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我的老婆是知青/70年代好生活—— by易楠苏伊
易楠苏伊  发于:2023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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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娶了陈伊容,闪瞎了众人的狗眼
这是一个苦逼男人回到七零年代发家致富赢取白富美的励志故事
食用指南:
1.男主蠢萌,女主智商高,心机深,不喜勿扰
2.前期男女主互撕,后期互宠
3.男女双视角,前期男主多,后期女主多
4.本文架空七十年代
5.文案与正文有点小误差,别考究哈!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随身空间 重生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向军,陈伊容 ┃ 配角:宋家人,林家村等 ┃ 其它:
一句话简介:重生不如娶个好媳妇
立意:立意待补充

1997年7月10日 香港回归的第十天
七月的天就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刚才还是晴空万里,艳阳高照,这会儿忽然变得黑暗了,天空平地生出一片铁青色的云,遮盖了刚刚那个还普照大地的太阳。黑压压的,仿佛随时都要下雨的样子。
通向林家村的那条五米宽的土路上,前天日子被人洒上了一层青亮的石子。也因为有了这些石子,这条土路在昨天那场雨之后才没有显得很泥泞。
远远就看到有一高一矮两个男人拎着大包小包走在道上。
高个子的男人身上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衬衫,身下是一条笔直修身的牛仔裤,那衬衫做工精细,男人衬衫底下的八块腹肌在行走间若隐若现,那衬衫的袖子挽到手肘处,那裸|露出来的半截手臂结实有力,一看就是经常做锻炼的人。裤子也是剪裁得体的,把他那双笔直的大长腿完美展现出来。
他的脚步沉稳有力,行走间颇有几分军人才有的气质,庄重而冷峻,沉着而内敛。
与他相比,他旁边的矮个子男人,就寒酸多了,土得看不清本色的T恤,下身穿着长长的蓝色棉布长裤,也许是因为常年做农活的缘故,下面皱巴巴的,脚上穿着解放鞋,这身装扮在这年代其实很普通,可跟他旁边男人的穿着比起来,就秒成了渣渣。
小个子的男人,时不时地扫上一眼旁边的男人,看着那令他艳羡的穿着,他艰难地咽了咽口水。
旁边的男人没有察觉到他的眼神,他的目光一直看着不远处的村庄,他迫不及待地想要飞奔过去,看看他阔别已久的家乡。只是小弟实在太累了,他也不好丢下他一个人先走。
“向党,你再跟我说说呗。咱村这些年还发生了哪些大事?”
宋向党看着自家大哥转过来看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总觉得自家大哥的目光特别锐利,看着他的时候,总有一种让他无所遁形的感觉。
他忙把一直盯着大哥衣服的眼睛挪了过来,他有些心不在焉地回了一句,“能想起来的事儿,我都跟你说了呀。至于村子里发生的事情,你到了就知道了,咱们现在是大包干,日子比以前好太多了,几乎每月都能吃上一回肉。这要是搁以前,连想都不敢想啊。”
说着,他指了指这条脚下的这条小路,“你瞧,这条路就是陈明好当了大老板之后,专门给村子里修的。村里人老感激了。”他说完不屑地撇撇嘴,“我看他纯粹就是瞎得瑟,想要在村子里耀武扬威。”
“你是说那个把你工作闹没了的陈明好?”
“是啊,就是他。”
宋向党刚想问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只听背后有特别刺耳的声音传来,是轿车的喇叭声,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回头。
一辆崭新的桑塔纳正停在他们两人身后,从驾驶坐的位置探出一个人头,正是他们话题之中的人物陈明好的三哥陈明友。此时的他戴着港台电影里戴的墨镜。他嘴里嚼着口香糖,昂着脸,用那轻慢中带着些许鄙夷的目光直直地看着宋向党,“哟,这不是宋向党吗?你这是打哪发财呀?”
宋向党看到陈明友似乎很害怕的样子,下意识地就往后退了几步,他手里正提着东西,这么一退,东西立刻碰到宋向军手里提着的行李上,发出了一阵摩擦的声音。这声音似乎提醒了他,他现在不是一个人,他的身边站着他的大哥。
这似乎给了他足够的勇气,他往前迈了一步,抬头挺胸地看着陈明友道,“陈明友,你别仗着你弟有钱就得瑟。我告诉你,我大哥也回来了,他有的是钱!不比你弟差!”
听了他的话,陈明友明显一愣,反应过来之后,哈哈大笑,笑得前仰后合,甚至还激动地拍打着车门,啧啧两声,“宋向党,你可真是傻子。二十几年前,你大哥可是打伤了人以后才跑没影的。你现在告诉我他回来了,你就不怕我去报警吗?”说着,把目光投向宋向军,一脸兴味地看着他笑。
闻言,宋向党下意识地抬头,他的眼里闪过一丝惊恐,乍然见到大哥,他太兴奋了,居然忘了这事儿了。愧疚夹杂着些许不安让他脸上露出几分焦急之色,他忐忑不安地看着大哥,等待他的答案。
好在宋向军不负所望,他定定地看着陈明友,薄唇轻启,“根据国家规定,刑事案件的有效期是二十年,逾期作废。”多余的话,一句也没有说。也没有承认自己就是那个行凶的人,毕竟当初的他也只是嫌疑犯而已。既然案子都作废了,还提那么多干啥。
陈明友刚想说什么反驳他,这时从车里传出一个男声,“三弟,快走吧!和宋家人说话你也不嫌恶心。”
陈明友一听这话,对着两人轻蔑地笑了笑,“也是。有些人穿上华服也不是太子。一家子要么只会打架斗殴,要么就是小偷。跟你们说话我都怕传染。”说着一缩脖子,火急火燎地启动轿车,往前冲了过去。
两个人下意识的往路两边退让。
宋向党看着车子扬长而去,才反应到陈明友刚才骂了那么难听的话。他气得直跺脚,恨恨地看着前面远去的汽车。
他扭过头来看着大哥。却没想到他大哥同样也是直勾勾地盯着那汽车看。“大哥,你们老板那轿车不比他这气派?有啥好看的。”他大哥的老板是香港首富。而,他大哥这次回来,主要负责内地这边的新公司,听说还有他大哥一小半的股份呢。想到这里,他觉得陈明友家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宋向军没说话,他拎着行礼往前走,脑海里想的都是,刚刚小轿车里的男人那个轻蔑的眼神,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仿佛想到小时候,他调皮捣蛋,贪玩不学习,每次考试都不及格,总是被他爷爷拿着棍子追在后头打。如果只是单单打也就算了,关键是他爷打的时候还会骂上一句,“你能不能向陈家那二小子学学,人家跟你念一样的书,吃一样的饭,怎么人家每次都能考双百呢?”
刚刚看到的男人,就是那个一直活在他童年恶梦里的陈明苏,陈明友和陈明好的二哥。
虽然他已经二十多年没回来了,他想念家乡的一切,可他未尝没有衣锦还乡的想法,他想要证明自己比陈明苏强。
可,当他看到陈明苏坐到小轿车里,昂首挺胸的骄傲模样。就算他现在比他有钱,比他有能力,似乎也没有证明他就比陈明苏强。这一刻,他是失落的。
比起陈明苏,他错过的实在太多了。
“陈明苏结婚了吗?”好半天,宋向军才想起来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
宋向党愣了一下,撇撇嘴,“当然结婚了。不过,他媳妇很少来咱村里。兴许是看不上咱这农村呢!”
宋向军下意识地反驳一句,“她不是这样的人!”想到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姑娘,他不相信她会是那种人。
宋向党似乎没有察觉到大哥的失态,不屑地撇撇嘴,“那些城里人就是看不起我们乡下人,以前来咱们这插队的知青,返城之后没有一个回来的。就比如三叔家的向北姐就是被他男人抛弃的。连儿子都不要了,直接扔给向北姐,一次都没有回来过。”
宋向军还不知道这事儿,虽然有些同情向北的遭遇,可他还是反驳了一句,“知青也不都是这样的。”
宋向党却不屑地嗤笑一声,他叹了口气,好似在安慰他,“向北姐还算是好的,那个男人虽然抛弃了向北姐,可至少每年都能寄不少钱回来,她那些弟妹们也不敢说什么。
可,爱军哥娶的那个知青媳妇可就真的可恶了。嫁给爱军哥,却还跟别的男人勾勾搭搭,甚至还生下野种。直到现在爱军哥还经常被人指指点点的呢。再婚那么多年了,也没什么用!大家都记得那事儿!”
宋向党口中的爱军姓林,和他们是同一个村子的,是宋向军从小玩到大的兄弟。
宋向军愣了一下,“爱军怎么看上这么个女人?”爱军性子倔,看不上的女人绝对不肯娶回家的,所以那人一定是他自己看上的。
宋向党叹了口气,“谁说不是呢。原先还真没有看出来,她会是这种人。有句老话说的好,知人知面不知心呐!哎!她可是来咱们这里最漂亮的女知青了。”
最漂亮?宋向军脚步微微一顿,脸色唰得一下变白了,他僵硬地看向宋向军,有些急切地追问,“她叫什么名字?”
宋向军愣了一下,思索了一会儿,答,“好像叫陈伊容吧。对,就是这么个名字!”
宋向军瞳孔都放大了几分,他刚想追问。就看到前面路口处一阵闹哄哄的。
许多村民都站在路两边一个劲儿地围着陈家那桑塔纳看,小孩子跟在轿车后面跑,一派喜气热闹的场景。路过的人看着缓缓驶进村的小轿车,时不时地竖起大拇指,间或夸上几句“陈家人有出息”“陈家大本事”之类的赞美之语。
而,宋向军和宋向党这两人似乎被他们无视了。虽然也有人好奇宋向军的身份,可是,宋向军离开家乡的时候才二十多岁,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他的样貌却和三十出头差不多,他跟宋向党虽然是兄弟,长得却不相像,再加上他身上的气质与以前完全不一样。大家一时之间谁也没有认出来。
“向党,这谁呀?”一个从小跟宋向党玩到大的中年男人问。
宋向党挺了挺胸膛,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这是我大哥。”
中年男人愣了一下,“是谁?”
“我大哥。”宋向党似乎察觉到那人脸上的变化,飞快解释一句,“大哥现在是香港人,以前那个案子已经作废了。国家都不追究了。”
中年男人明显愣了一下,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宋向军和宋向党已经走远了。
*****作者有话要说:
隔壁同类型文《全家穿越到古代》正在更新
【文案】:苏南珍带着老公孩子一块穿越了,这个家穷得叮当响,天天都要下地干活。一家人立志要重新成为有钱人,可梦想远大,现实却很骨感。
皆因:老公是个只会投资的富二代,儿子是个初中还没毕业的学渣,而她虽然开着私家侦探,却只做捶渣男揍小三的业务,到了古代,男人三妻四妻合法。她失业了。
不,确切地说,他们全家都失业了。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一家三口绑定了系统,只要完成任务,就可以得到各种奖励。
于是,他们一家在古代开始各种任务——
“往前走一里有条河,有个小孩正在溺水,你们快去救人。”
“离你十步外的那个男人是骗子,他正在骗那个商人去江南做生意,企图杀害对方,你们一定要阻止商人南下。”
“前面那个举人一直闭门苦读,忽略女儿,女儿被后母磋磨五年,你们快点去告诉他。”
一家三口靠着任务奖励,盖起了砖瓦房,置了田产,开了古代第一个侦探事务所,招了一帮无家可归的孩子成为他们的员工。
就在一家人过得和和美美。衙役敲锣打鼓来报喜。
原来她的学渣儿子奋发图强竟然考上了状元!!!

第2章 、
回到宋家的时候,宋向军没想到二十多年过去了,宋家居然还是当初爷爷在世时盖得那三间红砖瓦房。
只是二十多年过去了,原本崭新气派的瓦房已经变得很旧了。
宋向军从包里拿出一叠百元大纱,约莫有十来张的样子,直接递给宋向党让他先拿着用。
宋向党倒也不跟他客气,喜不自胜地接过来,抽出一张钞票递给自己媳妇,让她到村尾那边的三叉路口买些菜回来。
宋向党的媳妇叫钱小花,长得极为普通,一双三角眼,十分势利。打他一进来,她就直盯着宋向军手里的那个包瞧,直到他抬头看她一眼,她才故作不在意地把目光移开。
给了钱之后,钱小花整张脸都笑成了一朵花。随后,等她看到林向党自己收钱的动作,她眉头紧紧皱着,可是顾忌到有客人在家,也没有多说什么,直接拿钱出了门。
宋向军等人走远了,才扭头看向自家小弟,皱着眉问,“钱怎么不给你媳妇收着?”
在林家村,祖祖辈辈都是男主外,女主内。钱一般都是交给女人收着的,所以,他才会有此一问。
宋向党从兜里拿出一把瓜子嗑起来,闻言撇撇嘴,骂骂咧咧地道,“给她干嘛。这败家娘们,家里只要有一点点钱,她就全划拉到她娘家那头。以前,我挣了点钱,全被她送给她娘了。她娘家的日子倒是越过越好,前几年还盖了三间大瓦房,可咱家呢?这么多年也没起个新屋子,还是这老房子。你看,村里谁家像我家这样的。都是这媳妇没娶好!”
他嘴里叨叨个不停,想起来就恨得不行,“要不是看她给我生了个儿子,我非撵她走不可。这败家娘们!”
宋向军也不好说什么了。他把自己的行礼放回宋向党为他准备的房间里。
这间屋子极其简陋破旧,二十多年前也是他的住处,只是如今早已变了模样。四面红砖墙上刷着白漆,可是显然已经有些年头了,有些墙皮都已经脱落,露出了里面的红砖和沙土。没有脱落的白漆也不太干净,上面还沾着些黑黝黝的污渍。
宋向军坐在床边,暗暗想着,他们两人坐公交车回来时,道路两旁都是一排排崭新大瓦房。再看看几乎没怎么变的林家村,他心里顿时有种难以言说的酸涩感。
一个小时后,钱小花就骑着自行车回来了。她买似乎挺多,车子后面夹着的尿素袋子,鼓鼓囊囊的,有小半口袋。。
她把自行车靠在东屋墙边的拐角处。把尿素袋子拎到厨房,就开始麻利地收拾了一桌子饭菜。
等饭菜全部摆上桌的时候,宋家来了客人,是宋向军的好兄弟--林爱军。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在一起玩,感情十分要好。
林爱军在部队当兵的时候,脚面被重东西砸坏了,之后就一直跛着。看到他一瘸一拐地进来,宋向军一点也不意外。
二十多年没见的好兄弟,两人激动地拥抱之后,宋向军忙招呼他坐下喝酒。
两个人重新坐下,林爱军笑着说,“刚才听三里说你回来了,我还不信,没想到还真是你回来了。怎么样这回来了,就不走了吧?”
“不走了。”
宋向党给两位哥哥都倒了酒,“大哥,从你走后,都是爱军哥照顾我们家的。要不然咱家早就饿死人了。”
听了这话,宋向军十分感激地给林爱军倒酒。林爱军端起酒杯谦虚了几句,“我哪里帮上什么忙,都是向党客气了。”
宋向党瘪瘪嘴,反驳起来,“爱军哥,你客气啥,要不是你每个月给我们二十斤粮,我们还不知道在哪呢。”
宋向军听到这话,心里很欣慰,看来当初那县长答应的二十斤粮食还是如约兑现了。
宋向党又说,“更别说,你每年还借我们钱。这些年,你给了我们三万多块钱呢。虽然我已经还了,可你对我们家的恩情,我一辈子都不会忘的。”
林爱军笑了笑,故作生气地瞪了他一眼,“钱都还了,你还老提这茬干啥。”他说着这些话的时候,坐在门口纳鞋底的钱小花不屑地撇了撇嘴。
林爱军转过头来看着宋向军,笑着问,“向军,这些年你跑哪去了呀?”
“哎,我跟船去了香港。”
“香港呀,那地方不错呀!”宋向军给自己点了根烟。又递了一根给林爱军。
宋向军这些年跟在大老板身边当保镖,一直都是禁烟禁酒的。对林爱军递过来的酒忙摆手拒绝。“是不错,可我是黑户,到了香港人生地不熟的,吃了很多的苦,好在都挺过来了。”
“那就好呀。”
“对了,你身上还背了件案子呢,没事吗?”
“案子没事儿,我现在是香港户口。跟着老板回来做投资的。上面不敢难为我。”
他说着话的时候,林爱军眼睛亮了一瞬,他搓搓手指有些激动,可随后又想起什么,脸色一淡,他转向宋向军笑道,“那就行!你别说,你走的这些年,我还真挺想你的。一想到当初,我爹做的事,我都没脸见你!”
当初,队里适龄的青年都去参军,选拔的时候,其实只有宋向军一个人通过了,可林爱军的爹是个会钻营的人,说通了上头的人,让林爱军顶替了宋向军的名额。
宋向军倒对他的话没有在意,拍了拍兄弟的肩膀,安抚他,“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再说了,我早就已经忘了。”
1973年的时候,宋向军被人告发,从家里搜到“藏有封建糟粕的书籍”,判了五年,被送进劳改农场。家里老的老,小的小,没有一个人能挣整工分。为了让家里人活下去,他不止一次想要逃出来。
后来,还是爱军来探望他的时候,给他出了个主意,让他帮着县长的儿子顶了一项调戏妇妇的罪名,他们家就会月月给林家送二十斤粮食。
虽然,这事情是不对的,可为了家人能活下去,他还是应了下来。虽然头上多了一项罪名,可因为县长的操作得当,他依旧是判了五年。说起来,除了罪名多了一个,他几乎没受任何影响,反而因此多得了二十斤粮食。
宋向军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忙问林爱军,“这些年你过得挺好呗?!”
林爱军喝了一口酒,“好啥好呀!哎,自从我那头一个老婆给我带了一顶绿帽子,我在村子里头就再也没有抬过头。”
宋向军捏着酒杯的手一顿,愣愣地看着他,“你是说陈伊容偷人这事?”
一想到这事,林爱军就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那贱人早就跟那小白脸好上了。听说,两人还是打小就认识的。你说,我这头顶是不是绿油油的?”他说着还指了指自己的头,仿佛上面真戴着一顶绿帽子似的。
他说到激动处,双手还不停地拍打桌面,桌子上的碟子碗筷随着他的动作跳动了几下,斟满的酒杯随着它的动作,歪倒在桌子上,发出滚动的声响,酒水酒到桌上,顺着木缝流到他的衣服上,他也丝毫不在意,依旧气愤填膺地骂道,“更可气的是,我还给人家养了半年龟儿子。我这就是活王八呀,村子里谁不笑话我林爱军眼瞎,娶了个浪娘们。兄弟,我心里苦呀。”
他说到激动处,还流下了悔恨地泪水,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那是因为未到伤心处。在乡下,男人被戴了绿帽子,是十分耻辱的一件事,会被人看不起的。
宋向军心里有些堵,赌得他透不气来。陈伊容,那个姑娘他是认识的,甚至说,他现在至今未婚,都是因为心里有她。这些年,他还能清楚地记得她的样子。
她有一双清亮的大眼睛,一条油光水滑的大辫子,整整齐齐地绑在脑后,随着她的动作,一甩一甩的。她的脸上永远挂着迷人的微笑。
在村口的时候,他听到陈伊容没有嫁给陈明苏,居然嫁的是林爱军,他不是不震惊的,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陈伊容居然婚内出轨?
“你会不会误会了?”他还是不敢相信,自己暗恋了那么多年的姑娘居然是那种水性杨花,不知羞耻的女人。那他这二十多年的暗恋岂不成笑话了?
哪知林爱军不屑地撇嘴,“我亲眼捉奸在床,还能有假?更可气的是,那小白脸在陈家村插队的时候,我还替他们传过几回信,你说我是不是傻到家了。”说完这句话,他心情更差了,一杯接一杯地往嘴里灌酒。
宋向军张了张嘴想劝,可看着林爱军似乎想要一醉方休的架势,到嘴的话又咽了回去。
“你俩怎么结婚的?她和陈明苏不是一对吗?”宋向军问出这个让他一直很不解的问题。
林爱军捏着酒杯的手一顿,双眼瞪大如牛铃,“啥?她还有别的姘头?”
宋向军愣了一下,反问他,“他们处过对象,你不知道?”
林爱军气得更狠了。他这哪里是戴了一顶绿帽,他头都成大草原了。他仰起脖子喝得更狠了。
宋向军只能认命地一杯杯给林爱军倒酒,看着他醉得都走不动道了,嘴里依旧还对陈依容骂骂咧咧地,他心里也跟着叹气。
终于,林爱军支撑不住,醉倒在饭桌上。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重生,但因为这些比较重要,所以要写出来。

第3章 、
林爱军喝醉了,宋向军却有些烦躁。他现在不知该是庆幸自己没有娶到陈伊容,还是该同情好兄弟的遭遇了。
他又喝了一杯酒,似是想起了什么,看向宋向党纳闷地问,“在来的路上,我看别的村的都盖着新瓦房,怎么咱们村几乎没怎么动呢?甚至路也没怎么修?”
来时的那条石子路,算是唯一一条修过的咱。而通往别村的大路好像都是水泥。
宋向党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咂咂嘴,“还不是因为咱们村的坏名声。当初咱们村的队长因为知青那件事全都被逮起来了,咱们村在全省都是臭名远扬的,谁会来这边投资呀。”
宋向军愣了愣,没说话。当你朝思暮想二十多年的家乡被人唾弃,这滋味真是不好受。
宋向党看了一眼趴在桌上打呼噜的林爱民,小声地说了句,“我听人说,当初那些人都是陈伊容告发的。”
宋向军整个人呆若木鸡,还有陈伊容的事儿?
宋向党以为他不信,信誓旦旦地说,“这事儿是千真万确的。哎,你说这女人心怎么这么坏呢。在咱村插队,咱们村待他们那些知青可不簿呀。他们倒好,恩将仇报。临走了,还给我们村泼脏水,把咱们村搞臭了。出去了,我都不敢告诉别人,我是林家凹的人。”
宋向军久久没说话,只是拿着酒杯的手抖了又抖。
宋向党看自家大哥脸色有些发沉,知道自己说错话了,直接给自己大哥满满倒了一杯酒,“大哥,咱们日子会越过越好的,不用担心。”
宋向军这一觉睡得特别不安稳,他先是遇到一只狐狸。那个狐狸通体雪白,在月光的照耀下发着淡淡的柔光,它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眨呀眨呀的,仿佛是在对他抛媚眼。它的身子不停扭动着,慢慢幻化成一个极美丽的女人,她正扭动腰肢缓缓走过来。
此时的他,就站在离狐狸精四五米处,他双眼迷离,目光一直焦灼在女人身上。很快,那个女人靠近他,他缓缓闭上了眼,等待她的亲吻。可就在他等得心焦的时候,他猛地一睁眼,居然看到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女人居然在跟另一个男人亲吻。
他气极败坏地拉开他们,正想说些义正言辞的话,却看到不远处有个黑色的洞穴,张大那黝黑的大嘴,直接把他吸了进去,不多时,洞里的他发出一阵剧烈的惨叫声,一声比一声凄厉。
宋向军猛地从床上惊醒,额头上冒了密密麻麻的细汗,后背更是湿了大半,他的胸口剧烈起伏着,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他的视线茫然,没有焦距。
等他终于平静下来之后,他直接呆住了。眼前的房子不是睡觉前那个屋子,之前的墙是贴着报纸的,可现在是光秃秃的,而且红砖还是崭新的,这实在太奇怪了,不是吗?二十多年后的房子怎么可能还很新呢?
最主要的是昨天,他把包裹放在一个箱子上面,那个箱子的表面是掉了一半的漆,坑坑洼洼的,青一片咖一片。
可此时的箱子,是崭新的,一点掉漆的痕迹也没有。他有些发愣,看着床上的棉被,这么个厚度。棉被的上层还盖着一层蓝色的棉衣,打着灰色的补丁。这也不是夏天呀。很明显是冬天。
他正发愣间,门从外面推开。
他看到一个中年女人走了进来,她身上穿着灰色带被丁的棉衣,下身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长裤,她的头发一丝不苟地在脑后挽着一个发髻。
她大约三十□□,脸色蜡黄,皮肤又黑又干,因为天冷,她左边腮帮子上还结了一个李子大小的黑色冻疮。她的脸色十分疲惫,一看就知道是昨晚做工做太晚了的。
此时的她眼中是死气沉沉的。这是记忆中的妈妈,自从他爸爸死后,他妈妈眼里就再也没有了笑容,生活的重担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宋妈妈看着儿子呆坐着不动,“向军,你醒了?快点起来呀。你爷爷要出殡了。”
听到这话,宋向军愣了愣。爷爷出殡?
他记得爷爷是在1969年的最后一天去世的。这年代的医术很落后,两个叔叔拉着爷爷去市里大医院看过之后,医生直接让两个叔叔把人拉回来,说是肺已经黑透了,没救了。回来之后,不到七天,爷爷就没了,临死前,让叮嘱几个叔叔照顾大房的几个孩子。几个叔叔没有不应的。
可是,在爷爷去世第三天,他的叔叔婶婶们就迫不及待要分家。明面上的理由虽然好听,可暗地的理由谁都知道,就是不想再养大房的老小。
这些年,如果不是因为爷爷压着叔叔们,他们大房的人早就饿死了。
他的爸爸早年当兵,死在战场上。虽然也有二十块钱的津贴,可那点津贴根本不足以养活一家老小。他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全都是长身体的时候,俗话说的好,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更何况他的弟弟妹妹不仅不能挣工分,还花着家里的钱上学。他的叔叔婶婶们早就对老爷子压着他们几房养活几个侄子侄女不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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