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变—— by姚颖怡
姚颖怡  发于:2023年08月20日

关灯
护眼

“你连去哪家都不敢说,一准儿是小偷,对了,你是来踩点的,快去,报告里正,让他来抓人!”
大婶有点慌,连忙换了一幅笑脸:“别误会,我是来找那家姓汪的,听说他家房子租出去了?没错,我就是找那户租客。”
老太太们齐齐看向花婆婆,花婆婆一挺胸脯:“找我家的?我不认的你啊,你找我们干啥?呀,你该不会盯上我家了吧,我家都是女的,你怎么看着像拐子啊!”
你问县城里的老太太们最恨什么人,不是小偷,而是拐子!
老太太们一下子紧张起来,手指头差点戳到大婶鼻子上,大婶最终落荒而逃。
半个时辰后,花婆婆在自家门缝里发现一张字条,白天来的小伙子,晚上来的大婶,他们是昨天来丰台的,现在租住在一家小客栈里。
晚上,任凭自家胖丫头软磨硬泡,花婆婆还是狠心地把他留在那处新租的院子里了。
有南萍陪着他,花婆婆很放心。
夜半,院子里静悄悄的,偶尔传出几声鼾声。
几条人影跃墙而入,月光如银洒在院子里,其中一个眼尖,看到廊下晾着的几件小孩子穿的衣裳,那是上好的缂丝料子,普通的大户人家都穿不起,也只有大长公主的便宜孙子才会在家里也穿这个。
他和同伴们交换了眼神,他们没找错,那孩子一定是在这里。
真孩子和假孩子是不一样的,真孩子会哭,会有玩具,会一天穿脏几身衣裳,而假孩子却不会,京城里的是假的,据说几天了,连哭声都没有,所以他们怀疑上当了,这才回到丰台,庄子里肯定是没有了,查来查去,还真让他们查到,汪海泉在丰台县城里有一处宅子。
租出去?
不可能!
这是汪海泉给儿子娶媳妇用的宅子,不可能随便出租,所以白天看以的老太婆,十有八、九就是雇来打掩护的。
现在看到那缂丝的小衣裳,这些人更加肯定。
就那老太婆的穿戴,别说是缂丝衣裳了,她可能都不知道啥是缂丝。
其中一人拿出一根长长的铜管,用手指头蘸了唾沫把窗纸戳了一个洞,把铜管伸进去,一股异香从铜管里喷了出来,
屋里的鼾声没有了,几人心里一松,这是得手了。
他们正要破窗而入,忽然,一张大网从他们头顶无声落下,将他们罩在里面,任由他们轻功超群,此时也全无用武之力。

第632章 两大杀器
其中一人反应迅速,正要发出暗号,一阵香气袭来,他原本想要吹口哨的嘴巴,忽然便发不出一点声音。
他如此,他的同伴亦是如此。
比被一网打尽更可怕的,就是在最后关头,他们甚至不能将自己遇险的事,通知出去。
屋门吱呀一声从里面打开,走出一位颤巍巍的老婆婆。
老婆婆叹了口气,伸出一根手指:“一、二、三、四、五,刚好五个,够炖一锅了,给我家胖丫补补身子。”
老婆婆冲着里面喊了一声:“干活了。”
话音刚落,一个瘦了巴几的小丫头从里面出来,搓搓小手,拽起鱼网一端,用力一拉,竟然便这一兜五个人提了起来,好在她个头不够高,否则说不定就把这五个人扛在肩上了。
五人大吃一惊,除了这个力大无比的小姑娘以外,还有一件事也令他们惊讶,那就是这张渔网。
这并非普通渔网,而是用特殊材质制成,无论他们用手扯还是用刀砍,这渔网也不见丝毫破损。
这一次,他们中计了,对方不但早有准备,而且还一次性准备了两大杀器。
一个是这渔网,另一个大杀器就是个力气大的小姑娘。
他们可以肯定,只要他们还在这个渔网里,那个小姑娘随时随地都能一拳结果了他们的性命。
好在恐惧的时间都是短暂的,五个人,五双眼,很快便闭上了。
他们晕过去了。
他们醒来时,四周影影绰绰,不知是白天还是夜晚,直到很久以后,他们才知道,原来他们已经不在丰台,而是被秘密送到了京城。
这里是飞鱼卫的一处秘牢,并非是大名鼎鼎的诏狱。
一个病体支离的中年男人,亲自审讯了他们。
后来他们才知道,这个病夫一样的人,便是飞鱼卫的头号人物纪勉。
几天之后,京城里传出一个不幸的消息,长平侯霍侯爷唯一的亲孙子丢了!
据说,世子夫人万念俱灰,把自己关在制香的工坊里不肯出来,水米不进。
而霍侯爷在听到消息之后,也傻了,他风流了大半辈子,却只有两个亲生骨肉,迄今为止,孙子只有这么一个。
长平侯府的嫡长孙丢了,这件事堪比前阵子丢孩子的那个案子,那些丢了的孩子,大多都是飞鱼卫给找回来的,而长平侯府的这位小公子,他亲爹就是飞鱼卫的霍誉啊!
霍誉没在京城,据说是执行任务去了。
家中只有娇妻幼子,以及一个很少来往又不靠谱的父亲。
一时之间,京城之中人心惶惶,霍誉的儿子都能丢,更何况其他人家的呢。
有人担忧,便有人幸灾乐祸,飞鱼卫的孩子都丢了,活该啊!
消息如同长了翅膀,传得飞快,也传到了保定。
三位明老爷听到消息,顾不上收拾,便要动身来京城。
一个少年站在门口,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这个少年正在化名白枫的长平侯府二公子霍谨。
明大老爷正想说什么,忽然想起这孩子是早哥儿的亲叔叔,便把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白枫冲着三位明老爷团团一礼,说道:“以三位老爷对家嫂的了解,早哥儿若是出事,家嫂会如何做呢?”
三人一怔,反倒是明三老爷抢先开口:“小妹会开坛作法,把偷孩子的坏人找出来,一针扎死。”
明大老爷和明二老爷
明三老爷激动了:“你们怎么不说话,我哪里说错了,小妹就是这样,有仇当场就报了,那偷孩子的畜生,只要被小妹找到,根本不会交给官府,肯定朝着胸口就是一针,扎他个透心凉!”
明大老爷和明二老爷俱是一怔,老三说得没错,小妹的的确确会这样做。
上次明轩被人欺负,小妹大老远地也要替明轩出头,现在偷走的是她的亲生骨肉,她岂会躲进工坊里不出来。
“工坊里的人不是小妹,小妹早就改头换面出去找早哥儿了!”明大老爷恍然大悟。
明二老爷点点头:“工坊里的那个人,要么是不迟,要么就是不晚,同样的事,小妹以前就做过,算了,我们还是不要去添乱了,免得露馅,影响了小妹的计划。”
三兄弟耷拉着脑袋,转身而去。
白枫望着他们的背影,嘴巴动了动,明明他要表达的不是这个意思啊,他是想要告诉他们,早哥儿或许没有丢!
算了,还是别说了,这三位摆明就不是会演戏的人,还是自己来吧。
无论嫂子还在不在京城,嫂子的本意,都是要让所有人认定早哥儿已经丢了。
出了这么大的事,若是早哥儿的舅舅和小叔,全都视而不见,那定会引起怀疑。
三位明老爷指望不上,与其让他们参与进来,还不如找三个人假扮他们。
可是白枫没有明卉的本事,他没办法假扮,他索性去找明轩和明庭商量。
三小只一拍即合,由他们给小姑姑做配合,远比那三个大的更合适。
于是,当三位老爷看到离家出走的书信时,三小只已经在去往京城的路上了。
明大老爷叹了口气:“明轩还没有出孝期呢。”
这就是小儿子的好处了,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身为长子的明达身上,三年的孝期,明达少一天也会被人垢病,而明轩则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似乎没人会指责于他。
三人来到京城,对于京城而言,他们是生面孔,没有人认识他们。
可当他们叩响霍府大门的时候,那些在附近转悠等着看热闹的百姓,便全都知道了。
这三位,分别是霍誉的弟弟和两名内侄。
这是亲叔叔来了,那是舅舅家的表哥们也来了。
看来,霍家小公子不但是真的丢了,而且至今也没有任何线索。
明卉此时真的没在京城,她甚至自从几个月前出京,直到现在也没有回来过。
明大老爷没有猜错,那个躲在工坊里哭泣的可怜母亲,不是不迟,就是不晚。
事实上,那是不晚,每个月来小日子的那几日,对于不晚如同刑罚,于是她索性啥也不干,抱着汤婆子进工坊躺着了。

第633章 千里之外
千里之外,一只信鸽落在男人手上,男人解下绑在鸽腿上的竹管,绑在另一只鸽子的腿上,鸽子咕咕叫了两声,振翅高飞,接替同伴完成后面的行程。
次日,东海之滨,仆从用双手将信鸽捧到一人面前,那人将从鸽腿上取下的竹管拿在手里,看了看上面完好无缺的火漆,重又将竹筒绑在另外一只鸽子腿上。
第三天,第三只鸽子终于到达目的地,将来自三千里外的消息送到主人面前。
一名须发皆白的老者,用一双布满老人斑的枯瘦大手,从竹筒里取出一个小小的纸卷儿。
纸卷儿展开,老者眯起眼睛,将上面的两行字反复看了三遍。
他派去的人下落不明,但孩子千真万确不见了!
老者环顾四周:“派去京城的都有谁,我要他们所有的资料!”
那个远在京城的,这世上唯一一个与他血脉相连的孩子,丢了!
这是他想要的结果,却也是他最不想要的结果。
他的头一阵发晕,两名侍从连忙扶住他,一人大声吩咐:“快去取葫芦!”
人人都见过葫芦,长在枝蔓上,新鲜时可以吃,晒干后可以做成容器,也有人拿来收藏。
可这里的葫芦,却是人。
很快,一名十二三岁的少年被带了进来,少年脸色苍白,怯懦如受到惊吓的小鹿。
很快,屋内便传来少年气若游丝的求救声,声音干涩,而苍白,如同少年羸弱的身体。
如这般的少年,这里有七八个,他们都是一样的年纪,一样的瘦弱,从他们被选中的那一天开始,他们便没有了自己的名字。
他们统一被称做“血葫芦”。
所谓血葫芦,便是装血的容器,他们和真正的葫芦一样,只有一具空壳。
血葫芦生命短暂,八个血葫芦加在一起,也只能用上一年。
好在每年,都会有新的血葫芦被送过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这些血葫芦来了,又走了。
来时是一具装血的空壳,死时则是吸干最后一滴血的干瘪尸体。
他们若许也曾是家里的宝贝、父母的宠儿,可是谁还记得呢,他们自己也快要忘记了。
现在,他们只是一只只血葫芦,没人知道他们在这里,更没人知道,他们会死在这里。
十一爷将一颗葡萄扔进嘴里,对黑皮说道:“明天你亲自登岸,那批血葫芦也该到了,千万不能出半分差错。”
黑皮有些不甘心,让他登岸,这便意味着他要有几天甚至十几天不能跟在十一身边。
十一爷好像很喜欢那个新来的冯保住,那小子除了够狠以外,一无所长,也不知十一爷看上他什么了。
黑皮还在为自己争取:“十一爷,要不我带冯保住一起去吧,那小子没见过世面,我带他见识见识。”
十一爷冷哼一声:“他初来乍到,这么重要的事,就不要带上他了。”
黑皮心花怒放,十一爷的意思,他懂!
十一爷还是更器重他,血葫芦可是一等一的大事,冯保住不配参与。
“十一爷,上次那批血葫芦好像还不到半年吧,这就用完了?”黑皮问道。
“嗯,昨天大将军的老毛病又犯了,一天就用了两葫芦的血,现在就还有一个了,只能省着用了,所以我才让你亲自过去看看,一旦那批血葫芦到了,不到耽搁,立刻送到岛上。”十一爷说道。
黑皮挺直腰板:“十一爷放心,有黑皮在,保证把那些血葫芦全须全尾送到岛上,对了,您也要上岛了吧?”
十一爷叹了口气:“大将军病了,身边当然要有人侍疾了。”
“对对,大将军最疼十一爷了,只要看到十一爷,大将军的病也就好了一半了。”
十一爷的嘴角勾了勾,对黑皮说道:“你去把冯保住叫进来。”
黑皮不敢耽搁,虽然万般不愿,可还是把在甲板上发呆的冯保住叫了进去。
冯保住面无表情,木着脸走进船舱。
十一爷看到他进来,说道:“你去准备准备,洗个澡,我们马上启程上岛,老爷子喜欢干净清爽,你记得把胡子刮干净,对了,顺便让外面的崽子们也都收拾收拾。”
冯保住嗯了一声,转身便走了出去。
十一爷看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人狠话不多,他喜欢这样的。
冯保住走出船舱,对几个正在掷骰子的汉子说道:“洗澡刮胡子,登岛!”
几个汉子先是一怔,立刻反应过来,他们不是第一次登岛,当然也不是第一次奉命去洗澡刮胡子了。
这时,黑皮走了过来,虽然明知自己去执行的任务更加重要,可是听到“登岛”两个字时,黑皮还是有些嫉妒。
登岛啊那是能够见到大将军,并且还能得到大将军赏赐!
“嗨,傻子,别怪我没有提醒你,到了岛上有点眼力,岛上的人可不像咱们船上这么好说话,再说,大将军病了,病得不轻,你可千万不要撞到刀口上,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冯保住停下脚步,一双眼睛黑黝黝的,深不可测。
“病了?怎么好端端就病了?”明明前两天船上还在传颂蔡大将军的不朽战绩,怎么说病就病了?
黑皮得意地笑了,乡巴佬,土老冒,不但没见过世面,而且还两眼一抹黑,对岛上一无所知,上岛以后等着被人收拾吧。
“我和你说,你心里清楚就行了”黑皮胡弄玄虚,“大将军派了了一组人去京城办事,结果,那些人全都没有了消息,而让他们带回来的那个人,却是真的丢了。”
“丢了?那是什么人?”冯保住漫不经心地问道。
黑皮见他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便觉晦气,没好气地说道:“我哪知道是什么人?这是规矩,不该看的不要看,不该问的也不要去问,懂了吗?”
冯保住唔了一声,转身便走了。
黑皮气得想骂娘,这个冯保住,是他娘的什么鬼!
不过,冯保住登岛之后,还是从十一爷和其他人的对话中知道了实情。
那个丢了的孩子,是蔡大将军的曾外孙!

蔡九峰的曾外孙?
传说蔡九峰有个女儿是西怀王的妃子,不过那个女儿要么是庶出,要么就是养女,以蔡九峰的年纪,他的女儿恐怕能给西怀王当娘了。
不过,蔡九峰的曾外孙又是哪个,听说消息是从京城传回来的。
京城……
冯保住的脑袋嗡的一声,他不知道蔡九峰的曾外孙是谁,但是,他知道蔡九峰妹妹的曾外孙,那就是……早哥儿?
蔡九峰与汪氏一族从开始便断了,除了早已不在人世的汪老太爷,他的亲人便只有同胞妹妹!
他的妹妹便是童皇后的生母,童皇后去世之后,她老人家便自尽了。
是了,蔡九峰心疼妹妹,索性便将妹妹的后人当成自己的,所以,他说早哥儿是他的曾外孙,也是说得通的。
冯保住的心怦怦直跳,他清楚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早哥儿丢了,丢!
他想起那些丢了的孩子,有的孩子找回来了,有的却只找到了尸体,还有那些如明轩一样的血葫芦,明轩有明卉这个姑姑,所以他是幸运的,可是其他的孩子却没有这么幸运了,冯保住记得,有一个酒楼掌柜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却被家里视如珍宝,那个孩子被人带走后,便再也没能找到,想来早已变成干尸沉入东海。
那他的早哥儿呢?
早哥儿丢了,卉儿呢,卉儿怎样了?
巨大的伤痛让他模糊了视线,他连做几个深呼吸,才让自己平复心情。
他缓步走向前方,他必须尽快尽好完成这次的任务,这样才能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早哥儿。
丰台那座新租来的院子里,明卉对南萍说道:“还是那句话,早哥儿就托付给你了,必要的时候,不要管我。”
南萍沉声说道:“我在,他就在,我死,他也在。”
明卉没有再说话,她伸出手臂,抱住了南萍的肩膀。
上一世,她们见过,却无缘深交,而这一世,她们早已生死与共,是彼此能够交付后背的人。
穿着碎花衣裳的早哥儿,蹒跚走到明卉面前,伸出小手,让明卉抱抱。
明卉笑着把他抱起来,在胖脸蛋上亲了亲:“乖,娘不会离开你,咱们一起等爹爹回来。”
早哥儿咧开小嘴,露出新长出来的小牙,雪白雪白,可爱极了。
明卉忽然就理解霍誉了,霍誉总是会念叨小时候的自己,因为太可爱了,所以让他记忆深刻,看早哥儿就知道了,只随了她一半,就已经这么可爱了,遥想当年,她像早哥儿这么大的时候,一定更加可爱。
这样一想,明卉便心情大好。
早哥儿失踪的消息,连同那五个被抓到的人,也只能起到拖延的作用,后面的麻烦还会接踵而来,尤其是……
明卉想起邓策的担忧,她忽然觉得,即使霍誉此时回来,可能也不会化险为夷。
次日,花婆婆挎着菜篮走出胡同,一个老太太叫住了她:“大妹子,你去买菜啊,我和你说,你可千万别去老陈的菜摊,他家大儿子……”
老太太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老陈祖上三代干的坏事全都讲了一遍,大到老陈他爷爷偷看寡妇洗澡,小到老陈的儿子卖菜时在斤两上做手脚,一件不拉地全都告诉了花婆婆。
花婆婆感慨万千,再三保证不去老陈的菜摊,老太太这才说道:“对了,常来卖菜的老杨,你知道吧,他摔断腿了,现在换了个年轻后生,说他家姑爷,老杨那闺女,长得又黑又壮,也不知用了什么法子,找了那么好的女婿,一准儿是使了下做法子,把那后生给骗了,那后生没办法,只给认了,哎哟,说不定是带着肚子嫁
人的,你说是吧?”
花婆婆嘴角抽了抽,你不去写话本子真是可惜了。
她没有直接去买菜,而是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给自己戴了一张人皮面具,头发用花布头皮包起来,换了同色的碎花衣裙,眨眼之间,便从老婆婆变成了小媳妇。
小媳妇有些羞涩,一路低着头,那些卖菜的摊子一个连一个,小媳妇目不斜视,直奔长得最顺溜的后生而去。
她不是第一次来买菜了,这里卖菜的每一个人,她全都记得,唯有这个人,她是头回见到。
这就是老杨的女婿吧。
她一边挑菜,一边悄悄打量,那个小伙子长得很精神,就是有点黑,太阳穴鼓起,他的手很粗糙,虎口和食指中指都有老茧,这是练家子。
这里卖菜的摊子,大多只摆半日,过了晌午便收摊了,小伙子挑起担子要收摊时,一个同样微黑的中年人走过来,小伙子连忙放下担子,那中年人一边挑菜,一边和小伙子小声低语。
这一切,全都被站在不远处聊天的两个人看在眼里,这时,中年汉子买好了菜,小伙子挑起担子向前走去,这两个人交换目光,一人一个,尾随小伙子和中年汉子而去。
那个夜晚,花婆婆呼呼大睡,她察觉到有人进了屋子,走到她的床边,甚至撩起了帐子。
帐子里,睡着一个老婆婆和一个小姑娘,老婆婆鼾声如雷,小姑娘张着嘴巴,口水流到枕头上。
来人仔细察看,甚至连墙壁都敲了几下,确定没有夹层,这才走了出去。
那人出了院子,疾奔而去,并没有察觉有一条黑影在他身后尾随而去。
四周终于恢复了平静,明卉坐起身来,长长地叹了口气。
第三天,小鱼引着那个卖柴的老汉进了院子,花婆婆请他进来喝杯水,老汉没有推辞,坐在椅子上,一边用毡帽扇风,一边压低声音说道:“嫂子,你莫要担心,蔡九峰这么着急抓到早哥儿,便说明老大现在没有事,蔡九峰没有发现他的踪迹,否则也不会急着利用早哥儿引他出来了。”
明卉在心底苦笑,邓策还以为蔡九峰抓早哥儿是为了威胁霍誉,以前她也是这样认为的,可是现在,她知道不是。
和霍誉没有关系,蔡九峰要的,只有早哥儿。

“纪大人身体如何了?”明卉问道。
现在她躲在这里,消息来源便只有邓策了,她记得上次邓策说过,纪勉病得很重,那次在百花山,纪勉不仅受伤,还中了毒,这半年来虽然有所好转,可也只是保住了性命而已,至今非但没有完全恢复,病体反而日渐支离。
卖柴老汉,也就是邓策摇了摇头:“人已经瘦得脱相,说句不好听的,我都担心纪大人等不到老大回来了。”.q.
明卉心中一凛,情况竟是这么严峻了吗?
“万岁呢?”明卉问道。
邓策叹了口气:“万岁爷一直没有上过朝,好在还有几位阁老主持朝政,纪大人虽然病着,可也坚持上朝,有他在一天,朝堂便不会大乱。”
明卉觉得皇帝家的事,只要想想就够头疼的了。
皇帝和霍誉同龄,成亲比霍誉早,女人比霍誉多,可却至今没有册立太子。
不仅是没有太子,后宫里连一个皇子也没有,那么多的女人,竟然连一个皇子也保不住,公主倒是有几位了,可本朝没有女帝继位一说,满朝文武也不会答应。
先帝倒是还有活着的兄弟,他们都有子孙,如果皇帝这个时候死了,储君便要从这些王爷的府中挑选了。
明卉想起当年的皇储之争,先是二皇子和四皇子,连同汪真人这个倒霉的小公主,接着便是太子,后来三皇子也死了,那些女人连同她们背后的家族,个个都是身经百战,可最后他们全都输了,输给了孙太后,孙太后自己生不出,硬是从表妹手里抢了一个儿子,便是当今天子。
可是到头来,孙家灭了,就是被那个他们一手栽培起来的孩子给灭掉的。
可到了如今,皇帝年纪轻轻却病入膏肓,膝下却无子……
明卉心中一动,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
皇帝的兄弟其实没有死绝,还有一个活着的!
明卉张了张嘴,终归还是把到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她的梅友大孙子啊,现在你还好吗?是活得更好了,还是活得更不好了?
经过那晚家里进人的事情之后,生活似乎安定下来,明卉没有再发现奇奇怪怪的人,不过,她的心却是揪得更紧了。
因为,她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其实吧,除了早哥儿以外,在蔡九峰眼里,她也是有些用处的。
比如,她能生。
她今年也还不到二十岁,如果她想生,她至少还能生上十个八个,当然,她生完早哥儿就烦了,最近几年都不想再生了。
如果蔡九峰认为早哥儿找不到了,把矛头指向她,不对,指向她的肚子……
明卉为自己的想法感到震惊,她对霍保住还没有稀罕够呢,她不想换人,她也不想沦为生仔工具。
明卉不知道的是,此时的蔡九峰已经自顾不暇。
就在几天前,蔡九峰再次发作,而当时,十一爷侍疾在侧,霍誉终于见到了这位传说中的海上霸王。
蔡九峰的脸上和手上满是血泡,通身散发着腐烂的味道。
在此之前,霍誉一直以为蔡九峰是病,可是直到这一刻,他才明白,蔡九峰这不是病,而是蛊,他的症状和当年的胡妈妈非常相似,胡妈妈中的是血葫芦的母蛊,当明轩身上的蛊虫被葛巫拔除之后,胡妈妈便遭到了反噬。
当年,得知胡妈妈被反噬之后,所有人都很高兴,大家乐见其成,从未想过,其实这也是可以控制的。
比如这些年来,蔡九峰在各种养殖血葫芦,就是为了给自己使用。
想当年,他和明卉第一次知道血葫芦时,还以为那个使用血葫芦的人
,是为了延年益寿。
可现在霍誉明白了,血葫芦的母蛊会因子蛊而反噬,但是血葫芦却也能抑制母蛊的反噬,母蛊和子蛊互相依附,也互相克制。
或许是在很多年前,蔡九峰被人下了蛊,他就是那个母蛊,子蛊可能被拔除了,也可能已经死去,因此,蔡九峰便遭到了反噬,他想保住性命,便只能养育更多的血葫芦,用血葫芦的血来压制他体内的蛊虫。
可惜葛巫不在这里,否则一定能够解释得更加透彻。
帐子里传出一声惊呼,十一爷连忙跪在床头:“亲爹啊,您还好吧?”
帐子忽然从里面被撩开,露出蔡九峰那张惨不忍睹的脸。
这时,外面的门被推开,几名少年被推搡着进来,他们被用绳子串起来,像糖葫芦,更像是待宰的牛羊。
“到了到了,血葫芦到了!”
看到这些血葫芦,十一爷总算松了口气,这批货耽搁的时间有点长了,若不是他让黑皮上岸去催,这会儿说不定还没到呢。
少年们瑟缩着身子,他们还不知道等待他们的会是什么。
看到这些新来的少年,蔡九峰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取血。”
一名仆从解开排在最前面的少年手腕上的绳子,少年踉跄了几步,霍誉伸手将他扶住,少年瘦小苍白,他应该有十二三岁了,可是看上去却像是八九岁的,霍誉忍不住想起了当年的明轩。
他们自幼便被植入蛊虫,无法像正常孩子一样生长发育,他们体弱多病,瘦骨嶙峋,而这样还能活到十二三岁的孩子,大多都是出自富裕之家,从小用补品养着,小心翼翼养到现在。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