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准备工作做完,沈仲行把艾条占燃后,伸入洞中,过二十分钟左右,洞中有出现了大量烟雾。出现时他停止了送烟,然后让沈弈把蛇皮袋放在洞口处,过了一会里面的蜜蜂全部进入到袋子里面。(注4)
他见里面没有了动静,就让沈弈收住了手,然后取出岩洞里的蜂巢,还不少,有四个拳头大小,把它保存好了,两人就下山回家。
一切差不多做完了,沈仲行才有功夫向沈弈说道:“原本春月蜂盛,一窠只留一王,其余摘之就好了,不过我们也等不到春天了,不知道现在取行不行,等会我问一下阿爹。”
沈弈感叹道:“祖父看到我们给他搞了一个好玩意,应该会很高兴吧!”
“会的。”
沈仲行对他阿爹还是有一定的了解。
父子俩相视一笑,迎着夕阳的余晖,山路上照下了一大一小的身影。
第12章 读书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之间,临近深秋。
沈弈也在沈家书房待了有一个星期,因为沈伯言每日除了沐休,都需要去县城,所以书屋在这期间也成了他一个人的天堂。
如今既然选择踏上科举之路,沈弈也恢复起了之前在寺庙明镜给他制定的一天学习过程:每日接近辰时(7点)起床,到点了就去书屋温书。
沈弈并不是喜欢读书的性子,所以他的读书方式有一些特别,因为有一目十行的技能,所以他记书快,但他并没有死记硬背,而是在喜欢独观其大略。在背完的前提后,再泛读大概,撷取精华,掌握其实质。(注1)
然后学习到下午的酉时(五点),这一天的功课大概完成,但还没有结束,因为科举除了书籍的知识,还需要有一手好字。如果写狗爬字,那即便你有惊世绝学,也无济于事。
沈弈虽然并不是真的天才,但他的书法是由在寺庙时,他的师父一笔一画抓着他的手从小练字练出来的。以致于那时晚上睡觉做梦的时候都在写字。怎么写?手指为笔,被里为纸。日复一日,被里都给划破了。(注2)
所以当沈伯言原本还比较担心沈弈的字,直到一次晚上的教导,发现他能写出一手不下于自己的字,有几分笔致圆润、外柔内刚的书法小楷时,大感惊讶,也因此毫不留情地让他每日傍晚练习二个小时,时间也到了戌时(七点)。
到了这个点,就可以吃饭和沈家人一起休息一会。然后就要被沈伯言教授新的内容,这一步不需要看书了,需要听。
在从县衙带回的油灯下,沈弈到了亥时(九点)回屋,还有最后一步,就是练武,虽然现在没有需要的地方,但他的身体在日积月累练武下也有一定恢复效果。直到晚上十点沈弈才能安稳入睡。
日复一日这样,确实有一些枯燥无味,但沈弈也会从中发现乐趣,就如《三字经》里说为学者,必有初;小学终,至四书;孝经通,四书熟;如六经,始可读;经子通,读诸史;考世系,知终始等。
他发现历朝历代对于科举学习的过程虽不尽相同,但经过上千年,现人也总结出了三个阶段:四至十四岁,为“十年诵读”阶段,背诵理解基础经典;十四至二十四岁,为“十年讲贯”阶段,读诵研究、思考发挥;二十四至三十四岁,为“十年涉猎”阶段,广览群书、锤炼能力,总为“三十年大成”。
完成了全部,大约就能成为进士,当然这还得是不同于常人的天才。而其他不乏有天纵奇才能够提前完成,但都八九不离十这过程。
而沈弈目前就是在第一阶段“十年诵读”,根据沈伯言所说他小时夫子的教法班程,四岁开始读蒙学三大读物:《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培养人生观。
认完这些识字后,学四书,最开始先学《大学》、《中庸》为建设基础三观,后学《论语》、《孟子》建立深层次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有一定能力的幼童同时还学《孝经》,到这就已经七八岁了。
然后就是五经,《诗经》、《尚书》、《周易》、《礼记》、《春秋》,学完后就结束了十年诵读到了十四岁,开始下场,考取秀才。(注3)
在听这段时,沈弈细细想了一下,发现在寺庙时,明镜就是按照这个顺序教导他的,并且自己已经学到了五经的《春秋》,那是不是代表自己很快就能下场?师父早就想让自己下山?
他把这个疑惑深深地埋在心里,准备等来日能够重新回山时询问。
在进入书屋后,沈弈知道了沈伯言那堆杂乱无序的书籍,除了一部分是当初战乱逃亡时从北方带过来的,剩下的就是在这些年攒下的钱购买的。不仅仅是用做藏书,更多的是希望后人能靠它们渡过前期艰苦奋斗的科举,毕竟在这里,书籍及其珍贵。
就比如这其中最贵的一本南宋的《大易粹言》,关是册就耗费了一千三百多张纸,不光纸张,其他的材料棕墨糊药,印背匠工人的吃饭的钱就有一点五贯,赁本钱一点二贯,成本总共是大约三点三贯,这样成本的书,标定的售价是八贯。
南宋绍兴年间会子八贯相当于现在铜钱的快五贯,大约有现代的六千元,有沈伯言三个月薪酬了。所以可想而知他筹齐这些儒家书籍是有多么的烧钱。(注4)
难怪刚见面时,他那般贫穷,沈弈暗道。
在这之外,因为在沈伯言每晚提问后,发现沈弈进展迅速,他还感叹:
“我曾以为你的出现让我这一堆书籍不再有无用武之地,谁成想,如今竟还是如此,你对它们的掌握超出了我的预料。”
沈伯言这么多年了,数十载才收这寥寥几十卷,何年方能免去没书的烦恼,不过他此“何年”之叹,恐怕要一直叹下去,因为生命和钱财都有尽,而书海却无穷。
“大伯,此话差矣,每一本好书都需要好好读它几遍,日久天长,必还有所获。”沈弈认真说道。
至少,沈弈每次重新泛读大概时,都能发现新的知识。
沈伯言赞许地看了他一眼,然后感慨道:“当年我要是像你一般早早自律,何苦于而立之年才醒悟!”
他早年屡试不中,正如内心扭曲的一般,心底都是对旧王朝腐朽不堪政权的不满,认为是贪官污吏的官权交易让他不中的。可其中固然有这一部分原因,更多的是他没有踏实学习,好高骛远,妄想自己是天纵奇才,结果现实狠狠地打了自己一巴掌。幸亏他还是醒悟了,虽然有点晚,但是不迟,至少现在的生活是这样告诉他的。
“阿无你很聪明,但是更要稳住气,戒骄戒躁,时间会给你一个满意答复的。”沈伯言说出了自己亲身经历,心态又好了许多。
“嗯。”
沈弈应了下来,并记在心底。
可能是他的乖巧,让沈伯言倾诉欲更强了不少,话又忍不住多了起来:
“我当年没有像你这么好的条件,应试的书籍都是花了咱们家五、六年的功夫才凑起的。那几年都不见过荤腥,可即便如此,有些书还是我亲手抄写才有的。当时去书肆抄书,每张纸上面大约有四五百字,抄二十页纸大概是二文铜钱。”
沈弈对抄书的低廉有些诧异,“那您为什么还要去?”
“虽然少但是能接触到一些有价值的书,并且还能再抄录一份,给自己留着,就很满足了。”沈伯言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转而他像是想起什么,气愤地说道:“就是因为如此,前些日子那离明村的老头子居然敢向我讨书,说是他儿子刚考上秀才,让我借书一阅。呸!什么借书?怕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气得我把那书随意乱丢,让他借,看我不把他也丢出去!”
沈弈在家这么久了,还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人来了,并且能让他这么生气。
沈伯言见他疑惑,默默补充:“那老头得知我沐休,前一天晚上偷偷来的。”
“哦哦。”那他还不知道了,毕竟晚上他在西屋了。
“当初阿爹想让我科举,但是没有那么多钱把所有的书全买了,因为主家有这些书籍,所以希望能够帮助我学习,让我借阅几次,结果被拒绝了。这没什么,但接下来连着遇到困难,他们都没有伸手帮忙,那关系也就此断了。结果前些天居然想重新恢复,就是为了我手里的书,那不可能!”
沈伯言相当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
古代得书不易,其书价也非一般平民百姓所能承担,所以借书而读是常事。为了能在归还后还能有翻阅之便,所以他们得书后往往是边读边抄。
当初沈家虽然分为了三支,但是离明村却是沈家嫡系最多的存在,因此现在传承先祖的书籍也是最多。在北方时嫡系是主家,不过现在三分,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在还有主家时,沈伯言作为分支,主家遇到困难是要帮忙的,但前提是主家有庇佑着他,也提供相应帮忙,这是平朝的法则,渭朝也保留了,据说那前朝第一任皇后就是从分支出来的。
也正是因为年幼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对待,为后面沈伯言屡试不中,心态失衡留下了祸根,至少他本人这么多年是这么认为,记仇。
说起这个,他就生气,转头告诫了沈弈:“你以后离离明村的人远一点,他们就是一群利欲熏心的家伙,刚来还没几年,就把原村民的村长气走,不顾及在其他村的同族处境。”
“对了,还是离月村,他们也是。”
沈伯言没说太多,只捡了沈弈知道的告诉了他,毕竟他们三支以后没有关系,这已经属于曾经的恩怨了。
离明、离月,这两个熟悉的名字,让沈弈想起来当初刚来善化县的第一天遇到的截然不同的两人,他静静思索了片刻,也没想出什么,毕竟目前这不是他需要操心的。他还有许多事要忙,就比如他明日还有跟着沈仲行去一趟离山镇。
“好的,我记住了,大伯!”
沈弈熟练地扬起了一张人畜无害的笑容,欢快地应着。
“嗯。”
沈伯言欣慰地摸了摸他的头,叔侄俩的气氛异常和谐。
第13章 离山镇
初晨,一俩驴车慢慢驶过山路,凹凸不平的小石子在车轮下发出“吱呀”的微声。
说是驴车,其实不过是驴背上套了一块破旧木板,上面除了最前方在驾车的,还有坐在后面待在一堆布袋中的两人。
沈弈乘坐在慢行的驴车中左右颠簸,有些不适应,他环顾四周环境,发现是他从善化县来时没有见过了山路,这是前往离山镇的,难不成镇比县还远吗?
“阿爹,离山镇很远吗?”
他转头望向旁边的人,对方显然比自己更适应,上车后就靠在一个舒服的角落,闭目养神。
“不远,不过五里路。”沈仲行缓缓睁开眼。
“我记得大伯说过县城也不过半个时辰的路程,那为什么我们不去县城卖这些猎物,那里不应该卖的价格更高吗?”沈弈抿嘴思索。
“大兄每日走的是小道,坐的是骡车更快了些。”沈仲行不自然地挪了挪身,停顿了数秒又说,“并且我不爱去县城。”
沈弈小嘴微张,略过他的最后一段话,只问:“骡车与驴车有什么区别?哪个更贵些?”
他摸索了一会脑袋,盘起了双腿认真回答道:“骡是马与驴生的,一匹好战马有三十两白银,次一点的也有十五两。驴不过二两,自然是骡更贵,青花骡子至少要五两,当然大兄现在坐的不过下品。”
本来他没有必要向一个还算的上是孩子的沈弈解释这么多,是平日的相处中对方成熟的表现和村庄那些幼稚幼童不同,沈仲行不知不觉中就把他当成一位成年人对待。
“那为什么大伯借坐骡车只有一枚铜板?”
这次他们借乘的是同村的驴车,沈弈有这个疑问,也是因为刚刚上车时沈仲行给了那人五枚铜钱,比沈伯言那一枚铜钱多多了。
沈仲行笑而不语,放下垫在脑袋上的手,点了点身上为了方便去镇上,特意穿着的麻衣短褐。
眉头紧锁片刻,沈弈就恍然大悟,指了指身上的旧棉衣,又指了指他的,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语之间。
离山镇确实不远,就在县城和离阳村中间位置,若不是这次有重物要卖,平日都是可以徒步走过来的。
驴车慢慢驶进街巷,驴蹄急踏,鼻中打出一个响啼,喷出一口白气,发出老长的嘶鸣。
“吁~”
赶驴的人叫喊了一声,驴便停住了。
因为离山镇离县城都很近,并且也较乡村繁荣,所以会有一些人在此住下,比如沈家的大多数嫡系以及几位老人。
镇上的分布也简单,分为居民区和集市,集市除了每个月固定时间赶集外,也有店铺在经营生意,而他们这次就是要去集市。
沈弈刚下了驴车,休整了片刻,沈仲行就拖着布袋下来,这里面就是他们前些日子上山打猎的猎物,除了家里需要的,其他就卖出去,补贴家用。
他伸出手,想上前帮忙时,沈仲行摇了摇头,“不用,我一个人就可以了,街上扒手多,你注意着点。”
扒手就是小偷,会趁人不注意就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偷走了。
听到这话,沈弈也不勉强,伸回了手,把李氏特意放在他的胸膛处的二两银子又摸了摸,这是给他买书的钱。
离山镇的治安确实和县城一样,走了挺长一段路也没见到一个巡逻街道的衙役,指不定到哪里喝酒去了,还是沈伯言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