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篇:
命不久矣的傅六爷,从乡下带回一个女子,听闻她无父无母,出身寒微,众人翘首以盼,只等她终有一日被扫地出门。
众人鄙夷:金屋藏娇,下场凄惨。
前世篇:
高高在上的神明,曾经在殿宇中娇藏过一个男人,为他极尽所有。
她以为捡到的只是一只小狐狸,不曾想,狐狸是世间最狡猾的妖精。
神明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妖精,一颗心沦陷进去,再也无法脱身。
某日,妖界发出一份喜帖,震惊六界。
【妖王要娶亲了,下月初一,邀请各界朋友前往妖界参加婚宴。】
甲:妖王不是被心上人拒绝后避世不出千年了吗?
乙:妖王真是痴情种啊,听说他娶的,还是千年前拒绝他的那位神仙。
丙:听说是奉子成婚。
丁:那他们生下来的崽子,到底是妖还是神?
初一当日,各界纷纷前往妖界贺喜,可娶亲花桥为何抬入神界?
后来有小道消息泄露,那妖王才不是娶亲,明明是入赘。
排雷:男主前期是人类,性格并不完美。后期恢复妖的本性,会是傲娇粘人的小妖精。
【双洁,甜宠。脑洞大,勿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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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溪山下,梧桐镇人来人往,今天是农历初一,也是赶集的日子。
街口药材店,宗玺背着背篓站在那里,和周围的一切显得格格不入。
“一共九百块钱,你数数。”
宗玺接过钱,也没有数,直接折好放入口袋,和老板说了几句话,准备离开。
“哎,宗玺,这次的药不错,你下个街天还来吗?”
梧桐镇赶集的习俗,是每个月农历初一,十一,二十一,宗玺几乎每次都会过来卖药,不过老板还是习惯性问上一句。
“来。”
她没有犹豫,直接给出答案,老板笑了笑,和她挥挥手,而这个时候,突然进来两个男人,正堵在门口,宗玺站到一旁,打算让他们先进去。
“郭老还是不愿意回帝都吗?”
左边的男人微微颔首,并没有说话。
“唉,这可怎么办,那你的身体……”
话说到一半,右边的男人看了眼店内,实在不是说话的地方,就没有继续。
老板迎了出来,问对方是不是要看药材,两个男人扫了眼店内,都是非常普通的药,有些失望。
宗玺的目光一直盯着左边的男人,或许是太过明显,老板和那两个男人都朝她看了过来。
“咦,宗玺,你还没走吗?”
宗玺挑了挑眉,看向左边那个男人,面如冠玉,眉梢细长,皮肤冷白,鼻梁又高又挺,凤眸深邃,瞳孔极黑,一身白色对襟外袍,好看得有些过分。
不过,是个病秧子,而且活不过三十岁。
她随意地打量着,右边的男人脸色一变,想上前挡住宗玺的视线。
“小姑娘,小小年纪就盯着男人看,害不害臊?”
宗玺挑了挑眉,把目光放到说话的男人身上。
英俊帅气,贵气十足,一看就是有钱人,不过这个人的生命力就非常旺盛了,能活到九十多岁。
“看的又不是你,你急什么?”
宗玺幽幽说道,药材店老板有些急,这两个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他们梧桐镇是穷地方,宗玺无依无靠,如果得罪大人物,那可不得了。
他想让宗玺赶紧闭嘴,可宗玺却没有理会他的挤眉弄眼。
“嘿,伶牙俐齿,没想到这个穷山咔咔里,还有这种胆识的小丫头。”
不仅仅是胆识。
宗玺长得很美,尽管穿了一件黑色外套,一根又粗又长的麻花辫垂在臀部,五官精致且不施粉黛,兰少谦在梧桐镇待了好几天,还是第一次见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比帝都那些豪门名媛还要好看几分。
不过这个小丫头脾气不是很好,还没有礼貌,胆子又特别大,居然敢盯着傅缙颐看。
“如果你们要续命的药,这里可没有,而且,他药石无医,别浪费时间了。”
宗玺深深地看了眼站在兰少谦身后的傅缙颐,说完和老板挥挥手,背着背篓离开了。
老板冷汗直冒,“不好意思,宗玺她年纪还小,她乱说的,我替她道歉,你们别生气。”
兰少谦和傅缙颐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眼里看到了震惊,不过傅缙颐很快收敛,他转身看向不远处的宗玺,她停在一个凉粉摊前,和老板聊着天。
兰少谦还想说什么,被傅缙颐阻止了。
“老板,她是本地人吗?住在哪里?家里有医生?”
老板愣了一下,摇了摇头。
“你说宗玺啊,她是本地人,不过她爷爷两年前去世,现在家里就剩下她一个人了,平时就去山里挖药来卖,我们镇上的人都认识她,这位兄弟,你不要在意她说的话,她没有恶意。”
傅缙颐扯了扯嘴角,意味深长地看向已经提着凉粉离开的女孩,眼底划过一丝暗光。
“少谦,走吧。”
兰少谦点了点头,他们这一次出来,不过是听说镇上今天赶集,会比较热闹,没想到热闹没看到,却遇到这么一个有趣的小丫头。
他担忧地看了眼傅缙颐,刚才那些话,实在难听,不过傅缙颐并没有生气的迹象,看来他没有在意。
两个人回到郭老的花圃,傅缙颐脸色有些苍白,吴正赶紧把药分好,放到傅缙颐面前。
看着二十片各种颜色的药,傅缙颐有些意兴阑珊。
“药石无医,吃了也是白吃。”
兰少谦脸色一变,“缙颐,你别听那丫头乱说,你一定会好的。”
会不会好,傅缙颐本人最清楚不过。
他神情冷淡,还是将一把药吃了下去,即使没有希望,活一天算一天。
郭老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傅缙颐在吃药,他皱了皱眉头,到底还是没说什么。
“郭老,看在我爷爷的面子上,您就帮帮缙颐吧。”
兰少谦快给郭老跪了,傅缙颐是他最好的兄弟,可在傅缙颐未出生的时候,就被大师断言活不过三十。
而这些年,傅缙颐的身体每况愈下,国内国外,已经找了无数医学专家,可就是没用。
而当年那位大师,更是了无踪影。
“我还是那句话,我治不了,难道我能治我还会推辞?傅六爷这病,我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郭老叹了口气,傅缙颐是傅家最优秀的继承人,也是傅老爷子的命根子。
傅家,可不是一般的豪门。
“不是说曾经有个大师给你批命?有没有找过?”
傅缙颐眼眸一闪,“找过,不过没找到。”
傅家对他的病讳莫如深,外人并不清楚真实情况。
而傅家,不止他一个继承人,如果他出事,还有傅蔺川可以顶上。
这一点,兰少谦自然也想到了,所以脸色更加难看几分。
“郭老,今天我们出去转悠了一圈,这地方不好玩,你怎么在这里一住就是十年?”
郭老曾经是帝都医科大学的院长,退休之后直接隐居到梧桐镇了。
他无儿无女,也无牵无挂。
郭老摸了摸胡子,露出一丝笑意。
“这里山清水秀,是个人杰地灵的好地方,看看我院子里养的花,要是在帝都,可长不了这么好。”
这倒是事实,待在这里几天,兰少谦也觉得心情变好许多,只是他们总要离开的。
郭老都没有办法,那这个世界上,还能找到可以医治傅缙颐的人吗?
第2章 进山挖宝
宗玺回到家,一个灰白色的物体飞奔过来扑到她怀里,不停呜呜呜叫着,眼神可怜兮兮,仿佛在说,你出门为什么不带我,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宗玺眼神柔和了下来,揉了揉小瓜的头,抱着它进入屋子。
小瓜是一只野狼,三个月前,宗玺在山上采药,刚好碰到母狼产子,宗玺本来不想管,可是母狼受伤,宗玺看它活不了了,只好把小瓜带回家。
小瓜把她当成母亲,几乎寸步不离。
宗玺和小瓜玩了一会,就去厨房做饭,她住在断溪山半山腰,这里虽然通了电,但是宗玺还是习惯烧柴。
忙活了一个小时,一荤一素上桌,宗玺一边吃饭,一边看小瓜和玩具玩耍。
突然,她就想起白天见到的那个男人。
其实一开始引她注意的,是男人身上的死气,他看上去非常年轻,但是宗玺知道,他只有两年不到的时间了。
而且,他接下来会越来越痛苦,慢慢地,浑身使不上劲,只能躺在床上,最终无法说话,听不见声音,身体萎缩,最后七窍流血而亡。
想取他性命的人够狠,也够有耐心,如果她没有看错,这个男人命格极好,紫气围绕,不出意外,可以手握权势,金钱地位具全。
可惜了。
药石无医,宗玺并不是随口胡诌。
不过,看对方的神情,好像对命不久矣这件事并不意外。
算了,与她无关。
“小瓜,明天早上我要去采药,你自己在家里,不可以到处乱跑,你是狼,如果被人看到,是要上交动物园的,知道吗?”
小瓜听了她的话,萎靡不振地垂下脑袋。
宗玺伸出手拍了拍它的小脑袋,“不是不带你上山,是你还小,等你长大一点,我就带你去。”
小瓜瞬间抬起头,兴奋地看着宗玺。
“真的,不骗你,去玩吧。”
小瓜甩着尾巴出去了,宗玺哑然失笑。
吃完饭,开始烧热水洗漱,断溪山的夏天并不炎热,宗玺在院子里的摇椅上躺下,右手持一把圆竹扇,有一搭没一搭地扇着风。
屋子里有一个老旧的收音机,那是九十年代的老物件,过了二十多年,还能用,播放着二十多年前的港台歌曲,宗玺微微闭眼。
明天天气不错,进山能找到好东西,宗玺心情略好。
小瓜跑上跑下,累了就来到宗玺脚边趴下,直到太阳落山,月亮爬了上来,宗玺才睁开眼睛。
二天一早,宗玺吃过早饭就进山了,她脚步轻松,没有任何疲惫,在一处悬崖上,顺利挖到一株人参,起码有三百年了。
宗玺把它完完整整挖出来,就随意地放到背篓里,看了眼天色,再过一个小时,又有一场暴雨。
宗玺把坑填好就下山了,路过一个深水潭,宗玺在岸边站了一会,随后找了一些枯草,把它拧成绳子,脱下鞋子下水,不一会儿,就抓了两条鱼上来。
把鱼串好,宗玺打了个口哨,就愉快地往家走了。
“小瓜,今天给你炖鱼汤,一边玩去,不要舔我。”
小瓜的热情被她一盆冷水浇灭,一步三回头地往院子里跑去了。
宗玺笑了笑,把背篓放在地上,进入厨房开始烧水。
后院种了一些时令蔬菜,绿油油的,小瓜在菜地里跑来跑去,宗玺也没管,她胃口比较大,今天多放了一碗米。
吃饱喝足,一天又这么过去了,不过明天会进财,宗玺看了眼不远处的背篓,走过去把里面的野人参拿出来,找了个盒子将人参放进去。
“呜呜呜……”
“嗯,陪你玩一会,过来,我念书给你听。”
小瓜看到宗玺朝它招手,就一蹦一跳跑过去了,宗玺捏住它的后脖颈,把它抱到怀里。
“今天读西游记,我看看,上次读到哪里,哦,唐僧来到五指山,准备把孙悟空放出来……”
窗外的雨还在淅淅沥沥,屋子里,宗玺放了一个火盆,她依旧躺在摇椅上,怀里的小瓜睁着大眼睛,收音机里邓丽君还在唱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宗玺声音清冽,不疾不徐地念着书。
雨终于停了,到半夜时分。
宗玺站在院子里,看着一轮残月。
今天是农历五月初二,月亮还没有圆满。
火盆里的炭发出猩红的光,小瓜已经爬到她的摇椅上呼呼大睡,宗玺笑了笑,返回自己的房间。
罢了,明天下一次山吧。
九点钟,太阳覆盖整个断溪山,院子里的鸡不停在叫,宗玺叹了口气,认命地起床。
小瓜已经不在它的窝里,宗玺出门洗漱,它突然从外面跑回来,兴奋地一直叫。
简单地做了早餐,宗玺不打算让小瓜回森林,所以把它当做宠物养。
吃的食物都和她一样,都是熟食。
小瓜好像还挺喜欢,并没有出现什么问题,当然,它现在每天都需要喝一杯豆奶,宗玺想让它戒掉,但是它会闹脾气,宗玺想了想,反正没什么危害,就让它继续喝了。
背着背篓来到山下,宗玺一直是步行去镇上,不过并不算远,她脚程比较快,半个小时就到了。
来到药材店,老板看到她有些惊讶。
“宗玺,采到什么了?”
宗玺笑了笑,“张叔,买家还没来,我在门口坐一会,可以吗?”
张叔眼睛一亮,看来是好东西啊,他急忙在门口放了凳子,又拿出一碟葵花籽,坐在宗玺对面,开始和她聊天。
宗玺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着,过了几分钟,她等的人来了。
郭老不愿意回帝都,傅缙颐也没有勉强,他打算明天回去了,兰少谦虽然觉得可惜,但是傅缙颐的决定,他只有支持和听从。
郭老说镇上有不少特产,出来半个月,兰少谦想到家里有老有小,就琢磨带一些特产回去。
这不,刚来到镇上,就在药材店门口看到那个胆大妄为的小丫头了。
“缙颐,咱们绕路走。”
傅缙颐看着宗玺,目光有些沉。
突然,他胸口佩戴的玉牌开始发热,而宗玺的目光正好落在他身上。
宗玺端起张叔倒的茶抿了一口,眼底难得划过一丝笑意。
不一会儿,兰少谦跟着傅缙颐过来了,张叔招呼他们坐下来,兰少谦一直盯着宗玺,仿佛她要是再敢乱说话,他下一秒就跳起来灭口。
宗玺毫不在意,对他的打量淡然处之。
“两位不是本地人吧?难道是过来旅游的,梧桐镇的确适合旅游,夏天不热,冬天不冷。”
兰少谦嗤笑,旅游?他要是旅游怎么可能选择这种穷地方,像样的旅馆都没有一个。
“过来办点事,听说断溪山是深山,那应该有不少好东西啊,老板,怎么你这里都是最普通的药材,你是不是怕我们买不起,所以不拿出来?”
张叔急忙摆手。
“绝对没有,年轻人,我在这一辈子了,还没有进去过断溪山的深山呢,我爷爷还在的时候就警告我们,不可以随意进去,采药的一般都是在外山,我这个药材店,开了三十多年,顾客都是镇上的居民。”
兰少谦半信半疑,不过他倒是听郭老说过,断溪山对于梧桐镇的居民来说就是神山,不敢进去伐木或者采药,外人如果进去,更是不允许的。
不过,他瞥了眼还在喝茶的宗玺,微微一笑。
“老板,这个小丫头怎么敢进去?我记得那天她也是采药过来卖,是吗?”
宗玺抬头看着兰少谦,眼神幽深,兰少谦顿了一下,本来还想说的话都憋了回去。
“今天你会破财。”
兰少谦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不确定地看着宗玺,“你说我吗?”
宗玺点头,“对。”
兰少谦哈哈大笑,拍了拍傅缙颐的肩膀,仿佛听了一个特别好笑的笑话。
“你说我会破财,那你说,会破多少?怎么破?”
宗玺微微一笑。
“你家里有老人,身体不是很好,我这里有一株野人参,三百年份,你应该很需要。”
宗玺话音刚落,傅缙颐和兰少谦都抬头看着她,眼底都是审视。
“你怎么知道我爷爷身体不好?还有,三百年份的人参,你觉得我会信?”
宗玺站了起来,把角落里的背篓提过来,从里面拿出一个鞋盒,放在几人中间,然后打开。
张叔的反应最大,他拿起盒子仔细看了看,声音有些抖。
“还真是三百年份的人参,宗玺,你挖到的?”
宗玺点了点头,“昨天挖的。”
傅缙颐和兰少谦都出生名门世家,对这些东西自然有鉴定能力,看了一眼,他们就知道宗玺没有说假话。
不过,兰少谦并没有表现出激动的神色,他瞥了眼宗玺,见她依旧淡定饮茶,对她的警惕更深了一些。
“宗小姐,三百年份的人参,你居然能挖到?听说断溪山没有人敢进去,你这株人参,不是断溪山挖来的吧?”
宗玺挑了挑眉,都快忘了被人质疑是什么滋味。
“断溪山,别人进不得,我却能进,你一直在找这个年份的人参,所以你说,你今天算不算破财?”
兰少谦心神一凛,看了眼傅缙颐,后者对他微微点头,兰少谦修长的手指敲打着桌面,过了一会,他才开口。
“我收了,按照市场价,这株人参价值八百万。”
宗玺依旧冷冷清清的态度,“挺好。”
张叔看到宗玺没有吃亏,一颗心才才放了下去。
兰少谦把钱转给宗玺,就把盒子放到他身边了。
特产没有买到,不过意外买了一株人参,也算惊喜。
宗玺看了眼傅缙颐,眼神不悲不喜。
傅缙颐和她四目相对,他眼神幽深,宗玺挑了挑眉,然后移开目光。
“张叔,我回家了。”
张叔有些担心,毕竟宗玺刚得了一笔巨款,不过宗玺并没有放在心上。
“张叔,梧桐镇没有坏人,放心吧。”
她提起背篓离开,走了十多米,傅缙颐突然追了出去,兰少谦愣了一下,急忙跟上去。
“宗小姐,请留步。”
宗玺转过身,她其实有一米七,可在傅缙颐面前,还是需要仰头。
“有事?”
“你会医术?”
宗玺忽然就笑了。
“你的病,医生治不了。”
傅缙颐并没有失望,而是继续看着她的眼睛,“但是你可以治。”
这么肯定的语气,宗玺倒是来了点兴致。
“你凭什么这么认为?”
“直觉。”
傅缙颐淡淡说出二字,兰少谦已经走到两个人面前。
“宗小姐,如果你需要钱,我有很多钱。”
他还真是知道打蛇打七寸,这个世界上有人不喜欢钱吗?
宗玺还没有说话,兰少谦就急了。
“缙颐,你不要病急乱投医,她虽然能挖到人参,但是治病我不信,你看她才几岁,估计还不满十八。”
宗玺这一次真心实意笑了,她没有理会兰少谦的胡说八道,而是认真地看着傅缙颐。
“世间万物,都讲究缘分,你是不是有一块玉牌?可以给我看看吗?”
傅缙颐从生下来那天起,身上就佩戴着一枚玉牌,除了父母和亲近的人,无人知道,他若有所思地看着宗玺,过了一会,就要去摘脖子上的玉牌。
“缙颐,万万不可,这枚玉牌不能摘。”
傅缙颐制止兰少谦说下去,依旧摘下玉牌递给宗玺。
玉牌还残留着他的体温,温润剔透。
宗玺看了一眼,忍不住轻笑。
“果然如此,罢了,三日以后,我随你们去帝都,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傅缙颐眼睛一亮,“请讲。”
“我养了一只狼崽,需要随我一起去。”
这下不仅是兰少谦,傅缙颐都愣了一下。
“它很乖。”
这是乖不乖的问题吗?等它长大,你不乖试试看。
傅缙颐眉眼一动,点头应了。
“我会安排好,宗小姐的条件是什么?”
宗玺摆摆手,“暂且无,我要回家了。”
“宗小姐住哪里?我们可以上门拜访吗?”
宗玺挑了挑眉,“我住在半山腰,需要步行半个小时,你的玉牌还你,以后别摘了。”
摘下玉牌,傅缙颐的脸色瞬间苍白,冷汗涔涔。
直到玉牌回到他身上,他脸色才红润起来。
宗玺眼眸一闪,转身离开了。
直到宗玺的身影彻底消失,兰少谦才反应过来,“她,要和我们去帝都?”
这是什么情况,他怎么看不懂了呢?
傅缙颐轻捻指尖,仿佛刚才接过玉牌的触感还在,空气中还有一丝若有似无的冷香。
“是和我。”
有区别吗?
兰少谦有些急,“难不成她还会治病?还有,你的玉牌不能摘,你不要被她的美色迷惑了。”
傅缙颐轻笑,“去查一下她住哪里,明天去拜访一下。”
说完他转身离开了,兰少谦欲言又止,他还想说,这个女人虽然好看,但是没有家世背景,傅缙颐可千万不要想不开啊。
只可惜,人家压根懒得听他继续说下去。
清晨,当太阳遮盖断溪山的时候,宗玺就起床了。
小瓜依旧出去撒欢,等宗玺开始做饭,它才跑回来。
“今儿个有客人,小瓜,乖一点。”
小瓜仰着头,似乎在思索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宗玺在口腹之欲方面从不委屈自己,从鸡舍里提出一只老母鸡,她就拍了拍鸡的脑袋,鸡就倒下了。
小瓜从花台上咬了一朵月季,又跑出去了。
宗玺乐得轻松,开始宰鸡做饭。
中午十一点半,当傅缙颐和兰少谦来到半山腰,看到袅袅升起的炊烟,都松了一口气。
吴正走在后面,手里还提着不少东西,三个人走在小路上,快要到小屋的时候,能看到路边种满了各种花卉。
“有种隐居的感觉,难不成她真是世外高人?”
傅缙颐神情有些淡,“是不是,以后你就知道了。”
吴正有些担心傅缙颐的身体,爬山半个小时,连他都出了一身汗,六爷身体不好,其实拜访这种事交给他就可以了,六爷身份矜贵,也不知道来拜访的是何方神圣。
快到小屋的时候,就能闻到一阵香味,吴正肚子叫了起来,引得兰少谦和傅缙颐都看了回来。
“六爷,对不起。”
傅缙颐挑了挑眉,“看来我们来得正是时候。”
他率先过去,却在门口停了下来,兰少谦和吴正上前一看,门口的地方,有一只狼崽站在那里,正静静地看着他们。
吴正愣了一下,急忙站到傅缙颐前面,“六爷,这是狼。”
说话的时候,背脊已经冒汗。
“小瓜?回来,客人到了。”
宗玺今日穿了一身黑色棉麻裙,老气沉沉的款式和颜色,在她身上却显得高贵清冷,增添了一丝神秘色彩。
小瓜听到她的声音,瞥了眼门口的三个人,孤傲地朝着宗玺走过去,最后站在她脚边。
吴正和兰少谦都看傻了,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到狼,还以为今天出门不利,得掉块肉了。
“各位,请进。”
傅缙颐示意吴正把东西提过来,但他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在宗玺身上。
“客气了,你们吃饭了吗?”
宗玺只是随口一问,按理说,这个时间点他们应该是吃完饭过来的。
可谁知她刚问完,吴正的肚子又叫了起来,安静的院子里格外清晰。
吴正老脸一红,想遁地逃跑了,今天尽给六爷丢脸了。
“还没,宗小姐吃了吗?”
宗玺眉目潋滟,看了眼吴正,“我也没有,不嫌弃的话,一起用饭吧。”
傅缙颐勾唇一笑,“那就麻烦了。”
几人一起进屋,房子虽然小,但是收拾的干净整洁,院子里种满了鲜花,生机勃勃,让人心旷神怡。
兰少谦盯着宗玺的背影,想起傅缙颐说的那句话。
“她不是等闲之辈。”
“那你把人带回帝都,不怕引起麻烦,傅蔺川那边也盯着那个位置。”
傅缙颐并没有在意,只是眼眸微深,语气有些淡。
“麻烦这种事,既然避免不了,那就迎难而上。”
走进客厅,招呼三人坐下来,宗玺再次进入厨房,鸡汤炖得很香,可以盛出来了。
宗玺再次回到客厅,傅缙颐坐得有些散漫,但依旧矜贵,兰少谦在院子里打电话,宗玺听了一耳朵,听出他在说后天回去的事情。
把饭菜依次端出来,吴正被傅缙颐使唤过来帮忙,宗玺没有拒绝。
等四个人坐定,小瓜突然冒了出来。
“宗小姐说的狼崽,就是它?”
宗玺揉了揉小瓜的脑袋,笑容有些柔和。
“是的,它叫小瓜。”
这个名字……
还真是特别啊,难道宗小姐喜欢吃瓜?
吴正瞥了一眼正在撒娇卖萌的狼崽,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狼崽,你的狼设崩了……
“宗小姐为什么住在山里?不会害怕吗?我看这里交通不方便,你一个女孩子,还是很危险的。”
况且,她长得瓌姿艳逸,面若桃李。
闻言,宗玺莞尔一笑。
“我习惯了。”
兰少谦无言以对,不过她做的饭菜还真是好吃,一盘红烧鱼,一碟青菜,一碗土鸡肉,一份油焖芦笋。
傅缙颐的目光不经意扫过宗玺的手指,纤细莹白,没想到这样一双手,竟然这么会做饭。
席间,几个人都沉默下来,兰少谦还以为山林中长大的小姑娘,再漂亮又如何,礼节方面肯定会有所欠缺,可没想到人家坐得端正,吃饭不出任何声音,行为举止皆是上乘。
他到现在,才明白傅缙颐说的那句话,宗玺的确不是一般人。
饭后,宗玺刚想起身收拾,却被吴正抢先了。
“宗小姐,让我来吧,您休息。”
宗玺挑了挑眉,没有做声。
“宗小姐,你要带的东西多吗?”
宗玺想了想,“不多。”
“不用带什么,帝都什么都有。”
兰少谦抬眸看着傅缙颐,眼底划过一丝狭促,傅缙颐视而不见,继续和宗玺说话。
“宗小姐住我那里就好,家里足够宽敞,平时没有人来,也安静。”
这倒是让宗玺有些心动,不过,此番去帝都,她还有别的事情要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