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他可不是一只本能至上的兔子,而是一只有演技的兔子。
他瑟瑟发抖地东嗅嗅西嗅嗅,仿佛不明白主人为什么要抛下自己,一副受了极大委屈的样子。终于他状似无意地靠近了王爷两步,总算是嗅到了王爷的熟悉气息,当下认准了方向,迈着小腿就朝王爷奔去。
晏非薄心中既欣慰又感动,他不是不知道皇兄在蔬果干中做了手脚,可晏小兔却能对抗住直觉与本能,忍着对那食物的不喜,也要到他这里来。
他暗叹,到底没白疼这小东西一场。心中却是已经决定,在晏乖乖冲上来的瞬间,把手掌心中的蔬果干捏碎丢掉。
然而晏乖乖动作比他还快,看也不看那些蔬果干一眼,径直奔到他的怀中,朝他衣摆处钻了进去。
看来样子竟是被吓得狠了,连食物都不顾不上吃,只想找主人寻求安慰。
晏非薄感受着怀中与自己肌肤紧贴的、温热的小小一团,一颗心终于落回实处,他站起来,生怕压着了晏乖乖。
谢锦砚躲在晏非薄的衣裳底下,感受着对方结实有力的腹部,有点好奇的用爪子摸了摸,咦,还以为王爷是个宅男,想不到真人不露相,竟然还有腹肌这种东西。
晏非薄朝皇帝露出一个真心实意的笑容:“还望皇兄恕罪,臣弟早就说过,臣弟这兔子胆小怕生还认人,除了臣弟谁都不要抱,便是一直照顾他的管家李全贵,也从未摸到过它一根毛。若是皇兄对兔子感兴趣,臣弟这便踏访四方,替皇兄搜罗一只比我这只还要乖巧的兔子。”
事实上,哪里是谢锦砚胆小怕生,分明是晏非薄除了自己根本不让别人抱谢锦砚,每次命令下人去找不知溜到哪里去的兔子,都要在命令后面加一句“找到了也别靠近,就远远等着,更不许摸他。”
连管家想帮着喂食,他也最多只让管家把食物放到碗里,晏乖乖自己来吃,不让管家像他那样,抱着小兔喂食。某次小兔差点撞到树,被下人抱了一下,晏非薄甚至大动干戈地调/教了小兔一番。如此久而久之,整个王府就都知道,小主子只有王爷一个人能碰了。
皇帝那胸有成竹的笑容消失了,他本以为自己设了一个万分周全的局,那兔子但凡嗅觉正常,都会选择他这一方,就算万一它对主人忠诚至极,不肯吃沾了陌生气息的食物,只吃七弟掌心的蔬果,那蔬果中毒性剧烈,只吃一口便可顷刻间要了兔子的命,如此一来,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没想到这兔子竟是误打误撞,破了这样精妙的局,只顾着钻回主人的怀里,对他们手掌里的食物不屑一顾。
这下他也不可能掀开七弟的衣裳把兔子捞出来,再比过一场。这局,竟是晏非薄胜了。
皇帝并不满意,但面上仍是一副兄友弟恭的样子,哈哈一笑,似乎毫无芥蒂:“可如今,这天底下还能有哪只兔子,能得到皇帝亲自赐姓的荣耀?七弟这样有福气,倒让皇兄羡慕的紧啊。”
晏非薄不动声色的挡了回去:“皇兄若是喜欢,别说一只兔子,就是全天下的动物都能赐‘晏’姓,皇兄身具龙脉之气,乃九五至尊,才是天底下最有福气的人。”
两人又客套了半天,皇帝终于带着一群跟班离开了。
谢锦砚从他怀里钻出来,黑亮灵动的双目滴溜溜瞅着他,哪里还有刚刚作出的那副害怕发抖的样子?
晏非薄看着自家古灵精怪的小兔,心中甚是欢喜,沉沉低笑声自口中溢出,托着晏乖乖的屁股把他抱起来,喜不自胜地在他毛茸茸的脸上啵了一口。
第28章 小兔子晏乖乖(11)
早上那场风波似乎已经过去,但谢锦砚直觉这事情还没有完,虽然他不知道皇帝到底是为什么,突然想要对付他这只看起来没有任何危害的小兔子,但那场游戏皇帝没有赢,作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君主,肯定不会就此作罢。
谢锦砚料定皇帝还有后招,却没有料到后招来的如此迅猛。
当天夜里,谢锦砚不过是从王爷的床上溜下来,出门去嘘嘘,转眼就被一只大手捉住了。
这只大手的主人轻功了得,行动悄无声息,连听觉十分灵敏的谢锦砚都没有察觉到他的到来,被抓住之后,谢锦砚下意识就想喊,兔子通常情况下不喜欢发出声音,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不会叫。
来捉谢锦砚的黑衣死士,显然也考虑到了这一层,捉住谢锦砚的两只前腿把他提起来之后,没有半点耽误地从怀中掏出一张沾了蒙汗药的手帕,捂在兔子的口鼻处,这手帕上的药,药性十分剧烈,不到半秒时间谢锦砚就陷入了昏迷。
黑衣死士心中清楚,七王爷的功夫比他高得多,若是稍有耽误,被七王爷发现了,就算是他也插翅难飞。他不敢托大,一手捂在肚子的口鼻处,帕子还来不及拿回来,就几个纵跃离开了王府。
晏非薄在睡梦中,突然觉得一阵心悸,他下意识摸了摸平常会趴在他胸口处的小毛团子,摸了个空,顿时睁开眼,从床上弹坐起来。
“晏乖乖?”
一般这时候晏乖乖应该会出去进食或者方便,为防止突然出声把兔子吓到,他声音放得很轻。
叫了两声,没看到有兔子奔进房里,他揉着太阳穴从床上下地穿鞋,走了出去。
原本晏非薄不喜欢有下人住他隔壁,但自从晏乖乖跟他一起睡之后,为方便照顾小兔晚上进食喝水,就还是安排了两个下人守在外间。
这时下人见王爷出来,便行礼道:“王爷,刚才小主子出门了,阿罗跟上去了,奴才在这儿候着。”
晏非薄淡淡的嗯了一声,下人引着他出去为他指方向,走了没几步路,两人就发现阿罗倒在地上昏迷不醒,晏乖乖不知去向。
很快地,王府灯火通明,各路侍卫出动,将王府围得水泄不通,保证一只虫子也飞不出去。王爷亲卫借着夜色的遮掩,朝八方追了出去,若是遇见可疑人物,保证在第一时间将之捉回。
晏非薄循着蛛丝马迹,亲自追了出去,追了足足一个时辰,有几次险些追到对方,而对方的反追踪意识太强,最终还是失去了对方的踪迹。
回到府中的七王爷,周身的气息比暗沉的天幕还要低沉,低沉中又夹杂着龙卷风来临之际的暴戾,令身经百战的侍卫都不敢与之对视。
李全贵和侍卫首领一起跪在晏非薄面前,请求责罚。一个是王爷府的管家,一个是负责府内安全的侍卫头领,现在竟然让外人浑水摸鱼进来,成功掳走了他们的小主子,他们两个要负最大的责任。
晏非薄面上简直像结了一层冰,冷得让人心惊胆战,他看向药气消失的方向,简直不敢想象,自己的小兔子落到那人手里,会是什么下场。
沉默了几瞬,他终于对侍卫头子段钦开口:“用我的手令,调天鹰。”
李全贵惊呼一声:“王爷三思。万一小主子只是贪玩跑远了呢?调天鹰队,那位肯定会收到消息……”他指了指头顶,没有说出那人的具体称呼,“王爷难道是打算……”
“晏乖乖就是被他掳走的。”晏非薄的声音透着不易察觉的疲乏,“他今日借着亲自来访的机会,在我府中藏了人。不然你以为,谁有那个本事,从段钦负责的巡逻队里,神不知鬼不觉闯入王府?”
李全贵更是惊讶,迟疑道:“可圣上为什么对小主子这么忌惮?”
晏非薄沉默了一会儿:“他……应该知道那段批语。”
李全贵瞪大眼睛,喃喃道:“难怪。”
“马上调天鹰队,出动天干全数人马出门寻找晏乖乖,地支留下两队待命,你们俩准备一下,半个月后,本王可能要进宫。”
这话出口的一瞬间,李全贵那个木讷老实的老好人形象就不见了,眼神变得精明起来,与段钦一起拱手:“定不负主子所托!”
五日后。
一户农家炊烟袅袅,动作利落的大娘在灶台前升火煮米汤炒菜,饭菜的香味飘出去,门口有一群小鸡跑来跑去啄着地上的小石子,发出叽叽喳喳的叫声,好不热闹。
大娘快速翻动大铲子,把锅中的菜盛到盘子里,旁边突然伸出一只白皙修长的手,一个清澈动听且充满朝气的声音道:“大娘,我来吧。”
“哎?”大娘忙挥了挥手,手上沾的油在自己围裙上一抹,“别别,这厨房又脏又乱,可不是你呆的地儿。谢小公子,你快出去前院儿乘乘凉,饭马上就做好嘞。”
谢小公子绽开笑容,直把大娘看得愣住:“多谢大娘和大伯救我一命,有什么力所能及的,您尽管吩咐,别跟我客气呀。”
大娘磕磕巴巴地说:“没,没有,咱是粗人,只知道吃饭就是添双筷子的事儿。你身体还没养好,快出去歇着,别弄脏手。”
谢小公子被大娘赶出厨房,赶进小院儿的大树底下让他坐着,又给他沏了壶茶。茶不是什么名贵的茶,是大娘家后山上自己种的,谢小公子坐下慢悠悠品着,把普通的一壶茶品出了特级大红袍的韵味儿。
无疑,谢小公子便是重新变回人类的谢锦砚了。
五日前他被皇帝的黑衣死士捉走,又经过几轮转交,最后被送入一辆毫不引人注目的马车,从京都一直运到这附近。在经过一条大河时,他看准时机跳河,跳进去的瞬间重新变回人类保住一命,顺着湍急的河水冲到宋家村村口,被下地回来的宋大伯所救。
他自称是京都商户之子,回乡探亲的路上遇上劫匪,在逃命时不慎落水。大伯是淳朴的农民,听他这么一说怜悯心发作,二话不说就把他带回家,交给自家婆娘照顾。
在那河水中冲着没注意,上岸后他才发现身上多处受伤,尤其是小腿,不知在那河中被什么尖锐东西划了长长的一道口子,深可见骨,竟是走路都困难。
他由兔子变成人时,除了系统赠予的一套原先兔子毛所化的内衣之外,全身半点东西都没有,一边赶路一边养伤更是不可能,于是只能在宋大娘的热心挽留下,留下来养伤。
五日后,终于勉强可以走动,身上那些大大小小的口子都已经开始愈合、发痒,是时候提出离开了。
不是他对自己的身体不上心,而是在这一路上,包括经过几次转交时,他利用兔子灵敏的耳朵和旁人对兔子没有防备,听到了一些消息。
皇帝对他出手,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晏非薄,具体是什么原因,捉住他的人也不清楚,但据对方揣测,皇帝把他抓了又不杀死,说不定会用他的下落来威胁晏非薄做些不好的事情。
他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晏非薄。为了从他那里拿到心愿度,为了满足他的心愿。既然如此,他又怎么可能愿意被当成威胁晏非薄的筹码呢。
于是,这日中午,在大娘的招待下美美地享受了一顿农家乐后,谢锦砚提出要离开了。他提出的理由很充足:“父亲见我迟迟不归,一定会很担忧。”
大娘很喜欢这个长得跟神仙一样俊的小公子,每天多看两眼心情都会变好。如今听他说要走,心里十分不舍,但是人家小公子赶着回家见父亲,她也没有挽留的借口,于是她忙活起来,给他张罗了一大包裹乡下的土特产:“这些干粮你带上,路上千万别委屈了自己。”
宋大娘一家一辈子都是自给自足,最多是趁着赶集的时候到集市上卖东西,换些银钱来买布匹等生活用品,因此家里也没什么积蓄。
即便是这样,她还是翻出了自己的首饰盒,首饰盒里空荡荡的,原先闹饥荒的时候,盒子里的首饰都拿出去当了。她从盒子的内层小心翼翼地取出存了多年的两块碎银子,递到谢锦砚手里:“咱这村子离京都还远得很,你这个小公子细皮嫩肉的,要是没点银钱傍身,大娘还真放心不下。”
谢锦砚看着大娘慈祥的眼睛,和她手上的全部家当,眼眶忽然有些湿润,水润的眼睛把他衬托得更像是一只无害的小鹿,看得大娘心都要化了,手足无措地道:“哎,怎么说说还哭上咯。”
谢锦砚把碎银子推了回去:“大娘,这钱我不能要。”
如果他此去,一切顺利,还有机会回来报恩,那他可能会没什么负担地拿钱,毕竟这笔钱,确实能够让他在回程的路上方便许多。可此行前途未卜,王爷府那边又不知道是什么状况,若是当真回不来了,对他来说最多不过是这一次的功夫白费,换个世界重头再来,但是对大娘来说,她真切鲜活地活在这个世界里,被谢锦砚拿走的,就是她积攒了一辈子的血汗钱。
最后,他坚决没有收下大娘给的钱,只背上大娘送的包裹,一步一回头的离开了宋家村。
“大娘,如果我能活着回来,一定给您打好多金首饰,把您那个首饰盒装得满满当当的!”
“傻孩子,注意看着脚下,别惦记着你大娘了!”
……
乘马车从京都到宋家村,只花了一天时间,但这一路走回去,他却走了将近十日。
好在一路上有宋大娘留给他的干粮,又有系统这个野外探险导航,走的还算顺利。只是经过几日的风餐露宿,谢锦砚原本白白嫩嫩的皮肤变得灰扑扑的,身上穿着大娘给他改小的粗布衣裳,看起来有点像个小叫花子。
走至城门口,他不出意外的被城门的守卫拦下了。
“哪里来的小叫花子,快滚,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谢锦砚也不恼,平静的拱手行礼:“这位大哥,我是京都里富商家的小儿子,外出游历时不慎遭了劫匪抢劫,所以才沦落至如今这个模样。若是大哥今日好心放我进去,我父亲必有重谢。”