胤都异妖录——BY:米花
米花  发于:202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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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年愚人节想跟他开个玩笑,故意在店里装死,还留了张纸条——恭喜大头喜提第二家殡葬店。
  结果他来了,看到纸条脸都白了,跪在地上抱起我的「尸体」,身子抖,声音也抖,眼泪蹭到我脸上。
  他说:「......姑奶奶,这次我要去哪儿找你呢,我去哪儿找你,你告诉我。」
  哽咽,失声痛哭,绝望......那感情丰富得令我心头一颤,我顿觉心塞,这小子太重感情了,对我而言并非好事。
  当时他哭着哭着,擦了擦眼泪,惶恐如孩童:「你别想丢下我,我明天就把店盘出去,我能找到你,七年不成就找十四年,十四年不成找一辈子。」
  我特么立刻翻了个白眼:「别爱我,没结果,除非你能活过我。」
  张大头喜极又泣,那么帅的一张脸,哭成了狗,差点将我勒死。
  「你下次再想走,好歹打声招呼,提前说一声,搞得我都没给你准备寿衣。」
  这次是真翻白眼了。
  我想改天还是要劝劝大头找个女朋友结婚生子的。
  谁知我还没开口劝,他反倒先劝我了:「以后别跟那个池骋走这么近了,我感觉这家伙有点邪门。」
  「哪里邪门?」
  「咱们才认识他多久,通过他抓了条虬褫,又抓了个飞头獠子,敢情妖怪都跑他身边去了,我觉得不对劲,世上男人千千万,没见过他这种吸妖体质。」
  我开心地说:「好事啊,这么看来池骋是我的福将,我之前一百年都等不到一个正经的妖,如今一口气抓了俩,如果通过他能抓到最后一只魈,我该给他送个锦旗,锦旗上写三个大字——么么哒。」
  大头看我侃侃而谈,眼神微动:「姑奶奶,你能等我死了再去抓那只魈吗?」
  「为啥?」
  「我又不打算结婚,也不生孩子,将来没人给我送终怎么办。」
  「是啊,我最近也一直在琢磨,你要不还是成个家吧,不然我走得也不安心,总觉得你老了以后会像门口的龅牙哥在街头乞讨。」
  龅牙哥是个精神有点问题的流浪汉,平时固定在这条街乞讨,我每次来找大头,总能看到他,有时大头会买碗面给他吃。
  不过最近两次没看到他了,我顺口问了一句:「怎么最近没看到龅牙哥?失踪了?」
  大头看了一眼门外,不明所以:「不知道,没注意。」
  接着又起身要出去:「姑奶奶,我去给你买奶茶,要粑粑味的吗?」
  我随手捞起桌上一个摆件砸他,他预料之中似的蹦跶老高,笑得猖狂——
  「哈哈哈,说错了,是啵啵味,不是粑粑味。」


第5节 山魈鬼怪
  1
  大头说的没错,池骋有点邪门,我说的也没错,他是我的福将。
  他又来找我了,原因是他前女友失踪了。
  那个在他家落难时,离开了他,准备嫁给有名富商的吴秀娜小姐姐,在婚礼前夕不见了。
  吴秀娜的家人以为她来找池骋了,特意来问了他,结果这小子一脸懵。
  因为前一晚他还接到了她的电话,他们俩的分手并不像外界传闻中的女方拜金劈腿。
  事实上吴秀娜家境也很好,是个富家小姐。
  在池骋家出问题之前,二人感情已经疏远了,分手是注定的事。
  婚礼前夕,吴秀娜给他打了电话,如朋友一般寒暄几句,最后她说:「谢谢你池骋,是你让我明白了只有变得足够优秀,才能和爱的人站在同一高度,没有你,不会有我的今天,我就要嫁人了,而且我很爱我先生,希望你也能幸福。」
  池骋说:「娜娜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我怀疑她被人绑架了,能不能帮忙找一下。」
  「绑架这种事找警察啊,我的镜台可不是乱用的。」
  「我可以给你钱。」
  「……」
  「王知秋,你可以随便开价。」
  「滚!」
  可能我平时太和颜悦色了,给他造成一种温善的错觉。
  我是一只妖,妖是有邪性的,惹到了我,下场不会很好。
  像我这样的妖,怎么会将钱看得很重呢,池骋以为我爱钱,那种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是人类才有的执念。
  用了人家的身子,就要为人家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王知秋是孤儿,在福利院长大的,在我成为她的第二年,就已经开始给她长大的那家福利院捐钱了。
  那家福利院的院长是个人才,在我汇了几万块钱的时候,给我打电话骂了一顿。
  她说:「秋秋,你哪来的那么多钱,我可告诉你,我辛辛苦苦将你养大不是让你走歪路的,做人要经得住诱惑,大学生要有大学生的样,别整那么乌烟瘴气的事!让我知道了饶不了你!」
  我好久没听到这么正义的话了,也好久没见过这么正义的人了,一时有些感动。
  后来我终止了汇钱的行为,直到大学毕业开了这家殡葬店,有了正经的收入来源,又开始汇钱。
  院长很感动,时常跟我打电话,深入交谈,说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让那些没家的孩子衣食无忧,人人都能像王知秋一样考上大学,有个好的前程。
  我堂堂一只妖,被一个人类给洗脑了,感觉自己身负重任,任重道远。
  每汇一次钱,就觉得自己金光闪闪,头顶万丈光芒,仿佛快要成佛了。
  这种荣誉感让我开心,为此我专门给那院长打过电话:「我每年都捐钱,就不给个奖杯什么的吗,我打算摆一面墙用来显摆呢。」
  「……」
  后来院长又开了一家福利院,我仍是她们的 VIP 资助人。
  她们真的为我定制了一批荣誉奖杯,每年都给我寄一个,就是质量不太好,有点掉色。
  摸完奖杯再摸馒头,会掉金粉,我怕被毒死,全都塞进了柜子里。
  池骋被我骂了,见我面色阴沉,仍不死心,他说:「王知秋,我不是那个意思,警察如果找得到,我不会来找你的,娜娜要嫁的人是韩治,韩家那样的势力,连他们都找不到人,我觉得情况不妙。」
  「关我屁事。」
  我轻笑一声:「你知道世界上有多少人吗,难道每个人出事我都要管一管?」
  池骋没想到我这种态度,面上不太好看,沉默了下,又道:「王小姐是打定主意不肯帮忙了?」
  「赶紧滚!走走走!」
  把池骋赶走后,我静静地仰着椅子,把脚搭在桌上。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生过气了,有些迷茫自己为什么情绪会波动。
  过了半个时辰,我起身去了孽镜台。
  摸了下清澈如水的镜面,上面立刻白雾缭绕。
  镜子似乎感觉到了我心情不好,没敢作妖。
  我说:「小甜甜,跟我来人间一趟,你快乐吗?」
  镜子哆嗦了下,缓缓地在镜面上打了一行字——莫要装逼,装逼遭雷劈。
  我嘴角抽搐了下:「艹」
  吴秀娜的经历,和大头有异曲同工之妙。
  镜子播放她的人生轨迹前,我按了下暂停,去楼下拎了袋瓜子上来磕,准备好好追一追剧。
  这小女孩比较惨,父母健在,但专注于打拼事业,生下她不久就把她送去老家给爷爷奶奶带了。
  童年是幸福的,乡下农村,晚上繁星点点,弯月清亮,万里夜空美不胜收。
  地里有青蛙和蟋蟀的叫声,门前桥下有潺潺的流水声。
  春天瞧花开,夏天听蝉鸣,秋天捡落叶,冬天堆雪人。
  爷爷奶奶很爱她,家里杀鸡,煮得油光美味的鸡腿,两只都是她的。
  农忙时节,把她一个人放在家里不放心,半夜也要抱起来到地头,她在铺了毯子的谷场睡得香甜,爷爷奶奶连夜打稻谷。
  山地里翻红薯的时候,一片绿油油,蓝天白云,她脖子里挂着奶奶用红薯叶子做的项链,手里拿着刚刚削好的红薯,咬上一口,脆生生,甜津津。
  她有同龄的小伙伴,大家一起在谷场跑来跑去,在田野疯玩,去小溪抓龙虾……到了上学的年龄又一起去上学。
  那时候的孩子不像现在娇气,上学的路很远,需要早早起床,小伙伴们挎着书包,三五成群,天不亮的时候就一起出发去学校。
  到了学校天也就亮了,十里八村就那一个小学,学生很多,做早操,升国旗,早读……吴秀娜的成绩在班里最好。
  每学期的三好学生都有她,奶奶把奖状贴了满满一面墙,笑眯眯地说等爸爸妈妈回来让他们看看。
  爸爸妈妈,那是一个很生疏的词。
  奶奶说他们在大城市打拼很不容易,为的就是给她更好的生活,等一切稳定下来,会把她接到身边生活的。
  奶奶还说:「娜娜要是走了,爷爷奶奶肯定会伤心的,娜娜愿意离开爷爷奶奶吗?」
  吴秀娜是个懂事乖巧的孩子,每每听到这些,都搂着奶奶的脖子:「奶奶,我哪也不去,我舍不得离开你和爷爷。」
  舍不得离开是真的,想爸爸妈妈也是真的。
  谁不渴望生活在父母身边呢,从小到大,她见到爸爸妈妈的次数屈指可数。
  他们很忙,有时候两三年才回来一次,回来了住几天,又匆匆离开。
  他们的生意应该做得不错,给爷爷奶奶的生活费很多,有一次过年的时候回来,给她也包了个一千块的压岁红包。
  妈妈很有气质,很时髦,穿着一件驼色的羊绒大衣,吴秀娜无意中得知那件大衣两千多,震惊了下。
  小学五年级,爸爸妈妈又回来了,开着一辆奔驰,从车上下来一个抱着洋娃娃的小女孩。
  女孩比她小三岁,穿着漂亮的公主裙,金光闪闪,那是她的妹妹——吴若涵。
  妹妹是跟爸爸妈妈长大的,生她的时候据说家里生意已经步入正轨,请了保姆,因此平时是保姆带她,上的是双语学校,还学了钢琴,芭蕾舞。
  妹妹回来的次数少,爷爷奶奶对她很疼爱,从前属于她的鸡腿先给妹妹挑。
  当然了,爸爸妈妈对吴秀娜也很好,摸着她的头问她学习成绩怎么样,累不累。
  只是妹妹与她并不亲近。
  吴若涵是个娇滴滴的小公主,白白的皮肤,水灵灵的眼睛,说的还是普通话,声音像黄鹂鸟一样好听。
  吴秀娜就不一样了,日常穿的都是半旧不新的校服,皮肤有点黑,还有两个红脸蛋。
  因没有养在爸爸妈妈身边,性格有点扭捏,到了青春期身体发育的苦恼没人说,卫生巾还是同学教她用的,小背心也是自己偷偷买的。
  因为害羞,走路习惯性低头驼背,姿态不好看。
  妹妹一向不喜欢她,嫌弃她邋里邋遢,因此二人并不亲近。
  奶奶说爸爸妈妈辛苦打拼是为了给她更好的生活,可如今生活稳定了,却没有接她在身边的意思。
  吴秀娜是嫉妒妹妹的,她也很想跟爸爸妈妈同住,可是她不敢开口。
  一来是怕奶奶伤心,二来是有一次她偷听到奶奶跟爸爸打电话,爸爸说原本打算接她到身边读初中,但是家里出了点变故,公司也忙,顾不上她了。
  后来她知道所谓的变故是爸爸出轨了,和家里的保姆搞到了一起。
  被妈妈发现后,保姆被辞退,爸爸为了挽回婚姻,主动上交了财政大权和公司股份。
  妈妈原谅了他,但从此家里不再请保姆。
  原本打算把吴秀娜接过来上初中,但妈妈说再等等吧,如今家里没保姆,她又要忙工作又要照顾妹妹,分身无术,兼顾不了两个孩子。
  吴秀娜很想说,她不需要照顾,她可以自己洗衣服刷碗,可以自己去上学,只求能在爸爸妈妈身边。
  她不知道的是,爸妈因保姆一事吵着要离婚时,妈妈说她要妹妹,姐姐她不要,留给他们老吴家。
  妈妈爱她吗,自然也是爱的,她说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叮嘱爷爷奶奶给她报补习班学英语,该买的学习资料都要买,不要怕花钱。
  每次回家也会给她买新衣服新鞋子。
  她的爱,全部体现在物质上。
  2
  初中学校在镇上,吴秀娜开始住校。
  那三年,爸妈只来看过她一次,当班里同学说:「吴秀娜,你妈妈好漂亮啊,真好看。」
  心里那点虚荣心使她无比高兴。
  爸爸妈妈说:「等你初中毕业,可以来我们身边念高中。」
  盼啊盼啊,终于初中毕业了,放假的时候她第一次坐上飞机,跟爸爸妈妈去了大城市的家。
  原来爸妈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有钱,家里住的是别墅区,小区干净又漂亮,房子雕梁画栋,院里还有鱼池,五颜六色的锦鲤在里面游。
  她的房间十分整洁,床单四件套是一样的颜色,有暖暖的香味,真好看。
  妹妹长大了,对她的态度也好了许多,虽然仍旧嫌她是个乡巴佬,但好歹肯叫一声姐姐了。
  妈妈带她和妹妹去商场买衣服。
  妹妹挑了粉色的洋装,顺手给她也挑了一件连衣裙。
  可是二人站在镜子前,面对导购的夸赞,妹妹肤白貌美,自信阳光,神采飞扬。
  姐姐皮肤黝黑,神情扭捏,目光闪躲,还有点驼背。
  更重要的是那粉色连衣裙衬托得她更黑了,穿在身上说不出的怪异。
  果然,妈妈见了直皱眉头,亲自挑了几件衣服给她。
  衣服都是高档好看的,但是穿在她身上仿佛就变了味,于是勉强挑了两件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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