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越重生]——BY:郎总
郎总  发于:2022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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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顾几乎脱口而出,“花钱就能进能出的学校。”
  唐软那边彻底不说话了。
  沈顾微停止手中的钢笔,抬启眼帘。
  唐软沐浴在阳光底下,整个人红扑扑的,许是被憋得气闷,卷翘的长睫毛一直在拼命跳跃,他的脖子又长又白,穿的宽松毛衫完美地露出他的优点,低垂的后颈宛如珍珠串子一直延伸进毛衣衣领深处,细细的汗毛渗出些带着蜜蜡的热香。
  沈顾有点口干,甚至气紧,伸出二指勾了勾衬衫衣领的宽度,还是透不过气,索性解开最上层的纽扣。
  “我......”
  其实他没有解释的必要,实事求是的认定自己说的没错。
  电话铃蓦然响起,打破一层无形中尴尬的气氛。
  沈顾决定转移注意力,结果看到来电显示的名字。
  眼神迸出暗光。
  唐凌。
  对唐软冷冷道,“你出去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文文稍微埋了一个脑洞在里面,会缓缓解开,还是要提前打个招呼,不然太突然怕吓到大家,哈哈哈。


第 12 章
  沈顾很优秀,但也极像块顽石。
  他对自己的人生规划分外明确,早日接手父亲的公司,与商业联姻的对象组建幸福家庭,成为天城第一。
  对于结婚对象的部分,沈顾理智的近乎残忍,即使沈冲从未规定过儿子将来与什么样的人结合更利于生意,沈顾的盘算是只要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再聪慧一些即可。
  唐凌的出现,是沈顾始料未及的,会喜欢上唐凌也是人之常情,毕竟他那般可爱活泼又思维敏捷,还是个商业联姻的最佳人选。
  于是沈顾喜欢了他,也确实在众目睽睽下暴露出追求唐凌的举动。
  正如沈顾对唐凌的评价,唐凌真的是聪明极了,在沈顾面前一直很收敛自己的缺陷,将男人最喜欢的乖巧伶俐展现到了极致。
  唐凌说,顾哥,我好像挺喜欢你的。
  呵。
  沈顾竟然轻信了,甚至在唐凌发出一起去国外留学的邀约时,更加肯定唐凌对自己是不一样的。
  直到他推开那扇门,看见两具身躯交缠在阳台上,还是在他沈家的宴会,他沈顾的地盘上,像两条野狗一般毫无廉耻的交.媾。
  沈顾后悔了。
  他后悔自己听见喘.息为什么不快速离开?他后悔自己为什么忍不住极大的愤怒要进门质问?
  他应该把唐凌推下去.......
  不,他不能犯法。
  若说推的方式有千千万万,另一个人生不如死的手段远远要比叫他死更痛快。
  深渊,那才是贱人们该去的地方。
  于是他抬头看见唐软。
  猛地一看略微,但在仇火焚烧中十分像某个玩弄人心的恶徒。
  于是沈顾又道,“出去!”
  不知沈顾哪里来的火气,瞪向唐软的眼神像要鲨人,软软不敢忤逆他的意志,蹑手蹑脚走出书房。
  沈顾极快地接通电话,厚沉的嗓音宛如大提琴发出的低音,自然亲切道,“小凌,你终于肯给我打电话了?”
  保持许久的沉默,唐凌那边开口道,“顾哥,你身体好些了吗?我挺担心你的。”
  沈顾的手一把摁紧书桌边缘,手背青筋暴起,“我很好,不必太挂心,对了,在那边留学还适应吗?真心抱歉,当时你邀请我一起去的,可是我选择了留下。”
  留下。
  留下。
  唐凌被发现丑事的第一句便是:沈顾,你根本没有心,你如果真愿爱我,应该服从我的要求,可惜你太无趣了。
  呵。
  沈顾冷想,那上了你的厉学一定足够爱你。
  唐凌给沈顾打电话其实只是想验证,有人在厉学的生日宴中见到沈顾,还拍照为证,但是两人从始至终未有口角发生,沈顾不是去找茬的。
  似乎......沈顾从三楼被推下去,成为植物人的那段时间失忆了也犹未可知。
  都怪厉学。
  当时他哭着问厉学该怎么办。
  厉学只冷冷说,反正我又不会坐牢。
  厉学就是个人渣。
  唐凌咬牙诅咒。
  沈顾似乎还是那么骄矜冷慢,唯独对他说话温柔脉脉。
  唐凌高高吊起的心脏,似乎降落一半,朝沈顾甜起嗓音,“虽然很可惜,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我会好好在这边完成学业,顾哥你也要努力哦。”
  沈顾压掉电话,背后的衬衫已经被汗液浸湿一片,复仇的旺火一直舔舐他作痛的膝盖,整个人都似笼罩进漫漫黑幕之中。
  上学?
  沈顾的手终于紧握成拳。
  我要让你无学可上。
  .
  吃饭的时候沈顾明显心不在焉,手捏筷子往菜盘中间夹。
  沈冲的筷子也伸出去。
  父子二人的筷子落在一处。
  沈冲赞道,“最近家里换厨师了?做的小炒口感细腻,不咸不淡,味道不错。”
  沈顾知道父亲是借用另外一种方式帮他提神,换了精神,也夸口,“我也很喜欢。”
  唐软娇羞得低下头,对沈夫人悄然摇摇头。
  妈妈肯定是想说出我来,万一沈顾知道最近的饭菜都是我特别准备的,他一定会连桌子掀翻。
  越推测越觉得正是如此,低头闷吃。
  沈冲借题发挥,把手中筷子放下,双手交叠,朝全家人道,“难得今天其乐融融,我也说几句。软软是咱们沈家的男妻,嫁进来也有三个多月,我生意上年底忙碌,一直忽视了他,真不应该。”
  从桌面下取出一张金卡递在唐软面前,“小顾如今的身体逐渐康复,你也没必要天天守在家里,下午去买些时髦的衣服,若是想买辆自己喜欢的车,叫司机过几日帮你提车去就行了。”
  沈夫人怕唐软肯定会推辞,帮助丈夫道,“天气冷了,我早觉得软软要备过冬的衣服,再说春天转瞬就到,春季主打的男装也有好些设计可爱的。”
  说到可爱二字,沈夫人的兴趣盎然。
  “软软这孩子生的白白嫩嫩,特别适合暖色系搭配,纯色系更好显得水嫩。”
  摩拳擦掌,简直把唐软当女孩子似的想往公主级别里装扮,朝闷不吭声的沈顾建议。
  “你也该出门透透气,任务交给你了,下午陪软软去商场购物。”
  沈顾冷面,“没空。”
  吃饭的姿态端得平稳,全然不管所有人面色一变的尴尬。
  好说歹说,唐软收起金卡,沈夫人下午要参加阔太太们的插花教程培训,没办法陪他出门。
  午膳后,沈顾安然坐在舒适的躺椅间看手中平板,为了能让儿子多晒太阳,不至于皮肤阴白通透,夫妻二人特意把宅子打通,改造成别馆,安装十几扇落地窗,引充沛的光芒进屋,驱散阴暗。
  唐软主动去找沈顾解释,两只手递上金卡,“我......我也不需要钱,衣服......也够穿的......钱都给你花......”
  沈顾的眼神分毫不移,认真端详平板电脑的页面,既不理睬也不反应,半晌道,“拿走。”
  冰冷的语调欺人太甚,吓得唐软不敢再打扰他看书,揣好金卡偷摸地溜走。
  不过半小时的时间,沈宅进来一位打扮异常时髦的男生,虽说是冬日时光,那个男生仿若一缕朝阳,自带喜气洋洋的的色调,照亮了屋子的暗沉。
  “我叫米克,是来接沈小夫人的。”
  唐软自己接待客人,分外狐疑,“我不认识你呀。”
  真是好巧。
  米克一瞧面前水灵灵的男孩儿,竟是沈宅的小夫人,喜笑颜开道,“麦芒掉进针眼里——凑巧了,小夫人收拾好了吗?咱们快出发吧。”
  与唐软软萌的个性相反,对方简直是活泼开朗得过头,似乎还画了淡妆,眉毛修得精细,还用紫色眼影膏把睫毛刷得根根分明。
  不等唐软问一个去哪里的问题。
  米克已经扯来羽绒服把唐软包裹得严严实实,一边解释,“沈少爷一个小时前点了我的业务,由我陪您这位大金主去购物。”
  米克的职业是天城最近流行的时尚陪购,专门选取一些年轻貌美的男孩女生花时间陪人购物,所服务的对象针对有钱的寂寞阔太,以专业眼光协助太太们买到合心的时尚奢品。
  唐软被米克强行拉到奢侈品广场,两人花了整整一下午时光,疯狂转了十几家店,反正有保镖跟着,眨眼几十个衣服袋子便把保镖强壮的身躯掩埋一半。
  唐软一辈子的运动量都在今天耗尽,实在走不动,懒洋洋地赖在供VIP贵客的皮椅中,连手指都累得无法蜷缩。
  米克帮他倒一杯果汁解渴。
  若是平常的顾客,米克多少会绷着点,今天的顾客软绵绵的又没有架子,简直就是愉快花钱的小伙伴,随性的个性逐渐疯魔。
  唐软摇摇手,“不行,我已经彻底动不了了。”
  米克才放过他,阳光灿烂道,“小夫人真好命,老公帮你提前选好品牌款式,要不然今天晚上咱们都回不去。”
  “老公?”
  米克满眼羡慕道,“就是你的丈夫沈少爷呀!他在指名上留言给我,指定了款式和品牌免得你太累,瞧你老公对你多贴心呀。”小拳拳打在唐软的肩膀。
  唐软的面色顿时红润无比。
  米克觉得他有满血复活的迹象,连忙催促,“不能光买外套,内裤也得买全新的才行。”
  内裤属于私人物品。
  唐软拒绝,“那个我自己买。”
  小夫人的品味米克已经领教过了,基本等于没有品味。
  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打扰他疯狂想看别人变美的欲.望,否决,“恕我直言,小夫人穿的海绵宝宝款内裤实属垃圾。”
  他也不是故意看见的,只是无意间瞄见了一丝丝。
  唐软已经结巴起来,“我......我要投诉......”
  娇软的威胁完全没有威力。
  米克眨巴卡姿兰大眼睛,“你害羞什么劲儿啊,咱俩身体构造一模一样,我还能从你身上瞄走两块肉不成?”
  唐软被他说得又气又笑,脸红脑热,打死也不要去买什么情.趣内.裤。
  米克扯住躲藏的手臂,拉到眼前讲,“你这小孩儿真笨,男人为什么送衣服给你,不就是为了一件一件把衣服再脱掉啊?”
  .
  唐软特意给公公婆婆买了礼物,朝两人道谢后,又腼腆地笑着,去给沈顾送谢。
  他看沈顾最近膝盖隐痛时常蹙眉,镇痛剂服用过量对肝肾不好,绕路去了医药店,买了一对儿药草热敷包,用好看的蜀绣包裹着,大气又不失实用性。
  沈顾已经洗完澡,准备早点睡了,唐软穿着香奈儿男款阔领毛衫进门,两个金红秀线的药敷包早被热透,散发出阵阵药香,被他宝贝似的捧着。
  沈顾一直认为唐软的脖子最美,白滑如玉,微露出两块性感的锁骨最佳,赏心悦目。
  也便没有拒绝唐软手中的药包。
  唐软半跪在他床前,微掀开丝被,轻递入药包放置在沈顾痛感最明显的膝盖间,生怕弄痛丈夫,他的动作缓慢而柔和,全然不似平常的笨拙,眼神乖顺且润亮。
  仿佛眼中只有自己。
  沈顾微看直了眼。
  与唐软意外转来的视线相接。
  沈顾自然而然地移开,也不说谢,一股股暖流从膝盖间滑来,令他的肢体在开不见的位置逐渐舒畅。
  唐软红了耳垂,他若是道谢,一定会挨骂,抿嘴问,“我的衣服好看吗?”
  室灯姜黄色的光晕包拢着他,唐软的眼底含水,一漾一漾得撩人心尖。
  沈顾冷漠依旧,“给我,我是不会穿的。”
  唐软起身,话也没有要走。
  沈顾不疾不徐道,“......我穿着又不好看。”
  像是发现什么新大陆,伸手探进唐软宽松的毛衫,沿着一截细腰滑行至腰窝。
  四肢血液不甚通畅,他的指尖沾满冰凉,如同两条冷腻十足的小蛇,攀爬向唐软的腰肢,冰得骇人,点在肌理间酥麻得起电。
  刚才唐软起身,毛衫微微翻卷,他的低腰裤滑下去一小截,软款的细腰露出一段淡粉蕾丝带,横在香软的腰间如同一抹艳痕。
  沈顾扯住松紧再松手。
  啪得打在唐软逐渐滚烫的身躯,惊扰得眼底水汽凌乱。
  “这是什么?”


第 13 章
  沈顾似乎没有停手的意思。
  只用一成力气,羞恼交加的人乖顺趴进他的怀里,而他的指尖自然不会闲着,半揶揄半勾扯,以食指撩拨那根缀满蕾丝小花苞的细带子。
  直到唐软苏得像一滩铺满桃花细粉的黏糕。
  他的名字起得恰好,又甜又软。
  唐软始终不敢反抗他,双手紧紧攀在丈夫的双肩,头埋得极深,绒软如鸭儿雏毛的发丝贴着沈顾棱角分明的面颊。
  即使在小甜番里做了更多没羞没臊的事情,唐软已经许久没让沈顾近身碰触过自己。
  他对他来说,像冰,像石,像规定人不可靠近的戒规。
  殊不知。
  沈顾还是那个沈顾。
  满怀清冷的禁欲,深不抵唇的笑意,连带他的身躯也未曾改变,或许单薄的肌肉尚存些病态的乏力,五年后每一块都尽显优质雄性的血脉喷张与强硬的力量。
  唯有眼睛是永恒不变的。
  唐软生怕压着他,心理又想依赖他,微抬起额头,任沈顾的下颌滑过自己洁白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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