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我的老婆是知青/70年代好生活—— by易楠苏伊
易楠苏伊  发于:2023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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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东亮忙把钱塞到挂在自己胸前的小布兜里,又从里面掏出一个本子,记了两笔之后,又放回原处。他昂着脸,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那人不就是二十斤大米吗?为啥收这么贵?”
陈伊容笑着解释两句,“若不收高点,他怎么会到成福街买东西呢。”
听到这话,莫东亮双眼亮晶晶地看着她,那崇拜的目光让陈伊容有了几分自得。
陈伊容扫了一眼马路另一边,看到一个老人骑着自行车,慢悠悠地过来,她忙把水壶盖拧回去,丢到自行车前面的车筐里,快步走了过去。
再说另一边的宋向军,他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能见到陈伊容了,他记得自己第一次看到她是在五月份,地点是林家村他奶奶家,她是插队的知青。可是现在提前了两个多月。
刚开始看到陈伊容时,宋向军还有点激动,毕竟是爱慕了那么多年的姑娘,乍见到,他的心都要跳出来了。
可是又一想到她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硬是把自己跳得飞快的心情按了下去,在心里唾骂自己真是鬼迷心窍。
直到他看到陈伊容戴着红袖巾帮助那个中年男人时,他又觉得她还是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姑娘,又勤快又善良,或许她和爱军有啥误会也说不定。至于陈伊容问那中年男人要钱的小动作,抱歉离得太远,他根本没看见。
自己心心念念的姑娘是个好同志,这个消息仿佛是把压在宋向军心里巨重的那块大石移开了,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轻松。他情不自禁地弯了弯嘴角,想舒展一下身体,却一不小心碰到脚边的马鹿,这才想起来,自己当务之急应该是想着怎么过这个路障。
他恋恋不舍地把目光从陈伊容身上收回来,视线转移到那些民兵身上。
他想起来了,这年代许多路口都是有民兵把手的,这些民兵大多数都是由一些根正苗红苦大仇深出身好的贫下中农子女担任,他们24个小时工作劳动身不离枪,随叫随到,没有工资。
可,就是这么无私的工作,许多人都是抢着干,一部分人是因为无私奉献,觉得光荣;一部分人就因为他们可以搜查路人没收一些高档品,如“精粮,鸡蛋,肉类”等。这些都是属于“违/禁/品”,收到就是属于他们的福利津贴了。
这些民兵的权力很大,身上担着保卫广大人们群众安全的重担,可以搜查过路人的包裹,你根本没法反抗,只能任由他们搜查。
他看了一眼自己旁边的鹿,这只鹿应该有一百二十斤重。虽然,他现在也记不得马鹿肉多少钱一斤了,可猪肉价格,他还是记得的,一斤能有七毛钱,这么一算下来,他至少能卖到八十多块钱,更何况这只马鹿身上可是有比猪更值钱的东西,比如说鹿尾,鹿茸可都是鹿肉更珍贵的东西。
只是,他该怎么过去呢?哎,通往临江市的这条大道两旁,是一望无际的麦地,连块玉米地都没有,根本没办法助他遮挡。
正在他焦头烂额之际,突然从道上跑过来一个小男孩,他约莫七八岁年纪,又黑又瘦的小脸上,嵌着一个尖尖的翘鼻子,浓浓的眉毛下闪着一对大眼睛,乌黑的眼珠灵活地转来转去。
他哼着歌,一脸欢快地采野花,但他却离自己越来越近。宋向军可以肯定他是朝自己来的了。
他是那些民兵的孩子吗?
完了完了!看来,这头马鹿算是白忙活了。想到,他辛辛苦苦走了三个小时的路程才走到这里,居然一分钱也挣不到,他就想死。
没一会儿,小男孩就凑了过来,只是他没有叫那些民兵,反而压低了声音问,“大哥哥,你是不是想要过把这头鹿送到市里卖呀?”
宋向军愣住了,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原来这个小男孩不是民兵那头的,这个认知让他欣喜若狂,他迫不及待地问,“是啊,你有办法?”
小男孩愣了一下,“我有办法。不过…………”他顿了顿,看了一眼马鹿的大小,竖了三根手指,“你得给我三块钱。”
宋向军立刻应了下来。
小男孩弯腰从自己裤子里掏出一个麻布袋子。此时,宋向军才注意到这个小男孩的穿着,他身上穿了一件蓝色打着补丁的罩衣,下身的一条黑色的长裤,同样是打着补丁的,只是比较特别的是,它的裤腿处是用绳子扎得紧紧的。他这么一处理,又肥又大的裤子仿佛成了他的口袋,可以放许多东西。
这个袋子足够大,一头鹿足够放。
看到他把马鹿装进麻袋里了,小男孩站起身往路上挥了挥手,“陈姐姐,我拿不了这么多的花,你快点过来帮帮我呀!”
听到他的高喊声,陈伊容应了一声。但却没有立刻过去。
她正在扶一个老大爷过路口,他的袋子里有二十斤高梁面,民兵正在问,“这面哪来的呀?”
老大爷神色有些慌张。他手里的这些高粱面,是自家儿子特地从河南省黑市上买来的,不用粮票,价格不是太高,只比平价高一些,买了二十斤。可有了高粱粒,如何磨成面却成了问题。
因为偷买私粮是违法的,偷磨私粮面同样违法。城里是没有磨房的,所以老大爷四处找人打听,郊区有个村可磨面,就用自行车驮着这二十多高粱来郊区,费了许多口舌,郊区农民朋友最终给磨成了面。没想到,却在这关口,被民兵逮到。老大爷心跳得飞快。
陈伊容扶着老大爷的胳膊都有点抖,她笑着帮他回道,“他是到城里走亲戚的,我在我们厂门口见过这个老大爷,他是我们厂长的亲戚。”
民兵看了一眼老大爷,神色有些缓和,可声音依旧很严厉,“是吗?”
老大爷点点头,“是,是,我到县城走亲戚的,年前家里穷得揭不开窝,问他家借了十斤高粱面,当初说好了年后就要还的。这不,初二我家大女儿回来走娘家,给我们带了点粮食,我立刻就来还他。”
民兵见他说得有模子有眼的,也就信了,放他过去。
陈伊容扶着他走了一小会儿,连过路费也没收他的,直接给了他一张纸,向他说了句话,就向他告辞。老大爷推着自行车,看着手里的纸,心里有些意动。

第10章 、
陈伊容送走老大爷,转身看了一眼山脚那边,东亮正站在草丛里蹦蹦跳跳地向她招手,她忙跑过去。
等她走近了,莫东亮忙迎了上去,小声凑到她耳边说了几句话,陈伊容笑着对他竖起了大拇指。莫东亮立刻变成星星眼。
宋向军在莫东亮开口的那一瞬间就明白了,这两人才是一头的。
他把目光移向陈伊容那个红袖巾,看到那上面的四个大字,他只觉得可笑。
这个女人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她想挣钱,没必要用“学习雷锋”这样的标语来标榜自己吧?
陈伊容看着这个男人一直盯着她的红袖巾瞧,似乎瞬间洞悉了他的想法,不复之前的温柔,冷着脸道,“同志,需要帮忙吗?”
宋向军脸一僵,他只觉得对面的女人仿佛在他脸上狠狠扇了一个巴掌。瞧!你明知道她在作假,你还不得不请求她的帮忙!
这是多么憋屈的一件事!他咬了咬牙,到底舍不得这头鹿!!
就冲她这人品,就算他想原路返回,她也不会放过他了!
陈伊容只觉得自己碰到了一个神经病!至于的吗?没有她,你能过去那道坎呀!
再说了,她也是担风险的!她在那么多人面前使用空间,一旦民兵察觉出来不对劲儿,她就得跟着他一起玩完!
不过,想到那麻袋子里装的那头鹿,她又觉得自己不该这么生气,和气才能生财嘛!她看在钱的份上就不跟他计较了。
所以,她深吸一口气,笑得甜美又可爱,“同志,你看我也不容易,这条道,我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打点成的。我能赚的也只有那么一丁点儿。”
宋向军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信她的鬼话,直接把袋子递到她手里,“我会付钱的,你放心吧。”
听到这话,陈伊容眉心一拧,还是有怨气呀!有病!
不过,他们也不能一直呆在这里,很容易让人起疑的。
她拎着那个袋子,在宋向军不注意的时候,把手往里面轻轻一探。很快,像之前那样,很顺利就通过了。
只是当他们走了几十米距离停下来,她向他伸手的时候,宋向军觉得自己尴尬了,他身上没钱!
陈伊容看着他羞得面红耳赤的模样,觉得总算是占了回上风。她故作大方地说,“这头马鹿你卖给我吧。三块钱的过路费,我也免你了。”
宋向军愣了一下,有些纠结,说实话。他不想卖给她!他小心翼翼在看向她,试探着开口,“要不,等我到了城里把马鹿卖了,我再给你钱,你看行吗?”
陈伊容才不同意呢。从这到城里还有那么长一段路呢,他要是存心耍赖,他一个大小伙,她和东亮,一个弱一个小,还能拿他怎么样?
难道要让她暴露空间,把人给捆了?她才没那么傻呢。
不能暴露空间的结果就只能吃下这个闷亏。当她傻啊。
陈伊容板着脸,很坚决地摇头。
宋向军抿抿唇,这个女人一点也不善良,他再次认识到了。他摸了摸兜,意料之中的空空如也。
他皱着脸,十分不想卖,只是现在的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最后,宋向军只能心不甘,情不愿把鹿卖给了陈伊容,许是看到他眼中的不乐意,陈伊容也没有给他高价!
反而,往低了给,因为他明显不待见你,之前她想要“一回生,两回熟”的想法注定是不成了。那还不能宰一次就宰一次嘛!
最后,宋向军拿到了八十四块钱,他捏着手里的钱,欲哭无泪。还真是猪肉价呀!
陈伊容才不管他怎么想呢,等他走了,她让莫东亮帮她看着袋子,直接往回骑自行车。
等她回来的时候,莫东亮吧唧一下小嘴,“陈姐姐,你咋这么宰他呀!我在边上看了,都不忍心了。”
陈伊容有些好笑地掐了一下他的小脸,笑话他,“那你刚才怎么不帮他说话?”
莫东亮诧异地抬头,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呆呆地看着她。
陈伊容把手往袋子里一伸,而后把袋口用绳子系紧,然后放到自行车后座的右边。撇撇嘴,“这个人太正了,看不得我假仁假义呢!”
莫东亮低着头‘哦’了一声,而后抬头试探着说,“那下回,我唱白脸,卖卖惨!”
陈伊容低头在他脑袋上呼噜了一把,竖着拇指夸赞他,“孺子可教!”
莫东亮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随后,他抿抿小嘴仰着头,眨巴着那双黑亮的眼睛,试着建议,“陈姐姐,要不你把胳膊上的红袖巾摘掉吧?”
他年纪虽小,可也知道刚刚那个大哥哥是因为看到陈姐姐胳膊上的红袖巾,脸色才变得那么难看的。
陈伊容看了一眼自己胳膊上的红袖巾,她用头点了点那边的民兵,目光直直地看着他,“你觉得如果我没有这个,他们不会怀疑咱们俩的目的吗?”
听了这话,莫东亮一脸羞愧地低下头,再也没说话。
陈伊容低头看着他的小脸给他讲道理,“东亮,这世上没有那么多完美的事。又想赚钱,又不想担风险,有可能吗?咱们没必要在乎别人的想法。人活一世,就该先紧着自己,再紧着家人,至于那不相干的人,你理他作甚!他又不是你二大爷!”
这最后一句话,纯粹就是陈伊容发牢骚。这句俗语的意思就是不是亲戚,别理他!莫东亮被她这么一开导,心里也敞亮了。
陈伊容看他恢复了正常,“快走吧,咱还要早点回去把这头鹿卖了呢。”
说完,不等莫东亮点头,直接跨上自行车骑了两步,莫东亮立刻小跑追着跳上去,挪挪屁股之后,稳稳地坐在后座上。
“我还没吃过鹿肉呢。”
“那今天留在我家吃饭,我爸烧菜可好吃了。”
莫东亮似是想起了什么,“你不是说陈叔叔最近都让你做饭吗?”
“对哦,那你来做吧,你手艺比我好。”
“好。”
到了城里,陈伊容把袋子搬到自己家里,然后熟练的扒皮。
做好这些之后,让莫东亮在家看着,她跑到院子里其它住户挨家挨户的问要不要鹿肉。
这附近的人家都知道陈家在乡下有亲戚,会打猎,一般需要肉都会找她换。
这会听到她说有肉,素了两个多月的肠胃终于能见荤星子,吩吩拿钱或票到陈家买鹿肉。
因为鹿肉不能多吃,所以每人只能限量买两斤,一斤一块六,不用肉票,这个价钱很公道,大伙儿也没有意见。
除了这些肉,鹿茸和鹿鞭,陈伊容还卖到了好价钱。
她买宋向军这只马鹿的时候,因为双方都没有称,是她估算的,估的重量是一百一十斤,哪知道最后居然有一百二十斤。
她白赚了十斤。
“咱们来数数有多少钱。”
说着,两个人开始数钱。又有钱,又有票。
现在的票是可以当钱来用的,比如说自行车票吧,最低档的都可以当三十块钱用,当然这个价格是私人之间交换的默认价,但是还是有一定浮动性的,可低可高。但是上下浮动不超过五块钱。
“把所有的票折合成钱,一共是一百九十二块钱。鹿茸卖了二十,鹿鞭卖了十六。”
也就是说整只马鹿,陈伊容直接赚到了一百二十块钱,分给了莫东亮三十六块钱,她还有八十四。
莫东亮眼睛亮得惊人,把钱揣在兜里喜滋滋的。
陈伊容又想了想,“今天收了三块钱的过路费,你先记在本子上。等月底咱再结算。”
莫东亮点点头,从自己的小布兜里掏出一个笔记本子,说是笔记本,其实也就是草稿纸缝的笔子,做工十分粗糙。
陈伊容看到他这么丑的本子,歪了歪嘴,“我说你一个月挣那么多,你就这么抠门呀。连好点的本子都省不得买。”
莫东亮有些害羞地挠挠头,“省一点是一点嘛。”说完,他把铅笔和本子小心翼翼放进自己布兜里。
“要不,我给你买一本得了。”
“陈姐姐!浪费是可耻的。再说这本子挺好的呀。我这么丑的字用啥好本子呀。”
陈伊容见他这么说自己有些好笑,秃噜下他的脑袋,笑话他,“还挺有自知之明。”
莫东亮摸着脑袋,嘿嘿直笑。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是个趁火打劫的奸商……

陈援朝回到家迎面就传来一股扑鼻的肉香味。
他有些诧异,这才多久,容容居然能烧得这么好吃了?
他探头往厨房一看,好家伙!
莫东亮,一个七岁大的孩子踩着板凳,一边挥舞着小手不停地翻动着锅里的菜,一边用袖子不停擦额头上的汗。
他家女儿正热切地看着他娴熟的动作,甜话像不要钱似的直往外蹦,“东亮,你太能干了,将来谁要嫁给你,肯定要幸福一辈子的。”
莫东亮小脸红扑扑的,额头上汗珠飞流而下,脸上洋溢着满足的微笑。
陈援朝轻咳一声,故意瞪了陈伊容一眼,“你怎么这么不懂事。你这么大个人居然指使一个小孩子给你炒菜,你怎么当人姐的?”
被老爸训了,陈伊容缩了缩脖子,有些心虚。
莫东亮正在爆炒,挥着锅铲,头也不抬地回道,“没事儿,陈叔,是我乐意的,陈姐姐待我可好了。”
陈援朝特别喜欢莫东亮这个孩子,年纪虽小,可人特别懂事。听到他这么称赞自家宝贝女儿,满意地直点头。
陈伊容在旁边看了,暗暗翻了个白眼。
一盘炒得辣辣的鹿肉丁配上大米饭,再加上一碗蛋花汤,简简单单。
吃得香喷喷的鹿肉时,陈伊容露出一抹满足的笑容,“太好吃了。”
陈援朝夹了一筷子,味道不错,他勾勾唇角,“德行!爸哪天没让你吃肉了?”
被训了陈伊容也不生气,反而有些耍赖皮,“可我烧得不好吃。爸,你什么时候重新拿锅铲呐?”
陈援朝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才这么几天,你就吃不了苦了。你以前不是一直嚷嚷着想要学做菜的吗?还说学好了之后做给我吃,好好孝顺我呢。”
提到这事,陈伊容有点心虚,她喝了一口汤,梗着脖子嘴硬道,“我哪知道做菜那么难呐。学了这么久也没学会。”
陈援朝叹了口气,眼中有着明显的疼惜。
陈伊容见他露出这慈爱的眼神,心里一喜,立刻用充满期盼的眼睛直直地盯着他,试探着说,“爸,明天你做?”
陈援朝板着面孔,面无表情地吐出两个字,“不行!”
陈伊容丧气地趴在桌子上。连桌上香辣可口的鹿肉都提不起她的食欲。
莫东亮扁着小嘴,“陈姐姐,烧菜有啥难的。放油,放盐,放醋,放味精。多简单呐。”
陈伊容有些黑线,“你就这么炒的?”
“嗯,我早就学会了。”
陈伊容不想听他说这种很简单的话,直接夹了一个鹿肉塞到他嘴里,堵住他的嘴,“吃你的饭吧。”
莫东亮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委屈地看着她。
陈伊容乐得哈哈直笑。
陈援朝看着两人打打闹闹的样子,心里也挺开心,他夹了一筷子鹿肉到自己碗里,不经意地问,“东亮,你哥最近写信回来了吗?”
莫东亮把视线转到陈援朝身上,“前天收到他的来信了。”
“乡下日子是不是很苦?”
莫东亮吃着鹿肉的动作一顿,老老实实地点头,“虽然我哥信里没说,可我知道的,很苦很苦。”说着话的时候,情绪有些低落。
陈援朝有些诧异,“你怎么知道的?”
莫东亮抿抿嘴,看了一眼陈伊容,却见她根本没有注意到他,心里有些忐忑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说。
气氛似乎有点僵,陈伊容似乎才察觉到似的抬起头来,不以为然地撇撇嘴,“他还能怎么知道,还不是我告诉他的。”
陈援朝挑了挑眉,直直地看着她,“你又是听谁说的?”
陈伊容像看稀有动物似的看着陈援朝,“爸,你今天咋啦?怎么问这么奇奇怪怪的问题?”
陈援朝也怕自己掩饰不过关,让自家女儿察觉出来,掩饰般地秃噜了下脸,面色有些发愁,“我单位里有个同事,家里的女儿必须下乡,他担心他女儿过苦日子,整夜睡不着觉。”
莫东亮苦着脸,“去年我让陈姐姐带我去大哥插队的地方看过,他过得很不好,住在茅草棚里,一天只有两分钱菜钱。”
陈援朝脸色铁青,表情十分难看,拿着筷子的手差点把筷子掰断了。
“爸,东亮说的都是去年的情况,今年他的日子过得还不错呀,东亮每个月给他寄很多东西呢。你同事与其担心那些没用,还不如以后多给他女儿寄钱寄粮呢。”
陈援朝嘴角苦笑,傻闺女哟,我哪是担心我同事呀,我是担心你!
一想到,他如花似玉的闺女即将要到乡下去受苦,他就受不了。这些天他拚命拦着消息,就是不想让她知道萧家出事了。
可是,到底能拦多久呢?他也不确定。只希望能久一点,再久一点。
卖完马鹿的宋向军走在回家的路上,这会子捏着手里的钱,心里又气又恼。
自己怎么会喜欢这么个女人,她连做好人好事都是有目的的。
那前世她住在奶奶家里,表现得那么勤快,是不是也是假的呀?
她该不会有啥目的吧?可她图啥呢?
宋向军皱眉思索许多,突然让他想到了,他奶奶虽然年纪已经大了赚不了工分,可她的日子却过得很不错。
首先,他四叔是个当兵的,每个月都有一笔不少的津贴,他四叔这人又孝顺,每个月都会寄钱给他奶。
其次,还有小姑和小姑父都非常孝顺她,经常给她钱和东西。说起这个,别人可能都不相信,哪有女婿会三天两头会提东西过来孝顺丈母娘的。
可是,小姑父就不一样。小姑父是家里老二,上头一个哥,下头一个弟,他的性子又老实,不会说甜言蜜语讨父母欢心,所以他父母常常不待见他。对这个儿子的感情很平淡。
可他奶奶是个能人,她年纪大经得事也多,也不知道小姑父哪里让她看满意,愣是拆散与人自由恋爱的小姑,把她嫁给小姑父。要知道,当初与小姑处对象的男人条件非常好,是个大学生,在城里工作吃商品粮,人长得也不差。可宋奶奶愣是没看上他。
小姑不愿意与那人分开,他奶奶就以断绝关系来吓她,小姑才不得不与那人断了往来。后来,小姑和小姑父结了婚,小姑父对他奶奶比亲爹亲妈还要好。别人都说,他奶奶这人比较奇,可以透过表相看本质。
其实,才不是这样,是因为小姑看上的那个男人,家里只有一个寡母,为人极刻薄,一看就是不好相处的人。小姑是奶奶唯一女儿,从小就特别宠她,什么农活都不让她干,更是把自己拿手的刺绣手艺传给了她,小姑也因为手艺出众进了临江市的一家服装厂里当裁缝,工资比小姑父还要高,经常会给奶奶送布料过来。
所以,有这么两个人孝顺宋奶奶,她年纪又大,吃不了硬东西,身体也硬朗,又没有什么开销,手里积攒的钱不少。
他奶奶心又软,是个很慈善的老太太,如果你能让她上心,她就会真心实意的对你好。
就像他一样,前世的自己进了劳改农场,奶奶虽然走不动道,可还是让二叔二婶过来看他,给他带好吃的。一点也没有因为他的污点就疏远自己。
只因为她把他这个大孙子放到了心里。
一想到这,他更加肯定那个女人一定是因为奶奶手里有钱,才假惺惺地讨好奶奶。
可转头他又一想,不对呀,她刚才在做这种投机倒把的事,为的就是多赚点钱,而且她还是临南省副省长的女儿,就算她后妈太毒,可她爸是亲爸呀,应该也不至于会这么狠心饿着她吧?那为什么她要干这么危险的事情呢?
宋向军见自己又在关心她!猛地抽了自己一巴掌!你真是欠!你忘了她是啥人了吗?
可,前世为什么她要讨好他奶奶呢?他实在想不通!
前世,虽然他很喜欢陈伊容,可内心却很自卑。他是个农家小子,家里负担重,她却是临南省副省长的女儿,长得漂亮,人又勤快,还是个高中生,像天上的仙女一样,让他望尘莫及。
他对她的了解,也只有周末放假回村去看奶奶,才能看到住在奶奶家的她,因为顾及名声,他也从未主动跟她说过太多话。
所以,他根本不了解陈伊容这个人。
他甚至都怀疑自己前世朝思暮想了那么多的姑娘是不是今天他所遇到的这个人。
他回头看了一眼临江市的方向,捏紧拳头在心里暗暗发誓,不管陈伊容是因为什么原因讨好他奶奶,他都一定要把她赶出林家村,不让她在林家村插队。再也不让林家村变成前世那样--臭名昭著!
至于为什么不提前阻止陈伊容到林家村,他现在根本没有那个能力。他还只是个小人物,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他在这里都不认识什么大人物,根本左右不了上面的决定。
所以,只能等她到了林家村之后,他再动手赶人了。

第12章 、
回到林家村之后,宋向军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好在,他娘还是给他留了红薯,他从暖水瓶里倒了点热水,美滋滋的吃了。
他把钱交了一半给范菊花,不是他不愿意全交给他妈,而是他知道他妈的性子太软。一旦别人向她哭诉家里多么多么不容易,她就能把家里的家底交出去。
以前,他爸刚去世那年,他妈去上面领抚恤金,那时候,这笔钱其实是大房的,交给他妈处置也是名正言顺,谁也不会多说什么。可是他妈回了一趟娘家,那钱就被舅妈哄去了,他爷爷带着四个儿子,找上门去才要了回来。自此那笔钱就由他奶奶领着了。
而且,他妈手里连一点私房也攒不下,哪像他二婶三婶,个个都有心眼。
不过,他妈这性子,已经养成了,一时之间也改变不了。他留下一半的钱,也是多作打算。。
范菊花没想到自家儿子出去这么一会儿就赚了四十二块钱。她捏着钱的时候,还有点不可置信,反反覆覆地看了好几次。
随后,又想了想这么多的钱,放哪里才安全。
宋向军想了想道,“妈,咱现在有钱,去跟人家换点鸡蛋吧,我这些天觉得自己身体好虚。”在乡下,除了布票,其他票村民们很少见到的,一般私底下大家都用钱来交易,或者以货易货。但他们家现在仅有的东西就是那些红薯,可这么点的量仅够自家吃的,根本不能换,只能花钱买。当然,现在不能说买这个字,只能说换。
其实,范菊花对自家儿子到他们二叔家盖房很不满意,去盖房子的都是村子里的壮劳力,她大儿子才十八岁,瘦得跟竹竿似的,风一刮就倒了,要是累坏了,长不了个儿,怎么办?只是,自家儿子乐意,她这个当妈的也不好劝说,只能听他的了。
现在听到儿子说自己身体虚,她看了一眼外面,压低声音说,“你三叔家的房子你还是别去帮忙了。”
宋向军摇了摇头,“不用。咱三叔三婶是啥人,你还不知道啊。我要是厚此薄彼,三婶那人肯定不高兴,觉得我们看不起他。反正,他们家还有等上好一阵呢,你先买些鸡蛋和大米回来,改善一下伙食。”
范菊花瘪瘪嘴,嘴里咕哝一句,“我看你是傻透了,干别人家的活,用自家的钱补身体!”
话虽说得不好听,可事实就是如此,前世的他,就因为连干一个月的重活,之后又到生产队赚工分养家,接着就是到市里干临时工。拚命挣钱,身体透支的厉害,经常会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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