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主角受成了我的攻[穿越重生]——BY:白颦州州州州
白颦州州州州  发于:2023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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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真善美,坚决不结尾。
  反派都上位成功了,世界像话吗?不像话!只有将力量的剑刃交到正派手里,才能保卫世界和平。
  那么我问你们,《反派》里唯一的正派是谁?
  没错!就是——江!尽!楼!
  只要江尽楼变强,他就能够避免被无良师尊当做炉鼎、被黑心渣攻囚禁强制、被傻哔作者反复摆弄的悲剧人生。
  如此你们再看这篇文章。
  哔格高不高?高哇!中心思想深不深刻?深刻哇!剧情发展合不合理?合理哇!
  李明霄满意地拍干净《御水决》上的灰尘,带回了云杉崖。


第5章 进化吧,小白花
  李明霄带着《御水决》推门而入。
  就见江尽楼正勤勤恳恳地拎着抹布打扫卫生。
  虽然......但是抹布这东西和你真的很格格不入啊小白花同志!
  “咳咳......在做什么?”
  李明霄轻咳两声,试图掩盖内心的咆哮。
  江尽楼听见声音,抬起头来,伸出手擦擦头上的汗,露出明朗羞涩的笑容。
  “我想帮明霄哥收拾收拾。”
  李明霄自穿书而来,对自己的房间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多年的宅男本性与原主鸡毛洁癖的人设并不符合,导致他根本没来得及整理自己的房间。
  他观察力向来不敏锐,并不能看出房内抽屉有无被翻动的痕迹。
  但对原文的了解使他无条件相信江尽楼——白凭舟笔下的江尽楼实在是温良得堪比小白兔一样的孩子。
  李明霄坐下,并示意江尽楼过来。
  江尽楼放下手中的抹布,很是乖巧地照做。
  “尽楼,你可想成为仙门弟子?”
  江尽楼看上去极为兴奋地点点头。
  李明霄仿佛看到了两只兔耳朵在甩动。
  能够变得强大起来,江尽楼作为主角受,是肯定不会拒绝的,关键在于后续剧情该怎么走。
  “明霄哥......是想收我为徒吗?”
  李明霄正低着头沉思,并没有注意到江尽楼眸中划过的一丝森然。
  “尽楼......可有资格进入仙门?”
  “自然。”
  李明霄浑然不觉江尽楼语气的变化,缓缓点头,仍旧沉浸在头脑风暴中。
  说到收徒,他想起来了,一年后便是仙门五年一度的入门考核,唯有考核通过方可成为仙门弟子。
  尽管主角攻顾言叙凭借过人的耐力与毅力成功通过了考核,可他毕竟被探测为没有灵根,走修仙这条路难成气候,根本没有仙尊会收他。
  接下来又到了莎士比霄讨论太阳的时间:收还是不收,这是个问题。
  收肯定是要收的,没了主角攻,他的努力屁都不是。
  但此时的顾言叙身边没有江尽楼的贴心陪伴,活脱脱一个缺少关爱的小可怜。
  一旦收顾言叙为徒,他绝对逃脱不了被太阳的结局。
  为什么呢?
  首先,师尊、师兄作为晋河高危职业,几乎个个难逃被徒弟太阳的命运。
  其次,杀千刀的作者为了使这段太阳看上去合情合理,总爱把宿主设定为主角攻的救赎——哪怕全世界都抛弃了你,我依旧坚定地选择了你。
  但朋友们你们觉得离谱不离谱,那能叫救赎吗,那明明叫宿主的唯一选项,主角攻的自我攻略!
  不论宿主带没带系统,与俊美帅气后期起飞的主角攻搞好关系都是黄金生存法则好吗。
  话说回来。
  救赎——正如目前的顾言叙,在一众仙尊都不要他的情况下,明霄仙尊他“咻”地一下出现了,伸出了圣光普照渡满金光的手,坚定地吐出“我要你”这三个字。
  按照晋河热门穿书文设定,会发生什么?
  没错!顾言叙会震惊,会感动,一颗被寒冰伤害得淋漓尽致的心如遇三月春风,重新鲜活地跳动起来。
  他会将明霄仙尊当做自己的救赎,并无可自拔地爱上明霄师尊。
  但他李明霄不是一般穿书人,他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吗?显然不会。
  经过认真思考后,他想到了一个十分稳妥的办法——让子路收顾言叙为徒,他来当主角攻的祖师爷!
  嗨害害!想不到吧!乖徒孙!叫爷爷!
  避免高危行业的同时达到教育主角攻的目的,李明霄越想越觉得自己真是个天才。
  但仙门规定,唯有仙尊方可收徒。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嘛,子路他现在已经是仙门一座山头的首席大弟子了(虽然整个山头只有他一个弟子)!成为仙尊不是早晚的事儿嘛!
  解决了顾言叙,还剩下江尽楼。
  顾言叙没有灵根,被子路收为徒弟,仙门还能纵容自己胡闹。
  但江尽楼身为纯粹的水系灵根,若成了子路的徒弟,仙门估计能和自己闹翻。
  李明霄觉得这个险咱还是不能冒。
  但在穿书文作者的设定下,原本情深似海,羁绊颇深的主角攻与主角受在穿书世界都会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
  为了达到成功牵线两人的目的,李明霄在对他们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还必须时时撮合,刻刻拉拢。
  目前看来,他亲自收江尽楼为徒是最为恰当的选择。
  但!朋友们!这条路绝对达咩!
  首先,让我们站在晋河穿书文作者的角度来思考一下,他,穿书宿主,收了江尽楼却不受顾言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没错,顾言叙心觉不公,对偏心的高岭之花师祖爷心生恨意,然后怎么着?对,由恨故生爱,又是典型小黑屋情节。
  而且这样江尽楼不就成顾言叙师叔了么!这都差辈儿了啊兄弟们!你见哪本正经修真界恋爱文是师叔和师侄组cp的?
  最终,李明霄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他喜滋滋地停止头脑风暴,准备洗洗睡。
  而他沉思了多久,小白花就在一旁乖乖站了多久。
  李明霄心生歉疚之心,安抚性地摸了摸江尽楼的头。
  “放心,你一定能成为优秀的仙门弟子。”
  江尽楼被李明霄摸了个措手不及,顿时愣住,面上浮现出几分不自在,眸中甚至划过古怪之色。
  李明霄只以为他是害羞,笑着摇了摇头,便自顾自地去铺床褥。
  在藏经阁坐了一下午,他还没来得及给江尽楼准备房间。
  只能暂且委屈小白花和他挤同一个房间了。
  见李明霄把褥子铺在地上,江尽楼似是明白了李明霄的意图。
  乖巧道:
  “明霄哥,我睡在地上会不会太占地方了,要不......我给你守夜吧!一晚不睡,我没关系的。”
  李明霄错愕地看了他一眼。
  不,小白花,你根本没明白我的意图。
  “小孩子正在长身体的时候,睡什么地铺,床上睡去。”
  还守夜,守什么夜?熬夜长不高知不知道?长不高的主角受以后只有被主角攻压着的份儿,都没机会反攻的,女鹅咱可不能这么没出息。
  李明霄在现代社会是一条母胎二十五年的单身狗,但这并不影响他生个粉雕玉琢的女儿的梦想。
  而江尽楼精致、柔弱、乖巧、听话,满足了他对女儿的所有想象。
  女儿必须要富养!
  尽管他很清楚江尽楼作为晋河耽频主角受,性别是妥妥男没错。
  但他属实很难将江尽楼与“儿子”二字联系在一起。
  事实上他还有个三岁的弟弟,他爹妈老来得子,对他弟宠溺至极,导致他弟一整个混世魔王。
  每次帮爹妈带弟弟,他都容易产生一头创死自己的想法——这更坚定了他不生儿子的信念。
  铺好床铺,李明霄自然地躺到了地上。
  “看我做什么?快睡。”
  见江尽楼一瞬不瞬地盯着他,李明霄催促道。
  象姑馆夜里最是热闹,估计江尽楼从小到大都没安安静静睡过觉,想到这里,他愈发心疼起来。
  “放心,云杉崖夜里很是宁静。”
  李明霄拍拍松软的床褥,示意江尽楼快过来睡——虽然原主人不怎么的,生活档次真是没话说,难怪说他鸡毛,连床褥都要熏香。
  李明霄很是嫌弃,他并没有用香料的习惯,故而今夜子路打算替他点上香炉,点上熏香的时候,他果断地拒绝了。
  江尽楼依言爬上床,迅速躺成规矩的姿势。
  李明霄不禁感叹——不愧是主角受,这放在现代学校怎么着也得是个省模范生吧。
  正准备熄灯,就听见江尽楼轻声问道:“明霄哥,以后我就睡在这里吗?”
  那咋行呢,你已经是个十四岁的大孩子了,必须要学会自己睡觉。
  “不,明天就让你子路哥帮你整理个房间出来。”
  ——子路,全文最任劳任怨的老好人!
  让我们一起说,谢谢子路。
  房内忽然陷入黑暗,是李明霄把桌上的烛台吹熄了。
  刚打算爬回被窝,又听见江尽楼好奇的声音:“明霄哥,我还以为修真者熄灯,都是隔空‘咻’地一下呢......”
  李明霄默。
  他想起来了,作者为了塑造原主高岭之花的清冷形象,搞了一个很鸡毛的设定——隔空取物,隔空熄灯,隔空打人。
  早说啊!知不知道他爬过去吹灯再爬回来很累啊?!
  但李明霄毕竟在马克思主义的熏陶下生活了二十五年,身体已经被牛顿定律支配得妥妥的,一下子对这个鸡毛设定还有些适应不过来。
  害,真心疼其他穿书宿主,在修真界想不ooc都难啊!
  生活不易,明霄叹气。
  为了不引起小白花怀疑,李明霄板起了教导主任的口吻:“修真者的确能如此行事,但我们身为仙门之人,须以天下大事为己任,对民间疾苦感同身受,时时警醒自己心系天下苍生。”
  懂了吗,女鹅,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智慧的结晶啊!
  江尽楼没说话,不知道他听懂没。
  “行了,快睡吧。”
  李明霄满意地翻身钻进被窝,很好,今天又是带着满满成就感入睡的一天!
  很快进入梦乡的李明霄并没有注意到床上的江尽楼睁开了眼,那幽深的眸子黑得发亮,久久地,没有阖上。


第6章 是小黑花哦
  师尊,很奇怪。
  不,在这一世,他应该叫——明霄哥。
  江尽楼听着身旁均匀的呼吸声,缓缓阖上眼眸,回忆如潮水般涌来。
  这是他重生的第九次。
  与其说第九次重生,不如说是第九次机械地重新演绎着他的人生。
  他并非不相信“不喝孟婆汤就会带着前世记忆投入轮回”这样的说法,但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像是活在一本书里。
  冥冥之中有丝线牵引着他,制约着他,操控着他,好让他按照既定的轨道,一刻不停地走下去。
  第一世,他受尽顾言叙的折磨,在地牢中混混度日,不知今夕何夕。
  忽然某一日,在一片昏暗中,他失去知觉。
  再次睁眼,他回到了十四岁自己初承雨露之时,这一世,他依旧没法避免被侵犯的命运。
  但好在,对于前世的变数,他掌握得一清二楚,这一世,他比第一世逃出象姑馆的时间早了半年。
  半年的折磨,依旧像无休无尽的噩梦一样痛苦,但他学聪明了不少,除了身体上的□□,他并没有吃太多苦头。
  前世的经历让他看清了李明霄的自私和野心,看清了顾言叙的狠心和偏执。
  他决心远离,一辈子都不要踏足仙门,就这样平凡简单地过完一世。
  但就好像老天偏要与他开玩笑,好像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
  在逃跑的途中,他再次被顾言叙救下——分明第一世的顾言叙半年之后才会到达京城!
  他开始怀疑顾言叙是否也是重生之人,一路上频频试探,结果令他松了一口气——顾言叙的的确确还是那个顾言叙,对仙门充满景仰与向往。
  一切都还有回旋的余地,只要没有爱上顾言叙,一切都不会发生。
  可被顾言叙救下后,他的言行举止开始逐渐不受自己的操控,明明内心无比抗拒,可还是像被人夺舍了一般说着第一世说过的话,扬着第一世那样依恋的笑容。
  看上去就好像......他再次义无反顾地爱上了顾言叙。
  这个认知令他感到绝望,好在他并非彻底失去了身体的控制权,在能够自由活动的时间,他想尽办法逃离顾言叙的身边。
  可每一次!几乎每一次!都会被“夺舍”的那个人操控着身体回到顾言叙身边。
  哪怕他绑住了自己的身体无法行动,最终也一定会被顾言叙找到。
  他和顾言叙像是有着命定的羁绊,被人用丝线紧紧地缠绕在了一起。
  他无可避免地再次成为了修真者,而收他为徒的,依旧是那个想把他收为炉鼎的李明霄。
  他逐渐接受自己动不动就会被“夺舍”的事实,但他不愿重蹈上一世的覆辙。
  他必须变强。
  只有这样才能在与命数的搏斗中求得一线生机。
  事情出人意料地进行得很顺利,前世没有教过他什么功法的李明霄居然开始教他练习《御水决》。
  除了他时不时被“夺舍”给顾言叙送去上好的丹药,一切都。
  ——顾言叙开始憎恨他了,如果他的猜测是真的,他真的生活在一本书里,被人为地操控着喜怒哀乐,那么顾言叙一定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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