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我每天都想造反[穿越重生]——BY:芃县令
芃县令  发于:2023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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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回半子就去我哪儿耍。”朱半子为人聪慧又活泼,去了定西城没多久便和济世教的人玩成一片,如詹工匠之类的匠者更是喜欢朱半子天马行空一样的想象力。
  那日詹工匠正在对着煮沸的茶壶苦思冥想,怎么才能将水汽蒸腾的力量收集利用起来呢?
  “这还不简单。”当时的朱半子笑着比划几下,“在这儿装个轮子,在这儿按上两个杆子。”寥寥两句,一个建议的蒸汽机便初步成型了。
  “九爷,此子神异,万万耽误不得啊!”詹工匠知道朱半子乃是仆人之子,身份低贱,因而在秦朔面前只将朱半子往天上夸去,希望秦朔能够看重朱半子。
  不多时,朱半子进了书房,秦朔便将詹工匠的意思转达,“半子,你的想法呢?”
  看着眼冒星星的詹工匠,朱半子一时没了主意。他是想要学医的,在他看来,九爷就是个了不得的神人,自己没旁的地方能够帮助九爷,唯有钻研医术,好叫九爷长命百岁。
  “九爷,我还是想学医。”朱半子思索片刻,依旧坚定自己最初的选择。
  “可。”在秦朔看来,朱半子这等天资,无论选择什么方向都会有所作为。
  得到秦朔的支持,朱半子转身向詹工匠道谢,感谢对方的看中和厚望。
  “其实那日的提点非我之功。”说着朱半子看向秦朔,“九爷您送我的那本物理书上不都写了吗?”
  秦朔这才恍然想起自己当初编写的《物理基础》书中的确提到了蒸汽机,就是讲内能运用的那一章。
  闻言,詹工匠转而看向秦朔眼冒金光了。
  面对詹工匠炙热的目光,秦朔不禁捂额笑道,“我是做不成大发明家的。”
  又道,“不过你们平日遇到什么瓶颈,可与我说道说道,说不定我会有什么灵光一闪。”
  “那个.....那个.....”詹工匠搓搓手,面露羞愧,犹豫一会儿,咬牙道,“吾有一本《天工奇物》,乃是本门派的独门秘技,吾愿意以此书为交换.....”
  未等詹工匠说完,秦朔便明白他的意思,直接道,“《物理》一书我等下便遣人给你送去,你们自可传阅学习,汲取其中之精华。”
  “谢九爷大恩!”詹工匠简直要高兴得跳起来。道谢过后便一蹦一跳地退下,迫不及待地就要回去等秦朔送书来。
  “九爷,那个东西很重要吗?”詹工匠走后,朱半子神情低落。只觉自己该死,在外随意卖弄学识。倘若不是这次定西城破,济世教走投无路投奔了九爷,那么个蒸汽机岂不是就要为他人所用了吗?!不就壮大旁人势力了吗?!
  看出朱半子心中所想,秦朔安慰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世间万物一饮一啄自有定数,因果难以定论,那日要不是你的一句提醒,那蒸汽机还不知何日才能问世。”
  “可是....”朱半子还是羞愧。
  秦朔打断道,“莫要沉迷过往,凡事往前看,只将昨日作为我们明日的经验教训紧记便可。”
  然后秦朔又问起朱半子的学业来,“学医可不容易的。”
  谁知,朱半子却道,“还行,药方什么的背起来也不难。只是需要多多积累看诊经验。”
  “你这才学了几日,都想着去看诊了?”秦朔笑道。
  见秦朔大笑,朱半子终于露出昔日的小儿姿态来,骄傲道,“虽然只做些打杂的活儿,但是药方里的药材、药方我已经全都记载脑子里了。但凡是经手熬制过的药,我鼻子一闻就能闻出其中的药材来。”
  “厉害厉害!”秦朔不吝夸奖。
  “我一定会成为最最厉害的医师,让九爷长命百岁。”朱半子道出自己的宏愿。
  秦朔被逗得哈哈大笑,“好好好!九爷我这条命就交给你了。”
  秦朔近日不可谓不春风得意,地盘扩大,人才济济,手里有粮,马上还有数不尽的盐和铁矿。可以说,如今秦朔手中的力量足以令天下帝皇所忌惮而欲灭之。
  而就在这样的顺风顺水中,反击终于来了。
  当朔风消散,天气和暖的那一日,清河江氏的反击终于来了,遣调清河五万兵马陈兵长芦县城外,势要将那胆敢挑衅清河江氏之威的杂碎踩成粉碎。
  微风和暖,然而长芦县中的所有人却如坠冰窟。虽然才不过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但是长芦的百姓们却不是傻的,他们知晓如今新来的九老爷才真的好,才是真正的为民爱民。
  更何况就在前几日,九老爷才发布了新令,说是将会“均分土地,令耕者有其田”,他们再也不用从地主手中租赁田地,他们就快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田地了!
  可是如今,美梦即将破碎,一旦大军破城,便什么都没了!
  “阿妈,俺想去参军。”这一日,长芦县的百姓们想要拼死一搏,想要守护那来之不易的美梦。
  作者有话说:
  注:瓦特是改良,不是发明


第120章
  “五万兵马?”听到清河方面报出的名头, 秦朔一脸地铁老爷爷看手机的疑问脸。
  “整个北疆镇北军才八万兵马,清河守军能有五万?全押我这小小长芦县来了?”秦朔知道双方叫阵之时会虚张声势些的, 可这清河大军也太虚了些吧!祖传的注水猪肉?
  手下将领见秦朔还笑得出来, 着急道,“便是没有五万,那也有个一两万人的, 咱们才两千人,便是守城也很艰难的。”
  “是否要从唐海县调兵过来?”有人提议。
  手下众将士议论纷纷, 商议着对敌之策, 秦朔坐在书案后, 思绪却不在战术布置上。
  终于要来吗?自己终究是对无辜之人挥下屠刀了吗?
  先前攻下唐海、长芦两县,秦朔手下将士无一人伤亡,而对方守军亦是无一人死亡, 最终死的不过几个压榨百姓的贪官恶吏, 只能说死得其所, 罪有应得。秦朔心里根本没什么负担。
  可是如今两军开战, 刀剑之下必有伤亡。无论是秦朔自己手下将士, 还是清河士兵,他们都是无辜的啊!但他们却要为自己的不甘和野心付出生命。
  只要一想到会有多少人因自己而亡,秦朔心里便有些绷不住了。
  可是......这是自己必须要面对的事情不是吗?当自己选择了这条道路之时就早已预估到了今日之困境了,不是吗?
  曾经秦朔看不起济世教,觉着他们道貌岸然,说着天下共和,说着为苍生百姓计, 实际上不过是祸水东引, 牺牲北疆百姓, 幸福了定西人民。
  可是如今的自己又何济世教又什么区别呢?
  “九爷?”手下众将士讨论得热火朝天, 却发现作为统帅的秦朔却一言不发,眼眸低垂,昏黄色的灯火下令人看不清他的神色。
  “九爷,还请速速调唐海守军前来支援!”众将士一顿商议还是觉得要立刻请求增兵。
  正说着,屋外有士兵来报。
  “何事?可是清河大军有了异动?”屋内众将士一瞬间肌肉紧绷起来。
  “是、是外头来了许多青壮,说是要自愿参军!”来报的小兵磕巴着,激动不已。
  “当真?!”众将士不可思议,随即看向秦朔,“九爷,民心可用啊!”
  秦朔也大为意外,没想到长芦县的百姓会如此支持自己,甚至愿意献上生命。
  然而,即便如此,秦朔却没有感到轻松分毫,只觉得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君以性命托付于吾,吾却要汝命赴黄泉。
  “你们先退下,我要好好想一想。”秦朔命将士们退下,自己一个人在书房中来回踱步。
  无论自己多么不忍,此战难以避免,流血必然发生,任何革命都会有牺牲。只是大家的牺牲不是枉然,所有人的尸骨都将成为光明未来的奠基石。
  可是,怎么才能让伤害降到最低呢?秦朔冥思苦想。自己不仅要赢,还有赢得漂亮,令清河大军再也不敢来征讨。
  否则自己一个小小的长芦如何与硕大的清河相抗衡,便是抗下一时,然后陷入长久战,自己还要不要搞后方建设了?这一战自己必须将清河打服打怕!
  倘若旁人知晓秦朔心中所想恐怕要笑掉大牙,两千兵力守着一座破烂小县城竟然想要把五万兵马打服打怕,这不是痴人说梦么。
  然而秦朔心中却自有盘算,他命人唤来济世教的一位术士,秦朔记得在储云上交的名册中,这位术士擅长观望天气。
  “贾先生,今日可有北风?”秦朔开门见山直接问道。
  冬日里这东北地界见天的刮北风,到了春日风便渐渐停歇了,时而不时地来一阵也不似冬日里的凛冽迅猛。偏偏秦朔如今要的就是北风。
  早在镇北军和北戎联军在乾元关一战中,秦朔便想过用孔明灯“空袭”,只是当初风向不对,只得作罢。
  如今长芦在北,清河在南,顺风而行,真是合适。
  “三日后,大风起,倒春寒。”贾术士断言。
  三日,秦朔紧闭城门,无论外头的清河大军如何叫阵,他都不应。反正长芦的城墙修建得足够高,足有十五米之高,城墙外壁又光滑无比。
  清河大军的登云梯在高耸的城墙面前就像个儿童玩具,城墙上的守兵只要在有士兵试图攀墙而上之时倒上一盆滚烫的热水便可。
  “林家小贼,莫要做缩头乌龟!难道林毅个大王八生了你这个没种的小王八么!”
  “有种的就出城与老夫大战一场,老夫必毙小贼于刀下!砍下脑袋当尿盆儿!”
  清河大军一直以为占领长芦县的是林锦,因而阵前叫阵之时都是逮着林锦往死里骂。叫骂的内容花样百出,简直能出一本书,无奈城里头的根本不是林锦。秦朔听了只觉那老将军中气十足,扯着嗓子喊了一个时辰都不累的。
  “陈将军。”身后小兵为叫阵的老将军送上一碗茶水,让他润润嗓子。
  咕噜一口仰头喝光茶水,陈老将军又扯着嗓子叫阵了,“林家小贼,林毅可怜,拼尽一生就生了个你一个带把儿的,可惜啊,你这个把儿也是没用,怕不是个假把式,是个女娘假扮的。真有种就出城与老夫一战!”
  “将军,您要不先歇歇。”部下见远处城墙上头纹丝不动地模样,不禁上前劝阻,“一个小小的长芦县罢了,围他个一两个月,待他城中存粮耗尽,自能收拾了他们。”
  “啊呸!”陈老将军一口吐沫喷到那部下的脸上,“一个长芦县,耗费老夫一个月的时间才拿下,老夫还有何颜面立足于世?!”
  “三日!三日,老夫必要踏破长芦县,砍下林家小儿贼的脑袋当球踢!”老将军气得满脸通红,自己征战沙场四十余载,这阵前叫阵的本事在这大凤朝自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可这次竟然在一个小儿手里失了手,自己已然叫阵三日,对面竟然丁点反应都没有!
  “传下去,生火做饭,大家伙儿吃顿饱饭,准备强攻。”老将军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冲进城去,逮住林毅的宝贝儿子狠揍一顿了。
  没错,这个陈将军与林锦的父亲威武侯林毅宿怨颇深,此次领兵前来攻打长芦县,只觉得是老天给的机会让自己报仇来了。自己两万兵马还踏不平一个小小的县城吗?
  是夜,月明星稀,墨蓝色的夜空不见一丝云彩,干冷的北风忽起,一时间气温骤降,枝头上因着天气和暖悄然冒头的小花朵儿也在料峭的寒风中瑟瑟发抖。
  在这样一个倒春寒的夜晚,对阵双方同时做出了攻击的决定。
  “登上城头的勇士赏钱百贯!一个铜板都不差地送到你们娘儿老子手里去!”陈将军大声鼓舞着士兵。
  攻城战中的登墙头可不容易,那就是敢死队,用自己的血肉之躯铺就同伴前进的道路。因而陈将军强调赏金会送到勇士们阿爹阿妈的手中,因为第一批登墙的士兵几乎没有生存的可能。
  百贯铜钱,才勉强够在上京城江南岸食肆置办一桌酒席,但是在战场上却能买一条士兵的命!
  战争的号角吹响,如水的月光洒下大地,宛若神女无悲无喜地见证着人间日复一日的惨剧。
  “天哪,那是什么?”正在急行军的清河士兵不由顿住脚步,往天空看去。
  只见深邃的夜空中忽然升起一团团明火,那明火自北方升起,顺风往南而来。
  南?南边不就是己方军队的阵营吗?!
  在清河士兵们惊恐的目光中,一盏盏明火铺天盖地般朝着他们的方向袭来。
  “天火降世!天火降世!”清河大军慌做一团,对于未知的恐惧,对于神明的敬畏,已然有士兵慌不择路地逃跑了。
  “只是灯火!只是灯火!”陈老将军大声呵斥着,然而这并不管用。
  “不许调头,逃跑者杀!杀!杀!”雪亮的大刀在月光下泛着骇人的寒光,寒光所到之处,一颗颗人头落地。
  战争还未开始,已经有人沦为了亡魂。
  鲜血的味道让逃跑的士兵停下了脚步。
  “继续前进!”陈老将军叫嚣着,“不过是雕虫小技罢了!”
  两万士兵继续前进,只是这一次他们没有了先前的雄赳赳气昂昂,他们的步子是那样的小心翼翼,如同每一步都踩在刀刃上一般艰难。
  一步步前进,那一盏盏的明火也越来越近,很快就飘到了众人的头顶。
  一切似乎都安然无恙,那明火也没什么可怕,只等明火继续乘风南下,双方擦肩而过,那就安全了。
  就在众士兵,包括陈老将军都送了一口气的时候。只听“嗖”一声,是利箭破空的声音,紧随而来的是连续不断的“嗖嗖”破空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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