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一点点过着,裴玉从一开始拜访邻居出门过后就极少出门了。
这时代女子单独出门的情况不多,所以裴玉宅一些也没什么奇怪的,何况这时代的妇人们平日里也都忙碌的很,没人天天闲的找她蹿门聊天。
平日里,家里的采购什么的,都是宋明理带着顾暖去。
宋景瑞偶尔也跟着,回来还能拿两串糖葫芦贿赂裴玉,小人精真真是会哄人。
附近的人家和宋家相处的也算融洽,刘家来往的算是最频繁的,因为刘氏有两个曾孙子,特别喜欢找宋景瑞玩。
两孩子比宋景瑞大一两岁,平日有空了就来蹿门,孩子心眼不坏,有劲倒腾罢了,在自个家里皮实会被大人教训,到宋家这边场地宽敞着呢。
主要是有大黑这不安分的骡子在,自从宋景瑞安安稳稳在骡子背上溜达过一圈,隔三差五的就要骑着大黑在后院溜达。
宋明理也是疼孩子,每次都带着玩,来宋家玩的刘家孩子见了,自然也跃跃欲试过。
大黑听话的很,能放它出来溜达就行,哪个小娃被宋明理抱上去都好好载着,没撅蹄子不配合。
这不,两孩子更喜欢来宋家了。
裴玉见此也没说什么,骑一骑骡子而已,只要注意安全就行,笑了笑也就随他们去了。
这也就裴玉这样想了,要是换了别的人家,可不兴这样的,牲口在老百姓眼里有时候比人都精贵,能给你小娃娃骑着溜达玩?
累着牲口了,拿什么赔?
第178章 老二来了
除了刘家,还有一户姓司的人家和宋家来往了起来,这户人家也是读书人家,今年也要下场乡试的。
司贺和宋恒算是同届考生,两人届时后偶尔会在一起探讨学问。
嗯,裴玉觉得,应该是司贺单方面请教宋恒。
刚开始裴玉怕宋恒被打扰到温习,问了几句。
宋恒不以为意,这司贺虽然不是大才,但底子不错,也有几分读书的天赋。
司家是本地扎根的氏族,虽然不是大族,但族人也不少,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算是个值得相交之人。。
他们家初来乍到,花费点时间结交本地人扩充一下人脉也无妨,依照他的学识,温习的进度很快,并不影响什么。
裴玉一听这话,懂了,司家算是能发展的人脉关系。
说来,宋恒读书圈子里的友人真不多,之前就赵家一个,还是原主自带的,如今司贺这个才算是宋恒自己结交的。
这对读书人来说,交友圈子未免窄了点,扩通下人脉也没坏处,毕竟宋家的孩子以后是要走科举的,多认识些本地的读书人没坏处。
不说别的,就是相互论证学识,偶尔交流一下圈子里的事情都算是益处,想科考一个人闭门造车可不行。
宋恒这是给宋家子孙创造后续条件,扩充人脉门路呢。
日升日落,乡试很快就近到眼前了,离已开考不足半月。裴玉原本不紧张的心,这会子也不由自主的提起来了。
之前宋恒去考试,她倒是没什么感觉,主要在她的印象里,秀才实在没什么难度,电视剧里的秀才可真不少,基本随随便便就有个秀才的角色。
可真等宋恒和宋明孝考上了秀才,亲自体验了一番了宋氏族里出了秀才的盛况和喜悦,裴玉才知道,原来秀才是极其难得了。
特别是对平民百姓而已,像嫡支宋氏,其实还不算是最贫穷的百姓,宋氏祖上出身不低,各家都有书籍传承下来,是有底蕴的,这在普通百姓里就算是有底蕴的氏族了。
而真正的普通百姓,普通氏族,是很难供养出一个秀才的,不说拜师笔墨上的花费,就是需要阅览的书籍也是难事。
拥有书籍,长期读书,在这个时代对最底层的普通百姓来说是难于登天的事。
总的来说,寒门难出贵子。
所以说,为什么百姓对读书人普遍敬仰,一般人听到对方是读书人,是秀才,有功名就会正经对待,重视几分的原因就在于此了。
九成的有功名的读书人基本都有较好的出身,有殷实的家境和有力的氏族可靠,并不是随随便便可以被欺负的对象。
而宋明理和顾暖更是紧张的不行,小夫妻俩这几天都不敢怎么大声说话了,宋明理带着宋明瑞读书,也只敢低声细语的。
顾暖更是尽量不吭声,安安静静的做家事,照顾公婆,好端端的小姑娘硬是端正的不得了。
宋明义,就是在这样的紧张氛围里赶来的。
按着大哥信上写的地址,宋明义背着包袱就风尘仆仆的赶来府城了,县城来府城不算太远,天不亮就出发,半下午就到了,就是问路花了不少时间。
毕竟西城这边离城门还是有点距离的,而宋家刚来不久,知道的人家也不多。
“唉,你这孩子,都说了,让你回家歇息一段时间,我和你爹这边有你三弟他们照顾呢,怎么还跑这一趟。”裴玉拉着半年不见的二儿子叨叨着,眼里却带着欣喜的光。
这孩子自从去学艺后就在跟前呆的少,这每一回见,她都觉得孩子瘦了,吃苦了,还真是远香近臭的心理。
宋明义看到娘的喜悦之情,心里热乎的很,“娘,我这不是惦记您和爹吗,再说都半年没见了,儿子想您了。”
宋明义在兄弟几个中,本就是心思最活的,如今和爹娘兄弟之间没了顾忌隔阂,这心里话也敢说了,该表达情感的时候从不含糊。
裴玉听了这话开心的跟吃了蜜一样,呦,儿子惦记她呢,没白疼。
老二这一点可真比其他儿子好的多了,原本宋明理孩子心性也天天能说些甜嘴话热乎人,可如今越发成熟稳重了,反倒是一句都没了。
这让裴玉一颗“老母亲的心”多少有些失落,不过她知道老三这种变化是好事,所以慢慢也接受了过来。
不过人都是喜欢听好话的,老二这样嘴甜会说话的,她自然也喜欢的很。
宋恒见到二儿子原本也有些高兴的,这下是一点父子相聚的喜悦都没有了。
“一路风尘,也累了,先去习洗簌休息一番。晚点让老三带你走走,咱们家刚住进来不久,附近的人家多少还有些面生,你跟着老三多逛逛也就熟了。”
宋明义听到这话,赶紧后退了一步,不敢再挨着娘了。
“是,多谢爹体恤儿子。”
唉,他爹年纪越大,心眼越小了,亲儿子的醋都吃的这么快。
宋明理也拿眼悄悄瞅了一眼亲爹,如今他脑子转的飞快,一点都不比宋明义反应的慢。
“娘,我先带二哥去休息了。”
裴玉笑着点头,“好,厨房刚烧了火,应该有热水了,老二快去洗个热水澡,去去乏。
啊,对了,老三,去三叉路口那边买点熟食来,捡你二哥爱吃的买。”
“好。”宋明理听到买熟食立马眼睛发亮。
熟食就是卤味,虽然用的香料不算太丰富,但猪肉里的土腥味会被香料掩盖掉很多,味道比平常做的做法好吃。
宋明理吃过一次就惦记上了,要不是理智上知道家里不能天天吃肉,他可真巴不得把摊子搬回家才好。
也是因为如此,家里才买了八角桂皮之类的,裴玉可是好生研究了一番卤味的做法。要不是读书人的家眷不能摆摊做小贩,她真想出去摆个卤味摊子去挣钱,她做的可比路口摊子上的好吃多了。
不过今天是来不及做了,肉也没有买好,只能先将就着吃一顿。
等明日一早的,她要让二儿子好好尝尝她的手艺,弥补弥补儿子在外面吃的苦。
裴玉抬眼看他,“你不喜欢他?”
问什么傻话呢,刚才看到儿子的时候,这人的眼睛明明都亮了两分好嘛。
宋恒摸了摸鼻子,不置可否。
他确实是问了个蠢问题,只是老二现在的变化实在太大了,以前老二可是家里最没有存在感的孩子了,就连他,一开始也没有多关注。
要不是娘子提醒,他可能到现在都不会多关注老二。
还是娘子心细如发,看到比他细致,一眼就瞧出了老二的症结所在。要不然如今的老二可不会如此自信有神,对家人的亲近更是毫无保留。
之前啊,总是小心翼翼的试探父母的脾气,下意识保持着和兄弟间的距离,深怕过线,这孩子,确实太敏感了些。
裴玉大抵知道宋恒的想法,心底微微叹气,有些感慨道:“总归是会哭的孩子有人疼。”
以前老二被原主夫妻忽视的太多,养成了敏感小心的性子,生怕自己越线引起父母不喜。
而他性格上又有些自卑,所以又不敢和父母兄弟太过亲近,怕自己得不到回应而失望。
可如今,经过了一些事,宋明义成熟了不少,孩童时期稚嫩的想法多少有了些感悟。
这两年裴玉又润雨细无声的关爱着他,宋恒对子女一视同仁的态度也让宋明义感觉到了被重视,慢慢宋明义感觉到了父母对他是重视关爱的,于是藏在心底的那份对父母之爱的期盼渐渐的就再次发芽冒头了。
而裴玉和宋恒这对新父母也没有让他失望,对他的关爱只多不少,如此一来,父子母子之间的情感自然与日俱增。
和父母只见的隔阂消失,没有了对父母偏心的埋怨后,宋明义对兄弟们的羡慕嫉妒自然也就消散了,兄弟之情也就水到渠成的越来越亲近了。
裴玉一想到宋明义在梁家学艺的日子恐怕不好过,这心思就越扩大了,“明天还得去买点布料,如今咱们住在府城里,这城里人敬衣不敬人的多了去了,可不能让儿子被人看低了去。”
这事情她可是亲身经历过的,刚来府城的时候她没注意这些,也想着初来乍到的低调些没坏处。
结果,去粮店里买点粮食都能被店小二小瞧了去,真是气死个人。
她当时虽然穿的朴素,可一身棉衣整洁干净,一块补丁都没有,还都是这两年新做的衣裳,怎么看也不像穷苦人家啊!
可偏偏,那小二就是狗眼看人低了!
那一天,气的裴玉转头就去了对面的粮店,足足买了两个月的米面粮食,还特地让伙计大声吆喝了出来,就为了气死那店小二。
最终也不负所望,那店小二被粮店老板大骂了一顿,脸色都青了,她这气才算消了。
不过这事她是彻底记住了,第二天就买了好的布料回家做衣服,她还特地观看了一番布店里的成衣,跟老板请教了一番府城人的穿着习惯。
裴玉买的布料不少,布店老板自然是知无不言的。
等她们一家都换上了更好的衣裳,不说别的,周围邻居看他们的眼神都变了几分,那态度也热情了一些。
这一搞,倒是让裴玉无语了好久,没想到古代的城里人竟然这么势利眼。
原本她以为村里那些无知妇人是最刻薄势力的,现在看来还是村民淳朴些。
这城里人的势力是掩藏在虚伪的表象下的,不接触一下都发现不了,这么一看,还不如撒泼打滚的作妖村妇可爱。
宋恒见媳妇的心思全在二儿子身上,不由的有些吃味。
臭小子,出去学手艺这么久了,别的没见长进,这哄人的甜嘴话倒是越说越溜了,看来该好好教导一番了!
进入浴室,刚淋了一大瓢热水的宋明义突然觉得后脑勺有些发凉。
怪了,怎么觉得有点冷呢?
裴玉打定了注意也没再想儿子的事情了,回头就去厨房端了碗鸡汤来,亲老公这面还是记得关爱的。
宋恒看着裴玉端进来的鸡汤,微微轻叹了叹,但也很是配合的将今天的第五碗鸡汤给喝了。
“我明天买个猪蹄,那些桂皮八角的香料我都调配好了,卤猪蹄很香的。”裴玉看着宋恒小声说道,语气有些虚。
她也知道天天喝鸡汤会腻味,但不给宋恒补补,她总觉得哪里不对。
其实除了鸡汤她也弄了鸭汤,猪心汤之类的,能买到的补食都轮着做了,可食材种类确实太少了,就算她绞尽脑汁,最多的还是鸡汤。
这段时间,她算是体会到现代母亲对待自己家高考生的心情了,那是恨不得一天三顿都变着花样来补啊。
宋恒喝了汤,擦了嘴角,轻笑道:“好,娘子做的我都爱吃。”
虽然对裴玉的大量补食行为有些无奈,但他心里还是很受用的,这样用心照顾他关心他的人,仅她而已呀。
“恩恩!”得到肯定答复,裴玉立马高兴了。低头吧唧了一口宋大人的唇角,裴玉端起托盘就跑了。
宋恒眉眼含笑的看着她的背影,只觉的手里翻了无数遍的书都变得有趣了些。
第二天,裴玉不仅买了猪蹄,还买了一对猪耳朵,一副猪内脏,卤味就是这些最好吃了,就是内脏处理起来真的麻烦。
要是有鸡爪鸭爪,鸡脖子鸭脖啥的纪更好了,可惜没得单独买,自己杀鸡杀鸭明显不合算,不然鸡爪子鸭脖子的卤起来可比猪杂好吃耐啃。
儿子在,洗内脏这样的活就被裴玉安排出去了,猪肝猪耳朵什么的都还好,猪耳朵也就刮毛麻烦,可大肠小肠弄的工序就麻烦的多了,可兄弟俩也不敢撂挑子。
宋明义是勤检惯了,哪怕如今家里条件好了,他也不舍得浪费任何食物,猪下水再不值钱,也要十个铜板的,弄干净,必须弄干净了!
宋明理则是因为之前吃过裴玉做出来的卤猪下水,知道这个东西好吃,所以再难搞也耐住了性子。
没错,老三觉醒了吃货属性,为了好吃的,完全没问题!
第180章 做卤味吃2
清理猪大肠的程序并不简单,幸好宋明理之前都跟裴玉学会了,兄弟俩忙活起来倒不会手忙脚乱。
猪大肠的表面,有一层黏糊糊的透明粘液,用水根本冲不掉,要先放入盆中加入面粉、淀粉,再倒入适量清水,用手持续抓洗,直到把面粉、淀粉均匀抹在猪大肠表面。
等面粉、淀粉和粘液混合在一起,变成了一坨一坨的,把脏东西都吸附下来了,再用清水把猪大肠冲洗干净,表面的粘液被洗掉就行了。
这还只是做完了一半,还要把猪大肠翻个面,里面有很多白色的脂肪,要用手把这些脂肪都撕掉,不然口感会很油腻。
当然,宋明理并没有全部清理掉,他觉得带着点肥腻的更好吃些。
弄完了脂肪,再加入一些面粉、淀粉、醋,继续用手搓洗,大概5分钟左右,表面的油脂、脏东西就都不见了,也变成了一坨坨的,然后再用水冲洗干净就好了。
小肠的清洁方法也差不多,但步骤有些不同。先把猪小肠的外面清洗干净,脂肪多的把它去掉一部分,然后用筷子把它翻个面,翻好的和没翻的要分开放,不然脏东西会粘在外壁上。
小肠全部翻好放盆里后,倒入适量的盐,用手反复的揉搓抓洗,揉搓一会儿倒入清水洗干净,然后再倒入盐搓洗,用清水过两遍。
然后再倒入适量的白醋和淀粉,用手抓洗几遍,把小肠的外层黏液洗干净无异味为止就可以了。
(为什么要这么详细呢,因为之前作者看别的文,都是一笔带过,然后看的时候就非常想知道怎么处理,就很抓心挠肝的好奇。没有作者这么强好奇心的小可爱们,这段是可以跳过的。嘿嘿。)
裴玉看着处理好的一大盆肉,十分满意的给两儿子点了赞。
家里的孩子孝顺就是好呀,让干啥就干啥,一点都不会推脱糊弄。
哪里像是现代啊,叫自家孩子洗个碗倒个垃圾都跟请万岁爷似得,三催四请还要威逼利诱,唉,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不过宋家孩子确实是难得的孝顺,别看这个时代孝大于天,家家户户都讲究一个孝子,在村里真没见过多少男娃能帮母亲洗菜做饭的,这时代可有男娃不碰灶的说法呢。
可宋家就完全没有这些讲究了,君子远庖厨什么的直接不复存在。
宋明孝和宋明义还都会做饭做菜的,就是做的味道不大好,但吃是能吃的。
以前战乱荒年,日子不好过的时候原主夫妻俩去干活,家里做饭做家务的事情基本就是做哥哥的老大和老二承包了。
可以说兄弟俩七八岁的时候就已经帮家里干很多活了,实打实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裴玉每每回忆起原主的这块回忆都是唏嘘的,这两孩子受的苦是家里孩子最多的,出生的时机没有后面三个好,帮家里做的最多。
老大受重视还好些,可老二真的就心酸了,吃苦多,做的不少,可却最不被重视,心态不出问题都不正常。
只能说,幸好,这一世她和宋珩来了,不然老二迟早和家里离心离德。
呃,虽然他们没有来的话,这一家子的结局好像也只有整整齐齐的凉凉,这个迟早也是白说。
丢开乱七八糟的想发,看着准备好的食材,裴玉开始认真准备做卤味了。
顾暖在旁边帮忙,一双眸子不错眼的看着,生怕漏学了什么。
娘的厨艺的真的好,她可要好好学着,把家里的饭菜做的越来越好吃才行。
想着,顾暖稍稍转头看了一眼在厨房外面排水沟旁倒水洗木盆的宋明理。她相公好像很喜欢美食呢,每每遇到好吃的都要惦记很久。
嗯,为了能照顾好相公的胃,她也要更加努力!
锅里的水开了,裴玉将盆里的肉食倒进去焯水,放入准备好的葱结、姜片、酒水去腥,煮开撇去浮沫再煮一会,接着捞出来后用清水洗一遍,捞干后备用。
准备好了这些,就可以下油热锅了,油热加入一勺冰糖,小火慢炒不断翻动,冰糖炒化以后加入葱姜段干辣椒爆香,接着加一碗开水煮到沸腾,然后加足了水将香料包放进去。
香料包是裴玉自己缝制的纱布袋子,里面装着八角、甘草、陈皮、花椒、山楂、茴香。
集齐这些香料可废了她不少功夫的,大多是去药铺买的,还跟大夫磨了许久,保证不是乱用乱吃才买了些许回来。
再倒点料酒、酱油,盖上盖子大火煮开,锅里煮到沸腾以后加盐后就可以将肉食放进去卤了。
一般中火焖煮1个半小时就差不多了,不过裴玉为了入味基本是煮2个小时,也就是一个时辰。
盖了锅盖,裴玉满意的拍了拍手,虽然这个卤味包是第一次试做,但她对自己的卤味配方非常有信心。
外面摆摊做的卤味,香料可没有这么丰富,裴玉吃了几次就尝出来了,也就放了八角和陈皮,连糖都没有加,主要是辣椒,辣味掩盖了大部分猪肉腥味,提升了肉香罢了。
她这卤味包可是精心调配出来,要好用的多,卤出来的肉绝对色香味俱全。
裴玉还发现这里的人卤味只做大肉,像猪耳朵,猪蹄,猪肝猪心,猪舌头都有卤,但猪大肠和小肠却是没有的,大概是不知道怎么去除异味。
想到这些,裴玉又忍不住想到了摆摊的事情了。
唉,明明握着财富密码却不能拿出去变现,实在太抓心挠肝了。
不过这纠结也就这一下,等宋恒考上举人,到时候她就可以找人合作做生意了。
别以为官宦和读书人不能从商就真的不做生意,那都是让人在明面上代为管理的,有权势的人都只站在后面罢了,不然那些官员和世家怎么能富贵的养着一大家子人。
这里面的弯弯道道宋恒都跟她说了,如今不做是因为他们还没有底气,等有了举人功名,那就能开干了。
举人,在这个时代就已经算是迈入社会上层了,是有稳定的社会地位的人群。
宋明理看到肉下锅了,立马溜进来坐在了灶坑前的小板凳上烧火。
少年好看的鼻子是不是嗅着锅盖里飘逸出来的香气,整个馋猫样。
裴玉无奈的推了推他的脑门:“你呀,馋猫转世的不成。”
宋明理极其认真的摇头否认,“不是馋猫,是娘做的饭菜太好吃了~”
已经越发成熟的少年难得卖乖一回,让裴玉好生乐呵。
“行行,你就守着吧,看好了火,别太大,煮烂了可不好吃。”最后一句裴玉说的十分调侃。
宋明理点头点的十分认真,“知道的,中火慢炖。”
顾暖看婆婆走了,凑到宋明理身边低声笑了笑,“放心,我跟娘学了好几遍了,都记着呢,以后你想吃什么,我都给你做。”
少年的桃花眸子瞬间就亮了几度,俊美的脸飞扬雀跃,“嗯嗯!暖暖,你是最好的小媳妇了!”
顾暖被他这目光看的好笑,又忍不住红了红脸,什么小媳妇呀,哪学来的,怪羞人的。
宋明理完全不知道眼前的小姑娘害羞了,心里顾着开心自己有个厨艺极佳的小媳妇呢。
至于小媳妇这个词,则是最近他听人说的。
他倒是没觉得生气,反而觉得很贴切,他家暖暖小小的一只,确实是小媳妇~
唔,暖暖还是要多吃肉才行,太瘦了,睡觉抱着有点咯人呀。可自己的媳妇不能不抱着睡的,不然媳妇就要成别人家的。
那可不行!他还等着吃暖暖做的好吃的呢!
有些害羞的顾暖悄悄回了屋子,完全不知道自己纤瘦的身材再次被某人嫌弃了。
幸好裴玉不知道自家傻儿子的想法,不然得无语死,脑子都快好全了,却只在乎媳妇做的好吃的,不愧是吃货了。
午饭一到,一家人就迫不及待的上桌了。
餐桌上一盘爆炒猪大肠,一盘卤味拼盘,一盘辣椒葱爆小肠,还有一盘青菜加一道豆腐清汤。这顿午饭丰盛的不行,直接赶上过节了。
宋明义看着一桌子好菜,知道娘是特意为了他准备的,顿时满心都是欢喜感动。
“爹,娘,吃饭。”不等宋明义再感动一会,宋明理就迫不及待的看向爹娘了,没办法,爹娘不动筷子不能开吃。
裴玉笑了笑,对老三的吃货属性颇有些好笑。
宋恒干脆利索的下筷子夹了炒的喷香的小肠:“吃饭。”
炒小肠算是宋恒的新爱了,带着酱汁的小肠配一口香喷喷的米饭,简直是人间美味。
他家媳妇的厨艺确实没得说,这臭烘烘的猪下水都能做成如此美味。
“好吃!”宋明义第一次吃这些,第一口就被惊艳到了,然后一张嘴就再也没停下来过,直接干了三大碗米饭才停下筷子。
再呼噜了半碗豆腐汤,满足的打了个饱嗝。
呼~没想到这猪下水做的卤味这么好吃!难怪三弟那么迫不及待了!
一大盆的卤味在一家人的热情下,不到三天就吃光了。虽然兄弟俩意犹未尽,但也没有开口要裴玉再做,连吃三天肉,还嚷嚷着继续吃肉那就太不像话了。
宋明理也是晓得事的人了,在家里带着宋明义在周边熟悉了一下后就带着宋明义去城里逛了,他们在府城怎么说也是有房的人,自然要熟悉熟悉这地界。
宋明义也对府城好奇的很,长这么大他就没逛过这么大的地方,一连三天,兄弟俩吃了饭就往外面跑,带着宋景瑞早上出去傍晚回,午饭都不回来吃了。
裴玉看儿子们每天准点回家也就没多管,都是成年人了,没必要管那么紧。
何况府城的治安还是不错的,两个大男孩带着个小娃娃出门也不怕出什么事。
一大早的,吃完早饭宋景瑞就嗷嗷叫着牵着两叔叔出门了,小娃这两天出去玩,都玩野了。
自从老二来了,小家伙连她这祖母都不亲呼腻歪了,每天晚上都乖乖的和宋明义睡觉,洗澡也不专要宋恒了,这活计也归了老二。
老二在孩子缘这块是真的MAX。
不论是小承安,宗哥儿,还是小景瑞,都很喜欢他,小孩子特别容易黏糊上他。
小景瑞这完全属于是,有了二叔忘了奶。
这下,裴玉多少有点哀叹了,没有孙子带,日子可真闲的很。
“娘,司大娘子来了。”裴玉刚走出主屋,就遇到顾暖来寻她了。
“沈氏?”裴玉诧异了一下,但也没有再多问,“泡上茶水,把昨儿买的糕点摆一份。”说完裴玉就不急不缓的往前面堂屋走去。
这司大娘子就是司贺的妻子沈氏,他们两家没亲,又相交不久,按照礼数,本也不该喊的过分亲近。
而司家又似乎格外讲究这些,这沈氏也是个刻板傲气的,所以裴玉也没傻乎乎的喊人嫂子弟妹的拉近乎,顾暖自然也不会逾越的去叫对方‘婶婶’之类的亲近称呼,而是正儿八经的称一声‘司大娘子’。
司贺如今也不过秀才,就是沈氏再怎么摆谱,也是不敢让人称一声夫人的,按礼数那得是有官身的家眷才能用的称号。
而商户家的贵妇人则称作太太,也是不能被称作夫人的。
封建社会,等级分明,就是举人的妻子,按照礼仪规矩也只能被称一声“举人娘子”。
不过讲究是这么讲究的,到了较偏僻的地界,或是寻常出行的时候,夫人,太太,娘子这些称呼大多时候还是会被老百姓混乱叫着。
特别是服务行业,店小二见到不认识的基本就看衣着年纪喊人,可不会先问你讲究什么身份。
但像司家这样有读书人考功名,注重礼仪的人家,自然是讲究的。
裴玉如今对这些也门清,该怎么叫就怎么叫,免得乱了规矩还得被人背地里笑话。
“宋大娘子。”沈氏见到裴玉进来,起身见了见礼,倒也是常礼,就是做的格外标准庄重罢了。
沈氏身侧还跟着个少女,微低着头跟着沈氏对裴玉行了个福礼。
裴玉瞧了一眼,也没多看,却是瞧见了这姑娘挽发及笄,看身量,年岁也该是有十五了。
第182章 许月
原本妇人平辈间点头之礼倒也不算什么什么紧要的礼仪,可沈氏偏偏是个讲究人,总做的格外端庄持重。
裴玉对此只能暗腹一声“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