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玉——多梨
多梨  发于:2022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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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丝玉》作者:多梨


  文案
  终于成功找到假死的女友。
  阳光无法穿透厚厚黑色窗帘,陆廷镇丢开打火机,半眯眼睛,看着墨绿沙发上的章之微。
  就像落在深潭里的一枚玉。
  她伶仃单薄:“究竟怎样,你才肯放过我?”
  陆廷镇不言语。
  檀烟雾袅袅,恰如三年前。
  三年前,章之微也是这样,坐在一团墨绿上,双手合拢抱肩,眼中有明熠的光。
  那时,她欣喜且羞怯地问:“ 我可以永远留在您身边吗?”
  内容标签: 天之骄子
  搜索关键字:主角:章之微,陆廷镇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不要恋爱脑
 
 
第1章 睡醒   章家之微
  午睡醒来后,章之微才得知陆廷镇回来的消息。
  “陆叔叔有没有带东西给我?”章之微将盖在脸上的报纸拿下来,上面浓浓的墨水味道,被熨后拿过来,她不嫌弃这气味难闻,只转过脸,问陈妈,“他几时来?在哪儿?”
  “先生在老先生那边,说是傍晚过来,”陈妈端上来糖水,劝章之微喝,“您先喝些,我去帮您挑衣服。”
  章之微眼珠子一转:“不必,我自己来。”
  一室通爽明亮,里外绿意浓浓,章之微只穿了睡衣,探身喝那糖水。莲子被亲手用牙签挑走了莲心,和白果薏仁一块儿熬成糖水。前些天她迷上了加老姜和黄片糖熬出来的番薯糖水,这几天又不爱了,少女的爱来匆匆去也匆匆,陆廷镇宠着她,要什么都给,更何况一碗糖水。
  太阳灿灿,章之微几口吃完,陈妈连连叹气,叹她没有小姐样子,章之微抹了嘴唇:“我又不姓陆,出去也不丢他们的人。”
  她去洗了澡,也不在乎在陈妈面前袒露着,左右家中只有她们两人,陈妈不行,惊到用一大张干燥的浴巾将她裹起来,好言相劝:“总要在乎先生的面子。”
  陈妈口中的先生就是陆廷镇,这个房子的主人。
  章之微命苦,她爷爷奶奶祖籍福建,后来跑去马来西亚,五六十年代,东南亚排华,她父母带着她又仓促逃离,辗转来到香港,住在港岛东区北角处。只是阿妈和阿爸没挺得住,死在这边,章之微的邻居见她可怜,收养了她。一开始只是看她饿得可怜,丢给她一块儿饼吃,后来拿自己的薪水给她顺手买个裙子,买个书包……买着买着,就送章之微去学校念书,认她做女儿。
  这位邻居没有姓,人都叫他“阿曼”,这名字听起来有些女性化,但阿曼却是一个实打实的莽汉,小时候章之微被男同学抢了东西,坐在地上哭,也是阿曼走过去,一手一个拎起来。从那之后,街上、学校里再没有人敢欺负章之微。
  章之微念中学时,阿曼去世了。
  是一场意外事故,阿曼替他老板挡了枪,临死前老板问他有什么放心不下的,他都会安置。阿曼瞪大眼睛,气都喘不匀,嘴里往外冒着血沫子,撑着一口气告诉他,自己有个女儿,叫章之微。
  陆老板子嗣单薄,就一个儿子,叫陆廷镇。阿曼跟了陆老板近十年,忠心耿耿,又是舍命救下他。这样的恩情,陆老板不可能不报。他是个讲义气的人,将章之微从旧屋中接出来,全当陆家的小姐,又送她去玛丽诺修院中读书,衣食住行,无一不精,养得身娇肉贵。
  只是称呼上有点混乱,章之微和陆廷镇相差八岁有余,不足九岁,却还得叫他一声“陆叔叔”,全因阿曼生前为陆老板效力,称呼他一声老豆。阿曼过世的时候,也是风光大葬,人人都知陆老板讲义气,重情谊,不信?瞧瞧如今的章之微,俨然的陆家大小姐做派。
  章之微不肯穿陈妈挑好的裙子,她不爱这些繁琐的装饰,就白衣白裤白皮鞋,今天风大,又在陈妈念叨声中加一件净色开司米毛衣,匆匆下楼,让司机送她去见陆廷镇。
  司机笑着称赞章之微和陆廷镇叔侄情深,章之微只望着车外,一言不发。
  叔侄情深?说起来倒也没错,不过未必是那个情,或许欲字更佳。
  陆家府邸低调内敛,处僻静幽静之地,章之微和陆太太——也就是陆老板的妻子相熟,只是今天对方不在,说是去看电影。又听人讲陆廷镇也不在,说他和陆老板去公司,在家里连杯茶都没喝完。
  章之微扑个空,也不失望,她戴上一顶草帽,去花园里晒太阳,睡了一阵,听见花园里面,雇的两个小丫头正在窃窃私语。
  巧,讲得就是她,陆家最怪的存在,章之微。
  “……听说是陆老板心善,才收留了她,”其中一个小丫头撇嘴,“我听张妈说,陆老板现在让章之微搬走,是怕她和先生闹出什么。”
  章之微知道张妈,是这个家里的旧人了,照顾着陆廷镇长大,章之微和她关系不好,两个人没少吵架。
  “听说是那位午夜对先生发嗲,被太太撞见,”另外一个人说,“太太就先生一个儿子,龙配龙,凤配凤,陆家又没有娶几房的规矩,哪里容得下她。”
  “是吗是吗?”章之微凑过去,她问,“真的?”
  小丫头吓一跳,看她眼生:“你是?”
  章之微压低声音:“张妈让我过来。”
  顿了顿,她又说:“张妈真这样说?上次我听她和人提起,还以为是说笑。”
  小丫头丝毫不怀疑:“不单单是张妈,还有给先生开车的罗志,都说章之微是被赶走的。”
  章之微说:“谢谢,你叫什么?”
  小丫头说:“我叫小月。”
  又指指另一个:“她叫珍丽,你呢?”
  章之微摘下帽子,黑色的漂亮卷发落下来,她朝着两个小丫头笑笑:“我叫章之微。”
  在两个小丫头惊恐的视线中,章之微拎着帽子,转身就走。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从这些人口中听到这种故事了。
  章之微在陆家住了好几年,上个月忽然搬走,住了陆廷镇买的房子,陆老板和陆太太送了一个人让她使唤;而陆廷镇在那天过后去了澳门,一走就是一个月。好好地养着的一个女儿,忽然送出去,再加上她已成年,花一样的年龄,陆廷镇又是单身未婚,虽是叔侄相称,但有些人早就编排出许许多多荒诞不经的话,有者窃窃私语,说是章之微勾引不成反被陆廷镇厌恶驱赶,有鼻子有眼。
  究竟是不是真的?
  谁也不知道。
  只剩下两个小丫头吓到互相环抱,瑟瑟发抖,忐忑不安,唯恐章之微向上告状,赶她们出去睡大街。
  章之微上个月搬走后就再没过来,谁知道她会在今天突然出现?而且也不是传说中凶悍的模样,反倒像个天真无知的稚女,周身上下干干净净,朴素又利落,没有张妈说的半点妖娆气。
  忐忑到晚上,陆廷镇终于到了。
  章之微早早地站在门口,风吹到腿冷。她抱紧双臂,下午只吃了一碗糖水,晚餐没有吃,就等着陆廷镇归家。
  黑色的劳斯莱斯姗姗来迟,章之微认得陆廷镇的车子,她站在草坪上,晚风将她的净色外套吹起边缘,她眼睛不眨一下,牢牢地盯着车子停下,有人躬身打开后面的车门,浅灰色西装的男人下了车,身姿挺拔,长身玉立。
  今夜月光凉薄,只他眼睛有一丝沉静的光,章之微已经跑过去,笑着叫他:“陆叔叔!”
  她没敢扑到陆廷镇怀抱中,站在离他三步远的位置,陆廷镇的视线终于落在她身上,问:“看过礼物了?还喜欢吗?”
  章之微说:“礼物?”
  “下午让人送到陈妈处——你没回家?”陆廷镇看她,“等了一下午?”
  “是啊,”章之微说,“我听陈妈说你回来了,巴巴地等着你呢。”
  陆廷镇叹气:“我说过我会去看你。”
  章之微跟上他脚步:“可我想早点见到你嘛。”
  陆廷镇没说什么,晚餐早就已经备好了。陆太太吃完后已经睡下,陆老板有话要和陆廷镇说,饭后,陆廷镇去见他,只章之微一人慢悠悠吃着千层叶蛋糕,夸奖:“张妈,王伯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张妈躬身倒奶,笑着提醒:“小姐,您忘了,王伯已经不在这里工作啦。”
  她后面,捧一大捧百合花的珍丽魂不守舍,好几次险些将百合花插到瓶外去。
  章之微惊讶地叫一声:“我想起来了,王伯他是不是因为编排人被割了舌头?”
  张妈面不改色:“我倒听说是烂赌。”
  章之微摇摇头,放下叉子:“都一样,烂赌该剁指剁手,编排人说坏话也该割舌。”
  话音刚落,听见哗啦一声响,张妈肩膀一耸,转身看到小丫头珍丽守着跌破的水晶花瓶,面如土色。地上瓶碎水溅,百合花折了茎,散落一地,乱糟糟。
  张妈压低声音教育毛手毛脚的小丫头,刚说没几句,陆廷镇过来了,他脱掉西装外套,搭在胳膊上,看这一团狼藉,也不恼,对张妈说:“不过摔破个花瓶,教育几句就算了,没什么。不过,张妈,你是家里的老人,既然招了这些年龄小的进来,就该知道得留神教。”
  张妈低头:“先生,我明白。”
  陆廷镇也不多言,转身叫章之微:“走,回家。”
  张妈头更低了。
  章之微站起来,她嫌天气热,已经脱了陈妈非要让她穿的那件毛衣开衫,现在也不知道丢到哪儿。左右不过一件衣服,她跟上陆廷镇的脚步,出了陆家的房子,月光隐隐,陆廷镇将自己的西装外套展开,搭在她肩膀上,拢了拢。
  陆廷镇身姿挺拔,西装外套也大,直接将章之微罩住,严严实实。
  他语气淡淡:“胸衣也不穿,像什么话。”
  章之微抵他肩膀,陆廷镇没推拒。她的脸颊贴到陆廷镇胳膊上,蹭了蹭,闭眼,软声:“上次陆叔叔把我唯一的胸衣撕坏了,叫我怎么穿?”
 
 
第2章 白花   昼夜不停
  夜空浓厚,沉甸甸得像人睁不开的眼睛,章之微方才用一把银质的小叉子切千层叶蛋糕,里面有杏仁片和奶油。
  她吃得不多,说话时候也有和奶油杏仁片般的香气,陆廷镇任由她没骨头似地依偎着,不轻不重地说:“站好,谁教你这样走路?”
  章之微说:“我累。”
  “下次不必来这边,”陆廷镇说,“太太身体欠佳,我和父亲又不在,谁照顾你?”
  章之微不在意:“住这么多年,我习惯了。”
  陆廷镇未置可否。
  月光下的章之微身体更显小小,裹着陆廷镇的外套。
  恍然多年岁月过,她却似从未生长,无论吃苦或者享福,都没对她的性格造成什么影响,依然故我数载。
  就连这不穿胸衣的毛病也是。
  以前章之微跟着阿曼的时候,虽住筒子楼读公学,在吃穿上却没怎么遭罪。陆老板待手下不薄,平时逢年过节也给他们包利是封,一些其他人送来的点心东西也都分给他们。阿曼块头大,讲情义,同在陆老板手下做事的人知道他有女儿,有什么好东西也都留给他。
  是以,章之微吃得好,营养均衡,发育得也早,长个抽条一点儿也没耽搁。阿曼的朋友都感叹,讲阿曼笨手笨脚,养的女儿却水灵灵,靓到能去选美。
  初次见陆廷镇的时候,章之微着一身黑衣,两根麻花辫被编得歪歪扭扭。她自己不会梳头发,都是阿曼给她编辫子。
  陆家房子在山顶,周围又有许多鬼佬,章之微没来过这种地方,还穿着孝服,被人半推半带地送到陆老板面前。她胆怯,又听人说她命硬,克亲人,陆老板是生意人,不会请瘟神进家门。若是陆老板不养着她,她小小年纪,又能怎么办?
  彼时尚年幼的章之微眼睛含了一汪泪,不看周围豪门陈设,只抬头看陆老板,他相貌温和,瞧着不是坏人。
  第一个和她说话的却是陆廷镇。
  “你是阿曼的养女?”
  章之微循声看去,隔着被打湿又干巴巴黏在一起的睫毛,看到一张极英俊的脸,很年轻,肤色白,鼻梁高,发黑而微卷,质地考究的黑西装,黑领带,像画报上的明星。
  见她不说话,他又问,语调平和:“叫什么名字?”
  “芝薇,”她说,“章芝薇。”
  “哪两个字?”
  “灵芝的芝,紫薇花的薇。”
  男人没说,陆老板终于发话:“名字不错,很贵气。”
  贵气是贵气,怕是她压不住。
  “名字不好,”男人说,“不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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