍,他捧着妞妞的脑袋叨叨着发泄心中的愤怒,最后咬牙愤愤道:“妞妞,晚上好好干,一定要把那群人渣找出来,绝对不能放过他们。”
邹正粗鲁地擦着掉出来的眼泪,他觉得有点丢人,可看到那么小的孩子如此遭遇,根本控制不住。
骆芸抬起爪子搭在邹正的肩膀上踩了两脚:别哭,今晚就让他们知道花儿是怎么红的!
邹正走后,黑虎他们问骆芸她的铲屎官怎么哭成这个样子。
骆芸咬牙切齿地跟大家说:人贩子把崽儿偷走不给治病,还把崽儿给弄死了。
众警犬:!!!
可可愤怒地蹦起来:艹,放我出去,我要弄死他们,老娘要当扑咬犬啊啊啊!
就在两市的警犬们怒气值满满,准备今晚行动铆足劲儿抓捕坏蛋时,虎子在院子里听到屋里小舅舅发出的爆笑声:“修仙?哈哈哈哈,你咋不说虎子会上天呢。”
小主人懊恼的声音紧接着传来,虎子叹了口气,趴在阳台上不想动弹。
院子里的黑背母犬,名叫花花,它有五个孩子呆在身边,看到这条没有见过的犬在唉声叹气,就主动邀请道:前边的池塘那边有全村犬的聚会,你要不要一起过来?
面对前辈的友好邀请,虎子回头看了一眼屋里,起身跟了上去。
既然要在这里带上几天,还是跟这里的狗子们保持良好的社交比较好。
而且它也要勘察一下周围的环境,这是虎子到一个地方都会做的事情,不管这个地方曾经来没来过,熟不熟悉。
池塘其实是一个小水洼,因为里面会有一些青蛙和蚱蜢等小零嘴,村子里的狗子最喜欢到这里聚会和玩耍。
花花是一年前才被小舅舅买回来的,它曾经也是一条警犬预备役,后来因为无法立耳的原因而落选,尽管如此,花花也是一条优秀的犬,来到这个村子半年,它谈了一个男朋友,那是一条金毛犬,温柔体贴又懂得心疼狗儿,立刻就追到了花花的芳心,如今它们拥有五个小宝贝,是漂亮的混血儿,所以遇见虎子这条混血犬,黑背母爱泛滥,见不得大可爱孤单地在院子里闷闷不乐。
不高兴的狗子就应该来池塘边跟大家伙一起玩耍和抓零食吃,如果还不高兴,那就多吃点。
跟一群狗子在一起果然能让心情开心一点,虎子看着亮起灯火的村庄与远处的山峦,轻轻嗷呜了一声。
想小狗子了,这么没的夜色若是跟小狗子在一起该有多开心哇。
而就在不远处的村口,刑警已经牵着十条狗子悄悄地潜入了村子,一路往山上走。
根据线报,那伙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藏身在这片密林中。
漆黑的夜里, 山上到处都是出来狂欢的小昆虫,刑警们全副武装,连露出来的眼睛都佩戴着夜视镜, 警犬身上也穿着防弹背心,带着防爆防弹头盔,这种警犬专用头盔做到了除了鼻子和耳朵外整个头部的防护,头盔上又大又帅的护目镜简直能把人帅死,立刻从一条普普通通的犬,变成反恐精英!
若是没有头顶上跟鸡冠头发型差不多的夜视摄像头就更完美了。
根据线报, 人贩子和被拐卖的儿童妇女很可能隐藏在这片山林中,为了不惊动犯罪嫌疑人暴露行踪, 警方选择趁夜进山。
队里扑咬犬的口笼全部摘掉, 对它们的限制降到最低。
在警犬系统中, 扑咬犬绝对是最恐怖的冲锋犬, 也是所有警犬中杀伤力最大最威猛的,它们是先于警察与犯罪分子对冲的,主要目的是牵制犯罪分子为警方争取抓捕时间, 甚至可以直接制服犯罪嫌疑人。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扑咬犬, 不但在体格上有严格的要求, 还要有足够的胆识和易攻击的性格。
像“你看我干啥?”“我看你咋地。”“爱咋咋地!”——这种性格的犬就当不了扑咬犬。
应该是“你看我干啥?”“我看你咋地。”“我弄死你!”——这种犬才适合。
一句话概括就是:甭废话,就是干。
骆芸跟其他扑咬犬相比,在战斗中野性稍有不足,但是战斗力和撕咬力绝对不落下风,谁能知道她在训练初期是如何克服用嘴巴叼东西的心理障碍, 就……其实当犬也挺难的。
骆芸它们三条扑咬犬跟在追踪犬身后, 桐义市的扑咬犬是条雄性马犬,跟骆芸同岁都是刚毕业的新兵蛋子, 论经验还是黑虎更丰富。它们慢慢向丛林深处推进,队伍成扇形以小队分组搜查敌情。
很快,可可嗅到了人类血迹的味道,另一条血迹搜索犬也发现了可疑物体——一个小孩的手指。
这里已经深入森林,人们在手指三百米外的地方发现了一个被刨开的坑,通过可可和另一条血迹搜索犬的反应可以断定这个坑里残留着大量的血迹。
桐义市的刑侦科队长叫杭英毅,是一名四十岁出头的老刑警,他对桐义市周边的生态环境有所了解,看到现场的情况推断道:“这应该掩埋尸体的地方,被野兽发现刨出来拖走了,大家在附近找找有没有剩下的遗体残骸。”
他对方晓烽说:“桐义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很好,深山老林里有老虎和熊,这帮人真不怕死,敢往这里边钻。”
方晓烽点头道:“一帮亡命徒,只要有钱赚,他们什么事儿不敢干。”
说是买卖人口,但途中闹出人命的也不在少数,他们拐来的孩子为了不被发现,生病了也不会就医,随便买点药给孩子们吃,扛过去就活,抗不过去就死,这就是一条血粼粼的发财路,踩着别人心肝宝贝的血骨,成就他们的发财梦。
他们并没有在附近找到其他的尸骸,也许被野兽拖进了洞穴,找到的残肢和坑里的土壤做了取样保存,队伍继续搜寻。
发现孩子的死亡让队伍弥漫上更加沉重的紧迫感,骆芸心情更加沉重,她迫切想要找到那群人贩子,也许他们手里还有生病的孩子,它们快一点,可能就能挽救回一条生命。
骆芸催促着红龙它们,自己也在地上搜寻,她并不是追踪犬,也不是搜索犬,但她的鼻子依旧能闻到很多的信息,她要做的就是从这些复杂的信息里找出有用的气味,但凡是人留下来的痕迹,都无法逃过犬的鼻子。
这片山脉可以藏身的山洞、山坳有很多,队伍有目的地向近处可能藏身的地点搜查,一一排查,风带来了山上潮湿的气息,裹夹着一路遇见的动物体味儿,狐狸的、野兔的、山鸡的、还有——人的。
数条犬立刻抬头,支起耳朵,齐齐看向同一个方向,随机狂吠起来,骆芸叫得尤其卖力,恨不得睁开绳索冲出去把对方撂倒。
警犬的示警让方晓烽等人立刻转向那个方向握住了警棍,对方听到了犬吠声也意识到自己暴露了行踪,咒骂一声立刻对警犬方向胡乱开了一木-仓。
土质的木-仓发出一声并不悦耳的爆响,随机传来贝贝尖锐的痛叫声,骆芸心一慌,立刻往贝贝方向看去,它躺在地上,还在动,但显然很痛苦,贝贝的训导员立刻扑向了贝贝,用身体挡住了贝贝大半的犬身,迅速掩护它将它拖到队伍后方。
骆芸看不到贝贝的伤情如何,现场的刑警只迅速做出防御反应,乱都没乱,在方晓烽一句“对方有木-仓,更换武器”后,立刻掏出配木-仓严阵以待。
方晓烽和杭英毅侧耳聆听片刻,林中风声啸啸,虫鸣嘹亮,再没有其他声响。
方晓烽做了个手势,邹正立刻解开骆芸脖子上的牵引。
放犬,在夜深人静的密林里,敏锐的警犬能更好的隐藏气息追踪到目标。
三条扑咬犬被松开,它们很快消失在丛林里。身后的红龙在焦躁地呜鸣,短暂而压抑,怒火在骆芸的胸膛里翻涌,黑虎的利齿直接亮了出来,小伙伴的遇袭彻底激怒了狗子们的怒火,它们俯低身子在丛林中穿梭,紧紧跟在前方慌乱奔跑的脚步声后。
骆芸对黑虎和另一条叫平安的狗子简短地吼了一声:先别抓,跟着他。
黑虎和平安秒懂,立刻左右分开,三条犬成品行将犯罪嫌疑人包抄在它们可控的范围内,而那个逃跑的男人根本没有发现这些,还在拼命的往藏身的地方跑。
他还挺洋洋得意,听刚才的惨叫声,显然他那一枪不仅给同伴示警,还打中了一条警犬,真希望直接干掉一只,这样对他们的威胁也少了一个。
人贩子并不知道此时的自己已经成了警犬眼中锁定的猎物,只等最合适的时机下嘴。
邹正等人没有等来警犬抓住目标的叫声,他们疑惑但并不忧郁,立刻带着追踪犬跟了上去。
红龙在追踪过程中格外卖力,它的训导员都感觉快要拉不住绳索了,红龙本就是出色的追踪犬,属于十四天都能嗅出残留气息追踪敌人二百公里的牛犬。
喜欢的狗狗被打伤,红龙直接爆了,恨不得化身扑咬犬冲上去给贝贝报仇,它第一次,第一次有了咬人的冲动!
骆芸它们一路留下来的气味儿让红龙几条追踪搜索犬很轻易地就跟了上来,走了一段路程后方晓烽等人立刻意识到并不是扑咬犬没有追踪到目标,而是它们不知道什么缘故,故意放弃扑咬,一路尾随目标人前行,这感觉就像是放长线钓大鱼,十分地让人吃惊,毕竟扑咬犬接收到的训练一直都是追上目标——扑倒、撕咬。
邹正莫名觉得能干出这种事儿的一定是妞妞,他记得杨大哥曾经对妞妞的评价就是聪明、有主见、行动中很可能有意想不到的结果,结果好坏难以判定。
警犬不怕聪明,就怕太有主见,一旦自主认知过强,服从性就会大打折扣,因为它们会思考,开始自己判断局势,这就有可能在行动中出现自主判断、自主替换行动命令的情况——有时候一些小的自主行动是出色的,比如发现嫌疑人逃跑,不需要命令立刻冲出去制服,这ok。但怕的就是你让它往东,它觉得西更合理。
杨大哥当年训练边牧犬就是被这么逼疯的,那条边牧总是认为自己的计划比杨大哥的更出色——为什么要跳泥坑?明明旁边就有更好走的路啊。为什么要游泳渡河,我就不能走桥吗?
而现在,妞妞很可能在做一个自主判断,邹正不知道这个判断的结果是好是坏,他一路跟的提心吊胆,就怕发生突发状况,妞妞弄丢了目标人。
在跟踪过程中,黑虎和平安渐渐以骆芸的举动为准则,她慢,它们就慢;她卧倒,它们就卧倒。三条警犬就以这样的方式慢慢跟在嫌疑人的身后,看着他东张西望,看着他抹黑往山坡上攀爬。
路上开始出现越来越多人类活动的气息,尿液的味道和屎的味道混杂在潮湿的空气中,这说明警方的搜查的方向是正确的,并且离目标越来越近。
难怪这个人暴露后,第一时间不是逃跑而是向它们开枪,他的目的很可能是向山里的同伴报信。
此时已经不需要这个人带路了,这边的味道明显的足够它们找到他们最终的藏身窝点,骆芸怒吼一声,从草丛里提速飞奔,在目标惊恐的尖叫声中将其扑倒,黑虎和平安紧跟其后,三条犬以三个不同方向凶残地拉扯他的手脚,男人尖声惨叫,感觉自己要被五马分尸了。
跟在后边的队伍很快听到这边的打斗声,大家快速地向这边聚拢。
虎子听到山里传来的木-仓响声时,立刻警觉起来,同它一起警觉的还有花花,花花本就是警犬技术基地出身,虽然因为耳软的问题惨遭淘汰,但它的专业技术还是非常过关的,此时听到木-仓声脸色立刻沉下来,它换回在不远处玩耍的孩子们,一股脑地塞到金毛爸爸的怀里。
虎子吐掉嘴里啃了半只的青蛙,听到花花对它说:听到了吗?有情况。
虎子点头:我去看看。
虎子飞快地跑向大山,跟它刚熟悉的小伙伴们立刻好奇地问花花:虎子干什么去了?不跟我们一起玩了吗?
花花说:它,嗯……它有任务。
众狗:任务?是你尝尝跟我们说很好玩,跟人类一起玩的那种游戏吗?哇~~我们也想去。汪呜,虎子你等等我们。
一群看家护院的肌肉犬们汪汪汪叫着追虎子去了,花花在后边拦都没拦住,不过想一想这群小伙伴彪悍的攻击力,花花觉得提醒一下他们木-仓的危险,轻易不要靠近山里的人,应该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金毛爸爸颈毛上挂满了孩子地走过来,温柔地看着自己的伴侣,花花看了它一眼,孩儿它爸是一条城里长大的狗子,后来因为主人工作调动,据说是派遣出国了,所以只能把大金毛送到妈妈家养着。
这么温柔地狗子,怎么能参与到那么危险的游戏里,它可跟战斗力彪悍的看家犬不一样。
花花觉得孩儿它把留在家里看孩子比较能够胜任,于是蹭了蹭金毛的大脑袋,低低交代了几句就跟着群狗跑了。
金毛爸:……
看着胸口的孩子,伴随着一群蛙鸣声,金毛站在原地久久没有移动。
虎子和一群狗子一路跑上山,花花在路上一直强调人类武器的危险性,让大家看到人类先躲起来,确认他们有没有武器,然后再采取行动。
狗子们点头答应,保持着高昂的游戏心态跟着虎子和花花在密林里穿梭。
走了一段距离后,它们就在迎面吹来的风里闻到了很多人类的气息。
汗臭、脚臭、泪液的分泌味道,还有婴幼儿身上特有的奶腥味儿。
虎子眉头皱起,它再次闻到了让自己怒火横生的奶腥与药味儿,它抬头看着前方幽暗的小道,压低了前爪,露出锋利的尖牙,发出示威的低吼声。
周围的小伙伴一看,立刻摆出同样的架势,并兴奋地问道:是不是陪我们玩游戏的人类出现了?
花花:……
花花:玩,玩游戏是可以的,但是我想去确认下陪我们玩游戏的人类有没有待武器吧。
虎子起身道:我跟你一起去。
它回头看着十来条肌肉犬,不分公母,都一样彪悍,虎子很是欣慰地点头,对着大家伙勾起唇角,邪魅一笑:等我带玩具回来,让大家玩个够~
众狗:好呀\\(^o^)/~
刑警将骆芸它们抓到的嫌疑犯拿下, 红龙也找到了人贩子隐藏的窝点。
这里是一个山洞,内部四通八达,深入山体, 如同一个巨大的迷宫,山洞里残留着人类活动的迹象,却已经人去楼空,警犬在山洞深处嗅了一圈,确定他们并没有傻兮兮地冒险进去。
红龙在外边发现了人贩子逃跑的痕迹,其他警犬也分别发现了几个逃跑方向, 显然这群人贩子直接分成几个小队分别逃离这里。方晓烽当机立断,分队追击。
在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追捕过程中, 他们成功抓捕了十六个犯罪嫌疑人, 解救受害者七人, 但这些人贩子中并没有王庸的身影, 根据这些人贩子的交代,王庸和另外五个人,带着一个女人和三个孩子从另一个方向撤离。
而追击他们的, 正是方晓烽和邹正那一队。
至于王庸现在在哪儿呢?
王庸现在正拿着一个红色的小罐子, 一边走一边在身后的地面上喷洒黄色的气体, 那气体味道十分难闻,身边的同伴捂着鼻子,并没有阻止他,而且还露出了安心的表情来。
他们都是王庸的心腹,是打一开始就跟在王庸身边的, 跟分开的那十几个人不同, 他们能够在各个城市流窜,躲开警方的追捕, 除了警觉和隐蔽性做得好外,还有一点就是有对付警犬的绝招。
这种M国弄来的防熊喷雾让动物厌恶的味道能有效干扰警犬的追踪,风会将黄色的气体吹开,在这一区域形成让动物不愿靠近的地带,虽然味道的停留时间短暂,但足以让他们赶在警犬找到正确方向前逃走了。
如今他们手里这四个货都是能卖的上好价钱的,女人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有文化,身材好,皮肤白嫩,是找不到媳妇的穷汉子最喜欢的好货色,另外两个男孩也是招人稀罕的长相,都是能买的上好价钱,好出手的。他们在桐义市折腾了这么长时间,若是功亏一篑岂不是赔大发了。
王庸最后往自己和其他人身上也喷了点,他知道警方有一种警犬非常擅长扑咬,他们身上都是这味儿,看那些狗怎么下口。
何莎一直低头默默走在队伍里,她已经这样沉默了三天,从被抓来尝试逃跑几次惨遭虐打后,她就一直这样的乖巧,听话,是人贩子手里最省心的货物。
她是一名电视台暗访记者,原本深入敌情暗访调查一家地下赌-场的新闻,好不容易取得信任进入到内部当荷-官,结果一天下班路上被人贩子掳到了这里。
何莎当机立断,直接改变新闻方向,从赌-场改到人贩子,她趁人不注意将窃听器藏到胸衣内的海绵垫子里,此时她还在扮演着一个合格的地下荷-官的身份,她伪装信息用的手机、身份证,还有钱包都被搜刮走,好在这帮人并没有让她换身衣服。
她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被解救的机会,但是哪怕机会渺茫,她也要把这些日子里所听所见全部留下证据,被抓的六天时间里,简直是何莎的噩梦,她看到因为环境条件差而染病的孩子因为没有及时得到治疗,卖掉无望而直接被掐死抛-弃的,也有看到哭闹厉害的孩子惨遭毒打的。这些孩子的年龄都已经记事,就算生病也不会让他们活着离开,人贩子不会冒一点风险,留下有可能暴露自己的机会。
很多人以为人贩子只是在贩卖人口,被卖掉的孩子换到了一个更差的生存环境,痛苦的是骨肉分离。然而背后也许还有鲜血和人命。
今晚人贩子的异常让何莎敏锐地意识到可能警察已经找过来了,她知道这一次很可能是她最后甚至是唯一的逃生机会,她看着被人贩子抱在怀里的三个小男孩,她很想救他们,但以现在的情况和自身能力根本是不可能的。
如今何莎唯一能做的,要么自己趁乱逃走——人贩子为了逃命肯定会选择放弃她。
要么自己尽量拖延时间,为警察拖住这群人贩子,四个人一起获救——但很可能会导致自己最后逃跑无望,而且,有被干掉的风险。
何莎在挣扎,内心焦虑一片,这简直就是人生最艰难的选择题。
何莎慢慢迟疑了脚步,她看着牵着绑住自己绳索的人贩子,突然脚一歪狠狠地摔在地上,惨叫地发出一声闷哼:“呜!”
她的动静弄的特别大,嘴巴快要把胶带撕开,然而闷哼声还没落尾,何莎的头就惨遭一脚,王庸收回脚,凶狠地瞪着趴在地上的何莎:“你她娘的搞什么。”
何莎一阵头晕目眩,恶心的想吐,但还是爬起来哭啼啼地用绑住的双手指着自己的脚踝:“呜呜呜。”
何莎鼻子流出血,她感觉自己被踹的有些轻微脑震荡,但还是咬牙强撑着,一个人贩子蹲下检查她的脚踝,果然看到一根枯树枝扎破了何莎的脚,而且脚踝那里明显肿起来一块。
人贩子抬头看王庸,询问怎么办。
这个女人是他们回本的保障,丢了实在可惜。
何莎鼻血滴滴答答掉在裤子上,她紧张的快要无法呼吸了,她也在赌,赌他们不会放弃自己这颗摇钱树,她长得瘦小,背起来赶路也是可以的,这样一来肯定能拖延一下人贩子的速度。
王庸看看何莎的身材,再看看后边的来路。
反复看了两遍,果断从包里掏-出一把刀。
何莎:???
这跟她想的不一样!
若是换成别的人贩子,何莎可能还有胜算,但这是王庸,最是心狠手辣的一个,他能逃过警方的眼线,一直隐藏好身份的一大原因就是他在逃走的时候,被留下的从来没有活口。
至于这次意外被发现身份,真的要怪知识文化水平不够,他不知道唾液也能检测基因啊。
面对冰冷冷的尖刀,何莎想起台里的老前辈说过,在暗访工作中,不要冒险,一旦发现不对,或者没有十足的把握,一定要撤出来,保住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何莎确实有一瞬间的后悔,也许她选择挣脱人贩子的束缚跑向密林深处还有逃脱的机会,她不应该赌最危险的选择。
但后悔之余,何莎抬头看了一眼那些处在惊恐中的孩子,他们嘴巴被封住,泪水糊了一脸,睁着惊恐的目光看着自己。
何莎对他们轻轻摇了摇头。
别看,一会儿的场面很恐怖,不要看这边。
冲动要付出代价,而她的代价太过惨烈。
属实后悔了,可在后悔之余,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她挣扎过、努力过,她做了此生最大的一场豪赌,结果输了。她希望这帮人贩子没时间处理她的尸-体,当警方发现她的时候,也许能从她的内衣里找到关键的证据。
死得其所。
何莎现在很想用这句话概括自己的一生。
她翻过身,努力地往后爬,她是认命了,可她不到最后绝不放弃!
年轻的女人在地上扭动着身体,她几次想爬起来都失败了,脑子是清醒的,可膝盖却软的一塌糊涂。
王庸提着刀上前,这中间也不过是半分钟不到的时间,王庸手起刀落,结果眼前一花,一个大黑影突然从树丛里冲出来,再一回神,地上的女人不见了?!
王庸呆愣两秒,瞬间抱着尖刀跳回来,一脸惊恐地说:“有狼?”
怎么会有狼?
周围气味这么刺鼻,鼻子灵敏的动物都会避开,这里怎么会有狼?
他的防熊喷雾不好使儿了吗?
那那些警犬呢?
何莎此时也一脸惊魂未定,她被一条野兽叼走了。
虽然她瘦吧,但也有一百斤,怎么被叼的如此轻松,从感觉上叼她的野兽特别大,何莎颤颤巍巍地抬起头,借着月光,看到了视野上方一颗哈士奇的大脑袋严肃地低头看过来。
何莎:……
什么惊恐惊惧惊吓全都不见了,剩下的只有想发笑。
对于熟悉犬的人来说,哈士奇和狼的区别还是蛮大的,尤其这里是桐义市,野生狼大多数是灰狼,根本不会出现大东北那边的西伯利亚平原狼,从眼神和神态就能很容易的区分开哈士奇和灰狼的区别。
还不等何莎搞清楚这条哈士奇怎么会救自己,自己贴着胶带的嘴巴立刻被一只狗爪子摁住,此时她才发现身边还有一条德牧黑背。
德牧的爪子死死摁着她的嘴巴,狗狗著名的大汗脚的味道直往鼻子里钻,熏的她直皱眉。
花花一边堵嘴不让人类叫出声,一边趴在地上说虎子:你没看到他手里有武器啊,这样搞很危险的。
虎子淡淡道:情况紧迫,只能这么搞了。
花花:……
虎子回头看着花花:实践出真谛。
花花:……
花花看向对面的四个成年人类,脑子里模拟了一下若是虎子直接缴械会遭到什么结果,就算加上自己……,而且他们的手里都有人质……
花花沉默了,看着对面紧张兮兮起来的目标,没想到虎子的突袭居然还有这样的效果。
确认“玩具们”只有刀,和难闻的气味儿,并没有更强大的杀伤武器,虎子让花花把大家伙都叫上来,他们可以玩一玩抢孩子的游戏。
看家狗子们只花花的带领下,悄悄滴摸上来,身体在草丛里传出的飒飒声,让王庸一伙人更加的惊恐。
面对警察,他们心理其实没那么怕,被抓住,还能活很长一段时间,若是被野狼抓住,那就是当场惨死。
王庸低骂了一句,他看着手里的孩子,突然低声跟同伙几人说了几句,然后毫无预兆的往山下跑。
虎子一惊,立刻跃起冲了出去,其他的狗子还在懵逼,虎子都跑出去挺远了才反应过来,连花花的反应速度都比虎子慢了一个拍。
王庸回头,果然看到一条很像狼的东西追了上来,他庆幸自己的猜测足够准确,机智再一次救了他,他对身边的人贩子喊道:“丢。”
那人贩子立刻把手里的小孩往身后的“大野狼”身上丢去。
有了这个孩子,那群野狼应该会停下来享用一番,就算还有追的,他们手里可还剩下俩呢。
王庸甚至想到了被叼走的何莎,何莎长得大,肯定能拖住更多的狼。
何莎:你才大只,啊呸!
虎子看到被丢过来的孩子立刻跳起来,他用身体在半空中轻轻的托了一下孩子,小孩的冲击速度立刻被降了下来,虎子回头对身后跟上来的小伙伴简短地吼了一声,狗群里立刻有一条狗子加速助跑了几步,高高跳了起来,一把将孩子抱在怀里,硕-大的狗子稳稳护着孩子在地上滚了好几圈,等它停下来的时候,孩子正躺在它怀里哇哇大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