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主角受成了我的攻[穿越重生]——BY:白颦州州州州
白颦州州州州  发于:2023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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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想李明霄越觉得必须尽快提高江尽楼的功力,有武艺傍身,日后才不至于被欺负。
  江尽楼灵力纯粹,天资聪颖,勤加修炼,必成大才,只是原主将江尽楼当做炉鼎,为了方便控制,除了一些简单的净身术、驻颜术,根本不教他实用的术法,这才导致江尽楼后期灵力薄弱,甚至被顾言叙囚禁,废掉筋脉,功力尽失。
  顾言叙你个畜生!
  他必须尽快寻一些适合水系灵根修炼的功法来。
  正想着,迎面走来一位肤色偏白的瘦削男子,凭借对原书的记忆,李明霄认出他是原主至交好友,药无银。
  原书对药无银的描述并不多,只知道他医术高超,是仙门百药山山主,性情古怪,至今未收弟子。
  “小霄霄~别来无恙~听说你带回来个小美人儿~”
  李明霄内心疯狂咆哮,原来是这个古怪吗!!!这满屏的波浪线是怎么回事儿啊!!!
  “看不出来~高岭之花还有开窍的一天~”
  药无银贴了上来,本着钢铁直男同性相斥定理,李明霄飞速后退一步,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
  药无银做西子捧心状,悲怆道:“小霄霄~你变了,曾经的我们无话不说......”
  “打住!”
  李明霄满脸黑线,震惊扶额,原主是个弯的他知道,毕竟正常人也不至于收男子为炉鼎,虽然江尽楼美得雌雄莫辨。
  但这莫名其妙的交友嗜好是怎么回事儿?啊!
  李明霄头一回觉得自己对明霄仙尊如此陌生。
  “你怎么知道我带了人上山?”
  李明霄狐疑道,但没过多久,他就想明白了。
  ——子路这糟心孩子!他千算万算却没料道子路是个大嘴巴!
  “哎呀~整个仙门都知道了,你这人真不厚道,居然还瞒着大家~”
  “云杉崖明霄仙尊带回来个小美人”这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不消一炷香时日,仙门上下人尽皆知。
  “啥?明霄仙尊看上了个小美人?”
  “啥?明霄仙尊对小美人一见钟情要与她结为道侣?啊?还是个男的?”
  “啥?明霄仙尊好男色还强抢了凡间的小美人?”
  “啥?明霄仙尊男女通吃?”
  事态越来越离谱,前来云杉崖拜访的人也越来越多。
  这事儿换谁都不至于引发这么大的骚动,但是明霄仙尊就不一样了——明霄仙尊,一位清心寡欲几百年的老处男,仙门著名目空一切高岭之花,对美人毫无兴趣的三界著名柳下惠。
  李明霄觉得很离谱,既然原主如此清心寡欲,到底为何产生了将江尽楼收为炉鼎的想法?
  想了半天,他想通了——这都是为了展现主角受的魅力啊!
  可以,无良作者,等爷回去十杀你吧!
  应付完一波又一波同门师兄弟,李明霄觉得自己快把此生的话说完了。
  拖着嗡嗡地脑袋往回走,他这才想起,虽然他早已辟谷,但江尽楼还是一介凡人,这时候早该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于是他又折身去炼气期弟子吃饭的小餐堂给江尽楼打了满满的饭菜——在象姑馆小倌们必须严格保持身材,这样才能充满柔弱的美感。
  李明霄呸了一口,放他奶奶的屁,十四岁的孩子正在长身体的时候,保持什么身材,长高长壮才是要紧事儿。
  所以当江尽楼看到面前满当当的食盒时,竟不知该从何处下筷。
  李明霄目光如炬充满怜惜地看着他,果真是没吃过好东西的孩子,看到丰盛的饭菜都被吓住了。
  “吃啊,别客气,不够还有。”
  江尽楼点点头,艰难地吃起来。
  “你平日里在象姑馆都吃些什么?”
  江尽楼停下筷子,认真地回忆着:
  “鲍鱼、海参、燕窝......”
  李明霄呆住,超!什么千金少爷生活!妈妈,象姑馆还缺人吗!
  但仔细想想也很合理,象姑馆都是达官贵人去的地儿,江尽楼生得如此美艳,若接上客肯定是与花魁一般的存在。
  这样的摇钱树,那鸨母不得可劲儿宠,伺候得细皮嫩肉的才好服侍那群官大爷。


第4章 凡间偶遇主角攻
  李明霄边看江尽楼认真干饭边怀疑人生——朋友们,你们有没有思考过一个问题,有钱人的快乐我们虽然不懂,但这难道能说明他们不快乐吗!啊!
  不!不能!有钱人的快乐我们想都想不到。
  即使脑海里万马奔腾,李明霄依旧关注着小白花的一举一动。
  这才发现江尽楼的动作似乎很不自然。
  孩子的成长必须面面俱到,事事尽心。
  “怎么了?哪里难受吗?”
  “我......我没事儿。”
  江尽楼低着头,脸上泛起红晕,李明霄很了解这种被带回家的孩子,自卑而敏感,不愿麻烦他人。
  “这衣服穿着难受?”
  李明霄,他钢铁直男!但他铁血柔情!
  江尽楼看上去很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李明霄了然,小白花细皮嫩肉的,仙门弟子服都由粗布麻衣制成,难免不习惯。
  难怪原文特意描写原主专门为江尽楼定制冰蚕丝的衣裳,没想到还有这层深意在。
  “好,知道了。”
  李明霄负手起身,准备再御剑去一趟凡间,买几套冰蚕丝的衣裳,顺便买些柴米油盐,老去弟子食堂蹭饭吃也不是个办法,他的孩子是孩子,人家的孩子也是孩子,自家孩子要吃饱饭,人家的孩子自然也不能饿着。
  见李明霄转身出去,江尽楼张了张口,最终又闭上。
  不能穿粗布麻衣的原因还有一条,这一条除了鸨母没人知道——他天生异常敏感,轻微的摩擦就能让他走不动路。
  尽管六年的调/教让他的身体适应了不少,但他依旧比常人敏感得多。
  【凡间】
  李明霄认真比对南疆的大米和北域的粟谷,思考着哪个更有营养些。
  最终在商贩的不断洗脑下,两个都买了下来。
  正感叹着老妈不在身边的日子砍价都变得艰难起来,就听见街边有人大喊:
  “来人,抓贼啊!没错!就是他!给我打!”
  看热闹乃国人刻在骨子里的天性,李明霄仗着自己会飞,足尖轻点便跃到了二楼栏杆上。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被抓住的那个少年估摸十四、五岁年纪,常年的营养不良让他看上去甚至只有十二、三岁。
  哪怕被人团团围住,他也丝毫不胆怯,眸中透露着沉稳隐忍的光。
  这剑眉,这英目。
  乖乖!这不正是背着行囊几经辗转大半年才找到仙山的小可怜顾言叙么!
  尽管在此之前李明霄在心中骂了顾言叙许多次,但骂的毕竟是原文主角攻,并非眼前这个孤军奋战的孩子。
  何况这个时候的主角攻,身上有着一名热血文男主该有的所有优良品质——他坚持不懈!他隐忍宽容!他满怀希望!他胸有大志!
  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评价标准,此时的顾言叙根本就是那二十四个字的完美诠释。
  他身为这本书内唯一拥有穿书金手指的人,他相信自己肩负了升华文章主旨的莫大使命。
  尽管之前他再三告诫自己,为了日后不被主角攻太阳,切记不可节外生枝。
  但如今主角攻正在被社会小喽啰刁难,身为从小受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思想熏陶的二十一世纪新青年,他岂能视而不见!
  更何况,难道主角攻被他帮助这一次就会难以自拔无可救药的爱上他吗?
  显然——很有可能!
  毕竟电脑在穿书文作者手里,为了让宿主成功被主角攻太阳,一眼万年这种情节简直不要太常见好吗!
  那么他是不是该熟视无睹,漠然离去呢?
  显然——也不行!
  穿书文作者会设定这样一个情节——主角攻看到了楼上冷漠的宿主,要么心生恨意,由恨生爱,要么产生征服高岭之花的欲望。
  总之,为了让宿主被太阳,只有读者想不到的,没有作者写不出的。
  莎士比霄曾有言:帮,还是不帮,这是个问题。
  目前身处事关自己会不会太阳这一重要关头,那么他究竟该不该伸出援手呢?
  朋友们我们一起想一想......想!想!想个屁啊!思想道德课白学了是不是?
  怕被老人碰瓷就不去救助老人了吗?怕被小孩儿骗钱就不去帮助小孩儿了吗?
  帮!必须得帮!
  但我们得聪明地帮,在现代,110是个万能求助电话,警察叔叔会出面解决一切问题。
  而在这个超蛋的架空世界,古代警察叔叔——衙役,同样有效。
  不要总是觉得古代社会很黑暗好吗!衙役们也有很多清廉正直的官员!个个都是贪官污吏人类社会早就完蛋啦朋友们!
  李明霄毫不犹豫地转身找来了衙役,在衙役的疏通下,人群立刻散开,几个没事找事的小喽啰被逮捕归案。
  李明霄满意地点点头,今天,正道的光,也撒在了大地上。
  看罢,便功成身退,留下顾言叙茫然地站在原地。
  做尽善事不留名,这就是流传世纪而不衰的雷锋精神。
  又买了些营养丰富的菜,回到云杉崖,李明霄十分愉悦,果然,修改《反派》这本破烂文的重大任务只能由他晋河金牌审核员来。
  相信在中华传统美德的引导下,这个超蛋的世界将变得和谐而美好。
  穿书前他是一名成日窝在五十平米小公寓里吃喝拉撒的打工人,尽管如此,他对生活充满希望,将自己打理得井井有条。
  别的不说,做饭这事儿他在行。
  将食材放下,他觉得还需要让子路去百药山偷些锅碗瓢盆,整个厨房出来。
  药无银天天煮药,这些玩意儿肯定不会少。
  这时候,李明霄木系灵根的体质就发挥了莫大的作用——拆家,修屋,造厨房。
  仙门弟子修至元婴方可辟谷,但辟谷后并非不能食用五谷杂粮,只是一饱口腹之欲后还需服用化食丹。
  日后顾言叙拜入师门,少说也得有一年的炼气期,这段日子伙食可不能紧巴。
  当然,他也不完全是为了江尽楼和顾言叙。
  中华美食博大精深,要他真像仙人一样只喝露水,想都别想!
  别说他不同意,他老妈,他姥姥都不会同意。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国以民为先,民以食为天。
  忙活完,李明霄擦了擦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以昭显自己的成就感——事实上,他只是输出了点灵力,根本无关痛痒。
  接下来,他准备去仙门藏经阁寻几本适合水系灵根修炼的书来。
  虽然他自认很熟悉原文,但小说毕竟是小说,很多细节他也不清楚。
  好在他为了了解修真类小说,特意上网恶补过网文中的那些修仙方法,只要按图索骥,慢慢挑,总能挑出适合江尽楼的功法来。
  心念微动,阖眼睁眼间,他人已经站在了藏经阁前。
  ——修真世界就是好哇!这瞬移的本事放在现代能给他的小电瓶车省多少电!
  为了避免ooc,李明霄始终单手负在身后,面色淡漠如水,缓步踏入藏经阁。
  但翻阅完水系灵根各种经书后,他蚌埠住了。
  好家伙,与其说水系灵根适合做木系灵根的炉鼎,不如说水系灵根就是天生炉鼎!
  这简直是修真世界的O型血,不论哪种灵根,与之双修都能达到修为大增,事半功倍的效果。
  而火系灵根则是修真世界的AB型血,不论与那种灵根双修自己都能修为大增。
  李明霄怒,凭什么!就因为你红吗!
  然而,不同于采阴补阳,阴阳相济的修炼模式,火系灵根与水系灵根相互排斥。
  这才制衡了火系灵根的双修优势,不至于让火系灵根修炼者从水系灵根修炼者身上得到太多的好处从而损伤水系灵根的经脉。
  而纵观整个藏经阁,关于水系灵根的记载大多集中于驻颜术和房事。
  原因其一是水系灵根非常罕见,几乎百年一遇,水系灵根者大多容貌昳丽,并多为女子;其二是水系灵根者天生灵力稀薄,大多手无缚鸡之力,不适于修行。
  炉鼎的修为越强,对主人的帮助越大。
  难怪原主对江尽楼这么痴迷,江尽楼非但是百年一遇的水系灵根,灵力还尤其纯粹磅礴,简直是突破渡劫期直升大乘期的不二之选。
  李明霄满脸黑线地关上所谓的权威经书,继续翻找。
  找了整整一下午才终于从一堆落灰的经书中翻出一本名为《御水诀》的典籍。
  李明霄盘腿认真看了起来。
  由于少有水系灵根且灵力纯粹者,这本典籍几近失传。
  哪怕是在穿书前,李明霄也清楚水乃生命之源。
  作为八大行星中唯一被液态水覆盖的星球,地球同时也是太阳系中唯一能够孕育生命的星球。
  水似最柔,实则最坚,以柔化刚,万法之巅。
  一个具有天赋的水系灵根者,其潜力无法想象,集大成者甚至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引江河之水,搅东海之浪。
  简而言之,就是水系灵根这玩意儿,牛哔,非常牛哔!
  李明霄当机立断,决定认真监督江尽楼修习《御水决》。
  《反派》被九杀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三观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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