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小野一次成功,做了五个小饼,家里四个人分着吃完了,都觉得这饼绝对会很好卖。
田小野也很激动,这几日季家的女人们对他都很好,樊雨花刀子嘴豆腐心,一开始还会觉得委屈,后来发现她就是说得狠,脾气来得快去得快,田小野也就习惯了,常小惠总是温温和和,什么都好说话,是最好相处的,季云朵天真却又懂事,一直帮着干活,也不认生,都是好脾性的人。
他已经完全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了,他是真的很想在季家生活下去,所以暗下决心,一定要勤快着些,努力干活,好好照顾季家人,一定不能被赶出去。
所以这些天除了学做饭,他也主动干了许多活,打扫院子,劈柴挑水,十分有眼力见,让樊雨花很满意,看他的脸色也缓和了不少。
这段时间樊雨花已经逐渐接受了小儿子没后的现实,只想着自己死了之后有人能好好照顾自己儿子就行,眼下看自己媳妇夫郎都是好的,这让她稍微觉得欣慰了些。
七天后,两个灰头土脸的络腮胡大汉下了山,季伯山和季仲远本就长得像,这七日没有剃须,两人都被胡子盖着脸,更是分不出谁是谁。
他们身形疲惫,眼神却是清亮的,此行收获颇丰,车上拉满了猎物,两人身后的背篓也都满了。
车上照例用麻布盖着,等到了家才揭开,一揭开,季家人就惊呼出声,最惹眼的是一头奄奄一息的灰狼,他的腿受伤了,皮毛上带着血,眼睛半闭着,似乎随时会死。
“你们遇到狼了?”樊雨花震惊道,赶忙检查两个儿子有没有受伤。
季仲远笑道:“纯属幸运,我们把狍子的内脏放在了陷阱上,本来想看看能不能引来野猪,没想到却引到了狼。”
确实是撞了大运,一般情况下狼不会往这边走,丁猎户选择落脚地的时候就是看中附近不会有大型猛兽,季仲远这次留了个心眼,把内脏放在了最靠近深林的一处陷阱上,没想到竟然引到了一头狼,估计是落单的孤狼。
除了这头狰狞的狼之外,还有一头受伤的狍子,两只兔子和四只野鸡,季伯山背后的筐里还有腌好的狍子肉,和一支小黄羊的肉,这都是死去的猎物,如果不把肉腌起来就会烂掉,不能吃了。
也亏得是季伯山,一般人还真不一定能背这么重的东西走一路。
季仲远背后的筐里则是些菌子和野菜,都是常见的品种,有几块大的根茎类植物,还是季伯山找到的,这种植物的块根很甜很面,可以和面蒸馒头吃,格外可口。
野菜上面是一小篮子白皮虾,兄弟俩去的第二天就在河里下了笼,捉了不少白皮虾,两人吃了几顿,临走又把刚捉到的全部塞进了小篮子里,带回家给家里人尝尝河鲜。
季仲远把背后的筐放下来,把河虾拿出来,然后从下面取出一个包来递给季云朵。
季云朵欢天喜地的接了过来,打开一看,竟然是一包山枣,山枣又红又大,可见是精心挑选过的,她高兴地叫了一声,就去厨房找碗洗去了。
几个大人笑了她一番,季仲远又从筐里掏出两个柿子来,递给田小野,说:“就熟了两个,你拿去和娘还有嫂子云朵分分。”
田小野一愣,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东西,捧着两个熟透的柿子应了一声,飞快地也跑去洗了,几个人又笑了一番。
樊雨花笑道:“你说的那几样吃的,我们都做出来了,今晚就焖竹筒饭给你们尝尝。”
那自然是好的,不过眼下季仲远和季伯山最需要的还是休息,常小惠烧了热水,让两人痛痛快快洗了个澡,之后就各自回房睡了。
季仲远终于又回到了松软舒适的床上,刚一躺下,他就闻到了浅浅的青草香,心里马上想到是田小野洗了床单晒了被褥,不然不会这么干爽舒适。
屋里有夫郎就是不一样了。
他轻笑一声,就听门轻轻响动,抬起身子一看,田小野捏着半个柿子进来了。
金黄的柿子熟的恰到好处,如蜜般地香甜气息扑鼻而来,更有一点点浓稠的汁水沿着少年的指尖往下缓缓流淌,让那枚白皙的指尖看上去都变得香甜可口起来。
“给你吃。”田小野怯生生地将柿子递给季仲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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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谁不想要个白白嫩嫩温温柔柔乖乖巧巧的枕边人呢-。-
第16章
季仲远的目光在那块柿子上停留了几秒钟,随后摇摇头,躺了回去,道:“我在山上吃过了,你吃吧。”
田小野不肯,说:“娘把两个柿子分成了六块,每个人都有一块。”
季仲远笑笑,这是樊雨花的作风了,她总是在能力所及范围内尽力做到最大的公平,无论是儿子、女儿还是儿媳夫郎,都不偏不倚——虽然有时候是会偏心小儿子一些,但大面上总是公平的。
两个小小的柿子被切成六份,每份大概只有成年男人的一口,完全不能满足,却让每个人都尝到了甜。他喜欢这份甜,也深陷在这家人的温情中无法自拔,于是他伸出手来,接过了那块柿子,一分为二:“说好的一人一块。”
手中的柿子明显是两块连在一起的,田小野把自己的那份也给了他,这是少年第一次笨拙地向他示好,却被送回了半块柿子,于是田小野有些不知所措了,只能接过柿子,默默背过身去吃。
季仲远把自己的那块丢进嘴里,柿子又甜又软,中间还有一个脆脆的核,咬起来咯吱响,他吞下这香甜的一口,闭上眼转头就秒睡了。
田小野微愣,咽下最后一口柿子,擦擦手指,爬上床,轻手轻脚地给季仲远盖上了被子。
酣睡的大胡子看上去有些陌生,但是对自己的好还是一如既往,田小野左右瞧了一会儿,捂住了心口,深呼吸两口气,接着跳下床去收拾季仲远换下的臭衣服去了。
过了一个多时辰,季仲远才悠悠转醒,这一个小觉睡得温暖踏实,浑身放松下来后,身上的酸痛更明显了。
他磨磨蹭蹭地起了床,一伸手,摸到枕边叠地整整齐齐一沓衣服,布料粗糙了些,因此能叠地板板正正,触手干燥温暖,像是刚晒过一般。
他笑笑,穿好衣服下床,一伸脚就踩到了摆放整齐的鞋子……
季仲远挠挠头,心说这算是总统级的享受了,这小夫郎,倒是贴心的很。
这会儿院子里已经不热了,季仲远一推门便看见季伯山已经坐在水盆旁了,常小惠正拿了剃刀给他剃胡子。
七天山林生活,把两人变成了野人,倒不是两人懒得剃胡子,而是之前放在山上的剃须刀在外面用完忘记收回去了,这次上山就生了锈,不能再用了,所以两人只能忍了七天没有刮胡子。
季仲远摸着自己的大胡子和季伯山打招呼,季伯山斜眼看他,对他摆摆手。
季仲远笑着走到院子里,正准备打盆水把自己的胡子也刮了,就见田小野端着水盆从厨房出来,看见自己有些羞怯,小声说道:“你要不要剃胡子?”
季仲远笑道:“正准备去打水,谢谢了。”
他接过水盆,坐在凳子上,想要拿剃刀,可是剃刀却被田小野攥在了手里,看上去并没有给他的打算。
“你要给我剃须?”
“嗯……可……可以吗?”
季仲远垂下眼睫,而后睁开,轻声道:“你来吧。”
一瞬间,田小野的眼睛里放出星星光彩,他小声应了一声,寻了个小凳子坐在季仲远对面,用布巾浸了热水给他轻轻浸润面颊。
而后是轻手轻脚地上了剃刀。
面颊上传来奇异的麻感,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十分舒服的触感,自己剃须的时候可没有这样舒服的感受。
田小野的脸就在咫尺,占据了季仲远整个视野,他目不转睛地瞧着那张小脸,清秀,白皙,带着淡淡的羞红,还有躲躲闪闪的大眼睛。
微风吹过,少年有一丝长发跳到了左眼上,有些刺痒,他便伸出手将那缕头发拂至耳后,继续专心手上动作,可是那缕头发实在不听话,刚安静了一秒钟,又跳了出来,田小野揉揉眼睛,而季仲远则神使鬼差班地伸出了手,触上了那缕细软的发。
微微粗糙的手指捻住那缕头发,沿着少年光洁的额头,滑过细腻柔软的皮肤,落在额角,带起一阵阵热辣的颤栗。
田小野整个人一下子就僵住了。
季仲远怀疑自己睡着时偷了梦里的胭脂,沾满了指尖,不然为何滑过少年的皮肤,竟把他的脸沾染了一片桃红。
秋风已经带凉,二人呼吸之间的狭小空间却仍是炎夏。
鬼知道田小野是怎么硬撑着将这次剃须进行到底的,只是在结束之后匆忙起身倒水时,差点扭了脚。
一旁的季伯山和常小惠完全没有注意到这边的小暧昧,这会儿也刚结束,季伯山转过头来问道:“阿远,你看我留胡子好不好?”
季仲远转头,便看见季伯山在唇上留了一小缕胡子,看上去深沉老道极了,像极了中年男人。
季仲远乐了,笑道:“哥你还是快剃了吧,像个小老头似的。”
季伯山郁闷地摸着胡子道:“我觉得挺好看的呀。”
“好看好看,是四十岁的美男子。”季仲远打趣道。
常小惠在一旁听了,噗嗤笑出声来,说道:“我就说不好看吧。”
季仲山无奈,只好又让常小惠把那撇胡子剃了去。
院子里的小插曲搞得家里欢声笑语,季仲远懒洋洋地缩进院子里的椅子中,抬头看天上飘过的云……
有些不太白呀!
他喊季伯山:“哥,天看上去不太好了,咱们早些动身吧。”
季伯山洗了把脸,也抬头看看天,点点头道:“今晚该是会有雨,咱们早去早回。”
两人这是要去镇上卖掉那一车猎物,有些猎物已经不太精神了,要趁着还活着赶紧卖掉,死了可卖不上好价钱。
常小惠倒了水说:“娘在锅里给你们留了饭,先吃了再去呗。”
季仲远摇摇头:“还是早点去吧,回来别赶上雨了。”
季伯山也赞同,又问道:“娘和云朵去哪儿了?”
常小惠道:“说是去了孟婶子那。”
“等回来你们和娘说一声,我俩去镇上了。”
“行吧。”
常小惠帮着装车,田小野在厨房探出脑袋,犹豫了一会儿,端着两个杂面馒头出来,说:“你们拿了路上吃。”
季仲远看着眼前怯怯的少年,无声笑笑,拿起一个馒头道谢。
常小惠在一旁捂嘴笑,田小野只把头垂得更低。
到了镇上,天阴沉地更厉害了,两兄弟来不及摆摊,直奔汇缘酒家,卖掉了兔子和鸡,又卖了些菌子给他们,之后又转去了另一个酒家,卖掉了狍子,最后转了一圈,只剩下那头狼,两人拉着在镇上转了一圈,也没人要那头狼。
这可是最值钱的猎物,季仲远颇为犯愁,倒不是这东西不好,而是小镇购买力有限,这贵重的皮毛销不出去。
“要不,咱们去县城看看?”季仲远大着胆子问。
季伯山摇摇头:“太远了,去县城得走上一天呢。”
于是两兄弟又开始犯愁,拉着那头狼在镇上又转了好几圈,正准备无功而返时一个路过的皮货商拯救了他们。
这贩子是从别处前往县城的,正好路过,见着这么一头半死不活的狼,很是惊喜,便花了十两银子买了下来,季伯山挺高兴的,季仲远却觉得亏了,但是要是不卖就砸手里了,这东西在他们手里可是一文不值,于是只能成交。
两人卖完了东西,就去杂货铺子买了些调味料,有八角、陈皮、香叶、糖块和大酱,调味料不太费钱,就是糖块比较贵,这是一种本地粗制的糖,比不上白糖的甜美,但是比饴糖要清爽也要更甜些,竹筒饭、小糖饼和肉夹馍的肉馅里都可以用得上,虽然贵了点,但是都算在成本价里也不会赔。
之前樊雨花提起来要做些冬衣来着,但是她没有买到便宜又好的布料,这会儿两兄弟经过樊雨花常做活的绣庄,却发现门口摆了些布匹,许多人围着在挑,上前一看便有人招呼着说绣庄要搬走了,这会儿布料都便宜处理了。
这家绣庄主要是卖刺绣产品的,布料是他们批量入的原材料,进货价就比较便宜,季伯山问了价格,确实比布庄的便宜两成,两人就决定买些回去。
做原料的布料都是好棉布,细棉布多,粗棉布少,不过这粗棉布也比季家原本用的要更软些,两人合计了一下,就决定买便宜的粗棉布。
粗棉布只剩下四匹,一匹米白色,一匹深蓝色,一匹浅褐色还有一匹暗粉色。这几种颜色都不鲜亮,镇上少有人买,倒是有几个村里人在挑选,季仲远觉得眼熟,但不是本村的,应该是在其他村子见过。
米白色布料容易脏,不适合穿着干活,首先排除,两人扯了浅褐色的和蓝色的,这是给自己穿的,又扯了暗粉色,季伯山自己出的钱,这是给常小惠的,在村里穿粉色太扎眼,这个粉有些暗,穿着显干净,又低调,樊雨花是不会穿这样的颜色的,两人估摸着她的喜好,也给她扯了浅褐色。
但是季云朵和田小野的就不太好挑,季仲远对老板喊道:“老板,这粗布有没有适合小丫头和小双儿的?”
老板跑过来道:“多大的丫头和小双儿?”
季仲远比量了个身高,老板见了笑道:“你们是来得巧,上午有两匹布卖得最好,就剩下两小块了,不太适合做成人衣服,再没人问了,我就收起来了,给你们倒是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