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宫写小说 金推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今夜无风
今夜无风  发于:2021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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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此事如何解决的,我并不知晓,我的身体……不说也罢。”他叹了口气又补充道,“我也是前几年他名气传至京中时,我偶然听闻,才知晓他拜入了唐公门下。”
  周承爻除了吃穿用度都是皇子王侯级别的,身体原因让他没法有精力放在病以外的事情上,之所以会知道这件事情,还是因为实在闹得太大。
  摊上了什么周承爻没有具体说明,周承弋也无从猜测,能有什么事情在过去了这么多年后,叫朝臣们依旧悚然。
  总不会是谋反吧?
  那青年瞧着也才二十余岁,离而立之年远着呢,十多年前能写诗作赋骂骂人,但再牛x也搞不到谋反的层面吧。而且听他的檄文,这明显是个非常爱国的进步人士。
  听他哥的话,不像是自己犯了错,更像是被人连累了。
  可为什么房丞相没事呢?
  周承弋想不通,不过也没那么多时间给他想。
  他们要在祭天大典开始前,把那繁复隆重的衣服换好。
  被他们讨论的房观彦,此时也换了一身衣服,正打算低调的下山回家。
  唐鹤年吹胡子瞪眼的看着他,很是不满,“突然说要来,露了个面又说要走,你倒是来去自由潇洒!”
  “不然如何?”玉白的手指不紧不慢的将玉佩红穗理好,房观彦语气平淡的陈述事实,“我身份那般敏感,留在这里平白受人猜忌。既然已经见到了偶像,自当离去才是。”
  “偶像……是何意?”唐鹤年疑惑问道。
  房观彦这些词汇都是从止戈先生的信件中学的,“便是心中崇拜之人。”
  唐鹤年奇了:“竟还有能让你崇拜之人?是谁?”
  不怪唐鹤年这般惊讶,实在是这世间少有能同房观彦相较之人,他少年时期取得的成就就足够叫天下大半文人无颜。
  房观彦虽然面上温和淡然,实则内心桀骜难驯,要不然这么多年,也只有符谦、裴炚、骆异三个好友。他们几人性情秉性皆相差甚远,唯一的共同点便是都是年纪轻轻就在各自领域都攀上顶尖。
  能让房观彦说出“崇拜”二字,可以想见又是一位惊才绝艳之辈。
  “谁家的小二郎快说与为师听听!”唐鹤年想要收徒的心思蠢蠢欲动。
  然而房观彦并不回答,他将玉佩重新系好,轻笑一声缓缓吐出一句,“师父想知道便自己翻书找吧。”
  唐鹤年当即“嚯”了一声,又不放弃,忽悠道,“为师瞧这天色恐要下雨,你还是留下吃了晚饭再走罢。”
  “不了,徒儿还要回去看书,先告辞了。”房观彦脚步平稳又匆匆的离去。
  房观彦倒是没骗唐鹤年,他是真的要回去看书。
  先前淳庄太后的葬礼,和亲王又病了,直到昨日夜半才有人将偷生卷下半部分的稿子送去符府。
  房观彦和止戈断联已经大半月,祭天大典定下后便策划着去见一面,他特意好好拾掇了一番,一大早就迫不及待动身往璋台山去面见师父,结果人都到山脚下了才得知此事。
  符谦叫人带话,说是杂志第四期偷生卷刚上刊,他在长安书坊坐镇,回府已经三更天,他一拿到稿子就困得昏睡了,醒来就叫人来通知他。
  房观彦很干脆的选定了先看真人。更新可以往后稍稍,真人却是难得一见。
  而现在人见完了,自然就该赶紧回去看更新了。
  房观彦下山直奔符府,都不用管家带领就轻车熟路的往后院而去,人还没到就听着里头激烈的争吵。
  “我看这戚风不是妖,王民才是妖,所以村民们才讨厌他,不愿意他出现。”裴炚浑厚的大嗓门嚷嚷的都惊了横跨半个院子外的塘中锦鲤。
  “呆子!”这自然是骆异,他道,“依你所说,村民们更该怕他才是,又怎么会只是讨厌他而不驱逐他?戚风非人这一点无可争议。”
  裴炚不服,“那你来说说,云梦狐为什么不除戚风?”
  “正是不知道才要讨论。”
  “呵!你既然不知道,又为什么说我的是错?”
  “这显而易见!云梦狐说的是‘对你二人动手累我业果’,也就是两个人都不能动!”骆异道,“我觉着戚风或许不是妖,而是心魔。”
  裴炚呵呵,“一个人总要有原因才能生出心魔吧?而且哪个心魔这么友善,还要管这王民死不死?”
  两人争锋相对,谁也说服不了谁。
  符谦拦在中间苦不堪言,他想发表意见也没人听,还要提防这两人一言不合就动手,看到房观彦仿若看到救星般,眼睛登时就亮了。
  “子固你可算来了!”
  符谦人喜悦之际刚站起来,就被骆异借力起身的手按坐回去,“子固,你来的正好,这呆子非拧着不肯认错,你且来评断评断!”
  “哼!错的绝对是你。”裴炚心里其实有些发虚,面上却还是一派据理力争。
  偷生卷后半部分那一沓厚实的稿子直接送到房观彦手里。
  房观彦也二话不说坐下就看起来。
  上回说到王民想死却被戚风拦住说了一句十分怪异的话,王民却以此相逼叫他返还身体,戚风沉默许久竟然点头答应了。
  然而无论戚风如何帮忙,只要王民一出现,村民们就退避三舍。
  “怎么出来的是你?滚开!”
  “还是等戚风回来了我再来吧。”他们说着皆如此类的话。
  王民在这种情况下,都忍不住怀疑自己才是那个占据别人身体的妖怪,戚风还说他并不是主动想要出现的,而且王民是害他重伤的罪魁祸首,但他不能杀王民,因为王民死他也会死。
  王民想让云梦狐挑一个人动手,云梦狐却拒绝了,但提出可以送他们一场梦,让王民在梦中多学习戚风,出来后可以不那么被人讨厌。
  房观彦看完之后语出惊人,“王民和戚风是一个人。”
  “你们可知道失心疯?”


第19章 评价
  “失心疯在民间又被称作疯病,在《世语新说》中有过记载,其症状便是突然性情大变,语出惊人,形态若癫狂,故而得名。”
  房观彦停顿须臾,在其他人恍然大悟之时又突然话头一转,“但失心疯一词其实过于笼统,疯症也是各有不同。吾师曾言,有一病症与其极为相似,患病者喜好擅长性格都会突变,甚至还会连名字都不一样,仿若有两个人共居一身,却并不一定发癫,往往都是在经历过不好之事后。”
  “有通阴阳五行之人称之借尸还魂,故而以种种手段妄以祛除邪魔。吾师不以为然,唤其离魂症。”
  “离魂症我知道!”骆异一听这个就来劲了,他合掌道,“我昨年初入书坊做编纂时,曾有幸拜读过常仙人的文章便有提到这离魂症。”
  春秋战国时百家争鸣,便有集百家思想博采众议的杂家,常仙人便是一位杂家学派大成之人,终其一生学孔圣人周游各国,于永成三十年病故于长安。
  符谦接手书坊之初,花了大价钱收录了常仙人所有墨笔,甚至可以说是镇店之宝。
  裴炚瞪大了眼,满脸疑惑道,“离魂症不是话本里的吗?难道天下还真有借尸还魂?”
  众人都摇了摇头。
  符谦见气氛突然沉寂,便出言笑道,“若天下真有离魂之症,我怕是一个便要猜此作作者了。”
  他说着指了指偷生卷稿子锋锐难挡的字,“你瞧,止戈公此字风格独创,细瘦锋锐如刻刀凿划而出,即便只是字形在外,也叫人过目难忘,与他当初之字那称得上南辕北辙了。”
  “倒真像是两个人写的。”符谦道。
  众人:“……”
  气氛在凝滞片刻后,逐渐倾向诡异起来,骆异和裴炚这两素来不对付的人,这会儿倒是默契的同时后撤了一步。
  仿若讲鬼故事的人话音未落就见了鬼。
  “……”房观彦不信,却在两人陡然避之不及的动作下也莫名觉得手里的稿子突然烫手了起来。
  符谦觉得不妙,赶紧澄清,“我玩笑的!”
  “我不信!除非你证明!”骆异和裴炚二人都是不偏信鬼神但都敬鬼神的,又因为被耍弄,故意为难道。
  符谦无奈,“我连他面都见不着,怎么给你证明。”
  正吵闹着,一直低头默默看着稿子的房观彦开口,“虽然字形有些许出入,但细节却并未改变,不必自己吓自己。”
  包括符谦在内的众人重点却是:“你管这叫有些许出入?”
  这明明是毫不相关。
  听懂了话外之意的房观彦:“……”
  周承弋万万没想到,先是因为自己字丑而光速掉马,现在又因为字好看了差点连底裤都被扒掉。如果他知道,他估计已经连夜扛着天鹅兄打飞的跑路了。
  而他此时,正在山间凉亭里,同女主相对而坐默默无言,而女主沈娉正拿着新一期的《长安》杂志,正拧着眉看着他的作品。
  事情怎么会这样呢,得往回倒一点。
  繁文缛节的祭天大典结束后,皇帝就将朝臣们叫到一处去处理政务去了,而周承爻自然是同闵妃母子两个去培养亲情去了。
  落单的周承弋吃了饭出来散步,他走的有些累了,打算找个地方休息,就来了这个凉亭,亭子中间的石桌上放了一把古琴,还有些其他的东西,瞧着应当是主人暂时离开了。
  他屁股都还没坐热,主人就返回来了,好巧不巧正是沈娉。
  周承弋其实在今日见到沈娉开始,就在想原主被算计至死的仇到底要不要报。
  原主虽然死的颇有些憋屈,但其实并无多大怨气,最起码周承弋是没有感觉到的。
  ——除了在初见周承爻的时候,属于原主的情绪突然翻涌剧烈,其后无论是见到谁都平静至极。
  对于自己的失败和死亡,原主表现的十分坦然,或者对顶着太子头衔兢兢战战生怕行差踏错的他来说,这反而是一种解放。
  周承弋本来便是一个局外人,也从未想过再次入局,对沈娉没什么实感,也不知道是否应该横插一手。
  他无比清楚这是个真实的世界,对女主光环这种东西也颇为不以为然。
  但目前来说,他处境不尴不尬,前几天才被皇帝借机叫去敲打了一番,若是要做什么,现在也不是时候。
  这么想着,周承弋就暂时先将事情放下。
  “见过殿下。”沈娉看到他也是顿了顿,随后泰然自若的行了礼,怡怡然坐到石桌旁。
  周承弋这才发现她手中竟然拿了一本书,简单绘了两笔水墨的封面或大或小的写了好些字,集体簇拥着“浮生恐迟暮,游夜梦长安”这飘然雅致,颇有仙风的十个字。
  ——这封面的精彩提要,自然是符谦为了更好的卖书而琢磨出来的。
  比子固先生说的时间还要快,杂志刚出第二期,京城脚下就争先恐后冒出许多跟风的,甚至有不要脸的连封面都挪用过去,就改了封面诗句。
  这年头活字印刷并不是谁都能用,抄书这个行业很是发达,别说什么版权法了,古人连版权是什么都不知道,唯一能被作者掌握且垄断的,只有句读。
  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放到如今便是一千个夫子能有一千个断句。
  “口口相传”“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种种教学方式妨碍了文化的传播,但却无形之中抬高了文人的重要性。
  这也是为什么周承弋推行标点符号,会被以宋绪文老先生为首的文人抵制,认为是数典忘祖。
  经过前期的试水,这一期的封面已经很好的掌握了度,除了还没有彩印,封面图也比较潦草外,已经有了现代小说刊物的雏形。
  在封页的最右侧,还用隶书标注了第四期,盖了个“卯”字红章,据说集齐十二天干红章,买新一期的杂志可以只支付七成的价格。
  这不就是类似于积分打折促进消费的手段吗!
  周承弋看到的时候都惊呆了,又忍不住感慨:
  果然不管哪个时代都是有马x或是马xx的。
  符谦真不愧是一代奸商,一旦把时代的局限给他扒拉开一个小口子,他就能展现出超前的思维方式,赚钱的小点子一个一个的往外冒。
  周承弋思维发散的时候,就见沈娉看了看封面,似乎是找到了自己感兴趣的,优雅而快速的翻开书。周承弋没有刻意去数页数,但架不住他的文是第一个,根本不需要数啊!
  于是,就有了现在的场景。
  沈娉看的很快,但看完之后却并没有往后翻,反而是翻回去重新看起来,应该是在找伏笔。
  他貌似记得原著中,沈娉也是京中数一数二的才女,如若不然也不可能以区区太师庶女的身份嫁给五皇子做侧妃了。
  要不……问问观后感?
  周承弋已经有很久没拿到读者来信了,又恰逢新卷刊登,终究是没忍住。
  他咳嗽了一声试探开口,“你是在看止戈的《狐梦》?”
  沈娉顿住抬眼,矜持颔首,“殿下也看过?”
  “只是听说过。”周承弋随口敷衍,问起自己最关心的问题,“你觉得他写的如何?”
  “文笔尚可,胜在新颖。”沈娉几乎是没有犹豫的给出八字评价,停顿了一下又接着道,“他上篇文受许多人推崇,究其根本还是因为风格令人耳目一新,其故事内容还不如白衣书生的《十三娘》来的讨喜,不过二流,我并不喜欢。”
  周承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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