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主角受成了我的攻[穿越重生]——BY:白颦州州州州
白颦州州州州  发于:2023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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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屁,要不是他占据了原主的身体,他早就代表袁爷爷揍他了!
  不吃饱哪有力气修炼啊?天天喂孩子喝露水,孩子能变强才怪!
  看看他们家尽楼,昨天吃了满满当当一盒饭,灵气照样纯净,这修炼速度,多快!
  不过炼气期之后的修真者再服用凡间食物,的确会对灵力的纯净度产生较大的影响——不然怎么说仙子不食人间烟火呢是不是。
  那饭也不能不吃啊,孩子成长要营养均衡啊。
  知道为什么修仙者都瘦削文弱么?年纪轻轻就断了粮,哪儿能长肉啊?不信你去仙界找找,你能找到一个魁梧剽悍的仙人算我输!
  所以啊,在那些仙侠文设定里,原本强出地表的修仙者一旦被废了修为就会变成大废柴。
  想他女鹅如此单纯善良可爱,难免容易遭人陷害,万一修为尽失岂不是会叫人欺负了去?
  这他能忍?不能!
  所以!除了提高江尽楼的修为,他还决定每天监督江尽楼撸铁、引体向上、负重跑,争取做到一拳打飞十个下头男。
  啊哈哈哈哈,顾言叙,等着被压吧你!
  畅想一番未来后,李明霄满意地负手离开。
  说干就干,让子路从宗主哪儿整几块铁过来,他今日就给女鹅磨俩大杠铃出来。


第11章 认真养孩
  江尽楼看了看面前的大杠铃、沙袋和铁支架,再看了看面前满脸骄傲的李明霄。
  “明霄哥你......锻造了几件新武器吗?”
  这几件武器,虽不如仙剑轻盈澄澈,却也别致,只是与李明霄的气质似乎不太相符。
  “不,这是我特意为你打的大杠铃。”
  李明霄指了指其中看上去最为笨重的“武器”。
  江尽楼愣了愣,按理说重活几世,三界的武器他或多或少都听过,但这件武器的名字他却十分陌生。
  “大......钢铃?是会发出声响的钢铃吗?”
  果然单纯的孩子能联想到的东西都很单纯。
  女鹅,是时候让你见识一下现代社会的力量了。
  李明霄将双手负到身后去,开始脸不红心不跳地忽悠起来:“为了塑造刀枪不入的金身(长肌肉),活络滞涩的筋脉(多流汗),拓展虚浮弱小的体格(长个子),我特意为你锻造了三件法宝。”
  紧接着,李明霄挨个儿介绍起来:
  “此法宝名为大杠铃,坚持托举日后便能力大无穷;此法宝名为沙袋,坚持负其跑步日后便能瞬间移动;此法宝名为铁支架......”
  为了让孩子理解透彻,李明霄还特意给他示范了一个引体向上——一个,不能再多了,再多就暴露他中考体育没及格了。
  没想到抛却法力加持,原主和他,菜得不相上下。
  “为了让修炼事半功倍,你须日日勤加练习使用法宝,不可懈怠。”
  李明霄稳住自己做了个引体向上落地后有点没站稳的jio,严肃地教导道:
  “明白了吗?”
  女鹅!加油!翻身反攻咱们指日可待!
  看着地上的三件“法宝”,江尽楼陷入沉默。
  这样的修炼方式,纵观三界,他也从未听说过。
  不过按照李明霄的说法,这样练下去会变得很......强壮。
  他故作天真地抬头问道:
  “可明霄哥,这样不就不漂亮了吗?”
  “为啥?”
  李明霄疑惑。
  “妈妈说漂亮的人都是纤弱娇美的。”
  哦,又是这个妈妈。
  李明霄流泪,这说明什么,启蒙老师影响孩子的一生啊!
  漂亮的定义应该是多样化的,而不是局囿于纤弱,何况纤弱本身也只是往来象姑馆的那些恶臭男人为了方便控制提出的无理要求罢了。
  而且!虽然他爱叫女鹅,但尽楼同志你毕竟是个男的啊喂!要漂亮做什么!啊?!
  男儿当自强!给我雄起!给我反攻!给我掌管三界!
  开个小玩屑......但仔细想想,由江尽楼来掌管三界总比顾言叙要好。
  至少有了真善美,审核通过也不是不可以考虑一下。
  题归正传。
  “别听她放......说的。”
  差点就说出国粹了。
  自从带回小白花,李明霄就开始认真提高为人父的自觉——必须为孩子起到榜样作用,不可出口成脏。
  “富有生机就是美。”
  背诵着威.布莱克的名句,李明霄觉得自己有点文人那味儿了。
  看着似懂非懂点着头的江尽楼,李明霄不禁发出感慨:前人的智慧在教育中起到了多么重要的作用啊!
  江尽楼低下头去,眸光微动,握紧的手心被他自己捏得发疼。
  这一世,李明霄所说的话总与这世道格格不入,可偏偏总能轻而易举地刺中他层层包裹着的心脏,最柔软的地方。
  一下子就让他的伪装溃不成军。
  “行了,洗手吃饭吧,吃饱饭才有力气训练。”
  饭桌上。
  江尽楼极尽乖巧地按照李明霄的意思缓慢进食,但还是在李明霄和子路灼灼目光的压迫下放下了碗。
  “这位妹......弟弟,不必客气,接着吃啊。”
  子路道。
  “我盐放多了?不该啊。是不是辣椒放多了?”
  李明霄道。
  江尽楼:......
  该怎样礼貌又不失委婉地告诉李明霄他们炽热的目光扼住了他进食的喉咙?
  “明霄哥,你们这么盯着我,我......”
  李明霄顿悟,懂了,这是有生人在,孩子害羞呢。
  “行了,子路,你先忙活去吧。”
  子路依言退下。
  李明霄满意地点点头,换了个姿势,继续盯着江尽楼吃——看着自家孩子吃自己做的饭果然是满满的成就感啊!
  江尽楼:......
  “明霄哥,要不......你也吃点儿?”
  “没事儿,你吃,我看你吃就行,吃吧。”
  多么懂事儿的孩子啊!李明霄很欣慰,拿起筷子又给江尽楼夹了个大鸡腿。
  “多吃点儿,长身体。”
  江尽楼看了看碗里夹来的鸡腿,虽然他不大爱吃肉类食物,但看着李明霄满脸期待的模样,不自觉地便将鸡腿塞进了嘴里。
  意外地很好吃。
  “这些都是明霄哥做的吗?”
  过去的九世,李明霄从不允许他吃凡间的食物,更别说亲手为他做饭吃。
  “是啊,淡了?少吃点盐,对身体好。”
  李明霄以为江尽楼嫌他做的菜清淡,毕竟他那个小魔头弟弟天天吐槽他做菜不爱放盐。
  “没......”
  江尽楼低下头看着碗里的米饭,眸中划过几分令人读不懂的情绪。
  “挺好吃的......”
  李明霄再次欣慰,小天使不愧是小天使,又听话又不挑食。
  但养孩子的确是一件很烧米米的事情。
  李明霄摸了摸腰间的钱袋,叹了口气。
  在现代,他拥有的最便宜大碗的东西就是他的工作,价格便宜,量又足,一天能审十几二十篇文,薪水却低到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个无业游民。
  结果一穿书还真成无业游民了。
  明霄仙尊在仙门的俸禄虽说也不少,但在他富养女鹅计划面前根本不够看的,更别说日后还有个鹅子顾言叙。
  虽然鹅子能穷养,但还是要养,养就有开销,有开销就得花米米。
  他觉得自己得充分发挥二十一世纪新青年的智慧,开个小号挣米米养孩子。
  李明霄开始认真思考自己的出路。
  干什么活儿能够充分发挥他的才华又能快速地赚到米米还能让他干回老本行呢?
  那就是——写话本啊!
  凡间的话本虽然已经很发达了,但市场一直集中在武侠话本和文人爱情。
  而他!晋河优秀审核员!即将开辟凡间话本两大新市场——狗血言情!以及,玛丽苏言情!
  这一块儿,他能保证就算白居易来了都无法与他匹敌。
  说干就干,李明霄当机立断站起身来回房间找出笔墨,端坐在案桌前,行云流水,下笔如飞。
  原主的字迹清雅端正,狗血剧情居然也有了几分阳春白雪的意思。
  嗯,名字就叫《回宅的诱惑》。
  文案就写:当灰姑娘嫁入望族,幸福的神话生活,却变成了幻影。
  刻薄冷漠的婆婆,自私狭隘的夫君,她苦苦维持的婚姻,更在闺中密友的介入下,彻底粉碎。
  一个柔弱的善良女子,如何被现实逼到无路可退......
  这是什么?朋友们!是烂俗文学吗?
  不!你错了,这是激励女性奋起反抗封建压迫的赞歌!这是打开女性文化市场的钥匙!这是教育古代女性自强自立的典范!
  而《反派》!这本三观不正的破烂文也将在他晋河金牌审核员李明霄的修改下,成为一本立意深刻,主旨清晰,内涵高雅的好文。
  李明霄越发觉得自己责任重大。
  笔名......笔名就叫白凭舟吧,谁叫他在现代社会是个审核员,而不是网文写手呢,姑且借用一下原文作者的笔名。
  李明霄吹干初稿的墨迹,满意地点点头——一部新生代连载巨著诞生了。
  他站起身来将文稿塞进衣袖里,负手起身,寻了个帷帽遮住脸,打算去一趟凡间最大的书铺子。
  刚经过大堂的饭桌旁,就发现江尽楼已经将碗筷收拾得干干净净。
  没吃完的还不忘封了起来,没浪费半点粮食。
  ——不愧是主角受!温柔贤惠这一块儿拿捏得死死的。
  “好好打坐,不可懈怠,我出门一趟。”
  江尽楼乖巧点头,又问道:
  “明霄哥要去哪里?”
  前几世的李明霄几乎从不去反间,可这一世的李明霄似乎总爱往凡间跑。
  “秘密。”
  李明霄神秘莫测地笑笑,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江尽楼愣在原地,看着李明霄远去的背影,直至再也看不清。
  而且,这一世的李明霄似乎有很多秘密瞒着他。
  【凡间】
  “公子写的话本,文笔出众,跌宕起伏,转折巧妙,小店诚心与公子合作,不知公子意下如何?”
  李明霄回忆了一下他老妈砍价的招数。
  首先,姿势必须要矜贵,要让对方觉得他不是轻易就能得到的人!
  “那就要看店家出个什么价了。”
  “这......咱们都是收成五五分,这规矩是变不了的呀!”
  听!
  “变不了”“不能再低了”“其他地儿都是这个价”,乍一听好似十分为难,实际上这都是商家的惯用说辞。
  但为了赚多多的米米,这个时候我们能妥协吗?不能!
  怎么办?软硬兼施!
  先来软的。
  “店家有所不知,我家中一儿一女,开销颇大,实在是走投无路,这才出此下策,写起了话本。要不,哪个男儿没有仕途壮志......”
  “这......您得向前看啊......”
  对啊!他得向钱看啊!
  行,软的不吃,再来硬的。
  “看来店家没什么诚意,在下告辞。”
  李明霄声音冷漠,动作决绝,一把抽走店家手里的文稿,塞回衣袖里。
  果不其然,店家急了。
  “诶!这位公子!您别介呀,这样,四六分?四六分还不成?行行行,三七分,三七分总成了吧?”
  李明霄停住脚步。
  ——砍价这块儿还得是咱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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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喜欢俺的文,哭哭,好怕大家后期会失望,俺会努力的!


第12章 偶遇痴情男二
  在李明霄的认真监督下,江尽楼每日的生活十分有规律——修炼,使用法宝,吃李明霄做的饭。
  加之江尽楼天资聪颖,功法提升得很快,不出半月,就突破了炼气期。
  非但如此,也不知是不是每天撸铁、负重跑、引体向上的缘故,短短半个月,江尽楼身上娇美的味道就尽数褪去。
  这是李明霄乐得见到的,唯一令李明霄感到难过的是符合他一切想象的女鹅没有了——那种被乖巧精致洋娃娃一般的漂亮女鹅叫“明霄哥”的感觉,谁懂!
  李明霄:女鹅成长得太快有时也令人感到惆怅呢!
  进入炼气期就不能食用凡间的食物了,但仙门的瓜果点心,琼浆玉露也不失为一种享受。
  而且仙门好几座山头,山上总有灵鸡,灵兔,也能打来给江尽楼补补身子。
  对于仙门子弟而言,膳食并非每日必需品,只偶尔心血来潮尝尝鲜。
  不过李明霄向来遵守养孩子就得吃饱饱这一条贯彻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养崽原则——又名“奶奶外婆养崽法”。
  什么灵鸡灵兔灵野猪的,做法估计和凡间也差不多。
  李明霄决定这段日子好好研究研究仙门菜谱。
  而之前,为了不让本该蜜里调油八点半档的主角攻和主角受变成叔侄CP档,李明霄并不打算收江尽楼为徒。
  而是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这个时候我们就不得不提到本文只出场了四句话的,明霄仙尊的挚友——药无银。
  药无银,百药山山主,人称百药仙尊。
  性情古怪,醉心草药,在原文中自始至终都不曾收徒。
  李明霄觉得,他可能会有点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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